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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 T/CECS xxx-2020弃土场工程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poil ground engineering中国计划出版社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弃土场工程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poil ground engineeringT/CECS xxx-2020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执行日期:2020年xx月xx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20 北京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第xxx号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8年第二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8 030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弃土场工程技术规程,经本协会地基基础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xxx-2020,自2020年xx月x日起执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二二年x月xx日前 言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8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协字2018030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本规程共分10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 场址选择;5 场地勘测;6 弃土设计;7 弃土场设计;8 施工及验收;9 运营安全;10 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及6个附录。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地基基础专业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解释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航天路33号,邮政编码:610052;电子邮箱: 163. com)。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建地下空间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西南交通大学 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省蜀通岩土工程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省机场集团公司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前 言41 总则12 术语和符号32.1 术语32.2 符号43 基本规定103.1 弃土场设计原则103.2 弃土场分类和等级划分113.3 弃土场设计内容133.4 设计基础资料153.5 弃土场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163.6 弃土场场地稳定性与安全措施164 场址选择215 场地勘测245.1 一般规定245.2 工程测量245.3 弃土堆填区岩土工程勘察275.4 水文地质勘察295.5 拦挡结构区岩土工程勘察325.6 成果报告的基本要求356 弃土设计376.1 一般规定376.2 弃土方式376.3 弃土计划396.4 弃土工艺397 弃土场设计417.1 一般规定417.2 堆置设计427.3 拦挡结构设计487.4 防洪设计517.5 截排水工程537.6 关闭设计578 