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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专项工作方案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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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专项工作方案篇.docx

    2023专项工作方案4篇_专项工作方案 根据各级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卫生行业作风建立,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依据省卫生厅和市纠风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以全市上下正在开展的效能建立活动为契机,结合我市卫生系统行风现状,打算连续在全市开展订正医疗效劳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实行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订正医疗效劳领域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安康进展。二、目标任务通过集中整顿和专项治理,主要是突出实现一个目标,完成三项任务。一个目标:在全部医疗机构中有效遏制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用实际行动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三项任务:(一)弘扬正气,提倡先进,树立一批医德高尚、效劳优良、医术精湛,无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和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二)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风治理制度,包括医院院长“一岗双责”制度、医院评价制度、医务人员考核、鼓励、惩戒制度,社会监视制度等,并建立“医院对社会、科室对医院、个人对科室”的三级承诺机制,形成卫生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会群众相结合的行风监视机制。(三)严厉纪律,追究责任,坚决查处严峻违规违纪的医务人员和领导不力、疏于治理、听任不正之风盛行的医院或卫生部门领导。三、工作措施(一)全面推行“诚信医院”创立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立,建立完善医德医风考核制度,树立和大力宣扬先进典型结合贯彻公民道德建立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医务人员医德标准,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并与奖金安排、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和聘用等结合起来,形成系统的鼓励惩戒机制。要广泛开展“诚信医院”创立活动,变被动地“纠”为积极地“创”。加强正面引导,发觉和树立一批自觉抵抗医疗效劳中不正之风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弘扬医务人员在抗击“非典”中表现的崇高医德和无私奉献精神,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提倡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效劳理念,形成杜绝药品回扣、“开单提成”、拒收“红包”和严禁乱收费的强大气氛,营造让患者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各医疗卫生气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承诺书”和实施规定,要向社会公开做出承诺,坚决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抵抗不正之风,严格内部治理,承受社会监视,发挥行业带头作用,争创行风先进榜样。(二)加强纪律教育,明确各项纪律和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学习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立的意见和安徽省医疗卫生气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通过学习和教育,各级医疗机构的领导和医务人员要明确各项法律规定、政策界限和纪律要求,自觉遵保卫生部“八个不准”的行业纪律和市卫生局公布的医务人员五制止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六条规定,进一步明确纠风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1、严禁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医务人员对患者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需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由指定部门准时退还患者。难以退还的,由医院统一处理。对无正值理由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红包”处理。2、严禁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承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3、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置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4、严禁医疗机构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别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方法,或与科室、个人收入挂钩。5、严禁医疗机构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工程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6、医疗机构内部一切财务收支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治理,取消科室承包的收入分成方法,科室不准设立“小金库”。(三)加强医疗机构治理,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管措施坚持防范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剖析医疗效劳中不正之风的成因,完善相关治理制度、建立合理运行机制,切实实行防范措施,铲除滋生不正之风土壤,建立纠风长效机制。1、强化医疗机构负责人纠风工作责任,建立院长一手抓医院治理、一手抓医德医风的“一岗双责”制度,把加强医德医风建立。标准医疗行为作为院长的重要职责。2、加强医疗机构治理制度建立,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善医疗质量治理制度、人事安排制度、财务治理制度和责任奖惩制度,约束和标准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3、切实加强医疗效劳质量治理,坚固树立“质量第一”、“效劳第一”、“病人第一”的理念,把“以病人为中心”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医疗效劳环节,实行医患沟通制度,事先将治疗方案及相关费用告知患者,通过书面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患者对医德医风的意见,充分敬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4、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同行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制度。重点检查评估医疗效劳质量、医疗收费行为、医生处方、开单检查状况,参与全市药品集中招标选购、招标后使用中标药品和付款状况等,定期将评价和监视信息向社会公布,引导病人自主选择就医,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5、完善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制度,增加医疗效劳和药品收费透亮度。医疗机构要完善住院费用清单制、医疗收费及药品的价格公示制和查询制。通过“公告”、“住院须知”等形式向患者和社会宣传行风纪律规定,自觉承受患者和社会的监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物价、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和收费行为的日常监视。(四)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行政管辖范围内纠风工作责任,设立向社会公开的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和举报信箱,确定特地人员,负责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有责必究,件件有查处、有反应。对供应证据、经核查属实的举报者,赐予肯定嘉奖。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气构要于近期公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市卫生局将统一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区局部医疗机构的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医疗机构要建立统一的群众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把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医疗效劳质量监控结合起来,做到统一机构受理,内部协调处理,受理机构统一反应答复;杜绝多头受理,敷衍了事。相互推诿现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在群众中树立诚信的良好对形象。(五)加大惩罚力度,严格纠风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纠风工作责任追究力度,保证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对医务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必需根据有关规定和纪律严厉查处,并视情节轻重,赐予通报批判、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或缓聘、解职待聘,直至解聘;执业医师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赐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撤消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医疗机构纠风工作不力,疏于治理,医务人员迎风违纪,连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判、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追究领导责任。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地区纠风工作指导不力,监视不严,不正之风盛行。群众反映剧烈或对群众举报不仔细核查,不严厉处理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四、步骤安排(一)自查自纠阶段卫生行政部门在今年7月底前,组织所属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仔细学习党和国家关于订正医疗效劳不正之风的部署和要求,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本工作方案要求,马上进展自我检查、自我订正。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规划和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组织各直属、直管医院带头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二)检查落实阶段市卫生局10月份之前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直属、直管医院专项治理状况进展若干次检查,并适时组织市卫生系统行风评议监视员进展暗访。各县(市)、区卫生局也要对辖区内专项治理状况开展检查。检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告,并随时向市局报告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状况和有关信息。(三)总结完善阶段10月底前各单位要根据专项治理责任制的要求,仔细总结上报专项治理工作状况。同时,市卫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治理状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向全市通报结果。11月份,做好迎接省卫生厅和国家卫生部对各地纠风专项治理状况检查的预备工作。