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合同协议书汇总绿化合同协议书汇总表(五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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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合同协议书汇总绿化合同协议书汇总表(五篇).docx
绿化合同协议书汇总绿化合同协议书汇总表(五篇)有关绿化合同协议书汇总一 乙方: 为加强甲方办公大楼的绿化养护治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现就乙方承包甲方办公大楼绿化养护治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绿化养护工程名称 x办公大楼绿化养护效劳工程 二、 绿化养护工程范围 属于甲方治理的x办公大楼所属绿化的维护,绿化面积总计 12278 m。 三、绿化养护治理方式 采纳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 四、合同期限及费用 1.合同期限为两年,自20xx年 11月 15日至 20xx 年 11 月 15 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2.绿化养护费用计算方法: 绿化养护费按平均 7 元/ m年计算,绿化面积共12778m,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年,月平均 元。222 (注: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治理定额标准为9.79元/m年)。 五、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绿化养护效劳承包费,即: 元/季,每季工作完成后的次月初由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发票的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六、 首次维护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于五个工作日内进场,分步骤对全部绿篱、花灌木草坪进展一次全面的修剪、除杂草等工作。各项工作详细实施时间由乙方按园林绿化养护规律进展。 七、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全面监视、检查、验收乙方对绿化的维护工作,发觉问题准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准时处理。 2.如遇绿化特别工作需求时,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展突击性修剪等绿化养护工作。 3.无偿供应绿化养护工作所需水电和工具设备材料用房。 4.负责绿地内已有喷灌设施的正常使用。 5.供应绿化废弃垃圾堆放点。 6.按本合同商定准时为乙方支付承包效劳费。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绿化养护合同期限内,乙方应根据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细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治理效劳。 2.文明施工,准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3.主要绿化养护内容为: (1)修剪:依据各类植物生长特点、地质环境、景观要求,根据操作规程适时进展(绿篱、花灌木生长季节修剪35次,草坪修剪45次)。 (2)施肥:依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及要求做到适时适量进展施肥,以保证各类植物生长旺盛到达肯定的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化带等要结合松土,准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保持树木骨架清楚,促使其生长形态美观,养分集中。 (5)防冻:冬季要对植物进展防冻措施,防止植物冻坏。 (6)废料处理:对绿化养护废弃垃圾准时清理至指定垃圾堆放处,不得随处堆放。 4.绿化养护合同期间,乙方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及劳动爱护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实行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以及防治病虫害时人员农药中毒事故。如安全措施不当所造成事故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5.非乙方施工或操作引起绿地损坏,由甲方落实修复费用,乙方进展修复。 八、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1.乔灌木树冠完整、生长旺盛、无病虫枝、无明显枯枝、无明显介壳虫危害。 2.绿篱要保持良好的长势和整齐美观的形象,掌握高度相宜、徒长枝掌握在10cm以下。 3.地被植物要求长势茂密、无明显杂草、残叶、无枯枝等。 4.草坪高度掌握平坦整齐,生长良好,无明显杂草。 5.造型植物应保持美丽形态、生长旺盛、无明显残缺,徒长枝掌握在10cm以下。 6.绿化景观效果显著,树木无倒伏,病虫害防治准时,危害率掌握在5%以下。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商定,逾期支付款额,应每天根据逾期付款金额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20天后,乙方可停顿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担当。 (2)因甲方缘由,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担当。 2.乙方违约责任 (1) 因乙方缘由,养护质量未到达合同商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实行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担当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工程进展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担当赔偿责任。 3、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未经双方协议单方终止合同的,除向对方支付合同有效期内绿化养护费用总价50%的违约金外,另担当对方的一切损失。 十、纠纷解决方法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假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辖区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展诉讼的局部外,本合同应连续履行。 十一、其他事项 1.如遇不行抗拒自然灾难(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救方法,费用由甲方担当。 2.合同期内,假如甲方有其他绿化改造或施工工程,费用另计。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全都,双方可以修订本合同或者订立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5.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有关绿化合同协议书汇总二 购苗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苗方:(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购置各品种规格的事宜,经甲乙公平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各品种、规格及价格均经甲乙双方协定(见外购苗木清单),乙方以购置苗木清单及甲方现场监视人员的监视作甲方验收苗木的标准,并以外购苗木验收结算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乙方需按甲方供应的苗木“外购苗木清单”中的“品种、规格、数量、备注说明及甲方的指定要求”进展供货,并按甲方就园林苗木的有关技术要求验收。 1、(1)植株生长旺盛,无现疫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明显疤痕的遗留; (2)植物分枝点合理,符合”黄金分割”通则(即第一分枝点的离地高度约为等于植株自然高的1/3),特别品种及甲方特别要求除外; (3)植株冠幅饱满紧凑,无缺失,偏冠,歪斜等现象; 2、技术要素: (1)修剪合理,树体收拢及机械吊装时必需采纳有用材料(如竹片等)对绑扎部位作充分爱护,树体二级分枝以下必需缠绑草绳; (2)苗木起挖后,在停放及运输过程中必需进展保鲜、保湿、防风、防晒、抗蒸腾、抗寒等抗逆技术处理。 1、乙方义务; (1)如期、如质、如量按合同附表中的数量选苗、起挖、包扎、吊装及运输至甲方地点。 (2)乙方负责办好调度车辆。乙方负责验收前的全部费用(报价已含) (3)乙方负责苗木验收前的全部操作组织及向甲方供应苗木验收后的技术帮助(卸车及种植)。 2、甲方义务: (1)甲方委派为本合同的执行代表,负责调派人员去现场监视乙方操作的全过程。 (2)甲方按合同如期、如量支付货款。 甲方在签订合同当日向乙方支付苗木定金十万元整;苗木储藏开头,年月日以前,甲方付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至苗木成活率达95%以上再付给乙方。年月,供货苗木总金额的60%,年月全部苗木供货完毕 第一年至年月,死苗率达5%以上,乙方将无偿为甲方供应相应苗木进展补植,保证甲方所栽植的苗木成活率到达95%以上。 乙方无偿对甲方绿化人员每年两季进展技术指导培训。 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有关绿化合同协议书汇总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打算将凤凰城二期凤麟园小区1#4#楼区间道路及硬化铺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公平、自愿、公正和诚恳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发包相关事宜经协商全都,订立本施工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凤麟园道路及硬化铺装工程 1.2 工程地点: 其次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2.