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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调查报告范文农村土地调查报告1 作为教育部人文社科“十五”第一批规划讨论课题“农村土地法律制度讨论”的根底工作是田野调查。在课题组工程主持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陈小君教授的筹划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中青年师生共五十多位,分成14个小组,从2023年9月下旬开头,以我国中部省份湖北省为重点,对包括湖北省的10个市、县、区和山西、江苏、山东、广东等省份的4个地区进展了实地调查。调查农户达406家,访谈农夫计五百余人。 课题组主要围绕农地的权属状况、使用状况、流转状况、税费负担、征用状况以及纠纷状况这六个方面与各地的农夫、基层干部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进展座谈和个别访谈,并向农户发放了问卷。此外,课题组还从各地收集了大量有价值的资料,内容涉及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地方性政策、统计数据、法院典型案件判决、土地权证、各地农地运作的试点方法等等。本报记者在对课题组报告仔细整理后,将其主要局部节选登载,盼望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忙。 一.权属状况 问题:土地归属一向为法律制度设计的重心。为反映出农夫本身对当下土地权属的熟悉,课题组提的第一个问题是“你耕种的土地是谁的”。作出有效选择的问卷430份,选“国家的”占60%,“村集体的”占27%,“生产队(小组)的”占7%,“个人的”占5%,“其他人的”占0.4%。 结论:认为土地属于国家的占有肯定优势。 解读:一个从法学视角令人感兴趣的问题是,即为何大多数受访者都认为土地是国家的。虽然同为公有制的详细形式,国有与集体全部的制度旨趣仍是大有不同,而这种不同却被受访者所普遍无视。相当一局部的受访者还认为,两者的边界是模糊的。然而,这样的模糊或许不能简洁的归结于农夫法律意识的淡薄。譬如,作为农村社区精英的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都持相类似观点。课题组认为,影响集体成为适格私权主体的因素一是集体全部权所承载的公法义务淡化了其私权属性;二是集体全部权本身是不完整的;三是集体全部权主体的“缺位”。 二.使用状况 问题:在农夫对现行土地承包政策是否满足的问卷调查中,共有404份有效问卷对此作出了选择,其中266份选择“满足”,占总数的64%;只有70份选择“不满足”,占总数的18%。在农夫是否情愿种地的问卷调查中,共有413人对此问题作出了有效答复。其中198人表示“情愿”,占总数的48%;而有130人表示“假如税费负担减轻就情愿”,占总数的31%;而72人明确表示“不情愿”,占总数的17%。虽然愿种地者为多数,但仍缺乏50%。 结论:我国现行的农地承包政策在总体上虽然受到了农夫的拥护,但农夫种地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解读:一些地区的调查结果反映,农夫对现行承包政策普遍持“无所谓”甚至“不满足”的态度,主要缘由一是由于农地上负担的税费过重,加之农产品价格(尤其为粮价)上不去,所以种田几乎无利可图,在有些地区,甚至种田还要倒贴。这自然减弱了农夫对土地的感情,也影响了土地承包政策的声誉;二是由于承包到户的政策与某些地区的状况不符,所以实施效果不抱负,从而影响了当地农夫现行土地承包政策的满足度。比方,山东平度地区始终在实行“两田制”,而中心的现行政策是统一实行“均田制”模式的土地承包,这样的政策调整,在基层牵涉面很大,影响了土地使用模式推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所以很难推行开来。 三.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状况 问题:在实行流转是否自愿的问卷调查中,课题组设计了“如何取得他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个问题,答复“通过村委联系取得”的有29人,占选取总次数的8%;答复“直接与别人联系取得”的有258人,占选取总次数的70%;选择“上述两种方法都可以”的有84人,占选取总数的20%;选择“不知道”的有8人,占选取总数的2%。在答复“假如把地给别人种,你是否会向他收取肯定费用”问题时,答复“会”的有153人,占选取总次数的38%;答复“不会”的有157人,占选取总次数的39%;答复“不但不会,还要贴钱”的有40人,占选取总数的10%;答复“视双方关系而定”的有37人,占选取总次数的9%。 结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时,绝大局部农夫可以自愿选择流转对象,但38%的有偿流转率反映了有偿流转在农村中并不占十足的主导地位。 解读: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的这种现状是由我国现有土地制度及中国的乡土社会所打算的。