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5篇).docx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5篇)职业安康治理制度1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职业安康监护治理方法,结合我矿生产和人员的实际,不断增加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安康水平,降低职业病及其它疾病的发病率,促进全年生产和各项经营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方法。 一、查体范围 1、对全矿全部接触职业危害(包括粉尘、放射性和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员进展规划安排全面体检。 2、对新招上岗前的人员按规定进展体检。 3、对离岗人员应进展离岗体检。 4、其它的应急检查。 5、对以上人员的查体工作要按规定在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分类、分人员、分项检查。 二、体检治理 1、根据职业安康监护治理方法填写职业安康检查表和职业安康监护表。 2、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安康监护档案。 3、采纳多种形式降低工作场全部害因素。 4、采纳有效防护设施,为职工供应个人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采纳多种形式加大职业卫生安康的宣传教育力度。 6、把职业卫生安康列入职工安全培训的课程内容。 三、其它要求 1、未经上岗前检查的劳动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2、体检结果发觉有职业禁忌劳动者严禁从事所禁忌作业。 3、担心排未成年人和孕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和对胎儿有危害的作业。 4、发觉安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准时告知劳动者本人。 5、按规定妥当保存职业安康监护档案。 6、矿各有关单位应按公司和矿今年体检的规划安排,仔细组织好当期的生产和参与体检工作,保证如期足额派员参与体检。 7、年终我矿将对年度职工体检工作进展一次总结,对好的科室、区队和个人赐予嘉奖,对差的进展惩罚。 职业安康治理制度2 1.以总承包为首、监理公司协调、安装专业工程负责参与的多专业安全、环保、职业安康治理组织体系,组织体系的运行模式: 1)但凡进入广场的施工人员,必需承受总承包现场安全、环保、职业安康治理各项治理制度、岗位职责,并由各专业工程负责组织对施工人员安全、环保、职业安康治理培训教育。 2)承受总承包定期和日常安排的安全、环保、职业安康治理检查,检查出的问题,由专业工程负责组织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汇报工程监理睬议和总承包。 3)执行总承包工程安全、环保、职业安康治理奖罚制度,由工程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监视实施奖罚制度的落实效果。 4)专业工程负责向工程监理例会定期汇报本期安全、环保、职业安康治理状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下期安全、环保、职业安康治理规划,由治理体系监视执行状况。 5)各专业负责自己作业区、生活区环境卫生洁净、干净,生产、生活区垃圾准时清扫洁净,集中堆放,准时集中运输。 6)负责爱护好本专业施工区域总承包商施工安全、环保设施,做到不撤除、不损坏、主动维护好自己施工区域的安全设施。 2.由总承包工程安全经理周明根代表工程安全、环保、职业安康治理体系主抓日常治理工作,组织各专业安全员,检查日常安全、环保、职业安康制度执行状况,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状况,有权对不文明、环保工作做得不好的专业施工队伍或个人罚款。 3.由总包负责收集、整理工程安全、环保、职业安康治理技术资料及归档工作,各专业工程负责有责任进展积极协作。 4.工程专业施工区域不好划分的部位,应有工程监理睬议组织分工,划分好各自安全、环保、职业安康治理的区域,各专业应遵守对方治理区域的安全、环保要求。 5.由总包工程安全经理负责每月对专业工程承包商的安全、环保、职业安康治理状况进展考评,考评状况在工程监理睬议进展公布,对考请不合格的分包商执行罚款。 职业安康治理制度3 一、目的 依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定期对在岗员工安康检查,合理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劳动爱护用品真正起到爱护员工安全和安康的目的, 保障生产工作顺当进展。 二、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为加强职工的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劳动防护用品治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既切实发挥作用同时也不铺张。 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治理内容与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3、本制度适用于劳动防护用品的治理工作。 4、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员工安康检查周期,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最低库存要求等以及检查与考核的内容。 三、标准性引用文件 本制度依据职业病安康监护治理方法、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江苏省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方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结合公司实际状况执行。 四、治理内容与要求 1、体检类别: 1.1入职体检:新员工面试合格后,由综合部通知,到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展体检。 1.2年度体检:公司在岗员工每年进展一次安康体检。 1.3特别状况体检:依据岗位的特别要求或员工因工作缘由接触过传染病源,按公司规定,应进展专项体检。 2、劳保用品的配发、验收、发放和使用的总则 2.1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证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安康的预防性帮助措施,不是福利待遇,严禁折发觉金和其他物品,在发放和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发放标准。 2.2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购规划、验收、使用须知及监视、检查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工作由安管部统一治理。 2.3 本规定是根据不同性质、程度的需要,对不同工种、岗位,不同劳动强度和工作环境发放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 3、建立监视约束机制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监视,公司成立劳动防护用品监视委员会。主任由经营副总经理担当,成员由生产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燃料部经理、综合部劳资专责、安全专工组成。监视委员会负责选择劳动防护用品式样,监视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及报销手续等工作。 