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应急预案》山东某互通立交工程主线桥现浇箱梁安全专项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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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应急预案》山东某互通立交工程主线桥现浇箱梁安全专项方案.doc
建筑软件进入 http:/ 录录一、编制目的一、编制目的.2二、编制依据二、编制依据.2三、工程概况三、工程概况.2四、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控制重点四、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控制重点.2五、安全管理目标五、安全管理目标.3六、安全保证体系六、安全保证体系.3七、安全管理制度七、安全管理制度.4八、安全保证措施八、安全保证措施.12(一)安全管理总措施.12(二)通用安全技术措施.13(三)现浇箱梁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3(四)交通安全管理措施.33九、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九、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39建筑软件进入 http:/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JTJ073-96)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2009) 、 装配式公路钢桥多用途使用手册 、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66-2008) 、 公路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TJ130-2001)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技术标准。3、现场考察所获得的有关地形、水文、地质、交通等资料。4、我单位桥梁施工技术、安全、环保管理经验。三、工程概况三、工程概况1、xxx 互通立交工程是连接省道 342(xx 路)和 xx 高速而设置的,其位于河东区xx 庄与 xxx 之间,是 xx 市区车辆上下高速公路的主要出入口,对 xx 市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意义。2、互通范围内地势比较平坦,省道 342 一侧喇叭受其两侧建筑物的影响,有加油站、浆纱化工厂等设施,省道 342 现状为双向四车道的一级公路,路基全宽 25.5 米,设计时速为 80 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3、 K193+987.7 主线桥(主线上跨 342 省道) ,桥面为变宽,上部结构采用30+40+30+20(交角 100.8)米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作为一联进行施工,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肋板台,桩基础。四、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控制重点四、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控制重点1、根据 xxx 互通区现浇桥梁施工实际,经过危险源识别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筑软件进入 http:/ 互通区主线桥跨省道 342,车流量较大,施工现场与地方交通干扰大,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施工难度较大。3、安全控制、防范重点是支架的架设、预压、拆除;箱梁现浇、张拉、交通安全防护。五、安全管理目标五、安全管理目标1、总目标为安全生产零事故,具体目标为“三无一杜绝” , “三无”即:无工伤死亡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灾、触电事故;“一杜绝”即:杜绝重伤事故。2、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保证员工职业病发生率为零六、安全保证体系六、安全保证体系1、针对本工程的重要性,成立 xxx 互通区安全、环保领导小组,组长为项目经理,副组长为项目总工程师、结构工程师,成员为安全工程师、施工队长、材料科长等有关人员。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工程师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监督、安全技术交底、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安全报告等与安全有关的工作。安全领导小组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 :2、根据安全管理目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施工安全目标管理图。建筑软件进入 http:/ http:/ 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项目经理,副组长为项目总工程师,成员为安全工程师、施工队长、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质检工程师、材料科长等有关人员。1.2 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安全负总责。1.3 安全工程师负责具体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2、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2.1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且在有效期范围内。2.2 项目部不得伪造、转让、冒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3 安全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于期满前 3 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2.4 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管理三类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1 项目部建立健全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3.2 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项目部与职工、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经济承包合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要有明确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3.3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做到安全与生产工作“五同时” ,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1 对新入厂工人进行三级教育(一、二、三级安全教育) ,并不得少于三个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4.2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特殊安全教育,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进行验审操作证。4.3 安全教育做到有针对性、及时性、真实性,内容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事故案例等。建筑软件进入 http:/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调换工作岗位时也要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5、安全会议制度5.1 项目部每月至少召开 3 次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参加人员有组长、副组长和成员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对当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找出问题,指明目前需要注意的问题。5.2 安全员会议:每天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对本单位当天的安全进行强调或总结。5.3 参加业主、监理组织的安全专项会议,积极落实会议要求。6、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保障制度6.1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按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 1.0,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所计量的施工安全生产费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条件改善,不得挪作他用。6.2 建立专门安全资金帐户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量账户,用于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不得挪用。6.3 安全生产所必须资金投入由项目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6.4 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台帐,附安全生产投入证据。