五、几点要求(一)切实加强对订正医疗效劳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都要从全面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提高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熟悉,切实加强领导,细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特地的工作班子,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效能建立活动。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的目标、措施和责任,并加强监视检查,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二)不断探究和创新纠风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卫生行政部门要把订正医疗效劳中的不正之风工作放在卫生改革的整体进程中去把握,同“诚信医院”创立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找准专项治理工作的切入点,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解决深层次的问题,逐步消退简单产生不正之风的体制、机制因素,并准时组织群众参加,积极探究纠风工作规律,建立起上下、内外综合治理的纠风工作体系。(三)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视检查。订正医疗效劳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一要抓住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工作薄弱环节;二要重点抓好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以及乱收费等问题。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总体要求和详细分工,围绕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逐项抓落实。要把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实行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监视检查,要留意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既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又要总结阅历,用先进典型指导推开工作,突出监视检查实效。 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开工作方案专项工作方案范文(2)县教育局 县安监局 为坚决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的经济进展制造一个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关于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创造电XX159号)精神,打算从9月1日开头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一、工作目标(一)全年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实现“零增长”,专项行动期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削减,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掌握指标。(二)全县大路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削减,其中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超速、醉酒驾车、客车超员20%以上等严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霞泉收费站卡点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检查率到达100%。(三)在年内,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殊危急路段的整治启动率到达100%,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殊危急路段的整治。(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全部实现户籍化治理,其中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信息采集率分别到达100%。一年内驾龄的驾驶人“实习标志”发放率达100%。(五)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车营运标准、文明、有序,杜绝非营运客车的非法营运。(六)拖拉机营运治理到达标准、有序、适量的工作目标,外籍拖拉机临时档案建立率达100%,涉及拖拉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七)学校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得到落实,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得到健全和完善,学生接送车得到有效监管,中小学生特地接送车辆标志牌发放率到达100%,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整治和标准。专项行动期间力争不发生一起涉及学生的死亡事故。(八)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掌握。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的治理和教育,专项行动期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力求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开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副县长张为华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邹云、公安局副局长肖永平为副组长,政法委、宣传部、发改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监察局、司法局、建立局、工商局、质监局、残联、人保公司以及各乡镇(含开发区,下同)领导为成员的全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交警大队内),由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建立详细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抽调特地人员,落实专项经费,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向前推动并完成预定目标。三、主要工作措施(一)强化路面交通安全治理。1.坚持从严的原则,严峻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仔细履行职责,严格依法治理,加大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治理态势。要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峻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的路段、时段的巡逻和管控力度,进一步发挥6f测速仪和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的作用,不断加大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的力度。要严厉查处各类农村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农机治理部门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联络室的作用,加大农村道路的巡查,同时要积极联合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严峻查处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和脱检等严峻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要集中组织开展“蓝盾”和“天网”行动,坚持“五个一律”的严管措施,严峻打击超速、客(校)车超员、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限速70公里/小时(含)以上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和限速60公里/小时(含)以下路段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超速违法行为,一律赐予撤消驾驶证惩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赐予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惩罚;对无证驾驶汽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上;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赐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惩罚;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2.在霞泉收费站设卡,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公安交警要在卡点各抽调4人以上,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县内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停顿营运,超速行驶超过50%的,一律撤消驾驶证。严格出租车日常监视治理,坚决查处拒载、违章组客、异地经营等行为。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充分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各乡镇要积极牵头本辖区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根底工作排查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调动村级信息员在交通安全根底调查、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各乡镇要对本辖区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负总责,落实中小学校校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4.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监视。进一步推动客车超员、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集中处理曝光、点评一批严峻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二)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治理。1.切实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治理措施。公安交通治理部门要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治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把握车辆底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安全行车等状况,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见车见人,不漏登、不漏管。要采纳统一的登记卡,将车辆和驾驶人有关信息准时录入户籍化治理系统,并实行各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重点车辆gps治理系统的作用,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监控,从严查处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2.严把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关。公安交通治理部门要进一步把好驾驶人考试关,特殊是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确保考试质量,坚决防止不合格学员取得驾驶资格,做到监管重点前移、关口前移、预防在先。3.交通部门要仔细履行行业治理职责,加强客运企业的监视和治理,催促企业责任主体加强交通安全生产,从严落实“三关一监视”制度(市场准入关、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场站现场监视),确保客运安全。(三)加强道路危急路段和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整治工作,全面消退交通安全隐患。1.由安监局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交通事故危急点段的滚动排查,准时发觉各类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限期挂牌整改。2.落实危急点段整改时限。交通、建立部门对排查出的大路、城市道路施工修理路段安全隐患,做到发觉一处马上整改一处。3.由公安会同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殊危急路段的排查工作。