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pdf
目 录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23.安全机构管理制度.164.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95.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获取识别管理制度.236.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267.安全投入保障制度.338.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369.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细则.4610.职业卫生管理制度.5011.工伤保险管理制度.57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413.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6914.设备管理制度.7315.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8916.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9117.防止“三违”作业管理制度.10211 8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 0 81 9 .相关方管理制度.1 1 22 0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 1 72 1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 2 42 2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1 3 62 3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 4 72 4 .安全生产责任制.1 4 92 5 .变更管理制度.1 6 72 6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 7 42 7 .绩效评定管理制度.1 7 72 8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1 8 12 9 .领导现场带班管理制度.1 8 43 0 .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1 8 7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总则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优质供水,促进公司安全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2.1 本制度明确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信息报送与事故处理等内容。2.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3.安全生产管理体制3.1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3.2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与监管。公司主要负责人兼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企管部),具体负责抓好公司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3.3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是所在部门(分公司)安3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所在部门(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各 部 门(分公司)应当确定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协助第一责任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4.安全目标管理责任4.1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各部门(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各部门(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 部 门(分公司)运行安全目标、人身安全目标、财产安全目标与安全基础管理目标等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4.2 各 部 门(分公司)应当根据本部门(分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各科室(班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将 本 部 门(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层层分解、细化落实。4.3 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应在当年年初签订,在当年度责任书签订前,上一年度责任书自然延续。4.4 各 部 门(分公司)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当然签约人,负责人如有工作变动,接任者为自然责任人。4.5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部门(分公司)应当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工作,督促安全管理目标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完成情况与被考核者奖惩直接挂钩。5.安全基础管理5.1安全生产制度建设5.1.1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为公司安全4生产管理的组成部分,并认真贯彻执行。5.1.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强制性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完善各项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微控管理全面覆盖公司生产的各个环节。5.1.3明确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各 部 门(分公司)应分解细化公司安全生产总目标,全面落实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各类安全生产职责应与部门(分公司)职责、岗位工作职责一一对应,并根据部门(分公司)职责、岗位工作职责的调整而及时调整完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管理。5.1.4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和防汛、消防等管理。运行部、计量管理部应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设备设施管理制度,重点设备、重要设施和关键环节应当建立巡检制度,做到经常性巡查、保养和定期检验。5.1.5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按照公司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在科学评估事故危险源的基础上,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经常性的培训和演练。应急预案应覆盖公司全部重大危险源、重点设备、重要设施、关键环节和其他危险情况。5.2现场安全管理5.2.1加强生产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各类生产流程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生产现场管理水平,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55.2.2 加强重要供水管线、构筑物、设备和仪器的保护。管网分公司应建立管网巡检制度,采取必要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全天候监测供水管网安全运行状况,同时要落实巡查力量,定期开展巡检,出现险情的,应及时排除。5.2.3 加 强施工现场管理。工程分公司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施工工地安标化、质标化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管理和作业人员管理等制度,落实施工现场用电、围护等安全保护措施。5.2.4 加强消防管理。企管部应制定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伍,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定期对各部门(分公司)配置的消防设备设施,公共场所和出租房屋等重点区域的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5.2.5 规范安全标志设置管理,统一生产管理现场安全标志的设置,并及时更新。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高压电气设备等有重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大口径供水管线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提示标志。5.2.6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加强劳动保护,创造符合规定的作业环境,为工作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5.3持证上岗5.3.1公司安全管理岗位持证上岗率达到1 0 0%。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安全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6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安全主管部门上岗证后方可任职.5.3.2 驾驶员和下列特种作业岗位应取得相应有效操作证件方可上岗。(1)电工作业(含电工安装维修、变配电运行);(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3)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安装维修工)O5.3.3 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不得超出范围从事其它特种作业。5.3.4 特种作业人员脱岗一年以上,再上岗时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5.3.