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合作协议合同.docx
联营合作协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原则根底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公正公正的原则,现就建立、运营高科技塔式智能全自动立体停车场(库)工程进展友好联营合作,成立工程公司进展运作。为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循: 第一条 建立合营企业 1、协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建立合营企业。 2、合营企业名称为 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核准为准),公司地址在武汉市。 3、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4、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其次条 经营目的和范围 1、协议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互利互惠的原则,采纳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治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市场上的竞争力量,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双方获得满足的经济利益。 2、合营企业主要实行多元化的经营模式,集合生产制造、治理、修理、销售各环节,在全国各地进展高科技塔式智能全自动立体停车场(库)工程的开发、建立、经营、技术研发和推广,为政府、各行业、企业等供应车辆停靠的、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三条 注册资金与股本构造 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甲方以现金出资,乙方以工业产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合营企业将依据公司业务的进展需要,通过增加注册资本或者进展融资的方式,对公司进展投资。公司进展规模,规划为5000万。 2、股本构造: (1)甲方:现金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的股份。 (2)乙方:以乙方所合法持有的、拥有学问产权的该高科技智能立体停车场之产品技术和专利,以及其自身所把握的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技术方案、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公司。乙方以其学问产权出资,协议作价 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 %的股份。 在公司成立时,乙方上述学问产权应转移至新公司名下,由新公司享有该学问产权及其衍生的全部技术成果。乙方作为出资的上述学问产权必需系乙方拥有产权、对他人不构成侵权。且该学问产权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必需保持、具有有用性、成熟性、市场竞争力。 3、合营企业双方须在工程公司注册、银行开户及前置条件办妥后15天内交付其出资。 4、合营企业双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出资额,须经其他协议方同意,经其他协议方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协议方对该出资享有优先购置权。 第四条:公司下设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技术总监、财务总监、营销总监。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决策和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和人数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董事会中甲方人数应多于乙方人数。甲方委派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出纳由甲方指派,乙方委派常务副总、技术总监,会计由乙方指派。其中,技术总监指定为黄晓。公司需下设营销部门和生产制造部门以及治理修理部门,对各部 门的人员实行面对社会公开聘请。如有单方要推举工作人员的,该人员在工作中造成的损失,由推举方担当其相关的责任。详细的经营治理模式和技术相关的事宜以及财务报销制度等详见公司章程。 第五条:甲乙双方责权利: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根据本协议商定即时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 2、甲方以对工程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担当有限责任。 3、甲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前,有权利知晓乙方用于出资的全部学问产权的状况,并有权利要求乙方保证该学问产权的权属、成熟、市场竞争力。乙方在本协议签署时,应供应具体的该学问产权清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4、甲方在得知并批阅乙方塔式智能全自动立体停车场(库)的技术资料,批复报告及相关建立文件后,与乙方组成共同开发该工程联合体的公司,出资金投资该工程,甲方有权利对车库范围以外的房地产开发工程享有开发经营权、获得收益权。甲方因车库工程而对周边进展房地产开发所得的税后净利润,应向合营公司支付 10 %的净利润。 5、甲方在与乙方合作联营成立后新公司后,乙方应保证甲方自主进展车库周边房地产开发的权利。甲方自主进展房地产开发的资金,并在乙方协作下办理开发建立手续,交纳相应的开发建立规费,并确保工程资金合法、质量达标、安全保障。 6、甲乙双方的税后利润由董事会打算安排方案,留存后备进展资金,然后按股份安排。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根据本协议的商定,将高科技智能立体停车场的全部技术作为出资,并将该技术成果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转移至合营公司的名下。 2、乙方将上述学问产权应转移至合营公司名下,由新公司享有该学问产权。另外,在合营公司运作的过程中,与该高科技智能立体停车场相关的全部研发成果,其学问产权属于合营公司全部。 3、乙方转让该学问产权后,无权利再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该技术。 4、乙方负责完成完善塔式智能全自动立体停车场的相关技术论证,专利报批,市场准入资质,立项申报,并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5、乙方对已批准立项的停车场(库)工程首先进展本钱核算,并向甲方供应具体的核算清单。由工程公司组织进展停车场工程的实施。 6、乙方对停车场(库)工程的建立供应全部技术,办理建立过程中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和证件,完成建立后的试运行及技术检测和质量验收,并在规定的周期内取得有效合法的建立资质,以确保该工程以及连同一并开发的商(宅)贸工程的顺当实施。 7、乙方保证其对入股的技术持有合法全部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投入后不会产生侵权行为及纠纷,否则由乙方担当全责。乙方同时保证其入股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8、乙方在新公司经营过程中,负责公司停车场工程的技术安全。由于停车场技术不成熟或技术瑕疵等方面的缘由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特殊商定: 1、甲方供应全部运作资金及负责公司的整体运作,乙方负责产品研发和技术,甲乙双方各自出社会资源共同进展工程运作,此是双方合作的根底。 2、学问产权: 在合作期间,与合作经营期间公司相关产品的创造、有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产品以及相关的学问产权等均属于公司研发技术成果或商业隐秘,其学问产权均属于公司。 