我国农地为集体全部,而农夫为集体中的成员,集体内部成员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就像“鸡蛋从左手滚到右手”一样,并不会对原土地全部人在集体土地上所享有的权利产生什么影响,因此集体对承包经营权集体内部流转的治理与约束极为放松;而中国农村乡土生活、熟人社会的现状,使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内部流转(包括与集体外的亲友之间的流转)双方对流转契约的态度也颇为随便。对集体外部人员而言,上述两种特点均已不再占有优势,因而此时集体与被流转人、流转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流转的程序与集体内部的流转相比有很大区分。 四.农村税费、农夫负担状况 问题:调查的地区在税费改革上进度不一,有的尚在进展有的已近尾声。总的来讲,改革成果不小,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详细可归为以下两点:一是税改后,农夫负担得到不同程度的减轻,但在个别地区、个别时段也消失了“增负”现象;二是费税改革后,基层政府叫苦,公共事业与根底设施难以维持。 结论:农夫与政府关系的税款征收程序趋于标准、明确;农村理解、支持税费改革政策的是主流,但对将来持疑心和较悲观无奈的态度,对“负担反弹”仍有顾虑。 解读:在全国不少地方,税改前的农户负担是以田亩与劳力结合的方式确定的,在改革后,农业税则全部摊在田亩上,这样使无劳力或少劳动力的农户负担增加;同样的缘由,种田大户的负担也因此增加;在税改前,农村中的救济户、五保户的各种费用由村集体组织予以减免,在费改税后,村委会的减免打算权被取消,他们的负担因此而增加。为维系公共事业运作而巧设名目、收派各种费用的现象有所抬头,像学校的教育集资、学杂费等,使农夫的实际负担增加的远不止统计表所显示的那些工程。 这主要反映了几方面的问题: (1)农村税费改革与公共支出、社会救济优抚的社会保障政策的冲突; (2)农村税费改革结果与扶持农村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相抵触; (3)基层政府机构改革人员精简仍做得很不够,不少地方的乡镇政府机构还是叠床架屋。 课题组调查时发觉,有些农村道路坑洼不平,水渠断破;在山西吕梁与乡村教师的访谈中得知,学校破败,教师的办公条件更是简陋的可怜,工资低又不能按月定额发放,这固然也有历史的因素,而上级地方政府和中心也是心有余而力缺乏,说得多,做得少,财政转移支出力度的确是个问题。 五.农地征用状况 问题:在我们402份的问卷调查中,有56.30%的人选择“发生过土地征用”,还有32.80%的人不知道有没有发生过征用。土地征用补偿费发放率低,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发放率仅为49.8%,其中约11.40%为局部发放,没有发放的比例为16.30%;土地征用补偿费数额低,被征用地方的农户对补偿费的发放标准也不清晰,在149份问卷中,有41.60%的人都不清晰,知道按田亩数发放补偿费的仅为39.6%。 结论:在经济进展程度不同的地区,土地征用状况发生率也不同;但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土地征用现象将越来越普遍,将日益成为农村的一个根本问题。 解读:土地征用已经成为农村,尤其是城市郊区农村中的一个焦点和难点问题。从调查各地的土地征用补偿状况看,在征用土地后,国家的收益是村集体和农户的好几倍。土地的全部升值,甚至土地被征用前的价值一局部也被征去了。作为对土地全部者的补偿,却由政府拿走了一块,同时资金使用权又统归政府。这样,土地全部者(从土地的收益归属的角度看)的角色就模糊了起来。 六.农地纠纷调处状况 问题:对广东、湖北、山东等地进展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在335个选择中,有64.2%的人面对土地纠纷选择由村干部解决,有4.2%的人选择由乡镇干部解决,有2.7%的人认为由法院解决;而除此之外的其他解决途径也占不小比例,为19.1%,这其中还有9.9%的人依据纠纷的不怜悯况实行不同的解决方式。 结论:农村对土地纠纷的解决途径,选择呈多元化特点,农地纠纷交由法院解决的比例过小。 解读:农地纠纷一段时间里在局部地方不被法院受理。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曾内部规定,对于大面积的农地税费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正常解决纠纷途径的不通畅也进一步造成农夫诉诸非正常方式解决纠纷,调查问卷的统计数据说明,有超过19%的农夫选择了村、乡镇干部调解和诉讼以外的方式进展,这是一个值得留意的动向。 七.规制农村土地制度九条建议 第一、对土地治理法第10条进展调整。修改为:农地全部权主体应明确为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但于土地发包与调整时应敬重历史性形成的土地边界。其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事主体资格作出确认,并澄清其功能。