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网建设部分]2018年.pdf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电 力 安 全 工 作 规 程(电 网 建 设 部 分)(试 行)第一篇通用部分1总则1.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加强公司电网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规范人员行为,保障施工作业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网建设实际,制定本规程。1.2参建单位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应遵守并严格执行本规程。1.3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1.4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1.5 参建单位可根据本规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及工程的特点,编制专项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1.6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系统35kV及以上新(扩、改)建及公司所属单位承揽的公司系统以外的电网工程。35kV以下电网工程及境外电网工程可参照执行。2基本要求2.1分部分项工程开始作业条件2.1.1相关的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技术员、安全员、施工负责人、作业负责人、监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应经安全培训合格并到岗到位。2.1.2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并交底。2.1.3相关机械、工器具应经检验合格,通过进场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配置齐全、有效。2.1.4 有施工分包的,施工承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且劳务分包单位已与其被派遣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2.1.5 开工前,应编制完成工程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识别评估施工安全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2.2 作业人员2.2.1 应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至少两年一次。2.2.2 应经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考试合格,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作业技能和紧急救护法。2.2.3 应接受本规程培训,按工作性质掌握相应内容并经考试合格,每年至少考试一次。2.2.4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并按期复审,定期体检。2.2.5 进入现场的其他人员(供应商、实习人员等)应经过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2.2.6 涉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项目人员,应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2.7 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2.2.8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场安全作业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2.2.9 发现安全隐患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2.3 施工分包2.3.1 施工分包应依据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或经业主批准。2.3.2 分包单位资质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要求,不得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2.3.3 应同时签订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2.3.4 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机械、工器具等应经承包单位和监理入场检查合格,方可进场,现场人员应经验证。2.3.5 专业分包单位应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应提前将参与施工的所有人员培训考核情况书面提交承包单位审核认可,或经承包单位复训考核。2.3.6 专业分包工程的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时,承包单位应派员监督。2.3.7 劳务分包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承包单位统一管理。2.3.8 劳务分包人员不得独立承担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2.4 安全施工方案2.4.1 一般规定2.4.2 编审批及交底2.4.3变更安全施工方案如需变更,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并组织交底。2.5作业现场安全组织措施2.5.1保证作业现场安全的组织措施a)作业风险识别、评估、预警。b)安全施工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c)作业开工。d)作业监护。e)作业间断、转移、终结。2.5.2作业风险识别、评估、预警a)现场勘察应由作业票签发人或作业负责人组织,安全、技术等相关人员参加。b)现场勘察应察看施工作业现场周边有无影响作业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邻近设备、交叉跨越及地形、地质、气象等作业现场条件以及其他影响作业的风险因素,并提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c)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记录应送交作业票签发人、作业负责人及相关各方,作为填写、签发作业票等的依据。d)作业票签发人或作业负责人在作业前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修正、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或机械器具与带电设备的最小距离小于表1中的控制值,施工项目部应进行现场勘察,编写安全施工方案,并将安全施工方案提交运维单位备案。表1作业人员或机械器具与带电线路风险控制值对安全距离的影响。