物流运输合同(汇编15篇).docx
物流运输合同(汇编15篇)物流运输合同1 托运人:_,地址:_, 电话:_,联系人:_, 承运人:_,地址:_, 电话:_,联系人:_, 收货人:_,电话:_, 依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公斤,价值:人民币元。 其次条货物起运地点:成都市街号 货物到达地点:市街号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年月日,货物运到期限:年月日前。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需保证货物无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马上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展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状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本次运输运费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需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当保管货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供应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商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状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 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_ 本合同签订地点:_ 物流运输合同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 身份证:_ 乙方(车队以下简称乙方):_ 身份证: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乙方负责运输。 二、运输地: 三、要求乙方车辆:_部(解放、东风王平头、斯太尔);车箱长_米、车箱宽_米、车箱高_米。 四、运距: 五、运费: 六、结算方式:按车次结算,24小时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结算)。 七、此协议双方认同,在商定时间内于_年_月_日乙方将施工车辆安排到现场。 八、甲方负责联系住宿地方,乙方车队自己交房租。 九、甲方安排乙方工程工程收取合理的治理费:工程总费用的_%。 十、违约罚金:乙方车队按商定到达后甲方如无工程安排,违约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每车_元/天。乙方车队没按商定到达工地并施工,违约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_元/天。 十一、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 代表人:_ _年_月_日 乙方:_ 代表人:_ _年_月_日 物流运输合同3 甲方: 营业执照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营业执照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签订如下协议。本运输合同是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商定地点,甲方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当根据商定向甲方供应运输、仓储和其他物流增值效劳。详细效劳时间和内容以甲方发出的传真和邮件为准。 三、运输费用 参照附件一:运输效劳价格 四、结算方式 (1)乙方每月日前与甲方对上月业务进展结算,双方确认以 为结算依据。甲方在收到乙方所供应结算清单及相关文件后的 个工作日内(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与乙方进展核对、确认。 个工作日内不反应信息,视同确认。乙方应在甲方核对无误并书面确认上月运输物流和后开具等额正规合法发票并呈交甲方,甲方应每月 日前,以现金、支票或油卡方式支付给乙方上月的运输费用(油卡金额补超过总运费的30%) (2)如遇不行抗力或由于乙方缘由造成延迟付款,甲方不担当延迟付款责任。 (3)如由于国家政策缘由发生效劳价格变化,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参照新价格履行;若双方无法达成全都意见,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本协议解除。 五、货物包装、运输及装卸: (1)甲方托付货物运输,应当向乙方精确写明货物的名称、规格、重量、数量、收货人名称、联系方式、收货地点、起运时间或到达时间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状况。如运输的货物对包装、码放、运输、保存等有特别要求,甲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2)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甲方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提交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3)甲方必需根据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依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展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4)甲方不得托付乙方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急物品及国家禁运、违禁物品等。 (5)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若因乙方人员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该批货物的原价及对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进展赔偿。 六、货物到达: (1)在乙方将货物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2)货物运输到达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准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准时提货或收货。 (3)收货人收货验货时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异议的,视为乙方已经根据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了甲方托运的货物。 (4)货物抵达目的地,乙方应准时将货物信息反应甲方,以便于甲方跟踪货物。 (5)乙方应对货物运输全过程监控,如消失问题,货物不能如约到达,应准时通知甲方,并提出解决问题方法。 (6)货物到达后,乙方通知收货方提货,货物存放超过7天未提货,乙方则按0.01/kg收取仓储费。 七、货损: (1)乙方可代甲方办理货物保险,费用由甲方支付,详细保险费率详见附件运输效劳价格; A、如甲方足额投保,乙方应积极协作甲方供应索赔证明文件; B、如甲方未对托付运输的货物投保,乙方可以依据货物的状况为甲方代办货物保险,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应协作乙方供应相关货物本钱数据资料,以供乙方衡量是否将进展投 保,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消失毁损、灭失,由保险公司担当赔偿责任;假如甲方拒绝乙方办理货物保险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消失的毁损、灭失,乙方最高20元/kg的标准进展赔偿。 C、如因甲方未对托付运输的货物足额投保,货物运输过程中出险,保险赔偿金额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有甲方担当。 (上述ABC保险方式需甲方确认一种,如未在合同中明确视同默认B条款) (2)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行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燃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甲方、收货人的过错造成,乙方不担当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将甲方托付的业务交于其他公司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乙方应当对全程运输担当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乙方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担当连带责任。 (4)由于甲方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的,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八、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本协议的商定支付运输效劳费。