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实习律师工作年度总结1000字(系列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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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实习律师工作年度总结1000字(系列6篇).docx
2023实习律师工作年度总结1000字(系列6篇)_实习律师工作年度总结 实习律师工作年度总结 公布时间: 2023.12.21 2023实习律师工作年度总结1000字(系列6篇)。 本文为工作总结之家推举专题“实习律师工作年度总结”相关内容。 日常工作生活中离不开文档处理,那么范文的使用就必不行少了。参考范文会让大大提高大家写作效率,怎么样才能让自己的范文比拟出圈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洁便利,下面是编辑整理的“实习律师工作年度总结”,大家不妨来参考。盼望你能喜爱! 实习律师工作年度总结【篇1】 因实习时间短暂,接触的案件并不甚多,因此对于律师实务方面的总结并不深刻,但是在主任律师指导下办案过程中仍旧小有体会,通过一个案件自受理、取证、庭前预备、开庭审理到总结阅历,完成了对一个案件根本流程的熟悉,体会最深的便是庭前预备工作对案件结果的重要作用。通过该次案件的学习,我充分体会到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道理,作为一名代理人应当充分为托付方考虑,在庭前预备中将己方观点、相关证据以及必要法律学问预备充分,并以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查缺补漏,使己方观点更加完备,只有这样才能尽量避开在庭审过程中消失由于法律学问欠缺,造成的辩论观点得不到支持的不良后果。 唯有“利其器”,才能“善其事”,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不仅要有乐观的心态,娴熟的业务力量和谦逊的工作态度也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在将来的一年里,我会加强对法律学问的系统化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业务,拓展视野,增长见识,坚决信念。虽然律师的道路布满艰辛,要面对很多的曲折,克制很多难以克制的困难,但是我坚信,“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我必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敬请各位领导与前辈们监视、批判,再次表示感谢。 实习律师工作年度总结【篇2】 根据太原市司法局和山西省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实习的要求,我在山西宏烜律师事务所王克俭主任和王大瑞律师的带着下,劳碌而充实的实习生活已经完毕。一年里,我全程参加了8件案件的代理活动,其中包括2件法律救济案件和1件非诉案件,涉及民事、商事、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以及刑事等多个领域,案件性质涵盖了合同纠纷、建筑纠纷、房号买卖纠纷、工伤保险认定、企业应收账款回收、工伤鉴定、抢劫和交通肇事等多个方面。我屡次参加庭审和商业谈判,接触数十位当事人,起草了上百份法律文书,并免费为多人供应法律询问。 刚到律所时,王克俭主任就曾对我说过,“律师不仅仅是谋生的职业,更是一份崇高的事业,律师的神圣使命就是维护法律的正的确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正正义,促进社会文明进步。”通过一年的实践,我对这句话有了更加深刻透彻的理解,律师的使命更是牢记在心,不敢懈怠。而这一年来,我在王克俭主任和王大瑞律师的指导下,仔细学习,积极实践,快速地成长并成熟起来,在执业态度、专业学问、人际交往、从业规划等方面收获颇丰,并已经具备了独立办案的力量。在此,我要诚心地感谢王克俭主任和王大瑞律师,正是他们精益求精、仔细负责的工作态度,急躁指导、大胆放手的带兵方法,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法律人精神,让我时刻如履薄冰,也让我获得了更多的实践时机,我也才能取得如此之进步。 实习律师工作年度总结【篇3】 人生苦短,岁月流长。无谓的感慨已毫无意义,不觉中四十天的暑假马上完毕,一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也随之成为了美妙回忆。在此,我首先要感谢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务所实习,给我供应了这种学习实践的平台;感谢李教师和杨律师对我的指导,让我有自己动手将所学学问用于实践的时机,让这种对工作的渴望成为了现实;感谢小姚姐和赵律师对我的帮忙与关心,以及其他律师的敬重和理解,让我能开心的度过这个暑假。 在这一个多月里,我学到了很多学校里很难学到的东西:为人、处世和工作,特殊是大大提高了处理事务的力量和把所学学问运用于实践的力量。在李教师和杨律师的指导下,我参与庭审三次,外出取证五次、立案三次,参与调解一次,同时书写了大量的法律文书。其中,法庭记录五份,调查笔录六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及保证书六份,行政辩论状一份,民事赔偿协议书一份,民事起诉状三份,代理词一份,人身损害赔偿清单两份,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一份,民事裁定上诉状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一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另外,我还独立接待咨近二十次,涉及执行问题、离婚和解除同居关系、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及工伤等各方面。对这段重要的人生经受,也是最珍贵的学习经受,我做了如下总结: 一、社会关系方面。 律师作为法律效劳工,他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效劳,因此律师所要处理的社会关系,往往大于纯法律关系。除了根本的家庭亲友关系、同事关系外,要下大工夫在当事人、证人、公检法狱政部门等他们身上。对商人来说,顾客是上帝;而对律师来说,这些人都是上帝,哪个也惹不起,哪个也不能得罪。从比拟功利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衣食父母。 1、家庭亲友关系。一支超强战斗力的作战部队,必定有坚实的后勤保障,一个要叱咤职场的律师,固然要有和谐的家庭关系和稳定的亲友关系。律师是相当辛苦的一种职业,长期奔波于当事人、证人与法院之间,需要大量的时间和充足的精力。要是哪个律师常常后院起火,常被家庭和亲友的琐事烦的焦头烂额,心情老是闷闷不乐,那他哪有精力再去讨论当事人托付的案件,哪有时间再去接新案子呢?