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安全与相关法规(PPT 106页)ciaw.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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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 拥有庞大的管理资料库拥有庞大的管理资料库 求職安全與相關法規名喬人才服務名喬人才服務名喬人才服務名喬人才服務(股股股股)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總經理總經理總經理總經理 劉秀珍劉秀珍劉秀珍劉秀珍1報告人簡介報告人簡介n n台灣省苗栗縣人台灣省苗栗縣人 水瓶座水瓶座 o型型n n文化大學勞動關係學系畢文化大學勞動關係學系畢n n現職:現職:名喬人才服務名喬人才服務(股股)公司公司n n經歷經歷:東慧國際諮詢顧問東慧國際諮詢顧問(股股)公司公司(10年年)龍格企業管理顧問龍格企業管理顧問(股股)公司公司(2.5年年)2報告內容報告內容歷年就服專業考試趨勢歷年就服專業考試趨勢面試與求職安全面試與求職安全消費者權益保障消費者權益保障個人資料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營業秘密保護法營業秘密保護法企業併購法企業併購法3求才者求才者互相了解互相了解互相選擇互相選擇求職者求職者提供訊息服務對象同時是服務內容本身4人才仲介關係求職者人才仲介承攬契約雇用關係就業諮詢關係5派遣勞動關係(三方勞動關係)雇主使用主派遣勞工勞動派遣契約雇用關係指揮命令關係6就業服務人員應有之知識產業知識同業訊息相關法規知識業務銷售特點派遣作業知識7就業服務人員相關的法令就業服務人員相關的法令台灣的法令範圍上海市的法令範圍1.就業服務法及相關子法2.就業保險法3.職業訓練法4.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5.兩性工作平等法6.勞動基準法7.勞工保險條例8.勞工退休金條例9.勞資爭議處理法10.消費者保護法11.個人資料保護法12營業密秘密法13企業併購法1.憲法2.行政法3.民法4.合同法5.知識產權法6.企業法7.反不正當競爭法8.金融法9.稅法10.勞動法11.職業資格法12.仲裁法和民事訴訟法13.世界貿易組織法律規則8工時、休息、休假工時、休息、休假-每日每週、例假、休假每日每週、例假、休假.勞動基準法內容勞動基準法內容勞基法勞基法目的、定義、適用、主管機關目的、定義、適用、主管機關.責任責任.總則總則勞動勞動契約契約定期、不定期,年資合併、終止、資遣費定期、不定期,年資合併、終止、資遣費.勞動條件勞動條件工資工資-議定,給付、延長工資、歧視、預扣議定,給付、延長工資、歧視、預扣.童工女工童工女工企業併購法企業併購法安衛及福利安衛及福利退休退休退休方式、退休金及財務、年資與時效退休方式、退休金及財務、年資與時效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退休金條例職業災害補償職業災害補償補償方法、補償金抵充賠償金、連帶責任補償方法、補償金抵充賠償金、連帶責任勞工保險條例勞工保險條例勞工安全衛生法勞工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技術生技術生年齡、訓練年齡、訓練契約、費用契約、費用人數人數工作規則工作規則監督與檢查監督與檢查罰則罰則9歷年就業服務專業考試分析歷年就業服務專業考試分析考試範圍考試範圍9494年度年度9595年度年度9696年度年度就業服務相關法規40%40%40%40%20.5%20.5%勞動相關法規11.6%11.6%10.5%10.5%18%18%就業市場訊息分析與資源應用18.8%18.8%14%14%20.4%20.4%專業精神與職業倫理、顧客關係管理8.6%8.6%10.5%10.5%13.6%13.6%就業諮詢概論與職涯諮商重要理論21%21%25%25%28.0%28.0%92年以前就服專業考試科目 1.就業服務與就業政策 2.就業市場基本概念育狀況 3.就業服務法規與相關法規 4.人格與職業心理測驗 82年人力仲介師考試科目 1.就業服務法2.就業市場3.勞工政策 81年人力仲介師考試科目 問答題試題10面試與求職安全面試與求職安全11求職過程中的心情求職過程中的心情正面狀態心情波動負面狀態肯定階段消極階段面試面試經過的時間經過的時間不錄用12面試與求職安全面試與求職安全求職前的準備求職前的準備求職之主要陷阱求職之主要陷阱求職安全守則求職安全守則求職防騙要點求職防騙要點13求職前的心理準備求職前的心理準備 (1)(1)工作無價,所以求職者必須積極的全力以赴。工作無價,所以求職者必須積極的全力以赴。(2)(2)找到適合的工作需要有棄而不捨、百折不饒、找到適合的工作需要有棄而不捨、百折不饒、決不放棄的精神。決不放棄的精神。(3)(3)將注意力我能為公司貢獻什麼?需要我的才能將注意力我能為公司貢獻什麼?需要我的才能的地方在哪裡?的地方在哪裡?14 (4)(4)在沒有找到工作以前,要多多充實專業、語文在沒有找到工作以前,要多多充實專業、語文 及電腦知能。及電腦知能。(5)(5)到職業訓練機構學習第二或第三專長有助於到職業訓練機構學習第二或第三專長有助於職涯的順遂發展。職涯的順遂發展。(6)(6)參與義工、志工之工作,啟動良性循環會有參與義工、志工之工作,啟動良性循環會有助於找到工作。助於找到工作。(7)(7)創業或再度進入學校學習也可能是另一條路創業或再度進入學校學習也可能是另一條路好走。