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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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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docx

    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_烟花爆竹爆竹检讨书 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 为仔细贯彻落实中心及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安康,提升文明城市建立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烟花爆竹安全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宣传,使禁放烟花爆竹规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做到家喻户晓,营造禁放气氛,全面落实各项禁放措施;通过集中力气重点查处,切实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通过各司其职,亲密协作,齐抓共管,建立禁放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 二、职责分工 县公安局:负责牵头禁放工作的详细组织实施,加强工作协调和联络,统筹安排日常工作;依法查处违规燃放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协作县安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严峻打击违规销售储存、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牵头落实烟花爆竹收缴销毁事宜,依法办理涉及烟花爆竹的治安、刑事案件,准时处置并报告各类突发大事。 县城市治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强重点部位、主次干道、临街商场、店面等地段的巡查和检查,劝阻违规燃放行为,对燃放毁坏城市绿化和市政设施、污染环境卫生等行为依法赐予惩罚,协作县公安局、县安监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县安监局:负责查处违规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协作县公安局、县城市治理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格标准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销售布点规划,全面取消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准时注销许可。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临街商场、店面的巡查和检查,劝阻违规燃放行为;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协作县公安局、县城市治理行政执法局、县安监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县监察委员会: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国家公职人员进展查处。 县文明办:负责全县文明创立的宣传,建议文明过节的习俗。将责任单位禁放工作落实状况、干部职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纳入所在单位文明创立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禁放工作的新闻媒体宣传,加强禁放必要性、文明性、安全性、环保性的宣传,加强社会舆情分析,强化正面引导。 县环保局:负责依法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加强禁放环保宣传。 蓉城镇政府:负责制定本辖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加强重点部位、主次干道、临街商场、店面、居民区等处的巡查和检查,劝阻违规燃放行为;负责张贴禁放通告、悬挂横幅、发放致广阔市民的一封信。 县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治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治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行为。 县住建委:负责监视建立施工单位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催促物业单位对物业效劳对象加强禁放宣传教育,使小区不消失违规燃放行为。加强在建工地、住宅小区巡查和检查,劝阻违规燃放行为。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治理、产品配送工作,协作做好市场治理和整顿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催促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等单位做好禁放工作,负责对全县中小学生及家进步行禁放规定和安全学问宣传教育工作。 县卫计委:负责催促各医疗单位做好禁放工作,做好医疗救治应急处置工作。 县旅游外事局:负责加强星级宾馆巡查和检查,劝阻违规燃放行为 县民政局:负责县殡仪馆、敬老院禁放工作,加强新婚登记夫妇、殡葬效劳对象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 县消防大队:负责加强消防学问宣传和火灾应急救援,强化消防监视治理。 县经信委:负责催促各企业单位做好禁放工作。 县宗教局:负责催促各宗教活动场所做好禁放工作。 县公管局:负责催促在青各中标单位做好禁放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禁放经费保障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结合普法教育,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教育居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全县其他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1.召开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动大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通过张贴通告、发放致广阔市民的一封信,悬挂标语,利用电视台、网站、宣传车、短信、电子显示屏载体等广泛宣传禁放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1月1日起) 1对违规燃放行为予以制止,并由相关部门依法赐予相应的惩罚。 2由公安机关对违规燃放的行为进展治安惩罚,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违规燃放被发觉、查处的,由公安机关通报县监察委、县文明办。 3定期召开禁放工作调度会,准时讨论解决禁放过程中消失的新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青阳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检查等工作,仔细落实组织治理、安全保障、执法检查等职责,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协作,确保禁放工作顺当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宣传发动 1.组织媒体宣传。县宣传部门要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和渠道宣传我县禁放工作的开展状况。通过播送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形式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气氛。 2.强化部门宣传。蓉城镇政府负责组织社区(村)人员在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张贴通告、发放致广阔市民的一封信;县公安局负责协调宾馆、商场利用LED屏宣传;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出租车、公交车进展宣传;县城市治理行政执法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安监局要安排车辆利用喇叭以环境整治、合法经营等为主题进展禁放宣传;县消防大队要以防止火灾为主题、县卫计委要以避开人员伤亡为主题、县司法局要以普法为主题设点进展宣传;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全县中小学生的禁放宣传;县住建委要组织物业公司在小区开展宣传,新建工地开工时要签定禁放责任书;县民政局要对办理婚丧事宜的居民开展宣传。全县其他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禁放的宣传工作。 (三)强化执法查处 1.明确任务分工。各单位要依法履行治理职能,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2.建立嘉奖机制。县公安、县安监、县城市治理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规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根据职责分工,由有关部门进展核查,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适当嘉奖。 3.强化巡查执法。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人员强化巡查力度,特殊是对重点区域、路段,实行重点巡逻管控。 4.严格依法处理。对查获的违规销售、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的行为,依据违法情节及造成的危害后果,依照治安治理惩罚法、烟花爆竹安全治理条例等规定作出处理,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由新闻单位予以曝光。 (四)强化源头掌握 1.加强市场整治。各单位要根据属地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违规销售、违规燃放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位,开展拉网式清理整顿。 2.强化源头管控。县公安局要充分利用检查站和治安卡点,加强对进入禁放区域运输车辆的检查,严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3.加强市场监管。加强我县高速路口、国道、省道大路沿线、集贸市场的巡查,准时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熟悉 禁放工作对于改善大气污染环境、削减安全事故、提倡文明新风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切实增加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上下联动的禁放工作机制,加强禁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禁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禁放工作的详细指导、监视和协调。 (二)严格落实责任 要加强禁放工作落实状况的联合督查,适时通报状况。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责任单位对禁放工作落实不到位、单位干部职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取消所在单位当年文明单位评比资格。 (三)加强信息报送 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禁放工作状况信息收集报送,对重要舆情、重点信息等要准时上报,需要协调处置的,要准时上报协调处理。 青阳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吴 伟 常务副组长:陈荣亮 副组长: 陈忠德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玉平 蓉城镇党委书记 吴智生 县公安局副局长 盛守凯 县政府法制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 张雅琴 县文明办副主任 张忠发 县教育局局长 章双宏 县经信委主任 胡翰生 县民政局局长 黄新勤 县司法局局长 张益平 县财政局局长 孙 利 县环保局局长 陆 林 县住建委主任 疏 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叶 平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文斌 县卫计委主任 王 伟 县安监局局长 吴蓓蓓 县旅游外事局局长 程 柳 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王中平 县城市治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吴新东 县公共资源和交易监视治理局局长 刘爱武 县播送电视台台长 宁劲元 县供销社主任 朱根根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吴智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德成、吴厦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司法局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县司法局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县人民政府已打算,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县城制止燃放烟花爆竹。