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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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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docx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_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培训餐饮 根据大城县中秋国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商务局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峻打击私屠滥宰,制售假冒酒、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和酒类市场安全稳定,现将工作开展状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肉类食品安全整治,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为仔细贯彻执行河北省畜禽屠宰治理方法,我局依据本县实际状况,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集中整治的方式,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 1、全面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提升整体水平。 (1)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厂各项治理制度。我局依据河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自9月12日起利用一周时间对各厂进展重新整改。督导全部生猪定点屠宰厂,根据省商务厅下发的生猪定点屠宰厂治理制度范本,结合经营实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治理制度,严格根据制度进展生产和治理。 (2)对全县四个生猪屠宰企业实行重点监控,派驻执法人员全程监控屠宰过程,提高肉品检验工艺,确保合格肉品出场。其次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把握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全县外来肉品逐一核查,查来源、查手续、查资质,杜绝不合格肉品进入我县。针对当前瘦肉精问题,我局严格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治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治理条例实施方法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治理方法,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标志治理制度,严峻打击不法屠宰企业低价倾销劣质猪肉现象。我们依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肉品品质检验相关证章制作式样的通知和省厅下发的关于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审批,强化肉品品质检验标志治理的通知,对在我县经营的雨润、众品、千喜鹤、双汇等外阜肉实行备案治理,要求各企业严格根据备案标准供应相关材料,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质量标准,规定生猪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条件,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我局对我县肉品批发市场9家经销摊点进展了检查,按规定与各摊位签订销售协议,实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治理制度。与此同时我局对以上4种品牌的代理商提出了要求,制止其销售的肉品摆摊销售,必需配备冷鲜柜贮存销售。目前我县肉品市场趋于正常,市场肉价稳定,质量安全。 (3)建立完善屠宰环节统计台帐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督导全部定点屠宰厂,必需严格根据全省统一规定的台帐格式,照实填写相应内容,建立起从生猪进厂到肉品出厂各个环节的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度。 2、集中力气严峻打击生猪私屠滥宰。 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安全,商务局整合执法力气,加强执法队伍建立,加大执法检查的频度和力度,形成并保持对违法违规屠宰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农贸批发市场和乡村的私屠滥宰进展重点整治,两节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4部,执法人员20余名,在坚持每日巡查的同时,集中力气开展了2次大规模行动,检查销售摊点120家,定点厂4个,共查处私宰案件2起,没收非法肉品40余斤。通过近期的集中治理,我县县城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分别到达100%和95%,对私屠滥宰查处率到达100,对生产注水肉病害肉查处率到达100,有效的遏制劣质肉、问题肉流入市场,确保两节期间广阔消费者的食肉安全。 二、强化监管,抓好酒类市场整顿 商务局依据我县酒类流通的实际状况,明确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坚固树立严格治理的理念,以深入惯彻酒类流通营理方法和两个标准为核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保证酒类消费安全。多措并举,严峻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行为。详细工作中我们搞好3个结合,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社会监视相结合。确保人们喝上放心酒。 (1)多措并举,严峻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行为。 两节期间我们实行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明确了全县重点打假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牌,对假冒伪劣易发区和重点门店进展跟踪监管,同时延长工作触角扩大检查范围,在重点抓好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根底上,向饭店、农村小卖部扩展,发觉一处打击一处。近期查获假冒酒案件4起,查扣假冒就14箱,涉及二锅头、五粮醇等品牌。 (2)对全县全部酒类生产销售单位进展大规模普查,摸清酒的来源、品种、有关证照,分类排队登记造册,为标准其经营行为,同时我们全面清理无证经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对乱进货、乱承销、明零暗批的违法行为进展了查处。期间共办理酒类零售证近30个,惩罚无证经营户6个。 (3)为深入贯彻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治理方法,我们严格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标准酒类流通渠道,抓好酒类产品从批发到零售每个环节,真正实现酒类产品溯源保真。我局于9月2日对盛泰超市、城区12个名烟名酒店酒类销售专柜随附单执行状况进展了突击检查,重点抽查了20多个品牌,16家供货商,未发觉问题。 (4)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暑期啤酒市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啤酒市场无证经营、明零暗批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啤酒的行为,同时重点检查生产、销售企业生产、销售的啤酒存在使用超过“b”字瓶安全使用期限的啤酒和非“b”字瓶的啤酒。一个多月来共出动酒类执法人员40多人次,检查制售酒类经营户6户,查处酒类违法违规案件2件,包括金威、燕京两个品牌,没收啤酒200件。 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商务局领导重视、行动快速、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仔细总结,查找缺乏,根据“标本兼制、着力治本”的方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开展,确保让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安全、放心、欢乐、祥和的中秋。 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状况工作总结 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状况工作总结_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状况工作小结 国庆适逢我县第七届螃蟹节,依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安委办的部署,我县仔细组织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仔细履职,针对节日特点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为组织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办向县食安委领导做了汇报,并下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和xx大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了工作重点,突出了值班、报告等工作要求。我办与质量、工商、卫生、商务等主要监管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准时沟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状况。 根本状况:两节期间,全县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94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单位共计790家次,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经营、餐饮点5家,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43份,查处涉食违法行为37起,罚款2万元。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县质监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我县辖区内的20多家桶装水、豆制品生产企业进展检查。检查过程中发觉1家桶装水生产企业不使用自动灌装设备使用人工灌装,检测设备闲置不用,产品质量存在严峻隐患,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对豆制品企业,催促企业根据qs认证要求加强厂房、设备改造,同时对产品质量进展跟踪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二)食品经营环节 县工商局依据节日前后的食品消费特点,提早部署,确立全系统节日市场检查的重点、范围、时间和要求,尤其是围绕国务院特殊规定贯彻落实要求,在整治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9月25日28日,县工商系统集中三天时间对县屠宰场、各餐饮饭店、旅游景点和各大超市、商场及各食品经营店进展了节前检查,成效明显,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11批次、无qs认证标志退市下柜食品2批次,当场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取缔无照经营1户,立案待查3件,罚款8000元,落实标准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183户 (三)食品消费环节 县卫生局制定了XX县餐饮消费安全专项合同整治行开工作方案,将全县餐饮单位分降落实到8个执法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是组织对县城湖滨风光带周边水上餐厅进展整治,9月21日公安、工商、水务、市容、环保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4家非法从事餐饮的船户依法取缔,查封收缴了违法经营用具15件,做出卫生行政惩罚2户。二是开展餐饮单位肉类食品治理,共检查餐饮单位、卤菜加工户125户次,查处违法行为15家,责令改正31户次,立案惩罚11户次。9月15日至10月7日,8个卫生监视组分片包干,以县城区餐饮单位、政府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卫生检查和驻点保障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2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集体食堂456家,查处违法行为34户次,查处案件19起,罚款1.2万元,限期整改57户次,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经营户4家,进一步标准了餐饮单位的卫生经营行为,确保了螃蟹节、中秋国庆期间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故。 (四)生猪屠宰环节 9月17日,县屠管办和县商务局联合下发了猪肉安全质量专项整治方案,9月份全县组织执法稽查41次257人次,查获私宰生猪1头,违规经营6人,没收猪肉22公斤,罚款400元。同时,加快生猪屠宰撤场并点工作,入点屠宰率逐月提高;为保障市场供给,县食品公司在3家农贸市场设立了放心肉连锁点,受到广阔消费者的欢送。 