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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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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docx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农夫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1 农业、农村、农夫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进展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党中心从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动身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共中心、国务院制定的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立,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夫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新农村建立离不开法制的有力保障,提高农夫法律意识则是加强农村法制建立的根底性环节。笔者结合目前常州市新农村建立的实际状况,深入调查新农村建立中农夫的法律意识,并和农夫进展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夫切身利益的法律学问进展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洁的法律学问发给农夫,使得一些农夫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我国农夫法律意识的现状 虽然农夫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立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夫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详细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夫法律学问水平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夫的法律学问水平有了肯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进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夫对法律学问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熟悉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更不能从根本上转变农夫的法律学问和法律心理构造。这种对法律的生疏感打算了农夫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 二是法律虚无主义思想盛行。虽然我国早已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但在我国农村地区仍旧有很多人或多或少存在着有法无法一个样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笔者在农村调查的时候发觉,许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方许多人知道杀人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学问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夫的社会行为根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展的。 三是权利意识淡薄。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治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法律工具主义颜色比拟浓重,而无视了法律维护农夫权益这一功能。农夫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无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爱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不少农夫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一味忍让。四是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阔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阔农夫会毫不迟疑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夫的心中,政府治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冲突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查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二、农夫法律意识淡薄的缘由分析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日益深入,法律在人们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经过四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步提高。但如上所述,目前我国农夫的法律意识总体来讲还非常淡薄,与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究其缘由,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文化素养低下,影响其法律素养的提高。由于传统和现实缘由相互交错,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7年,而城市为12.2年。而在笔者的调查过程中,发觉现在农村40岁以上的人群学历在高中以下的占86%,而大学毕业的很少。另据有关报载,目前,我国文盲肯定数高达8507万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农村。农夫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定直接影响到其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进而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阻碍农村法制建立的进程。 二是传统思想的影响。众所周知,我国经受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儒家政治文化观念根深蒂固。