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招标公告.doc
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中水回用工程供货设备采购编号:CFC-H10040集中采购机构: 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编 制 日 期: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目 录招标公告 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 说 明1、适用范围 4 2、定义 4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44、投标委托 45、投标费用 4三、招标文件的说明6、招标文件 47、招标文件的澄清 48、招标文件的修改 4四、投标文件的说明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510、投标文件的组成 5 11、投标内容的详细说明 512、投标文件的装订 613、投标报价 6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6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616、投标截止时间 6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7六、开标及评标18、开标 719、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720、投标的澄清 721、评标 7 22、废标 8七、授予合同23、评标过程 824、集中采购机构的权力 825、中标通知 826、履约保证金 827、签订合同 928、询问和质疑 9第二章 设备配置清单技术要求 29、赤峰市污水处理厂供货设备配置清单 9第三章 其他要求30、培训及售后服务 30第四章 评标办法31评标办法 64第五章 合同样本32、合同样本 66第六章 附 件33、附件 68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项目供货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受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采购人)委托,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对该单位中水回用工程供货设备项目实行全国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CFC-H10040二、招标项目名称:中水回用工程供货设备 三、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资金:第一包:鼓风机及配套设备 预算 1,08元第二包:高性能滤料、滤板、滤头 预算 元第三包:曝气设备 预算 第四包:通风设备 预算 7四、投标人须知:供应商在投标的同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或公证件):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要求第一包5000万元;第三包3000万元);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 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第一包、第三包);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投标设备(第一包鼓风机、第三包曝气设备)检测报告;投标人近三年(07、08、09年)每年营业额至少(第一包和第二包3000万元人民币、第三包和第四包300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供货合同及完税凭证)。五、下载招标文件: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可以从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采购信息栏目中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我中心不再另行发放纸制招标文件。六、答疑事项:本次招标答疑事项及中标结果将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站( :/ nmgp.gov )和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 cfgp.gov )上公布。七、投标、开标时间截止:2010年6月16日上午 10点 整截止,逾期投标恕不接受。八、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党政机关综合楼C座一楼。 九、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乌佩玉 04768820105 采 购 人:连瑞民 04768667066传 真 电 话:04768820103 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项目供货设备的政府采购。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2、定义2.1 “采购人”系指采购本次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项目供货设备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单位,既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 “集中采购机构”系指受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机构,既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系指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具备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能力,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3、项目说明3.1 项目基本情况:本次公开招标项目为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项目供货设备的政府采购。3.2交货(交付使用)地点: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3.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进厂。 :(1)设备运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址,经采购人对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做出表面的核对无误后,填写“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这中水回用工程供货设备验收单”。采购人收到此单证及其他完整且合格的申请支付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20%的货款给中标人。(2)设备安装完毕,由中标人出具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并经采购人方签字确认,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30%的货款给中标人。(3)设备完全安装完毕并经过调试验收合格后,由有设备安装方出具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并经采购人方签字确认,采购人收到验收证明后7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合同价款30%的货款给中标人。(4)联合试运转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合同价款15%的货款给中标人。(5) 5%的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采购人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二、投标人4.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公告所公布的条件;及资料原件必须通过审查;非联合体投标;4.4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具有各包核心设备生产能力和业绩。5. 进口设备:如确需采购进口设备的,须按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6. 节能产品:如采购内容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强制)采购品目,评标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7. 环境认证产品:如采购内容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采购品目,评标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8. 自主创新产品或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如采购内容符合自主创新产品或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评标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9. 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本次采购将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10、投标费用: 本次招标集中采购机构不收取招标文件费、中标服务费以及其他费用,但是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三、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说明11.