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制度.docx
盘州市煤炭开发总公司盘州市柏果镇麦地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2019年1月目 录第一篇麦地煤矿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前言第一章 管理原则、机构、职责及业务划分第一节管理原则第二节管理机构与职责、矿管理机构与职责二、其他各用电各队组及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三、具体业务划分第二章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基本规定二、高压操作安全措施三、高压环形供电系统安全运行规定第三章防爆电气(电器)设备选型入井安装验收制度第四章 电气试验制度第五章小型电器及电缆的管理制度、管理与发放二、安装、维修和回收第六章杂散电流管理办法第七章关于麦地煤矿井下局扇供电三专两闭锁的实施办法一、职责范围二、业务范围及管理办法第八章井下检漏保护装置跳闸试验实施细则第九章井下局部扇风机“双风机、双电源”管理办法、已制定并要求继续执行的相关规章制度二、“双风机、双电源”设备安装、配套方案(一)变、配电系统(二)风机开关与闭锁开关、瓦斯电闭锁三、局扇双风机、双电源、瓦斯电闭锁的安装、回收、维护及电气保护整定、安 装验收标准、运行及试验制度四、处罚第十章电缆管理制度一、业务范围划分二、电缆的领取、发放和编号三、电缆的使用管理四、电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一章麦地煤矿重大停电(失电)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组织机构与职责2.1矿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2. 1.1矿重大停电(失电)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2. 1.2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2.2 现场应急抢险指挥部及职责2.3 调度机构、供电区队、重要用户职责2. 3.1调度机构3. 3.2供电区队4. 3.3重要用户3、事故分级及应急响应、处置4.1 I级停电事故4.2 H级停电事故4.3 m级停电事故4、应急响应4.1 I、n级停电事故响应4. 1.1事故报告4. 1.2事故通报4. 1.3应急处置:4.1.4、恢复供电、应急供电预案及应急结束:4.2 II1级停电事故相应5、应急保障5.1 技术保障5.2 装备保障5.3 人员保障第十二章麦地煤矿矿井电气专业化管理制度一、电气管理组二、防爆检查组三、电缆管理组四、小型电器管理组第十三章关于采掘工作面使用10kV电压等级供电系统的安全措施 第十四章关于井下使用1140V电压供电系统的安全措施第二篇皮带运输系统管理制度、强皮带机机卷和强皮带变电所供电管理办法二、强皮带机检查、维护、检修制度-)职责规定二)皮带机日常检查维护事项及内容三)皮带机定期检修周期及内容三、强皮带机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四、钢丝绳芯胶带的管理措施1、钢丝绳芯胶带的日常管理2、钢丝绳胶带接头的制做要求3、接头胶料的保存和使用五、皮带机保护装置的管理规定六、防止强皮带机重负荷停机的管理措施 七、井下皮带防着火措施第三篇矿井轨道运输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矿井运输管理第三章平巷运输基本规定第四章斜巷轨道运输基本规定第五章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提升运输超长、超宽、超高物件安全措施二、轨道的运输、维修、更换及铺设安全措施(-)装运、绑扎(二)装轨车辆的运输(三)从装轨车上卸钢轨(四)维修轨道工作三、斜巷架空乘人装置运行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斜巷架空乘人装置运行管理制度、安全措施四、斜巷提升安全措施五、关于使用三链环和自制钢丝绳环连接车辆运输的安全措施六、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七、井下大巷、绞车道清理安全措施(一)、绞车道清理(二)、运输大巷清理、排歼道及歼石山安全管理制度九、稀硫酸管理制度(一)、稀硫酸的领取(二)、稀硫酸的存放(三)、稀硫酸的配制(四)、稀硫酸的发放(五)、其他规定十、轨道线路检查维修制度十、处理矿车掉道安全措施(一)、绞车道处理矿车掉道安全措施(二)、平巷处理掉道的安全措施十二、绞车提升安全技术措施十三、小绞车管理办法十四、矿车车辆连接装置入井检查制度(一)、检查制度(二)、矿车车辆的检查内容:(三)、架空乘人装置(四)、矿车车辆联接主受力部件以破断强度为准的安全系数规定 第六章电瓶车检查检修制度 第七章、平板车的管理办法第八章、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管理办法第九章、矿井运输安全设施检查制度第四篇采掘及其它管理制度一、电气设备及零部件管理办法二、采掘工作面阻燃胶带管理办法三、麦地煤矿采掘设备及安全装置(设施)管理细则 