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基础知识.docx
根本常识1、融资融券交易是指客户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供给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上市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上市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2、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遍证券交易的区分可以借入资金或证券:客户推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而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推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则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一般证券交易,客户买入证券时,必需事先有足额资金;证券价格下跌时客户不能获利。需要担保物:客户与证券公司之间除托付买卖的关系外,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因 此需要事先以现金或证券的形式向证券公司支付肯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将融资买入的证券和 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交付证券公司,作为担保物。一般证券交易,客户与证券公司之间只存在托付买卖的关系,因此不需要向证券公司供给担保。交易证券范围受限:只能买卖担保证券和标的证券。一般证券交易,可以买卖全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期限受限:受到融资融券合约期限目前最长为6 个月和融资融券合同期限目前最长为 2 年的限制。一般证券交易,投资者可以依据自身的意愿无限期持有。盈亏放大:由于存在资金和证券的借贷关系,客户的投资收益或亏损的幅度可能会被放大; 当亏损较大时除了亏掉全部本金之外,甚至还要归还额外负债。一般证券交易,客户的投 资收益或亏损不行能超过本金。3、融资融券的费用交易费用:与一般证券交易一样,主要为交易佣金和印花税等; 利息费用:主要为融资利息和融券费用等;其他费用:主要为融资融券额度占用费目前中信证券免收等。4、信用证券账户融资融券交易专用的证券账户,客户在一家证券交易所的信用证券账户只能有一个;在肯定条件下,可以实现与一般证券账户之间进展证券划转。5、信用资金账户融资融券交易专用的资金账户,信用资金账户只能有一个;在肯定条件下,可以实现与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卡之间进展资金划转。6、“融券卖出托付价”的规定 “融券卖出托付价”不得低于该股票的最近成交价,否则为无效托付。担保证券、标的证券1、担保证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可以划转到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或在信用证券账户中进展一般买卖的证券,称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担保证券必需在证券公司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内,超出该范围的一般证券交易托付将被拒绝。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整担保证券范围及其折算率。2、标的证券是指可以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证券。标的证券必需在证券公司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内, 超出该范围的融资融券托付将被拒绝。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整标的证券 范围。保证金相关规定1、保证金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时,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肯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保证金,保证金可以证券充抵。2、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是指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按其证券市值进展折算的比率客户以现金作为保证金时,可以全额计入保证金金额。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一般由交易所规定,证券公司可以在不高于交易所规定标准的根底上,规定不同的折算率。例如:假设某客户信用账户内有 100 万元现金和 100 万元市值的证券A,假设证券A 的折算率为 70%。那么,该客户信用账户内的保证金金额为170 万元100 万元现金×100%+100 万元市值×70%。3、保证金比例保证金比例是指客户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具体分为融资保证金 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 目前证券交易所规定,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 50%,证券公司在不超过上述交易所规定根底上,可自行确定相关的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融资保证金比例: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例如:某客户信用账户中有 100 万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资买入融资保证金比例为80%的证券B,则该客户理论上可融资买入125 万元市值100 万元保证金÷80%的证券B。