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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聋生法律知识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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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聋生法律知识讲座.ppt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聋生法律知识讲座 朱芝伟朱芝伟 2011年年12月月12日日 今天在这里给大家讲授法律知识,有三个原因。一是自己的喜好。我很喜欢法律,在平时的学习中,得到了学校领导、老师的支持和帮助,正是在他们的帮助下,我对法律有了大致的了解,今天在这里做法律讲座,也是对学校的回报。二是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我们知道吗?早晨我们要乘坐公共汽车上班,公共汽车司机看我们是聋哑人,到站没有停车,司机这么做,合适吗?有的学生翻越马路护栏,被交警抓住了,交警让这名学生拿着小旗帮助维护交通秩序,只有抓到下一个翻越护栏的人,才能离开。翻越护栏的行为固然违法,那么交警抓住学生不让走的行为是否合适?有时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而我们却不知道,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啊!第三,一些聋哑学生离开学校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老师很痛心,也很着急,老师感到还没有尽到教育的义务。所以,今天老师结合大家的实际,讲一些常见的违法、犯罪的法律知识。一、什么是违法与犯罪。1、违法与犯罪的区别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通常我们所说的违法行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通常我们所说的犯罪行为,触犯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违法与犯罪的处罚种类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按照刑法,对犯罪分子的处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外国人可以适用驱逐出境。二、违法与犯罪的责任年龄1、违法的责任年龄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2、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由政府收容教养。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三、常见的几种犯罪1、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立案标准: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达到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涉及铁路运输过程中的盗窃罪,应当以1000元作为立案标准。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多次盗窃是指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盗窃罪。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2、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3、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4、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5、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6、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儿童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其他方法:醉酒、药物麻醉、患重病、熟睡进行猥亵。猥亵、侮辱行为包括抚摸、亲吻、搂抱等色欲行为,撕扯妇女的衣服,用刀具割、剪妇女的头发、身体等严重伤风败俗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处罚。7、强奸罪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定罪处罚。8、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一)强买强卖商品的;(聋哑人卖画、卖刀)(注意与抢劫罪的区别)(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9、侮辱国旗、国徽罪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10、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11、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12、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13、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四百件以上的;14、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15、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卖淫就是通常说的当“小姐”。卖淫也包括男性。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16、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四、熟悉的几种犯罪四、熟悉的几种犯罪1、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 2、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 3、抢劫罪、抢劫罪(盗窃罪的转化)(盗窃罪的转化)4、抢夺罪、抢夺罪 5、绑架罪、绑架罪 6、放火罪、放火罪 7、爆炸罪、爆炸罪8、诈骗罪、诈骗罪 五、当前的形式五、当前的形式1、“打拐打拐”行动行动2、“打黑打黑”行动行动3、“清网清网”行动行动4、“亮剑亮剑”行动行动总结:要想犯罪不被抓,很难。我们总结:要想犯罪不被抓,很难。我们别无选择,只能好好学习。别无选择,只能好好学习。六、老师的希望六、老师的希望希望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少和社会聋哑人接触。在遇到危险时、冷静应对,向父母、老师、亲属求救,情况紧急时拨打110,向警察求救,确保我们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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