施工与移交608.1 一般规定608.2 施工准备618.3 装卸与运输648.4 堆置658.5 拦挡结构698.6 排水工程778.7 环保防渗设施808.8 检验与验收838.9 移交859 运营安全889.1 弃土安全889.2 安全检查909.3 安全监测939.4 抢险治理1039.5 安全评价1059.6 关闭维护1149.7 资料档案11410 环境保护与复垦11710.1 一般规定11710.2 环境保护11810.3 绿化11810.4 复垦122附录A 拦挡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任务书124附录B 拦挡工程工程地质钻探要求125附录C 弃土工艺分类127附录D 稳定计算128附录E 水文计算134附录F 工程扰动土地主要适宜树(草)种表143本标准用词说明144引用标准名录1451 总则1.0.1 为规范弃土场工程建设行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环保政策,做到节约用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和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条文说明】1.0.1 工程建设活动中弃土场工程,一般由施工单位自行完成。随着工程建设规模加大和地下空间开发量增加,特别是弃土场规模和占地范围的扩大,弃土场安全、环保要求的提高,弃土场已从传统的施工单位自主行为主体,向弃土场工艺设计与安全稳定性论证、弃土场复垦、弃土场关闭与环境保护等综合管理方向发展,为统一工程建设弃土场工程行为,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达到弃土场安全与环境保护的目的,制定本规程。弃土场作为工程建设的附属工程,弃土的处置往往容易受到忽视。2015年12月20日11时40分,深圳红坳弃土场滑坡造成77人遇难或失联、33栋建筑物被掩埋或不同程度损害,西气东输管道爆炸,引起公众社会惊悚,舆情激荡。事实上,工程弃土场滑坡泥石流灾害并不罕见,水电、矿山和交通工程弃土场多次发生重大滑坡泥石流灾害。2009年7月23日2时57分,四川康定县大渡河长河坝水电工程施工场地响水沟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造成54人死亡失踪,4人受伤。工程建设中,如果对弃土的处理不够谨慎,可能会引发灾难性的后果。弃土场严重性的灾害事故,为后续工程建设起到了警示作用,不排除全国还有很多处于危险状态的弃土场亟待整治。同时,随着城市化的持续推进,城市地铁及房建基坑开挖形成了大量土石方工程,而现有的弃土场库容远不能满足弃土需求。由于缺乏规划,弃土场设置数量严重不足,无序弃土造成土地后期开发建设成本的大幅增加,还严重破坏和污染了城区内的自然生态环境,致使水土流失,并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为吸取深圳市“12.20”滑坡灾害事故教训,防止发生类似事故,全国各地纷纷开展弃土场专项整治工作。2015年以来,部分城市制定了弃土场专项规划,新建弃土场可容纳未来两三年渣土,弃土场在使用过程中都有专人看护、管理,同时对已完工的弃土场,还聘请专业机构现场进行安全鉴定评估,确保无安全隐患。另外,“十三·五”期间,国家将重点投向机场、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山区工程建设中的挖填方工程,由于地形地貌的限制,土石方的纵向调配十分困难,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大量弃土(石),必然要设置大量的弃土场来满足弃土处置的需要。综上所述,无论是城市地铁隧道及房建基坑开挖,还是公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都涉及到既有弃土场稳定性评价及治理工程以及新建弃土场的选址设计项目,且此类新兴业务后期都会越来越多。现阶段,既有弃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价和治理以及新建弃土场工程建设都缺乏相关规范标准,只能参考冶金矿山排土场部分规范的相关内容,而这些规范和标准仅对弃土场工程的某一个或者几个方面做了符合性的一般叙述,缺少专门针对弃土场选址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维等过程的系统性的具有指导意义的工程技术规范。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建立在科学的规划设计、合理的运行管理之上,才能保障弃土场长期、高效、安全运行。