法律可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法人,担当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 第三、关于土地权属登记,可做出如下适当超前的规定:农地全部权由县级土地治理部门负责登记发证;土地承包使用权由农业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土地治理部门核实后发放使用权证。 第四、探究农业的产业化经营路径,转变目前农村以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为主的小农经济状态,建立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根本单位的农业经济联合体,使其逐步走上合作经营的道路。 第五、落实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自主权。一是修改农地承包法第3条,将农地实行单一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修改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方式相结合的农地使用体制”;二是修改农地承包法第20条,将该法规定的30年、50年及70年的期限确定为农地使用的最长期限,而详细每一块土地的使用期限应由集体经济组织和使用权人于签订承包合同(或其他形式的使用权合同)时在法定最长期限内协商确定;三是转变政府职能。 第六、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进展完善。 第七、切实减轻农夫负担。 第八、对农地征用问题,一是把发放对象直接指向被征地农户;二是为落实土地全部者权利,可以考虑在国家统一的监管体系下,由集体组织直接向市场供给土地;三是遏制地方政府圈占农地的冲动。 第九、对农村错综简单的土地纠纷,应敬重传统的争议解决模式,并在此根底上渐渐增加人民法院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 农村土地调查报告2 经过改革开放二十余年的洗礼,目前农村经济已进入不断向市场经济迈进的实践阶段。分析这个阶段的新实践,农村经济已逐步消失这样一个明显特点:土地活则经济活,土地流转正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实现新一轮进展的“兴奋点”。 我县作为一个欠兴旺的内陆山区农业县,如何紧紧把握农村经济进展的新趋势,积极探究农村土地流转的实现方式和途径,促进农村土地标准、高效流转,全面盘活、开发利用好土地这一与进展经济联系至关亲密、潜能极为巨大的生产要素,对加快进展县域经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带着这一课题,我们对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状况进展了一次仔细的调查。 一、我县土地流转的根本特点和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我县土地的流转面积达7.62万亩,其中耕地1.8万亩,山林3.5万亩,果园2.2万亩,水面0.12万亩。调查中,我们发觉土地流转较好的主要集中在209国道沿线和靖洪国防大路沿线的坪村、堡子、连山、林城、团河、黄茅、若水等乡镇,这些乡镇土地流转的面积约占全县的54%,其中土地流转较好的坪村镇共流转土地1532亩(其中耕地816亩,山地400亩,水面316亩)。综观我县土地流转状况,主要具有三个明显的特点: 1、流转的面积逐步扩大。 从1995年实行其次轮土地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县土地流转的面积逐年增加。1995年全县土地流转面积不到2.1万亩,今年已达7.62万亩,增长了3.5倍。特殊是近两年来,初步消失了由小块流转向成片规模流转的新变化。据不完全统计,全县一次性流转面积达20亩以上的就有370余宗。 2、流转的形式不断丰富。 据调查,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五种形式:一是托付代管,即外出务工的农户托付亲戚、朋友、邻居耕种,税费负担与收益安排由代管人与托付人签订书面或口头协议商定,全县有80%以上的属于这种形式。二是反租倒包,即乡、村集体依据构造调整等需要将承包户的土地租过来,然后又转租给原承包户或其他农户。如堡子镇政府租赁该镇新店村、楼落村农户的200亩稻田,然后又转租给原来的农户或其他农户,用来集中连片开发无籽西瓜。三是股份合作,即集体或个人以土地入股,与他人或单位进展共同开发经营,共享效益。如林城镇大石板村粟多坤、粟多遇等人负责技术和资金,连山乡宋家洲村的9户农户以118亩稻田入股,实行股份合作,共同开发优质葡萄。这种分户治理的股份合作形式既解决了种田大户无田可种的冲突,又解决了田主缺资金、缺技术搞开发的冲突。四是集体重新发包或转包,即村组将集体“四荒地”、农户弃耕抛荒的土地重新发包或转包给农户。如团河镇向阳村以150元/亩的租金,承包了该村120亩土地(其中耕地80亩,河滩荒地40亩),经整理后以2.5万元/年的租金,发包给本村3户农户,规划用于建立鸡、鸭、猪、羊、鱼综合养殖场。憘五是对外招租,即村组集体将集中连片的低产田,或将集体原来统一经营或承包的山林、果园、水面及荒地,以招标的形式租给大户经营。团河镇官舟村将两块分别为300亩和500亩的荒地发包给两名洪江籍的农户,承包期20年,承包者带资金和技术落户团河,进展板栗和脐橙等优质水果。