四、机电设备、配件检修验收管理办法五、麦地煤矿配件管理制度六、麦地煤矿租赁设备管理办法七、机电设备管理制度、阻燃胶带管理制度九、油脂管理制度十、器具定期试验制度十、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十二、防爆电器设备检验制度十三、麦地煤矿地面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十四、压、通、排、提设备绞车巡回检查制度十五、麦地煤矿承载承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十六、设备定期检修制度十七、机电运输设备包机制度十八、事故分析追查制十九、提升机保护装置试验制度二十、主提升绞车钢丝绳使用管理办法二十一、Y放射线放射源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登记、检查管理制度二十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二十三、安全活动日制度二十四、机电运输干部上岗查岗制度二十五、激光指向仪使用管理办法二十六、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二十七、麦地煤矿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与损坏追究办法二十八、麦地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二十九、麦地煤矿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三十、麦地煤矿物质需求计划的编制和报送办法三十、设备、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麦地煤矿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前 言为了使麦地煤矿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 化,进步提高矿井供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现将麦地煤矿历年编制 的电气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措施根据麦地煤矿的实际情况重新进行 修改、补充和完善,矿领导审批。现已编审完毕并汇编成册打印下发, 请各队组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第一章管理原则、机构、职责及业务划分第一节管理原则1、矿井电气安全工作关系着整个矿井安全,井下电气安全方面出 现问题,有可能会引起矿井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因此对矿井电气安全 工作要求高度重视,严抓细管。井下电气安全的管理要坚持职责明 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逐项落实的原则。2、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贝。3、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部门及公司的各项规定;如煤矿 安全规程、煤矿矿井质量标准化、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 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 维护与检修细则、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公 司矿井机电安全管理若干规定、麦地煤矿矿井防爆电气管理细贝 及矿上的各项规定。第二节管理机构与职责、矿管理机构与职责:(一)、机构:机电运输部为矿井电气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机电 矿长对矿井电气安全管理进行直接领导和监督,部长配合队长搞好此 项工作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电气安全工作负责。各业务主管对主管 业务范围内的电气安全工作负现场监督检查责任。电气主管工程技术 人员对电气安全技术与管理具体负责。设备管理员负责各种新进机电 设备的“MA”标志和“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的审验、把关、 登记、建帐。防爆电气管理第一责任者为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负防爆 电气管理技术责任,物资供应部门的人员负性能质量责任。机电运输部建立电气管理、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小型电器管理、 电缆管理等专业组。需做到:1)有适应业务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3)有完整的台帐和各项记录。4)有完备的技术资料、图牌板和原始数据。(二)、职责:矿电气管理机构(机运部)负责全矿电气安全总 体全面管理,并负责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各主管人员及专业小组的具 体管理职责如下:1、电气主管技术人员职责:对矿井电气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具体包括:(1)负责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变电所和主要负荷(如通风,排水, 提升设备)供电系统的设计、计算、整定、校验等,并在安装完毕后 组织验收。