因此,为了加强弃土场的科学规划设计,提高弃土场的运行监控水平,充分保证其后期安全、高效的运营服务功能,获取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必须制订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包括规划设计及运行管控等内容的工程技术标准。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永久弃土场的选址、勘察、设计、施工和维护。既有弃土场扩建工程可参照本规程执行。【条文说明】1.0.2 本条规定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永久弃土场工程建设,主要适用于新建工程开挖所形成的弃土的处置、堆放等。已有弃土场的扩建或其他类似材料堆置场等可参照本规程执行。1.0.3 拟建场地和弃土工艺、稳定性及拦挡工程应根据地形地貌、场地原始地质及水文、运送距离等条件综合确定,并应满足水土保持、防灾减灾、土地复垦等要求。【条文说明】1.0.3 本条是弃土场建设的基本原则,重点是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要求与灾害防治原则等,符合国家建设和谐经济、环境友好和绿色场地的思路,应严格落实与执行。1.0.4 弃土场工程建设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69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弃土 spoil waste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场地平整、工程切坡、基坑开挖、隧道掘进等工程活动产生的土石或其他混合材料。2.1.2 弃土场 spoil ground 弃土永久性处置或堆放场地的总称。2.1.3 弃土计划 spoil plan 安排弃土运输的数量、弃土地点以及弃土方式等相关工作的总称。2.1.4 台阶 bench 弃土场内为保持弃土稳定性按一定高度分层进行弃土堆置形成阶梯形状。2.1.5 台阶高度 bench height 弃土台阶坡顶线至坡底线间的垂直距离。2.1.6 台阶宽度 platform width 弃土台阶平面的宽度。2.1.7 堆置高度 spoil height 弃土堆置最高点与最低坡脚的高程差值。2.1.8 超前堆置宽度advance spoil width 对于相邻台阶,为防止上台阶弃土作业影响到下台阶作业安全,在下台阶增加的保证机械作业的安全超宽。2.1.9 安全防护距离 safe clearance 为保护弃土场周边应保护对象而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2.1.10 弃土场沉降系数 settlement factor of spoil ground 弃土场经过一段时间后下沉的高度与弃土场下沉前高度的比值,其中弃土场的沉降,应包括两部分,一是地基本身的压缩,二是弃土自身的固结压缩。2.1.11 稳定性分析 stability analysis 对与弃土场工程相关的岩土体、拦挡工程是否会发生过量变形或破坏而进行的综合评价。2.1.12 拦挡结构 regulating dam engineering 设在弃土场坡脚处或以外,由土、石、混凝土等材料筑成的防止弃土滑移、泥石流危害或水土流失的构筑物的总称。2.1.13 排水工程 drainage works 为拦截和疏导地表水和地下水而修建的设施。2.1.14 生态护坡 bio-engineering techniques for slope protection 利用植物或者植物与工程相结合,对弃土边坡进行防护,以达到固岸护地、控制土壤侵蚀和修复水生态的一种护岸形式。2.1.15 封育工程 fenced project and affiliated equipment以封禁为基本手段,利用植物的自然繁殖和生长能力,辅以补植、抚育等人工促进手段,促进和恢复区域林草植被全部措施的总称。2.1.16 弃土场关闭 spoil ground closure弃土场容量达到设计标准及服务年限结束后,根据实际堆排状况和相关资料进行关闭的行为。2.1.17 安全监测系统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在弃土场以及拦挡结构、排洪设施等构筑物上布置监测仪器、传感器及供电、通信等设施,可通过工程测量、网络通信及计算机技术实现对弃土场安全进行全天候自动监测、监控、分析和预警的系统。