但要是律师能事先处理好这些关系,不仅会节省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也产生了一个稳定的案源。可谓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 2、同事关系。世上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但要是参加一份感情在里面,那这句话就大错特错了。人是感情最为丰富的一种高级动物,没有感情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除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同事关系是工作中最根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最根底的人际关系之一。律师在我们这里作为从业人员较少的一种职业,同事也就不应当限于自己所在事务所里的人,而是本区域内全部法律效劳工。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事务所里的律师不能同时为原、被告双方代理。但依据现实需要,同所的律师消失两军对垒法庭的状况也很常见。这样以来,使这种同事关系更加简单化。在所里大家需要团结融洽、和谐相处;而在法庭上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争得面红耳赤,相互给对方尴尬。那他们平常在事务所里表现出来的和气是真的吗?若是,那这些律师需要多么大的气量;若不是,那如此虚伪又要多累呢?但我宁可信任他们是前者,那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标。 3、与当事人、证人的关系。律师承受当事人的托付,就要尽职尽责为当事人牟取最大利益,而如何取得当事人和证人的信任对律师开展工作非常重要。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处于对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隐瞒一些事实,很简单导致律师的工作误入歧途,陷于两难境地。证人也时常因对某些社会关系的顾忌而拒绝作证或供应虚假证言。这些对律师来说都是特别危急的。因此,如何让当事人毫无顾忌的把事实讲清晰,让证人放下顾虑能为当事人作证,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这便表达出律师的执业水平和综合素养。对这一点,我从杨律师那里学到了很多有用的东西:(1)端正态度、摆正身份、作好应对一切困难的思想预备;预见事情将会消失的最坏结果并设计好解决方案。(2)留意观看社会环境与生活细节,查找到与当事人(证人)共同的话题,抛砖引玉,进而进入主题;夹叙夹议,以谈天的形式搜集最有价值的线索。(3)换位思索,从当事人(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4、与公检法狱政机关的关系。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律师与警察、检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都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尽管他们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这种利益只与案件本身有关,也正是这种利益冲突将这些不同职务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对于一个案件来说,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审理还是执行阶段,律师是介入时间最长的一种人。他们要跟与此案相关的各行政、司法机关打交道,而此过程中也常因对案件的熟悉不同发生一些争议。对这种状况的消失,律师无能为力,或者说是不行避开的,但如何处理又表达一个律师的水平。虽然法律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的利益尽职尽责,但理论与实践总是有差距的。在处理这些冲突时应当留意区分轻重缓急,最好先礼后兵,决不行因小失大,搞僵了与这些国家职能部门的关系。由于人总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会连续的,假如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留下的后遗症是会给律师带来长期的麻烦。 二、法律运用问题。 由于我接触法律才两年,有很多课程还没有学习,加上平常学得并不太扎实,因此在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上仍有很多问题;以前又未参与真正的实践,所以在实践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刚来那几天一样,我好像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在学新东西,接触到的一切都是新奇的。关于法律学问和运用方面,我感受较深或记忆深刻的有以下几方面: 1、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审理规章问题。 在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参与刑事审判2次,民事审判1次,参加立案2次,大体看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实际状况。或许是我过于抱负化,没有从审判实际动身考虑问题,或许这正是学生的纯真与稚嫩。但无论怎么理解,问题确实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在我印象里较深的有: (1)基层人民法院所设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权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庭依据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进展状况等状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而在实践中又该以何为依据呢?派出人民法庭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庭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就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周边区域的管辖而言,开发区法庭、北道埠法庭、马跑泉法庭之间不以行政区划为限,那他们的管辖权又是以何为标准的呢?发生管辖权冲突时该如何解决的?不会只是你签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实际就是这么做的。我认为至少应当由法院院长签字才说得过去吧!