虽然自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以后,西方的民主科学思想渐渐传人并影响国民的观念和生活,但直到现在,在我国农村地区受封建思想的影响仍旧非常深重。一方面,由于人们仍主要生活在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社会关系中,传统的“无讼”、“和为贵”思想及家族意识等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态度。遇到冲突纠纷时,或忍气吞声,或依靠有威望的长者或村干部依乡规民约来解决。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诉诸于法的,法律在百姓心中占据着很不起眼的位置。另一方面,受“权力本位”思想的影响,不少农村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头脑中“人治”思想作祟,认为法是管老百姓的,而自己却不受法律的约束,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权代法。这种现象进一步加剧了农夫对法律价值的非认同感。 三是农业立法的相对滞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法制建立取得了很大进展,先后公布了一系列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我国农村建立供应了法律支持。但总的来讲,农业立法还相对滞后,立法质量不高,层次较低,许多标准原则性太强,配套法律法规跟不上,缺乏可操作性。农业立法中重行政治理轻权利爱护的倾向仍很严峻,立法无法充分反映农夫的利益。而法律要被人们自觉遵行,必需使主体深切感受到法律是以表达自身需求为前提的。这样的农业立法现状必定会阻碍农夫对法的作用的正确熟悉,难以产生对法的信任心理,这也是我国农村社会法律价值感无法得到认同的重要缘由。 四是法律在农村的实施状况较差。农夫法律意识的培育与农村良好的执法、守法、崇法环境亲密相关。由于封建法制传统中“行政兼司法”体制的影响,农夫在遇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这不仅使司法独立的实现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农夫不信任法院,无意诉诸法律,却对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布满向往。而农村的行政执法状况又如何呢?局部基层执法人员素养低下,农村执法监视机制不健全,农村中以权代法、以势乱法、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乡村执法者的这些形象和执法行为必定减弱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们不再信任、敬重和遵守法律。 五是农村普法工作较为薄弱。农夫法律意识淡薄与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有着直接关系。虽然已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但总的来讲,我国普法宣传工作收效甚微。特殊是农村,政府的普法投入缺乏,未能依据农村的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进展普法宣传,只是简洁地发放普法法律法规选编,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较为单一。法制宣传中较注意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无视人们对法律权利的熟悉,注意实体法,而不重视表达法律正义的程序法等等,这势必使农夫对法律产生厌倦的心理,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 三、提高农夫法律意识的途径 (一)进展农村教育事业,提高农夫文化素养 如前所述,文化素养低下是影响农夫法律意识提高的重要因素,而文化素养与受教育程度是成正比的。因此,进展农村教育,提高广阔农夫的科学文化素养是增加农夫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进展农村教育首先应当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当前,农村教育资金缺乏,大局部的教育资金投入在城市,而农村则是少之又少。据有关部门统计,拥有总人口数70的农村,却只有10的学校;农村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只有80,而城镇达99;农业劳动者中的文盲占全国文盲总数的94,而且每年以200万人的速度增加。针对这种状况,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势在必行。近年来,农村义务教育问题已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政策。只有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投入增加了,农村的义务教育才能有较大进展。农夫的文化素养才能得到提高,法律意识的提高才有了根底。 (二)加强农村立法工作。健全适应新农村进展要求的农业法律体系 立法是法律运行的前提和起点,依法治农首先要有良法可依,提高农夫法律意识,也必需先有良法可信。针对目前我国农业立法方面的缺乏,加强农业立法工作,是提高农夫法律意识的必要举措。加强农业立法,首先,应对已有的农业法律法规进展清理,对不适用的法律法规加以废止或修订,对一些过于原则性的法律法规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增加其可操作性,针对一些立法过程中的盲区,准时制定出台新的法律法规,使农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够有法可依。其次,农业立法应转变过去重治理轻权利爱护的倾向,切实反映和爱护农夫的合法权益。只有想农夫之所想、急农夫之所急的法律,才能使农夫对法律的关注从被动承受到主动需求。正如博登海默所言:“当民众从现行法律中找到公正、安全和归属感时,就会对法律布满信任、敬重,觉得自己有法律人格,他就会自觉守法、忠心拥护法乃至以身保卫法。而当民众从法律那得到的只有压抑、恐惊、冤屈、暴力、明显的不公正,他又怎会信任、自觉听从并且忠心拥护与他的利益相悖的法律条文或命令呢?”最终,农业立法应表达乡情。在农业立法过程中可以学习和借鉴国外的有益阅历,但更要表达我国农村的实际状况。在进展农业立法的时候,既要考虑到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相对落后的现实,又要敬重那些已经存在并长期影响老百姓生活的习俗、习惯等“民间法”,考虑到农村的乡情乡俗;否则,一味强行将现代法律制度引入乡土社会,可能适得其反,引起农夫的反感。正所谓:“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因此,在进展农业立法时,应深入农村,进展调查。 (三)加强农村执法工作,提高法律运行成效,树立法律的权威性 “徒法缺乏以自行。”“良法”制定出来后能否发挥其作用,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并得到老百姓的信任,关键在于法律能否在现实生活中得到贯彻执行。法的执行打算着人们能否通过此过程得到法的公正正义的价值体验,而价值体验的状况又直接影响到人们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形成。