好走。求職前的心理準備求職前的心理準備15找工作前先找自己找工作前先找自己我目前的學、經歷與專長有哪些?我目前的學、經歷與專長有哪些?我希望做什麼樣的工作?我希望做什麼樣的工作?目前有那些工作是較有前景的?目前有那些工作是較有前景的?有那些管道與資源是我可以運用的?有那些管道與資源是我可以運用的?16 應徵前做好應徵前做好”三大準備三大準備”1 1、事前對應徵之、事前對應徵之廣告廣告做瞭解。做瞭解。2 2、事前對應徵之、事前對應徵之公司公司做瞭解。做瞭解。3 3、確定自己是要找工作而不是找事業、確定自己是要找工作而不是找事業(貪貪)。17應徵當天堅守應徵當天堅守”五不原則五不原則”1 1、不繳錢不繳錢不繳交任何不知用途之用。2 2、不購買、不購買不購買公司以任何名目要求購買之有形、無形之產品。3 3、不辦卡、不辦卡不應求職公司之要求而當場辦理信用卡。4 4、不簽約、不簽約不簽署任何文件、契約。5 5、不離身、不離身證件及信用卡隨身攜帶,不給求職公司保管。18求職安全相關網站求職安全相關網站19求職陷阱總掃描求職陷阱總掃描II事少事少、錢多、離家近、錢多、離家近位高位高、權重、責任輕、權重、責任輕需才孔急需才孔急、大量徵才、大量徵才條件寬鬆條件寬鬆、一律錄用、一律錄用先購產品、另行繳費先購產品、另行繳費營業項目、產品不明營業項目、產品不明僅以信箱、手機聯絡僅以信箱、手機聯絡面試地點奇特或面試地點奇特或異動異動20求職陷阱總掃描求職陷阱總掃描IIII多層次傳銷多層次傳銷家庭代工業家庭代工業職業補習班職業補習班生化科技產品生化科技產品電子商務企業電子商務企業外匯、期貨買賣外匯、期貨買賣演藝演藝、模特兒經紀、模特兒經紀生前契約生前契約、靈骨塔、靈骨塔伴遊伴遊、司機、俱樂部、司機、俱樂部21求職安全守則求職安全守則瞭解公司營業項目、應徵職務瞭解公司營業項目、應徵職務上網經濟部商業司查公司資料上網經濟部商業司查公司資料事前告知親友面試時間、地點事前告知親友面試時間、地點提前提前1515分鐘到,觀察周遭環境分鐘到,觀察周遭環境不吃面試機構所提供任何飲料不吃面試機構所提供任何飲料不繳交證件、不支付金錢、不簽字不繳交證件、不支付金錢、不簽字不轉換面試地點,瞄頭不對快閃不轉換面試地點,瞄頭不對快閃求職三要訣求職三要訣:不貪不貪、不卑、不卑、不急不急22求職安全求職安全-面試前面試前 1.檢視自己檢視自己:要應徵什麼行業,什麼職務。要應徵什麼行業,什麼職務。2.2.過濾工作:看報紙或網路時應注意求職陷阱:過濾工作:看報紙或網路時應注意求職陷阱:a.a.不載明公司詳細資訊者。不載明公司詳細資訊者。b.b.徵求的職位條件過於寬鬆。徵求的職位條件過於寬鬆。c.c.應徵的職稱眾多,但都很含糊。應徵的職稱眾多,但都很含糊。d.d.不可思議的高薪或高福利。不可思議的高薪或高福利。e.e.當你電詢該公司時,回應含糊者。當你電詢該公司時,回應含糊者。f.f.刊登廣告頻繁或需人孔急。刊登廣告頻繁或需人孔急。g.g.要先繳納各項費用或證件者。要先繳納各項費用或證件者。23求職安全求職安全-面試中面試中1.進公司時要觀察進公司時要觀察 (1)觀察該公司是否部門清楚,每個人都有工作在做?(2)正常公司,通常是人事單位在辦理面試求職的工作;但有問題的公司,則是所有職員的工作就市在接待新進面試者。另外應注意,面試過程是否很草率?24求職安全求職安全-面試中面試中 (3)是否天天都是應徵者川流不息,號四該公司的業務就是登報應徵人員。(4)留意所應徵的職位是存在、有時候職位的名稱好聽,但是不符合實際功能。(5)注意看該公司的擺設,是否像是天天都有人在辦公?還是辦公桌上空空如也,甚至連檔案夾裡面也是空空的。25求職安全求職安全-面試中面試中2.2.面試及報到時要觀察面試及報到時要觀察 (1)(1)當面是前往的第一天或職前訓練的前幾當面是前往的第一天或職前訓練的前幾 天,該公司繼續隱瞞工作性質及業務性質天,該公司繼續隱瞞工作性質及業務性質 (2)(2)面試時以不食用他人提供的飲品為宜面試時以不食用他人提供的飲品為宜 (3)(3)主試官說話輕浮,眼神不正經,都是危險主試官說話輕浮,眼神不正經,都是危險 的徵兆。的徵兆。26求職安全求職安全-面試中面試中 (4)(4)感覺到有不安全、不對勁的味道或不正常的狀況,感覺到有不安全、不對勁的味道或不正常的狀況,已某種藉口來迅速離開該公司為宜。已某種藉口來迅速離開該公司為宜。(5)(5)面試地點偏僻隱密或是轉換面試地點的狀面試地點偏僻隱密或是轉換面試地點的狀 況,況,或是要求夜間面試者,皆應加倍小心或是要求夜間面試者,皆應加倍小心 (6)(6)面試時應詳記該公司級主試官的基本資料及面試時應詳記該公司級主試官的基本資料及 特特徵。徵。(7)(7)面試前後打一通電話讓親友知道實際狀況。面試前後打一通電話讓親友知道實際狀況。27求職安全求職安全-面試後面試後面試後你做了什麼?面試後你做了什麼?(1)(1)上經濟部或市政府建設局網站查看,公上經濟部或市政府建設局網站查看,公司登載的營業項目、報上刊登的項目、面司登載的營業項目、報上刊登的項目、面試現場所見三者是否相符試現場所見三者是否相符(2)(2)上勞工局的網站或其他網站查看,或與上勞工局的網站或其他網站查看,或與親友交談,看看該公司是否被列入不肖公親友交談,看看該公司是否被列入不肖公司的黑名單司的黑名單28求職安全求職安全-面試後面試後(3)(3)問問自己,面試職務內容是否與自己找問問自己,面試職務內容是否與自己找工作時的初衷相符?且所獲得的待遇是否工作時的初衷相符?且所獲得的待遇是否合乎期望值?合乎期望值?(4)(4)當面試當天或初進該公司的數天內,求當面試當天或初進該公司的數天內,求職者即需要付給該公司一筆錢,就要特別職者即需要付給該公司一筆錢,就要特別注意。注意。(5)(5)勿輕易簽下任何合勿輕易簽下任何合/契約。在簽署勞動契契約。