3、合作期间,乙方对该项技术不得跟其他人进展联营,全部的专利和技术均需以公司的名义持有,产品需以公司的名义才能够对外进展招商和出卖。 4、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公司制度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5、工程公司成立后,停车场的经营利润和经营风险,由工程公司享有和担当。除此之外,停车场配套设施的开发(包括房地产开发等),由甲方或其他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企业进展,该配套设施的开发经营,其利润风险等,由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自行享有和担当, 配套设施开发(包括房地产开发)税后净利润的 10%,支付给工程公司。 为了上述目标的实现,甲乙双方均同意:在工程公司进展停车场工程立项、取得停车场工程用地之后,工程公司将协作甲方或房地产开发公司进展房地产开发,并协作甲方完成房地产开发所需要的相关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根据本协议的商定履行出资的义务。 2、任何一方违反竞业制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乙方入股的技术)、商业隐秘或其他学问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的; 3、乙方的该项专利和技术不合法的或者与他人有纠纷的; (二)违约处理: 在本协议内容内,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人民币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金额进展赔偿。 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 第八条: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另行商定,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条款内容发生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全都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工程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马上生效。 甲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_ 银 行 帐 户: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_ 银 行 帐 户:_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联营合作协议合同2 甲方: 住宅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宅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营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进展的原则,并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讨论和相互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联营工程概述 1、甲、乙双方经公平协商,确定双方的联营工程为:甲、乙双方合作经营、生产、销售贝塞尔混凝土业务; 2、甲、乙双方并协商商定:双方合作生产的贝塞尔混凝土,甲方须无条件按双方商定的市场价选购,用于甲方所开发的天生桥特色产业园工程内。 其次条 联营方式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不再另行成立联营实体,确定以乙方公司名义对外独立开展本合同项下联营业务,并独立核算。 2、甲、乙双方并商定,联营生产贝塞尔混凝土业务的厂址定在甲方所开发的天生桥特色产业园内,甲方并须向甲方转让50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双方另行再签订)乙方须增加后期土地使用面积时,甲方在市场同期价格条件下优先转让给乙方。 3、乙方自行购置相应的贝塞尔混凝土生产系统设备。乙方因购置该贝塞尔混凝土生产系统设备而产生的生产本钱,纳入联营本钱。 4、甲方同意乙方作为联营实体,为天生桥特色产业园唯一混凝土生产和供给商,该联营实体生产的混凝土应确保优先供给给天生桥特色产业园。 5、乙方对贝塞尔混凝土的商标等学问产权享有全部全部权。 第三条 盈余安排 1、双方协商并全都商定:在本合同联营期限内,在联营实体独立核算,扣除全部联营生产混凝土的经营本钱及税后的利润后,甲、乙双方按三七开方式安排,即:甲方安排30%的税后利润,乙方安排70%的税后利润。(利润的安排以双方共同托付制作的联营实体财务报表为准,并在联营实体的每一个会计年度内实行安排) 2、双方并全都同意:甲方向本联营实体(乙方)选购生产的贝塞尔混凝土,均按市场价供给,甲方并应保证本联营实体选购的”混凝土,每立方不低于30元的利润。 3、甲方并应向本联营实体保证供给:因生产贝塞尔混凝土所需要的原材料、砂石等材料,联营实体选购的上述材料均按市场价执行(包括运费),该本钱包括在联营经营本钱内。 3、为维护联营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乙方同意甲方指派一名财务人员参加对双方合作联营生产经营及销售贝塞尔混凝土业务资金帐户的治理,甲方并有权对联营实体帐户内资金状况进展查询。为保证双方利益,甲、乙双方承诺联营实体严格根据会计法及财务治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 特殊商定 1、鉴于乙方资金缺乏,甲方同意乙方先预付 万元人民币作为本联营工程的筹备金,剩余资金局部万元由甲方办理贷款。 2、双方同意贷款期间产生的利息由联营实体(乙方)担当,并纳入经营本钱。因办理贷款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支出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五条 纳税、利润安排与风险担当 乙方以联营实体名义对外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双方按商定的利润安排比例对联营实体担当风险。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联营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支付投资额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应缴付出资额的_%,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任何一方违约,造本钱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出资额的_%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中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双方同意连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3、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由联营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 第七条 免责事实 1、在本合同成立并生效后,若消失以下不行抗力情形导致本联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双方互不担当违约责任: (1)自然灾难,如地震、洪水、泥石流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政策制止等; (3)社会特别大事,如战斗、大规模骚乱等; (4)由于国家法律、政策变更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由于上述缘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任何一方在提交不行抗力的书面证据后,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另一方在收到对方书面证据后,应同意解除合同。 