因此,加强农村执法工作,提高法律运行的成效,就可以为农夫法律意识的提高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针对目前法律在我国农村的实施现状,要提高法律的实施效果,首先要深化农村的司法改革。由于传统的“厌讼”思想和现实因素的影响,乡土社会的司法状况令人堪忧。鉴于这种状况,必需进一步完善涉农案件的审判和监视机制,加强司法队伍建立,本着便利农夫诉讼的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简化立案程序,减免诉讼费用,加强法律效劳,缩短办案期限,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审判监视,公正妥当地解决各种涉农案件和纠纷,使农夫从司法活动中得到实惠,从而从内心认同法律,树立起对法律地信仰。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的行政执法工作。法治的真正含义是各级政府官员依法行政,依法治农首先要依法治官。因此要加强农村的行政执法工作,首要的是建立一支高素养的农村行政执法队伍,塑造良好的执法形象。为此要加强农村执法人员的业务素养、政治素养和法律素养的培训和考核。最终,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机制,加强农村执法监视机制,保证农村执法工作顺当实施,促进执法公正和执法为民,使农夫在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气氛中熟悉到法律的价值,体会到知法、守法的好处,逐步树立起对法的好感和信任。 (四)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理念和方式方法,增加农村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普法是法治的根底,普法教育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的根底性工程。经过多年的普法宣传,农村法制建立和农夫的法律意识有了肯定的进步,但由于普法工作实效性较差,与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和缺乏。因此,要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理念和方式方法,增加普法的实效性。加强和改良农村普法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普法内容要创新。普法内容要突出重点,加大与农夫群众生产生活亲密相关的法律学问的宣传普及力度。法制宣传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文的详细规定上,更重要的是要让老百姓理解各种涉农法律法规的本意和精神实质,特殊是要让老百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后的救济方法。从而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普法对象要有突出。首先要突出对基层农村干部的法制教育。农村干部直接同农夫打交道,他们能否严格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到农夫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到农夫对法律功能和价值的评判。因此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教育,使其树立起依法办事、依法治农的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治理农村各项事务。可集中对农村基层干部进展法制培训,严格考核,并以此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其次要抓好农村在校学生的普法教育。孩子是农村的将来,是新农村建立将来的依靠力气,法制教育要从小抓起,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农夫的法律素养。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将普法教育纳入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课教学。三是普法的方式方法要创新。现行的法制宣传仍旧是一种政府主动筹划实施,农夫被动承受的模式,方法单一,流于形式,鲜活度不够,不易为广阔农夫群众理解和承受,效果不明显。因此要改良和创新农村普法的方式方法,增加农村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要结合农夫群众文化素养较低、认知力量有限的实际状况,在法制教育中转变单一的说教方式,实行多种形式和方法,如实行以案说法、在农贸集市设立法律询问点以及法制文艺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农夫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增加法制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这样才不至于使“送法下乡”变成简洁的“送书下乡”。另一方面,要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播送、电视、网络等媒介掩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进展农村普法工作。只有增加农村普法工作的针对性,不断拓展普法工作的渠道和方式,才能增加农村普法工作的实效,真正提高农夫的法律意识。 农夫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2 第一章调查的主要说明 1.1调查背景 在我的成长经受中,在遇到纠纷或麻烦时,农夫们首先想到的解决方式一般不会用法律来解决,法律方式往往是他们迫不得已的最终一招。他们常常选择的解决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内或是村内有威望的人调解。假如纠纷再大一些,就会去找村干部解决。在遇到纠纷时选择通过民间调解方式和通过行政方式解决的农夫远远多于选择通过法律来解决的。用法律来爱护自己,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在农夫的意识中仍旧是一片生疏的领域。总之,不到万不得已,农夫们一般不会直接选择通过法律方式来解决纠纷。相较法律而言,它们好像更信任人的力气,只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可以解决的事情就没有必要去通过法律解决。而且他们相不信任法律还另当别论。 与此同时,农村承受法律学问的渠道还较单一,法律学问面还较窄,主动学习法律学问的人还较少,而其中以中年人居多,而年轻人、老年人占较低的比例,农村普法的形式还停留在集市上的宣传单。 1.2调查目的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依法治国方针确实立,法制的日益完善,特殊是19xx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普法活动,使农村传统的道德约束机制日渐式微,现代法律意识开头步入乡土社会。普法宣传以来,忠信镇村民对现代法律的了解有多少?具备如何的法律意识和素养呢?发生纠纷时,实行什么样的维权方式?为了解家乡人民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状况,我于20xx年寒假期间在家乡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进展了社会实践调查。