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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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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方案.docx

    2023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部署,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立高质量进展超越行动规划的通知(闽委办发20232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城乡建立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368号)及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23年市城乡建立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2319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根底设施公共效劳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根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居住品质提升 1.老旧小区改造。全县完成改造1252户2023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推动连线成片改造,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效劳设施,逐步建立成“完整社区”。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公司、供电公司、安稳燃气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 2.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对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构造安全等级低的棚户区(危旧房),推动成片区改造,加快推动镇龙湖路与道周路,穿插口东北侧地块改造提升工程及学府一号安置房工程建立。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3.房屋安全专项治理。根据房屋安全治理平台要求,全部房屋建立“一楼一档”“安康绿码”。推动临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长效处置,准时消退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根本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治理体系。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工业区(园),县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城管局、教育局、民政局、文体旅局、民宗局、卫健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 (二)交通品质提升 4.城市道路。推动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构造,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县城区新建改造城市道路10公里,实施得仙路(江滨景观路至龙湖大道)道路、溪美西路(阳光路至金鹿路)道路、阳光路(江滨景观路至龙湖大道)道路、印石南区西侧区间路、九曲岭片区区间干道、黄仓路(龙湖路至绥城路)、一中人行过街天桥、中华路与国道穿插口人行天桥、金浦大道南段道路、鹿溪北岸东段生态环境整治及配套工程工程、龙泉路改造工程、金鹿中路工程工程。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 5.农村大路。加快“四好农村路”高质量进展,重点实施县道三级大路、县乡道“单改双”等建立,有序推动连通较大自然村大路建立,全县新改建农村大路10公里,包括赤岭畲族乡乡道石土线(Y346)石椅至土塔段、玳油线(Y344)油坑村段、山平村(Y345)大路边至大行村东山后道路拓宽工程等。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 6.公共交通。开展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推动公交首末站和枢纽站、公交专用道建立,推广新能源车辆,全县新增公交线路2条,延长优化1条。稳固村村通客车成果,推动城镇公交线路向周边重点乡镇延长,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全县至少改造完成1条。推动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立,整合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供销、商务等农村物流资源,培育农村物流效劳品牌。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交警大队、邮政局 7.公共停车设施。重点针对居住区、公园景区、医院、中小学等区域加大公共停车场建立力度,盘活现有停车资源。全县新增350个路外公共停车泊位,其中中心城区新增200个;完成印石花园南侧停车场、文庙西侧停车场等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警大队 8.慢行系统。开展人行道、街道的全要素整理,构建遮阳避雨、安全舒适、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完善的步行系统,形成连接绿道,串联山水、景点、商圈的城市慢行示范区,完成1个慢行示范区建立,打造串联西湖公园-龙湖公园-鹿溪两岸景观带的慢行示范片区。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 9.交通整治。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等整治,提升通行效率,全县完成麦市街、朝阳大道等2条主次干道“微整治”,开展电动自行车及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 (三)水环境品质提升 10.排水防涝。结合易涝低洼区域治理和滞洪整治、海绵城市建立,启动建立鹿溪滨水绿带景观工程雨洪公园。强化城市易涝点隐患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立,实施龙湖路锐光医院十字路口、金鹿路劳动局十字路口、蓝理路红馆门口路段等易涝点整治工程和文体中心北侧、九曲岭片区等2个排洪工程,全县新改建雨水管网(渠)8公里。加快完成排水管网排查、疏浚、修复、建档等工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11.城市供水。推动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完善,全县新改建供水管网10公里,实施县迎宾大道给水二次加压站工程和县大南坂给水加压站工程,供水管网漏损率掌握在10%以内。改造老旧小区、单位宿舍等供水设施,开展老旧自来水表更换,完善老旧市政管网更新改造,有效降低管网漏损,推动桥内水库至县城区备用水源建立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12.农村饮用水。积极推动我县供水一体化建立,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在根本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的根底上,同步推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爱护区(或爱护范围)划定、边界标志设立、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等工作,根本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2023年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以上,2023年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均比2023年削减2%。