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PDF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9-077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9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二、公司基本情况 1 1、公司简介、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萃华珠宝 股票代码 00273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郭裕春 于波 办公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 29 号 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 29 号 电话 024-24868333 024-24868333 电子信箱 chgf_zqb163.com chgf_zqb163.com 2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上年同期增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091,926,863.92 1,273,327,392.87 1,273,327,392.87 -14.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29,628,294.03 39,142,903.87 39,142,903.87 -175.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8,397,900.48 39,116,904.28 39,116,904.28 -172.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144,900,443.66 5,171,038.83 5,171,038.83 2,702.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26 0.15 -18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26 0.15 -18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0% 3.27% 3.27% -5.6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229,583,217.98 3,052,358,063.14 3,052,358,063.14 5.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1,163,057,274.15 1,200,219,568.18 1,200,219,568.18 -3.10% 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2,35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翠艺 投资有限公 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30.53% 46,000,000 0 质押 26,800,000 郭英杰 境内自然人 6.42% 9,680,000 7,260,000 马俊豪 境内自然人 6.40% 9,646,634 7,234,975 周应龙 境内自然人 4.05% 6,098,268 0 郭琼雁 境内自然人 3.84% 5,785,994 0 李玉昆 境内自然人 3.53% 5,318,990 3,989,242 郭裕春 境内自然人 2.39% 3,600,000 3,000,000 质押 1,110,000 中央汇金资 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27% 1,915,500 0 徐东英 境内自然人 0.50% 750,000 0 郭兰伟 境内自然人 0.47% 703,78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深圳翠艺、郭英杰、郭琼雁、郭裕春为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无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 4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 6、公司债券情况、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珠宝相关业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1、主要业务、产品及经营模式 公司是主要从事珠宝饰品设计、加工、批发和零售的“中华老字号”企业,拥有“前店后厂”的优势,同时具有专业的设计团队。产品以黄金饰品为主,兼营铂金饰品、镶嵌饰品等珠宝饰品,一方面以直营店为核心,发展连锁加盟网络、打造品牌形象、拓展市场空间;另一方面坚持优势产品自主设计、自主生产,为销售网络提供产品和服务支持。 萃华珠宝根植于数千年中华文化精髓,承袭皇室珠宝传统工艺,以“缔造经典引领时尚”的品牌特性成为当今中国珠宝潮流风向标,是近代中国珠宝史的经典标志之一。截止到目前,公司共有直营店28家,加盟店437家。公司主要采用直营与加盟结合的经营模式,同时在网络平台京东、天猫、唯品会开展线上销售业务。 依托“传承+创新+跨界+共赢”理念,长期以来与全球顶尖艺术家进行交流合作,汇集国内外顶级设计师、工艺大师,并传承花丝镶嵌、 古法金、 錾刻等非遗匠艺, 致力于以独具匠心的原创设计与非遗传统手工艺术, 创造东方神韵的艺术珠宝。 2、所属行业发展状况、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势 我国目前珠宝行业现状: (1)产业集群效应显著; (2)品牌集中度较低; (3)产品品类较为丰富; (4)自营模式和加盟模式并存; (5)差异化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 的品牌竞争格局逐渐形成。 中国珠宝市场正处于以渠道与价格竞争为主的市场整合阶段, 很多前瞻的品牌正在加强品牌化整合, 由于消费结构升级、刚性婚庆市场需求巨大、奢侈品市场崛起等原因,中国珠宝市场近年来增长迅速。我国中产阶级消费群体日益壮大,消费增长需求成为珠宝消费市场主要推动力。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发生转变,更加注重产品品质、个性化设计及服务体验,并以完善自身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为目标,同时消费者对珠宝首饰的差异化需求开始显现。 萃华珠宝具备了历史文化传承的核心优势,同时具备稳定、经验丰富的经营管理团队,一直在与时俱进的提升经营管理效率。面对市场激烈的竞争,我们将不断引进新技术、高端人才、提升市场的敏锐性。作为一家百年珠宝品牌的上市公司,我们兼具着历史的使命感,这更督促我们要将百年品牌发扬传承下去。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1 1、销售模式、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采用直营与加盟批发的主要销售模式 (1)直营:主要是指通过直营店/商场联营店及电商平台向顾客直接销售产品,目前公司主要通过沈阳萃华、深圳萃华、北京萃华开设直营店面进行销售。 (2)批发: 加盟商与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加盟商获得公司授权并从事“萃华金店”连锁店的运营,由加盟商作为店铺出资人,在某一具体地点购置或租赁场地进行经营活动。