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及复证情况必须报企管部登记备案。5.4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5.4.1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消除事故隐患工作会议。5.4.2 根据工作需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由全体成员参加或有关成员、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或协调、处理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5.4.3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主要内容:传达、贯彻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安全7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防范安全事故及消除安全隐患等具体措施;交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经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5.4.4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要做好记录,会议议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5.4.5 各部门(分公司)至少每月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会议,督促、检查、分析本部门(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会议签到、会议记录要存档保管。5.5 各部门(分公司)应严格按照安全台账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安全台账的设置、记录整理、使用和保管等工作,为真实反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数据与信息。5.6 各相关部门在公司经营合同、项目招投标等重要文本中,应当设置专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没有专用条款的,应另行订立专用文本明确安全责任。5.7 各部门(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由企管部按照 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及相应的 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月度考评和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各部门(分公司)和全体岗位的日常奖惩挂钩。6.安全检查与整改6.1 安全检查86.1.1日常安全检查。由各部门(分公司)自行组织,一般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内容包括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供水设备设施、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施工现场人身保护、用电、交通、安全防护措施等是否妥当。6.1.2专项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由企管部负责牵头,专项检查是对各部门(分公司)内部及生产现场某一特定项目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季节性检查是对因季节变化或天气、气候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正常生产运行而有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查。6.1.3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开工、大型节日前的庆典、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检查由公司企管部会同相关责任部门一起检查。6.2隐患整改6.2.1 隐患整改要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6.2.2 隐患整改要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6.2.3隐患整改要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企管部要纳入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9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7.安全生产信息报送与事故处理7.1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7.1.1 各 部门(分公司)每月月底前将安全生产信息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公司企管部。信息报送应遵循准确、真实、及时、完整的原则。7.1.2 安全生产信息应注重统计、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与倾向的问题、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应把握的事故规律和应实施的预防措施。7.1.3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收到信息后在1小时内上报集团公司。7.2 事故调查处理7.2.1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7.2.2 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和性质不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7.2.3 事故调查组因伤亡等级不同而由不同的部门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具有事故调查的权力和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性质、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和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的职责。107.2.4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结案。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和公布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及时、准确。7.2.5安全生产事故发生2 4小时以后,仍未按规定上报,一经查出按隐瞒事故处理,并追究责任。7.2.6事故调查所需数据、资料,各部门(分公司)必须全力配合协助调查。事故现场是分析事故原因的重要依据,除特例采取紧急处置外,应严格保护现场,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清理事故现场或涂改生产运行记录和值班记录。8.附则8.1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绍兴柯桥供水有限公司1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 .总则为加强安全目标管理,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分解、实施、考核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3 .职责3.1 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签发安全生产目标。3.2企管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与分解,考核办法的制定、记录并保存监测、考核和评估情况。3.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监督、考核与评估。3.4 各 部 门(分公司)根据各自被分配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实施方案。4.管理内容和要求4.1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4.1.1 制定依据根据集团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和经济技术条件,每年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包括生产事故、消防事故、施工事故、交12通事故、岗位职业危害因素控制、员工健康保障及其他管理目标并制定相应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等,以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布。4.1.2 时间要求企管部在每年3月份提出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征求意见稿,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4.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与实施计划4.2.1 实施计划内容安全培训与教育、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安全评价与考核、安全管理控制、各项活动与措施等。4 .2.2 时间要求企管部在每年3月份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至各部门(分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根据每年实际情况,制定分解目标的实施计划,并将实施计划汇总至企管部。4 .3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4.3.1内容企管部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具体实施计划,针对性的制定考核办法。4.3.2 时间要求企管部在每年3月底前将考核办法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4.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检查与考核4.4.1 检查与考评(1)自查。13每月末,各 部 门(分公司)对本月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企管部,企管部适时进行抽查。