有关设计计算数据必须妥善长期保存并在负荷发生变化后 及时进行调整。(2)负责电气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图纸、安全措施、技术档案 的编制、审核、保存及电气安全技术培训工作。(3)负责审核、审查和检查矿井供电各环节遵守和落实规程 及上级、矿上有关电气安全方面各项规定的情况。(4)领导电管组展开业务。2、电管组:(1)负责井上下和生产有关的电气安全方面的日常现场检查。(2)负责各变电所低压用电负荷的核算及供出低压负荷的审核签 发,及各水平低压供电系统图纸的填图、绘制。(3)按电气工程师提供的数据对各变电所高低压保护装置进行整 定。(4)负责对矿井三大保护(漏电、短路、接地)装置、地面防雷 电设施等进行全面的日常检查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试验、检测; 负责对各种高压绝缘用具,变压器油进行定期送检试验。(5)负责定期对“双风机、双电源”风机开关的运行切换情况及 风、瓦斯电闭锁情况进行检查。(6)对机电队电缆管理小组负业务领导和督促、监督检查职责。(7)对机电队小型电器管理组负业务领导和督促、监督检查职 责。3、各专业化管理小组的人员构成、职责范围在矿“电气专业化” 管理制度中另行规定。二、其他各用电各队组及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一)机运队:1、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入井验收、把关(1)凡是从库房领取或者检修后的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 在入井前,必须经过有电气防爆检查知识和资格的人员专人负责检查, 确认防爆性能达到要求后签发“防爆合格证”并张贴在外壳里面容易 检查的部位,并同时要求查验“产品合格证”和“煤安标志”是否齐 全,经检查一切无误后填写“防爆电器入井证”后在准入井。(2)全矿所有入井的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必须经过麦地煤 矿矿井电气专业化管理小组的把关、验收,其中机电队负责采掘(通 灭)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包括检修后全矿各各队组使用的开 关、电动机等;机电队负责充电机、潜水泵、矿灯和本队管辖的其他 电气设备、电器、电缆;运输队负责防爆蓄电池机车、防爆蓄电池和 本队管辖的其他电气设备、电缆;选运队负责本队管辖的电气设备、 电缆。(3)机运队的验收、把关职责由队长负总责,各主管队长和电 班长(组长)具体负责;各采掘、通防队的验收、把关职责由主管机 电的队干部、电班长(组长)负责。(4)井下选用的电气设备、电缆等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供电设计, 其额定能力必须满足实际负荷并留有一定余量,安装的电对此负具 体责任。2、电气三大保护的管理职责(1)各队由队长总负责,针对电气三大保护的安装、维护、检查、 检修、整定全过程,对照规程有关规定和电气设备三大保护各自 的细则,建立健全本队的具体管理制度和措施,将责任具体落实到 人头。其中技术队长对技术工作(如设备选型、设计计算等)负责, 主管电气的副队长对电的工作质量负责。(2)漏电保护:由机电队变电负责每小班对漏电保护装置的欧 姆表显示、局部和辅助接地线等进行一次例行外观检查,每天由中班 变电负责按照麦地煤矿井下检漏保护装置跳闸试验实施细则进 行次试验,包机电每月对漏电保护装置至少进行次专业检查、 试验。各皮带、绞车等机房配电亭的漏电试验工作由机房值班人员兼 管,具体日常检查维修工作仍由机电队负责。(3)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除正规变电所的短路保护由机运部 电管组负责外,其余机运队自己管辖范围的开关,其短路保护的整定 由电包机组长负责整定,其整定数据的计算必须经技术副队长验算、 批准和登记。为便于检查,要求所有高低压开关上必须悬挂维护标志 牌,牌上注明设备的编号、型号、用途、功率、整定值、整定日期和 维护人。(4)接地保护:由机电队值班电每小班对本队使用的电气设备 的接地保护装置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对固定电气设备,由包机电每 周进行次检查并填写记录(填在保护装置检查记录上);移动或新安 装的电气设备由电气主管队长或电班长检查、验收。3、井下防爆电气管理负责本队管理范围内的各类电气设备、线路及小型电器的日常维 护管理。(二)、各采掘队、通防队、瓦斯抽放队1、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入井验收、把关(1)原则上各采掘队、通防队、瓦斯抽放队在井下使用的电气设 备、电缆及小型电器均应从机运队相应的专业小组领取。领用人必须 承担查验责任,必须详细查验“防爆合格证”、“煤安标志”、“产品合 格证”、“防爆电器入井证”是否齐全,经确认无误后方可领用。