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服务能源管理合同(三篇).docx
能源服务能源管理合同(三篇)能源效劳能源治理合同篇一 地址:_ 地址:_ 法定代表人: _ 法定代表人: _ 签约地点:_ 签约时间: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协商全都的原则,就甲方托付乙方在指定区域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双方确保自己是合法存在的法人组织,具有经营与经销本合同指定产品的资格,并互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其次条 代理销售区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行政区域为:_; 乙方同意为上述指定区域之代理商,并承诺全部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 第三条 合同期限,首期季度销售额,年度销售任务及嘉奖。 1、合同有效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2、本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申请续签,但应提前_天书面告知甲方。如乙方已按时完成合同商定的产品年度选购任务,同等条件下将有优先权续签合同商定的代理区域范围和代理系列产品的权利。 3、年度销售任务及嘉奖见附件 依据本合同商定,乙方在本合同签字盖_个月内完成销售额_万元人民币任务。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_个月内如无任何购货,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四条 产品选购及付款方式 1、依据本合同的商定,乙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后乙方在_个月内完成销售额_万元人民币任务,一年内应累计完成_万元人民币的年度销售任务。 2、订货时乙方应向甲方指定办事机构发出书面订货单,订货单应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收到订货单后经确认该笔订货是否有效。如确认订货有效,则每份订货单及确认函均构成一份独立有效的买卖合同,本合同有关付款方式,交货等相关条款可视为对该独立合同的有效补充。 3、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乙方须_天之内支付货款_%给甲方作为预付款,其余_%须在甲方发货前三天支付给甲方。货币结算单位为人民币,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 交货与运输 1、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_个工作日内发货。 2、发生人力不行抗拒因素(不行猜测,不行避开,不行克制等),使甲方不能按时供货或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款的状况除外。 3、乙方可自行来甲方指定地点提货,亦可托付甲方代办航空,铁路,大路,快递等形式的托运(乙方需出具托付书)。甲方担当一般性货物运输和保险的费用(如铁路,大路运输)。 如乙方要求特别运输方式(如航空和快递),需出具托付书,运输和保险费用由乙方担当。甲方发货后,将提货单及发货票随后寄给乙方。 4、乙方提货时必需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生货物缺失,破损等,乙方应马上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由相关承运部门供应货品缺失,破损证明,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六条 产品保修 乙方在销售中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均可向甲方申请保修,调换,详细操作按甲方_年度市场营销方案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 产品退换货政策 1、产品保修(换)期限 对正式备案的售出产品(以收到经销商反应的登记联为准),自用户购置之日起,供应为期_年的产品保修效劳以及终身有偿修理效劳。 2、产品保修(换)原则 在规定的产品保修期内,在用户严格根据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产品进展了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的前提下;假如的确由于产品的自身质量问题造成产品的各类故障,将为用户供应返修或调换货品效劳。产品售出后,假如乙方由于自身缘由要求退货,必需同时符合并承受以下条件,否则对乙方的退货要求不予受理: 1)当乙方因自身销售缘由,可以向甲方提出退货的恳求,甲方经对实际状况核实后,可以根据合同赐予乙方退货还款。乙方只能在产品选购后1个月之内提出退货申请。超过一个月,不予退货还款。即:申请退货日期(以乙方发送退货申请传真日期为准)距乙方选购产品日期(以发货日期为准)时间不超过_天。 2)乙方退回的产品(以实际收到的退货品为准)必需保证未经安装使用,且外观及各局部完好无损;(退回产品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在满意上述两项条件的状况下,可以为乙方办理退货手续,退款标准为乙方原选购货品金额的_%,同时退货产品的包装,运杂费等均由乙方担当;如退回的货物有损坏,甲方将视损坏状况扣除相应的款项,剩下的货款退回乙方;退货后,甲方有权视状况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3、产品返修原则 对于以下符合产品保修(换)原则规定的质量问题产品,我们只能供应原货品返修效劳(不行调换): 1)为用户特别定做的大功率(特别规)型号产品。 2)用户购机安装三个月后,发生质量问题,且可以进展修复的产品。 3)购机安装三个月内发生质量问题但可以修复的产品,经与客户沟通并征得客户同意,允许进展产品返修的。 第八条 价风格整利益保障政策 为充分保障广阔经销商的利益,在进展产品价格体系调整时,将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保证产品价格体系正式调整前七个工作日将价风格整信息通知到每一位经销商。 2、对于进展产品价格体系调整前(以正式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体系日期为准)已经发生选购的经销商,不负责对经销商已经选购的全部调价后产品进展差价补偿。 第九条 双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有建议和指导乙方实施甲方制订的市场营销方案的权利; 1、2详细措施见_年度市场营销方案中的相关条款内容; 1、3有核定乙方特约经销区域及特约经销产品市场最低售价的权利; 1、4有审核,标准乙方进展产品广告宣传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2、1在乙方完成季度选购任务后,向乙方出据代理商证书及证明,维护乙方作为代理商的正值合法权益。 2、2向乙方供应产品销售时所需的营销,技术和广告宣传资料及相关的产品认证证书。 2、3乙方在本合同其次条商定区域范围内进展其代理经销产品的市场开拓与销售工作时, 甲方需根据_年度客户效劳方案中相关条款规定,为乙方供应必要的市场指导,技术支持,培训支持,广告支持等相关配套效劳。 2、4向乙方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2、5帮助乙方做好货物托运及调换工作; 2、6实行有效措施调整和标准市场秩序; 2、7严守乙方的业务机密。 