在簽署勞動契約之前,必須看清是否侵犯勞工的個人權約之前,必須看清是否侵犯勞工的個人權益。益。29求職安全求職安全-面試後面試後(6)面試前後請勿將任何證件或證書交給公司保面試前後請勿將任何證件或證書交給公司保管,出具影印本時應加註用途,譬如:辦理管,出具影印本時應加註用途,譬如:辦理勞、健保之用?勞、健保之用?(7)(7)試用期間,不辦理勞、健保的公司是違法的。試用期間,不辦理勞、健保的公司是違法的。若已錄取,到職時,就可以要求公司辦理勞、若已錄取,到職時,就可以要求公司辦理勞、健保。健保。30求職安全求職安全-面試後面試後(8)(8)需要花錢才能錄取成為公司員工或職位的,需要花錢才能錄取成為公司員工或職位的,或是購買產品才能領到底新者,就是有問題的或是購買產品才能領到底新者,就是有問題的公司。公司。(9)(9)該公司承諾將給予的薪水比市場的行情高太該公司承諾將給予的薪水比市場的行情高太多,就要特別小心。若以受騙,應盡速向勞工多,就要特別小心。若以受騙,應盡速向勞工局或治安機關檢舉。局或治安機關檢舉。(10)(10)勿接受部道德或違法的工作。若已受騙,應勿接受部道德或違法的工作。若已受騙,應盡速向勞工局或治安機關檢舉。盡速向勞工局或治安機關檢舉。31求職人員的安全守則求職人員的安全守則不繳交國民身分證件。不繳交國民身分證件。不支付任何有關保證金的費用。不支付任何有關保證金的費用。不簽署任何聲明書的文件。不簽署任何聲明書的文件。最好將此公司的面試地點及電話告知家人或親最好將此公司的面試地點及電話告知家人或親友。友。穿著正式服裝,女生不宜太暴露,靜量穿著褲穿著正式服裝,女生不宜太暴露,靜量穿著褲裝。裝。最好約朋友一同前往面試,互相有個照應。最好約朋友一同前往面試,互相有個照應。再第一天上班前問清楚關於勞、健保的情況,再第一天上班前問清楚關於勞、健保的情況,以及有何員工福利措施。以及有何員工福利措施。32求職安全之求職求職安全之求職535535守則守則5 5不為不為 a.a.不繳不知用途的款不繳不知用途的款 b.b.不購買自己不清楚的產品不購買自己不清楚的產品 c.c.不將證件及信用卡交給該公司保管不將證件及信用卡交給該公司保管 d.d.不隨便簽署文件不隨便簽署文件 e.e.不位薪資待遇不合理的公司工作不位薪資待遇不合理的公司工作33求職安全之求職求職安全之求職535535守則守則3 3必問必問 a.a.問自己要找一份工作還是要找一份事業問自己要找一份工作還是要找一份事業 b.b.問明薪資、勞保、健保、出缺勤規定等勞問明薪資、勞保、健保、出缺勤規定等勞 動條件動條件 c.c.問明確實的工作性質問明確實的工作性質(內勤還是外勤內勤還是外勤)及職及職 務內容務內容34求職安全之求職求職安全之求職535535守則守則5 5必看必看 a.a.是是否是合法正派經營之公司否是合法正派經營之公司 b.b.是否是正常運作的公司,還是報徵廠的是否是正常運作的公司,還是報徵廠的 公司公司 c.c.是否有潛在的人身安全危險或暗藏求職是否有潛在的人身安全危險或暗藏求職 陷阱陷阱 d.d.面試時是否草率、輕易就錄取面試時是否草率、輕易就錄取 e.e.是否待遇優厚的不合乎常情是否待遇優厚的不合乎常情35受騙後的應變措施受騙後的應變措施 向父母、師長反應向父母、師長反應向員警單位、消基會,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向員警單位、消基會,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 1 1、如果被詐欺或誤入色情行並未應立即報警、如果被詐欺或誤入色情行並未應立即報警 處理。處理。2 2、如買到硬性推銷之產品或服務,可依消費、如買到硬性推銷之產品或服務,可依消費 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在七天內退還商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在七天內退還商 品,解除買賣契約。品,解除買賣契約。3 3、如遇不實徵才廣告,應蒐集資料向當地行、如遇不實徵才廣告,應蒐集資料向當地行 政主管機關申訴。政主管機關申訴。36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費者中心專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費者中心專線:02-2321470002-23214700。刑事警察局刑事警察局 報案專線電話:報案專線電話:08002115110800211511、08002115120800211512 檢舉電話:檢舉電話:02-2769740302-27697403,檢舉傳真:檢舉傳真:02-2764440202-27644402。不法家庭代工或非法多層次傳銷行為申訴不法家庭代工或非法多層次傳銷行為申訴專線: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專線: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02)23517567(02)23517567。