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可依据建立工程的实际需要,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进 行变更或增减,乙方应予以协作并承受,其工程费用及工期按实际增减工程量作相应调整。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甲供材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运输及二次运输、包施工水电费、包苗木成活率、包税金、包维护等方式承包。园林景观建筑工程局部包保修12个月、绿化包养护24个月的承包方式(绿化局部种植土按定额与实际回填土方量计算)。苗木由乙方购置及负责进展种植与养护 第四条 合同工期 4.1自20xx年 月 日到20xx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 第五条 质量标准 5.1 乙方必需严格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经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依照园林、装饰、安装、景观、道路等相关施工标准进展施工,保证本工程到达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及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标准。 乙方保证本工程除必需到达前款规定外,还须到达甲方的以下技术要求: 5.1.1草坪和色块苗木种植自通过验收后的成活率到达98%,其它苗木成活率必需到达100%(其中甲供植物进场须通过乙方验收同意前方可种植,并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及正常养护); 5.1.2 树坑各坑需比植物土球规格大15cm,且深度需比土球底深20cm,加底肥种植; 5.1.3 较大乔木种植完毕需加三向木棒支扶。 5.1.4 经过验收合格的工程,交工后的未成活植物、苗木等,乙方必需准时进展补栽和养护,直到成活,养护期为24个月。 第六条 工程价格 6.1 工程总价以固定价格:人民币(大写) ( ¥) 6.2本合同计价方式计取的工程总价款包含了乙方自身完成工程建立从施工预备到竣工验收、绿化养护及保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6.3.本工程价格所包含的树木与草备的品种及数量均按图及附件1所示施工,甲方如需更换植物品种或大小,需提前与乙方协商,价格另议。 第七条 支付方式 7.1乙方工程完成全部工程量,在乙方供应已完成工程实际工程量报甲方审核无误,经检查合格后, 10 天内甲方支付到已完工程总量的总价款的 80 %; 7.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半年后,工程结算完毕, 甲方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0%,工程验收合格15个月后,甲方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和保养期满(质包期两年),经甲方及物业治理公司确认无质量问题后30个日历天内无息返还给乙方。 7.3 施工用水费、电费由甲方指定人员安装水电表,由甲方按实际耗用数代收代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付,否则,每逾期一天,按欠付款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由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 施工图纸及其变更 8.1乙方应依据本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在进场施工的3天内向甲方供应具体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规划。 8.2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设计进展变更时,进展重大变更的,应提前3个日历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一般变更应在施工前提前1个日历天通知乙方。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担当,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8.3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展变更。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甲方责任 9.1.1 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完成以下工作: (1)供应小区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 (2)开工前为乙方供应进场施工所需的道路及材料堆放的场地。 (3)向乙方供应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精确性负责。 (4)负责协调乙方同土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消失的问题及纠纷。 9.1.2按本合同商定的时间进展验收和支付工程款。 9.2 乙方责任: 9.2.1 乙方依据工程需要供应和修理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设置现场看管、保卫等并自行担当相应费用,如未履行该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损害,由乙方担当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 9.2.2 严格按施工图、施工标准及甲方的指令进展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竣工和交付使用。 第十条 成品爱护 10.1现场已经完成的配套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等,乙方施工时必需加以爱护,假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其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所需费用由乙方自己担当。 10.2假如因乙方施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担当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 11.1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11.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字的日期为工程的竣工日期。竣工验收通过后的其次天开头进入到工程质量的保养保修期。 第十二条 保修 12.1 承包工程保修期根据国家保修方面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保养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绿化工程保养期为15个月,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 12.2 保修期内因材料、设备质量、工程质量造成的工程的任何部位消失质量问题,均属乙方的保修范围(甲供材料、设备的除外)。凡因甲方不合理使用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保修范围内。 12.3 保修期内发生保修事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赶赴现场进展处理,否则,甲方有权雇用第三方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担当,如保修金缺乏以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如确属质量问题应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书上记录。 12.4乙方在养护期内的养护内容为:每天浇水充分;按时施肥(每周一次);杀虫;植物倒伏后马上扶正。养护期内,乙方应派出足够养护人员负责养护工作,仔细履行养护义务,否则,发包方有权托付他人代为养护,费用由承包方担当,养护期内水电费由甲方担当。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假如乙方不能在甲方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合同所商定的全部内容,每延迟一天罚款5000元。 第十四条 其他及附件 14.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14.2本合同附件1为商定植物品种与数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甲方需更改附件中所商定植物品种及数量。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由甲方提出植被变更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全部担当。 第十五条 15.1本协议如未尽事宜,甲乙双发另行协商签订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有关绿化合同协议书汇总四 发包方(甲方):_ 承包方(已方):_ 经公开招标,甲方将_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本钱工程,双方本着相互支持、严密协作的原则,结合本工程详细状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_。 2、工程总造价:_万元(大写)。 3、工期 乙方确保在_年_月_日开工,于_月_日完工,工程标准到达合格_级。 4、开工预备 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连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预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规划报给甲方。 5、工程款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3;半年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的1/3;工程初验后15个月阅历收合格,按审计决算付清余款。 