此外,拍卖、以租抵债等形式在土地流转中也占有肯定的比例。 3、土地跨区域流转渐渐增多。 随着农村经济的进展,土地潜能的不断释放,很多能人大户已不满意于本地有限的土地资源,从而使土地跨村、跨乡、跨县流转的面积逐步扩大,土地经营逐步打破了传统的区域界限。据初步统计,全县跨区域流转的土地已达1.9万亩,占全县流转土地的25.2%。仅团河镇就对外(外县)招租1100余亩。连山、坪村、林城镇等交通便利的乡镇,对外更具吸引力。地灵乡的草莓大户吴国华就到坪村承包了稻田20亩,在国道边进展草莓;若水镇的胡清在连山承包30多亩耕地,同时转战怀化鸭嘴岩租赁荒山进展脆蜜桃。 我县土地流转虽然起步较晚,但产生的效益和影响是非常明显和积极的。 一是推动了农村产业构造调整。不少能人租赁集体或个人的土地,不再局限于耕种质次效低的农作物,而是逐步倾向于作物耕种的多样化、规模化,由耕种比拟效益较低的油茶、水稻转向耕种优质水果、西瓜、大棚蔬菜、葡萄等比拟效益较高的作物。目前全县在土地流转中已涌现出了一批调整构造的“排头兵”,为推动全县农村产业构造调整作出了示范。如坪村镇大顺村张光前等6户农户承包耕地84亩,全部改种水稻为种无籽西瓜、葡萄、草莓等,带动了当地农夫调整产业构造,加快了全镇产业构造调整的步伐。在他们的带动下,全镇有120多户农户参加承包土地300多亩,用于种植无籽西瓜,获得了很好的收益。 二是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力的合理转移。土地流转一方面催放了土地的巨大潜能,同时又进一步解放了劳动力。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大约有2万余名农村劳动力将耕地以流转的形式处理后,纷纷外出经商、开店、打工,从而有效解决了目前农村劳力过剩、弃耕抛荒现象严峻的问题。 三是提高了土地使用价值。土地合理流转后,土地逐步向大户和能人集中,经营者实现了市场化、规模化的生产,转变了农村经济长期存在的品种老化、治理落后、经营小打小闹的不良布局,使土地的潜能得到了大幅度的释放。如坪村镇农户张崇华承包了32亩耕地,用来种植无籽西瓜,今年产值达2.8万元,而32亩耕地用于种植水稻总收入仅1.4万元,只有种植无籽西瓜的50%。 四是培植了一批农村大户。憗随着土地流转的推动,生产要素不断向生产大户和能人集中,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使生产大户和能人有了“用武之地”,一批进展农村经济的大户脱颖而出。目前,全县承包5亩土地以上的经营大户就有2100余户。黄茅乡白洋村陆明建等9户农夫于1997年租赁本村300亩荒山,承包30年,至今已累计投入资金11万元,栽种优质板栗XX株,优质梨树3000多株,杨梅、碰柑、脆蜜桃等1000多株,估计进入盛果期产值可达25万元以上,可以为15人以上供应劳动就业时机。 二、我县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土地流转经过几年的进展,取得了肯定成效,推动了了农村经济的进展,但是由于思想意识、机制束缚等因素的影响,我县土地流转仍存在很多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严峻影响了我县土地合理、标准、高效流淌。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流转的组织引导乏力。我县土地流淌主要是农户自发进展的,个体化倾向较重。各级党委、政府缺乏有效的组织和引导,至今没有标准的政策指导操作,没有明确详细的部门标准治理,致使我县农村土地难以实现标准、有序和高效流转。二是土地流转的市场培育滞后。全县干部群众“土地市场”的观念非常淡薄,县、乡、村三级都没有建立为土地流转效劳的中介组织,市场培育严峻滞后,从而导致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交易治理都存在诸多问题。三是土地流转的档次不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流转的形式档次不高。我县土地流转绝大局部仍属最低层次的托付代管形式。在我县7.62万亩流转土地当中,托付代管形式占82.4%以上。堡子镇流转的1235亩土地当中,托付代管形式流转的就达1000余亩,占流转总面积的81%,其它形式流转的仅占19%。而实践证明,低层次的托付代管所产生的效益仍旧是比拟低的。其二是流转地的开发档次不高。很多流转地仍处于自发的、粗放的、低层次的经营状态,流转规模小、投入低、科技含量不高、抵抗市场风险的力量不强。林城镇一户居民低价承包了8亩良田,但一年四季都是栽种一些“大路菜”,几分至2角钱一斤,效益很低,连上交那低得不能再低了的租金也成了问题。四是土地流转的治理欠标准。由于至今没有指导性文件,没有详细的部门组织治理,导致土地流转的治理欠标准。主要表现在:流转双方无视必要的法律手续;交易监视滞后,集体“暗箱操作”仍有发生;流转效劳体系欠完善,流转的档案、信息、价格都没有标准建立;利益保障还比拟乏力,一些流转地的经营者反映要进一步宽松环境,支持他们生产进展。 三、促进我县土地合理有序流淌的对策建议 依据我县土地流转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县要实现土地的标准高效流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1、提高熟悉,将推动土地流转作为实现农村经济新一轮大进展的关键来抓。 