注2:变电站内邻近带电线路(含站外线路)的施工机械作业,也应注意识别施工机械回转半径引起的安全风险。2.5.3作业票a)确认施工作业的安全性。b)确认作业风险识别准确性。c)确认作业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d)确认所派作业负责人和作业人员适当、充足。a)审核作业风险识别准确性。b)审核作业安全措施及危险点控制措施是否正确、完备。c)审核施工作业的方法和步骤是否正确、完备。d)督促并协助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a)正确组织施工作业。b)检查作业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完善。c)施工作业前,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及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签字。d)组织执行作业票所列由其负责的安全措施。e)监督作业人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以及执行现场安全措施。f)关注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是否出现异常迹象,人员变动是否合适。a)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b)作业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监护范围内的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c)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督促问题整改,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被监护人员的不安全行为。a)熟悉作业范围、内容及流程,参加作业前的安全交底,掌握并落实安全措施,明确作业中的危险点,并在作业票上签字。b)服从作业负责人、专责监护人的指挥,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劳动纪律,在指定的作业范围内工作,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c)正确使用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在使用前进行外观完好性检查。a)参与安全动态风险识别,审查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b)负责作业过程中的巡视、监督。C)及时纠正作业人员存在的不安全行为。a)审查四级及以上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并进行全过程监督。b)必要时协调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2.5.4作业开工2.5.5作业监护监护人,并明确其监护内容。业人员停止作业或离开作业现场。专责监护人需长时间离开作业现场时,应由作业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2.5.6作业间断、转移、终结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应下令停止作业。好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派人看守,防止人、畜接近挖好的基坑等危险场所,恢复作业前应检查确认安全保护措施完好。重新识别评估风险,完善安全措施,重新交底。查作业地点状况,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向作业票签发人汇报。3施工现场3.1 一般规定3.1.1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消防、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有关规定。3.1.2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含设计、施工要求)。3.1.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根据作业工种或场所需要选配个体防护装备。禁止施工作业人员穿拖鞋、凉鞋、高跟鞋,以及短裤、裙子等进入施工现场。禁止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与施工无关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3.1.4施工现场敷设的力能管线不得随意切割或移动。如需切割或移动,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3.1.5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配置和使用施工安全设施。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不得擅自拆、挪或移作他用。如确因施工需要,应征得该设施管理单位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事后应及时恢复。3.1.6施工现场及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等危险场所均应设可靠的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符合安全要求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板及安全标志。危险场所夜间应设警示灯。3.1.7施工现场应编制应急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应急医疗用品和器材等,施工车辆宜配备医药箱,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期限,及时更换补充。3.2 道路3.2.1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坚实、平坦,车道宽度和转弯半径应结合线路施工现场道路或变电站进站和站内道路设计,并兼顾施工和大件设备运输要求。线路施工便道应保持畅通、安全、可靠。3.2.2 现场道路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确需开挖时,应事先征得现场负责人的同意并限期修复。开挖期间应采取铺设过道板或架设便桥等保证安全通行的措施。3.2.3 现场道路跨越沟槽时应搭设牢固的便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人行便桥的宽度不得小于1 m,手推车便桥的宽度不得小于 1.5 m,汽车便桥的宽度不得小于3.5 m。便桥的两侧应设有可靠的栏杆,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3.2.4 现场的机动车辆应限速行驶,行驶速度一般不得超过1 5 km/h;机动车在特殊地点、路段或遇到特殊情况时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 km/h;并应在显着位置设置限速标志。3.2.5 机动车辆行驶沿途应设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区段应设“危险”或“禁止通行”等安全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灯。