6、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需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转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全部苗木必需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前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需听从甲方的监视检查和质量治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细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准时清理废弃物。 7、养护治理和质量要求。 (1)大树准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局部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2)栽植后准时封堰浇透水; (3)准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4)苗木要准时防治病虫害; (5)苗木治理期间,必需常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_个月,养护标准到达_,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8、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准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_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准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担当。 (2)乙方必需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行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_元。 9、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10、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11、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有关绿化合同协议书汇总五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自愿、公正和诚恳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园林绿化工程的养护事宜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其次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 。 2.养护内容(以打为准): 去除枯死植株 植物补植 树木扶正 病虫害防治和监测 浇灌排水 土壤施肥 中耕除草 花坛花境布置 地被掩盖 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 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牌、驳岸等园林设施的保洁修理 绿地保洁 垃圾收集 垃圾清运 水体保洁 水体清淤 治安巡逻 其它养护内容: 。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具体商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确实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觉实际工作量与合同商定不符,应在进场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展确认,并在计量前 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供应便利条件并派人参与。乙方进场后 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在商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 4.对乙方超出合同商定范围和因乙方缘由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需到达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xx)规定的要求。对养护质量有特别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商定: 。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以下 种方式商定的机构进展鉴定。 a.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的 机构。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担当。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依据其责任分别担当。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仔细根据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标准、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展养护,随时承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供应便利条件。 (2)甲方可根据合同商定的时间、标准进展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觉养护质量达不到商定标准的局部,甲方可要求乙方实行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商定标准。因乙方缘由达不到商定标准,由乙方担当由于实行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检查和考核的时间、标准、奖惩措施,双方商定如下: 。 (4)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若乙方认为造成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者损坏的责任不在乙方,由乙方担当举证责任。 第五条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 (1)甲方指定 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除甲方代表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除双方另有商定外,甲方代表亦不得托付他人代行职权。 (3)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以书面发出,否则无效。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 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连续执行原指令的打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担当。 (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商定,准时向乙方供应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商定的其他义务。由于甲方代表未能按合同商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担当。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甲方可更换甲方代表。如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甲方代表连续行使合同商定的职权,履行商定的义务。 2.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乙方代表根据本合同的商定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养护工作。在状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时,乙方代表应当实行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实行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担当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担当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如需要更换乙方代表,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任乙方代表连续行使合同商定的职权,履行商定的义务。 (5)乙方代表不称职时,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建议撤换;收到甲方要求撤换乙方代表的通知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以称职人员替代。 3.甲方工作 (1)将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列明范围或清单,双方进展现场确认。 (2)供应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设计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精确性负责。 (3)供应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保证养护期间的需要。除双方另有商定外,购置及安装计量表具的费用由甲方担当,养护期间的水、电使用费用由乙方担当(景观水体养护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乙方进场后,甲方在养护现场供应的养护治理用房、工间休息室和材料、工具存放间为: 。除双方另有商定外,车辆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5)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 (6)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 (7)在养护期间,若主管单位通知停电、停水,甲方应准时将停电、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应自行实行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准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担当。除此之外的停电、停水或其它特别大事,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担当;不能确定责任的,由乙方担当。 (8)根据本合同商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商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10)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4.乙方工作 (1)依据本合同商定,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治理方案,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标准、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依据合同商定,配备技术治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并将岗位标准、操作规程、治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审批备案。 (3)依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详细状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依据甲方要求准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欣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供应年、季、月度养护治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4)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察检查,如发觉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状况时,应准时向甲方汇报并马上进展补缺、恢复。 (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爱护和安全生产等的治理规定,文明施工;对外开放的养护区域,处理好养护工作与游客的关系。绿化垃圾须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除双方另有商定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 (6)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爱护工作;但甲方须在乙方进场前,将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状况向乙方进展交底。 (7)承受甲方的治理、监视、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准时按甲方的要求进展整改。乙方无正值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托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担当。 (8)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爱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商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担当。 (9)建立和健全养护治理档案,对养护治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准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治理期满,将养护治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10)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第六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需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养护治理方案和养护规划组织养护,承受甲方代表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视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缘由,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养护人员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除双方另有商定外,因该项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担当。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治理制度,并随时承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视检查,实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退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担当。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展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治理的规定进展养护工作。因甲方缘由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担当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掌握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实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商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担当。 (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准时提请甲方予以修理或更换。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制止吸烟、制止火种、制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 (3)乙方对土壤进展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制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展喷洒。瓜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当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担当。 3.环境爱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爱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商定进展施肥、沤肥。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商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 (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商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亦不能擅自转变堤岸外形、走向。 4.事故处理 (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马上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担当发生的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八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养护工程,双方商定合同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 )。 (2)合同价款的计算如下: 。 双方确认的计算合同价款的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可作为合同附件。 (3)双方商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如下: _。 (4)因乙方自身缘由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养护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a.合同订立后 天内,甲方支付 元(合同总价的 %)作为预付款。 b.养护期间,进度款支付方式为: _。 c.养护期满后,养护尾款的支付方式为:。 3.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达不到合同商定的养护质量标准时,双方商定根据以下方式核减合同价款: _。 4.根据本合同第8.1条第(3)款确定的增减合同价款,应与养护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第九条 养护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自行预备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除双方另有商定外,乙方应自行配置养护治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乙方配置的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清单如下: _。 (2)乙方应当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清点。乙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数量、规格和品质达不到合同商定标准时,须担当违约责任。 (3)乙方应保证其供应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在乙方使用前,应按标准要求进展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除双方另有商定外,由乙方担当。 (4)甲方发觉乙方供应或使用不符合商定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实行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并自行担当相应费用。 (5)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