总之,在市食安委办的直接指导下,通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县的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状况稳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延长阅读: 国庆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依据楚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楚食安办发【20xx】4号)文件和楚雄市食品药品监视治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和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效劳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为保障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和中秋、国庆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让全镇人民群众过上欢快祥和的节日,鹿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于节前召开了工作发动会,对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展了具体地布署,强化监管职能,细心组织实施,圆满地完成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任务。详细工作总结如下: 一、仔细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工作 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检查前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时间表,共检查了辖区全部中小学校、幼儿园22家,其中包括2所中心学校,完小12家,小学2家,幼儿园6家。学校、幼儿园检查内容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各项治理制度落实状况、是否持有餐饮效劳许可证、餐饮效劳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安康证、食品原料索证是否标准,有无建立相关索证台帐资料,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餐具的清洗消 毒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堂养分餐食品留样、生活饮用水等。检查结果统计说明,各食堂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安康证持证率100;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食品留样率100%。 二、开展中秋节月饼和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中秋节、国庆节前,鹿城镇人民政府协调组织彝海工商分局和鹿城镇安监办、鹿城镇卫生院等执法部门对辖区各大商场、超市、食品经营摊位的月饼进展监视治理,确保中秋月饼市场安全稳定、秩序井然。同时,在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了对辖区商场、超市以及零售食品的监视检查力度,做到横到边、竖究竟 ,对各经营主体的索证索票、食品备案等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状况进展了认真检查,严把食品进货关,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加强了对鲜肉、熟肉制品、水发产品、糕点等节日重点食品的抽检检测力度,期间共抽检样本8例,合格8例,合格率100%,有效保障了上市食品质量安全。 三、领导重视,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在中秋国庆期间,组织食品卫生监视协管员对鹿城辖区的餐饮业进展了全面检查。共检查了32家餐饮单位、7家农家乐,6家药店。餐饮业检查内容是餐饮效劳许可证、安康证、餐饮效劳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操作间环境卫生、操作间功能布局、原料仓库、食品冷藏、餐具消毒措施、三防设施、食品原辅料索证资料、食品留样、生活饮用水等。 药店检查的内容是有无药品经营许可证、质量认证情 况、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是否办理相关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等状况。 四、加强宣传,增加意识 针对今年中秋、国庆假期的特别性,节前我镇加强了对卫生监视员、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及广阔人民群众的宣传。通过宣传,增加了卫生监视员的责任感,为监管工作打下坚固思想根底,进一步增加了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及加强自身卫生治理的自觉性;通过电子显示屏、媒体等对学校、旅游景点周边地区餐饮效劳单位的食品安全检查的宣传,增加广阔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及主动维权的意识。通过各个层面、各种形式的宣传,在全镇营造了食品安全消费的良好气氛,形成了卫生监视标准,治理相对人重视和全社会广泛参加食品安全的良好态势。 同时,彝海工商分局和兽医站还加大对富民街、黄泥坝这2个农贸市场等重点地区的执法检查力度,实行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严查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辖区正常的经营秩序。 五、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值守工作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值守工作的相关要求,首先彝海工商分局保证每天50%以上执法人员在岗,由一名领导带班,同时每天安排干部在前台负责接听投诉举 报电话,准时查看12345投诉举报系统,为消费者供应第一时间的帮忙和效劳。其次鹿城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都严格执行两节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没有空岗、脱岗现象。 中秋国庆期间,我镇共出动执法力气35人次,机动车4车次,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65户,抽检食品样本12例,合格率100%。 通过检查,检查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整改意见,其中卫生监视员对2家无证经营的农家乐和餐馆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各1份;对10家安康证或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过期的业主要求马上体检、培训,下达整改通知1份;对1家无HIV检测卡和安康证的旅社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并发放宣传资料1200多份。要求各餐饮单位、公共场所、药店负责人要充分熟悉安全大检查的意义,遵守法律法规,重视食品药品、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工作,加强治理,强化安全意识,通过自查自纠准时消退食品、药品、卫生安全隐患。