4、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划治理和预算治理 4.1 劳动防护用品规划的编制必需严格依据江苏省电力系统职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制定的发放标准进展。 4.2 公司全年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生产部负责安全的专工于每年12月31日前编制出下年度费用规划,经公司讨论批准列入公司下年度预算定额。 4.3 当年新进公司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规划,由生产部安全专工依据综合部劳资治理人员供应的人员及其工种安排状况准时编制,再经生产部经理审核后,准时发放。 4.4 机组大小修或工程施工需用的临时劳动防护用品,由各部门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报生产部汇总平衡后提前20天编制选购规划,报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安排选购。该局部费用在大小修或专项工程费用中列支。此类物品要严格掌握,仔细把关。 4.5 劳动防护用品规划一式三份,生产部、财务部和劳保仓库各执一份。 5劳动防护用品的选购、验收与报销 5.1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购由综合部物资专责负责,同时综合部应对所选购用品的质量负责。 5.2 安全专工应依据各部门上报的劳保需用规划编制选购规划,经生产部经理审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前方可报综合部选购。 5.3 劳保库要严把质量验收关,对进库用品要尽可能的做到每件检查,防止粗制滥造用品入库,没有规划的选购不得入库。大批量的要进展抽样验收,抽验率不低于1%,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员工。涉及安全、卫生的护品要检查其“两证”,无“两证”的一律不得购入。 5.4 劳动防护用品报销时,须凭国家规定的发票和物资验收单,并经安全专工登记,生产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前方可报销。 6、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规定 6.1 凡属公司正式职工(及工程公司批准的规划内临时工)均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6.2 身兼几个工种的作业人员,按其从事主要工种的标准发放,可以补充其他工种所必需的防护用品,但不得重复发放。 6.3 发放标准细则未明确的工种,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生产部审定,按相近工种发放。 6.4 对调换工种的职工,须由综合部劳资治理人员准时供应岗位变更证明,生产部将依据变更证明办理和调整防护用品标准。按其调换后工种对超出的劳动防护相应取消,缺欠标准的赐予增发。 6.5 外来参观、学习、承包工程及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按所到岗位的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所需用品自理。 6.6 劳动防护用品分大件和小件两种(使用期限超过半年的为大件)。小件防护用品以集体领取,由生产部依据发放标准统一造表,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由各部门专人统一领用,不是专人领取,劳保库不得发放;大件防护用品领取,由部门专人填好领料单,生产部审核批准后领取。 6.7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程序:属于规划内、按标准发放的防护用品(如新入厂人员),由部门专人填写领料单负责人签字、生产部经理审批、安全专工登记后,到仓库领取;属于规划外、临时性发放的防护用品(如现场大小修、现场突击任务等),由部门专人填写领料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生产部审批登记,然后由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到劳保库领取。审批程序不完整的劳保库不得私自发放。 6.8 各部门在发放劳保用品时,要仔细负责,保证一次按标准发放到职工个人手中。生产部对各部门劳保品发放状况进展不定期检查,发觉未按标准发放的,将予以考核。 6.9 公用劳动防护用品应记入由班(值)长签名的公用劳动防护用品本内,由班(值)长领取、保管、使用和更新。丧失或有意损坏者扣罚班(值)长。班(值)长离任时,要与新任班(值)长办理交接手续。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催促落实。凡发生交接及保管手续中断的按原价扣班(值)长及单位主管领导。 6.9 劳动防护服的发放时间:春秋防护服在每年的八月份发放;夏季防护服在每年的四月份发放;冬季防护服在每年的十月份发放。 6.10 仓库治理员要严格执行发放标准,不得超标准发放。每月进展一次盘点,30日前报经营副总经理、生产部、财务部各一份劳保品月报表(包括上月发出,当月库存等);生产部每季度对劳保库进展一次实物盘点。 6.11 劳保仓库要做好防火、防盗、防鼠害、防霉等工作,严防劳保用品损坏和发霉。 6.12 领出库的防护用品消失质量和型号问题时,经生产部审查属实,统一由部门专人到劳保库进展退换。 6.13 国家规定的发放标志服的人员,不再发放工作服。 7、手电筒治理 7.1 发放原则 7.1.1 手电筒是爱护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重的预防性帮助措施,按工作岗位配发,属公用物品,不属于任何个人。 7.1.2 运行人员每人一盏;检修人员按班组配发;中层以上领导由于临时工作较多,按每人一盏配发。 7.2 治理方法 7.2.1本次发放的手电筒属充电式,使用期限为4年。在4年使用期间公司不再负责夜班工作或值班照明问题。 7.2.3 配发给个人的由个人负责保管和日常维护;配给班组的由班长做好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人为损坏或丧失的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 7.2.4 若有人员离开或调离以上配发手电的岗位,由班长或部门领导负责收回手电筒,另外发给新来人员。调离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规定,积极上交。没有收回的由部门负责。 7.2.5 配发给班组的公用手电筒,班长调离或调换的由部门领导负责收回。 8、劳保用品遗失、损坏的赔偿 1、员工个人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有意损坏、丧失的按使用期折算作价赔款后重新领用,赔款计算方法;正常使用损坏的,经责任部门申请,安全员调查属实,综合部审核批准后以旧换新。员工个人使用的安全帽、防毒用具期满后一律以旧换新。 2、集体、员工个人(包括临时劳务工)借用的劳保用品遗失或损坏,经部门证明,综合部审批后,依据物品的新旧程度按原价的30%100%赔款;对无故不还或有意损坏者,按原价赔款;因抢修、抢险、救灾等特别状况遗失或损坏,经部门证明,综合部审批,予以报损,不做赔款。 9、劳动防护用品治理标准的修订 9.1 生产部将根据上级发放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及劳动防护用品经费状况准时修订本规定。 9.2 每年年底生产部牵头,组织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监视委员会人员,征求职工意见,对本标准进展一次综合性分析讨论。如需修订,由安全专工提出修订意见或重新拟定方案,经生产部同意后报经营副总经理审批。 9.3 职工个人、班组、部门等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数量、质量、治理及发放标准有建议时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应到生产部,以利于标准的修订和更加符合现场实际。 