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11.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2、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12.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2.2提出澄清请求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五日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并加盖公章)通知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义,即视为默认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12.3集中采购机构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通过内蒙古政府采购网站( :/ nmgp.gov )和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 cfgp.gov )正式对外公布。13、开标时间延期对招标文件进行重大修改后,集中采购机构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通过上述网站发布信息公告,请所有投标人经常浏览上列网站,以便获得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答复内容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属于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都有同等的约束力。四、 投标文件说明14、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4.1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和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14.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公制。15、投标文件的组成15.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技术、报价及其他资料四个部分,加“”部分在投标时还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且通过审查,这部分若有缺失或无效,导致不能参加投标并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5.2为了方便评标,投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必须按照下列格式要求制作。15.3商务部分: (1) 投标函(见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要求第一包5000万元;第三包3000万元);(4)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5)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第一包、第三包);(6)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投标设备(第一包鼓风机、第三包曝气设备)检测报告。(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2)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项目供货设备及必要的备品备件价格明细表(见附件)。15.5技术部分 (1)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项目供货设备及必要的备品备件配置清单 (自制)。(2)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项目供货设备及必要的备品备件技术参数详细描述 (自制)。(3)投标人的投标设备与招标设备技术参数偏离表(自制)。(1)投标人基本情况详细说明(必须包括生产技术、工艺流程、设备管理水平、研发能力,对本次投标项目生产组织方案、技术保证措施等);(2)投标人近三年(07、08、09年)每年营业额至少(第一包和第二包3000万元、第三包和第四包300万元)业绩证明(设备供货合同及完税凭证)(提供业绩越多得分越高);(3)设备安装、调试及培训说明(自制);(4)上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承诺书(自制);(6)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内容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16、投标内容详细说明16.1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15条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16.2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格式文件中必须承诺的部分留有空项的,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6.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内容真实可靠,并接受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或有关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任何内容进一步审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或投标内容,取消预中标人资格,列入不良记录名单。16.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6.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或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其投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作为中标候选人。17、投标文件的装订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并根据第15条的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一式五份(A4纸),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页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正本的复印件作为副本。17.2投标人愿意提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料,可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投标文件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18、投标报价18.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8.2投标人要按“投标报价表”的内容详细填写,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18.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装卸、运输、集成、安装调试、检验检测、维修和技术支持、培训、利润、税金、售后服务、招标文件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8.4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接受一次报价。18.5 鼓励投标人不低于成本价的合理报价。18.6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报价总额即作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报价表”中未报出的单价、合价将被视为含在其他报价中。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保证,若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价格,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其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若该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做出的解释不合理,评标委员会可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该投标将被拒绝。1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9.1 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19.2 在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或 的形式提出,在“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上答复。五、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20.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整袋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盖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20.