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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规定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规定1 不肯定。 双方是否可以就案件管辖法院进展商定,劳动合同中假如消失商定管辖的条款,其效力应如何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宅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宅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可见,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适用商定管辖,劳动合同虽然具备一般合同的表象性特征,但商定管辖造成劳动者诉讼明显不便利的状况下,不应适用商定管辖。 一般民事合同表达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签订合同时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形成合意再签订合同,而劳动合同通常是格式合同,实践中大多数用人单位不会与劳动者就合同条款进展协商,劳动者很难就格式条款进展变更。 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规定2 劳动法关于社保缴纳的规定如下: 1、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上一年度缺乏12个月的,采纳实际月平均数。对于新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支付基数不得低于去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平均工资的300%; 2、养老保险缴费率为28%:企业为20%,个人为8%,医疗保险为10%:企业为8%,个人为2%,失业保险为3%:企业为2%,个人为1%。工伤、生育保险由企业根据工资总额的肯定比例足额缴纳。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企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3、在职人员按社会保障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工伤待遇和生育待遇,享受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缴费年限超过十五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有权领取退休工资,享受退休医疗保险。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假如公司不给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部门进展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供应社会保险询问等相关效劳。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视本单位为其缴费状况。 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规定3 甲方( 工会或员工代表 ) 乙方( 企业 ) 员工人数 : 人 企业性质 : 协商首席代表 : 协商首席代表 : 姓名 : 姓名 : 职务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协商代表人数 : 协商代表人数 : 代表产生方式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 增加合作共事 , 促进企业进展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及深圳市有关法规,规章 , 经协商全都 , 签订本合同. 其次条 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 , 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本合同由工会 ( 员工代表 ) 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依法就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 进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相互敬重,公平合作; 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不得实行过激行为. 第五条 本合同依法生效后 , 对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其次章 劳动合同 第六条 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全都,并经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八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其次款规定的条件,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员工商定的劳动酬劳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员工的劳动酬劳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酬劳和劳动条件等标准商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企业与员工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第十一条 企业或者员工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 , 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 , 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赐予赔偿. 第三章 劳动酬劳 第十二条 本企业实行 工资制度. 第十三条 本企业实行 工资支付形式. 第十四条 本企业员工月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十五条 本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商定日为每月 日(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商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发放. 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六条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 为基数. 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酬劳. 第十七条 员工病假,非因工负伤的工资支付方法 第十八条 员工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期的工资支付方法 第十九条 奖金,津贴,补贴安排形式 其次十条 依据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 %.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其次十一条 本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按以下条件,标准处理相关事宜 : ( 一 ) 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保证员工每周休息 日; ( 二 ) 依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 , 特别工种特别状况的安排 : . 其次十二条 本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 , 严格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并依以下要求处理相关事宜 : ( 一 ) 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点理由 , 确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数 ; ( 二 ) 与甲方或参加加班的员工协商 ; ( 三 ) 乙方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不超过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甲方和员工应当赐予支持. 其次十三条 员工依法享受的带薪休假以及本集体合同商定的其他假期 : . 第五章 保险福利 其次十四条 企业和员工依法参与社会保险,员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其次十五条 企业可以依据经济效益状况 , 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其次十六条 企业依据经济效益状况 , 逐步进展并改善员工的文娱设施, 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 第六章 劳动安全与卫生 其次十七条 企业依照法律, 法规及规章 , 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其次十八条 企业应当供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实行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爱护. 其次十九条 企业必需采纳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员工供应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 企业对在 工种(岗位)的员工定期作专项体检. 第三十一条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 , 必需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第三十二条 对于危害员工身体安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 , 工会有权代表或支持员工予以抵抗. 第三十三条 发生员工伤亡事故 , 或消失危及员工身体安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 , 企业应当准时处理 , 并在24小时以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 女职工,未成年工特别爱护 第三十四条 企业制止安排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五条 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三十六条 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三十七条 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展安康检查.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三十九条 企业依据实际状况 , 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制度 , 制订培训规划.员工必需承受职业培训 , 提高劳动技能.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根据员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员工培训经费,列入本钱开支.员工培训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条 企业对员工进展的职业培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十二条 依据实际状况 , 企业需要为员工供应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展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事人双方可以签订培训协议 , 订明培训时间,地点,专业,费用,培训后的效劳期,违约责任等事宜. 第九章 集体合同的期限,履行及争议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 ,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 , 双方应严格遵守仔细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 ,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并将变更修改后的内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五条 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消失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峻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值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四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 ,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 , 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 , 依规定执行 ; 无规定的 , 双方应进展集体协商 , 签订补充条款 , 并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 , 双方应进行集体协商 , 重新签订集体合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 自审查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送达15日内审查机构未提出异议的 , 本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 另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 签字盖章 ) ( 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