2.1.18 现场巡查 in-situ monitoring 弃土场管理人员对弃土场设施、设备和周边环境进行的现场巡回检查。2.1.19 预警阈值 early-warning threshold 为保证拦挡坝及周边环境安全,对监测对象可能出现异常、危险所设定的预警值。 2.1.20 信息反馈 information feedback 将弃土场在线安全监测系统中的输出数据、信息以某种或几种方式返回到相关管理人员和监测系统的过程。2.2 符号2.2.1 弃土设计A上台阶坡底至铁路中心线距离,一般大于大块石滚动距离加摩电线杆至铁路中心线距离(m);C超前堆置宽度(m);D线间距离(m);F外侧铁路中心线至台阶坡顶最小距离(m);L汽车长度(m);R汽车转弯半径(m);2.2.2 弃土场堆置设计c、弃土场工程基底岩土的粘聚力(kPa)和内摩擦角(°);D滚石块度;H弃土场工程的最大堆置高度(m);H0滚石降落的垂高,即土场段高(m); H1弃土段高(m);h第一台阶最大堆高(m);j滚石形状系数;K1容积富余系数,取1.021.05;Ks开挖岩土的初始松散系数;Kc开挖岩土的沉降系数;S滚石的滚动距离(m);t0固结时间(小时);u1坡面平均运动阻力系数;u2地面平均运动阻力系数;V弃土场设计总容积(m³);Vy弃土场设计的有效容积(m³);Vs开挖岩土的自然方量数(m³); 弃土场工程弃土的容重(kN/m3);1单段土场坡面角(°);0弃土场坡面角(°);地面地形倾角,度;2.2.3 截水沟设计A1截水沟断面面积(m2);Fj截水沟集水面积(hm2);Lj截水沟长度(m);Mw一次暴雨径流模数(m3/hm2);Ms1年的土壤侵蚀模数(m3/hm2);Vq1a3a土壤侵蚀量(m3);Vw一次暴雨径流量(m3); Vz截水沟容量(m3);2.2.4 截流沟设计Cp最大径流量参数;F分段设计时,本段截流沟控制的集水面积(km2);K相应频率的模比系数;Qm沟道最大流量(m3/s);2.2.5 地下排水工程设计A排水管控制面积(m2);CL排水流量折减系数;d排水管内径(m);H0地下水位降落起始时刻,排水地段的作用水头(m);Ht地下水位降落到t时刻,排水暗管排水地段的作用水头(m); i管道水力比降,可采用管线的比降。 排水管道比降应满足管内最小流速不低于0.3m/s的要求。管内径d100mm时,i可取1/3001/600;d100mm时,i可取1/10001/1500。VA排水暗管平均流速(m/s);n管内壁糙率;Q排水暗管设计流量(m3/d); q地下水排水强度(m/d);t设计要求地下水位由H0到Ht的历时(d);与管内水的充盈度a有关的系数;与管内水的充盈度a有关的系数;地下水面变动范围内的土层平均给水度;地下水面形状校正系数,取0.70.9;2.2.6 弃土场稳定性计算c、土条底面的有效应力抗剪强度指标; C,软弱土层的凝聚力(kPa)及内摩擦角(°);dQ、dV土条的水平和垂直地震惯性力(向上为负,向下为正);dx土条宽度;dW土条重量;E泥浆水平推力,取9.8×103N;F条块宽度(m);H计算坝高(m);he水平地震惯性力到土条底面中点的垂直距离;hT计算深度(m);K边埂允许抗滑稳定安全系数;L1、L2通过边埂及冲填土的滑动面的长度(m);M作用于土条底面的孔隙压力(kPa);MC水平地震惯性力对圆心的力矩(kN·m);Me水平地震惯性力对土条底部中点的力矩(kN·m);Pa滑动力(kN);Pn抗滑力(kN)。Q、V水平和垂直地震惯性力(向上为负,向下为正)(kN);q坡顶外部的垂直荷载;R圆弧半径(m);W条块重力(kN);条块的重力线与通过此条块底面中点的半径之间的夹角(°);滑动面与水平面的夹角(°);泥浆侧压力系数,可按公式(D.0.3-4)计算,也可采用经验值0.81.0;T计算深度范围内的泥浆平均容重(t/m3);系数;2.2.7 设计洪水计算b指数,采用当地经验值;E、B地理参数,由当地水文手册中查得;F汇水面积(km2);Fi分区面积(km2);J沿河长(流程)L的平均比降,以小数计;Hp频率为p的流域中心点24h雨量(mm);H24流域最大24h暴雨均值(mm),可由当地水文手册查得;K系数,采用当地经验值;Kp频率为p的模比系数;L河长(km),即沿主河道从出口断面至分水岭的最长距离;M0多年平均径流模数(104m3km2);m汇流参数,在一定概化条件下,通过本地区实测暴雨洪水资料综合分析得出;N淤积年限(E);n暴雨衰减指数,反映暴雨在时程分配上的集中(或分散)程度指标;Qm设计洪峰流量(m3/s);Qp设计洪峰流量(m3/s);R(m,n)m年一遇n小时最大降雨量(mm);Sp设计雨力,即重现期(频率)为p的最大1h降雨强度(mm/h);T洪水总历时(h);tc净雨历时或称产流历时(h);t1涨洪历时(h);t2退洪历时(h);W来水量(m3);W沟道多年平均输沙量(t/E);W淤坝内泥沙淤积总量(t);W排排沙量(t);Wsb多年平均输沙量(104t/E);Ws多年平均悬移质输沙量(104t/E);Wb多年平均推移质输沙量(104t/E)。