在法律上加盟商及加盟店与公司不存在所有权关系. (3)特有风险:随着公司品牌影响力的逐步加大,加盟店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公司针对加盟模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系统的经营管理体系,并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提供支持。虽然本公司始终致力于加强对加盟店的管理,但若加盟管理体系无法适应加盟店数量持续增加的情况,则可能出现部分加盟店管理滞后的情形。 报告期内,上述销售模式营业收入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批发业务 85,957 76,406 11.11% 零售业务 17,434 14,059 19.36% 合计 103,391 90,465 12.50% 2 2、生产模式、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自产、 委外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现有直营店和加盟店的销售量及新增店面的铺货量来确定产量的生产模式。 (1)自产:工厂根据客户订单以及现有库存情况确定生产。 (2)委外加工:对于品种多且量少的产品,公司采用委外加工方式委托行业内质量好信誉高的专业厂商进行生产。 (3)特有风险:公司主要采用自产以及委外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为了满足客户订单或采购货品的及时性,公司会增加库存从产品备客户挑选,我们在选择委外加工商及外购成品合作商时有严格的筛选标准,产品公司也会进行质量检测。 报告期内,上述生产模式的具体情况如下: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 单位:万元 生产模式 金额 占比 自产 63,963.88 55.45% 委外加工 51,380.84 44.55% 合计 115,344.72 100.00% 3 3、采购模式、采购模式 目前公司主要采用现货交易与租赁业务相结合的采购 (1)现货交易:以自有资金从上海黄金交易所采购黄金原材料。 (2)租金业务: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向银行租赁黄金,在合同期内再以自有资金从上海黄金交易所采购黄金并将黄金提货单转交给银行以偿还前期租赁的黄金; (3)特有风险:公司主要采用自产以及委外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为了满足客户订单或采购货品的及时性,公司会增加库存从产品备客户挑选,我们在选择委外加工商时有严格的筛选标准,产品公司也会进行质量检测。 报告期内,上述采购模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模式 原材料 采购数量(克) 采购金额 现货交易 黄金 2,762,201.73 78,301.00 租金业务 黄金 1,827,000.00 52,117.57 合计 4,589,201.73 130,418.57 2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号) ,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变更前 变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25,825,302.47 应收账款 125,825,302.47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7,055,135.56 应付账款 57,055,135.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变更前 变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11,910,758.60 应收账款 111,910,758.6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87,932,103.78 应付账款 37,932,103.78 应付票据 50,000,000.00 合并利润表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1-6月 变更前 变更后 管理费用 18,642,323.67 17,935,117.10 研发费用 707,206.57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年修订) (财会 【2017】 7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 (财会【2017】8号) 、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9号) ,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会【2017】14 号) (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 。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7 项目项目 20182018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 20192019年年1 1月月1 1日日 调整数调整数 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4,710,000.00 -24,71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710,000.00 24,71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650,880,200.00 -650,880,2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650,880,200.00 650,880,200.00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项目 20182018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 20192019年年1 1月月1 1日日 调整数调整数 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 -1,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00,000.00 1,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99,220,000.00 -199,22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199,220,000.00 199,220,000.00 (4 4)首次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首次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于2019年1月1日,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前后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无变化 于2019年1月1日,公司无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新金融工具准则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于2019年1月1日, 公司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整到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调节表 于2019年1月1日,公司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 (2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