土地是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生产要素,“土能生万物,地可发千祥”就高度概括了土地的巨大潜能。但从新的农村经济进展形势来看,离开了土地流转,土地的.潜能发挥受到了极大的束缚。长期形成的土地平均拥有、全部权和经营权机械统一的模式已明显不相宜农村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的进展。要打破这一沉闷局面,就必需让土地流转活起来。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涉农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土地流转的熟悉,要充分熟悉土地流转对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推动农村经济新一轮进展的重大意义的熟悉,充分熟悉土地流转是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的需要,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的领导。要大力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固树立“土地市场”的观念,转变领导方式和职能,利用市场引、政策推、行政促、典型带等方式,大力活化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积极加快土地流转的进程。 2、强化宣传和引导,使土地流转由自发逐步转向自土地是农夫的命根子,群众是土地流转的主体。 因此,要抓好土地流转,必需千方百计调动广阔群众的积极性。 一是要加强对土地流转现实意义的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播送、墙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土地流转意义的宣传,通过宣传,让广阔农夫群众充分熟悉盘活农村土地对进展农村经济、增加农夫收入的重要性。基层干部要深入村组,深入到土地流转过程当中,向群众讲清盘活土地与固守原有土地甚至弃耕抛荒的利弊,通过前后效益比照,提高农夫对土地流转的重要性的熟悉。 二是要加强对土地流转典型的宣传。对那些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观念较新,经营效益较好的经营大户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展大力宣传,切实发挥典型的带动作用。通过宣传,让更多农村或城镇的充裕劳动力感到经营土地有利可图,从而自觉投入到土地流转当中,利用好土地资源,推动农村经济的进展。 三是各级党委政府、基层干部要擅长调动农户的积极性。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党。 农村土地调查报告3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河北省泊头市文庙镇 调查对象:全镇人民 调查方法:实地考察、访谈、查阅相关资料 调查内容:土地资源的使用状况,土地流转现状 调查目的: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所以解决土地问题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所在。 随着我国生产力的渐渐提高,农夫的生活水平快速提高。但是随着二三产业的快速进展,本村的外出务工经商的人员大幅度增加,致使消失了土地使用分散,闲置等问题,甚至消失了土地荒废的现象,这一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就的进展。因此我们应当抓好土地流转工作,仔细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治理方法,把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施农业规模经营,降低生产交易本钱,从而增加农夫收入,促进农业进展。 为了了解现在农村土地流转的状况,就文庙镇的土地流转状况进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此次调查的状况报告如下: 一、本镇的根本状况 从统计数据来看,截止到今年七月底,全镇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有4987户20232人,13209个劳动力,承包耕地面积14883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让方53户119起,本镇土地流转面积达1034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2.8 %,其中耕地流转面积达出624亩,林地流转面积达410亩。全镇流转状况涉及10个村民委员会,39个村民小组,256户农户。流转出的土地主要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流转期限以中短期为主,以5年以下为主。