场地狭小、运输繁忙的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3.3 临时建筑3.3.1 施工现场使用的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围挡等临时建筑物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与维护、拆除与回收按J G J/T 1 8 8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3.3.2临时建筑物工程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3.3.3临时建筑物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采取抵御风、雪、雨、雷电等自然灾害的措施,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3.3.4施工用金属房。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熔断器,进房线孔应加防磨线措施。水瓷灯具。器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3.4材料、设备堆(存)放管理3.4.1材料、设备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定的地点进行定置化管理,并符合消防及搬运的要求。堆放场地应平坦、不积水,地基应坚实。应设置支垫,并做好防潮、防火措施。3.4.2材料、设备放置在围栏或建筑物的墙壁附近时,应留有0.5m以上的间距。3.4.3各类抱杆、钢丝绳、跨越架、脚手杆(管)、脚手板、紧固件等受力工器具以及防护用具等均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处,并符合防腐、防火等要求。工程开工或间歇性复工前应进行检查,合格方可使用。3.4.4易燃材料、废料的堆放场所与建筑物及动火作业区的距离应符合本规程3.6.2的有关规定。3.4.5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等应分别存放在与普通仓库隔离的危险品仓库内,危险品仓库的库门应向外开,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汽油、酒精、油漆及稀释剂等挥发性易燃材料应密封存放,配消防器材,悬挂相应安全标志。3.4.6 器材堆放应遵守下列规定:a)器材堆放整齐稳固。长、大件器材的堆放有防倾倒的措施。b)器材距铁路轨道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5 m。c)钢筋混凝土电杆堆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杆段下方应设支垫,两侧应掩牢,堆放高度不得超过3 层。d)钢管堆放的两侧应设立柱,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 m,层间可加垫。e)袋装水泥堆放的地面应垫平,架空垫起不小于0.3 m,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 0 包;临时露天堆放时,应用防雨篷布遮盖。f)线盘放置的地面应平整、坚实,滚动方向前后均应掩牢。g)绝缘子应包装完好,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 m。h)材料箱、筒横卧不超过3 层、立放不超过2 层,层间应加垫,两边设立柱。i)袋装材料堆高不超过L 5m,堆放整齐、稳固。j)圆木和毛竹堆放的两侧应设立柱,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 m,并有防止滚落的措施。3.4.7 电气设备的保管与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a)瓷质材料拆箱后,应单层排列整齐,不得堆放,并采取防碰措施。b)绝缘材料应存放在有防火、防潮措施的库房内。c)电气设备应分类存放,放置应稳固、整齐,不得堆放。重心较高的电气设备在存放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有防潮标志的电气设备应做好防潮措施。3.5 施工用电3.5.1 一般规定案,其布设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应建立安装、运行、维护、拆除作业记录台账。履行复查验收手续。二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系统(漏电保护系统),末端应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专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系统宜采用T N?S 接零保护系统。3.5.2 变压器设备上变压器的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2.5m。组立后的支柱不应有倾斜、下沉及支柱基础积水等现象。装,装设变压器的平台应高出地面0.5m,其四周应装设高度不低于 1.7 m 的围栏。围栏与变压器外廓的距离:1 0 k V及以下应不小于 I m,3 5k V应不小于1.2 m,并应在围栏各侧的明显部位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安全标志。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总容量为l O O k VA以下的系统,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 0?o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 0 0 0?m的地区,当达到上述接地电阻值有困难时,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3 0?o压器外壳直接接触。接地系统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装有仪表和继电器的箱门应与壳体可靠连接。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电气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3.5.3 发电机组放易燃易爆物品。系统,即TN?S 接零保护系统,其工作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本规程路、过载保护。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3.5.4配电及照明行三级配电。配电箱应根据用电负荷状态装设短路、过载保护电器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并定期检查和试验。显断开点。端子板。N线端子板应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 E线端子板应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应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 E线应通过P E线端子板连接。碰撞和被物体打击。配电箱内及附近不得堆放杂物。备防火、防雨的功能,箱内的配线应采取相色配线且绝缘良好,导线进出配电柜或配电箱的线段应采取固定措施,导线端头制作规范,连接应牢固。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裸露。