9.4 如本标准与上级下达的有关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通知、指示、规定相冲突时,按上级要求执行,并准时修订本标准。 五、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生产部进展检查与考核。 职业安康治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1为了预防、掌握和削减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安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制订本制度。 2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员工制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环境、条件、消退和削减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安康的影响。 3工程部经理饶文举对本工程部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安质部是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主管部门,协调各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其次章治理机构与职责 1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长:饶文举 副组长:何先瑜薛志国赵峰涛朱广君孙长江 成员:孙建洪宋鹏张新张洪德康小卫 熊建波何乾龙冯亚峰杨天福樊军 高勇高体忠陈明忠陈友乐任亮 王建华胡乐远袁振洲张小斌任辉 2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职责: 2.1分管领导要把握全线整体职业病防治工作,准时处理请示报告。 2.2制定和修改经理部职业病防治治理制度,审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并催促实施。 3技安处负责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要求,提出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实施目标,推动和监视治理各项详细工作的实施并处理日常对外报表工作。监视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抢救预案的实施。 4工程部负责各项防尘防毒技术措施的详细落实,统一调度指挥突发性泄漏、中毒等事项的应急抢救工作。 5安质部负责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抢救预案的建立及落实。内容含第一部份:应急预案制度、现场急救箱治理制度、急救站工作制度;其次部份:化学毒物急性中毒现场急救及指挥现场;第三部份:急性职业中毒诊疗常规。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提高、改良。负责完成职工安康监护定期体检工作,建立完善职工安康体检档案治理工作。并将体检结果告知职工。 6安质部负责对各个够本工段岗位的“三废治理”及达标排放的治理,对全部职业危害因素定时、定点进展监测,建立监测数据档案(含外来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月末报技安处。 7经理部工会负责宣传、维护职工及作业人员劳动爱护的合法权利,收集职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女工四期爱护、女工结婚、分娩、规划生育等治理工作。 8综合部负责新进人员上岗前职业安康的把关;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告知新进人员其作业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对在职业安康检查中发觉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当安排。 9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治理 1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工程的申报制度: 1.1全部隧道、桥梁的施工,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进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2职业病防治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程建立竣工,需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 2各经理部施工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根据规定设置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 3所涉及职业病名目中的职业病种类: 3.1尘肺(钻孔工尘肺、电焊工尘肺、硅肺), 3.2职业中毒(光气中毒、氨中毒、一氧化碳中毒、苯中毒、四氯化碳中毒、苯胺、硝基苯中毒、甲醇中毒、酚中毒), 3.3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暑),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化学性皮肤灼伤), 3.4职业性眼病(电光性眼炎), 3.5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 4应根据规定向作业工人供应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断改善工作条件。 5严格执行职工上岗前三级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转岗职业卫生培训。 6必需依法参与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7仔细承受职业卫生监视检查,积极协作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视检查职责。 8对班组岗位落实职业病防治防护措施不力,对个人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应准时订正、整改。必要时赐予惩罚。 9职业危害因素主要防治措施 9.1防粉尘措施:配备功能先进的混凝土搅拌站,进料仓上方安装水泥砂料袋式除尘器,可使料斗作业点粉尘降为零。水泥库设置通风设备,搬运时加强抽风或通风,改善作业环境。洞内配备大功率通风机,并协作洒水将洞内粉尘降低,同时运输车辆配置净扮装置,将烟雾消退。在选用袋式除尘器应考虑以下几点:防爆构造设计、采纳防静电滤袋及构造措施、设置安全孔(阀)、设置检测和消防措施、设置接地措施、配套部件防爆、防止火星混入除尘器、掌握入口粉尘浓度和参加不燃性粉料。 9.2防噪音措施:防治噪声危害主要从消退或减弱生产中噪声源、掌握噪声的传播、加强个人防护着手。例如对拌合机械等噪音较大的机械设备修建隔音棚或隔音墙,削减对周边居民的干扰;尽量削减机械使用数量或错开使用时间,对超出噪声限值的设备准时修理或更换。施工机械要在四周有围挡或封闭的场所进展修理。 9.3防中毒措施: 9.3.1防苯中毒: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苯;改革工艺,削减接触,如采纳电喷漆;加强通风排毒和个人防护,定期测定苯的浓度;常常对生产设备进展维护和检修,防止跑、冒、滴、漏;急需进人检修时需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并应有人在现场监护;进人可能存在苯的场所,必需遵守操作规程,佩戴防毒面具。 