同时,要求学校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加强对学校内部食堂、养分餐和商店的治理,全力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各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表示将仔细落实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被检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促进了全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公共 场所卫生工作质量,确保辖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让群众度过欢快、祥和、安全的节日。 通过以上几项卓有成效的专项检查及监管措施,鹿城镇在两节期间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但在这次检查活动中也发觉了几个较严峻的问题: 1、局部无证经营的流淌摊贩活动在楚雄州职教中心、楚雄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四周,无证照经营行为存在于食品流通领域、餐饮卫生领域。 2.流淌摊贩活动在彝海、青龙社区大型建筑工地四周(如青龙杨基屯),无证照经营行为存在于餐饮卫生领域,时间是在中午x点午餐时间;楚雄州职教中心、楚雄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及彝海、青龙社区大型建筑工地四周存在较重的食品安全隐患。鹿城镇政府及鹿城镇卫生院无惩罚权,只有监视、治理权,打击比拟困难。少数经营户屡次监视无效,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亦无济于事,实行检查时关店门或哄骗等手段违法经营。建议由楚雄市食品药品监视治理局牵头、楚雄市卫生局卫生监视所、楚雄市工商局、鹿城镇人民政府、鹿城镇卫生院、鹿城镇青龙社区、彝海社区共同参加,进展一次大型的集中清理整顿活动,确保我镇辖区食品安全。 鹿城镇人民政府 xx年十月七日 阅读拓展: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大城县中秋国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商务局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峻打击私屠滥宰,制售假冒酒、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和酒类市场安全稳定,现将工作开展状况总结 一、 加强肉类食品安全整治,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为仔细贯彻执行河北省畜禽屠宰治理方法,我局依据本县实际状况,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集中整治的方式,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 全面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提升整体水平。 (1)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厂各项治理制度。我局依据河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自9月12日起利用一周时间对各厂进展重新整改。督导全部生猪定点屠宰厂,根据省商务厅下发的生猪定点屠宰厂治理制度范本,结合经营实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治理制度,严格根据制度进展生产和治理。 (2)对全县四个生猪屠宰企业实行重点监控,派驻执法人员全程监控屠宰过程,提高肉品检验工艺,确保合格肉品出场。其次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把握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全县外来肉品逐一核查,查来源、查手续、查资质,杜绝不合格肉品进入我县。针对当前瘦肉精问题,我局严格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治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治理条例实施方法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治理方法,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标志治理制度,严峻打击不法屠宰企业低价倾销劣质猪肉现象。我们依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肉品品质检验相关证章制作式样的通知和省厅下发的关于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审批,强化肉品品质检验标志治理的通知,对在我县经营的雨润、众品、千喜鹤、双汇等外阜肉实行备案治理,要求各企业严格根据备案标准供应相关材料,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质量标准,规定生猪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条件,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我局对我县肉品批发市场9家经销摊点进展了检查,按规定与各摊位签订销售协议,实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治理制度。与此同时我局对以上4种品牌的代理商提出了要求,制止其销售的肉品摆摊销售,必需配备冷鲜柜贮存销售。目前我县肉品市场趋于正常,市场肉价稳定,质量安全。 (3)建立完善屠宰环节统计台帐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督导全部定点屠宰厂,必需严格根据全省统一规定的台帐格式,照实填写相应内容,建立起从生猪进厂到肉品出厂各个环节的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度。 2、集中力气严峻打击生猪私屠滥宰。 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安全,商务局整合执法力气,加强执法队伍建立,加大执法检查的频度和力度,形成并保持对违法违规屠宰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农贸批发市场和乡村的私屠滥宰进展重点整治,两节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4部,执法人员20余名,在坚持每日巡查的同时,集中力气开展了2次大规模行动,检查销售摊点120家,定点厂4个,共查处私宰案件2起,没收非法肉品40余斤。通过近期的集中治理,我县县城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分别到达100%和95%,对私屠滥宰查处率到达100,对生产注水肉病害肉查处率到达100,有效的遏制劣质肉、问题肉流入市场,确保两节期间广阔消费者的食肉安全。 二、强化监管,抓好酒类市场整顿 商务局依据我县酒类流通的实际状况,明确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坚固树立严格治理的理念,以深入惯彻酒类流通营理方法和两个标准为核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保证酒类消费安全。