3、 乙方的权利 3、1享有本合同其次条商定的特约经销产品在产品特约区域的经销权; 3、2享有按_年度市场营销方案享受一切嘉奖条款规定的权利; 3、3享有按_年度客户效劳方案享受一切支持条款规定的权利; 4、乙方的义务 4、1应向甲方供应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件,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展守法经营; 4、2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指导下处理好特约经销区域内产品终端用户的投诉与相关效劳恳求,并做好有关部门监视检查的协作工作; 4、3严格遵守甲方_年度市场营销方案中关于市场营销秩序维护及经销商行为约束方面的相关规定; 4、4不得擅自生产,伪造甲方之产品,并要帮助甲方做好爱护甲方专利,商标等学问产权的工作; 4、5乙方必需安装专用的通讯设备,保持与甲方的持续沟通,准时反应各种市场营销信息; 4、6乙方印制各种针对甲方的宣传资料前必需呈甲方审核,并经甲方书面许可前方能公布; 4、7遵守甲方公布的年度营销方案,客户效劳方案,并积极支持协作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4、8不得以甲方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其他民事行为,甲方亦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发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担当法律责任。 第十条 合同修改、终止 1、本合同的修改必需经双方协商全都,并形成书面材料(合同变更简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以下任何一种状况时,宣称此种状况存在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假如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本合同特殊商定除外)令双方共同满足地订正,补救或消退这种状况,则申诉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马上生效。在上述30天期限内,双方仍应连续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 2、1一方严峻违反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之商定; 2、2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无论是强制性还是自愿性); 2、3消失不行抗拒力的状况,以至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 2、4一方在公众场所,传媒等攻击另一方的形象和声誉,或自身公共形象严峻败坏。 经双方书面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 若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销售任务,本合同视为无效。 第十一条 其它 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已明确商定的_年度市场营销方案,_年度客户效劳方案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_年度市场营销方案,_年度客户效劳方案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有重复,以合同内容为主。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全都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及乙方支付首期选购款前方可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 乙方:_ 代表:_ 代表:_ 日期:_年_月_日 日期:_年_月_日 能源效劳能源治理合同篇二 第一局部 商业条款 1.总则 乙方),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治理”模式就工程进展专项节能效劳,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效劳费用。双方经过公平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根底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2.工程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 工程名称: 2.2工程内容: 2.3工程目的:通过工程的实施,到达降低运行本钱,削减电费支出,削减维护费用,延长设备( )使用寿命,改善环境的目的。同时也为国家“”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作出了企业的一份奉献。 3.工程期限 目合同总额的20%(人民币 元)给乙方,作为设备的保证金。收到甲方保证金此合同生效。 2.2 本工程的建立期为 2.3 件的次日。效益共享期为 。 4.工程方案设计、实施和工程的验收 依据工程设计方案乙方对工程组织实施安装,工程安装完毕后三日内,由甲方按设计改造方案检查安装状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5天,试运行其间可对设备进展调试,无任何特别现象后,由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工程验收证明文件。 5.节能效益共享方式 5.1 效益共享期内工程节能量/估计为,估计的节能效益为。 5.2 效益共享期内,乙方共享%工程节能效益。详细的分期共享比例如下: 乙方共享 %的节能效益,甲方共享 %的节能效益。 5.3 每年测试一次节电效果。当节电率不超过或不低于确定的节电率的5%时,共享数额不变;当超过或低于确定的节电率5%时,调整共享期。 5.4 节能效益详细支付方式如下: (a) 甲方应在共享效益起始日后,自每个月后的1-7日内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5.1中规定的乙方应共享的数额,直至共享效益数额届满。甲方付给乙方的保证金可作为尾款冲抵。 (b) 付给任何人。 (c)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6.甲方责任: 6.1按合同之规定,按时付款给乙方。 6.2供应乙方安装与数据测试的便利,供应真实与精确的节能比照数据。 6.3维护节电设备( )使之不受人为破坏、受损或盗窃,否则其修理或损失费用由甲方担当。 6.4甲方应当按节电设备( )使用说明正确使用节电设备( ),非质量瑕疵导致第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由甲方担当赔偿责任。 7.乙方责任: 7.1乙方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交货时供应该批产品的认证书,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乙方保证产品使用寿命 年,效益共享期内,节能设备的修理、零部件更换由乙方负责。 7.2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好甲方所订购的节电设备。 7.3负责节电设备有关使用方法的询问、指导。 8.全部权 8.1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和乙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设备的全部权属于乙方。 8.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按规定付给乙方应得全部款项之后,取得 设备的全部权。 8.3设备的全部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同时移交设备的技术资料。 9.