调查当前忠信镇农夫法律意识的一般状况及其特征,提高农夫法律意识的必要性及其方法,最终就农夫相对落后的法律意识与当前法律的冲突等提出一些建议。本次调查报告以忠信镇各村农夫为调查对象。通过调查,分析该地区农夫法律意识的现状,以利于提出了推动农村法制化进程的思路,为解决农村问题构建良好的法律环境。 1.3调查过程 在当地镇、村干部的支持和帮忙下,我对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上的常住人口进展了法律熟悉、法律现象、维权方式的调查。方式主要是问卷的发放以及与村民们直接面对面的访谈,并对回收的问卷进展了整理分析。同时,通过询问忠信司法所、法庭、维稳中心,调阅相关案件资料,讨论和探讨了目前农夫在法律意识和素养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次调研以问卷方式对连平县忠信镇村民做调查,调查农夫的法律意识状况,发出并回收80份问卷,回收率是100,其中男女比例比拟平衡,大致平分,家庭背景各有代表。由此可见,此次的调查对象是比拟全面的安排了男女比例和从不同家庭背景动身,调查的结果具有肯定的代表性。 (一)问卷调查。调查对象有农夫、工人、村干部、其他人员。抽样发放了调查问卷80份,回收有效问卷80份,回收率为100%,其中:农夫40份,工人20份,村干部10份,其他人员5份;男性40人,女性40人。 (二)面谈方式。面对面访谈共访谈了10名人员,访谈对象包括农夫、工人、村干部等。访谈的内容涉及教育、土地、养老保险、村民自治、法律意识、农村纠纷解决机制等。 1.4调查结果(详见附件一) 调查问卷分三组共10道问题,其中,组一调查法律熟悉,组二调查法律现象看法,组三调查维权方式。面谈调查主要围绕农夫的法律熟悉、法律现象看法、维权方式三大主题进展对话。 综合调查结果,初步分析,忠信村民呈现以下特征: 一是村民法律熟悉方面,例如法律功用作用、法律约束人员范围等问题,大局部人的选择正确、熟悉到位。但是了解法律学问渠道较为单一,电视渠道偏重。 二是对待法律现象方面,面对亲友犯罪及遭受法律问题,选择都比拟明智,可见,村民的法律意识还是比拟强的。 三是维权方式选择方面,调解方式和法律途径在农村地区并存,诉讼方式并不是首选,调解方式才是村(居)民最正确选择方式,过半的调查对象认为发生纠纷时,被别人告上法庭属于正常现象,由此可见法律意识正日渐增加。 其次章农夫法律意识现状及分析 2.1农夫法律意识现状存在问题存在问题: 在国家迈向现代化的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进展和法律观念的不断进步,农夫的法律观念和学问已经有所改观,法律意识有所提高。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恰恰证明这一点。但是通过访谈调查时,却发觉农夫的法律意识还存在较多问题,就目前农夫的法律学问来看,还不能适应当前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立的进展形势,详细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夫法律学问水平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夫的法律学问水平有了肯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进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工作跟不上农夫的需求,农夫对法律学问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熟悉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更不能从根本上转变农夫的法律学问和法律心理构造。当他们面对纠纷或法律问题,虽然想到应当求助法律,却不知道如何应用法律去处理事情。这种只知法律也许念却不知如何应用,往往导致农夫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调解等方式去解决问题。 二是法律虚无主义思想盛行。虽然我国早已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但在农村地区仍旧有局部人或多或少存在着有法无法一个样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调查中发觉,许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方许多人知道杀人放火是犯法,但是对无证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学问了,即便常见的一般经济纠纷、合同纠纷,也常常和诈骗、敲诈讹诈等犯罪搞混。对法律都如此生疏、简单混淆,更别说地方法规、条例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夫的社会行为根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展的。 三是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阔农夫会毫不迟疑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夫的心中,政府治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冲突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查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四是法律在农村的实施状况较差。农夫法律意识的培育与农村良好的执法、守法、崇法环境亲密相关。由于封建法制传统中“行政兼司法”体制的影响,农夫在遇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这不仅使司法独立的实现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农夫不信任法院,无意诉诸法律,却对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布满向往。而农村的行政执法状况相对城市行政执法,也相对薄弱,这一因素也必定减弱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五是农村普法工作较为薄弱。农夫法律意识淡薄与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有着直接关系。虽然已实施到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但总的来讲,我国普法宣传效果,与社会进展形势和城乡群众法律需求还是存在肯定距离。特殊是农村,政府的普法投入缺乏,未能依据农村的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进展普法宣传,只是简洁地发放普法法律法规选编,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较为单一。法制宣传中较注意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无视人们对法律权利的熟悉,注意实体法,而不重视表达法律正义的程序法等等,这势必使农夫对法律产生厌倦的心理,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 2.2农夫法律意识相对滞后的缘由分析 上述存在问题,笔者主要从主客两方面进展缘由分析: 一、主观缘由 (一)农夫群众本身文化素养相对偏低,这在肯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村民对于法律学问的承受水平。