况且当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属于哪个法庭管辖?反正我是没弄清晰,是由于法院内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吗?还有特殊惊奇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还在审理离婚一类的民事纠纷?待以后有时间再认真讨论了。 (2)关于法庭秩序问题。依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开庭时书记员要首先宣读法庭纪律,可我参与的几次开庭,无论是刑事审判还是民事审判,都未发觉书记员向法庭作过任何有关法庭纪律的表述,即使是任凭的提示。或许他们认为这没有必要,但我觉的这正为其它不标准行为埋下了隐患,这是其一。其次,除审判长外,其他审判人员以及公诉人员随便出入法庭。在刑事审判中,法警几乎都是老的早该退休的爷爷辈人,假设有被告人逃跑或轰闹法庭,这些人员能干些什么?不是我瞧不起这些前辈们,只是审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这样他们还比拟心急,呆在法庭没几分钟就没影了,要带被告人候审或需要交换证据时,审判长法锤敲几下才能把人叫来。在民事审判中,书记员在法庭辩论阶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参与法庭审理的人员几乎都没有关闭通讯工具,甚至有人在当庭接电话。这种状况你说还审理什么呀?内外随时保持联系,如何确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实? (3)法官自审自记现象。消失这种状况的缘由还是在上面第(2)条。书记员随便出入法庭,法庭记录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审判员大人代劳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必需有书记员记录,不得由审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记录。我个人认为,要是书记员或是其他审判人员的确有非常迫切的事情需要解决,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几分钟,这丝毫不会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应当是可行之法。 2、执行难问题。 原来在学校学习理论学问时,常从新闻报道或学术文章上看到关于一些案件的执行状况,“执行难”好像进入标题的可能性比拟大。但是还不以为然,认为那些状况只是个案,绝大多数判决应当是可以顺当执行的,而从我在所里实习这段时间遇到的状况来看,“执行难”确实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记得一天有位当事人来询问:他因故借给村小学一笔款,后学校因没钱还债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决结果:学校败诉还款。但是,因学校没钱而使得法院判决成了一张空头支票,当事人陷入无期的等待。案子放在执行庭已经4年了,可法院给当事人的答复是村小学没有帐户,也没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要当事人自己想方法。面对这种状况,你说该怎么办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工作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1)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状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2)人民法院有权拘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局部的收入。但应当保存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3)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局部的财产。但应当保存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人民法院实行本法其次百二十一条、其次百二十二条、其次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归还债务的,应当连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觉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恳求人民法院执行。”那么,人民法院依靠特殊授权都无法查明的东西,怎么能让当事人自己去查清呢?莫非真要当事人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到大街上叫卖吗?困难的诉讼道路终点等你的将是一纸空文,在程序上正义是实现了,可当事人得到了吗? 3、频发的离婚案件。 随着经济的进展和人们思想的进步,现代人快速的生活节奏也导致了婚姻家庭关系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里这段时间,几乎每个律师手里都有离婚案件,什么缘由呢?以我的力量几句话也说不清晰,但我对这些案件进展了简洁分类,大体有三类:未领取结婚证(同居)、领证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关系。婚姻法第8条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强制性标准而不是任意性标准。因此,未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成认其关系,不受法律爱护。(固然法律规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后之分,但目前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数都是1994年后的状况。)对于解除同居关系,主要还是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子女和财产。对子女问题,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待子女的方法和离婚时所对应的各种状况一样。对于财产,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礼:若有,彩礼应当退还,但数额较小时可以不在退还;若没有彩礼,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财产,但可以比照离婚处理共同财产的规定进展。 (2)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依据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展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的标志和法律程序。