3、前款事项发生后,双方应准时成立清算组对联营工程进展清算。 第八条 联营合同期限、解除及清算 1、本合同的经营期限为 年(或者联营双方合意,书面终止此联营协议时止)。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消失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不行抗力情形导致该工程严峻受损,或者因该联营工程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 能连续履行或者无法到达合同订立目的时,经联营双方共同决 议,可以提前终止此联营合同或者解除此联营合同。 3、联营双方终止或者解除此联营合同后,双方应准时成立清算组对联营工程进展清算。 第九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未尽事宜,联营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有任何法律争议,合同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的,联营各方均可向各自住宅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_ 银 行 帐 户: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_ 银 行 帐 户:_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联营合作协议合同3 甲方:xx科技进展有限公司 住宅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xx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宅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拥有指纹识别门禁系统产品完整的全部权和学问产权、且至本协议签定之日未与任何他方就本产品、学问产权有任何形式的合作,乙方也未以任何方式生产和销售本产品; 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就合作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指纹识别门禁系统产品工程达本钱协议,以资共信守。 1合作内容 本工程合作的内容为: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指纹识别门禁系统产品。首批生产套(其中银行指纹识别联动门禁系统套),以后批产品生产量依据市场销售状况待定。 2合作期限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共捌年。 3合作体制 在甲方框架内成立由乙方组建,甲方派员监视的指纹识别产品工程部,其权限为负责本工程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效劳。工程部设立独立帐户,实行独立核算。 4学问产权的使用 41本项产品的生产、销售可使用乙方供应的中文:xx;英文:的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甲方所供应的商标及冠名。 5权益平衡 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乙方不得独立或以任何方式与第三方合作生产、销售指纹识别门禁系统产品。 甲方从合作之日起,按月向乙方供应资金万元,持续时间不超过个月,且该资金纳入本工程产品的生产总本钱。 6甲方职责 61供应本合同工程生产、销售及售后效劳的所需资金,前期投入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以后依据市状况待定)的根本运作资金,在本协议签定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存入开列的指纹产品工程部的独立帐户内,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该资金的投放与生产、销售及售后效劳的进程同步,并即时派出财务人员治理并建立独立的帐目,准时制作月报及年报等财务文件交双方备案。 62供应本工程产品必需的生产场地(-标准厂房) 63监视本工程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效劳的全过程。 64与乙方共同制定工程产品的销售规划、共同进展本工程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效劳工作。 65与乙方共同做好产品销售资金的回笼工作。 66负有对本工程产品的技术、生产及销售等资料及信息的保密义务。 7乙方职责 71负责制订生产实施方案,并根据实施方案组织生产。 72负责定制及选购产品零部件。 73工程产品的总本钱掌握在人民币元/套内(银行联动门禁),其中单门掌握门禁产品在元/套内。 74负责工程产品的生产技术、技术升级、技术更新换代及产品质量保证。 75与甲方共同制定本工程产品的销售规划,共同进展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效劳。 76与甲方共同做好产品的货款的回笼工作。 77对工程部独立帐号中的资金运作进展监视;对工程部独立财务核算及财务文件进展监视、审核。 8工程资金支配权限及销售收入的支配。 81为不影响工程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进程,工程产品生产和销售所需的当前资金先由工程部负责人提出,经甲方本工程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 82工程生产、治理及销售人员的每月工资经工程部负责人依据预先核准的人员和数额核实后,经甲方本工程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并纳入工程总本钱。 83工程生产、治理及销售人员的差旅费及款待费等由工程部负责人核准后,经甲方本工程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支付,并纳入工程总本钱。 84工程产品将全部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及结算。销售及售后效劳的全部收入必需进入指纹产品工程部所开列的独立帐户内。 85甲方不得随便抽回初期投入根本资金,货款回笼的资金在确保本工程产品的持续生产、销售及售后效劳的前提下,在征得乙方的认可后,甲方可以逐步收回初期投入的万元根本资金。增值局部资金必需经过乙方本工程部负责人及甲方本工程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前方能动用(包括本工程的利润安排等)。 86甲、乙双方其同制订本工程产品的销售价格及税务策略。 87指纹产品工程部全部财务文件需经乙方本工程部负责人及甲方本工程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前方能生效。 9利润安排 91本工程和税后利润核算时间以年度为单位。 92本工程的税后利润安排的前提为:在甲方收回初始投入资金(按实际投入资金)的%(以帐面统计为准)后。 93本工程的税后利润安排比例为:甲、方双方各占%。 94甲、乙双方每期所得的利润扣除%留作本工程进展基金外,其余%应准时划入各自帐户。 10协议的终止、解除 11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则双方友好协商;如不能解决,则提请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12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由此所受的全部损失(直接和间接损失)。 13其他事宜 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订约;合作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的合作权和续约权。 14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同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托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杭州xx科技进展有限公司乙方:杭州xx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托付人:托付人: 日期_年_月_日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