融券保证金比例: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例如:某客户信用账户中有 100 万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券卖出融券保证金比例为80%的证券C,则该客户理论上可融券卖出125 万元市值100 万元保证金÷80%的证券C。4、保证金比例的规定目前,公司执行的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1+0.5标的证券折算率; 则理论上,可融资融券金额=保证金/1+0.5标的证券折算率例如:客户信用账户内有保证金 100 万元,如打算买入股票A折算率 60%、股票B折算率 70%、股票C折算率 80%、股票D折算率 90%,获得的“可融资金额”分别为多少?股票 A 可融资金额=100 万元÷1+0.560%=111.1 万元股票 B 可融资金额=100 万元÷1+0.570%=125 万元 股票 C 可融资金额=100 万元÷1+0.580%=142.9 万元股票 D 可融资金额=100 万元÷1+0.590%=166.7 万元由以上实例可见,买入折算率高的股票要比买入折算率低的股票,获得的“可融资金 额”会更多。 融券同理,卖出折算率高的股票要比卖出折算率低的股票,获得的“可融券金额”会更多。5、保证金可用余额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客户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客户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用保证金及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计算公式为: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 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其中,当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证券市值高于融券卖出金额时,折算率按 100计算。例如:客户自有现金 30 万元元,开头进展融资融券交易,融资买入股票A,数量 2 万股, 价格 10 元,股票A 折算率 70%;融券卖出股票B,数量 1 万股,价格 20 元,股票B 折算率80%。如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1+0.5证券折算率,则股票A 融资保证金比例为1+0.570%=0.8,股票B 融券保证金比例为1+0.580%=0.7利息及费用不计则此时保证金可用余额= 30 万+20 万20 万2 万×10×0.81 万×20×0.7=0现金+融券卖出所得现金-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1、 如股票 A 价格不变,股票B 由 20 元上涨到 25 元时,保证金可用余额为:30 万+20 万+1 万×201 万×25×120 万2 万×10×0.81 万×25×0.7= -8.5万负现金+融券卖出所得现金+融券浮亏-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 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2、 如股票 B 价格20 元不变,股票A 由 10 元上涨到 15 元时,保证金可用余额为:30 万+20 万+2 万×152 万×10×0.720 万2 万×10×0.81 万×20×0.7=7万正现金+融券卖出所得现金+融资浮盈-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 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如此时连续买入股票A,获得的可融资金额为 7 万÷0.8=8.75 万元如此时连续卖出股票B,获得的可融券金额为 7 万÷0.7=10 万元由以上实例可见,保证金可用余额的多少,将打算可以连续使用多少的信用额度;保证金可用余额为零或负时,无信用额度可以被使用。维持担保比例1、维持担保比例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信用账户内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即: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市值利息及费用总和) ×100% ,其中:融券卖出市值=融券卖出数量×市价例如:客户信用账户内有现金10 万元,融资买入股票A,数量 1 万股,价格 10 元;融券卖出股票B,数量 0.5 万股,价格 20 元。利息及费用不计;假设题中实例的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符合规定的要求。则此时信用账户内现金变为:20 万元1 万元+0.5×20 元 融资买入金额为:10 万元1 万×10 元维持担保比例为:20 万 +1 万×10÷10 万+0.5×20=150%(1) 维持担保比例降低的状况:A、当股票A 价格不变,股票B 上涨到 25 元,此时维持担保比例为:20 万 +1 万×10÷10 万+0.5×25=133%B、当股票A 下跌到 8 元,股票B 上涨到 25 元,此时维持担保比例为:20 万 +1 万×8÷10 万+0.5×25=124%(2) 维持担保比例上升的状况:A、当股票A 上涨到 15 元,股票B 价格不变,此时维持担保比例为:20 万 +1 万×15÷10 万+0.5×20=175%B、当股票A 上涨到 15 元,股票B 下跌到 15 元,此时维持担保比例为:20 万 +1 万×15÷10 万+0.5×15=200%C、当股票A、股票B 价格均不变,用现金归还 8 万元融资或买券还券市值8 万元后, 此时维持担保比例为:20 万-8 万+1 万×10÷10 万+0.5×20-8 万=183%由以上实例可见,融资买入股票和融券卖出股票的价格发生变化,会使维持担保比例消灭降低或上升的状况;通过归还融资或融券债务,可以提高维持担保比例。