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 9.1.1甲方在商定的时间内不能向乙方支付应共享的款项,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9.1.2甲方连续三次不能向乙方按时支付应共享的款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将全部节电设备撤走,并不退回甲方的保证金和前期已支付的款项。 9.2乙方违约: 9.2.1乙方应按期交货并安装完毕节电设备,逾期每日乙方应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9.2.2若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定属实,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由乙方担当赔偿责任。 其次局部 一般条款 10.乙方的效劳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建立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赐予仔细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敬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惜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工程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11.节电设备的改良、改动、撤除和损坏等风险 11.1设备的改良。在乙方没有降低效劳标准的状况下,为了改善设备的运行状况,提高经济效益,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改良设备或修改有关程序。甲方在没有充分理由的状况下,不得拒绝乙方的改良意见。 11.2设备的改动。甲、乙一方如需对设备进展改动,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展。 11.3设备的撤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也不行以托付他人撤除设备或者进展实质性改动。假如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撤除设备或进展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马上终止合同,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 上述设备的改良、改动和撤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视为对方的承受。 11.4设备发生损坏或丧失,本合同项下的节电设备经双方出具试运行正常文件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丧失,假如甲方不能证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员所致,则应由甲方担当责任。 11.5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大事导致设备损坏,假如甲方不能证明自己实行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应担当修理或更换的费用。假如甲方能够证明自己实行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担当责任。 11.6假如由于发生本章规定的状况而影响工程的正常运行,超过10天停顿运行,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一样时间,以弥补效益共享期限。 12.对节电设备的大规模改造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能对设备进展大规模改造。假如为提高节能效率,在合同有效期内,欲对设备进展大规模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全都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展变更之后,方可开头施工。 13.节电设备的停顿运行/关闭 13.1停顿运行或关闭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设备,甲方应至少提前60天通知乙方。在紧急状况下,甲方应准时和尽可能地向乙方通报状况。任何停顿或关闭行为都不能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13.2假如因甲方关闭或停顿设备运行而导致合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 14.甲方自有设备的使用和更改 14.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与工程相关的自有设备能够完全正常运行。假如因甲方自有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到工程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降低,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共享效益的款项。 14.2假如甲方欲对自有设备进展更改或调整,可能对工程的节能量造成影响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说明这些变化可能对工程节能量产生的影响。当这些转变致使节能量下降时,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共享效益的款项。 14.3假如甲方对工程相关的设备进展检修,影响了工程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削减,甲方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共享款项。 14.4假如甲方对工程相关的设备进展大修,影响了工程的正常运行或停顿运行,大修期超过30天,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一样时间,以弥补效益共享期。 15.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5.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需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15.2由于不行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假如不行抗力大事缺乏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依据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局部免除责任。 15.3由于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工程无法进展或与本工程实施前相比根本不能到达节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16.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转让 16.1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都是无效的。 16.2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将本合同及全部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公司或者有关联的公司,此类转让无需甲方同意。 