强化鹿溪、南溪水生态环境整治,确保水质稳定提升。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局 13.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连续推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稳固提升县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全县新建改造修复县城生活污水管网10公里,实施县东线排洪渠污水主干管提升改造、鹿溪北岸江滨片区东段污水主管改造、县城区九条道路及污水主干管清淤检测、东胜路污水改造、鹿水金城排水管道改造、鼎元路、大亭路、朝阳大道污水改造、县滨江南岸及大南坂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工程,完成市级下达的污水集中收集率和进水BOD浓度目标。县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到达90%以上。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14.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持续推动近岸海疆-东南片区村镇污水处理PPP工程(可研修编建立内容包含16个镇区村及21个镇区外村共37个行政村)及临江流域-西北片区村镇污水处理PPP工程(可研修编建立内容包含14个镇区村及11个镇区外村共25个行政村),开工建立前亭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立,启动盐场、厦门湾南岸和六鳌镇翡翠湾旅游景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重点建立鹿溪、南溪、浯江溪、赤湖溪、佛昙溪等5条流域沿线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入河排污口,确保实现2023年底前村镇污水处理全掩盖的目标,全县新建乡镇污水配套管网30公里以上。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工业区(园),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15.农村污水治理。进一步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加快推动7个村庄污水治理设施建立。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四)风貌品质提升 16.城市园林绿化。以城镇周边森林、水系、苗圃、农田为载体,全县新建、改造提升0.1平方公里郊野公园和公园绿地110亩、福道10公里;完成金绿欧洲城等5处“串珠公园”“口袋公园”和中华桥等8处立体绿化建立。实施拆墙透绿工程,推动临路临街临河实体围墙改为开放式空间或透空围栏。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林业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17.城乡建筑风貌。推动城市中心区城市设计,启动1项城市设计。落实农夫建房用地保障,标准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立规划许可,完成具有地域风貌的建筑立面图集编制,新建农房审批按图集管控。18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开展无裸房行动。全县再整治既有裸房2400栋。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8.魅力休闲空间。鼓舞各乡镇大力挖掘海湾岛礁、滨江滨水区域、红树林、沙滩、湿地、地质地貌、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具有独特风貌的资源,推动魅力空间建立。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立滨江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在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等开放空间,合理配建儿童、全民健身设施。加强滨海岸线环境整治提升,启动火山地质公园、七星海、龙美湾至翡翠湾“百里海景”观光栈道建立工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文体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工业区(园),县林业局、财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局、交通运输局、海洋渔业局 19.城市夜景照明。进一步完善城市夜景照明治理机构,强化和提升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品位,有序清理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霓虹灯、LED走字屏等。实施城区道路路灯节能化改造工程,全县推动LED节能改造300盏,建立完善印石南区、文体中心、一中、绥东溪等夜景工程。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城管局 20.历史文化爱护利用。推动牯镇港(旧镇镇)历史文化街区爱护和整治提升,推动旧镇镇后垅村石牛尾中国传统村落爱护和整治提升,再认定公布一批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完成一批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县财政局 21.加快编制村庄规划。加快编制县域村庄布局和村庄建立规划,用好村庄分类成果,优先编制集聚提升类村庄规划。坚持“多规合一”,编制有用性村庄规划,有条件的地方要全域全要素编制,将自然村纳入规划范围,做到整体规划、一体推动,力争到2023年前实现全县村庄规划管控全掩盖。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民政局 (五)治理品质提升 22.城市网格化治理。整合或共享城市治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建成城市综合治理效劳平台,形成“一张网”。健全巡查移送监视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网格员巡查队伍,以县城区内镇街、村居、路网等划定网格单元,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打非治违”、建筑垃圾、亮化绿化、消防安全、才智安防小区等纳入网格巡查范围。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 23.杆线设施整治。加快推动各类杆(塔)共杆建立,重要节点推广多功能才智杆,全县更新主干道路灯杆80根,包括蓝理路、工业南路等主干道路灯更新。制定公共空间“多杆合一”建立改造标准,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实施杆线、箱柜专项清理,结合道路改造、背街小巷整治提升连续完成一批“共杆共箱”整治。推动村庄杆线规整,拔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引导合理共杆。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公安局、供电公司、铁塔公司 2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建成集垃圾燃烧、飞灰处置和餐厨垃圾等处理设施为一体的垃圾协同处置基地。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 责任单位:旧镇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圣元环保公司 25.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以长桥镇作为试点,将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农村公厕管护等打捆打包进展市场化运营治理。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南浦乡全镇域落实分类机制,不断扩大分类掩盖面。