同时不少土地正面临着被废弃的现状。由于本镇实行土地入股等形式,依托农夫专业合作社和种数粮大户,搞土地规模经营,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发挥了规模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本镇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在市、县两级政府和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对依法推动土地流转进展了积极的探究,虽然取得了肯定成效,但还存在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 1、现有土地使用不标准 我国实施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农村现存的农用地治理模式落后,传统的模式给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带来了许多弊病。村里的人口变动使土地消失多寡现象,土地安排有失公正。还有一些人随便转变土地的使用类型,在耕地上建房、种树,严峻铺张了有限的耕地。 2、法律意识较淡薄,农村土地流转手续不标准,引发冲突纠纷多。表现在:一些农夫对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法规熟悉度低,知道有土地承包法的多,但通读过全文了解精 神的不多,有的土地流转未经村委会同意或备案。调查中发觉多数流转不签订合同或合同不标准,大局部土地流转都没有合同,更多的是口头协议。有些人认为签不签合同不重要,以口头协议代替合同,有的流转后再签合同,埋藏下冲突纠纷隐患;即使有合同,也存在不标准、不完善之处,不标准的主要因素是农夫法律意识淡薄,自我爱护意识不强,不知晓土地流转的程序及相关手续;另外农户间土地流转期限较短,短期行为严峻。农夫务工经商收入不稳定,农夫仍把土地作为经营风险的退路,土地转出方怕失去土地,所以大局部实行短期转包的形式流转土地,由于流转期限较短,造成转入户在生产上的短期行为和掠夺式经营,导致土壤肥力严峻缺乏;三是单家各户经营的土地面积碎化;土地承包工作中,仍有一些村组干部对党的土地承包政策和法规领悟不够,为解决人地冲突,搞“几年一调”,土地打乱重分,给土地流转造成了困难和障碍。 3、对土地流转的意义和熟悉缺乏,流转机制不完善。 很多农夫还没有把土地流转作为整合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产出率、转变经营方式、解放农村生产力、进展多种经营、拓宽增收渠道等有效手段和必定途径。有些农夫依旧存在小富即安的传统观念,不情愿离开那块能供应给自己有限收入的土地。土地流转需要进一步标准。各地没有完全健立和实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有的流转主体和行为还不能完全依法运行。对流转状况缺乏相关备案登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变更手续。合同文本还没有统一。还存在土地流转引起的纠纷现象,亲戚、邻里关系不和谐,有的甚至反目成仇。 4、土地流转范围窄,流转收益少。调查中发觉多数农户土地流转都是发生在亲戚及邻居之间,甚至有些是被动流转。农户因无力耕种,导致土地质量下降,有力量耕种的,因土地流转渠道不畅通,转入土地困难。土地无法向大户和种田能手集中,土地流转收益少,尤其是在取消农业税、乡统筹、村提留前,还存在转出土地“倒贴钱”的现象,税费改革后很多农户又返要回了自家原转包出去的承包田地(顺水村、赵米克村有这状况),就这样守着、认着、规模窄小地经营着。 三、对策与建议 1、要广泛宣传,提高农夫流转土地的积极性。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实行电视、播送、标语、条幅、下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的意义及土地流转政策措施,以及流转土地农夫增收的实际效果,消退农夫思想顾虑,提高土地流转意识。 2、积极调研,准时解决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要把土地流转作为一个课题,组成调研组,深入县(区)、乡村和农户对泊头市土地流转状况开展调研,准时把握全市土地流转状况和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究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新方法。 3、加强典型引导,营造土地流转的良好转气氛。要把培育土地流转典型作为促进土地流转的重要手段,总结典型阅历,加强引导。 4、要健全制度,依法标准土地流转。健立和实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加强详细指导帮忙,准时帮忙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消失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步伐。