17.侵权和赔偿 17.1因乙方或乙方所聘人员的有意或过失而导致甲方的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损害,除非甲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乙方同意对甲方赐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损害而受到损失。但乙方职员或所聘人员的恶意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不在此列。 17.2因甲方或甲方所聘人员的有意或过失而导致乙方的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损害,除非乙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甲方同意对乙方赐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损害而受到损失。但甲方职员或所聘人员的恶意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不在此列。 17.3受损害或损害的一方对损害或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依据其过错程度担当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损害一方的责任。 18.保密条款 18.1保密。 18.2予以保密。 19.不行抗力 19.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斗、暴乱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开也不能克制的不行抗力大事,直接导致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或局部不能履行时,遇有不行抗力的一方应15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具体状况告知另一方,并随后供应大事详情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据不行抗力大事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延期履行或终止合同,或局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 19.2本合同延期履行时,遇有不行抗力大事的一方的义务将中止直至不行抗力大事完毕,但中止最长时间不超过60天,超过60天应终止合同。 19.3局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双方协商免除不能履行的条款,并对有关条款进展修订,其余条款连续履行。 19.4遇有不行抗力大事的一方应实行措施避开扩大损失。假如由于未实行相应的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应向另一方担当赔偿责任。 20.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一方提出书面协商恳求后15日内双方无法达成全都,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20.1调解 (a)任何一方均可向 (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或双方另行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提出申请,由其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就争议进展调查和调解,并出具调解协议,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同意承受该调查和调解。双方应依据第三方机构的要求供应全部必要的数据、资料,并承受其实地调查。 (b)假如双方无法对第三方机构的选择达成全都,或者在一方书面提起调解申请后的45日内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实行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最终解决争议。如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的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摊。 20.2诉讼/仲裁 双方同意不经由调解程序,直接实行以下第 种方式最终解决争议: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和规章进展仲裁。仲裁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担当。 本合同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展仲裁的局部之外,其它局部应连续履行。 21.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21.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a:工程工程描述 附件b:节能量确实认 附件c:节能效益的计算 21.2本合同及附件之间规定不全都时,优先适用合同附件的规定。 21.3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应遵守行业惯例。 21.4甲、乙双方用电话、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过特快专递通知对方。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21.5本合同的修改应采纳书面方式。 21.6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 21.7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人或授权代表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开户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开户名: 能源效劳能源治理合同篇三 甲方:_ 乙方:_ 依据国家加强生态能源开发建立和可持续进展战略需要,为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经济林开发建立,做好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在合作中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科学技术优势和企业资金及经营治理的优势,并在优势互补中实现互利共赢,广西_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广西_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共同协商,打算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合作工程及内容 (一)甲方为乙方供应小桐树等可再生生物能源开发建立工程(下称“工程“)的造林规划设计、育苗、造林技术指导及产品开发利用等技术效劳,为乙方供应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甲方不参加乙方的经营,乙方的经营收益与风险与甲方无关。 (二)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广西_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与广西_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能源研发示范基地和教学试验基地“(在基地挂牌),共同开展生物质能源研发、试验、推广等工作,同时乙方为广西_林学院本科学生和讨论生供应实习和科学试验方面的便利。 二.合作期限 (一)合作期限为五年。从 年 月 日起至于 年 月日止。 (二)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如连续合作,双方应于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协议书。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提出工程相关技术开发和效劳的课题、工程和内容; 2、因履行本协议需要有权猎取乙方已经知悉的工程相关技术情报和资料; 3、有取得相关酬劳的权利; (二)甲方义务 1、甲方作为乙方的技术科研单位,为乙方的小桐树能源林建立工程供应技术依托,应当尽职尽责履行本协议义务,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准时交付科研成果,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学问和帮忙乙方把握科研成果。 2、甲方负责担当小桐树区域性种植试验、良种选育、优树选择以及小桐树生态经济效益观测与评价等。 3、与乙方共同组建“广西_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与广西_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能源研发示范基地和教学试验基地“。 4、负责会同乙方进展工程总结和验收(或鉴定)。 (三)乙方权利 1、确定及认可乙方工程相关技术开发和效劳的课题、工程和内容等技术效劳的方向和范围; 2、委派人员参加乙方工程相关技术的开发; 3、免费取得乙方把握的工程相关技术情报和资料并无偿使用合作期间乙方取得的工程相关讨论开发的技术成果; 4、对乙方供应的技术效劳进展验收并进展工程总结和验收(或鉴定), (四)乙方义务 1、负责运营进展可再生能源林的推广与实施种植,并投入土地、人力资源及经营治理等相应费用。 2、负责各试验树种的造林和每年的林地抚育、治理。 3、共同组建“广西_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与广西_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能源研发示范基地和教学试验基地“,为广西_林学院本科学生和讨论生供应实习和科学试验方面的便利。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一)甲乙双方对在合作期间所猎取对方的全部技术情报、资料、数据均有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引用、发表和向第三人供应; (二)以上保密义务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后,以上保密条款均连续有效,双方应连续担当以上保密义务。 五.风险责任的担当 (一)甲乙双方各自担当已方的风险,包括已方的经营风险、员工的工伤风险等; (二)合作开发的科研工程风险双方共担。 六 学问产权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方法 (一)甲方在合作期间或甲方利用乙方供应的科研经费完成的技术成果、创造专利等学问产权双方共有,双方共同享有专利申请权; (二)甲乙双方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双方共有的学问产权的,所取得的收益甲方占 %,乙方占 %; 七.酬劳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每年应向甲方供应科研经费 元,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拨款至甲方账户; (二)甲方因履行本协议所需必要的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由乙方担当,费用标准按乙方经理待遇标准执行。 八.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不得随便解除本协议; (二)因乙方进展战略方向和经营工程消失重大转变或经营消失严峻困难,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三)甲方工作无法取得实质进展,为乙方所供应的效劳无效,合作已无实质意义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四)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行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当终止本协议。 九.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协议解除患病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并应退还乙方全部已拨付科研经费; (二)任何一方违反商定的保密条款,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患病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任何一方从事有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活动的,守约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并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患病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甲方不尽职尽责,造成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当退还未使用的科研经费; (五)甲方挪用或滥用科研经费,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并应当全额赔偿; (六)乙方逾期拨付科研经费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十.争议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消失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二)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宅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工程规划和规划的制定、小桐树试验实施方案、科研课题的建立、科研经费及差旅费的治理与支出、办公场所及合作科研成果与相关学问产权的共享等重大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制定实施细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甲乙双方联合申报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工程或省市的科技工程和推广工程,共同推动企业的科技进步,实现互利双赢的目的,详细方案另定; (三)甲乙双方通过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实现信息准时沟通和资源共享; (四)甲乙双方各自员工的工资待遇各自负责; (五)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托付)代表人: 法定(托付)代表人: 开户名称:广西_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