9.3.2防铅中毒:铅作业工人进入生产车间时务必戴好防尘口罩,穿好工作衣,戴上工作帽,严禁在车间内吸烟、进食;车间内清扫卫生时,应先洒水再清扫,坚持湿式清扫; 采纳适当的生产工艺,包括加料、出料包装等方法,以削减空气污染,贮存中留意温、湿度,用低毒物质代替高毒物质;对粉尘、有毒蒸气或气体的操作在密闭状况下进展,辅以局部吸风,有热毒气发生时,可采纳局部排气罩,掌握职业性铅有害因素的集中;实行远距离操作、自动化操作,辅以个人防护用品,防止直接接触。 9.4弧光辐射、红外线、紫外线的防护措施:电焊等操作工施工时配备特制防护眼镜片面罩,可依据个人眼睛状况及电流强度选择吸水式滤光镜片或反射式防护镜片;为防止弧光灼伤皮肤,焊工操作时必需穿戴好防护用品。 第四章劳动用工及安康监护档案治理制度 1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照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2员工变更到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岗位时,单位违反职业卫生如时告知等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单位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3加强对员工职业病危害教育,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熟悉,把握职业病防治方法,正确使用劳动防护设施、器材和用品。 4全部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觉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状况,应准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安康的行业应提出批判、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5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值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单位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安康检查,以及特别作业体检。不得安排未进展职业性安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7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应当进展岗位轮换。 8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安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安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安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并根据以下保存期限妥当保存。 8.1接触粉尘和致癌物作业的职工,档案保存至职工离职后30年; 8.2接触放射性作业的保存至离职后20年; 8.3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保存至离职后5年。 9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患病或者可能患病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准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看,并记入个人安康监护档案。 10体检中若发觉群体反响,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治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治理人员)应准时组织生产作业场所进展职业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11全部职业安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照实记入职工安康监护档案,并由职业病防治部门自体检完毕之日起一个月内,反应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12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爱护规定,准时安排女工安康体检。安排工作时间应充分考虑和照看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殊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第五章作业场所治理制度 1单位应当请地方有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进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其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准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及向劳动者公布。 2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马上实行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展治理。对严峻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准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需停顿生产运行,实行补救措施,掌握和削减职业病危害。 3在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说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4在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5依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详细状况,为职工供应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建立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治理台账。 6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需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7加强对检修理场所的职业卫生治理。对存在严峻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业卫生治理人员参加,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修理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峻职业危害的装置检修理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8要加强检修理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状况的检查。 9要加强检修理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各单位应依据检修理现场状况与有关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把握现场尘毒浓度,准时做好防护工作。 