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泄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确定为无效投标文件。21、投标截止时间21.1投标文件和有关资质原件(或公证件)必须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会议现场)派人送达到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21.2集中采购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拒绝接收。22、投标文件撤回投标以后开标之前,投标人提出撤回投标应以书面、 的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如采取 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六、开标及评标23、开标23.1集中采购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仪式。开标仪式由集中采购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人员、纪检监察人员等参加。23.2 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23.3开标会上首先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以采购人为主,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纪检监察人员协助,必要时可委托评委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23.4集中采购机构在开标仪式上,根据情况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集中采购机构拆封、唱标人唱标。并公布投标人的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等,集中采购机构将做唱标记录。23.5当投标人不足3家时,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开标。此时集中采购机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另行决定采购方式。23.6本招标项目是以政府采购预算价为最高限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价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不予评审。当全部投标报价均超出政府采购预算价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全部废标或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密封形式重新报价。24、对投标文件初审24.1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齐全。24.2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总价为准,如果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4.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是指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质量、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24.4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5、投标的澄清 25.1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集中采购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解答和澄清。25.2必要时集中采购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5.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及实质内容。26.评标26.1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专家于开标当日,由采购人代表、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在赤峰财政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26.2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逐一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做出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评审得分高低确定预中标人,或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排序结果。26.3符合性审查(1)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份数、装订、格式、文字、目录、页码、签署、删改、交货期、投标总价是否超预算、付款方式是否响应等内容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投标文件应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即失去进入详细评标的权力。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标有“”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或过期失效的;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投标,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投标文件为活页装订(散页、打孔、插条等)的; 投标设备超出其经营范围的; 投标人的报价超过已公布的采购预算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6.4投标文件的澄清(1)开标后,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对投标文件尚未表述清楚的问题向投标人进行询问。(2)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问,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未进行答疑和澄清,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3)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受评标委员会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须按集中采购机构的通知派技术或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4)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或重要技术条款(参数)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集中采购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得要求其进行澄清或后补。26.5评标内容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其中商务部分是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投标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进行计分;技术部分是根据各投标人投标内容进行优劣比较,确定不同分值(技术偏离为负的该项为零分);其他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定分值。26.6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在封闭状态下进行,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进行。(2)在开标直至宣布评标结果之前,投标人不得向参加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3)在评标过程中,进入评标现场人员不得与评标委员会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进入评标现场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过程和内容。26.7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原则确定预中标供应商:(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综合评价或性价比优秀;(3)中标条件对采购人最为有利;(4)有执行合同的能力;(5)符合国家有关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自主创新、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发展的政策。27、集中采购机构拒绝投标人的权力:27.1投标人以其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27.2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成本,该投标人又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27.