甲方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乙方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在两个月内未支付上述费用的,乙方可以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成先受偿。但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无正值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乙方可以提存货物,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若乙方承运的货物不适合保存或提存的(包括但不限于生鲜物品等),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所得款项在扣除乙方因此说发生的费用、损失后,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九、保密/不泄密 乙方及其指定人应保证其员工在贸易交往中保守本协议中,甲方的销售、业务、客户、市场、技术等相关全部信息的机密。 在双方合同中及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说交付的相关资料以及操作系统中的各类数据和信息。如消失乙方雇员有使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的状况,乙方应就此向甲方担当相应违约赔偿金 元,若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甲方保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权利。 十、不行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不行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义务时,遭受不行抗力的一方可不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应马上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准时供应有关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双方互不担当经济赔偿责任。如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给其他方造成额外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如不行抗力状况消退后, 能够连续履行协议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本协议的连续履行,否则应担当违约责任。 本条所称“不行抗力”是指自然灾难、重大疫情、恶劣天气条件、政府行为、社会特别大事(包括罢工、政变、骚乱等)或新公布的法律、法规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制的客观状况。 十一、合同生效后,双方就质量、价款或者酬劳、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十二、合同生效后,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假如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必需提前一个月与双方协商,在双方达成全都前方可变更。否则,由违约方担当违约责任并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违约金为人民币 元。双方的赔偿责任仅限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除非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合同中任何一方对另外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间接、惩处性的损失(如营业额或利润等,但不限于此)不予担当责任。如发生灾难或其他不行抗力等状况,甲方或乙方可不经预先通知而全部或局部解除本协议。 十三、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一样效力。 十五、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具有与本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物流运输合同4 合同编号: 签合同地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定出如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权力与义务 1。甲方将本公司的XXXX等货物托付乙方发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货物发送到目的地。 2。货物运输保险由乙方代为办理,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将负责甲方的损失,甲方可以帮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3。运输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甲方货运完好无损,准时送达双方商定地点,如承运误期乙方应按100元/天赔偿甲方的损失,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包括由于在运输途中任何行政罚款都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担当任何责任。 4。货到验收时发觉短缺、丧失、损坏、淋湿等状况,乙方应准时通知甲方,并由收货方会同乙方司机当场确认损失,且乙方应按货物实价金额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在甲方仓库装完货后,货物清点核对无误,离开甲方装货地点而发生丧失、破损等状况时,由乙方按货物实价负责赔偿。 6。甲方用车时,尽量提前向乙方供应用车规划,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将吨位适宜的车辆派往甲方指定的地点,因乙方缘由造成甲方不能按时装货、交货、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7。乙方应对甲方货物运输实行“一条龙”效劳,从安排调车、组织装车、数量清点等工作的全过程,乙方均应派专人进展跟踪效劳。 二运输单价及运费结算 乙方必需在运输货物的数量到达件后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取货物,且在目的地市内免费送货,如收货人所在地点在市外,送货费由双方协商解决。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2。如甲方有货款需乙方代收,乙方应按甲方所要求的金额收取代收货款,且在收到货款后10-15天内将代收货款转到甲方帐户,逾期未转帐,甲方将按500元/超过一天,进展罚款。 三合同成立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将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限 四合同的违约处理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违约方按对方的实际损失担当违约责任。 2。如双方发生纠纷,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由中山司法机关解决。 五合同的修订 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以对本合同进展修订 六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由甲方负责解释 七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八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为:双方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 物流运输合同5 编号: 甲方(托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承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甲方托付乙方以20MT ISO TANK的大路运输方式承运甲方托运的液体产品,根据公平互利、协商全都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依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属性: 1.2货物的起运地点: 1.3到达地点: 1.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效劳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其次条:甲方权力、义务 2.1保证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2.2负责供应精确的提货资料及货物送达地点、电话、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 2.3负责按要求预备好待运货物,并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特别状况双方另议。 2.4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展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2.5甲方享受乙方确认的发运地至收货地的优待运价。 