2、平仓线、戒备线平仓线是指维持担保比例的最低标准,商定为130%;戒备线是指维持担保比例的安全界限, 商定为 150%。证券公司可以对平仓线、戒备线的标准进展调整;维持担保比例到达或低于平仓线时,将会面临强制平仓的风险;关于平仓线、戒备线、强制平仓的说明,参见“第四局部通知、追加保证金和强制平仓”。3、可提取现金、划转证券的维持担保比例当维持担保比例超过 300%时,客户可提取现金、划转证券,提取现金、划转证券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 300%。提取现金的方式为将现金从信用资金账户转入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卡后,在银行端提取; 划转证券是指将证券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到一般证券账户。融资融券的归还1、归还融资的方法(1) 以卖出证券所得款归还卖券还款;(2) 以现金归还直接还款。2、归还融券的方法(1) 以一样的证券归还直接还券;(2) 以买进一样的证券归还买券还券。3、其他客户融券卖出的证券消灭终止交易、暂停交易、长期停牌或无法成交等情形时,按合同规定以现金方式归还所融证券。权好处理【以下相关计算以中国人寿股票代码 601628为实例说明,相关权益为假设,仅为说明相关权益指标, 供学习理解参考】1、权好处理问题(1)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发生送股、分红、配股时,应当怎样处理?与一般证券账户的处理方式一样(1) 送股或转增股时,依据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比例,在除权日后,相应增加信用证券账户内股票的数量;现金分红时,依据现金分红的比例,在除息日后,相应增加信用资金账 户内的资金数额。例:客户信用账户内有股票“中国人寿”代码 60162810000 股,安排方案为“10 股送 2 股转增 8 股,派觉察金红利 5 元税后”,除权除息日后,则处理如下: “中国人寿”股票数量合计为:1000010000×0.2+0.8=20230 股;资金数额增加:10000×0.5 元=5000 元;(2) 当进展配股、增发、配售股、配发权证、发行可转换债券时,除权日后,相应增加信用证券账户内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权,客户可以在有效期内行使优先认购权。例:客户信用账户内有股票“中国人寿”代码 60162810000 股,安排方案为“10 股配 3 股,配股价每股 15 元”,则处理如下:信用账户在除权日后,会增加“中国人寿A1 配”的优先配股权; “中国人寿A1 配”代码 701628的数量为:10000×0.3=3000 股;即在配股有效期内以 15 元的价格购置 3000 股“中国人寿A1 配”的优先权利。2、权好处理问题(2)融券卖出股票,这时该股票派觉察金红利、派发红股或转增股本、增发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权证、派发权证及进展配股,原股东有先认购权或优先权,处理方式有哪些? 两种处理方式:(1) 提前了结融券合约,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归还融券股票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2) 未提前了结合约。因融券卖出的股票有权益发生,客户要对融出证券的证券公司进展相应的补偿,原则上优先实行“现金补偿”的方式股票红利实行股票补偿的 方式。3、权好处理问题(3)融券卖出股票,还没有归还股票,这时该股票现金分红,应如何补偿?红利到帐日,客户要以现金方式补偿现金红利融券卖出股票实际应得,证券公司从信用资金账户中扣除相应数额的现金;信用资金账户中现金余额缺乏的,欠款局部按融资利率计收利息。例:客户融券卖出股票“中国人寿”代码60162810000 股,还没有归还,这时公布安排方案“10 股派现金红利 5 元税后”,现金红利到帐日为1 月 8 日;假定当前证券公司融资利率为 10%,信用资金账户剩余现金 2023 元,则补偿如下:红利到帐日 1 月 8 日,证券公司从客户信用资金账户内扣除剩余现金2023 元,缺乏局部为 3000 元10000×0.5 元2023 元;3000 元的欠款将按 10%的年利率每日在信用资金账户内计息;每日计息额为 3000×10%÷360=0.83 元,直至归还欠款和应计利息.4、权好处理问题(4)融券卖出股票,还没有归还股票,这时该股票派发红股和转增股本,应如何补偿?除权除息日后,客户对证券公司实际融券数量增加增加值为融出证券实际应得红股,即需要归还的股票数量增加;实行的是“股票补偿”的方式。例:客户融券卖出股票“中国人寿”代码60162810000 股,还没有归还,这时公布安排方案“10 股送 2 股转增 8 股”,除权除息日为 1 月 8 日,则补偿如下:除权除息日 1 月 8 日,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内的“中国人寿”融券负债由10000 股变为 20230 股【融出证券实际应得红股为 10000×(0.2+0.8)=10000 股】,即融券到期前,需要归还的“中国人寿”融券由 10000 股变为 20230 股。融券卖出股票,还没有归还股票,这时股票增发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权证,原股东有优先认购权,应如何补偿?