10、做好检修理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修理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状况进展系统检查确认,削减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损害。 11、单位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状况的检查监视,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12、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需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防止泄漏集中。 13、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展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展讲评,发觉缺乏准时完善改良。 第六章职业病诊断治理制度 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单位统一治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单位和当事人照实供应有关职业卫生状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2、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治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治理制度,发觉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安监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司的生产、职业卫生治理部门、人力资源治理部门等报告。 3、安排职业病患者进展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连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职业病防治部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办理。 4、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依照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5、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准时进展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观看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七章职业安康监护 1对新进和离岗人员必需进展上岗前和离岗后职业安康检查。 2由有资质的职业安康技术效劳机构或由特定医院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进展针对性职业安康体检。 3本企业职业安康检查周期规定: 3.1对接触氯气、光气、氨、一氧化碳、苯、四氯化碳、苯胺、硝基苯、甲醇、苯酚、双酚、噪声等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1年进展体检; 3.2对接触粉尘、电焊烟尘人员,从事电工作业人员2年进展体检。 4患职业病的职工,根据规定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 5安质部对体检的各种资料、表格,统一归档治理,并设专人治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对体检结果,照实告知职工。 第八章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属中交二公局贵广铁路工程指挥其次经理部。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职业安康治理制度5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安康治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安康治理人员。 单位主要责任人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安康治理全面负责。 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必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 对从业人员要进展岗前、岗中职业安康培训,催促从业人员遵守相关职业危害规定。 新建工程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存在职业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 单位必需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催促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单位必需常常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展维护、检修、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加强对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特别监测,检测结果,准时公布。 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安康监护档案。 单位应当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替代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而隐瞒使用的,要追究其责任。 单位必需按规定对职工进展岗前体检和职业危害体检。 二、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单位应根据国家申报规定准时、照实申报职业危害,并承受安全生产监视治理部门的监视治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在竣工验收之日起日内必需进展首次职业危害申报。 作业场所危害申报必需供应以下资料: 生产经营单位的根本状况; 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状况;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状况; 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状况;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状况; 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治理状况;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申报一次。 各分公司、有关部室负责职业危害申报技术资料的预备。 安全部负责职业危害申报资料整理及上报工作。 三、职业安全安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职业安全安康宣传 公司利用矿山安全报、电子公示栏、版面进展职业安康宣传。 分公司要通过墙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职业安康宣传。 生产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展职业安康宣传。 