2.6货物发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发出变更运输指令,但必需在货物未运至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必需担当实际造成的额外费用。 2.7按20MT ISO TANK标准装载货物,否则甲方需担当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费用和损失。 2.8对由于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发货人缘由,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出运或准时送达而引起的滞箱费用,由甲方担当(收费标准见附件)。假如发生货损、货差、灭失等大事,根据 3.5条款处理。 第三条:乙方权力、义务 3.1乙方承受甲方的托付,为其供应货物门到门的运输效劳。 3.2乙方及其承运工具必需具备合法营运资格。 3.3乙方相关人员必需承受甲方的相关业务培训,以保证根据要求完成运作。 3.4甲方下规划(或传真托付书)给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收到后,乙方必需派出车况良好清洁洁净、各类证件齐全、防护材料齐全的货车及有关装载设备,在商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装车;因乙方缘由不能完成此次运作任务的,因此重新调车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担当,并且每车担当当车次运费的30%作为违约金,因此影响厂方生产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累计三次不能按时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5乙方应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发觉缺少、被盗、被抢、雨淋、灭失、污染、交通意外等造成的货物损失,则乙方按货物实际价格赔偿给甲方,如整车货物灭失,甲方不支付乙方该车次运费。 3.6乙方应将承运的货物根据商定的要求送达甲方指定的门点,假如发生未经甲方通知在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卸货并导致甲方受到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本次经济损失。 3.7由于自然灾难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需准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由于未准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乙方担当给甲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 3.8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物,若经发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支付已经发生的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4.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货物运输结算价格表 4.2结算方法为:每月15日前核对上月1日至31日期间的运费,乙方须交付正式运输发票和甲方签收的回单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用银行转帐方式支付;若有需扣除的款项,在运费中扣除。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因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方缘由造成乙方无法送达或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假如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赐予赔偿;对由于甲方备货不准时等缘由造成乙方派出车辆放空,则甲方应补偿乙方放空费为人民币800元/柜。 5.2乙方自甲方处交接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止,甲方把货物的风险转移给乙方;乙方对承运途中发生的货物缺少、残损、污染和事故损失负责,需照3.5条赔偿。 5.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需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送达的,按本合同5.4条处理。假如造成货物误收而丧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5.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逾期到达,超过货物运输结算表上所双方商定时间,每逾期1天,每票货物乙方需支付给甲方相当于当车次运费5%的违约金;超期到达三天,则本次运费甲方不支付给乙方。由于以下状况除外:1、自然灾难或气象、水文缘由;2、参与水上救助或发生海损事故;3、政府命令或军事行动; 5.5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全部费用。 第六条:变更与终止 6.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全都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担当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6.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必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条:纠纷及其仲裁 7.1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准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第八条:非竞争性条款 8.1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与甲方给乙方承运的客户发生与甲方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否则甲方有权不结付乙方已发生的运费。 第九条:文本准时效 9.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需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托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托付书原件。 9.2本协议为试用合同,合同期内,如乙方的运输力量、运输质量要求达不到甲方营运治理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自负。在试运作期间,假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担当违约经济责任。 9.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9.5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隐秘,双方均有责任保守隐秘。 9.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物流运输合同6 甲方:_ 法定地址:_ 工商执照号:_ 乙方:_ 法定地址:_ 工商执照号: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托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状况和供应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托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照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以下缘由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准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担当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担当: (1)因买卖双方缘由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准时供应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供应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准时供应;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需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行抗拒缘由。 4、由于非乙方缘由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担当,乙方尽量帮助甲方协商解决。 