(2)特殊情况下,各采掘、通灭区队直接从公司驻矿供应站、经 营管理部库房领取时,由领用人负责验看“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 证”“煤安标志”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方可领取,领取后到机电队 专业化管理小组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由防爆检查员填写入井“防爆 电器入井证”后方能入井使用,并对各证件妥善保存。(3)井下选用的电气设备、电缆等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供电设计 要求,其额定能力必须满足实际负荷并留有一定余量,安装电对此 负具体责任,电班长(组长)负责核算、检查和把关。2、电气三大保护装置的管理职责。1)各采掘、通防队、瓦抽防突队的队长应该对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负行政领导责任,应从人员配备、职教育、工作安排上体现对此项 工作的负责。由机电副队长按照井下电的必备专业知识负责对本队 电气三大保护装置的日常管理进行业务领导,各小班操作人员和跟班 电履行好各自的职责。2)漏电保护:照明综保的漏电保护由小班电每班试验一次,照 明和信号装置的漏电保护由早班电每天试验次。发现问题必须随 时处理,否则追究小班电的责任。3)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各采掘、通灭、瓦抽队自己管辖范围 内的开关的短路保护整定由电包机(安装)人员负责,其整定数据 的计算必须经电班长核算。为便于检查,要求所有低压开关上必须 悬挂维护标志牌,牌上注明设备的编号、型号、用途、功率、整定值、 整定日期和维护人。4)接地保护:每小班由各小班电对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装置进 行一次外观检查;对固定电气设备,由包机电每周进行次检查并 填写记录(填在保护装置检查记录上);移动或安装后的电气设备由电 班长检查、验收。3、井下防爆电气管理负责本队管理范围内的各类电气设备、线路及小型电器的日常维 护管理。(三)、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队长要对本部门购进、调入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电缆、 电器材的安全性能问题负第一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电气类器材进货、 验收、登记、保管、发放全过程的各项制度。各业务员对其经手的电 气物资,必须从进货渠道开始,严格查验产品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和附带的关键证件(商标、厂址、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安标 志等),发现疑点不得进货,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井下;库管员必须对 上述项目进行查验、登记,发现疑点严禁入库,并在发放时对产 品编号、证件情况、领用各队组、领用时间和领用人登记,并长 期保存,以备追查。(四)、综合管理部负责地面办公、生活等非生产用电的日常业务管理,包括供电线 路和设备的选型、安装、巡检、检修、维护、运行、停送电等各项业 务。综合管理部队长应该对地面电气安全工作负部门第一责任,应从 人员配备、职教育、工作安排上体现对此项工作的负责,应建立健 全地面电气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电班为地面用电的专业管理班组, 班长负责对地面供电进行业务领导,各分片包段电对各自工作范围 的电气安全工作负责。电班基本职责如下:1、对照实际负荷,绘制地面供电系统图,图上标明各线路设备和 缆线规格型号、负荷大小和类别;2、建立健全地面供电停送电制度,地面各类电气安装、检修时必 须经电班核算负荷并办理相应的批准手续和停电手续后方可进行, 严禁乱接电,严防线路超能力运行,严格落实“谁停电、谁送电”制 度,严防误送电造成触电事故。3、地面选用的电气设备、缆线等的规格型号和防护级别必须符合 现场的安全要求和条件,其额定能力必须满足实际负荷并留有一定余 量,具体由操作和维护的电负责任。班长负责监督检查和验收。4、各类开关的短路、过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工作及各变压器、线路 的安全防护栏杆的检查、维护工作由分片包段电负责任,队长和分 管副队长、班长负责检查落实。三、具体业务划分:为了明确责任,便于安全,麦地煤矿的电气业务范围划分规定如 下:(一)、机电队:1、负责全矿与生产有关的井上、下各个变电所设备的安装、回收、 管理、维护和运行。注:个别变电所的变电,经机运部同意可由其 他工种(或其他各队组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兼职。2、负责井上、下各变电所高压供电线路的电缆敷设、回收、管理、 日常维护和故障排除及供电线路的悬挂达标。3、当变电所馈出线路出现故障后,不能明确确定属于外部馈出线 路有故障时,负责派电协助排查、处理故障。4、负责综采工作面高压供电线路和设备(含移变低压侧的第一级 低开)的维护、运行。(二)、机电队:1、负责采煤工作面高、低压供电设备、线路的安装、敷设和回收。 