为确保干部职工人身财产安全,预防火灾和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局机关院内及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居住场所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治理,依据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状况,特制定隆回县司法局制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削减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改善人居环境,打造文明县城。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增加干部职工及家属的安全意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机关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组织领导 成立司法局禁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任常务副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禁放烟花爆竹的日常工作。 四、主要措施 1、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增加禁放意识。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和召开干部职工会、离退休人员会、上门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县政府文件精神和我局制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教育干部职工及家属不买、不公开、不燃放烟花爆竹,增加广阔干部职工及家属的禁放意识、安全意识、公德意识、自律意识,提高遵守法规和学校禁放规定的自觉性。全系统工作人员和机关院内住户举办红白喜事的,局办公室或楼栋长要事先进展温馨提示和宣传教育,做好监管工作,防止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消失。 2、强化治理,加强巡查,增加安全意识。一是加强对局机关院内住户的教育与治理,确保不公开、不燃放烟花爆竹。楼栋长要逐户上门宣传检查,发放宣传手册,讲清禁放烟花爆竹的意义,明确安全要求,对存放的烟花爆竹进展妥当处理。二是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教育与监管,确保外来人员不携带、不燃放烟花爆竹。门卫对外来人员要加强登记检查,积极宣传劝阻,杜绝烟花爆竹进入机关大院。三是加强对居住在县城区域内的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和治理。局机关要与全体干部职工(含司法所工作人员)签订禁炮责任状;局工会要实行召开会议、上门宣传等方式,向退休老干部宣传禁炮意义。四是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监管与巡查,确保禁炮区域内全系统人员无存放、燃放烟花爆竹现象。重点加强除夕、春节、元宵、国庆期间的监管,节假日带班领导、值班人员、门卫负责机关大院内的禁炮工作,发觉问题准时上报,对不听从治理,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一要进展劝阻,二要向城管部门举报,三要根据单位有关制度进展惩处。 五、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信息上报机制。干部职工及家属要积极宣传落实县城内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逐步提高应对突发大事的处置力量;一旦发觉携带、燃放现象及其他事故,要马上上报局禁炮办公室,但凡迟报、误报、不报的一律追究责任。 2、抓严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的责任追究。如因宣传、掌握等工作不到位,导致干部职工住宅(限禁炮区域内)消失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一查究竟,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是干部职工、家属及其亲朋好友的,除按县规定进展惩罚外,取消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并进展问责;在机关院内消失燃放现象的,将追究楼栋长、门卫、禁炮治理员、值班人员等监管人员的责任;对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事故的,由燃放者本人担当一切损失和责任。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区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依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23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治理工作;讨论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方案;催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宣传教育工作;催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依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仔细制订详细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协作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视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状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选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催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急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治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催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协作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治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视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视治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催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催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治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退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学问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状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公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催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预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状况并调查缘由;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爱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催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气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根据“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详细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发动部署;组织催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条例规定,仔细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急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急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完毕。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讨论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详细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其次阶段:宣传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治理,对制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殊是重大危急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肯定安全。 第五阶段:(2月23日28日)。总结工作,表扬先进。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爱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爱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意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奇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提倡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细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安全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安全,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安全供给,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供应质量、品种的安全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展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市民购置需求的根底上,进一步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限制燃放区的临时销售点原则掌握在120个以内。2023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临时零售网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2月7至2月22日从烟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开头。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坚决防止临时零售网点提前配送和销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催促、指导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严格根据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选购烟花爆竹。区工商局要对全部进入我区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示,防止专营单位以质次价廉的品种进展批发竞争。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要讨论许可、登记联开工作机制,为经营者供应便利、简化的程序。同时,区安监局要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大会进展宣传教育,加强对零售网点的监视检查,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强制工作,在全区推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视频监控工作。催促零售经营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在零售网点储存的安全治理工作。