7、安全生产责任书、合同签订制度7.1 工程中标后,业主与公司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7.2 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7.3 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双方的安全责任。7.4 项目经理与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总工、各专业工程师等) 。7.5 项目经理与外协队伍(劳务外包队、外租机械)签订安全协议。8、消防安全制度8.1 项目部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任副组长,成员为安全工程师、仓库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油料保管员。建立防火责任制及重点部位防火安全制度8.2 每月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学习消防知识。建筑软件进入 http:/ 消防管理重点是油罐区、仓库、食堂、配电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8.4 仓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8.5 电焊、气焊作业人员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氧气瓶、乙炔瓶间距至少 5 米间距,距离明火距离至少 10 米。氧气瓶、乙炔瓶运输时严禁摔打、滚、敲击,减压阀、压力表性能良好。8.6 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8.7 遵守燃气安全规定,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气瓶及炉具,禁止摔、砸气瓶不安全行为。8.8 编制消防安全设施配备计划,安全环保员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验收,确保状态完好。8.9 建立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习,并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改。9、劳保用品管理制度9.1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必须进行合格供方评定,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合格证。9.2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前必须确认产品质量合格,不得采购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9.3 仓库保管员必须熟悉劳保用品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按规定保管及领发劳保用品。9.4 进入作业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9.5 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进行报废。10、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10.1 安全工程师负责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10.2 采购的机械设备必需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10.3 施工机械经安全工程师、机械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10.4 设备操作人员做好“一日三检” ,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10.5 操作人员熟悉机械使用性能和操作规程,严禁使用国家淘汰、检验不合格的机械设备。11、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制度11.1 开工前由安全工程师编制,同送安全部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送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11.2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满足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技术上可行、安建筑软件进入 http:/ 危险部位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必须编制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11.4 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防暑降温措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防汛、防洪措施;防风、防火、防冻措施。1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制度12.1 根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危险性较大工程需要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由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12.2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超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边坡、大型脚手架)造成重大事故隐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经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未经评审组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执行。对不执行或擅自变更施工组织设计而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要追究违反者的有关责任。12.3 工程设计变更对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施工机械有安全重大影响时,技术负责人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上报专家组进行重新审批。12.4 专家论证审查要求12.4.1 专家组人员不少于 5 人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12.4.2 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附件,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1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3.1 工程开工前严格执行“三项制度” (安全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开工前安全验收) 。13.2 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工程师编制施工质量、技术、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措施,实行“三级交底制度”将技术交底向各施工队进行详细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安全防护、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参与交底的人员参加交底会议并签到,交底人和接受人在交底中签字。13.3 施工队、安全员、班组长必须向施工作业班组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13.4 技术负责人、安全工程师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必须进行现场监督,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补充、修改。建筑软件进入 http:/ 安全领导小组每月综合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制定纠正措施,及时进行整改、验证。14.2 安全员每日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影响安全的重大违章及时制止,停工整改。14.3 接受公司、驻地办、总监办、业主、上级部门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14.4 建立安全检查记录,问题有整改、有验证。1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5.1 事故分类: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15.1.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5.1.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5.1.3 较大事故,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5.1.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5.2 事故报告15.2.1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在向集团公司报告后,1 小时内向 xx 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立即向省市项目办、驻地办、总监办和 xx 市(河东区)公路局、交通局以及安全监督部门报告。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15.2.2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15.2.3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建筑软件进入 http:/ 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15.2.5 事故报告内容15.2.5.