引下线应穿管敷设并做防水弯。1 6 mm,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 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 mo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主道路或固定建筑物等的边缘直线埋设,埋深不得小于0.7 m,并2 0应在电缆紧邻四周均匀敷设不小于5 0 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转弯处和大于等于5 0 m直线段处,在地面上设明显的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保护零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应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应包含淡蓝、绿/黄两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用作工作零线(N线);绿/黄双色芯线用作保护零线(P E线),禁止混用。的裸露带电部分应加防护措施。架空线路的路径应合理选择,避开易撞、易碰以及易腐蚀场所。时,应设移动开关箱。移动开关箱至固定式配电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4 0 m,且只能用绝缘护套软电缆。荷拉闸。关应有保护罩。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熔丝后应装好保护罩方可送电。电源,下口接负荷,禁止倒接;负荷应标明名称,单相开关应标明电压。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单相插座应标明电压等级。使用。式电动机械应使用绝缘护套软电缆。上,不得接近热源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穿墙时应套绝缘套管,管、槽内的电源线不得有接头,并经常检查、维修。低 于2.5m时应设保护罩。照明灯具开关应控制相线。的照明。气设备,开关应装在室外。在散发大量蒸汽、气体或粉尘的场所,应采用密闭型电气设备。在坑井、沟道、沉箱内及独立高层建筑物上,应备有独立的照明电源,并符合安全电压要求。接零保护。内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应有保护罩,行灯电源线应使用绝缘护套软电缆。使用自耦变压器。设临时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安全标志牌。3.5.5接零及接地保护时,其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宜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TN?S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 作 零 线(N线)应通过剩余电流动作保 护 装 置(漏电保护器),保 护 零 线(P E线)应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即不通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保 护 零 线(P E线)上禁止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并且采取防止断线的措施。系统要求做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同一供电系统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与保护零线(P E线)的连接线截面积一般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积的1/3且不得小于2.5 m m;移动式或手提式电动机具与保护零线(P E线)的连接线截面积一般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积的1/3且不得小于1.5 m mo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做重复接地。设接地或接零保护:a)发电机、电动机、电焊机及变压器的金属外壳。b)开关及其传动装置的金属底座或外壳。c)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d)配电盘、控制盘的外壳。e)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带电设备周围的金属围栏。f)高压绝缘子及套管的金属底座。g)电缆接头盒的外壳及电缆的金属外皮。h)吊车的轨道及焊工等的工作平台。i)架空线路的杆塔(木杆除外)。j)室内外配线的金属管道。k)金属制的集装箱式办公室、休息室及工具、材料间、卫生间等。然接地体。用电安全规范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a)人工接地体的顶面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6 m。b)人工垂直接地体宜采用热浸镀锌圆钢、角钢、钢管,长度宜为2.5 m。人工水平接地体宜采用热浸镀锌的扁钢或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 2 m l i 1;扁钢、角钢等型钢的截面积不应小于9 0 m m 2,其厚度不应小于3 m m;钢管壁厚不应小于2 m m。人工接地体不得采用螺纹钢。3.5.6用电及用电设备电安全责任人。全施工技术措施,熟悉施工现场配电系统。阻及接地电阻应进行定期检测并记录。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 0 m 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I s o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 5 m A,额定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 s。总配电箱中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 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 So设置插座方式供电,并应采用工业用插座,且每个插座应有各自独立的保护电器。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末级配电箱与照明末级配电箱应分设。的电源断开并隔离,并 悬 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安全标志牌。a)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一分配电箱一末级配电箱。b)停电操作顺序:末级配电箱一分配电箱一总配电箱。但在配电系统故障的紧急情况下可以除外。时,应遵守下列规定:a)被拆除或接入的线路,不得带任何负荷。b)相间及相对地应有足够的距离,避免施工作业人员及操作工具同时触及不同相导体。c)有可靠的绝缘措施。d)设专人监护。e)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应投入。3.6 消防3.6.1 一般规定公区等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需要动火的施工作业前,应增设相应类型及数量的消防器材。