Wp设计洪水总量(104m3);流域汇流历时(h);损失参数(mm/h),即平均稳定入渗率;洪水总量径流系数,无量纲,可采用当地经验值;t1涨洪历时系数,其值变化在0.10.5之间,视洪水产汇流条件而异,具体计算时取用当地的经验值。径流系数。2.2.8 截排水设计流量计算Ct降雨历时转换系数,为降雨历时t的降雨强度qt同10min降雨历时的降雨强度q10的比值(qtq10);Cp重现期转换系数,为设计重现期降雨强度qp同标准重现期降雨强度q5的比值(qp/q5);F坡面汇水面积(hm2);I水力坡度,可取沟(管)的底坡,以小数计;Ir设计频率短历时暴雨(mm/min);Ip相应时段土壤平均入渗强度(mm/min);li第i段的长度(m);ig该段排水沟(管)的平均坡度;is坡面流的坡降,以小数计;Ls坡面流的长度(m);m1地面粗度系数,可按地表情况查表E.4.2-1确定。n沟壁(管壁)的粗糙系数;Q设计最大流量(m3/s);q设计重现期和降雨历时内的平均降雨强度(mm/min);q5,105年重现期和10min降雨历时的标准降雨强度(mm/min),可按工程所在地区,查中国5年一遇10min降雨强度q5,10等值线图确定;R水力半径(m);t1坡面汇流历时(min);t2沟(管)内汇流历时(min);X过水断面湿周(m);径流系数;vi第i段的平均流速(m/s)。3 基本规定3.1 弃土场设计原则3.1.1 弃土场建设应符合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应与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田水利规划、交通运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并需综合考虑弃土场现状资料和既有设施状况。【条文说明】3.1.1 本节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强调了弃土场的设计原则、考虑因素、选址、基本要求等。弃土场工程设计应符合建筑工程总体建设规划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实际征地(土地利用规划)与弃土场安全距离要求不完全一致,因此在设计过程要收集本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田水利规划、交通运输规划等基础资料,同时考虑弃土场现状资料和既有设施状况,是为了使弃土场工程设计避免与上述规划与设施相互影响。符合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基本条件。3.1.2 弃土场设计应满足生产服务年限的全部容量。弃土场用地可根据弃土计划分期征用。【条文说明】3.1.2 本条是针对弃土场用地规划制订和分期征用的基本原则。弃土场占地面积较大,许多弃土场占地达到总占地面积的一半以上。实际设计过程中应遵循弃土场的总体规划与开挖过程相适应,并能满足生产过程中全部弃土的需要。同时,由于开挖周期较长,大型弃土场的服务年限可达20年以上,如果一次征用大量土地,会造成土地闲置,并增加了初期投资的费用,因此弃土场工程设计宜一次规划,分期实施。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目前我国土地使用量巨大,分期征用困难,因此大型及特大型弃土场首期征地不宜小于10年的弃土场使用面积,中、小型弃土场宜一次性征地。 3.1.3 场址选择应在满足安全可靠的前提下考虑弃土工艺、征地动迁、安全措施等因素进行方案论证。【条文说明】3.1.3 本条提出了弃土场场址选择的基本原则,即应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考虑影响弃土场运输、征地动迁、安全措施方案、水土保持以及后期的弃土场复垦等因素,最重要的是在上述经济比较的前提下,考虑弃土场和周边环境条件与安全稳定性要求等,这是本规程编制突出要考虑的问题。3.1.4 弃土场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场地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和地质灾害评估。【条文说明】3.1.4 本条主要依据国家现行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制定。目的是为弃土场选址的合理性论证、弃土场安全稳定性计算分析、安全对策措施设计等提供基础资料。