供电设备及线路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后,低压部 分移交给采煤队,由采煤队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高压部分(含移变 低压侧的第一级低开)移交给机电队。回收时回收总开关以前的供电 线路及开关。2、负责各类开关、变压器、电动机、小型电器、10平方毫米以上 电缆的管理、检修和发放。3、负责各采掘队采掘设备疑难电气故障的协助排查。(三)、通防队、瓦斯抽放队:1、通防队负责风机专用供电线路的敷设、回收和日常管理。瓦斯 抽放队负责钻机、瓦斯抽放泵供电线路的敷设、回收和日常维护。(四)、采煤队:1、负责接收机电队负责安装的质量达标、完好的电气设备及缆 线,设备、缆线安装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不接收。设备、缆线移交 时间不得超过3天。负责本工作面供电设备及线路的管理和日常维护, 回收时负责总开关以后的线路和设备的回收。2、负责进、回风口与大巷分界处以里的电缆悬挂、达标。(五)、煤巷队、岩巷队:负责本队掘进工作面供电设备及线路的安装、敷设、回收、管理 及日常维护。(六)、综合管理部:负责地面办公、生活、家属区供用电设备、线路的安装、敷设、管理及日常维护。(七)、其他机运队:负责本队管辖范围内的各类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敷设、回收、 管理及日常维护。本队专用的地面变电亭也由本队负责。(八)、其他业务划分由矿领导或机电运输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 决。第二章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 、基本规定1、矿属井上、下各变电所的内部所有髙、低压停送电命令都由矿 生产技术部调度室(以下简称矿调度室)统一指挥下达,动公司所 属变电所供麦地煤矿的高低压供电线路的停送电亦由矿调度室负责联 系和指挥,并按盘州市煤炭开发总公司公司及的有关规定进行。2、矿区内部日常或计划性检修的停电,必须提前办理书面停电手 续;供电系统出现故障需抢修处理时,严格在矿调度室的指挥下进行 停送电工作。办理停电手续时,申请停电各队组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 出书面申请。其中地面办公、生活用电的主管部门为生活服务部,具 体由该部电班负责办理;井上、下生产用电(以下称为矿井供电)的 主管部门为机运部。矿井供电的停电手续的办理职责划分为:高压电气及重要低压线 路(如主扇)的手续由机运部电气工程师负责办理并经队长审批(其 中停电开关属于动公司的,必须到该各队组办理,并遵守其各项规 定);井下低压负荷的手续由机运部电管组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办理。 机运部办理的停电手续经生产部审批后执行,但牵扯井下局部风机的 停电手续还必须经通灭部审批后才能执行。当班未能执行的停电手续, 必须作废;跨班作业的停送电手续,调度员应向下班详细交接,以 便确保安全供电。3、在矿井高、低压供电系统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接线、拆线、检修等),必须遵守以下防止误送电措施:、所有能造成误送电的开关(即该开关若闭合有造成触电事故 的危险)都必须做到:停电、闭锁、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牌, 并由专人看守。其中,开关属于变电所的,由变电落实该措施、承 担看守职责,调度室负责指挥、核对、记录(对动公司管辖变电所, 矿调度员也必须提出要求、落实措施);开关属于变电所以外、无专职 变电看守的(如各队自己管辖的开关),由电工作业人员(负责人) 亲自落实上述措施(停电、闭锁、挂牌、指定专人看守)。看守开关的 人员严禁脱岗和疏忽大意。凡是涉及影响井下通风和瓦斯的,必须由 调度室指挥撤出该范围内的人员并设置警戒、栏杆。、任何电气线路上进行电工作业时,作业人员(负责人)均必 须事先亲自检查、核对是否确已停电和采取上述防止误送电措施。 其中停电开关属于矿内、外变电所的,向调度室询问、核对并详细汇 报工作地点、位置、方法及监护人员等情况,经许可后方可进行。任 何接触、接近电气导体的工作,均要求必须在停电后按程序先逐相验 明无电,经完全放电后方可正式工作。对于危险电压,还应在工作点 的前个位置打上三相短路接地线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防止突然 来电。高压设备和线路上进行工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所有停送电均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停电后,变 电所由变电负责停电、闭锁、挂牌、监护,其它地点由停电人亲自 负责并指定、落实看管人员。工作完毕后只有停电人才能有权取下警 示牌送电或请示调度联系送电。、矿调度室、各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及时记录停送电的各种指 令、询问、答复、操作情况,对事关安全的关键环节必须详细、准确 记录和录音。4、进行停送电具体指挥和操作由本矿调度员、变电担任,双方 必须及时做好有关的记录。本矿调度员在向公司或动厂调度室申请 停送电要求时,或者向麦地煤矿所属变电所下达停送电命令时,都必 须严肃认真,要根据矿井高低供电系统图详细核对指令是否正确,措 施是否得当。