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docx
-
资源ID:87949961
资源大小:35.38KB
全文页数:1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20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docx
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序号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1统一审批流程明确审批阶段牵头单位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报建费征收由财政部门牵头,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施工许可审批阶段由住房城乡建设(人防)部门牵头(交通、水利工程分别由交通、水利部门牵头),竣工验收阶段由州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并联审批工作落实。州发改委、州财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州住建(州人防)、州交通运输、州水利、州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5月底前出台文件或调整有关政策2将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1.社会投资项目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可一并办理规划条件、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5月底前出台文件或调整有关政策32.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可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州住建局(州人防办)等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有关事项与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有关事项并联开展。1.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清地价款证明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凭基本建设项目缴清报建费证明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5月底前出台文件或调整有关政策序号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4统一审批流程将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有关技术审查事项并联开展1.房屋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前,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征求人防、教育、林业、地震、交警、水利等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不再对方案设计进行单独审查。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前,由住建(人防)部门征求自然资源、林业、地震、交警、水利等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不再对防范设计进行单独审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州住建(州人防)、州教体、州林业、州水利、州应急、州文旅广电、州公安交警支队等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5月底前出台文件或调整有关政策5建设社会投资和工业投资类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制度“帮办代办”工作全州统一归口管理,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配合归口管理部门做好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事项、代办配套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的“帮办代办”工作。州行政审批服务、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州住建(州人防)等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5月底前出台文件或调整有关政策6精简审批环节精减审批事项1. 全面梳理本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一步研究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减少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并提出所有审批事项的处理意见。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5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承接委托或下放审批权限,合并审批事项。2. 承接省级下放或委托相关审批事项的审批部门,应制定相关实施配套制度,按要求合并审批事项,并指导县市(区)做好承接工作。州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3. 确定合并审批事项目录,制定并实施审批事项合并办理的具体规定,明确审批主体、办事流程和完成时限等。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对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确定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的事项、管理方式和相关要求等。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序号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7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进一步调整审批时序。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其他评估评价和取水许可等事项在开工前完成即可。州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4月底前,落实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市政公用服务办理环节。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广电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社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并入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环节一并进行审查。按照省制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落实将社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并入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环节一并进行审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单独审查,由规划设计方案审批主管部门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环节征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州住建局(州人防办)等有关单位。2019年5月底前,落实有关要求。探索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在制定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管理办法中进一步探索推广。州住建局(州人防办)等有关单位。取消申请施工许可证的部分资料取消申请施工许可证时需提交的资金到位证明、施工、监理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州住建局(州人防办)等有关单位。2019年4月底前,落实有关要求。精简招投标方式。1.取消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 强化事后监管。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招标上限值审核通过后,即可组织施工和监理招标。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且不在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内的, 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招标方式,可以直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州住建局(州人防办)等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序号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8统一审批流程规范审批事项清理全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1. 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清理全州审批事项,各县市(区)进一步清理本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报州人民政府备案。州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5月15日前,完成上述工作。2.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形成全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州政府办公室9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发布全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指导图。按照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优化发布全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指导图。州住建局(州人防办)牵头、有关单位配合。2019年5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发布各县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进一步梳理合并审批流程,向社会发布本辖区审批流程图。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5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10实行联合审图和“测验合一”实行联合审图按照省制定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办法,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州住建局(州人防办)等有关单位抓好落实。2019年5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测验合一”按照省出台的“测验合一”管理办法,统一标准、统一图纸、联合测绘、以测代核、核审分离,多验整合、依法监管,由测绘中介机构对竣工验收必要的数据进行联合测绘,有关部门依据中介服务技术成果办理竣工核实验收手续,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州气象局等有关单位序号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11统一审批流程推行区域评估制定并实施区域评估细则。实行区域评估的,相关部门应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建设要求。各县市(区)应制定并实施区域评估细则,明确实施区域评估的主体、实施范围、内容、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等。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等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实行区域评估的,政府相关部门应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建设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5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12推行告知承诺制制定并实施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明确告知承诺制的具体要求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各县市(区)应制定并实施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和具体要求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等,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已实施区域评估的审批事项等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5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13统一信息数据平台完善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落实 “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整合建设的经费保障。州财政局、各县市(区)要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整合建设的资金安排上给予保障。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满足系统建设需要,持续落实。序号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14统一信息数据平台完善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开展审批,实现多规协同、可研协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进度可查、跟踪督办、信息共享、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应用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统筹对接湘西州“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等审批系统,以子系统方式纳入州“互联网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做到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在审批管理系统集中到位、配套的市政公用服务事项进驻到位、电子监察督办到位。其中,涉密工程或涉密资料按照有关保密要求执行。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开辟可选择的便捷审批通道,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准备情况,自主选择有关通道,系统自动跨阶段跨部门并联相应技术审查事项。完善项目统一代码管理,以项目立项阶段赋予的统一主代码贯穿各审批阶段,立项后被划分为若干子项目的,以“项目主代码+子代码”进行标识,推动“项目代码全程流转”。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州住建局(州人防办)等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2019年6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15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梳理各类规划与空间管控要素,明确“多规合一”规划目录、建立相应协调机制。各级应全面梳理本辖区各类规划与空间管控要素,明确“多规合一”包含的规划目录、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制、明确形成数据目录(各类空间规划图层信息等)、统筹整合各类空间规划等事项完成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推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4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1.制定项目生成管理办法,简化项目立项用地阶段有关审批手续。2.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1.制定项目生成办法,依托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统筹协调各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评价事项等要求,为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简化项目立项用地阶段有关审批手续。2.按照省制定的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实施。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州发改委牵头推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具体落实。12019年5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2.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序号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16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统筹整合各类规划,划定各类控制线,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各县市(区)基本形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整合空间管控数据,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晰的空间规划图,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多规合一”功能策划生成项目。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推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具体落实。2019年6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消除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不断提高“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效率。各市州依托各地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完成差异图斑分析,制定消除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的工作计划,努力消除主要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不断提高“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效率。