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15.2.5.2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必须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 7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补报。15.3 事故抢救15.3.1 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5.3.2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15.3.3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15.4 事故调查15.4.1 项目经理及安全工程师会同集团公司及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及国家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15.4.2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15.4.3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15.4.4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15.4.5 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要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所有参加调查的人员均须在事故报告单上签字。15.4.6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建筑软件进入 http:/ 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15.4.8 事故调查完后,在查清原因、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驻地办、总监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项目部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5.5 事故处理15.5.1 根据发生事故的大小,国家对项目部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犯罪的负有刑事责任。15.5.2 按照事故处理报告,对项目部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15.5.3 事故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16、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制度16.1 存在重大危险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控制措施。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坍塌等风险必须编制应急预案。16.2 应急预案编制要结合工程实际,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包括编制目的、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响应、应急演练、应急完善等内容。16.3 应急预案编制后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演练,发现不适合时要及时进行完善。17、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7.1 由质监站、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项目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17.2 对事故隐患实行检查、登记、报告、整改制度。17.3 隐患整改要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17.4 对安全检查都要留有齐全准确的记录,安全隐患的责任人为问题方负责人,整改措施责任人为问题方负责人,验证为安全工程师。建筑软件进入 http:/ 对存在隐患、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整改。17.6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安全检查人员提出整改方案。现场负责人及时确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派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必须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不能确保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17.7 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1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8.1 从事电工、焊工、登高架设、起重机械操作、起重信号、爆破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18.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8.2.1 年龄满 18 周岁以上,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18.2.2 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专业技术及实践经验。18.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18.4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18.5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18.6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18.7 项目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建立特殊工种用工花名册、到离岗记录,证件复印件,确保持证上岗。八、安全保证措施八、安全保证措施(一)安全管理总措施1、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组长为项目经理,副组长为总工程师、成员为安全工程师及其他各专业工程师等人员。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安全负总责。安全工程师是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健全安全保证体系。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筑软件进入 http:/ ,安全与生产工作“五同时” 。3、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上岗。按每 5000 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针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充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编制实施性、可操作强的安全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审查,加大安全投入,严格落实各项保证措施。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5、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支架坍塌、交通安全事故等安全隐患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针对性的演练,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并及时修订完善。6、为施工现场人员入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培训,进行全面安全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范意识。7、做好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岗前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培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要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8、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做到制度化、经常化。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保证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安全。9、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分析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做好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工程师、现场管理人员落实措施,有效控制安全风险。10、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标识、标牌,做好各种危险源的防护工作。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11、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做好特种设备的检验、使用、维修、保养,保证使用安全。