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禁令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五条禁令心得体会范文(6篇).docx
五条禁令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五条禁令心得体会范文(6篇)最新五条禁令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乙方(借款人): _身份证号码:_ 住宅地:_ 丙方(保证人):_ 经营场所:_ 法定代表人:_ 现甲、乙、丙三方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全都,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及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小写):_,借款期限为_,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借款年利率_。 其次条 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需要一笔资金。 第三条 丙方保证责任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限: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两年。 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第四条 借款交付 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后乙方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商定将借款资金人民币_元(大写_ ),以银行转账到甲方指定的账户的方式支付。 第五条 借款的归还及利息 1、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归还全部本金; 2、乙方应于每 付清一次利息,不得拖欠。 3、借款人归还的利息、本金等一律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汇入出借人的银行卡: 户名:_,开户行:_ ,卡号:_ 第六条 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本合同商定用途使用借款; 2、按合同商定时间清偿本金、利息; 3、乙方根据商定期限与金额向甲方供应借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在本合同商定时间归还本息的,视为违约,甲方则就逾期局部的本息按每日· 计收违约金,直至全部本息还清为止,并担当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差旅费和律师费等)。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三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最新五条禁令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法定代表人:_ 借款方(乙方)_ ,男,_ 岁,身份证号码:_ 住址:_ 保证方(丙方)(根本状况分别参照甲方或乙方填写)_ 乙方由于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供应_作为保证人,甲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同意出借。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_. 其次条借款用途_.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千分之_(月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高利率,则按新利率的_%作同时调整计算个人借款合同大全个人借款合同大全。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2.还款分期如下:_(或者:借款期满一次性还本付息完毕) 第六条保证条款 1.除丙方为乙方供应担保外,乙方用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毁灭。抵押登记由甲乙双方共同帮助办理,费用担当为: 2.乙方必需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不得用借款进展违法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局部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局部,按同期银行规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商定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状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准时采纳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个人借款合同大全合同范本。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地址: 丙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_ 最新五条禁令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抵押借款合同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展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保证方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其次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 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需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展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需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承受贷款方的检查,监视贷款的使用状况,了解借款方的规划执行,经营治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状况。借款方应供应有关的规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展归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局部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局部,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峻的,在肯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顿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铺张或利用借款合同进展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峻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供应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一样。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铺张或利用借款合同进展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峻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状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准时采纳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最新五条禁令的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甲方:北京拉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出借方) 乙方:(借用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借方与借用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用财产及附件的根本状况 由出借方、借用方共同对借用设备及其附件进展清点,并拟定设备清单(附件一)。该清单由甲方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次条借用用途及地点 1、该设备用途:机动车技术及交通事故鉴定、痕迹鉴定 2、该设备使用地点:衡阳市松木塘车辆检测站 3、乙方保证,在借用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另作别用,不得将该设备挪至其他地方使用。 第三条借用期限 借用期共5年零6个月,出借方从20xx年9月1日起将设备移交借用方使用,至20xx年3月1日收回。 第四条借用期间借用财产的修理保养 1、出借方保证该借用财产在签订本合同和交付借用方使用时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2、借用期间,借用方应妥当保管该借用财产,尽必要的保养义务。借用设备的自然损耗和人为故障等影响正常使用时均由借用方自行修理。 第五条出借方与借用方的变更 1、在出借期间,出借方如将出借财产全部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借用方同意,但应告知借用方全部权转移状况,全部权转移后,出借财产全部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固然出借方,享有原出借方享有的权利。 