确保流转主体和行为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标准引导农夫依法、自愿、有偿进展土地流转,从源头上化解农村土地纠纷,通过构筑县、乡(镇)、村、组四级效劳平台,对农夫自行协商达成土地流转协议并要求主管机关赐予变更登记的,要做到有人办理、限时办理、办就办好的工作程序流程。对流转合同及有关资料进展归案并妥当保管,建立流转状况登记册,准时记载和反映流转状况。对以转包、出租或其它方式流转的,准时办理相关备案登记;对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准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变更手续。建立和实施土地流转合同治理制度,指导流转双方在自愿协商的根底上,建立稳定标准的流转关系。使用省里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较大规模或涉及主体较多的流转,必需由农经站指导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进展合同登记、鉴证。 5、重视纠纷调处,爱护土地流转。为爱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该市各县区于2023年全部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全部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 6、创新体制机制,探究流转形式。坚持以土地承包法及中心和省相关规定为准绳,鼓舞农户依法实行转包、转让、出租、互换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探究土地流转合作社等土地流转组织形式。在保持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自愿申请,并以土地经营权入社的形式,组建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由土地流转合作社进展集中统一规划、统一经营。这种模式以股份制和合作制为根本形式,实行“三权分别”,即村集体拥有土地全部权,农夫拥有土地承包权,土地流转合作社拥有土地经营权,实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治理制度,农户按入社土地面积从合作社猎取分红收益。这种形式既能够把土地集中流转出来,促进高效规模现代农业的进展和新农村建立,又可以克制其他土地流转形式存在的弊端,有利于提高农夫的组织化程度,维护承包农户和经营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农夫共享土地增值收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夫增收,有利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社会公益事业进展。 农村土地调查报告4 土地是农业最根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夫最牢靠的社会保障。为了依法保障农夫的土地承包权益和农村根本经营制度的稳固、完善,加强农村土地治理,引导农村土地合理、有序地流转,提高农夫收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推动农村产业化进展和城镇化建立。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奠定根底,供应具体的资料,我们对人和镇骑龙村、木古村,盘石镇永安村、石楼村的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土地流转及土地经营状况进展了调查。现将调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根本状况 本次调查了4个村,36个农业合作社,农户1847户,农业人口6382人,承包面积5451.1亩,其中:田2419.2亩,地2127.9亩,山地及其他904亩。 (一)土地承包“三到户”状况 土地承包“三到户”是指承包土地地块落实到户、承包合同签定到户、土地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调查显示: 1土地承包“三到户”的有1411户,占调查总户数的76.3;耕地面积4395亩,占调查总耕地面积的73.4,其中:“三到户”不全都的有487户,占手续健全户的34.5,耕地面积1406亩,占手续健全耕地面积的32。主要是人和镇木古村,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证书虽发放到户,但局部村民认为合同、证书上的耕地面积与实际耕地面积存在差异。 2土地到户,合同和证书未到户的有436户,占调查总户数的23.7,耕地面积702.1亩,占调查总耕地面积的26.6。主要是盘石镇永安村土地二轮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至今仍未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土地流转状况 从4个村36个社的调查状况反映,土地流转的有398户,占调查总户数的21.5,流转人数为1391人,占调查总承包人口的23.3,流转耕地面积503.5亩,占调查总耕地面积的11.07,其中:流转田402.3亩,地101.2亩。