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居间合同15篇.docx
煤炭居间合同15篇煤炭居间合同1 甲方(供方):_ 乙方(需方):_ 一、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公正互利,自愿全都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依据_民法典,经友好协商,达成全都看法,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二、煤质调价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_ca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_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_cag以上,则超过_cag以上部分,每降低_ca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时,每超过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_%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除和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和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一票含税平仓价_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全部权的转移 交货地点:_。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货物全部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供应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质量验收:_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g)或华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g)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托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g)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依据第三方(g)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担当。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担当。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_日内向甲方供应船期方案,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供应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后甲方依据乙方供应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ca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担当,装船前港口全部费用由甲方担当。 八、违约责任 因乙方没有依据合同商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乙方供应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行抗力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行抗力(如战斗、封锁、骚乱、沉船、铁路及航道堵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难)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发生不行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 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不行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吵,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_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全都,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_年_月_日止。 十二、其他商定事项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看法,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看法达成全都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看法不视为成立。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看法达成全都,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煤炭居间合同2 甲方(买方): 乙方(居间方): 甲方托付乙方就国内神华集团有限公司100万煤炭吨业务供应居间服务。每吨大款72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其次十三章的规定,经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劳务酬劳,有关条款明确如下: 第一条:托付条款 乙方依据甲方指示要求,代表甲方与卖方就100万吨煤炭业务,努力促成甲方与丙方(即卖方)成功签订购销合同,此合同的签署是乙方供应居间服务实现的有力证明。 其次条:时间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第一次与乙方介绍的卖方签订购销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之日起生效,主合同履约期也是本合同的履行期,具有同等时间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佣金条款 1.支付标准:在主合同买卖双方签订物权转移后,甲方同意将主合同交易总吨数100万吨,以每吨人民币35元(完税后),汇入乙方供应的收款指定帐户或现金支付。 2.支付时间:甲方与丙方签订主合同后,甲方向丙方交付当月提货单以后即将当月吨数佣金总额汇入乙方每位受益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或现金支付。 3.甲方同意并接受,依据乙方应收的劳务酬劳费,使用电汇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以下不行撤销的受益人账户,并供应支付成功的凭证作为完成支付的证明或现金支付。 第四条:保密条款 1.严格保密。本合同的内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若有违约造成的损失,按现行法律,追究违约方相应的赔偿。 2.诚信合作。在法律上不得有哄骗行为及泄漏有关客户交易资讯的行为,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地甲方不得将乙方供应的货主和相关资讯透漏给任何第三者,包括货主的名字、地址、电话、传真、电邮号码等信息。 3.乙方不得把介绍给甲方的.卖方又介绍给其他及其代理人进行另次交易或买卖。 4.全部交易产生的价格、收入、酬劳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本协议客户范围只限于合作成功的客户。 6.本协议不得任凭变动或修改,如有重新商讨的事项要以补充协议签字确认。 7.本协议的有效性自动延长,甲方凡与乙方介绍的卖方订单均为本合同的延长,不得跳过任何一方,否则除照实支付佣金,还要追究违约方按佣金一倍的违约责任。 8.任何传真及正本文件、电邮通知都可视为约束及执行本协议的有效文件。 9.本协议提前解除或延期必需经共同签署同意始为有效、缺一签字盖章视为无效。 第五条:保证条款 1.甲方有实力进行本合同的交易,并已实行必要的公司行为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2.甲方承诺依据本协议商定时间内支付佣金,每超期一天按5支付滞纳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具有确定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补充条款 本合同可依据各方看法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形成的补充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签约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生效。 