弃土场的安全对策措施应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执行。弃土场的安全稳定性不仅与弃土场物料的性质有关,更主要的是与弃土场区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相关。弃土场选址时应避免选择在工程地质条件复杂、软弱地基条件和自然条件下存在泥石流灾害发生的区域。无法避开时,应根据弃土场工程地质勘察资料进行弃土场稳定性分析,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因此弃土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是弃土场工程设计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弃土场应按照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相应的勘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工作。弃土场工程设计阶段与工程施工设计阶段一致,由于目前相关勘察规范没有针对弃土场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深度要求,所以一般弃土场勘察可分为选址阶段调查,设计阶段弃土场勘察,安全设施详细勘察。3.2 弃土场分类和等级划分3.2.1 弃土场按地形条件、与河或沟的相对位置、周边环境、洪水处理、弃土运输方式、堆置地点和堆置时间等因素进行分类。 1 弃土场按地形条件、与河或沟的相对位置、周边环境、洪水处理按表3.2.1相应特征及适用条件进行分类。表3.2.1 弃土场分类弃土场类型特征适用条件沟道型弃土堆放在沟道内、弃土将沟道全部或部分填埋适用于沟底平缓、肚大口小的沟谷,其拦挡工程为拦挡坝(堤)或拦挡墙,视情况配套拦洪(坝)及排水(渠、涵、隧洞)措施坡底型弃土堆放在缓坡地、河流或沟道两岸较高台地上、弃土体底部高程高于河(沟)中弃土场设防洪水位沿山坡堆放,坡度不大于25°且坡面稳定的山坡,其拦挡工程为拦挡墙临河型弃土堆放在河流或沟道两岸较低台地、阶地和河滩地上,弃土体临河(沟)侧底部低于河(沟)道设防洪水位,弃土脚全部或部分受洪水影响河(沟)道流量大,河流或沟道两岸有较宽台地、阶地或河滩地。其拦挡工程为拦挡堤平地型弃土堆放在宽缓平地、河(沟)道两岸阶(平)地上,弃土体底部高程低于或高于弃土场设防洪水位,弃土体全部受洪水影响或不受洪水影响地形平缓,场地较宽广地区;坡脚受洪水影响时其拦挡工程为围渣堰。不受影响时可设拦挡墙,或不设挡墙,采取斜坡防护措施库区型弃土堆放在主体工程水库库区内河(沟)道两岸台地、阶地和河滩地上,水库建成后弃土体全部或部分被枯水位淹没对于山区、丘陵区无合适堆放场地,同时未建成水库内有适合弃土的沟道、台地、阶地和滩地,其拦挡工程主要为拦挡堤、斜坡防护工程或拦挡墙 2 按堆置方式分类:按堆置方式可以分为单台阶弃土场、多台阶弃土场、压坡脚式弃土场、护堤式弃土场、覆盖式弃土场。其中单台阶弃土场,在同一场地单层排弃,有利于尽早复垦;多台阶弃土场,在同一场地有两层以上同时排弃,能重复利用空间。 3 按运输与弃土方式分类:汽车-推土机弃土场、铁路-装载机弃土场、胶带-排土机弃土场。同时可参见附录A。 4 按设置地点分类可分为内部弃土场、外部弃土场,无法采用内部弃土场条件的场地。 5 按时间分类可分为临时性弃土场、永久性弃土场。3.2.2 弃土场按弃土场最大堆置高度、弃土容积以及弃土场失事后对主体工程或环境造成危害程度等因素按表3.2.2相应特征及适用条件进行分类和弃土场等级划分。表3.2.2 弃土场级别弃土场级别堆积量V(万m3)最大弃土堆填高度H(m)失事对主体工程或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一20000V10000200H150严重二10000V5000150H100较严重三5000V1000100H60不严重四1000V50060H20轻微五V500H20无危害注:1 失事对主体工程的危害指对主体工程施工和运行的影响程度,失事对环境的危害指对城镇、乡村、工矿企业、交通等环境建筑物的影响程度; 2 严重危害:相关建(构)筑物遭到大的破坏或功能受到大的影响,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 较严重危害:相关建筑物遭到较大破坏或功能受到较大影响,需进行专门修复后才能投入正常使用; 不严重危害:相关建筑物遭到破坏或功能受到影响,及时修复可投入正常使用; 轻微危害:相关建筑物受到的影响很小,不影响原有功能,无需修复即可投入正常使用。 