(2)检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企管部采取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适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 各 部 门(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进行监控,随时了解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及时向全公司通报目标完成情况。(3)年底总评。每年1 2月,各 部 门(分公司)对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报企管部。企管部对各部门(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形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4.4.2目标考评计分办法目标考评实行百分制计分法,具体方法及标准以当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考核办法(细则)为依据。各 部 门(分公司)考核得分在9 8分 以 上(含9 8分)为安全生产目标达标;安全考核得分低于9 8分(不 含9 8分),在部门(分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对应的安全生产专项内容中折算扣分;低 于80分(含80分)或有符合当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 定 的“一票否决”项的为安全生产目标不达标。4.5奖励和惩处4.5.1奖励14安全生产目标考评得分在全公司内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分配和各项评先评优、安全奖励的依据。4.5.2惩处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分公司)取消当年各类评先评优参与资格,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分公司),除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应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管理者领导责任。5.附则5.1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绍兴柯桥供水有限公司15安全机构管理制度1.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所有安全管理机构。3 .机构与职责3.1 安全机构设置的原则3.1.1 相应性原则:与公司行政机构相匹配,根据年度机构调整情况对安全机构作相应调整。3.1.2分级设立的原则:设立的安全机构为公司级,部 门(分公司)级,班 组(科室)级。3.1.3 责任人负责制原则:各级安全机构的第一责任者,即各级的主要负责人。3.1.4 职能全面的原则:即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成员覆盖包括公司内的所有部门(分公司)。3.1.5 设立常务管理机构的原则: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事务。3.2 设置三级安全管理机构:公司级、部 门(分公司)级和班 组(科室)级。163.2.1公司级安全管理机构为企管部,全面负责公司安全工作。3.2.2 部 门(分公司)级应根据其专业管理职能设立相应的安全专业管理小组。并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协调负责安全管理。3.2.3 各班组(科室)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配合做好相关安全工作。3.3公司级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3.3.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与精神。3.3.2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3.3.3制定安全工作制度,组织安全宣传教育。3.3.4实施安全工作日常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检查。3.3.5报告安全情况。3.3.6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关系。3.4部 门(分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职责3.4.1落实企业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责任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3.4.2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3.4.3协助、配合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3.4.4组织部门(科室)进行安全培训,传达上级指示精神。3.4.5完成上级部门临时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173.5班 组(科室)安全小组职责3.5.1执行安全工作日常检查。3.5.2落实安全措施。3.5.3组织安全培训与学习。3.5.4及时报告安全情况。4.附则4.1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绍兴柯桥供水有限公司18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总则为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3.职责3.1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公司级责任制,对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3.2 公司其他领导负责对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3.3 企管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制及考核工作。3.4 各 部 门(分公司)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分公司)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3.5 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4.责任制的制定与发布194.1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4.2 企管部负责人组织开展各部门(分公司)责任制的制订工作。4.3 各 部 门(分公司)负责人应根据与公司签订的责任制,组织开展本部门(分公司)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签订工作,并上报公司企管部。4.4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标准、权限与义务。4.5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标准应包括: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参与风险评估研究;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评审;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进行回顾;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5.责任制的沟通5.1 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5.2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班子成员、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5.3 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5.4 各 部 门(分公司)负责人对本部门(分公司)副职、班组 长(科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205.5 班 组 长(科长)对本班组(科室)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5.6 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6.责任制的培训6.1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6.2部 门(分公司)应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培训学习,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有学习记录。6.3 企 管部负责对各部门(分公司)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7.责任制的评审7.1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成。7.2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7.3 经评审通过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公司总经理对各部门(分公司)进行签订,部 门(分公司)与班组(科室),班 组(科室)与员工进行层层签订。8 .考核8.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由企管部负责。8 .2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9.周期219.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应每年进行一次。10.附则1 0.1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2绍兴柯桥供水有限公司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获取识别管理制度1.总则为获取、识别和更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传达给有关人员及其他相关方,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获取、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以及适用性确认。3.职责3.1 企管部负责获取和汇总本公司应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并确认其适用性,追踪新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3.2 相关主管人员对应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获取和确认,并及时将获得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传递给企管部。