机运部必须及时修改已变动的矿井高低压供电系统图。 对于复杂的停送电命令(如高压),应在机运部专业技术人员的帮助下 拟定方案并审核无误后方可下达。所有停送电命令下达时都要及时做 好详细记录,并注意进行电话录音。变电在接受调度室的停送电命 令时,应问清调度员的姓名并向其复诵一遍命令内容,核对无误后再 执行,并及时做好详细记录。5、煤矿日常外部(变电所)的停电事项,如果是机运部接到的通 知,机运部应根据外部停电时间、影响范围,提前1-2天通知矿调度 室和各有关各队组。如果是当班调度员接到的通知,调度员应结合生 产、安全情况进行分析,属于一般的情况则直接按通知时间执行;牵 扯到重大安全与生产问题时,则必须通知机电、生产、通灭等部室, 制定安全措施及生产调度措施,并报矿主管矿长和总审批,在落实 组织好有关措施的情况下,调度室才能同意执行上级命令。凡是由于 安全生产条件与措施不适应停电时,调度员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不能 执行的理由并求得明确答复。上级由于各种原因必须停电时,麦地煤 矿调度员则必须及时汇报矿有关领导。6、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检修或搬迁时,必 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当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低于1.0%时,方可 开盖验电,验电时必须用同电压等级且完好的验电笔对三相分别逐相 验明无电后再对地完全放电。7、向井下及井下各区域送电前,必须严格落实送电前的瓦斯检查。 经检查确认送电区域的通风正常、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 定时方可允许送电。局部通风机在恢复通风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 安全规程第129条”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 5%时,方 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141条”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 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 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的规 定。8、各变电所采取逐级往下送电方式。送电时要求一趟和另趟之 间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依次送电。向下级变电所(配电点、用电点) 送电前,矿调度员必须认真询问、落实送电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及 相关各开关的开、合情况,危险部位是否有人工作等情况,确认无误 后方可送电。9、各变电所停送电的基本规定为,停电时:先停低压、后停高压; 先停分开、后停总开;先停负荷、后停隔离。送电时:先送高压、后 送低压;先送总开、后送分开;先送隔离、后送负荷。10、各区队管辖的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电源时, 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对于采掘工作面的10kV和 1140V配电系统,则严格按照麦地煤矿采掘工作面使用!0kV和1140V 配电系统的安全措施执行。11、井下电为特殊工种,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 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准允许上岗,各区队负责人严禁安排无有效井下电 工资格证的人员从事井下电气作业。二、高压操作安全措施1、在高压电气设备及线路上进行计划性作业(检修)前,施工各 队组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办理高压操作工作票。办理时先向机运部提 出书面申请。若停电开关属于本矿管辖的,则由机运部审核同意后开 出“一式三份”的高压操作工作票,到调度室审批工作时间,只有当 高压操作工作票和安全措施审批完毕并贯彻学习后,方可由施工负责 人向调度室申请正式执行高压操作工作票命令。调度员则根据已签字 的高压操作工作票和安全措施,审核申请人员与操作票上负责人一致 时方可下达停电命令。与此同时另一份操作票要交给变电所值班人员, 变电接到操作票后要核对无误并得到调度停电命令后方可执行停电 操作。若停电开关属于动公司的,则先由施工各队组提出书面申请, 由机运部审查、审核并负责去动公司办理髙压工作票,由矿调度室 依据此工作票和动厂调度室进行有关的停电事项的联系。工作完毕 后由项目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填写终结意见并送到动厂调度室后,经 矿调度室联系后,动厂调度室才能同意送电。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人操作、一人监护;多人 工作时必须明确指定一名负责人(监护人);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 胶鞋或站在绝缘台上。