区公安局、区交委要加强对运输环节资质的审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对于举办小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区公安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供应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空旷的地点,由专业单位和人员向公众供应燃放效劳,做到疏堵结合,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到达“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讨论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根据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嘉奖,鼓舞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准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照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展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阔市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峻查处文化消遣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制造良好的环境 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觉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觉,发觉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肯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春节前,区消防支队要报请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区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适时实行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退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禁放点进展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六类禁放点,要进展全面排查,消退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安装悬挂禁放标志牌,并标明周边禁放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六类禁放点分别为:文物爱护单位,车站,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区政府依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播送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或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镇街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发动广阔市民参加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掌握力气,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气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阔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气和社会力气,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洁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殊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展扑救。同时,建立帮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气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视、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气,派出巡逻掌握力气,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准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气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气、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根据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视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掌握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预备;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展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觉火情的第一时间进展扑救、掌握;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退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展阻燃处理;五是要建立协作协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六是要准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七是要组织力气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难。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气相结合,坚决防止灾难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准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准时“即责任单位的准时扑救,周边力气的准时协防,专业力气的准时处置,部门的准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状况能够发觉,应急力气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准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难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准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仔细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到达“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动。 (二)强化督导,严厉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的监视检查力度,催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视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置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状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状况报送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状况。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请分别于1月30日和2月25日前报送区燃放办。区燃放办地址:金剑路218号(区公安局407室);传真:xx;电子邮件:xx;值班、举报电话:xx;联系人:彭xx 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经管方案 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经营、治理和监视,根据燃放条例和专营方法做好烟花爆竹专营工作。 此外,从工作目标上制定了相应措施。 一是提高熟悉,加强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供销社和烟花爆竹经营公司肯定要从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创立平安 和讲政治、保安全的高度,深刻熟悉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治理的重要性,并参照市供销总社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 二是统筹规划、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销售点。对年烟花爆竹布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供销社肯定要根据文件要求,仔细组织开展本辖区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点布点工作: 一要保持销售点安全距离。要依据人口密集程度、商业流向,进展科学合理的布设,要远离国家环境监测敏感点()。城区零售点应相距50米以上,严禁在交通干道和人口稠密区设立零售网点,销售点50米内无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拢场所,100米内不得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急品生产、储存场所;严禁在条例规定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放区域内布设零售点。 二要优化布设临时销售点。对连续三年参加烟花爆竹零售的守法经营者、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量较大的守法经营者、实行专店销售或者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储存室的经营者优先布设烟花爆竹销售点,提升临时销售点的质量和销售力量。 三要加强常年销售点布点审核。各区县供销社要切实加强对常年销售点的监视检查,对安全经营条件不具备或经营不标准的,要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布点资格。 四要建立健全烟花爆竹销售点信息档案。要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具体状况进展登记,把握销售点的经营状况和安全状况,建立一批经营标准、安全牢靠、相对固定的经营网络资源。 五要严格烟花爆竹销售专营治理。对年办理相关手续但没有参加实际经营者,年不再布设专营销售点。要加强对零售店、直销点的治理和监视,防止销售点私自选购、销售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对选购、销售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的,要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取消经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允许申请经营烟花爆竹,为搞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打好根底。 三是统一配送,供应安全适销货源。烟花爆竹属于危急品,各级供销社要严格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严把烟花爆竹配送关。主城限放区货源统一由 渝庆烟花爆竹公司选购和配送,运输车辆必需符合危急品运输的相关规定。配送流程是:渝庆烟花爆竹公司各区分公司零售点。销售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164个品种。主城区以外地区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共10大类184个品种。配送产品包装箱上要粘贴市安监局、市供销总社统一制作的防伪监封标识;各零售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由分公司负责根据合同规定处理,不得私自储存;批发公司要合理调整烟花爆竹产品构造,准时组织适销对路的货源品种,引导市场消费,确保市场供给。选购产品在同质同价的根底上,要优先从市内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货,支持本地企业进展,避开长途运输可能引发安全隐患。 主城区烟花爆竹配送时间从年 月 日开头至年 月 日截止,销售时间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四是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经营。坚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按“六统一”要求,仔细落实各个环节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经营。 落实批发企业安全经营措施。严格标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储存、配送环节。市级批发公司必需在取得资格的生产厂家选购货源;必需有特地的储存仓库和值班人员;必需有合法的运输许可证和运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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