3.3 有相关方的主管人员负责对其相关方传达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4.工作程序及要求4.1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4.1.1 获取内容4.1.1.1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234.1.1.2法规: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地方法规。4.1.1.3规章:国务院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行政规章。4.1.1.4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4.1.1.5其他要求:各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行业的要求,地方的要求等。4.1.1.6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国际公约。4.1.2获取渠道4.1.2.1政府部门:安监部门、卫生部门、质监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公安部门等。4.1.2.2行业协会。4.1.2.3报刊、杂志和互联网等媒体。4.1.2.4咨询机构等。4.2适用的法律及其他要求的识别4.2.1企管部根据本公司的特点,确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4.2.2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确定本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安全生产标准的适用性。4.2.3相关主管人员应随时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收到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递到企管部。4.2.4企管部将收集到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24中的具体适用内容转发给相关主管人员。4.2.5当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确认。4.3 传达与培训4.3.1 企管部向有关的人员传达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必要时按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进行培训教育。4.3.2 有相关方的主管人员向其相关方传达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必要时要求他们对其员工进行培训,并监督其实施。4.4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评审和更新4.4.1企管部应每年按4.1和 4.2的规定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获取、识别一次,对其符合性进行评价后,发布新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相关人据此清单获取相应的文本。4.5企管部等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按 文件管理制度执行。5.附则5.1 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25绍兴柯桥供水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1.总则为加强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使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审核、发布和备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促进依法治企,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制定、修改、废止、审核公司规章制度及其相关活动。3.职能3.1 规章制度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地规定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力、义务、责任以及公司内部的管理秩序。3.2 规章制度制定应当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遵循合法、利于实施的原则。3.3 公司综合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部门,在制定规章制度方面履行下列职责:3.3.1 组织拟订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划;3.3.2 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职能部门实施规章制度草案工作;263.3.3 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对制度草案论证及修改征求意见工作;3.3.4 对公司职能部门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负责规范性审查,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审查修改意见。3.4 有关职能部门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3.4.1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3.4.2 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3.4.3 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3.4.4 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员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4.定义4.1 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情况指定的规范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名称包括“章程”、“规则”、“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决议”、“指导意见”等。“章程”是指对公司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规定。“规则”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的原则性的规定。“规定”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的程序性的规定。“办法”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的具体规定。“实施细则”是指为实施法规、规章、规程而作的具体规定。27“决议”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某专项工作作出的规定。“指导意见”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的操作性规定。4.2 规章制度按公司职能管理系统,分为项目管理类、财务管理类、工程管理类、行政管理类和人事管理类。4.3 因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或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本部门规章制度的修订。5.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程序5.1各 部门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基本框架拟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并要确定具体规章制度申报项目,向公司综合部部备案并负责落实。5.2各部门申报的规章制度起草项目应该包括以下内容:5.2.1规章制度草案的名称;5.2.2制定规章制度的宗旨和必要性;5.2.3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5.2.4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5.2.5起草部门和起草责任人的组成;5.2.6拟完成时间;5.3 公司综合部对起草部门报送的拟订公司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以及具体草案项目进行综合协调后,填写公司规章制度年度制定计划书,报请公司领导批准,作为公司规章制度年度计划。5.4 对因情况变化已列入年度计划而无制定必要或制定条件28尚不成熟的或因工作急需制定而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由公司综合部与起草部门协商,由起草部门说明理由,呈公司领导批准后撤销或添加该项目。6.起草6.1规章制度草案由其内容所涉及专业的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主要业务的,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以报送计划的部门为负责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助部门。6.2 公司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小组)应对其起草项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国内外有关资料及公司现状,并应对其所拟定规章制度草案的作用效果有一定的预测。6.3 规章制度草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6.3.1 本办法第H 一 条(一)、(三)(四)项内容;6.3.2 规章制度草案的适用范围;6.3.3 负责规章制度解释的部门;6.3.4 实施生效日期;6.3.4 其他事项。6.4 修改规章制度,对需要修改的条款应在规章制度修改草案说明书中明确。现行规章制度被新的规章制度所取代时,应在草案中注明予以废止、6.5 规章制度草案及说明书起草完毕后应送交公司综合部审查,起草部门(小组)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6.5.1 规章制度草案及其说明;296.5.2 每一条款制定的依据、索引;6.5.3 有关国家政策、法律制度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6.6 公司综合部对规章制度草案及说明书就下列主要方面进行审查:6.6.1 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政策;6.6.2 规章制度草案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如果要改变现行规章制度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6.6.3 规章制度草案格式、结构、条款、文字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6.7 规章制度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下属单位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征询意见表等多种形式。