多措并举,严峻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行为。详细工作中我们搞好3个结合,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社会监视相结合。确保人们喝上放心酒。 (1)多措并举,严峻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行为。 两节期间我们实行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明确了全县重点打假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牌,对假冒伪劣易发区和重点门店进展跟踪监管,同时延长工作触角扩大检查范围,在重点抓好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根底上,向饭店、农村小卖部扩展,发觉一处打击一处。近期查获假冒酒案件4起,查扣假冒就14箱,涉及二锅头、五粮醇等品牌。 (2)对全县全部酒类生产销售单位进展大规模普查,摸清酒的来源、品种、有关证照,分类排队登记造册,为标准其经营行为,同时我们全面清理无证经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对乱进货、乱承销、明零暗批的违法行为进展了查处。期间共办理酒类零售证近30个,惩罚无证经营户6个。 (3)为深入贯彻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治理方法,我们严格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标准酒类流通渠道,抓好酒类产品从批发到零售每个环节,真正实现酒类产品溯源保真。我局于9月2日对盛泰超市、城区12个名烟名酒店酒类销售专柜随附单执行状况进展了突击检查,重点抽查了20多个品牌,16家供货商,未发觉问题。 (4)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暑期啤酒市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啤酒(纪念九一八事变演讲稿_纪念九一八事变演说词)市场无证经营、明零暗批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啤酒的行为,同时重点检查生产、销售企业生产、销售的啤酒存在使用超过b字瓶安全使用期限的啤酒和非b字瓶的啤酒。一个多月来共出动酒类执法人员40多人次,检查制售酒类经营户6户,查处酒类违法违规案件2件,包括金威、燕京两个品牌,没收啤酒200件。 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商务局领导重视、行动快速、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仔细总结,查找缺乏,根据标本兼制、着力治本的方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开展,确保让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安全、放心、欢乐、祥和的中秋。 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为了确保我市人民群众国庆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杜绝节日期间重大食物中毒大事的发生,保障广阔群众的身体安康,我局于20xx年9月20日-10月7日对辖区内餐饮效劳行业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催促各餐饮单位消退食品安全隐患,现将工作开展状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紧紧围绕全市餐饮效劳行业食品安全的总体目标,明确权责全都、落实职责到人,安排部署节前和节日期间的检查工作,将相关任务分降落实,确保了餐饮效劳食品安全工作的准时、有效地开展。 二、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市大中型餐饮和农家乐等节假日休闲度假场所为重点进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三、全面整治,成效显著 20xx年9月20日-10月7日、全局分别开展了国庆节前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人次,车辆*台次,检查了*户次大中型餐饮效劳单位、农家乐。检查重点为:1.大中型餐饮效劳单位、农家乐举办大型聚餐活动的申报表填写及申报是否准时等状况;2.食品留样的容器消毒、留样标识及留样记录是否填写及填写是否标准;3.从业人员的安康证明、个人卫生等状况;4.餐饮业使用的食用油、调味品、食用盐、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状况;5.食品加工经营过程卫生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共下达了监视意见书*份,要求针对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消退安全隐患。 (三)仔细处理投诉举报大事 节日期间,全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截止20xx年10月7日,我局未接到一起餐饮效劳单位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四、下一步工作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结合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连续稳固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加大餐饮业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强化治理相对人食品安全意识,确保我市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 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举的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供大家参阅!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阔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我局依据城区要求,仔细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上级的部署安排,成立农林水利局食品安全工作小组,陈正宁局长为组长,黄炳功、覃永秋副局长为为副组长农业组和畜牧组为成员,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导,明确了领导和执法人员的责任,保证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年前召开城区农贸市场蔬菜检测人员安全工作和培训会议,布置xxxx年安全工作和落实元旦、春节蔬菜检测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新闻报道、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结合部门实际,着重宣传农药治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动物重大疫情应急条例、兽药治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印发宣传材料1500份,使广阔民众深刻熟悉农、牧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并加强队伍治理,建立完善制度,明确岗位责任。 