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盛化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PDF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Realsun Chemical Co.,Ltd. ( 住所: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三大道 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 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 尚处于成长期、 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 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及发售股数发行及发售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7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 】元/股 预计发行时间预计发行时间 2022 年 4 月 1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10,80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2022 年 3 月 21 日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本公司特别事项及重大风险作扼要提示。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对本公司做全面了解。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之 “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的相关内容。本公司提请投资者需认真阅读该章节的全部内容。 二、重要风险提示二、重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下列风险事项。此外,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全部内容。 (一)受疫情影响的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一)受疫情影响的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以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电子化学品及化工溶剂为主的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贸易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医药、农药、电子化学品和化妆品等诸多领域,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 2020 年初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及后续“全球大流行”,全球宏观经济已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尽管现阶段由于抗击疫情需要,各种抗菌类药物的需求大幅增加,直接带动中间体及原料药的需求,客户向公司采购量增加推动了公司 2020 年销售收入及净利润的提升,但若疫情影响无法在短期消除,境外物流障碍及全球经济衰退将会极大冲击境外成品药制造企业生存, 影响终端市场需求,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二)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二)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公司国内销售价格受市场供给、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影响,呈现明显波动。2020 年上半年新冠疫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抗菌类药物的原料在市场上需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 求很大,销售价格较高,发行人的产品主要面向医药中间体,主要产品 ABL 在市场上供不应求,ABL 的销售价格 2020 年呈逐渐上涨趋势,导致毛利率水平上升。当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如疫情影响消除,公司下游行业对公司主要产品需求降低,公司未能及时开拓下游客户市场等不利因素出现,则存在产品价格下降,毛利率下降,经营业绩增长放缓或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原料采购价格及贸易业务产品采购价格波动风险(三)原料采购价格及贸易业务产品采购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 BDO、醋酸乙酯、三氟乙酸乙酯、磷酸、甲苯、金属钠等,其价格受石油价格变化、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平均在 80%左右,受限于竞争对手的价格调整策略、部分产品对客户的议价能力等因素,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并不能完全、及时向下游传导。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或者供需紧张,则将增加公司的采购和生产成本,且公司有可能因不能及时取得足够的原材料而面临产销量降低、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四)安全生产风险(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及腐蚀性或有毒物质, 具有危险性。虽然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而受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也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但不排除因生产过程管理控制不当、或其他不确定因素发生导致安全事故,给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和周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五)环保合规风险(五)环保合规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一定的“三废”排放。随着国家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趋提高,公司的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虽然目前公司遵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环保设备保持完好及正常运行,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若发生环保设施故障、污染物外泄、产量超出环保设施处理能力等情况可能导致环保事故,将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 (六)客户集中风险(六)客户集中风险 公司的最终客户主要集中在国外,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和 2021年 1-6 月,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49.12%、58.09%、47.01%和 51.11%, 尤其是向拜耳集团及劳仑斯科研两家客户销售金额合计分别占各期营业收入的 37.01%、50.28%、38.43%和 34.10%。存在销售客户集中的风险,若主要客户产品市场竞争加大或者相关产品的替代竞品出现,导致需求下降,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造成较大影响。 (七)汇率变动风险(七)汇率变动风险 随着公司近几年海外业务的拓展,公司出口业务收入逐年增加,超过内销业务收入,公司出口业务以美元结算。报告期各期出口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30,527.67 万元、37,537.22 万元、36,185.12 万元和 23,758.43 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66.25%、68.78%、53.23%和 54.37%。 报告期内,受国家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扩大人民币兑主要货币波幅范围政策及全球经济形势的影响,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但阶段波动性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650.26 万元、 -354.78 万元、 905.76万元和 193.27 万元。随着公司出口业务的增长,如果未来人民币对美元、欧元的汇率波动幅度加大,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八)国际贸易政策风险(八)国际贸易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分别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66.25%、68.78%、53.23%和 54.37%,发行人境外销售的主要产品为 ABL、E2 等,境外客户主要集中在印度、韩国、日本、德国、瑞士和美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除美国对公司部分产品加征关税外, 其他国家对进口发行人产品并未在贸易政策上采取加征关税、配额或其他限制性的政策,但若未来主要进口国或地区的贸易政策、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盈利能力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印度目前尚属于疫情严重地区, 中印边境摩擦使得两国政治形势不确定因素增加,若该区域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持续加剧、短期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会对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 发行人未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若两国政治关系消极因素持续发酵,不排除印度政府将对源自中国的产品进口提高关税或采取其他限制/替代措施,额外的关税或其他限制/替代措施将会对公司印度市场的销售情况造成不利影响。另外,在医药中间体方面,印度至今没有出台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若未来其他企业侵犯公司的知识产权,相关核心技术被泄密并被同行业竞争对手所获知与模仿,则公司知识产权无法得到充分保护, 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九)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九)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牟建宇、俞快及俞小欧,牟建宇与俞小欧系夫妻关系,俞快系牟建宇与俞小欧之女,牟建宇直接持有公司 12.35%的股份,俞快直接持有公司 11.11%的股份,同时牟建宇与俞快通过联盛集团间接持有公司 70.37%的股权,通过台州高投间接持有联盛化学 1.97%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 95.80%的股权。