其次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准时、合理安排甲方所托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准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估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消失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供应、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费用结算 1、根据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别状况可以托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别状况可以托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缘由产生的特别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担当。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准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天内将全部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_方式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缘由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托付乙方所治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担当。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准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担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 代表人(签字):_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物流运输合同7 货物运输合同的内容并无固定的格式,笔者在此列出了自己总结的陆路货物运输合同内容范本(每条不分先后挨次) 第一:承运方和托运方的个人信息 其次: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等状况 第三:包装要求 第四:货物运输的时间地点 第五:运输费用 第六:货物装卸责任及费用 第七:托运方、承运方和收货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双方的违约责任 第九:意外不行抗力的规定 第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合同本身相关事宜 托运方:承运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依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领货凭证 领货时凭托运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如收货人是企业公司,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验收货物,事后货物消失短损,承运方概不负责。 其次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需根据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依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展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提货期限 货物到达目的公司后,承运方电话告知收货方提货。收货方必需在三日內提取,如货物存放超过七日未提,每超过一日将收取货物运费的5%作仓储费;超过30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物拍卖抵扣仓储费。 第四条 保价运输 保价运输费:按保价额的 向托运方收龋 托运人可自愿向承运人进展保价运输,犹如一批托运的货物价值不同,托运人应对此批货物进展分别保价(运单上另行注明),否则视为平均保价,保价货物患病损失时,承运人根据托运人的保价额折合实际造成的损失向托运人赔偿。如低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或高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如消失意外承运人不予担当这局部经济损失,如不保价遇有丧失、货物受损、被盗、被抢、雨淋、火灾、交通肇事损坏货物和承运人被诈骗造成收货人整件提货不着,承运人最多赔偿托人该批货物实际短缺局部运费的二倍。 第五条 保价期限 自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日起至提货期限內有效。托运人应在货物起运之前支付保价费,如只在运单上注明保价金额或声明价值无效视同未保价。 第六条 责任划分 货单上所记载的货物名称、数量和价值是托运人供应的,托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只按件数接收并未检查和清点每件货物内装数量是否有短损,所以承运人不担当內装货物数量和货物是否完好的经济责任。如需确认请在发货时双方当面开箱验收,并在运单上注明。 第七条 查禁或拘留 运输途中如遇检查部门(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对货物有异议被拘留或罚款均由托运人负责处理,并供应有关有效证件,并担当由此给承运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违法责任 托运人不准假报货名,不准托运国家禁运物品,不准夹带危急品,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需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商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 否则,承运方有权停顿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根据规定的标准进展包装,遵守有关危急品运输的规定,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假如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准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担当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由于在一般货物中夹带、匿报危急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3.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觉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状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4.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假如货物逾期到达、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3.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担当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以下缘由造成货物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担当违约责任: 不行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货物的合理损耗; 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请至当地仲裁委员会进展仲裁。 第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 年 月 日。 货物经收货人签收后则说明此合同已完结,承运人不担当签收后货物短损等问题。 附属:货物运输单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一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应。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承运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职位:职位: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物流运输合同8 托运方(甲): 承运方(乙):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客户送货的需要甲方应准时将装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转告乙方,让乙方准时派车到达指定地点装货。 (二)甲方应将客户货物的送货单交给乙方,协作乙方依据送货单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以及附件等进展点收装车。在催促乙方对货物做好防碰、防损的同时还要做好货物的交收复核工作。乙方只清点总件数,详细明细甲方同客户自己交接,乙方不予清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保证安全、平稳、完整、准时地承运甲方客户的全部货物。 (二)乙方承诺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车辆开抵装货地点。 (三)乙方依据甲方的要求供应运货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的行驶证给甲方核对,同时供应司机的联系电话,并向甲方保证其真实性。 (四)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