申訴電話申訴電話37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保護法38消費者保護法總覽消費者保護法總覽 一、總則二、消費者權益三、消費者保護團體四、行政監督五、消費爭議之處理六、罰則七、附則目的目的: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企業良性發展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企業良性發展 39消費者保護法所稱之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法所稱之主管機關 中央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中央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40研擬、審議消費者保護基本政策及監督機關:研擬、審議消費者保護基本政策及監督機關: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40條條執行機關及調解機關:執行機關及調解機關:、消費者服務中心。第、消費者服務中心。第42條條、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第、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第45條條、消費者保護官。第、消費者保護官。第39條條 消費者保護法之其它相關機關消費者保護法之其它相關機關 41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之責任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之責任 重視消費者之健康與安全重視消費者之健康與安全 向消費者說明商品或服務之使用方法向消費者說明商品或服務之使用方法 維護交易之公平維護交易之公平 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 加強消費爭議處理加強消費爭議處理 42消費爭議處理之消費爭議處理之範圍範圍以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的爭議為限以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的爭議為限 因商品或服務所生的爭議為限因商品或服務所生的爭議為限 43消費爭議得如何尋求解決消費爭議得如何尋求解決(一)行政解決方式:行政解決方式有二(一)行政解決方式:行政解決方式有二 種,其先後次序如下:種,其先後次序如下:、申訴申訴。第。第43條條 、調解調解:在申訴未獲妥適處理:在申訴未獲妥適處理 時,得申請調解。第時,得申請調解。第44(二)司法解決方式:提起消費(二)司法解決方式:提起消費訴訟訴訟。第第47條至第條至第55條條 44消費爭議調解辦法消費爭議調解辦法(一)書表申請調解一)書表申請調解(二)任意調解原則(二)任意調解原則 (三)訂定調解期日(三)訂定調解期日(四)偕同調解及參加調解(四)偕同調解及參加調解 (五)調解進行:其程序如下:(五)調解進行:其程序如下:、處所、處所 、守密原則、守密原則 、職權提出解決方案、職權提出解決方案 、小額消費爭議解決方案、小額消費爭議解決方案 、到場:未到場、到場:未到場視為調解不成立視為調解不成立 、審查、審查 45定型化契約之意義定型化契約之意義定型化契約條款,係指契約定型化契約條款,係指契約當事人之方當事人之方,為與為與不特定之多數相對人不特定之多數相對人訂約之用,而訂約之用,而預預先先就契約內容所就契約內容所擬定擬定之交易條款。之交易條款。消費者保護法第消費者保護法第2 2條第七款:定型化契條第七款:定型化契約:企業經營者為與不特定多數人訂定契約:企業經營者為與不特定多數人訂定契約之用而單方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約之用而單方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46定型化契約之意義定型化契約之意義消保法所稱定型化契約限定一方當事人為企業消保法所稱定型化契約限定一方當事人為企業經營者當方預先所擬,而締約目的在於以經營者當方預先所擬,而締約目的在於以該條款與不特定多數人相對人該條款與不特定多數人相對人(限於消費者限於消費者)訂約,以節省締約之時間與費用,從而能降低訂約,以節省締約之時間與費用,從而能降低交易成本,加速交易過程,所以該法所訂之定交易成本,加速交易過程,所以該法所訂之定型化契約適用範圍較一般所稱定型化契約狹窄,型化契約適用範圍較一般所稱定型化契約狹窄,例如預售屋買賣契約、汽車分期付款契約、信例如預售屋買賣契約、汽車分期付款契約、信用卡契約、金融機關之保證條款、保險契約、用卡契約、金融機關之保證條款、保險契約、飛機票以及火車票均屬之。飛機票以及火車票均屬之。47定型化契約之功能定型化契約之功能1.1.效率化效率化:節省人力、時間、費用:節省人力、時間、費用2.2.合理化合理化:預估風險,預防風險之發生、限:預估風險,預防風險之發生、限制風險之範圍、移轉風險制風險之範圍、移轉風險3.3.補充性補充性:得為補充之規定以精確規範契約:得為補充之規定以精確規範契約內容。內容。48定型化契約之特徵定型化契約之特徵1.1.契約契約要式性要式性2.2.契約契約普遍性與繼續性普遍性與繼續性3.3.契約契約預先擬定預先擬定4.4.契約雙方當事人之契約雙方當事人之不平等性不平等性 49定型化契約效力範圍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消費者顯失公平者顯失公平者,無效。者,無效。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一、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者。