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安排等方面进行实质影响。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能合理决策,将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三、其他事项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一)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如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完成, 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后利润(二)本次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以及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分配政策以及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制定了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相关政策”之“(一)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的相关内容。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 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的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的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的经营模式、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1 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9943 号和天健审202286 号审阅报告。 2021 年度发行人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项 目目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83,301.38 67,972.70 22.55% 综合毛利率 21.60% 28.70% -24.74% 净利润 9,281.08 10,740.25 -13.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852.07 9,774.25 -9.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340.32 9,255.06 -9.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77.71 10,383.28 74.10% 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83,301.38 万元,较上年同期涨幅 22.5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852.07 万元,较上年同期降幅为 9.4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8,340.32 万元,较上年同期降幅为9.88%。主要原因如下: (1)受国际大环境影响,2021 年原材料价格上涨,涨幅较大,发行人所需主要原材料同期上涨幅度加大,虽然企业也相应调整了产品售价,但由于向下游客户价格传导速度慢于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速度,导致企业营业成本增加; (2)2021 年,受海运集装箱、船舶供应短缺的影响,境外销售部分订单出现延迟,影响了部分国际业务订单的交付,此外,2021 年美元汇率较 2020 年处于低位等因素共同减缓了营业收入的增长。 2022 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 项项 目目 2022 年年 1-3 月月 2021 年年 1-3 月月 营业收入 20,500-23,500 20,496.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50-2,350 2,904.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50-2,350 2,662.56 经发行人初步测算,2022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计情况如下:2022 年第一季度发行人营业收入预计为 20,500-23,5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02%-14.66%;受 BDO 等主要化工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为 2,050-2,35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9.10%-9.4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为 2,050-2,35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1.74%-23.01%。 上述 2022 年第一季度的业绩情况系发行人根据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初步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发行人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 目目 录录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 1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 3 二、重要风险提示 . 3 三、其他事项 . 6 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的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 7 目目 录录 . 9 第一节第一节 释释 义义 . 13 第二节第二节 概概 览览 . 15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5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5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7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7 五、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及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18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20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 20 八、募集资金的用途 . 20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 21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1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 22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人员的权益关系 . 23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23 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 . 24 一、经营风险 . 24 二、技术风险 . 26 三、内控风险 . 27 四、财务风险 . 27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0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30 六、发行失败风险 . 30 第五节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 3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1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股本演变 . 31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 41 四、发行人下属公司情况 . 41 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44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 58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情况 . 59 八、发行人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74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 75 第六节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业务与技术 . 78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78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90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126 四、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 152 五、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175 六、发行人技术和研发情况 . 191 七、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201 第七节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02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行及履职情况 . 202 二、关于发行人是否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说明 . 207 三、关于发行人是否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说明 . 207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207 五、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 211 六、发行人资金被占用及担保情况 . 212 七、独立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213 八、同业竞争情况 . 215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1 九、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217 十、关联交易 . 226 第八节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50 一、财务报表及审计意见 . 250 二、影响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 . 