3.主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动生效 4.本合同由甲方法人签字盖章、封死后分别发给每位受益人。 5.本合同电签(传真,扫描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每吨人民币35元(税后)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煤炭居间合同3 买方:_ 卖方:_ 一.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及合同期限 1.交提货方式:秦皇岛港港口平仓交货。 2.合同期限:_年_月起至_年_月_日止。 三.质量、数量验收标准和方法 1.质量以双方共同托付秦皇岛监督抽样,以秦皇岛船采化验为准。 2.数量以秦皇岛港方水尺计量数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奖惩 1.煤炭价格均按甲方向乙方开具下水作业单当天的秦皇岛低位挂牌价下浮20元/吨为装船平仓价,增值税一票结算。 2.以低位发热量_大卡/为基础,每增加或削减一个大卡/,单价也相应增加或削减_元/吨;高于_大卡/不再加价。低于_大卡/拒收。如灰分高于20%拒收。挥发分小于24%或大于32%时拒收。含硫超过1%时拒收。如全水份大于16%,则超过部分每高于1%重量减1%。若煤炭质量属于拒收标准,而买方同意接受,双方重新议价。原煤中不行有机械杂质,如石块,木块或铁块,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卖方负责。 五.结算方法:仅能接收中国银行、中信银行_天信用证。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_个工作日内,买方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不行撤销、不行转让的可议付_天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_万元信用证交给卖方银行,在_个银行工作日内由卖方银行开出信用证总金额度2%的履约保函给买方,卖方在此信用证生效之日起20日内必需交付第一船货物,_日内再交付_万吨。如需调整每批的结算数量,则由双方另行商定。 2.买方凭卖方出示装船下水单后,买方按每船煤炭下水单数量支付80%的货款给卖方,待平舱后,卖方凭质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或检验报告单和数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或装船水尺报告单为依据开出增值税发票一票买方结算20%余款,多退少补,一船一结清货款。买方有权进行单船配载。 3.银行议付:卖方凭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卖方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银行议付货款。 4.卖方需在备足一船五万吨货物到港之前提前四天通知买方。 5.在秦皇岛的检验费用由买方担当。 内贸煤炭合同 六.结算票据; 1.卖方开具的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全额增值税专有发票一份。 2.质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检验报告单正本一份; 3.数量以秦皇岛港商检装船水尺报告单一份。 七.违约责任: 1.如买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有效工作日内开不出信用证,本合同作废。 2.卖方在收到信用证30天内无法供货,则买方有权向银行申请撤销信用证,并收取信用证金额2%的保函金额。 3.按_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因不行抗力的因素导致的后果不属违约。4.信用证开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买方未从卖方收到信用证额度2%履约保函,买方有权向银行申请撤消信用证并终止本合同,卖方赔偿信用证额度5%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未果,诉诸法律。由合同签约地法院裁决,并以_最高人民法院为最终裁定。 九.其他商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 2.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签订本合同后双方互换五证,卖方供应铁路大票,如卖方不能供应本合同作废。 4.本合同面签有效。 买方:_ 卖方:_ 签订日期:_ 煤炭居间合同4 本中长期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于20xx年9月在江苏省南京市签署。本合同作为甲方在有效期内向乙方购煤的中长期合同。鉴于双方均为合法独立法人企业,本合同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可执行性。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_ 年 _月 _日生效至 _年 _月_ 日止。 如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期满后延长本合同或连续签订中长期合同,则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90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延长本合同或双方重新起草中长期合同。 其次条 煤种及供应数量 供应煤种:乙方中国境内cbf项目生产的混煤 供应数量:300万吨/年。(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第三条 煤炭的质量规格 质量标准和价格调整标准:双方在实际煤炭购销合同中另行商定。 乙方供应的煤炭除保证符合要求外,还必需保证通过必要的手段排解煤炭中的杂质,如:石块、金属、木头等。 第四条 混配煤的售前售后服务由于混煤的特殊性,乙方将供应cbf混煤的相关售前售后服务。 其中甲方需将其电厂锅炉资料信息,锅炉设计煤质要求,现用煤质特点和指标,燃煤排放状况等供应给乙方以便制定理想科学的配煤方案。 混配煤发运后,乙方应定期进行市场跟踪,到甲方电厂采集炉燃烧数据,调查燃煤排放状况,以此进行科学分析,使cbf混配煤更加接近燃烧的理想状态。 第五条 验收及数量、质量的确认 验收数量确认 双方同意由装船港的商检机构进行离岸平仓数量检测,商检结果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即为验收、结算依据。 若甲方对水尺检验结果有异议,甲方可托付甲、乙双方认可的独立检验机构进行复检。独立检验机构的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双方对此不得再提出异议。复检费由提出异议方担当。 验收质量确认 双方同意煤炭的质量以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作为平仓货物检验机构。 双方如任何一方对装货港质量检验结果有异议,异议方可在收到检测报告后三日内通知对方,并对检测机构的备存样送甲、乙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的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双方对此不得再提出异议。复检费由提出异议方担当。 第六条 煤炭价格及费用 煤炭价格_ 基础聚格:随行就市,提前15-30天议价,双方确认后签订当月价格备忘录。 费用担当_ 装船前(货物下水前)码头煤炭数量和质量的检验费用及全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担当。 海运费用及海运路段货物保险费用由甲方担当 第七条 运输调度 运输方式:水路运输,承运船舶由甲方组织支配。若乙方所备煤量不足,造成船舶亏载(或等煤装船),所亏煤量的运费(空仓费)由乙方担当。 运输方案:甲方应在装船前7天向乙方供应船期方案,并在船舶到达港前3天通知乙方具体船名及船舶动态预报。乙方应在船舶到达装运港24小时前办妥有关煤炭靠港装船手续,并负责办理煤船靠泊及受载的有关事宜。如甲方派船抵达装港后,乙方因未备齐煤炭或未准时办理船舶靠泊手续等缘由影响装船,由此造成的船舶滞期费由乙方负责。除台风、军事演习等不行抗力因素影响外,船舶装港时间为72小时/艘次(依照五万吨/航次装载量为参考标准),超过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滞期费,费率按甲方与船舶公司签订合同中的商定执行。时间自船舶抵达装船泊位起始算。但由于港口方面因素除外。 第八条 结算及付款 双方同意一船一结算。双方按有效的港航货物交接清单及质量检验化验单(以下简称“结算单据”)进行煤款结算。 