二、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二、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 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三、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三、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 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50特種買賣的種類特種買賣的種類 郵購買賣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訪問買賣訪問買賣: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消: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消費者之住居所或其他場所從事銷售,所為費者之住居所或其他場所從事銷售,所為之買賣。之買賣。51特種買賣的消費者權益特種買賣的消費者權益得於收受商品後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任何費用或價款。未經消費者要約而對之郵寄或投遞之商品,消費未經消費者要約而對之郵寄或投遞之商品,消費者者不負保管義務不負保管義務。前項物品之寄送人,經消費者定相當期限通知取前項物品之寄送人,經消費者定相當期限通知取回而逾期未取回或無法通知者,視為拋棄其寄投回而逾期未取回或無法通知者,視為拋棄其寄投之商品。雖未經通知,但在寄送後逾之商品。雖未經通知,但在寄送後逾一個月一個月未經未經消費者表示承諾,而仍不取回其商品者,亦同。消費者表示承諾,而仍不取回其商品者,亦同。消費者得請求償還因寄送物所受之損害,及處理消費者得請求償還因寄送物所受之損害,及處理寄送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寄送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52經銷者經銷者(代言人、媒體代言人、媒體)從事經銷之企業經營者,就商品或服務所生之從事經銷之企業經營者,就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損害,與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損害,與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連帶負賠償責任。企業經營者連帶負賠償責任。其對於損害之防免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其對於損害之防免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53消費者保護團體消費者保護團體 保護團體以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為限保護團體以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為限 任務如下:任務如下:一、商品或服務價格之調查、比較、研究、發表。一、商品或服務價格之調查、比較、研究、發表。二、商品或服務品質之調查、檢驗、研究、發表。二、商品或服務品質之調查、檢驗、研究、發表。三、商品標示及其內容之調查、比較、研究、發表。三、商品標示及其內容之調查、比較、研究、發表。四、消費資訊之諮詢、介紹與報導。四、消費資訊之諮詢、介紹與報導。五、消費者保護刊物之編印發行五、消費者保護刊物之編印發行。54消費者保護團體消費者保護團體 六、消費者意見之調查、分析、歸納。六、消費者意見之調查、分析、歸納。七、接受消費者申訴,調解消費爭議。七、接受消費者申訴,調解消費爭議。八、處理消費爭議,提起消費訴訟。八、處理消費爭議,提起消費訴訟。九、建議政府採取適當之消費者保護立法或九、建議政府採取適當之消費者保護立法或 行政措施。行政措施。十、建議企業經營者採取適當之消費者保護十、建議企業經營者採取適當之消費者保護 措施。措施。十一、其他有關消費者權益之保護事項。十一、其他有關消費者權益之保護事項。55消費者保護團體的職掌消費者保護團體的職掌 一、消費者保護基本政策及措施之研擬及審議。一、消費者保護基本政策及措施之研擬及審議。二、消費者保護計畫之研擬、修訂及執行成果檢二、消費者保護計畫之研擬、修訂及執行成果檢 討。討。三、消費者保護方案之審議及其執行之推動、連三、消費者保護方案之審議及其執行之推動、連 繫與考核。繫與考核。四、國內外消費者保護趨勢及其與經濟社會建設四、國內外消費者保護趨勢及其與經濟社會建設 有關問題之研究。有關問題之研究。56消費者保護團體的職掌消費者保護團體的職掌 五、消費者保護之教育宣導、消費資訊五、消費者保護之教育宣導、消費資訊 之蒐集及提供。之蒐集及提供。六、各部會局署關於消費者保護政策、六、各部會局署關於消費者保護政策、措施及主管機關之協調措施及主管機關之協調 事項。事項。七、監督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及指揮消七、監督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及指揮消 費者保護官行使職權。費者保護官行使職權。