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推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具体落实。2019年9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统筹安排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简化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不断完善“一张蓝图”,2019年12月底前,统筹安排年度项目,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推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具体落实。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17“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制定“一窗受理”工作规程按照全省 “一窗受理”的工作规程制定本地工作规程。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2019年5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应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并进驻当地政务大厅。要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完善线上线下“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的具体措施和运行规则,充分发挥服务企业群众、监督协调审批的作用。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序号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18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细化制定并实施咨询辅导等服务规定各级应细化制定并实施咨询辅导等服务规定,为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帮助申请人了解审批要求,提高申报通过率。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5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19“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建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的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清单的填报服务机制。按照全省统一的“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建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清单的填报服务机制,主动告知申请人填报要求,不同审批阶段的牵头部门依托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州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州直部门、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抓好落实。2019年5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20“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落实各审批阶段“一次征询”、“一单告知”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应全面落实各审批阶段“一次征询”、“一单告知”工作机制。各级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依托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申请表单推送项目属地有关部门“一次征询”该阶段需要办理的事项及办理部门,汇总后“一单告知”申请人。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抓好落实。2019年5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序号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21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各级应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以及牵头部门负责制、协调机制、督查机制、“多规合一”协同规则,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并根据改革实践不断修改完善。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抓好落实。2019年6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并持续抓好落实。22完成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的“立改废释”工作。各级政府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人大及司法机构的沟通协调配合,及时完成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的“立改废释”工作,建立依法推进改革的长效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抓好落实。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涉及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23统一监管方式强化审批监督管理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化工作规程、审查要件要求以及审查细则开展审批。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化工作规程、审查要件要求以及审查细则开展审批,确保同一事项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间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应对服务对象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核,需要补正的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依托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时在线监督项目审批进程,及时催办提醒,对违规、超时审批、不履行一次性告知等行为予以通报问责。州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5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并持续抓好落实。2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与工程建设醒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建立与工程建设醒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制定并实施相关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统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并根据改革实施情况不断完善。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5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并持续抓好落实。序号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25统一监管方式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各县市(区)应建立并实施红黑名单制度,明确应当列入红黑名单的情形,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5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并持续抓好落实。26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州发改委牵头建立平台,州直单位、各县市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依法公开失信行为。2019年6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并持续抓好落实。27强化中介服务管理建立“一站式”服务。各县市(区)应将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面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6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28建立全州统一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定管理制度。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建立全州统一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定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规范服务收费。对未纳入清单的事项,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或指定中介机构开展服务。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6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29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制定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的规定,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制定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的规定,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州住建局(州人防)、州交通运输、州水利、州发改委等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6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序号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30统一监管方式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推行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加强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监管,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具备审图资质和检测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开展技术审查和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对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验证比对检测和抽查检测监督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州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6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31加强组织实施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湘西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要问题,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州住建(州人防)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4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32交通、水利、能源建设工程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同步推动。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发改委分别牵头推动交通建设工程、水利建设工程、能源建设工程领域改革,并实现各自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全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州交通运输、州水利、州发改委等有关单位。 2019年6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33各县市(区)成立相应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同步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同步参照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部门联系会议制度成立相应机构,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要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加快县市(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细化改革任务,明确责任部门、时间表及路线图,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同步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4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序号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34加强组织实施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按照省里要求建立全州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县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督促指导县市(区)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州住建(州人防)局等有关单位2019年4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并持续抓好落实。35提高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改革能力和业务水平。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邀请省专家来州集中培训或采用网络培训、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申请人的业务培训,对相关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和辅导,提高改革能力和业务水平。州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4月底前,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范围。36严格督促落实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列为政府重点督导内容。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列为政府重点督导内容,研究制定督导和评估评价办法,重点评估评价各地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和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等情况,有关情况报州人民政府。州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各县市(区)加大对改革任务完成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力度。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加大对改革任务完成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力度,通过业务培训、调研督导、通报评估等形式,跟踪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每月向州人民政府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4月底开始,持续抓好落实。序号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37加强组织实施严格督促落实综合调度督导县市(区)改革情况。州人民政府综合调度督导县市(区)改革情况,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州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底开始,持续抓好落实。38建立改革公开制度,落实有关要求建立改革公开制度,将改革工作方案、审批流程图、审批事项清单、改革配套制度、评估评价标准、改革工作进度、评估评价和投诉举报核查情况通过政府官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4月底开始,持续抓好落实。39做好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做好公众咨询、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和建议等。各县市(区)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经验做法。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公众咨询、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和建议等,增进社会公众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州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2019年4月底开始,持续抓好落实。40持续深化完善不断深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把措施形成制度,把制度形成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会同各成员单位在改革过程中加强对改革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分析,以市场主体和群众感受为标准,不断深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把措施形成制度,把制度形成系统,使我州营商环境更加法治化、便利化。州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