分别按以下三种形式分类,状况如下: 1.按流转的形式划分 (1)土地转让的有171户,占调查流转户的43,转让土地人数有599人,转让耕地面积270.5亩,占调查流转面积的53.8,其中:转让田169.3亩,地101.2亩。主要涉及盘石镇永安村、石楼村全户外出,耕地转让给他人耕种。 (2)土地租赁的有227户,占调查流转户的57,租赁土地人数有198人,租赁耕地面积233亩,占调查流转面积的46.2,其中:租赁田233亩。主要涉及人和镇骑龙村、木古村,耕地被长江林场租用为苗圃基地。 2.按经济补偿方式划分 (1)有偿流转的有228户,占调查流转户的57.3,流转人数为802人,流转耕地面积237亩,占调查流转面积的45.1,其中:田235亩,地2亩。如人和镇骑马村、木古村的233亩耕地由长江林场租赁作苗圃基地后,租赁费为一亩田一年1000斤稻谷,按当年市场价计价。 (2)无偿流转的有170户,占调查流转户的42.7,流转人数为595人,流转耕地面积266.5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52.9,其中:流转田167.3亩,地99.2亩。土地无偿给他人耕种,并由原承包户担当每年的税费。 3.按流转签订合同的形式划分 (1)签订书面合同的有227户,占调查流转户的57,流转人数798人,流转耕地面积233亩,占调查流转面积的46.2,其中:田233亩。 (2)按口头合同流转的有171户,占调查总户数的43,流转人数599人,流转耕地面积270.5亩,占调查流转面积的53.8,其中:田169.3亩,地101.2亩。 (三)土地经营状况 从调查的4个村36个社看,土地经营较好的有1386户,占调查总户数的75,承包土地人数4604人,经营较好的耕地面积3938.2亩,占调查土地面积的86.6,其中:田2092.7亩,地1845.5亩。在土地流转的398户,503.5亩耕地中,目前经营状况较好的有397户,占流转户的99.7,耕地489.5亩,占流转耕地的97.2,其中:田332.2亩,地167.3亩。如人和镇骑龙村,将耕地160亩租赁给长江林场后,加大了对耕地的投入,扩大了规模,实现了林场、农户双赢的局面。种“应付田”、半丢荒、全丢荒的有461户,占调查总户数的25,承包土地人数1347人,涉及耕地面积608.9亩,占调查土地面积的13.4,其中田325.7亩,地283.2亩。 1.种“应付田”的状况 我们将重栽轻管的粗放经营土地现象,叫作种“应付田”。在被调查的农户中, 种“应付田”的有269户,790人,占调查总户数的14.5,面积509.5亩,占调查面积的11.2,其中:田320.7亩,地188.8亩。分析产生种“应付田”的主要缘由有: (1)因认为种庄稼不划算、效益低的有248户,占种应付田的92.2,土地面积448.7亩,占种应付田的88,其中:田280.2亩,地168.5亩。 (2)因有外出打工或本地务工收入而疏于治理的有21户,占种应付田的7.8,土地面积60.8亩,占种应付田的12,其中:田40.5亩,地20.3亩。 2.土地半丢荒状况 土地半丢荒的涉及190户,548人,占调查总户数的10.2,半丢荒土地面积为92.2亩,占调查面积的2,主要涉及盘石镇石楼村、人和镇骑龙村,被丢荒的土地全为旱地。土地半丢荒,缘由是农户的局部贫脊、低产、偏远的坡耕地,投入高产 出少,因此仅种植大春作物一季。 3.土地全丢荒状况 土地全丢荒涉及2户,9人,占调查总户数的0.1,全丢荒土地面积为7.2亩,占调查总面积的0.15,其中:田5亩,地2.2亩。土地全丢荒的主要缘由是农户全家外出打工或经商,承包土地无人耕种,农户不愿丧失土地,而又无人可转包,造成土地全部荒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承包“三到户”的问题 1.承包手续不健全,使农夫承包土地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在土地二轮承包过程中,局部村社干部熟悉不到位,工作上怕麻烦等缘由,致使二轮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证书至今仍堆放在乡镇或村委会,没下发到农户手中,严峻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贯彻落实。如盘石镇永安村,由于其次轮土地承包时涉及到外迁移民,土地经营权证书始终未发放到农户手中。 2.土地经营权证书与农户实际承包土地面积存在差异。农户在承包后,由于新修村、组级大路或新修农田水利设施等村社公益事业毁占了局部承包耕地,而造成农户实际承包土地面积与土地经营权证书上的面积不全都。 (二)土地流转中的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效果较好,不仅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率,推动农村土地规模化进程,而且对促进农夫收入的增长,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无视的问题。 1.农村土地流转运作不标准 农村土地流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