12、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加强特殊工种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13、施工过程中有检查、有总结,项目经理部每 15 天检查一次,安全工程师每天建筑软件进入 http:/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项目部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上报处理。(二)通用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1.1 现场布置符合防火、防爆、防雷电等安全规定的要求,现场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修理场按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施工现场设置安全宣传标语。1.2 道路平整、保持畅通,危险地点悬挂安全警示标志,支架门洞等处设红灯警示,必要时设专人指挥。1.3 生产、生活区设足够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放。成立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1.4 房屋、油罐区、电焊场地等消防安全距离符合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材加工场、油罐区等易燃易爆场所吸烟、动火;现场易燃物品随时清理,严禁在有明火的场所或其附近堆放。1.5 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经常检查,保证标识有效。1.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规定执行。做好临时用电管理与防护,配置标准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做好电缆线的标识、防护工作。2、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措施2.1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证,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2.2 操作人员按照本机使用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中的“三检制” ,即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具体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中的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定。2.3 驾驶室或操作室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上岗,严禁机械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2.4 用手柄起动的机械注意手柄倒转伤人,机械加油时严禁烟火。建筑软件进入 http:/ 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2.6 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站在可机械作业人员视线范围内的安全地点,并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2.7 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必须远离钢丝绳。2.8 定期组织机械设备、车辆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定”的原则进行整改,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发生。2.9 机械在施工现场调迁时,操作人员必须对施工路线熟悉,在路口拐弯处必须观察好,降低车速,保证安全顺利通过。2.10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2.11 进行吊装等危险作业,制定专项安全方案,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3.1 电气装置设置要求3.1.1 每台用电设备均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由分配电箱配电,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一闸多用。3.1.2 照明和动力可合用一配电箱,但照明与动力分路设置,每一个配电箱照明部位安装一个两相漏电保护器和刀闸开关。3.1.3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距离不得超过 3m。3.1.4 配电箱、开关箱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的场所,周围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3.1.5 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配电箱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其下皮与地面垂直距离为 1.4m,移动配电箱下皮距地面为 1.2m。配电箱体用厚1.5mm 铁板制作。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设在箱体底面,进出线口处加护套,要求各箱进出线排列整齐,电源线和引出线都注明 每条线路的名称和走向。3.1.6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端子板分设,配电箱的外壳均作保护接零。每台配电箱由 DZ 型短路器作总 控,下设漏电保护器,各设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完全达到三相五线制要求,每台固定配电箱都有独立的重复接地线与箱内保护零相接,重复接地电阻值都不大于 10 欧姆。建筑软件进入 http:/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 PE 线做可靠电气连接,不能一部分接零,一部分接地。3.1.8 镝灯属于夜间施工现场照明主体,保证夜间作业照明。导线选用相适应的橡套软电缆及 126+14 设置专用开关箱,箱体内设置 260 闸刀作电源隔离空气开关C32 一台漏电断路器 32A,漏电动作电流 30mA,动作时间 0.1s,箱体下设 30A 保护零线端子牌,开关箱体与配电箱保护零线镝灯金属支架相连。3.1.9 碘钨灯用竹子支架安装须用特殊照明处,必须固定导线选用 21.5mm2的橡套电缆,保护零线与支架连结后与固定专用配电箱保护零线相连,必要时,移动灯具,要彻底隔断灯具电源。3.1.10 电缆直埋于室外自然地面至少-0.6 米,并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 50mm 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作保护;通过道路时必须设钢管或硬塑料管埋设,电缆引出地面时,自地面以下 200mm 至配电箱一段采用阻燃聚氯乙烯塑料防护套防护。3.1.11 现场无法地埋的用绝缘材料架设,高度根据现场情况而定,高度不能低于1m。3.1.12 室内配线必须使用绝缘导线,采用穿管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小于 2.5m。3.1.13 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不小于 2.5mm2,铜线截面不小于 1.5mm2。3.1.14 室内灯具不低于 2.4m,如低于 2.4m 必须使用安全电压。3.1.15 室内各处接头必须用分线盒保护好。3.2 接零与防雷措施3.2.1 严格使用三相五线制 TNS 保护接零系统。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在每路专用保护零线 PE 上做至少三处重复接地,即现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及开关箱处做重复接地。接地装置采用 50 钢管(L=2500mm)垂直打入地下,每处接地体采用两根导体,间距 5m,每处接地电阻不大于 10。3.2.2 重复接地必须和保护零线有可靠连接,严禁与工作零线连接。3.2.3 严禁一部分设备保护接地,一部分设备保护接零。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及配电相的金属箱门和支座必须与保护接零可靠连接。用电设备的不带电金属外壳(包括照明器材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及配电箱金属门、支座必须与保护接零 PE 线可靠连接,并且有震动的设备连接点不少于两处。3.2.4 按照规范做好井架的防雷接地。本地区年平均雷暴日为 29.4 天,所以当塔吊、井架等机械设备高度32 米时,按规范装设避雷针。3.2.5 井架做好防雷接地,每处接地电阻不大于 10。建筑软件进入 http:/ 安全用电管理措施3.3.1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3.3.1.1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做好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漏电保护器动作灵敏度等,用电设备是否安全可行并做好检测记录。3.3.1.2 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验收制度。3.3.1.3 建立技术交底,履行交底人与交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写明交底日期。3.3.1.4 建立维修制度,做好维修工作日志,内容详细记载时间、内容及处理结果,并有修人员及验收人员签字。3.3.1.5 建立闸箱拆除制度,不用的闸箱设备随时拆除。3.3.1.6 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落实到人。3.3.1.7 持证上岗,禁止非电工无证上岗。3.3.1.8 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电气工作人员的技术职责。