57消費者保護團體許可訴訟之條件消費者保護團體許可訴訟之條件許可許可設立三年設立三年以上以上經申請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評定優良經申請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評定優良置有消費者保護專門人員置有消費者保護專門人員且合於下列要件之一且合於下列要件之一 一、社員人數一、社員人數五百人五百人以上之社團法人。以上之社團法人。二、登記財產總額新臺幣二、登記財產總額新臺幣一千萬元一千萬元以上之財團法以上之財團法人人並經消費者保護官同意者,消費者保護團體依前並經消費者保護官同意者,消費者保護團體依前項規定提起訴訟者,應委任律師代理訴訟。項規定提起訴訟者,應委任律師代理訴訟。58消費者保護團體許可訴訟之條件消費者保護團體許可訴訟之條件消費者保護團體對於同一原因事件,致使消費者保護團體對於同一原因事件,致使眾多消費者受害時,得受讓眾多消費者受害時,得受讓二十人以上二十人以上消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後,以自己名義,提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後,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消費者得於言詞辯論終結前,終起訴訟。消費者得於言詞辯論終結前,終止讓與損害賠償請求權,並通知法院。止讓與損害賠償請求權,並通知法院。59消費者權益損害之賠償消費者權益損害之賠償因企業經營者之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得請求損害額三倍以下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之懲罰性賠償金;但因但因過失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損害額所致之損害,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經主管機關通知改正而逾期不改正者,處經主管機關通知改正而逾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60企業經營者之賠償企業經營者之賠償企業經營者拒絕、規避或阻撓主管機關依第十七企業經營者拒絕、規避或阻撓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定型化契約內容)第三項、第三十三條(調條(定型化契約內容)第三項、第三十三條(調查)或第三十八(三十三查)或第三十八(三十三-三十七活動)條規定三十七活動)條規定所為之調查者,處新臺幣所為之調查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企業經營者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三十六條(改善)企業經營者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三十六條(改善)或第三十八條規定所為之命令者,處新臺幣或第三十八條規定所為之命令者,處新臺幣六萬六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企業經營者有第三十七條(緊急公告)規定之情企業經營者有第三十七條(緊急公告)規定之情形者,主管機關除依該條及第三十六條(限期改形者,主管機關除依該條及第三十六條(限期改善)之規定處置外,並得對其處新臺幣善)之規定處置外,並得對其處新臺幣十五萬元十五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以下罰鍰。61個人資料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62個人資料及檔案個人資料及檔案 自然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自然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特徵、指紋特徵、指紋、婚姻、教育、職業、健康、婚姻、教育、職業、健康、病歷病歷、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足資識別該個人的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足資識別該個人的資料。資料。公務員的公務員的宗教信仰、政黨宗教信仰、政黨、嗜好、住所、學經、嗜好、住所、學經歷、升遷及獎懲紀錄等資料。歷、升遷及獎懲紀錄等資料。個人資料檔案定義,依照本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個人資料檔案定義,依照本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個人資料檔案,指基於特定目的儲存於電磁定個人資料檔案,指基於特定目的儲存於電磁紀錄物或其他類似媒體的個人資料之集合。紀錄物或其他類似媒體的個人資料之集合。63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蒐集或電腦處理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蒐集或電腦處理 有特定目的有特定目的 於法令規定職掌必要範圍內者於法令規定職掌必要範圍內者 經當事人經當事人書面同意書面同意者。者。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之虞者。