随着社会经济的进展,更多的农村村民特殊是农村青壮年涌入城市,而留守家中更多的是老人、妇女和小孩。而这样的一局部人往往文化水平低、承受力量差,更甚者不识字的占据了绝大多数,他们不懂法律并且法律意识相当薄弱,所以这样的农村村民较少参加普法活动。正是由于他们法律学问水平和法律意识都比拟低,对法律缺乏信任感,从而不会应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镇、村虽然都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但法制宣传作为一种“软指标”做与不做在短时期也没有明显的效果。在一些村干部中,他们本身的法律学问就相当的薄弱,更别说让其带头学法了。所以少数村(居)法制宣传教育还仅仅停留在外表的应付检查上。 二、客观缘由: (一)传统思想的影响。众所周知,我国经受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儒家政治文化观念根深蒂固。一方面,由于人们仍主要生活在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社会关系中,传统的“无讼”、“和为贵”思想及家族意识等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态度。遇到冲突纠纷时,或忍气吞声,或依靠有威望的长者或村干部依乡规民约来解决。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诉诸于法的。另一方面,受“权力本位”思想的影响,少局部农村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头脑中“人治”思想作祟,认为法是管老百姓的,而自己却不受法律的约束,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这种现象加剧了农夫对法律价值的非认同感。 (二)法制宣传队伍力气薄弱。目前农村的普法工作主要依靠乡(镇)司法所进展,普法力气与普法任务不相适应。忠信司法所为共有工作人员4人,村(社区)兼职司法助理员17人,而忠信镇为河源市中心镇,户籍人口有6万多人,商贸活动较为兴旺,司法工作人员不仅要完成司法行政的事务性工作,例如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冲突纠纷调解等大量繁杂的工作,同时又是法制宣传的主力军,力气明显缺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夫法律维权意识的薄弱现象,影响农夫百姓对法律的深入了解。 (三)普法宣传的形式单一,内容针对性不强。一方面,农村普法大多时候还是实行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展。通过挂横幅、贴标语进展宣传,往往造成农夫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至于分发的宣传资料,虽然内容具体,但是受不同程度的文化影响他们不肯定能够理解。另一方面,农夫迫切需要了解的法律普法宣传不够深入,法律内容针对性不强。 第三章建议建言 调查显示,忠信农夫的法律意识虽然整体看来有了不少的提高,但个别看来还是非常淡薄的,这就说明有关部门普法的工作做的还有缺乏之处,正由于如此才使得局部农夫缺乏根本的法律学问和法律常识。因此,为了更多的居民免遭不法利益的侵害,司法所及有关部门应当实行有效措施,改良教育方法,进一步加强普法力度,进而使得更多的居民法制意识得的到加强,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真正把农村这一块的普法教育工作做好。为此,我认为增加农夫法律意识应从如下几点着手: (一)坚持以往的普法政策。回忆二十多年的乡村普法历史,我们发觉,乡村普法是在国家自上而下的推动下运行的,通常采纳的是福利引导型模式,即国家组织人员、资金开展普法,调动农夫的学法积极性,引导农夫渐渐习惯依法标准自己的生产生活。这其中主要是通过电视、播送、报纸、杂志等群众传播媒介传播法律信息,主要是以案说法、新闻调查、解释新法等形式,缩短农村与外界的时空与心理距离,潜移默化地促使农夫变革思维和行为方式,最终使法制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二)更新理念,合理统筹,强化合作。对农夫进展普法活动,在内容选择上,要尽量与农夫的生活实际结合起来,要逐步引导农夫把握与其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特殊是对一些他们关怀、反映剧烈的问题,要向他们准时供应一些相关法律信息;在普法形式上,力求敏捷多样,选择与农夫相适应和易于承受的形式,要更加贴近他们的生活;在时间跨度上,要持之以恒,不能搞形式主义,作外表文章,要把普法工作制度化、法律化、长期化。 (三)加大投入,“软硬”兼施。作为基层文化设施的硬件建立主要是开办农家书屋、活动室、上网中心,使农夫在休闲时可以自己通过读书看报、上网和相互沟通学习法律学问,了解国家大事,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增加法制观念。同时要大力加强农村文化教育,提高农夫文化素养,增加农夫法律意识。 结论 通过上述忠信农夫法律熟悉、法律现象及维权方式等状况的调查分析,我认为,随着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立深入进展,农夫法律意识的状况较之以前,有较大提高或增进的一面,农夫对法律、法制的熟悉在不断进展、深化。但是,其种种缺乏是有目共睹。农夫法律意识离人们的期望与社会进展的要求还相差甚远,法律在农夫心中还未获应有的地位,未能在农夫的生活中获得现实的生命力,要实现依法治国的雄伟蓝图,我们必需从农夫法律意识这个最根本的问题着手,加大力度,加强措施,不断引导农夫学习法律,把握法律,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夫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3 调查时间: 20xx年6月。 调查地点: 农村、乡镇、就业办事处等地方。 调查方式: 采纳收集材料、电话、网聊、面谈等方式进展调查。 调查目的: 了解农夫工猎取法律学问及法律救济的途径,深入剖析农夫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前言:农夫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定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夫成为缩小城乡差异,促进城乡统筹进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夫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害,其主要缘由是农夫工法律素养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在20xx年春节期间,对大通县的农夫工进展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通过调查大通县外出的农夫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业、餐饮效劳、批发零售、车辆修理、轻工业等行业。 