3.3.1.9 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技术档案必须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档案,由主管现场的电器技术人员负责其建立与管理工作;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技术交底资料、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器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记录、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电工维修工作记录。3.3.2 安全用电措施3.3.2.1 施工用电严格按照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和有关用电安全规范。3.3.2.2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批准程序,由安全工程师、电器工程师组织编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3.3.2.3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3.2.4 作业电工必须是持证电工,并严格遵守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3.2.5 实行三相五线制供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保护接零供电系统 TN-S 系统。并在线路首端(变压器配电箱) 、中端、末端作重复接地。而接地总电阻不大于 4,其中端和末端不得大于 10。3.3.2.6 现场电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 “安装规程” 。维修电器设备时,切断电源,验明线路无电并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标识牌或专人看守。其分配电箱用电机具开关箱安装好后立即做好编号标识工作。所有用电机具操作开关必须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安装,严禁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条作五芯线使用,而其中的黄/绿双 色线只能作建筑软件进入 http:/ 用电机具必须由电工检验其绝缘电阻及检查电器附件是否完整无损,固定用电设备其绝缘电阻大于 0.5M,I 类手持电动机具不小于 2 M,II 类不小于 7 M。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必须使用安全用电。3.3.2.8 运行中的漏电开关必须每天进行检查,使用中发生跳闸,必须查明原因,才能重新合闸送电。发现漏电开关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更换,严禁电工自行维修,严禁在漏电保护器失灵状态下运行。3.3.2.9 配电箱内开关电器、控制电器、保护电器必须完好无损,可动部分灵活可靠。箱内电器接线整齐,无外露导电部分,进出线必须从箱底进出。非电缆线路必须加塑料护套保护线路进出位置。线路两端严禁用插头连接使用,电源线严禁搭接在保险丝上,线路不得挂搭衣服。大功率 1000W 以上灯具下方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在施工现场配电房和主要分配电箱范围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电气防火器材。3.3.2.10 与施工现场相临的外电线路和设备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或严密封闭。3.3.2.11 施工照明要设专用回路、漏电断路器,其金属外壳必须作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 2.5m 要使用 36V 及以下安全电压。潮湿作业场所其照明电压不得大于 12V。3.3.2.12 建立健全电器防火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维护、检查、测试制度。购置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每周检查一次(漏电保护器每月测试一次)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3.3 电气防火措施3.3.3.1 合理配制各种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对用电设备过载、短路进行可靠保护。3.3.3.2 电气设备集中场所必须配置灭火器材,电气设备周围严禁烟火。3.3.3.3 配电箱、电气设备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火源。3.3.3.4 电气焊时周围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瓶、氧气瓶和焊点三者距离要符合规范要求。 3.3.3.5 定期检测电气设备的绝缘程度。3.3.3.6 建立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3.3.3.7 下雨时要将配电箱箱门关好,防止进水,雨后要对所有用电设备进行绝缘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4、起重作业安全保证措施4.1 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车操作,严禁无建筑软件进入 http:/ 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4.3 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 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4.4 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 30,起重机吊有载荷时,严禁吊臂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4.5 在起重机起吊模板的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监控,防止因施工人员疏忽受到伤害。4.6 用汽车起重机或龙门吊安装拆卸模板时,机械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汽车起重机、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5 5、夜间施工安全措施、夜间施工安全措施5.1 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不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5.2 原有道路交叉时,必须按国家的道路标线与标志的要求,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夜间设照明设施,并悬挂红灯警示。5.3 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悬挂红色灯,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并安排专人值守。5.4 夜间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5.5 夜间气候恶劣的情况下严禁施工作业。5.6 夜间施工时,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施工人员需穿戴反光警示服。5.7 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质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5.8 实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项目时,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5.9 夜间施工现场周围有噪声敏感区域,必须对周围社区告知,在 23:00-6:00期间禁止施工,必须时要取得周围社区居民的谅解,使用的机械时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必须采用大噪声的设备时,必须采用降噪措施。6、钢筋工程安全技术措施6.1 从事钢筋加工工程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短裤。6.2 所有钢筋加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其他人禁止乱动,机械的接电由专职电工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由专人负责。建筑软件进入 http:/ 钢筋加工现场要合理布置电焊机及其他钢筋加工机械,线缆必须地埋或架设,严禁随地明设,必须保证电缆绝缘性能良好,接头处必须用绝缘胶布和防水胶布包好,减少接头的长度,胶布必须与橡胶保护层连接,电焊机电源线不能超过3米,二次线保证性能良好,严禁采用钢筋连接。6.4 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发生触电事故。6.5 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1米以下方可靠近,就位支撑好摘钩。6.6 钢筋砂轮切割机使用前,必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有否二级漏电保护、防护罩必须齐全;切割机后方不得堆放易燃物品,防止切割产生的火花导致火灾事故。6.7 钢筋头必须及时清理,成品要堆放整齐,工作台要稳定,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6.8 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箍筋、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6.9 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6.10 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戴好绝缘手套和绝缘鞋及防护衣具。电弧焊焊工要戴好防护面罩。在潮湿的地点焊接时,焊工必须站在干燥木板或其他绝缘材料上。6.11 钢筋冷拉时,卷扬机要设置防护挡板,冷拉两端必须装置防护设施,冷拉时严禁在冷拉线两端站人或跨越、触动正在冷拉的钢筋。6.12 钢筋笼运输和吊装过程中,保证起重机械检验合格,有检验报告、操作人员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