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之虞者。64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蒐集或電腦處理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蒐集或電腦處理 特定目的外的利用特定目的外的利用:1.法令明文規定法令明文規定者者 2.有正當理由而僅供內部使用者有正當理由而僅供內部使用者 3.為維護國家安全者。為維護國家安全者。4.為增進公共利益者。為增進公共利益者。65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蒐集或電腦處理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蒐集或電腦處理5.為免除當事人的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為免除當事人的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的急迫危險者。上的急迫危險者。6.為防止他人權益的重大危害而有必要者。為防止他人權益的重大危害而有必要者。7.為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無害於當事人的重為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無害於當事人的重大利益者。大利益者。8.有利於當事人權益者。有利於當事人權益者。9.當事人當事人書面書面同意者同意者。66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的國際傳遞及利用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的國際傳遞及利用 所謂國際傳遞及利用,依本法施行細則第所謂國際傳遞及利用,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規定,係指利用有線電、無線電、十三條規定,係指利用有線電、無線電、光學系統或其他電磁系統等經由通信網路光學系統或其他電磁系統等經由通信網路之國際傳遞及利用:不包括利用郵寄、攜之國際傳遞及利用:不包括利用郵寄、攜帶傳輸微縮膠片、打孔卡片、電腦報表、帶傳輸微縮膠片、打孔卡片、電腦報表、電磁紀錄物傳遞的情形。電磁紀錄物傳遞的情形。67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在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在政府公報公告事項政府公報公告事項 1.1.個人資料檔案名稱。個人資料檔案名稱。2.2.保有機關名稱。保有機關名稱。3.3.個人資料檔案個人資料檔案利用機關名稱利用機關名稱。4.4.個人資料檔案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依據及特定目的保有之依據及特定目的。5.5.個人資料之類別個人資料之類別6.6.個人資料之範圍個人資料之範圍7.7.個人資料之個人資料之蒐集方法蒐集方法。8.個人資料通常傳遞之處所及收受者個人資料通常傳遞之處所及收受者9.9.國際傳遞個人資料之直接收受者。國際傳遞個人資料之直接收受者。10.受理查詢、更正或閱覽等申請之機關名稱及地址。受理查詢、更正或閱覽等申請之機關名稱及地址。68不得公告事項要件不得公告事項要件-1 一一、關於國家安全、外交及軍事機密、整體經濟利益、關於國家安全、外交及軍事機密、整體經濟利益 或其他國家重大利益者。或其他國家重大利益者。二、關於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二、關於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審議懲戒案件及法院調查、審理、裁判、執行或審議懲戒案件及法院調查、審理、裁判、執行或 處理非訟事件業務事項者。處理非訟事件業務事項者。三、關於犯罪預防、刑事偵查、執行、矯正或保護處三、關於犯罪預防、刑事偵查、執行、矯正或保護處 分或更生保護事務者。分或更生保護事務者。四、關於行政罰及其強制執行事務者。四、關於行政罰及其強制執行事務者。五、關於入出境管理、安全檢查或難民查證事務者。五、關於入出境管理、安全檢查或難民查證事務者。六、關於稅捐稽徵事務者。六、關於稅捐稽徵事務者。69不得公告事項要件不得公告事項要件-2七七、關於公務機關之人事、勤務、薪給、衛生、福利關於公務機關之人事、勤務、薪給、衛生、福利 或其相關事項者。或其相關事項者。八、專供試驗性電腦處理者。八、專供試驗性電腦處理者。九、將於公報公告前刪除者。九、將於公報公告前刪除者。十、為公務上之連繫,僅記錄當事人之姓名、住所、十、為公務上之連繫,僅記錄當事人之姓名、住所、金錢與物品往來等必要事項者。金錢與物品往來等必要事項者。十一、公務機關之人員專為執行個人職務,於機關內十一、公務機關之人員專為執行個人職務,於機關內 部使用而單獨作成者。部使用而單獨作成者。十二、其他法律特別規定者。十二、其他法律特別規定者。