1 根据堆土量、最大堆土高度、失事对主体工程或环境的危害程度确定的级别不一致时,应取高一级;2 弃土场级别划分同时应考虑工程重要程度、场地复杂程度、地基复杂程度,进行综合确定。(1)在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中,有一项或多项为一级时,弃土场等级为一级;除此之外,应按弃土场堆置高度和容积进行等级调整;(2)当按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划分,弃土场等级低于弃土场堆置高度和容积划分的弃土场等级时,应按弃土场的堆置高度与容积进行划分。弃土场堆置高度和容积划分等级两者的等差为一级时,采用高标准;两者的等差大于一级时,采用高标准降低一级使用;(3)当弃土材料遇水软化或含泥率大、排水不良、稳定性较差且具备形成泥石流条件,或溶出物具有危险、有害特性时,弃土场的等级应确定为一级。【条文说明】3.2.2 弃土场的等级划分是弃土场安全标准、防排洪及安全距离等确定的重要依据。本规程弃土场的等级划分除按照传统的弃土场容积和弃土场堆排高度划分以外,重要的是加入了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的因素。场地条件是弃土场安全稳定性的关键因素。弃土场分级步骤如下: (1)当按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含地形、地基土特征及泥石流灾害易发性因素)进行弃土场分级划分,有一项或多项为一级时,无论按照弃土场堆置高度和弃土容积划分为几级,其弃土场的等级均按照一级弃土场考虑。(2)当弃土场的场地条件为一级时,应按照弃土场的堆置高度和容积进行调整,当堆置高度和容积划分等级为一级时,弃土场等级为一级;当堆置高度和容积划分等级为二级时,弃土场的等级为二级;当堆置高度和容积划分等级为三级或四级时,弃土场的等级为二级。在弃土场堆排高度方面,由于我们国家土地资源有限,弃土场占地面积巨大,因此许多工程在满足弃土经济合理的条件下,不断加大弃土场的堆排高度,充分利用弃土场上部空间,为此本规程在制订过程中将一级弃土场的堆排高度设定为150-200m。需要说明的是,弃土场的堆排高度为总高度。弃土场分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特别是需要考虑周边环境因素及弃土场堆排前自然条件下的灾害发生可能性。现行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弃土场工程设计规范GB 50421在分级中规定:“开挖物堆置整体稳定性较差,排水不良,具备形成泥石流条件的弃土场,其设计等级可提高一级;弃土场失事将使下游居民区、工况或交通干线遭受严重灾害者,其设计等级可提高一级。”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经过研讨认为,目前国家在安全方面的要求十分严格,新建弃土场工程设计应严格杜绝设计稳定性差、存在重大危险隐患的弃土场。自然条件较差和环境条件复杂的建设工程,应在工艺设计过程中按照安全可靠的标准进行设计,并提出弃土场不同堆排状态条件下的安全稳定性对策措施。这是对设计本身负责,也是对企业和主管部门负责。3.3 弃土场设计内容3.3.1 弃土场设计应符合工程建筑总体要求,包括选址、工艺设计、安全稳定性分析、安全对策措施、安全防护距离、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内容。【条文说明】3.3.1 由于生产力水平及价值观念的差异,欧美国家基于环境保护和复土造田出发,通过限定弃土场坡度和高度保证弃土场稳定性满足要求。而我国目前弃土场高度大、坡度陡(接近安息角)的局面,导致了部分弃土场稳定性不够,滑坡事故日益严重。从海南铁矿6号土场滑坡(1973年,30万m³),永平铜矿(1978年,10万m³),兰尖铁矿(1979年,200万m³;1988年,100万m³),到1984年后的云浮流铁矿、德兴铜矿、泸沽铁矿、安太堡矿、朱家包包铁矿尖山铁矿(2008,寺沟弃土场109万m³滑坡,45人死亡,直接损失3080万元),四川攀枝花米易地区弃土场(2011年滑坡,6人死亡),弃土场失稳、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发生多起,已构成周边设施的重大危险源,威胁到工程安全生产。弃土场运营过程的安全性管理,尤其是基于历史分析和预测滑坡孕育演化机制,进而制订具有普适性的调控措施,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因此对新建弃土场,规定应进行弃土场的稳定性分析,确保整体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弃土场的设计,并基于具体工程条件和弃土工艺研究安全措施,给出对建设时的预案。 