一、农夫工猎取法律学问及法律救济的途径 调查显示,电视、播送、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旧是农夫工猎取法律学问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猎取法律学问的农夫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学问的农夫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农夫工认为在哪里询问法律问题比拟牢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政府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效劳所,3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13.5%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工程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局部农夫工已有了通过法律手段爱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而少局部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 在农夫工是否了解法律救济详细条件的问题上 ,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忙时很便利或比拟便利。此外还有89.84%的农夫工认为他们能够或有时能在社区获得法律帮忙。 二、农夫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农夫工分布较广、流淌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夫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肯定难度,特殊是外出农夫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拟薄弱,存在不少盲点。 2、对农夫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处在初始和尝试阶段,没有形成制度化和标准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经费保障,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观因素,造成宣传形式单一,特殊是对外出农夫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更好的方法,不断探究新形势下对农夫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4、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熟悉不到位,没有将对农夫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也没有将其列入年度普法规划,致使此项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大。 5、农夫工的文化素养普遍偏低,教育对象文化程度参差不齐,这也肯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效果。 6、虽然建立了目标责任,但各部门的工作力度不尽一样,因此,在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加强各部门亲密协作、总结推广阅历等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7、工作进展不平衡,局部用工单位对在农夫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熟悉缺乏,热忱不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规模较大的工厂等农夫工较集中的企业,分散在个体商业、效劳业、私营企业的农夫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比拟薄弱。 三、当前亟需法律帮忙的农夫工群体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 调查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夫工最需要承受法律帮忙,在外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夫工人员较集中,有些共性问题,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忙。 在农夫工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上,有43.72%的人认为是拖欠工资问题,另有24.02%及21.26%的人认为是劳动时间过长和用工单位待遇过低。 四、相应的解决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推动农夫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农夫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制,实现对辖区内农夫工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形成政府指导、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协调、各主管部门详细组织、各企业保证落实的农夫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格局。建议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农夫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调查讨论,定期沟通研讨,把握农夫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消失的新问题、新状况、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协调解决农夫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消失的问题,注意开展对农夫工法制宣传教育系统化和标准化的理论讨论,以引导农夫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进展。普法主 管部门负责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对每一时期的详细工作制定方案,协调、催促和检查。要加强对本辖内农夫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催促和检查,共同推动农夫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层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 2、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积极营造气氛,发挥媒体作用。 