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合同.docx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合同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巧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巧(器件)的开拓商及制造商、增值交易供应商自愿构造_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对移动终端新技巧,新交易以及各种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本事和对交易的承载本事进展探讨,构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提倡性发起,互助鞭策华语地区移动交易成长,满意日趋充裕的移动交易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经过议定友爱会商依据_论坛章程,就各方在提倡性发起中具有的有权结果的履行允许达成同等定见;赞成签订本和谈。 第一条 定义 1.1 各方:是指参与本论坛,签订本和谈的扫数成员。 1.2 一方:是指参与本论坛,签订本和谈的任何一个论坛成员。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去除上述一方以外,其他扫数签订本和谈,参与本论坛的论坛成员。 1.4 和谈外其他方:是指除签订本和谈,参与本论坛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构造。 1.5 提倡性发起:是指经过议定论坛表决程序经过议定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巧或新交易的技巧文件,该文件将在本论坛成员中获得广泛的保举和利用。 1.6 有权结果:是指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提交到本论坛的,在本和谈见效前及见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具有学问产权的结果。 1.7 学问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或和谈外其他方的智力工作结果依法获得的(无形资产)特有权力,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着作权的文件、技巧及相干结果的合法权力。 1.8 允许方:是指具有本和谈中的有权结果,并赐与其他成员傍边的一方或多方履行允许或授权其他各方利用的一方。 1.9 被允许方:是指对本和谈中的有权结果,获得其扫数人(允许方)履行允许或利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其次条 允许范畴 除非允许方和被允许方就有权结果的学问产权达成的允许和谈(以下称“允许和谈”)另有法则,在本论坛所触及的扫数探讨范畴内,有权结果的允许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巧范畴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巧的规划、开拓、利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 权力和任务 3.1 各方应各自包管资本,致力于符合和推行利用本论坛最终构成的各项提倡性发起。 3.2 经过议定论坛表决程序经过议定的提倡性发起,以及或由论坛成员互助评论辩论和探讨构成的其他结果,除论坛成员在此中已具有的有权结果和学问产权外,其他学问产权属于论坛成员互助享有。 3.3 论坛成员在提倡性发起的构成进程中应照实向论坛其他成员告知其供应的文件、资料和技巧结果中是不是包括学问产权或大概存在的学问产权,其他论坛成员应在提倡性发起构成之前对触及的本身具有的学问产权发起主见。若提倡性发起构成后觉察存在论坛成员还没有表露的学问产权信息,则各方可凭占有关论坛法则,从头对提倡性发起进展评论辩论和表决。提倡性发起被论坛经过议定前,任何成员可以谢绝在议案中参与其学问产权并谢绝允许。 3.4 若上述提倡性发起,相干结果中包括一方的有权结果,该方将连续具有该方对有权结果的扫数权力。 3.5 提倡性发起被论坛经过议定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谢绝向其他各方进展学问产权的允许,具体的时候和处理方法,各方将另行评论辩论,并在有关法则中确定,但论坛成员不该任凭撤回其已经发起的议案。 3.6 一旦被论坛经过议定成为提倡性发起,在提倡性发起中包括其有权结果的成员可依据各方已经达成的同等,与其他成员签订有关允许和谈,允许和谈的签订应基于刚正、公正、非鄙视的原则。若该成员谢绝进展允许,应以书面式样说明公正缘由,上报理事会。 3.7 除非允许和谈另有法则,允许方依据本和谈做出的学问产权许但好坏独有的,非排他的,不行撤除的和不行让渡的。同时,允许方可向和谈外其他方进展允许,其前提不受本和谈的限制,由允许方自行决议。 3.8 提倡性发起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条的法则与有权结果的扫数者签订和谈,签订的时候,范畴由成员自行决议。 3.9 应付论坛未构成的提倡性发起,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展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理,但不该侵害其他论坛成员的合法权力。 3.10 允许方向被允许方的授权范畴和允许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订的允许和谈为准。 3.11 各方赞成将在本论坛内尊敬和保卫和谈外其他方的学问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和谈外其他方学问产权的文件、资料、结果提交到论坛,均应获得权力扫数者的允许。 第四条 与有权结果相干的信息 允许方该当作公正的尽力准时向被允许方供应与其有权结果相干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权结果数量;有权结果说明书、附图和权力要求书。 上述信息供应的具体安排遵照两边达成的允许和谈履行。 第五条 隐瞒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践诺本和谈所公正必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和谈及与本和谈相干的扫数信息严峻隐瞒。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和谈及相干隐瞒信息表露给和谈外其他方。 5.2 本隐瞒条目在本和谈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和谈后大概本和谈停顿后连续有效。 5.3 各方另行签订的隐瞒和谈的条目适用于各方在本和谈项下的隐瞒任务。 第六条 费用 6.1 除非允许和谈另行法则,允许方异国任务向被允许方供应任何相干的技巧赞成与办事。 6.2 本和谈下产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负担。 6.3 论坛构成的提倡性发起,以及由论坛成员互助评论辩论和探讨构成的其他结果,进展挂号、申请专利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力扫数者负担。 第七条 照顾 本和谈下要求或许可发出的扫数正式照顾、要求、哀告、赞成和别的通信来往(以下称“照顾”)应实行书面式样,同时实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法发送给应接收照顾的一方。 第八条 仲裁及适用法律 8.1 凡因本和谈引发的或与本和谈有关的任何争议,最终该当提交给本论坛,各方经过议定友爱会商办理,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同等,提交_仲裁委员会,依据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法则进展仲裁。仲裁地点在_。仲裁判决是结局的,对参与仲裁的各方均有束厄狭隘力。 8.2 本和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和谈自本论坛提倡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印后见效,有效期_年,除非依据_或本和谈有关法则被提早停顿或撤除。各方可以在本和谈期满前经过议定友爱会商确定是不是连续本和谈。 9.2 除非允许和谈另有法则或论坛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和谈,本和谈停顿时,本和谈项下付与被允许方的扫数允许也应停顿,并且被允许方应马上中断利用允许方的任何学问产权或信息;且被允许方应归还或烧毁由允许方向其供应的扫数信息和文件资料。 9.3 未经其他各方书面赞成,任何一方不得任凭点窜或去除本和谈。任何对本和谈的补充,点窜或去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和谈的一局部,与本和谈具有划一法律出力。 9.4 本和谈见效后,如任何和谈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和谈所述权力,负担本和谈所述任务,该和谈外其他方该当依据本论坛的章程或相干工作法则所确定的程序参与本和谈。 9.5 一方退出本论坛的,同时退出本和谈。 9.6 本和谈一式贰份,和谈各方及本论坛各持一份,具有划一法律出力。 学问产权爱护框架合同2 第一条 定义 11 各方:是指参加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全部成员。 12 一方:是指参加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任何一个论坛成员。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解上述一方之外,其他全部签署本协议,参加本论坛的论坛成员。 