在今年年内,全面启动已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殊危急路段的整治,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殊危急路段的整治工作。4.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指导协作,组织开展乡道及康庄工程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乡道及康庄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健全和完善工作。(四)有针对性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组织实施“爱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不断深化“五进”宣传,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进一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方法。要依据交通事故的特点和缘由,以客车、危急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驾驶人,驾龄在3年以下驾驶人和大路沿线的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和中小学生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机动车驾驶人“十不违”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方法、观看爱护生命、平安出行动漫光盘教育片,通报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状况,剖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专项行动期间,要在县主要新闻媒体上设立“事故警示栏目”,对机动车驾驶人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严峻违法行为实行公开曝光和点评,加大舆论监视力度,营造广泛的社会舆论监视气氛。(五)加强催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县安监部门要发挥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综合监视治理作用,催促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急路段进展排查和综合分析,确定重点整改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县里将组织专项行动督察组,分赴各乡镇、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展催促指导。12月下旬,将对专项行动进展仔细总结,凡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实行“平安乡镇”一票拒绝,对工作不落实,治理不到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四、工作要求(一)提高熟悉,快速行动。这次“全县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是我县创立“平安畅通县”,实施“爱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落实市、县人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意见,加强基层根底建立工作的详细行动和主要措施。各部门、各乡镇必需居安思危,坚持预防在先的原则,充分熟悉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极端重要性,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快速行动,细心组织,周密部署,仔细制定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标准执法,依法行政。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的关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既要严禁不作为,又要防止乱作为和“三乱”现象发生。要坚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仔细履行职责,增加法制意识、爱民意识,增加工作责任感,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三)加强协调,畅通信息。专项行动期间,部门之间要亲密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报告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从9月18日起,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分别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5554313)报送专项行动一周状况;每月进展小结,分析当前存在问题,讨论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小结于每月29日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开工作方案专项工作方案范文(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创造电XX年16号)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定长安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开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对比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排查、建立试点、重点治理和全面整改,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保持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进展。 二、实施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化工、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学校、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状况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状况。 三、排查治理的内容 (一)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共同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状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治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状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状况。设立安全生产治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治理人员状况;技术设备安全治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状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急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视检查状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状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状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状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状况。 4、安全培训教育状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状况;全员(包括农夫工)培训教育及考核状况;企业负责人、安全治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状况。 5、应急治理状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状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状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状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状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状况;已发生的事故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仔细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状况。 (二)各类企业和单位依据本行业特点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 7、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医药生产企业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状况;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治理制度、仪表联锁治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治理制度制订和执行状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爱护设施是否正常,反响器、分馏塔、重要机组、专用设备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的治理制度执行状况。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状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状况。 (4)在检修、修理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治理制度执行状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治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状况。 (5)防雷电、防汛、防建筑物倒塌等治理制度和措施落实状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当地大企业、与地方政府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状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力量。 (7)岗位操作人员娴熟把握和熟识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急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状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状况。 (8)新建工程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状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状况;工程的竣工验收、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工程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状况。 8、化工经营企业 (1)销售危急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置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大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危急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液位凹凸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治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9、危急化学品充装单位 (1)危急化学品充装单位特殊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自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状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状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状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状况。 (2)可燃气体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状况,装卸软管每半年进展水压试验的状况,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实行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急化学品充装站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状况。 (3)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状况的罐车严禁充装的规定落实状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急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是否向押运员供应危急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10、建筑施工企业 (1)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状况、企业依法进展建筑施工活动的状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状况。 (2)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状况。 (3)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治理符合标准标准的状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爱护措施的落实状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46-XX)的状况。 (5)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状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撤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状况。 (6)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治理和修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状况。 11、学校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状况。 (2)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状况;购置或租用特地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状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状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状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急化学品等危急物质存放状况;游泳池、试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殊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状况。 (4)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状况。 (5)d级危房使用状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状况。 (6)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状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展安全教育的状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状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状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命演练状况。 (7)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治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治理规章制度状况。 12、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立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状况。 (2)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状况;公共区域及逃命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状况。 (3)防火、防烟分区设置状况。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状况。 (5)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状况。 (6)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状况。 (7)人员密集场所四周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命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状况。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间从现在开头至12月20日完毕,分四个阶段进展: (一)安排部署阶段。依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制定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详细实施方案。同时,确定辖区华曙制药厂、京联有用气体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为街镇隐患排查治理的试点单位(各街镇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由各街镇督导、帮忙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30日前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详细方案,仔细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企业要将排查治理状况准时上报各街镇安监站。同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整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视检查,并准时向区安委办报送信息。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15日至8月10日。分两个层面,由各街镇负责督导本辖区试点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状况;由区安委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状况进展检查,同时对各街镇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检查。在此阶段,由区安委办和相关街镇共同做好省市督导检查的迎查备查工作。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20日至12月20日为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稳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完毕后,仔细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主要检查企业和各监管单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完善,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熟悉,加强领导。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工作要求和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快速开展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对重大隐患单位,街镇每周检查一次,职能部门每半月检查一次;对一般隐患单位,街镇每月检查一次,各职能部门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同时要坚持周二检查日制度,每周二由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带队进展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确定整改的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抓住试点,以点带面。各街镇要帮忙辖区试点单位制定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治理内容、程序、责任及要求,留意总结推广试点单位的先进阅历,使相关行业和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能根据要求进展,到达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目的,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打下坚实根底。 (四)落实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亲密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的,要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完善制度,长远推动。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为契机,探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到制度化、标准化、常常化,既要切实消退当前威逼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以“三项制度”建立为核心,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视作用。一方面要实行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监视,公布举报电话,鼓舞群众监视,使生产经营企业坚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制造良好的环境。区安委办隐患排查举报电话为0311-86662089。 附件:各街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试点单位名单 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红顶中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工作方案范文(4) 各开发区(新城区)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依据市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领导小组(武廉发xx2号)、xx市优化经济进展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现就我局开展 “红顶中介”专项检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王xx副组长:叶xx成员:政治处、法规处、财务处、行政审批处、监察室、机关各业务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开发区、新城区区局、规划协会。行政审批处、监察室负责牵头开展工作。二、检查内容及责任分工根据市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领导小组(武廉发xx2号)内容,重点检查市区国土规划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所辖,或通过许可、审核、备案、登记治理的从事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效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详细检查内容分工如下:1、我局落实标准促进中介效劳机构进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与所属或管辖中介效劳机构真正脱钩,解决“双重法人”登记,加强对中介效劳机构监管监察等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政治处、各区局负责);2、违规将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效劳;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效劳机构问题(行政审批处、各业务处室、各区局负责);在中介效劳机构违规开支、报销费用、索贿受贿等问题(财务处、监察室、各区局负责);3、公职人员在中介效劳机构持股分红、占有财物、违规兼职取酬、报销费用,勾结中介效劳机构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政治处、财务处、各区局负责);4、中介效劳机构无政策法规依据设立、无独立财物、搞“账外账”(财务处、法规处、各区局负责);从事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效劳无法定依据,一个中介效劳事项拆分成多个环节等问题(各业务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区局负责);5、中介效劳机构利用行政权力搞行业垄断,强行效劳并收费,强制企业入会,参与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并收费,强制收取赞助费、询问费、效劳费、审验费等问题(各业务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区局、规划协会负责);6、违规使用财政、国有资金购置中介效劳,虚假支付中介效劳工程及违规使用票据、乱收乱支;不按规定实行政策选购、招标投标等问题(财务处、编制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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