融券卖出股票,还没有归还股票,这时股票派发权证,原股东有优先权,应如何补偿?5、权好处理问题(5)融券卖出股票,还没有归还股票,这时该股票派发红股和转增股本,应如何补偿?融券卖出股票,还没有归还股票,这时股票增发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权证,原股东有优先认购权,应如何补偿?增发股、可转换债券、权证上市首日成交均价高于发行认购价格时,补偿金额依据上市首日成交均价与发行认购价格之差乘以应配售的证券数量计算,从信用资金账户中扣除相应数额的现金;现金余额缺乏的,欠款局部按融资利率计收利息。即:补偿金额=股上市首日成交均价发行认购价格×应配售证券数量 “增发股”例:客户融券卖出股票“中国人寿”代码60162810000 股,还没有归还,这时公布增发股方案“拟向社会公开增发10 亿股不超过 10 亿股,增发价格 25 元, 向老股东优先配售,配售的比例为 1:0.5”;增发股上市日期为1 月 8 日,增发股上市首日成交均价为 27 元,则补偿如下:证券公司在增发股上市日 1 月 8 日从客户信用资金账户扣除补偿金额; 应配售证券数量=10000×0.5=5000 股;补偿金额=2725×5000=10000 元;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权证后,老股东有优先认购权的,可参照增发股例 融券卖出股票,还没有归还股票,这时股票派发权证,原股东有优先权,应如何补偿?6、权好处理问题(6)融券卖出股票,还没有归还股票,这时股票派发权证,原股东有优先权,应如何补偿? 应以现金方式进展补偿。补偿金额依据权证上市首日成交均价乘以应配售权证数量计算,从信用资金账户中扣除相应数额的现金;现金余额缺乏的,欠款局部按融资利率计收利息。即:补偿金额=权证上市首日成交均价×应派发权证数量例:客户融券卖出某A 公司股票 10000 股,还没有归还,这时公布方案“A公司拟向流通股东派发认股权证,原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 2 份认股权证”,权证上市日期为1 月 8 日,当日成交均价 2.8 元,则补偿如下:证券公司在权证上市日 1 月 8 日从客户信用资金账户扣除补偿金额; 应派发权证数量=10000×0.2=2023 股;补偿金额=2.8×2023=5600 元;7、融券卖出股票,还没有归还股票,这时股票配股,原股东有配股权,应如何补偿?以现金方式进展补偿,配股除权日,证券公司从信用资金账户中扣除相应数额的现金;现金余额缺乏的,欠款局部按融资利率计收利息。配股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是:基准价格+配股比例×配股价配股补偿金额= 融券数量×(基准价格 ) 1+配股比例其中:基准价格是指配股权益登记日的收盘价格。例:客户融券卖出股票“中国人寿”代码60162810000 股,还没有归还,这时公布配股方案“拟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每10 股配 3 股,配股价每股15 元”;配股股权登记日为1 月 8 日,当日股票收盘价为 27 元,配股除权日为 1 月 9 日,则补偿如下:证券公司在配股除权日 1 月 9 日从客户信用资金账户扣除配股补偿金额; 配股补偿金额=10000×【2727+0.3×15÷1+0.3】=27692.31 元;证券交易所规定为了防范市场操纵风险,证券交易所对市场融资融券交易进展监控。当融资融券交易消灭特别时,证券交易所可视状况实行以下措施并向市场公布:(1) 调整标的证券标准或范围;(2) 调整可充抵保证金有价证券的折算率;(3) 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4) 调整维持担保比例;(5) 暂停特定标的证券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6) 暂停整个市场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7) 证券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开户流程图担保证券、标的证券1、担保证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可以划转到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或在信用证券账户中进展一般买卖的证券,称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担保证券必需在证券公司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内,超出该范围的一般证券交易托付将被拒绝。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整担保证券范围及其折算率。2、标的证券是指可以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证券。标的证券必需在证券公司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内, 超出该范围的融资融券托付将被拒绝。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整标的证券 范围。融资融券可开户券商第一批试点券商国泰君安、国信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其次批试点券商:申银万国、东方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银河证券交易流程图券商是否参与业务 是否 总市值(亿元)净资本(万元)参股期货公司首批六家融资融券试点券商联网测试上市国泰君安是否-1,523,172国泰君安期货国信证券是否-893,003国信期货中信证券是是1811.443,584,322中证期货光大证券是是907.82939,673光大期货海通证券是是1430.823,603,076海通期货广发证券是是1254.78884,866大陆期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