一是普法部门要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适时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进展法制演讲; 二是注意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舞法律职业工在承接农夫工法律效劳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倡律师事务所自主为农夫工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制讲座; 三是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及法律救济机构的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救济、法律效劳相结合,准时调处农夫工因工伤、劳资、人身损害等引发的各类冲突纠纷,为困难群众供应法律救济,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是组织农夫工,积极参加法律学问竞赛、征文竞赛、法制文艺汇演、学法考试等活动; 五是准时总结推广农夫工法制宣传教育典型阅历,表彰先进,带动后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农夫工之中扎实、有成效地开展。 3、充分发挥企业的自身资源优势,营造学法用法气氛。企业自身要发挥内部党、团、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企业内部普法的组织领导,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和监视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安康进展。要建立企业经营治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企业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标、定人员、定形式、定内容、定时间,统一培训后进一步进展考试的制度。同时制定培训细则、学法制度、签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证企业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依靠和发挥企 业自身的宣传资源,利用已有的墙报、专栏、展板、内部刊物、内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学法、讲法的气氛。努力探究依托企业内部法律参谋室、调解组织促进农夫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的法制部门,以及受聘担当法律参谋的律师在农夫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业工会维权制度,通过职代会,依法维护农夫工的合法权益。把评比“学法先进”同评比“名牌员工”、“守法员工”“优秀农夫工”、“出色青年”等活动结合起来,鼓励广阔农夫工自觉学法用法,不断奋勉向上。 4、重点抓好企业主和经营治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企业主是企业进展、运营的决策者,抓好这局部人的法制教育,树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农夫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因此要重点加强企业主和经营治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使他们深入理解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努力把握宪法、根本法律以及标准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加诚恳信用、依法经营、依法治理的观念,并辐射影响到在企业内的农夫工,到达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维护农夫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内容上,要选择 一些有用并与企业生产、经营、治理、流通、金融、税收、劳动社保,以及与市场经济规章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组织一些质量较高,有肯定层次的集中培训或专业法讲座,同时,鼓舞自学和积极参与政府部门、行业治理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在组织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门详细协调,行业协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与政府职能部门亲密协作,加强对企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遵纪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农夫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4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足部建立和完善,市场调整作用日益彰显。劳动力市场调整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化转移速度不断提高。与此相反,传统市场体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很多制度扔阻碍这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淌,农夫是合法权利得不到充分有效地爱护。由于历史级制度为得到根本改良,有些地区农夫与城镇居民的差距显著。农夫是我国重要的组成局部,更是祖国的将来和民族的盼望,农夫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爱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农夫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养的凹凸,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立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笔者与小组成员深入调研新农村建立中农夫的法律意识,并和农夫进展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夫切身利益的法律学问进展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洁的法律学问发给农夫,使得一些农夫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据了解,新农村建立后农夫越来越知道法律的重要性,为了了解安义石鼻镇居民的法律意识特进展此次关于农夫法律意识的调研,本次调研以调研问卷形式为主,非构造式访问的方式为辅,在发出的100分问卷中,回收率为76% ,其中有效率为65% ,其中年龄分布比拟平衡。于此可见,此次调研的结果真实可信,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一、我国农夫法律意识的现状 随着各界坚持不懈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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