在林区、牧区施工,应遵守当地的防火规定。能产生火花的作业时,应办理动火工作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相应措施并增设相应类型及数量的消防器材后方可进行。确保有效;砂 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禁止挪作他用。燃、易爆物品。内。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应及时退库,并存放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m的单独隔离场所;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未与运行设备彻底隔离及采取清洗置换等措施,禁止用电焊或火焊进行焊接或切割。麻等不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入库。规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火焊切割的方法开箱。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距易燃物不得小于1 0 m,不应在室内进行。完毕后的2 4 h内,其作业区周围3 0 m内禁止明火。氧化碳中毒措施,并设有不少于两人的值班人员。3.6.2临时建筑及仓库防火火规范的规定。成。值班室与库房之间应有防火隔离措施。防火材料隔离。烟囱伸出屋面的高度不得小于5 0 0 m m。禁止用汽油或煤油引火。电接地措施,屋面应采用轻型结构,门、窗不得向内开启,保持通风良好。的规定。表2各类建筑物与易燃材料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m)建筑类别序号建筑类别及序号1234567891.正在施工中的永久性建筑物一20152025203025102.办公室及生活性临时建筑2056201515302063.材料仓库及露天堆场1566151510201564.易燃材料(氧气、乙烘气、汽油等)仓库2020152025203025205.木材(圆木、成材、废料)堆场25151525 垛间 2253025156.锅炉房、厨房及其他固定性用火201510202515302567.易燃物(稻草、芦席等)堆场303020303030 垛间 22568.主建筑物 2520152525252525159.一般性临时建筑1066201566156防火间距电力线下方建造时,应经线路运维单位同意。屋顶采用耐火材料。临时库房与电力线导线之间的垂直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小于表3 的规定。表 3 临时库房与电力线导线之间最小垂直距离线路电压kV1 -103566110最小垂直距离m3454通用作业要求4.1高处作业4.1.1按照GB3608 高处作业分级的规定,凡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度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4.1.2物体不同高度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见表4o表4不同高度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作业高度hWm2WhwW55Vhw515VhwW30hw 3 0可能坠落范围半径m3 4 5 6注1: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注2: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作业高度,用hw表示。注3: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确定可能坠落范围而规定的相对于作业位置的一段水平距离。4.1.3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每年体检一次。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4.1.4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衣袖、裤脚应扎紧,穿软底防滑鞋,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4.1.5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带,宜使用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杆塔组立、脚手架施工等高处作业时,应采用速差自控器等后备保护设施。安全带及后备防护设施应高挂低用。高处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绑扎的牢靠情况。2 94.1.6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4.1.7特殊高处作业宜设有与地面联系的信号或通信装置,并由专人负责。4.1.8遇有六级及以上风或暴雨、雷电、冰雹、大雪、大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4.1.9高处作业下方危险区内禁止人员停留或穿行,高处作业的危险区应设围栏及“禁止靠近”的安全标志牌。护 栏(0.5 m 0.6 m处设腰杆),并设1 8 0 m m高的挡脚板。照明。得超过允许载荷,施工用料应随用随吊。禁止在脚手架上使用临时物体(箱子、桶、板等)作为补充台架。在牢固的构件上,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上下传递物件应使用绳索,不得抛掷。并采取防止坠落的措施。登或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杆塔上水平转移时应使用水平绳或设置临时扶手,垂直转移时应使用速差自控器或安全自锁器等装置。禁止使用绳索或拉线上下杆塔,不得顺杆或单根构件下滑或上爬。杆塔设计时应提供安全保护设施的安装用孔。攀爬。3 0沿同一路径上下同一杆塔等设施时应逐个进行。度是否足够,并应选用适合于杆型的脚扣,系好安全带。在构架及电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专人监护、联络。用具应按附录D的表 D.2 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缘绳。措施。设取暖休息室,并采取防火措施。措施。或防护栏杆,施工作业人员应使用安全带。上,不得站在栏杆外作业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和高处作业吊篮应分别按G B/T 9 4 6 5 高空作业车和 G B 1 9 1 5 5 高处作业吊篮的规定使用、试验、维护与保养。作规程,经施工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维护与保养,并做好记录。4.2 交叉作业4.2.1 作业前,应明确交叉作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应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或采取防高处落物、防坠落等防护措施。4.2.2 交叉作业时,作业现场应设置专责监护人,上层物件未固31定前,下层应暂停作业。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不得上下抛掷。不得在吊物下方接料或停留。4.2.3 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围栏并悬挂安全标志。