14 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参加本论坛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 提倡性建议:是指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论坛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举和应用。 16 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提交到本论坛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学问产权的成果。 17 学问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 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赐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全部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其次条 许可范围 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学问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论坛所涉及的全部讨论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论坛最终形成的各项提倡性建议。 32 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提倡性建议,以及或由论坛成员共同争论和讨论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论坛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学问产权外,其他学问产权属于论坛成员共同享有。 33 论坛成员在提倡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照实向论坛其他成员告知其供应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学问产权或可能存在的学问产权,其他论坛成员应在提倡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学问产权提出主见。若提倡性建议形成后发觉存在论坛成员尚未披露的学问产权信息,则各方可依据有关论坛规章,重新对提倡性建议进展争论和表决。提倡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参加其学问产权并拒绝许可。 34 若上述提倡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连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全部权利。 35 提倡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展学问产权的.许可,详细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争论,并在有关规章中确定,但论坛成员不应随便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 一旦被论坛通过成为提倡性建议,在提倡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依据各方已经达成的全都,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正、合理、非卑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展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依据本协议做出的学问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行撤销的和不行转让的。同时,许可方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展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可方自行打算。 38 提倡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全部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打算。 39 对于论坛未形成的提倡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展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论坛成员的合法权利。 310 许可方向被许可方的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 各方同意将在本论坛内敬重和爱护协议外其他方的学问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学问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论坛,均应获得权利全部者的许可。 第四条 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许可方应当作合理的努力准时向被许可方供应与其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成果数量;有权成果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上述信息供应的详细安排依照双方达成的许可协议执行。 第五条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全部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3 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费用 61 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可方没有义务向被许可方供应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效劳。 62 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担当。 63 论坛形成的提倡性建议,以及由论坛成员共同争论和讨论形成的其他成果,进展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全部者担当。 第七条 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全部正式通知、要求、恳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纳书面形式,同时采纳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条 仲裁及适用法律 8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论坛,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全都,提交_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章进展仲裁。仲裁地点在_。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参加仲裁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8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自本论坛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年,除非依据_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连续本协议。 92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论坛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可方的全部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可方应马上停顿使用许可方的任何学问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可方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可方向其供应的全部信息和文件资料。 93 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便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局部,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盼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担当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依据本论坛的章程或相关工作规章所确定的程序参加本协议。 95 一方退出本论坛的,同时退出本协议。 96 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论坛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订约方(签章):_ 订约方(签章):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