6.8 公司综合部对草案初步审查后,送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审阅,并协助领导就以下内容进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6.8.1 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公司体制的要求;6.8.2 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本公司改革实际;6.8.3 规章制度内容所涉及部门是否有不同意见;6.8.4 对规章制度可预见性效果提出不同意见;6.8.5对规章制度的可行性作出结论。6.9 公司综合部根据领导办公会议的审查意见负责出具审查修改意见和论证结论,并将其与规章制度草案、草案说明书退回30原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小组)修改完善。6.1 0 规章制度草案修改再审后,由公司综合部出具审查报告,报办公会议,依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实施。6.1 1 经公司办公会议审议并批准或经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转送综合部进行文字审查,经文字审修后登记、印刷。7.修改、废止7.1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提出草案,综合部立项、审核,出具审查报告后报送公司办公会议审定。综合部认为有必要也可以提请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废止。7.2需修改、废止的规章制度经立项后,草案送综合部审核,起草小组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7.2.1规章制度修改、废止草案及其说明;7.2.2条款修改、废止的依据及其必要性;7.2.3有关国家政策、法律制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7.3规章制度修改、废止草案应符合规章制度的技术要求。7.4对没有修改、废止基础的规章制度草案,由综合部退回起草部门。7.5规章制度部门条款被文字修改或者废止的,必须公布新的规章制度。8.颁布执行8.1凡需经公司职代会审议的,审议通过后公布执行;需经31公司行政审定的,提请公司办公会议审定,批准后颁布执行。8.2 经签发的规章制度,应注明生效时间,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或明确注明具体的生效时间。8.3 签发后的规章制度,应由综合部存档备案。8.4 为确保公司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一致性,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综合部每年第一季度对已公布实施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8.5 经清理确定应修订、废止的规章制度,由综合部提交公司办公会议,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由综合部组织实施。8.6 公司综合部可以就有关规章制度具体问题的询问进行研究并予以答复。9.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9.1 规章制度一经颁布,即为本公司管理法规,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10.附则10.1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32绍兴柯桥供水有限公司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总则为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支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投入保障资金的提取和使用全过程的管理。3.职责总经理:批准安全投入费用提取标准和提取金额。财务部:设立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专款独立帐目,做到专款专用。各部门(分公司):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并报企管部审核。企管部:编制汇总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监督安全生产费用施行情况。4.工作程序及要求4.1安全投入费用的提取标准:根 据 安全生产法和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33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参照冶金企业):4.1.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 0 0 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3%提取;4.1.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 0 0 0万元至1 0 0 0 0万 元(含)的部分,按 照1.5%提取;4.1.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 0 0 0 0万元至1 0 0 0 0 0万 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4.1.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 0 0 0 0 0万元至50 0 0 0 0万 元(含)的部分,按照0.2%提取。4.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4.2 .1根 据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安全费用使用范围:4.2 .1.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4.2.1.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4.2.1.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2.1.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4.2.1.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4.2.1.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344.2.1.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4.2.1.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4.2.1.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2.1.1 0安全生产费用支出,须由企管部负责人审核,同时相关费用明细清单报企管部留档。4.2.2企管部每年编制安全投入计划,确定安全投入费用的使用项目,做到有计划有重点地改善安全生产条件。4.2.3安全投入费用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企管部统一安排。4.2.4设立安全费用台帐。企管部建立安全费用台帐,如实记录安全费用的提取和投入使用情况。台帐的保存期限为3年。5.附则5.1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35绍兴柯桥供水有限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1.总则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新职工入职教育、调岗、复岗、特种作业等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3.职责3.1总经理审批年度培训计划方案。3.2 企管部3.2 .1负责培训需求的识别、培训计划的制定。3.2.2负责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可,安全上岗证的发放和备案。3.3各 部 门(分公司)负责本部门(分公司)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所属班组(科室)开展三级安全教育,拟定本部门(分公司)年度安全培训计划。4.工作程序及要求4.1管理人员安全教育主要负责人、部 门(分公司)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当地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36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分别取得 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和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且按照规定,定期接受复训。4.2新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所有新员工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 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 0学时。一级安全教育由企管部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2 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二级安全教育由所在部门(分公司)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2 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37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科长)负责,时间不少于2 4 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有关事故案例及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3 其他人员培训教育4.3.1公司内工作调动、转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重新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4.3.2 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的培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