2、借用方在征得出借方同意后,可将借用财产转借给第三方使用。 第六条借用财产归还及续借事项 1、借用期满,借用方应按时将借用财产归还出借方。 2、借用期满,借用方如需续借应当在本合同在规定的借用期届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出借方,在出借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出借方应当保证借用财产在借用期间符合商定的用途,因有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借用方人身或其他财产损失的,出借方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2、借用方应当遵守正值使用的义务,违反此义务造成借用物非正常损耗的,应自行修理,并确保归还时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若设备归还时无法正常使用,则根据附件一设备清单所明确的设备价值予以赔偿。 3、借用方在借用期间应妥当保管该借用财产,违反该义务造成借用财产损毁或者丧失的,借用方应根据附件一设备清单所明确的设备价值担当赔偿责任。 4、未经出借方同意,借用方不得对借用物进展改善、增设行为;否则,出借方可要求借用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者收回借用物。 5、借用方未经出借方同意将借用物转借第三人的,出借方可要求收回借用物或要求借用方根据附件一设备清单所明确的设备价值予以赔偿。 6、借用合同终止,借用方无正值理由拖延不返还借用物又不办理续借的,超过借用合同规定期限的使用时间根据每天10元支付设备使用租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太仓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商定事 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借方:(盖章) 借用方:(盖章) 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最新五条禁令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借款人(甲方): 地址: 电话: 贷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甲方向乙方申请个人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个人贷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及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金额大写) (¥ )。 其次条 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款用于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变借款用途,将该借款资金挪作它用。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商定借款期限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以乙方第一笔放款时的贷款发放凭证(借款借据,下同)日期为准。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采纳以下第 种方式。 一、浮动利率: 初始贷款月利率为 (按基准利率 浮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方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方法亦作相应调整,乙方无需通知甲方,即可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固定利率: 月利率为 ,在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变。 第五条 计、付利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息,按 (月/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 (月/季末月)的第 日,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条 借款的发放与支用 一、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除乙方全部或局部放弃外,只有持续满意以下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手续; 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合同已生效及(或)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已设立; 3.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商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商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情形; 4.乙方对甲方状况和评估测算的依据没有发生特别变化; 5.甲方所供应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商定用途相符; 6.双方商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1) ; (2) ; (3) 。 二、用款 用款规划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 (一)用款规划如下: 序号 用款规划 金额 1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 3 年 月 日 4 年 月 日 (二)用款规划如下: 序号 用款规划 金额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按实际需求,随时申请用款; (四) 。 采纳第(一)种用款规划的,若甲方未遵守用款规划的商定延迟用款,则甲方应对应用而未用借款,自借款规划商定用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用款。违约金计算公式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额×延迟用款天数× 。 采纳第(二)、(三)种用款规划的,自可申请用款之日起,甲方应对可用而未用借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用款。违约金的计算公式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额×可用而未用的天数× 。 三、贷款资金的支付 (一)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的支付采纳贷款人受托支付及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种方式: 1.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乙方依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托付,由乙方将贷款资金通过甲方账户支付给符合本合同商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象。 采纳受托支付的,甲方所供应的提款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要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乙方审核同意后发放相应金额的贷款资金至甲方账户,并依据甲方的支付托付在当天划转至甲方交易对象账户。 2.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乙方依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后,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商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象。 采纳自主支付的,甲方要按本合同商定定期向乙方供应用款记录及相关支付凭证等资料。 (二)贷款人受托支付标准 除下述情形外,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都应当采纳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甲方交易对象支付: 1.甲方无法事先确定详细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2.甲方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停顿支付或变更支付方式 如甲方信用状况下降、贷款资金使用消失特别,或甲方未按诚恳信用原则依据商定用途使用资金等,乙方有权停顿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或变更贷款资金支付方式。 (四)制止支付 甲乙双方不能违反本合同商定的用途或事项支付资金,不能将资金支付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止的领域。 第七条 还款 一、还款原则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任何还款,均按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归还。 