停电后必须用完好且同电压等级的验电笔,先 在有电线路上试验电笔,证明其完好无误,再在停电线路上验电。验 电时必须对三相逐相全部验电,验明无电后用三相短路接地线对地完 全放电,并在电源进线处打好三相短路接地线(打短路接地线时应先 挂好接地线)。完成以上工作后,检修负责人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下 达开始作业命令。电气作业项目终结完毕后,先清除所有杂物、清点 人员和工具,再拆除三相短路接地线,测试线路绝缘数据后由工作监 护人(负责人)再次目测检查后,在高压操作工作票上填写完结情况 并交到矿(动厂)调度室,矿(动厂)调度室在收到交回的高压 操作工作票后才能同意送电。3、严禁带负荷分断或闭合高压刀闸。4、若作业的高压设备、线路上受位置限制有存在触电危险的高压 带电体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设置相对牢固的栅拦或绝缘 隔板后方可进行。5、高压停送电及检修除严格执行以上措施外,还必须严格执行 “电业安全作业规程”,“机电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三、高压环形供电系统安全运行规定1,井下各双电源高压进线、有母联开关的变电所,正常情况 下,应保持单母线分列运行方式(母联开关断开并挂“禁止合闸” 牌)。特殊情况下确需并列运行时(通过母联开关用趟电源带负 荷),必须经机电运输部 队长或电气主管工程师同意方可允许。无 母联开关的,其两路进线高压总开关只能一趟线路合闸带负荷,另 趟线路处于断开位置并悬挂“禁止合闸”警示牌。2 .所有高压停、送电均由生产技术部调度室调度员统一指挥, 机电副总、机电运输部队长及电气主管技术人员配合,无调度命 令任何人无权改变变电所高压供电的运行方式。3 .变电要严格执行变电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停、送 电倒闸顺序,严禁带负荷闭合或断开隔离开关及其它各种无消(灭) 弧装置的刀闸。4 .线路由于改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机运部主管电气技术人 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生产技术部。5 .机电生产技术部调度在指挥高压停、送电时,不得违反“高 压停、送电”及“倒闸”操作的基本安全操作规程。6 .高压供电线路发生故障后,调度员要准确判断故障线路, 迅速指挥切除故障线路的电源馈出开关与关联开关,并挂禁止合闸 牌。调度员在机运部业务人员协助下可以通过“倒闸”等方式尽可 能快地用双回路中的另趟无故障回路向重要负荷(如通风、排水) 供电;故障处理完毕后及早恢复正常供电方式。强皮带、水泵、 绞车等大型设备,在处理线路故障或倒电源后,均必须检查确认电 动机的转向是否正确,确认无疑后方可正式启动。7 .机运部电气主管技术人员要定期对供电线路的负荷情况进 行计算,对矿井井下主干线路的负荷按计算结果及时做出调整。调 整负荷时必须办理相关的停电手续,说明停、送电倒闸步骤,严禁 无计划停、送电。8 .矿井发生重大断电事故时(如主扇停电、井下重要负荷停电等),按麦地煤矿重大停电(失电)事故应急预案相关规定 处理。第三章防爆电气(电器)设备选型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为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失爆,要严把“三关”,即:进货验收关; 入井验收发放关;安装使用维护关。1)、进货验收关:机运部经营管理部在调进、租赁、购进电气设 备、电仪器仪表、小型电器、电缆及缆线时,必须从严掌握其使用 范围及条件。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 五十二条的规定,有相应的防爆产品生产许可证、煤矿矿用产品 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并要求建立相应台帐,台帐上注明产品名 称和主要技术参数、各主要证件号,合格证件必须要分类长期妥善保 存。各队领用时,产品允许使用条件和场所由该队技术人员对照说明 书及技术资料进行把关。2)入井验收发放关: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防爆检查员应持证检查 每台(件)防爆电气设备或小型电器的隔爆性能,符合标准的经签发 防爆合格证、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证方能发放使用,并在同类设 备相同部位粘贴防爆合格证。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证、防爆合格 证填写内容及粘贴部位具体执行麦地煤矿矿井防爆电气管理细则。 建立健全相应台帐,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和电器在入井前,必须要进行 登记建账,对检修、检验的人员及有关性能参数进行详细记录,此项 工作由各队队长和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查落实。各队领用电气设备、缆 线时,电工必须对照电工手册选用合适的容量允许数值,由各队 技术人员把关,严禁超允许值运行或使用。机电队电检车间质量验收 员或防爆检查员对新进电气设备和车间检修后的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 负责,防爆设备检查员必须持有经麦地煤矿或上级各队组在职培训和 考核合格所发的防爆设备检查员证。