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工业区(园),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供销社 26.村庄清洁行动。突出季节特点、区域特点,抓住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春季、夏季、秋冬战役。拓展优化“三清一改”内容,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结合“厕所革命”、污水垃圾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健全长效保洁机制。支持开展漂亮庭院示范创立,全面提升村庄清洁行动成效,实现村庄环境洁净、干净、有序。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局、住建局 27.绿盈乡村建立。梯次推动富有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的乡村生态振兴村建立。加大专业指导效劳力度,帮忙基层找准生态环境爱护建立短板弱项,统筹工程资金,加快实施一批提升工程,全县新增22个绿盈乡村。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六)启动建立一批样板工程 28.新区(组团)建立样板。谋划建立鹿溪江滨(组团)区域,建立工作联盟,创新建立模式与机制,优先布局新型根底设施、民生工程、海绵城市、绿化花化等一批重大工程,规划投建一中分校、试验小学分校及幼儿园,推动安康公园、落实民生工程,助推产业落地,完善生活区功能配套。积极引进国内知名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入驻开发建立,全力打造鹿溪母亲河及两岸景观带为南岸片区“会客厅”特色载体,突出产城融合和品质提升,打造城乡建立新标杆。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29.县城品质提升样板。打造老旧县城中心地区府前唐街县城品质提升样板,包括传统商业街区、棚户区和零星危旧房及周边环境开展整治。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 30.花漾街区建立样板。打造府前唐街花漾街区建立样板,推动街道、广场、零星杂地、街头小绿地等综合整治,强化绿化花化彩化和休闲绿地广场建立。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林业局 31.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建立样板。启动金浦大道南段园林风情道路建立,在新建和改造道路工程中,多用市树、乡土树种和适生树种,突出植物特色,打造舒适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林业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2.城市主干道整治样板。推动道路平坦度提升、井盖治理、路口微改造和辅道改造、绿波通行、街巷微循环改造等,其中县城区重点整治龙湖大道、金浦大道。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交警大队 33.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样板。推动绥东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绥东溪河道两侧污水主干管提升改造工程,重点以黑臭水体整治、海绵城市建立为抓手,结合防洪排涝、滞洪区整治等,建立雨洪公园或“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生态示范河段。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34.城市精细化治理街区样板。抓1条城市精细化治理街区,健全街区治理体制机制,围绕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广告牌匾、车辆停放、秩序治理、道路交通设施管护、公共空间治理、立面整治、工地治理、绿化亮化等方面进展创立。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交警大队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级成立城乡建立品质提升总指挥部,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当总指挥,下设城市建立和农村建立两个分项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任指挥长,办公室分别挂靠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推动日常详细工作。两个分项指挥部要加大统筹协调推动力度,每月通报进展,每季度召开现场会或沟通会。各乡镇场、工业区(园)要落实属地责任,根据“难、硬、重、新”行动要求,细化制订工作规划,定期协调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程顺当实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二)加快工程建立。进一步深化工程建立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标准审批前置条件,压减报建审批时间。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气接入、资金落实等推动力度,加快工程建立。对进度落后的工程,要明确责任单位,讨论落实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财政局、行政效劳中心,供电公司、铁塔公司 (三)落实资金保障。结合进展根底和财力状况,多渠道加大投入,合理保障建立运维资金。县级调整优化专项支出构造,按轻重缓急,分年度在县级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在原有根底上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重点加强对各乡镇场、工业区(园)的正向鼓励,各地也要加大鼓励资金投入。在县级下达的专项债务限额内,各地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城乡建立工程。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四)培育壮大城建融资平台。成立县级融资专家团队,为各地供应询问效劳。支持各地政府盘活现有存量闲置资产,支持对已建成且具备收益的根底设施,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新工程资本金。发挥保险资金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城乡建立工程供应融资。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人行县支行、银保监组 (五)加强人才和技术保障。支持政府部门与高校、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建立人才双向沟通机制,组织一批熟识工程建立、投融资等业务的技术人才赴各乡镇场、工业区(园)挂职效劳。支持各地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置业、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供应优待政策。建立专家参谋团,指导工程设计、施工、治理、评估,执行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六)加强督导考核。全县城乡建立品质提升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规划、县绩效考评内容,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日常督查,县政府督查室、效能办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和察访核验。建立考核与嘉奖相挂钩机制,对典型示范工程,县级财政赐予正向鼓励嘉奖。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县政府督查室、效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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