甲方应于煤炭在装船港平仓当日付乙方合同价50%的煤款,待商检化验报告出来后三个工作日内,付30%的煤款,剩余20%货款在甲方电厂专用码头卸货完毕后7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发出结算通知书。乙方如对“结算通知书”所载内容无异议,则需向甲方开出符合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发出结算通知书。 甲、乙双方假如对“结算单据”内容有异议,应在收到结算单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对方发出“异议通知”,双方应相互协作,认真核对检查,尽快达成共识。对达成共时的货款,甲方仍应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甲方如未能按时支付货款,需依据逾期时间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年活期贷款年利率,依据实际逾期时间收取。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赔偿 双方均应严格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假如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合同义务,则应向对方担当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除外。 第十条 提前终止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及年度合同下的实质性义务,致使或可能致使对方的经济利益患病重大不利影响的,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要求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终止通知”),违约方在收到该终止通知后应立刻订正该违约行为或提出令守约方满意的切实可行的订正方案。假如违约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未能订正其违约行为或未能提出令守约方满意的切实可行的订正方案,则守约方可在前述7个工作日的期间届满时立刻终止本合同。 假如一方已发出不行抗力通知,且不行抗力大事已不间断地持续达90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向对方发出终止通知后终止本合同。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条规定终止本合同并不限制其依法或依本合同的规定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不行抗力 不行抗力大事是指任何一方所患病的,其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该大事及后果无法避开的自然大事或社会大事,包括战斗,闪电,火灾,风暴,水灾,地震,台风等影响本合同执行的重大事故等。 如任何一方因患病不行抗力大事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应在不行抗力大事发生后尽快(在任何状况下,应在该方知悉该不行抗力大事后的3天内)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不行抗力通知)。不行抗力通知必需载明该方患病到的不行抗力大事类型及该不行抗力大事的性质和估量的对该方的影响和持续期间。 假如一方在第款规定的时间内向对方发出了不行抗力通知,则该方的义务和责任应在受不行抗力大事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内中止,条件是该方应做出全部合理的范围内连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该方应尽最大努力确保在任何不行抗力大事结束后重新正常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假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则一方应首先向对方发出有关争议的书面通知(该通知应一般性地描述争议的性质),双方应努力在收到任一方发出的上述通知后30天内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假如双方在上述30天期间内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则任何一方可提请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再行商定。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除导致该条款及与该无效条款相关的条款无效外,不应影响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效力。 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事宜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此前就该标的事宜所达成的全部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合同或其他形式的文件。 任何一方如需将其在本合同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均需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对双方的任何承继者和经允许的受让人亦具有约束力,该承继者或受让人应担当出让方在本合同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如同其为本合同的原始签订者一样。 双方之间有关本合同的任何通知、通讯应以传真、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再行商定。 甲方(公章): 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 _月 _日 _年 _月 _日 煤炭居间合同5 买受人编号:_ 合同编号:_ 设备(配件)名称计量单位数量要求交货期合同单价(万元)单价:合同交货期 总价: 主辅机型号规格:买受人出卖人 订货单位供货单位 单项工程通讯地址 帐号质量标准: 质量保证期: 防爆检验合格证号: 验收方法及期限: 运杂费用担当: 包装费用担当: 运输方式 交(提)货地点 违约责任 选择供货厂家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向人民法院起诉。 鉴(公)证看法: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其他商定事项 承包单位(章)此合同一式份,出卖人份,买受人份,鉴(公)证机关份。 说明: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签订地点:_ 合同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监制部门:_ 印制单位:_ 煤炭居间合同6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_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_ 一、 名称、数量、金额 二、 产品质量要求 三、 付款方式:先款后货。 四、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运输由供方负责。 五、 结算方式和期限: 1、 先款后货。 2、 二票结算,以需方磅单作为结算依据。 3、 供需双方每月20-_日结算,结算后由供方开具670元吨的增值税发票和60元吨的运输发票给对方。 六、 其他商定: 1、 灰份每减1奖10元。 2、 供方按合同发货,如遇资源或运力消逝问题时,双方准时协商供货量。 3、 供方不得在原煤中加水掺入矸石。 4、 在需方打入合同商定款项后,供需双方必需按此合同执行。 5、 质量以双方共同取样化验为准,如一方持有异议,送至有资质的" 第三方化验为准。 6、 本合同在需方资金到位后开头执行,本合同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到期需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需约权。 