3)安装使用维护关:防爆设备安装时,领用安装人员应首先检查 设备是否有防爆合格证、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证和检修合格证, 无证设备不得领用和安装,否则产生后果由安装人员负责。按设计新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运行前,须经机运部主管技术人员、 防爆检查组成员及使用各队组负责人、电共同验收,确认质量完好 无失爆后,安装、使用、检查组三方签字交接,然后方能投入使用。 零星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或小型电器应由交接双方电负责验收交接 后方可使用。根据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各各队组使用的电气设备、 小型电器、供电线路等必须负责保持完好及隔爆性能。防爆设备定期检查、失爆检查及对电气设备失爆责任人的处理执 行麦地煤矿矿井防爆电气管理细则及矿上的各有关规定。第四章电气试验制度1、电气试验组由机运部电管组、机电队电器检修班和机电队维 护班组成。机运部电管组负责继电保护整定,接地电阻测试、绝缘油 样送检化验、安全绝缘用具送检试验和检漏继电器远方动作试验工作; 机电队电气检修班负责检修后的电气设备绝缘测定、整定刻度值的 校验和耐压试验;机电队维护班负责对高压设备及高压电缆的泄漏和 耐压试验。2、电气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严格按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程 执行。3、电气试验组所做的试验,每次做试验都要填写好试验报告,经 机电队及机运部主管技术人员审核后备案,作为设备运行的依据。4、凡未经电气试验的设备,不准投入运行;试验不合格的设备及 时处理,处理后再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5、电气试验工作应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电气安全作业规 程及电气试验工技术操作规程。主要设备拆、接线的工作应由该 设备维修人员担任,每次试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电气试验的停 电,操作、送电由试验负责人发出口令,操作人员应按命令执行。6、井下进行试验工作时,试验工作负责人应提前写出申请试验报 告,报机电运输部、通风灭火部、调度室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 试验。另外通灭部必须派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工作地点的瓦斯情况, 当瓦斯浓度低于 现时方准进行,并自始至终监护试验工作地点前后的 瓦斯情况。7、试验用的专用仪表、仪器不得作为它用或转借,以防试验数据 出现误差。第五章小型电器及电缆的管理制度一、管理与发放:1、全矿小型防爆电器及碗以下绝缘电缆均由机电队小型电气组 集中管理,小型电气组负责它的领取、修理、保管、编号、建账和发 放,但小型电器及缆线的材料费用由各使用各队组承担。小型电气组 至少要有一名专职防爆检查员,负责对防爆电器的检查、验收。经确 认防爆电器防爆性能达到要求的贴上“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准许发 放入井。2、小型电器组要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 对新进和现在使用的小型防爆电器(按钮、电铃、接线盒、插销、防 爆灯等)要逐步打号、建账;对小型电缆要按截面大小、芯线数目分 开存放和建账。做到数量清、状态明。3、驻矿供应站新到小型防爆电器及电缆统一由小型电器组验收合 格后发放。该组要根据各队的领用登记册严格按交旧领新制度发放(初 次安装除外)。4、井下通讯装置、监测装置、计量装置,统一由生产技术部负责 管理,要杜绝失爆。5、驻矿供应站所进的小型电器、电缆要严格把关,必须要有产品 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安标志等。杜绝无证、缺证或不合格的产品 入井。使用各队组有权拒领无证或不合格的产品。二、安装、维修和回收:1、新工作面各种电器设备安装时所使用的小型防爆电器及电缆, 均由使用各队组到机电队小型电器组领取,使用各队组和小型电器 组各留一份领、发手续,作为回收、检查、转交、更换的依据。2、各各队组日常使用的小型防爆电器和电缆,也由使用各队组到 机电队小型电器组领取,由本队电工安装维护。小型电器组建立领 用记录。小型电器无“防爆合格证”者,电有权拒用。3、各各队组负责好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小型电器、电缆的维护,杜 绝失爆和不完好使用。4、回采工作面采完后或掘进巷道施工完毕(或暂时停止工作), 所有小型电器和电缆均由使用各队组回收(或有其他各队组继续使用 的,由原各队组向新使用各队组移交,并在小型电器组办理转帐手续)。 若有丢失,在清单上注明名称数量,由使用各队组负责人签字,然后 小型电器组将清单转物资供应部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