二、付息 甲方应在结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最终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 三、还本 除双方另有商定外,甲方须按以下第 项还款规划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一)借款期限届满日一次性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 (二)按以下还款规划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 序号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1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 3 年 月 日 4 年 月 日 甲方如需变更上述还款规划,须在相应贷款到期 个银行工作日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还款规划的变更须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四、还款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商定的还款日前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款项并自行转款还贷,或于本合同商定的还款日从其他账户上转款用于还贷;甲方未按期还款的,甲方承诺:乙方可以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上直接划收。 五、提前还款 除双方另有商定外,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 个银行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乙方同意。甲方分次还款的,提前还款的金额首先用于归还最终到期的贷款,根据倒序还款。 甲方提前还本应根据实际用款天数及本合同商定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乙方同意甲方提前还款的,有权就提前还款局部按以下第 种标准向甲方收取补偿金: 1.补偿金金额=提前还本金额×提前还款月数× ,缺乏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 。 第八条 账户治理 一、甲方是否指定特地资金回笼账户由乙方进展监管 (一)是 (二)否 二、如甲方指定特地资金回笼账户由乙方进展监管,则账户监管事项如下: (一)甲方在乙方或其辖属分支机构开立如下账户作为特地资金回笼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二)上述特地资金回笼账户,用于收取对应 收入或规划还款资金。对应收入以非现金方式结算的,甲方应确保在收到款项后准时划入资金回笼账户。 (三)甲方授权乙方对特地资金回笼账户进展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对特地资金回笼账户的资金收入和支出状况进展了解、记录和监视,依据本合同对账户资金使用进展限制,甲方应予协作。 (四)乙方对上述特地资金回笼账户的监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 (五)甲方承诺按下述第 种方式承受乙方对其收入实施账户监管: 1.将本条其次款第(二)小点所述收入款项全部存入特地资金回笼账户,并承诺在其与相关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或收费单据中明确,全部款项直接汇入该账户。假如乙方认为有必要,甲方应供应相关第三方的书面承诺,保证将应支付款项汇入特地资金回笼账户。 2.将本条其次款第(二)小点所述收入款项的 %存入特地资金回笼账户,并依据乙方要求,供应相关第三方关于保证将应支付款项汇入特地资金回笼账户的书面承诺。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自甲方开头收取本条其次款第(二)小点所述收入之日起,特地资金回笼账户余额在任一时点均不得低于人民币 万元,如相关收入为外汇,则按当日牌价换成人民币计算。 (七)甲方从特地资金回笼账户的单笔提款数额超过 万元的,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八)甲方承诺特地资金回笼账户余额低于本条其次款第(六)小点商定的最低余额的,将准时实行措施将差额补足。在未补足差额之前,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从该账户提取任何款项。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必需保证特地资金回笼账户资金的 (月/季)流入量不低于 万元。如资金流入量低于上述数额,乙方有权打算实行下述一种或几种措施: 1.自下 (月/季度)起提高本条其次款第(六)小点商定的监管账户最低余额,直至流入量恢复到本合同商定数额为止; 2.自下 (月/季度)起降低本条其次款第(七)小点商定的单笔提款额,直至流入量恢复到本合同商定数额为止; 3.停顿发放甲方尚未提取的借款或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全部或局部已提取借款。 第九条 借款的担保 如为担保贷款,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合同商定发放和支付借款; (二)有权按本合同商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在符合乙方规定的条件下,有权向乙方申请借款展期; (四)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供应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隐秘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商定的除外。 二、甲方的义务 (一)根据本合同的商定提款并足额清偿借款本息,担当本合同商定的各项费用; (二)根据本合同商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挤占、挪用借款或用银行贷款从事非法、违规交易; (三)根据本合同的商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四)积极协作并自觉承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资金使用状况的检查、监视; 根据乙方的要求供应有关资料、本合同项下借款资金使用状况报告等,并对所供应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甲方应以 (月/季)为周期,定期向乙方书面汇总报告借款支付状况。甲方最迟应当于每 (月/季)初 个银行工作日内向乙方汇总报告上 (月/季)借款支付状况。 (五)甲方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利用关联交易以躲避乙方的债务;不得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以无实际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债权到银行贴现或质押,套取银行资金或授信; (六)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方供应担保;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如要为他人债务供应担保,可能影响其本合同项下还款力量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六)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足以影响乙方贷款债权实现的行为前,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按乙方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和担保,但乙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影响日后乙方认为上述行为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时行使本合同所商定的救济措施的权利。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信用状况下降等情形,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均应马上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及担保;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发生名称、住宅等事项变更,应当在发生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 (七)应当担当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效劳、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费用等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 2.乙方有权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展治理和掌握; 3.对任何本合同发生的甲方应付乙方款项,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开立的账户上扣划任何币种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商定发放贷款,但因甲方缘由或其他不行归咎于乙方的缘由造成的延迟除外; 2.对甲方供应的有关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商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情形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一商定或违反任何法定义务; (二)甲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说明将来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 (三)保证人消失以下情形,甲方未供应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1.