7、 需方保证资金准时到位的状况下,供方每月供应需方不低于10000吨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消逝合同纠纷,按_民法典有关规定协商调解,协商不成,提交双方认可的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煤炭居间合同7 甲方(需方):_ 乙方(供方):_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数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 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 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 2、挥发份:Vad22%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_%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KCal/_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KCal/_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连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甲方支配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支配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发觉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刻终止合同。甲方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担当。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方案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准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担当,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_Kg-5500KCal/_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_Kg-5800KCal/_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_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KCal/_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准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盖章) 乙方:_(盖章) _年_月_日 煤炭居间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优势,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正、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托付事项: 1、甲方托付乙方负责签订(购买方)的煤炭销售合同,由于乙方与购买方已有煤炭销售合同且购买方不愿更换合作公司,为了甲方顺当销售煤炭,所以照旧以乙方的公司作为出售方与购买方签订煤炭销售合同,注:煤炭实际的货权是甲方。 二、销售煤炭的.质量、价格、结算方式: 1、乙方与购买方签订的煤炭销售合同作为本居间合同附件。甲方出售的煤炭质量、价格、结算方式均以附件为准。 三、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 1、居间费用:乙方实际销售每吨煤提取差),即购买方结算单价扣除 元/吨,其余全部为甲方煤炭款。注:甲方开具低于购买方 元/吨的增值税发票,乙方负责 元/吨的税差以全票增值开给购买方。 2、支付方式:乙方收到购买方的煤款后,自行扣除/吨,其余部分1个工作日内准时转汇给甲方。 四、乙方义务与权力: 1、乙方必需保证按附件合同商定准时结清煤款。 2、乙方必需保证收到购买方煤款后1个工作日内准时转汇甲方。 五、甲方义务与权力: 1、甲方必需保质、保量、准时发运煤炭。 2、为了顺当交付,煤炭购方厂内锅炉工等小费均有甲方担当。 3、若购买方未准时支付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购买方违约责任(按附件商定),此时乙方有支付煤款的责任。 4、若购买方准时支付煤款并且乙方收到煤款后,乙方有意拖欠,未能准时转汇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按附件商定),同时甲方有权凭本合同直接到购买方厂里结算押在购买方一个批次的煤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 1、甲方与购买方只要发生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始终有效。 2、若甲方与购买方没有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自动取消。 七、其它事项: 1、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在合同签订地仲裁。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煤炭居间合同9 甲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各方经公正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数量、价格等 合同标的,数量,价格。 二、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期 参考行业标准自行商定 三、防爆检验合格证号:_。 四、验收方法及期限 1、乙方按甲方供货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前个小时应通知甲方作接货预备; 2、货物在甲方、施工单位和监理进行进场验收并交接于甲方或施工单位前,其风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毁损、灭失及乙方指派人员的人身损害等)由乙方自行担当; 3、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小时内,由甲方组织乙方、施工单位和监理共同对货物的包装、外观、产品标识、合格证书、检测报告、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进行初步检查验收,依据货物的不同特点可接受目测、称重或测量等方法进行;假如本合同所涉产品之前有封样的,应同时进行对样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参验各方签字确认完成现场验收单据,该验收单据仅说明参验各方对实际接收进场的产品在数量上无异议,产品外观亦无明显瑕疵,并不作为证明实际接收进场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商定的依据; 4、验收依据: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企业标准或本合同商定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或本合同商定的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检测检验结果报告;已封样的产品; 5、甲方在验收时发觉型材质量、规格不符合本合同商定标准或产品有损伤的,均视为乙方产品不合格,甲方不予接收。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商定担当违约和赔偿责任; 6、甲方对于乙方供应产品的检查不限于到货时的检查验收,在施工前、施工中、竣工时以及质保期内,甲方有权随时抽检。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立刻予以修理、更换,并赔偿因此给甲方、物业公司或他人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来货产品以甲方工地现场过磅实际重量为准,但过磅重量大于乙方出库单显示重量的,则以乙方出库单显示的重量为准。 五、运杂费用及包装费用担当 1、产品包装按乙方出厂标准执行,但乙方出厂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乙方必需保证产品包装方式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贮存等,并应考虑到运输途中各种不利状况和甲方工地现场存放的需要。包装方式的确定由乙方负责,货物运至现场验收合格以前铝型材有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对于包装物不予回收。 六、运输方式及交(提)货地点 乙方负责运输并担当费用,运输方式为汽运;提货地点为_。 七、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全都同意任何一方具有下列任何状况之一项或多项即视为违约: (1)任何一方未能或拒绝依据本合同商定完全履行任何义务; (2)任何一方无正值理由干涉、阻碍或以其他方式阻碍对方行使本合同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