4.2.4 交叉作业场所应保持充足光线。4.3 有限空间作业4.3.1 进入井、箱、柜、深坑、隧道、电缆夹层内等有限空间作业,应在作业入口处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员应事先与作业人员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4.3.2 有限空间作业应坚持“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辨识,分析有限空间内气体种类并进行评估监测,做好记录。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4.3.3 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4.3.4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的氧气含量应在1 9.5%2 3.5%。有害有毒气体、可燃气体、粉尘容许浓度应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要求,不符合时应采取清洗或置换等措施。4.3.5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一,作业前应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危险有害因素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4.3.6在有限空间作业中,应保持通风良好,禁止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4.3.7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环境中作业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检测的时间不宜早于作业开始前3 0 m i n。作业中断超过3 0 m i n,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3 24.3.8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应配备安全和抢救器具,如:防毒面罩、呼吸器具、通信设备、梯子、绳缆以及其他必要的器具和设备。4.3.9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应使用安全矿灯或3 6 V以下的安全灯,潮湿环境下应使用1 2 V的安全电压,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配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在金属容器等导电场所,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电源连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导电场所外面,电动工具的开关应设在监护人伸手可及的地方。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应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应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禁止盲目施救。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4.4 运输、装卸4.4.1 机动车运输的有关规定执行。车上应配备灭火器。的道路应及时处理。坡路或冰雪路面上应缓行,车轮应装防滑链;冬季车辆过冰河时,应根据当地气候情况和河水冰冻程度决定是否行车,不得盲目过33河。车辆通过渡口时-,应遵守轮渡安全规定,听从渡口工作人员的指挥。a)物件重心与车厢承重中心应基本一致。b)易滚动的物件顺其滚动方向应掩牢并捆绑牢固。c)用超长架装载超长物件时,在其尾部应设警告标志;超长架与车厢固定,物件与超长架及车厢应捆绑牢固。d)押运人员应加强途中检查,捆绑松动应及时加固。缆盘在车、船上滚动的措施。卸电缆盘不能从车、船上直接推下。滚动电缆盘的地面应平整,滚动电缆盘应顺着电缆缠紧方向,破损的电缆盘不应滚动。电缆盘放置时应立放,并采取防止滚动措施。4.4.2 水上运输规定。备,并签订安全协议。合理的运输方案,装卸笨重物件或大型施工机械应制定专项装卸运输方案,船舶禁止超载。扎牢固。a)禁止超载超员。b)船上应配备合格齐备的救生设备。C)乘船人员应正确穿戴救生衣,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会熟练使用救生设备。3 4d)船上禁止搭载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上运输。4.4.3 人力运输和装卸或钢筋混凝土电杆的道路,其宽度不宜小于L 2 m,坡度不宜大于1:4,如不满足要求,应采取有效的方案作业。同起同落,并应有人指挥。检查。件滚落前方禁止有人。每卸一根,其余电杆应掩牢;每卸完一处,剩余电杆绑扎牢固后方可继续运输。和拖拉机挂车车厢内禁止载人。4.5 起重作业4.5.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中应有机械配置、大型吊装方案及各项起重作业的安全措施。4.5.2起重机械拆装时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4.5.3特殊环境、特殊吊件等施工作业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还应经专家论证。4.5.4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建立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4.5.5起重作业应由专人指挥,分工明确。354.5.6重大物件的起重、搬运作业应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4.5.7每次换班或每个工作日的开始,对在用起重机械,应按其类型针对与该起重机械适合的相关内容进行日常检查。4.5.8起重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人员熟悉起重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4.5.9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环境、架空电力线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效期内。闭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禁止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装置。在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应标以鲜明的色彩初 志。应进行定期或专项检查,并指导、追踪、督查缺陷整改。操作室;起重作业应划定作业区域并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液压油、发动机油和齿轮油等,保证油质能满足其使用条件。物体有棱角或特别光滑的部位时,在棱角和滑面与绳索(吊带)接触处应加以包垫。起重吊钩应挂在物件的重心线上。36特别许可的小型瓷质组件除外。瓷质组件吊装时应使用不危及瓷质安全的吊索,例如尼龙吊带等。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信联络进行指挥。