二、职业安康教育培训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副经理以及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专职安技人员分别由省、市安监部门负责培训、考核和发证。依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展复训。 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安排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用人部门通知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进展矿山、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井下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七十二小时,露天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四十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职业安康治理制度6 1 法律法规: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厂部和分厂相关治理文件规定,仔细履行作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2 劳动防护: 2.1 进入厂房必需在安全通道内通行,上下楼梯应手扶栏杆防止滑跌。 2.2 进入厂房必需将劳防用品穿戴整齐,安全帽帽扣扣紧,阻燃服扣好扣子,浇注作业时裤管放在皮靴外面。 2.3 在烧氧、测温、取样、判渣、添加掩盖剂、钢包事故旋转等状况下,必需戴上面罩,防止身体被飞溅钢水灼伤、烫伤。 2.4在检查预热设备或预热中设备时,必需带有效的检测器,以防烫伤。 2.5使用氧气、氩气、自然气、压缩空气等危急化学品时,必需按危急化学品 作业卡要求使用危急化学品。 2.5各岗位员工必需贯彻执行沂源亿盛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治理制度,生产无关人员制止进入作业区域。 2.6 本岗位安全规程对作业中辨识的危急源进展过程危害掌握,以到达掌握危害因素,保障员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安康。员工必需仔细、主动承受安全教育。按时、按期参与各类安全活动、承受安全培训教育。在其它部门相类似岗位发生事故后,本作业区必需马上进展本岗位的对比,是否还存在未辨识的危急源,并进展危急源辩识、评价与掌握。 2.7作业时必需戴防尘口罩、耳塞。经公司职业安康治理部门确认不适合本岗位的职业禁忌症人员应调离本岗位作业。 2.8遵守用电安全治理规定,检查有效期、合格使用证并必需接好接地线。 3行为标准: 3.1 制止在操作盘面上和电气掌握箱内放置茶杯及各类杂物。 3.2 保持作业现场环境干净,工器具葙内工器具分类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各类书籍、报刊杂志, 3.3 操作盘面、电气箱柜严禁坐、压。 职业安康治理制度7 1总则 1.1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预防和掌握职业危害,保障职工身体安康,结合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方法。 1.2本方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续延分支机构。 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安康监视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本方法中的名词定义 2.1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并符合国家职业病名目中公布的疾病。 2.2职业危害因素:指因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危害因素。 2.3职业禁忌: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患病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安康构成危急的疾病的个人特别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2.4职业安康检查:指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所进展的医学检查。职业安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安康检查。 3职责分工 3.1职业卫生(安康)治理部门 3.1.1是集团公司职业卫生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公司有关要求。 3.1.2制订集团公司职业卫生工作方针、规划和治理制度。 3.1.3编制集团公司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3.1.4负责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部署、协调、监视、推动和考核等工作。 3.1.5帮助行政部门调查处理职业危害事故。 3.2人力资源部门 负责监视、协调子公司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岗位信息和员工信息的维护。 3.3工会 对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民主监视,并对集团公司与职工之间就职业病防治等有关问题进展协调。 3.4各单位 3.4.1是职业病防治责任单位,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危害负责。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卫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治理制度及相关的操作规程。并对本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检查和考核。 3.4.2负责本单位建立工程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相关职业病防治工作费用预算,确保建立工程符合国家建立工程职业病危害分类治理方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并上报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进展审核、评价和验收。 3.4.3负责向供货商索取职业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产品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 3.4.4根据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负责接害岗位认定工作,定期对工作场所进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负责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治理,采纳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确保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并建立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3.4.5负责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简称接害员工,含协力员工),组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