违反保证合同任一商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 2.保证人发生丢失或可能丢失保证力量的情形; (四)抵押人、出质人消失以下情形,甲方未能供应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1.抵押人或出质人违法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的任一商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 2.因第三人行为、国家征收、没收、征用、无偿收回、拆迁、市场行情变化或任何其他缘由导致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毁损、灭失、价值削减; 3.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留置、拍卖、行政机关监管,或发生权属争议; 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权或质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五)担保合同及(或)担保物权未生效、未设立、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说明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二、可能危及乙方债权的情形: (一)甲方没有履行其他到期债务; (二)甲方低价、无偿转让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或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 (四)本合同商定的发放、支付借款资金的任一前提条件没有持续满意; (五)甲方的偿债力量发生恶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六)甲方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实行惩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七)甲方失踪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八)可能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救济措施 消失本条第一款或其次款商定的任一情形,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一)要求甲方限期订正违约行为; (二)停顿发放贷款; (二)宣布贷款马上到期,要求甲方马上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及未到期债务的本金、利息、费用; (三)按贷款本金的 %按日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四)若甲方未按商定期限还款,就逾期局部(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局部提前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从逾期之日起根据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第四条商定的借款利率上浮 %; 若甲方未按商定用途使用贷款,就挪用局部,从挪用之日起根据挪用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挪用贷款罚息利率为第四条商定的借款利率上浮 %; 对既逾期又挪用的贷款,应择其重计收罚息和复利; 对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以本合同商定的结息方式,贷款期内根据第四条第一款商定的借款利率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本款商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计收罚息和复利,遇合同商定的借款利率调整,自调整之日分段计算罚息和复利。 (五)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开立的账户上划收任何币种款项。 (六)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供应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七)行使担保权利。 (八)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局部终止或解除与甲方的其他合同。 四、乙方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值理由不按本合同商定发放和支付贷款,甲方可要求乙方连续按本合同商定发放贷款; (二)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制止性规定向甲方收取了不应收取的利息、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 第十三条 公告催收 对甲方拖欠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展公告催收。 第十四条 乙方记录的证据效力 除非有牢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存的甲方办理提款、还款、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甲乙双方之间债权关系确实定证据。甲方不能仅由于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存,而提出异议。 第十五条 权利保存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解其依据法律、法规和其他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待或延缓行使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挡和阻碍对该权利的连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乙方对甲方担当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条 其它商定事项 一、 ; 二、 ; 三、 。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乙方住宅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局部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按手印、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 理人签字(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次十条 甲方的声明 一、甲方清晰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甲方(签名及手印):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 理人) (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最新五条禁令的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在民间借贷行为中,当事人书写的借条是最直接、最关键的证据。但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和防范意识。没有预料到借条背后隐蔽的诸多玄机,往往令人防不胜防。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说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说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主要由五个根本局部组成,简洁的借条中主要包括名称、当事人、金额、时间、签名。当事人是借条中必备的局部,是明确借贷关系双方的标识,因此借条中当事人的名字也尤为重要。 名字是人的称号。古人不仅有名,而且有字。名字是由姓和名组成,称之为姓名,名字是一个人区别与其他人的重要符号,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名字,由于有了姓名,人类才能正常有序的交往,让其让人加以区别。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从以上我国法律对名字的明文规定中,可以看出,名字对于每个公民都有着重大的意义,在公民进行民间借贷等法律活动中显得尤为重要,关系着公民的切身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由此可见,在民事诉讼活动中需要找准案件当事人,了解当事人的姓名。姓名是公民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基础性材料之一,是公民顺利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门槛。 (一)借条中借贷一方的名字消失同音字 中国的汉字博大精深,每个字都有其独特的含义,同一个字不同的音有不同的意义,同一个音不同的字之间也差异甚大。在借条中,消失同音字也特殊的常见。常见的有小和晓、兵和斌、杨和扬等等,由于名字中的同音字导致民间借贷案无法顺当进展的案例也比比皆是。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张某向陈某借款30000元后消逝,陈某遂起诉张某。起诉状送达时发觉张某的名字不符,随后发觉此人意向多人借款,均署名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