三、主要完成工作状况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蔬菜药物残留检测。组织工作组下到三个乡镇对农资市场进展检查和宣传,了解三个镇和市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配备检测仪器和检测工作人员,根据市农业局布置要求,对进入市场的蔬菜,首先进展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前方能上架销售,对不合格的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不能销售,不能退货,必需当场实行无害处理销毁。三个乡镇生产基地共检测1671个样,超标8个,合格率达99.52%,没收销毁120公斤,农贸市场检测13848个样,超标27个,合格率达99.80%,没收销毁408公斤。 2. 农资经营店进展检查。重点检查制止销售和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5人次,检查了农资经营店37家,标准保障了市场农资产品质量安全。 (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 1.对镇畜牧兽医站进展监视检查。查看检疫人员是否严格根据动物检疫规程,做好查证验物,严禁无检疫标识、检疫证明和“瘦肉精”检测不合格的畜禽进入屠宰场,是否对屠宰检疫出的不合格产品坚决执行无害化处理,保障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 2.检疫票证严峻查处票证倒卖行为、不检疫出证或只收费不检疫等违规行为,并严格要求检疫员催促畜主依据实际实行相应的无害化处理措施,处置检出的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 (三)养殖环节投入品监管工作 1.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测。元旦春节期间完成抽组织样品(猪肝)检测“瘦肉精”100份、抽尿样检测 “瘦肉精”1950份,检测均为阴性,抽检水产品养殖户10户20个样本,检测氯霉素和孔雀石氯,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2.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检查。检查8家,重点查处过期、不符合标签治理要求和使用违禁药品自制配方的饲料。查处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一家,目前正在进展案件调查处理中。 3.兽药经营企业检查。标准兽(渔)药、饲料经营店的产品选购、销售登记治理,建立选购(保管)、销售两本帐。元旦、春节期间共检查兽药经营户35户,查获假劣、过期、违禁或违法经营的兽药产品一批,惩罚2起。检查未发觉检查违禁药物。 (四)生鲜乳监管工作 1.检查牛养殖场。查看养殖档案,标准投入品使用和登记治理,加强对奶畜养殖环节的监视指导。 2.检查生鲜乳收购站。重点检查在生鲜乳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硫氰酸钠、尿素、动物水解蛋白等高含氮化合物的行为,检查未发觉掺杂掺假、有毒有害物质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 (一)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下乡进村宣传培训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让农、牧、水品质量安全防范学问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立。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建立执法人员长期培训机制,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养,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2023年“国庆、中秋节”期间粮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粮食质量保障工作,维护粮食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机益,依据市粮食局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粮食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昭市粮发电XX17号)、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昭区食安委办XX20号)、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昭区食安委办XX21号)文件精神,根据粮食流通治理条例等粮食法规给予粮食局的职能职责。结合实际,区粮食局于9月10日至30日,由购销流通科组织,检查组一行四人,对区辖区内的区中南米厂、粮油储藏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军粮代供站、福禄仓粮食批发市场、储藏购销公司粮油三门市、区源达粮食商场、局部个体粮油经营大户、洒渔中学食堂、粮食市场、乐居中学食堂、粮食市场、苏家院中学、粮食市场进展检查,现就检查状况总结 一、检查状况 (一)城区商品粮的监视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粮油储藏购销公司福禄仓粮食批发市场、储藏购销公司粮油三门市、区源达粮食商场、食用油批发门市、局部个体粮油经营大户油进展检查,一看qs标识、二看生产合格证、三看出厂时间、四看保质期、五看进货检验单、六看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通过六看所经营的粮食都有qs标识、生产合格证、出厂时间,没有超过保质期,未发觉陈化粮。 (二)加工大米的监视检查 目前,区区域内只有两家大米加工企业,即中南米厂、区粮油储藏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检查组通过对区中南米厂、粮油储藏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车间的原粮、成品粮进展检查,原粮籼稻附有市粮油产品质量监视检验站的检验报告,该批粮食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属非陈化粮(宜存)。加工出来的大米品质好附有市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属合格产品。 (三)农村粮食市场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洒渔粮食市场、乐居粮食市场、苏家院粮食市场上市的大米、玉米及小杂粮进展检查,没有发觉陈化变质的粮食。 (四)学校食堂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洒渔中学食堂、乐居中学食堂、苏家院中学食堂用的大米、面粉、油脂进展检查,没有发觉变质的粮食和油脂,所检查的粮油都在保质期内,有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有售方供应的质量检验报告。 