4.6 焊接与切割4.6.1 一般规定绝缘鞋、防护手套等符合专业防护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衣着不得敞领卷袖。持面罩,或佩戴安全镜、护目镜或其他合适的眼镜。辅助人员也应佩戴类似的眼保护装置。防护用品、操作环境进行检查。带,穿胶底鞋,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程使用。时,应停止使用并由维修人员修理。37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必要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方式0焊接和切割作业。如必须作业时,应采取防风、防雨雪的措施。移至安全地点,或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作业结束后,应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确认合格后方可离开现场。流等作业。缠绕在身上操作,以防触电或燃爆。的下部地面保持10m以上的间隔,并应设监护人。固的无孔洞的工具袋内,防止落下伤人。不得从高处跨越。电焊导线、软管应在切断电源或气源后用绳索提吊。属飞溅引起火灾的措施。在人员密集的场所作业时,宜设挡光屏。设备。具,仔细检查作业场所周围及防护设施,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3 8离开。4.6.2电弧焊机集中布置时,应将电焊机和控制刀闸作对应的编号。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不得超过5 m,二次侧引出线不得超过3 0 m。一、二次线应布置整齐,牢固可靠。雪措施。得大于4?。不得多台串联接地。无异常后方可合闸。电源。相适应。焊钳应具有良好的隔热能力。在采用屏蔽电缆的变电站内施焊时,应用专用地线,且应在接地点 5 m范围内进行。械。电焊导线穿过道路应采取防护措施。垫以木板或采取其他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4.6.3氨弧焊二次接地线禁止接在焊机壳体上。3 9品上,不准搭接在管道和电力、仪表保护套以及设备上。备。通风装置失效时,应停止作业。工时,应采用密封式或抽风式砂轮磨削,操作者应佩戴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加工后要洗净手脸。牡鸨极和锦鸨极应放在铝盒内保存。避免由于大量牡鸨棒集中在一起时,其放射性剂量超出安全规定而伤人。a)工件良好接地,焊枪电缆和地线要用金属编织线屏蔽。b)适当降低频率。c)尽量不要使用高频振荡器作为稳弧装置,减小高频电作用时间。d)连续作业不得超过6 h。e)操作人员随时佩戴静电防尘口罩等其他个人防护用品。工 作 服(如耐酸呢、柞丝绸等)。在容器内焊接又不能采用局部通风的情况下,可以采用送风式头盔、送风口罩或防毒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容器外应设人监护和配合。吸烟、进食,以免臭氧、烟尘吸入体内。渣飞溅方向。4 04.6.4气焊与气割碰击。垫牢,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乙烘瓶应直立排放,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气瓶押运人员应坐在司机驾驶室内,不得坐在车厢内。器 具。禁止氧气瓶与乙快瓶同车运输。下曝晒。同间存放。存 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应有支架固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气瓶禁止使用。氧气瓶与乙快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41的减压器。阀丝扣的磨损及锈蚀情况,发现损坏应立即更换。2),输气流速每瓶不得超过1.5m3/h 2m3/ho的侧后方。上使其缓慢解冻。(2kgf/cm2)的剩余压力;乙烘气瓶应留有不低于表5规定的剩余压力。用后的气瓶应关紧其阀门并标注“空瓶”字样。表5乙焕气瓶内剩余压力与环境温度的关系环境温度V 0 0 1 5 1 5 2 5 2 5 4 0剩余压力M Pa0.0 5 0.1 0.2 0.34.7动火作业4.7.1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包括熔化焊接、切割、喷枪、喷灯、钻孔、打磨、锤击、破碎、切削等。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D L 5 0 2 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有关规定,填用动火工作票。4.7.2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替代而能够达到同样效果时,尽量采用替代的方法处理。4 24.7.3动火区域中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阀门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4.7.4尽可能地把动火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4.7.5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检测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4.7.6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4.7.7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4.7.8动火作业间断或终结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4.7.9下列情况禁止动火:a)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b)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洗干净前或未进行有效置换前。c)风力达五级以上的露天作业。d)喷漆现场。e)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4.8季节性施工4.8.1夏季、雨汛期施工防暑降温工作。排水系统应整修畅通,必要时应筑防汛堤。43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接地电阻测定。及高架机械均应进行修缮和加固,准备充足的防汛器材。牢靠,独立的构架组合应采用四面拉线固定。电阻测定。备、电源线路等进行检查并及时修理加固。4.8.2冬季施工毒等个人防护用品或采取相应措施,防寒服装等颜色宜醒目。施工用水外露管道,应做好保温防冻措施。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加强用火管理,及时清除火源周围的易燃物;根据需要配备防风保暖帐篷、取暖器等防寒设施。措施,施工中和化冻后要检查边坡稳定,出现裂缝、土质疏松或护坡桩变形等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止电线冻结在冰雪之中;大风雪后,应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断线造成触电事故。积霜、积雪并采取防滑措施。44适季更换油材;油箱或容器内的油料冻结时,应采用热水或蒸汽化冻,禁止用火烤化。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