263 三、财务报表的编报基础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65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68 五、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 . 293 六、非经常性损益 . 295 七、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 296 八、经营成果分析 . 298 九、资产质量分析 . 396 十、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425 十一、报告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与资产业务重组. 447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447 十三、盈利预测信息 . 448 十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及分析 . 448 第九节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451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451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 . 452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464 四、未来发展规划及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 465 第十节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保护 . 469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469 二、股利分配相关政策 . 473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情况 . 475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475 五、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 476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 477 一、重大合同 . 477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2 二、对外担保 . 479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 . 479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行为 . 480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声明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声明 . 481 一、联盛化学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81 二、联盛化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482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83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485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486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87 七、验资机构声明 . 488 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 . 491 一、备查文件目录 . 491 二、查阅时间、地点 . 491 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492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3 第一节第一节 释释 义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或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第一部分:普通第一部分:普通术语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联盛化学 指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联盛有限 指 临海市联盛化学有限公司,系联盛化学前身 联盛集团 指 联盛化学集团有限公司,系联盛化学控股股东 联盛工业 指 浙江联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系联盛集团曾用名 台州高投 指 台州市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盛化学股东 联盛进出口 指 浙江联盛进出口有限公司,联盛化学全资子公司 瑞盛制药 指 乐平市瑞盛制药有限公司,联盛化学控股子公司 北焦化工 指 沧州临港北焦化工有限公司,联盛化学全资子公司 舟山联盛 指 舟山联盛化工有限公司,联盛化学全资子公司 联盛工程 指 台州市联盛化学工程有限公司,联盛集团全资子公司 联盛仓储 指 浙江联盛仓储有限公司,联盛集团全资子公司 拜耳集团 指 拜耳集团包括 BAYER AG、BAYER CROPSCIENCE LP和 BAYER CROPSCIENCE SCHWEIZ AG 等拜耳公司 劳仑斯科研 指 LAURUS LABS LIMITED 桑凯化学 指 SUNCHEM JAPAN INC. 赫特罗科研 指 HETERO LABS LIMITED 拉力斯印度 指 RALLIS INDIA LIMITED DJC 有限公司 指 DJC CO.LTD PC 化学 指 PUNJAB CHEMICALS & CROP PROTECTION LTD 新加坡石化 指 PETROCHEM ASIA PTE LIMITED 赣锋锂业 指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牟建宇、俞快、俞小欧 保荐机构/保荐人/国金证券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坤元评估 指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4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 指 人民币元 报告期 指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 第二部分:专业术语第二部分:专业术语 缩合反应 指 指两个或多个有机化合物分子通过反应形成一个新的较大分子的反应或同一个分子发生分子内反应形成新的分子的反应 中和反应 指 指酸和碱互相交换成分,生成盐和水的反应 胺化反应 指 指结合在碳上的氢原子,以氨基取代的一种反应 催化 指 指改变化学反应速率而不影响化学平衡的作用 加氢还原反应 指 指将不饱和化合物加氢还原为饱和化合物的反应 GBL 指 -丁内酯 ABL 指 -乙酰基-丁内酯 NMP 指 N- 甲基吡咯烷酮 BDO 指 1,4-丁二醇 E2 指 4-氯-2-三氟乙酰基苯胺水合物盐酸盐 E1 指 特戊酰基对氯苯胺 CPMK 指 环丙甲酮 IPA 指 异丙醇 HDO 指 1,2-己二醇 香蕉水 指 含有多种有机溶剂成分复配的具有香蕉气味的混合液体 CTEG 指 乙二醇成套生产技术 EG 单元 指 加氢合成乙二醇 PBS 指 聚丁二酸丁二醇酯 DEO 指 草酸二乙酯 OMCTS 指 八甲基环四硅氧烷 APA 指 2-氨基-5-二乙氨基戊烷 备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招股意向书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5 第二节第二节 概概 览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07 年 10 月 19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8,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牟建宇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三大道 9 号 主要生产经营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地址 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三大道 9 号 控股股东控股股东 联盛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 牟建宇、俞快、俞小欧 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其 他 专 用 化 学 产 品 制 造(C2669) 在其他交易场在其他交易场所 (申请) 挂牌所 (申请) 挂牌或上市的情况或上市的情况 1、 2016 年 8 月 19 日起在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代码 839063.OC); 2、2020 年 8 月 6 日起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保荐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发行人律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评估机构评估机构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验资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本次发行概况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2,7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2,7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0%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不适用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适用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10,8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发行市盈率发行市盈率 【】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4.92 元/股 发行前每股收益 1.14 元/股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6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 发行后每股收益 0.86 元/股 发行市净率发行市净率 【】倍 发行方式发行方式 采用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如有)、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符合条件的询价对象和战略投资者、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创业板合格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称 不适用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不适用 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总额 【】元 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净额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2.6 万吨/年电子和专用化学品改建项目(一期) 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期) 发行费用概算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万元,其中: (1)保荐承销费用: 若募集资金总额7亿,保荐承销费用=募集资金总额*6%,且不低于3,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 若7亿募集资金总额9亿,保荐承销费用=7亿*6%+(募集资金总额-7亿)*15%; 若募集资金总额9亿, 保荐承销费用=7亿*6%+2亿*15%+ (募集资金总额-9亿)*30%; (2)审计费及验资费用:1,000万元; (3)律师费用:551.89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05.66万元; (5)发行手续费、材料制作费等其他费用:37.42万元。 (注:上述各项费用除保荐承销费用外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发行费用可能根据最终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 发行手续费中暂未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印花税将结合最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22 年 3 月 21 日 初步询价日期初步询价日期 2022 年 3 月 28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2 年 3 月 31 日 申购日期申购日期 2022 年 4 月 1 日 缴款日期缴款日期 2022 年 4 月 7 日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 股票上市日期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项目 2021.06.30 /2021 年年 1-6 月月 2020.12.31 /2020 年度年度 2019.12.31 /2019 年度年度 2018.12.31 /2018 年度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78,745.11 73,539.50 51,866.91 49,172.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39,835.29 33,851.48 25,558.92 22,549.91 资产负债率(合并) 45.70% 50.69% 48.13% 52.5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8.00% 48.45% 41.78% 45.54% 营业收入(万元) 43,696.76 67,972.70 54,573.01 46,079.62 净利润(万元) 6,421.00 10,740.25 6,326.95 3,213.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5,904.18 9,774.25 5,852.45 2,898.16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5,606.63 9,255.06 5,980.37 2,427.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3 1.21 0.72 0.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3 1.21 0.72 0.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03% 32.90% 23.34% 13.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3,116.56 10,383.28 7,246.63 1,873.84 现金分红(万元) - 1,474.20 494.10 259.2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25% 3.32% 3.76% 3.41%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和产品(一)主营业务和产品 公司是一家特种精细化工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 以医药中间体、 农药中间体、电子化学品及化工溶剂为主的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贸易作为主营业务;公司在 BDO 产业链产品制造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目前是国内 ABL 的主要供应商, 经过多年的发展, 形成了以 BDO 为起始原料的系列产品为主体并辅以其他特种化工产品(E2、IPA、HDO)的丰富产品格局。 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参见“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的相关内容。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8 (二)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二)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销售、生产的不断提升,研发、采购的有力支持,形成了 BDO 为起始原料的系列产品为主体并辅以其他特种化工产品 (E2、 IPA、 HDO) 的生产、销售为主的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情况参见“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二)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模式”的相关内容。 (三)发行人竞争地位(三)发行人竞争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走科技创新发展道路,积极进行自主研发,不断改进主要产品生产工艺,使公司产品的技术工艺和产品质量在国内外均处于领先水平,充分满足国际跨国公司等高端客户的需求。公司主要产品如 ABL、E2 等,在国内同行业公司中,生产规模大,产品质量高,商业信誉佳,能长期高效满足客户的需求。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公司通过连续化、循环化生产工艺,能够降低生产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并不断提升生产的安全性、节能性,满足客户及政策监管等方面的要求。 截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43 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已取得发明专利 22 项及实用新型专利 7 项。公司通过不断的探索、积累形成了以反应合成、中和分层和精馏提纯为核心的技术体系,并且仍不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以创新的技术、优化的合成路线和持续优化成熟产品的生产工艺路线,全方位地服务国内外不同需求的客户。 五、五、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及新旧产业融合情况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及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领先的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拥有浙江省级技术中心,构建了以技术中心为主体的研发体系。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大力开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通过多年的积累,公司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 29 项专利,其中 22项为发明专利。 报告期内, 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572.41 万元、 2,052.80 万元、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9 2,256.24 万元和 1,420.3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41%、3.76%和3.32%和 3.25%, 占自产产品收入比例分别为 4.07%、 4.64%、 4.04%和 4.06%。 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浙江省级技术中心,公司在 BDO 产业链产品研发上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形成了脱氢加氢循环技术、连续化生产技术、超净高纯化学品制备技术等精细化工领域的通用技术,使公司产品品类不断丰富,产品技术水平始终处于行业发展前沿。 2、在产品领域不断拓展并形成产业化协同 发行人成立以来经过十余年的不断创新与开拓,产品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和丰富,形成了以 BDO 为起始原料的系列产品为主体并辅以其他特种化工产品(E2、IPA、HDO)的丰富产品格局。目前公司在现有技术沉淀和技术支撑下,能够更快抓住市场机会, 具备了迅速完成新产品研发并迅速打开新产品市场形成规模化生产的能力。未来随着半导体、锂电池、化妆品等下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将加快电子级 NMP、高纯级 OMCTS、化妆品级 HDO 和可降解材料 PBS系列等电子化学品、精细化学品、可降解材料等产品的生产,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形成精细化学品、电子化学品和可降解材料一体双翼的产品布局,产业协同效应将进一步增强。 3、公司募投项目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范畴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的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C 制造业”中的“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T4754-2017)的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C2669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公司的募投项目产品品类众多,进一步拓展了公司行业和市场。发行人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 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 (2018) (国统字2018111 号),募投项目中的 NMP 产品属于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制造(0205)大类下专用化学品及材料制造(020506),募投项目中的 PBS 产品属于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制造 (0205) 大类下高性能塑料及树脂制造 (020501) 。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0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公司 2019 年、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