二、检查结果 通过对上述大米加工企业、商品粮批发市场、粮油经营大户的检查,共计检查粮油1186吨,建立有完善的粮食经营台账,所检查稻谷、大米、面粉、油脂符合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标准,没有发觉陈化变质、霉烂腐败、有毒有害等不合格粮食,确保两节期间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油 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及小结 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及小结-好文 为了确保我市人民群众国庆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杜绝节日期间重大食物中毒大事的发生,保障广阔群众的身体安康,我局于20xx年9月20日-10月7日对辖区内餐饮效劳行业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催促各餐饮单位消退食品安全隐患,现将工作开展状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紧紧围绕全市餐饮效劳行业食品安全的总体目标,明确权责全都、落实职责到人,安排部署节前和节日期间的检查工作,将相关任务分降落实,确保了餐饮效劳食品安全工作的准时、有效地开展。 二、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市大中型餐饮和农家乐等节假日休闲度假场所为重点进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三、全面整治,成效显著 20xx年x月x日-x月x日、全局分别开展了国庆节前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人次,车辆*台次,检查了*户次大中型餐饮效劳单位、农家乐。检查重点为:1.大中型餐饮效劳单位、农家乐举办大型聚餐活动的申报表填写及申报是否准时等状况;2.食品留样的容器消毒、留样标识及留样记录是否填写及填写是否标准;3.从业人员的安康证明、个人卫生等状况;4.餐饮业使用的食用油、调味品、食用盐、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状况;5.食品加工经营过程卫生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共下达了监视意见书*份,要求针对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消退安全隐患。 (三)仔细处理投诉举报大事 节日期间,全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截止20xx年10月7日,我局未接到一起餐饮效劳单位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四、下一步工作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结合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连续稳固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加大餐饮业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强化治理相对人食品安全意识,确保我市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 二xx年x月x日 延长阅读: 物价局中秋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总结 依据宜昌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宜价办【69】号文件)要求,为确保中秋节日市场供给和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仔细组织安排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切实加强节前节中市场价格检查和价格宣传工作,举报电话有专人值守,准时受理和落实群众举报,有效地维护了节日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中秋节日期间我县节日市场商品供给充分,价格秩序良好,粮油、肉、蛋、禽、奶等食品类价格根本稳定;各商场、超市等商品经营者价格行为较为标准,没有消失价格欺诈行为;交通运输行业、旅游景点明码标价及票价执行状况良好。节日期间没有消失价格特别波动,现将有关状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为保证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视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20xx年巡察利剑观后感:擦亮政治巡察的利剑)长、价检分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中秋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二、切实加强民生价格监管 从x月x日开头至x月x日完毕,对茅坪城区主要商业网点物美购物广场、阳光国贸、雅斯超市、宜化超市、天惠超市、农贸市场、客运企业、出租车公司以及各旅游景区等进展检查与巡查。同时亲密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工作,保证了节日期间全方位监管到位。 一是亲密关注市场价格动态,防止价格大幅波动,前往雅斯超市、宜化超市、天惠超市、农贸市场对粮油、肉、蛋、禽、奶等群众根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市场巡查,对市场价格波动进展监测,严峻打击借节日之机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次充好、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是针对中秋节日市场特点,加强对月饼等节日食品类价格监管。尤其关注销售月饼的商场是否依法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楚、货签对位、标示醒目,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不正值价格行为,确保两节期间价格稳定、买卖公正。 三是整顿和标准零售商的促销行为。结合明码标价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阳光国贸等零售商促销的明码标价,对虚假标价、模糊降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予以严峻查处;情节严峻的,通过新闻媒体进展公开曝光。同时,注意和加强标准零售商的促销行为,引导经营者价格自律和开展价格诚信建立,以爱护广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农村大路客运、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的监管,前往金归、吉利出租车公司,恒业、金龙、民升等客运公司的各个客运站点进展巡查,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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