70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蒐集或電腦處理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蒐集或電腦處理 有特定目的有特定目的 經當事人經當事人書面同意書面同意者者 與當事人有與當事人有契約契約或類似契約的關係而對當或類似契約的關係而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之虞者事人權益無侵害之虞者 已已公開的資料且無害公開的資料且無害於當事人的重大利益於當事人的重大利益者者 為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無害於當事人之重為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無害於當事人之重大利益者大利益者 依本法第三條第七款第二目有關的法規及依本法第三條第七款第二目有關的法規及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71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蒐集或電腦處理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蒐集或電腦處理 特定目的以外之利用特定目的以外之利用 一、為增進公共利益者。一、為增進公共利益者。二、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二、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 產上之急迫危險者。產上之急迫危險者。三、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而有必要者。三、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而有必要者。四、當事人書面同意者。四、當事人書面同意者。72非公務機關為個人資料蒐集、電腦處理非公務機關為個人資料蒐集、電腦處理登記申請登記申請 徵信業及以蒐集或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為主徵信業及以蒐集或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為主要業務的團體或個人,應經目的事業主管要業務的團體或個人,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機關許可並經登記及發給執照許可並經登記及發給執照。而登記程。而登記程序、許可要件及收費標準,由中央目的事序、許可要件及收費標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業主管機關定之。73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當事人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當事人權益受損害者,應負之責任權益受損害者,應負之責任 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當事人權益受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當事人權益受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損害因天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損害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不在此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不在此限。此處所保護的權益,係指財產上限。此處所保護的權益,係指財產上的權利及利益。而事變係指自然事變,的權利及利益。而事變係指自然事變,如水災、風災、地震、戰亂等人力不能抗如水災、風災、地震、戰亂等人力不能抗拒的意外災害;不包括人為事變。拒的意外災害;不包括人為事變。74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違反規定,致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違反規定,致當事人權益受損害者,損害賠償當事人權益受損害者,損害賠償 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以下計算。但能證明其所受的損害額高於該下計算。但能證明其所受的損害額高於該金額者,不在此限。金額者,不在此限。基於同一原因事實應對當事人負損害賠償基於同一原因事實應對當事人負損害賠償責任者,其合計責任者,其合計最高總額以新臺幣二千萬最高總額以新臺幣二千萬元元為限為限(公務機關公務機關)。違反本法的刑責規定為違反本法的刑責規定為告訴乃論告訴乃論 75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期限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期限自請求權人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及賠償義務人時起,因因二年間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損害發生時起,時起,逾逾五年五年者,亦同。者,亦同。76意圖營利意圖營利 之之刑罰刑罰致生損害於他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