登记后,不管是否同居,或者是否进行婚礼,都不影响夫妻关系确实立。一经结婚登记,就受到国家法律的.成认了爱护,一方或双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记后未同居和未举办结婚仪式的状况下,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就会触犯刑法。遇到这种状况,一方或双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假如双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假如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精神进展判决。这时,一般不存在子女问题;但可能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 (3)夫妻生活多年。这种离婚案件就是最一般意义上的离婚,对这种状况的处理法律规定的比拟具体。最明确的规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固然还有其他法条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实习律师工作年度总结【篇4】 有人认为实习律师当务之急是学会案件实务根本操作,有没有案源关系不大。实习时要尽快学会实务操作无可厚非,但对待案源的态度,本人不敢苟同。实习是为一年后执业作预备的,假如不从实习阶段就开拓案源,那么等到执业以后再去开拓,就会像有的律师一样,执业都一两年了,还没什么案子,没什么事可做。那就未免太晚矣!其实自己细想一下也知道,案源是律师执业的第一步,没有案子,还怎么做案子?所以说实习阶段就开拓案源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既然如此,那么怎么开拓案源呢? 我想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宣传自己,让客户了解自己。把自己的个人状况放到律所网站上,制作个人网页,参与网上法制评论等。 (二)培育社会关系 1.培育与公检法司各机关的关系 (1)通过随律师一起办案熟悉各机关人员,了解他们,向他们虚心请教一些办案问题,与他们进展良好的沟通,给他们留下深刻地印象。 (2)通过自己单独去办律师交办的案子,熟悉各机关人员。去办案见面时要有礼有节,给人留下良好地第一印象,这样其次次去就会记得起你。如此“一回生二回熟”,彼此就熟悉了,以后要办类似的案子就便利多了。 (3)通过亲戚朋友熟悉公检法司各机关人员,并保持良好关系。 2.培育与各企业的关系 (1)通过亲朋好友熟悉企业治理人员,与他们沟通,保持联络,为一年后打下案源根底。 (2)通过老乡关系熟悉了解一批企业,为今后执业,进一步开拓案源和市场。 3.培育社会其他各行各业人员的社会关系,包括同事关系。 实习律师工作年度总结【篇5】 1.了解案情,倾听当事人陈述,与当事人良好沟通,深刻理睬当事人真正意图,合理分析案情,告知当事人胜利的可能性和留意事项,让当事人心中有底又有信念,但不要打保票,把话说死了。 2.写律师法律文书 (1)写起诉状 a、民事起诉状 b、刑事自诉状 多看律所律师往年诉讼的典型文书,然后结合案情自己写。 c、行政起诉状 律所行政案较少,自己可看些法律文书方面的书。GZ85.cOM (2)辩护词 要学写辩护词,就要看律师典型的刑事辩护词,作为参考多学习,多请教,不懂就问。 (3)代理词 要多看代理词,再结合律师交办的案子自己写,写完后经律师看后有哪些缺乏,自己再改,体会一下自己为什么这些没有留意。 3.案件表。 依表挨次装订,要记住。通过办案多屡次装订来把握,按当事人人数制作副本。 4.去法院立案。 留意自己先算一算诉讼费,好自己先预备费用。 以上是两个多月来的实习心得,作个总结,当今后指导。 实习律师工作年度总结【篇6】 律师实习的一年在不经意间就已匆忙过去,在这一年于我而言,阅历和理论同时受到了洗礼,在祝律师的指导下,以及浩博所许多热心律师的帮忙下,我学到了许多。不仅有理论学问和实务操作,还有许多待人接物的人生道理。自己的实务阅历从零开头渐渐积累,理论也更好的在实践中得到检验、深化。时至今日,在我预备正式迈出职业生涯的第一步时,对这个律师职业布满了深厚又简单的感情,也对全部帮忙我成长的人布满了感谢。 律师这个职业是简单的,或者也可以说是单纯的。其简单之处在于,律师不仅要效劳于各行各业的当事人,包括各种刑事犯罪嫌疑人,而且要和公安、检查、司法、政府等众多部门打交道。一个案件往往涉及许多的法律关系和社会层面,对于一个刚刚起步的年轻律师而言,这些阅历无疑是极其鲜活而又深刻的。其单纯之处在于,正如律师法所要求的,律师的首要职责,乃是效劳于当事人。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律师没有自己的立场,假如有,那也是符合法律和正义以及律师职业准则和道德标准的立场。除此之外,律师别无其他立场。这种作为追求公正之过程中的“工具性“价值,使我在过去一年来不断思索和重新定位于自己的立场和位置,也不断尝试构建自己作为一名律师应当具备的职业特质。 过去的一年中接触的实务工作也使我更深刻地熟悉到,“法律的生命在于阅历“,理论的学习当然培育我们的根本思索规律。但是,没有实践检验的理论必定是僵死的,了无生气,难以适用,也最终无法起到其爱护权利、维护正义的初衷。尤其对于律师而言,一名胜利的律师,过硬的理论纵然必不行少,但是娴熟敏捷的实践阅历更加重要。把理论学问投射到鲜活的案例中,变为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有力武器,想方设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自己的任务。这些都是成为一名优秀律师应当具备的根本素养。 此外,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还需要有着坚实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去年以来,由李庄案引发的,不仅是对律师职业环境的思索,而且引发了对律师职业伦理的反思。法律职业伦理的构建需要我们每个人共同的努力。对于我个人而言,培育正值的职业道德,坚守法律人的职业底线,塑造坚决的正义观、价值观,是我在走向律师执业之路时首先需要实现的目标。 律师作为一个职业,还在成长和完善之中。在当下的环境中,律师承载着更多法治建立和权利维护的功能。中国的法治社会必将建成,律师也必将在此过程中发挥自己独特的作用。今日律师界遇到的困难和反复,正是今日中国全部人在追求法治和正义的过程中所遭受的挫折和反复的缩影。但是,我们应当坚信于将来,由于,将来就在于我们今日所做的点点滴滴。将来就在我们每一个人的手中。作为一个马上走上执业之路的我,更是坚信这一点。 再次感谢浩博所的各位师傅和同仁在过去一年中赐予我的帮忙,在你们中的许多人的身上出现对于法律事业的执着,使我获益良多,也必将使我更有力的前行,鼓励我为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而连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