需要强调的是,弃土场的稳定性分析深度是为满足设计需求,主要考虑弃土场场地的适宜性和工艺特征,并根据设定的安全标准判定设计能否保证安全需求。弃土场稳定性论证主要是对业已形成的弃土场检测实际工程特征参数是否符合要求,并基于工程地质测绘及勘察成果、室内外岩土力学试验,对其稳定性判定,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并提出弃土工艺参数的限制和要求。3.3.2 说明场址选择的合理性、可靠性,以及土地占用情况、周边设施与环境状况。【条文说明】3.3.2 弃土场的选址是弃土场工程设计最核心的环节,直接关系到工艺设计、弃土场稳定性等。同时弃土场选址也是一个综合分析的过程,本规程第4章全面说明选址的基本要求。弃土场的选址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必须从安全角度、土地利用角度、环境保护角度考虑。3.3.3 弃土场设计应对不同堆积状态条件下的弃土场进行安全稳定性计算分析,并应对参数选取、资料的可靠性等方面进行说明。【条文说明】3.3.3 本条内容属于弃土场工程设计的一个重要环节。设计过程中对弃土场的稳定性论证除了要进行最终堆排状态的稳定性计算分析外,还应该按照弃土场堆排的关键年份和特征状态进行稳定性分析与论证,特别是弃土场堆排初期的稳定性状态进行计算分析。设计过程中由于资料的获取不尽完善,因此应对参数的选择和依据资料的可靠性进行评述,特别是对影响弃土场稳定性的弃土场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的可靠性进行分析和评述。弃土场的安全稳定性已经成为弃土场工程设计的重要环节。2008年8月尖山铁矿弃土场滑坡事故和2011年2月攀枝花地区弃土场滑坡事故,已经引起各级政府、安监部门和矿山企业重视,也体现出弃土场工程设计中安全稳定性设计的必要性。3.3.4 弃土场工程设计应根据弃土工艺、安全稳定性和周边环境提出安全对策措施;【条文说明】3.3.4 弃土场的安全对策措施是弃土场安全稳定和工艺实施的保证。弃土场安全对策措施主要依据弃土场的堆排状况、弃土场区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特征采取。对于沟谷型弃土场,一般应考虑上游的截排洪工程和下游的堆石坝工程等;对于软弱地基条件和渗透性差的弃土场,应考虑清除软弱地基土或采取预固结的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对于沟谷中应考虑设置排渗盲沟等;对于原始的自然沟谷中,存在泥石流灾害可能性的条件下,应首先进行自然沟谷的泥石流灾害防治,然后提出弃土场堆排后的泥石流灾害防治措施,包括拦挡、谷坊、截排洪等措施。个别地区原始地形坡度较大,应在合理的排岩工艺条件下,在考虑防排水设施实施的前提下,可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下进行废石排弃,并制订有效的灾害预防措施。3.3.5 工艺设计应包括弃土方式、堆置方式、堆积要素、服务年限、弃土计划、容积、安全防护距离、运输系统、设备选择。【条文说明】3.3.5 本条概括说明弃土场关于设计的主要内容,详细的说明可见本规程第7章。3.3.6 弃土场工程设计应在选址与弃土方式、弃土要素确定后,结合拟建场地的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进行防护系统设计和安全稳定性计算分析。3.3.7 弃土场工程设计应落实环境影响和水土保持范围,并应根据主要安全影响因素、周边不同保护对象所需安全储备、环境影响程度提出防范措施;3.3.8 弃土场安全防护距离应根据保护对象和弃土场等级综合确定;3.3.9 弃土场设计各阶段工作内容应符合表3.3.9的规定。表3.3.9 弃土场设计设各阶段工作内容工作阶段工作内容可研1 场址选择、开挖物的性质、弃土场等级、弃土场容积估算、服务年限、弃土工艺、堆置要素、防排洪等级及方式、环境影响、复垦规划、弃土场用地;2 弃土场灾害可能性分析及稳定性初步评估;3 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距离;4 工程量估算;5 含弃土场的工程总体布置图。初步设计1 弃土场等级、开挖物的性质、弃土场容积计算、服务年限、台阶高度及坡比、平台宽度、堆置高度、总体边坡角、弃土场用地;2 弃土工艺、弃土计划、设备及劳动定员;3 防排洪等级及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