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拒不按照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27.4投标人投标设备质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等任何一项没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7.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8.预中标结果公示 评标工作完成后,由评标委员会写出评标报告并确定预中标人,集中采购机构在指定的媒体和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预中标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采购人可以根据招标和评标情况对预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有关资料并写出考察报告,如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无异议,集中采购机构确定评标排序第一的预中标人为中标人。29.中标通知29.1公示期结束后,集中采购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30.合同的签订30.1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有关人员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确定的采购内容起草政府采购合同。30.2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后,持集中采购机构审核后的合同文本与采购人签订。如无特殊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须经集中采购机构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30.3合同履约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具验收报告。 31、投标保证金31.1投标人在开标前时以现金方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40,000元投标保证金。31.2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1.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并履约完毕,凭验收报告在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31.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之日起5日内无息退还。31.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 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放弃签订合同的;(3) 经审定或投标人考察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材料或内容与事实不符的;(4)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的行为。32、履约保证金32.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32.2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和金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32.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这中水回用工程供货设备验收单”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回。32.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不能按合同履约外,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3、询问和质疑33.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若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公布中标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质疑并要求做出答复。33.2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通知采购人(或评委)做出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3.3质疑投标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赤峰市财政局投诉。第二章 设备配置清单及技术要求 第一包:鼓风机及配套设备一、配置清单鼓风机(一)鼓风机房1三叶罗茨鼓风机及电机Q=47m32OP=75kw台21用1备2三叶罗茨鼓风机及电机Q=57m32OP=90kw台21用1备3进气口消声器个4与1、2配套供货4出气口消声器DN250 PN1.0MPa L=1000个4与1、2配套供货5安全阀DN100个4与1、2配套供货6单向阀DN250个4与1、2配套供货7柔性接头DN250 PN1.0MPa L=350±20个4与1、2配套供货8自动卸荷式气动阀DN150 个4与1、2配套供货9鼓风机罩个4与1、2配套供货10手动通风蝶阀DN25个4与1、2配套供货(二)净化间鼓风机房1三叶罗茨鼓风机及电机(紧凑型)Q=82m32OP=110kW台32用1备,配套进出口消音器2柔性接头DN300 PN1.0MPa 个3与1配套供货3安全阀DN100个3与1配套供货4单向阀DN300 个3与1配套供货5自动卸荷式气动阀DN150 个3与1配套供货6鼓风机罩个3与1、2配套供货7手动通风蝶阀DN30个4与1、2配套供货20二、技术要求使用寿命正常工作条件下,需要定期更换的磨损件(如密封环)工作寿命不应小于17,000小时,其他设备部件的正常工作寿命不应小于40,000小时。需要拆卸设备及系统更换的部件,其工作寿命不应小于90,000小时。所有齿轮、轴承的工作寿命不应低于100,000小时,其额定负载应至少是工作荷载的125%。对于不允许灰尘或水进入的部件,应提供防尘或防水措施。齿轮及变速装置所有设备齿轮及变速装置系统应符合GB、AGMA或BS标准。除非另外指明,所有齿轮及变速装置应是密封型。变速驱动装置应是专业制造厂产品,所有驱动装置采用电机驱动方式。齿轮的形式及性能应符合ISO或AGMA标准规定。震动及噪音所有转动部件应进行动平衡试验,其标准应符合的规定。设备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消音措施,以保证设备安装使用后不产生不正常的震动及噪声。整个系统在正常运转时的振动程度不能超过GB10889-89的规定或同等标准。噪声强度应符合IEC651标准要求,必要时应采取消音措施,以保证米直径范围内噪音低于85dB。润滑润滑剂、润滑油的加注点设计应方便使用,必要时可安装加长管等,以便于润滑剂、润滑油的加注。如果需要加注不同类别的润滑剂、润滑油,加注点应有明确标志。油浴润滑系统,应装有油位指示窗。如果设备采用自动注油系统,应提供详细说明书。需要连续注油时,贮油罐的容积不应小于7天的用油量。卖方应提供设备36个月运行使用的润滑剂、润滑油,列入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中。应提出买方便于更换的润滑剂、润滑油品牌型号及润滑周期。防腐涂层所有钢部件、铸铁部件的防腐,应符合GB、BS的相关标准及规定要求。铁质部件采用喷砂表面处理,满足BS4232标准I级、级或等同标准要求。包装前对机加工面按GB4879或等同标准要求做防腐处理,涂层采用环氧树酯漆膜,暴露于空气的部件干膜厚度(DFT)不小于200m。浸没于水下的部件涂层采用无毒环氧树酯漆膜,干膜厚度(DFT)不小于240m。底漆、结合层、面漆应相互配套,形成完整连续的防腐涂层,保证在工作环境下不产生物理或化学分解变质。设备应在制造厂内完成防腐涂层,涂层颜色应经买方确认。设备或部件喷漆后必须经过足够的干燥时间方可包装运输。运输安装过程中涂层破损,严格按涂装工艺进行修复,其质量水平不低于原涂层的质量水平。铭牌及指示牌所有设备应在明显的位置上配有铭牌,用中英文注明设备名称、性能、生产日期、生产厂及商标、匹配电控装置相关说明等内容。应配备警告指示牌,提醒操作人员设备可能引起的危险,用中英文注明“危险”。所有设备连接口、电气回路开关、启动装置、开关等,应清楚的注明其功能。如果设备安装于不可接近的位置时,应在相关的控制装置上配备其相同的铭牌。备品备件及附件1、备品备件卖方应提供下列及满足5年运行要求的其他备品备件。备品备件的详细要求如下:提供备品备件的数量应保证上述使用时间的要求。应包括正常更换及需要维护的部件。备品备件应符合技术要求,应是全新的、与需更换的部件完全可互换的。所有备品备件的包装及防护应符合标准,避免腐蚀及损坏,能适合高温及潮湿环境下长期存贮要求。在包装外面注明备品、备件名称和编号,以方便辨认。在投标文件中应列明备品备件清单及报价,备品备件的单价应包括供货、包装、运输等所有费用。2、所需附件所需附件应包括设备专用工具及组装所需件,要求如下:卖方应提供保证供货设备及系统安装、试验及有效运行所需的机械、电气及控制系统附件。所需附件应包括法兰密封垫、紧固件、垫片、楔铁、连接件以及设备技术要求中配备的附件。除非另外指明,应提供所有必须附件及两套维修、试验、检查专用工具,并应详细列明其价格。专用工具应整齐放置在专用的工具箱中,箱外标明所有工具名称,并附带所有工具的使用说明书。文件提交要求除应满足“.2节”的所有要求外,对提交的“货物设计、制造及安装图纸及文件”还应满足如下详细要求。1、工艺机械设备及系统图纸图纸应清楚地表明构造、材料、组装尺寸、重量、形状、必要的平面、剖面图等。设备及系统的总安装平面图不仅应反映出安装相对尺寸要求,还应提出对土建基础的相应尺寸、管道连接等要求。卖方应提供设备的组装总图、易损件图纸,机械设备的组装总图应清楚的表明机械与电气部件之间组装关系;组件的材料、型号、数量的详细描述;设备的性能参数;润滑及冷却系统图纸;地脚螺栓的规格、设备进出口法兰连接尺寸等。2、电气设备图纸电气设备的连接图应包括主接线图、高压及低压控制图、保护信号及端子图、控制柜的功能、相关控制及控制箱的连接。电气设备的安装图,包括外型尺寸、安装方式、线槽要求。在接线图中,动力、控制及保护、计量的端子排应相互分开,分别编号。3、仪表图纸应包括仪表原理图、安装图、I/O信号。执行标准及性能试验执行标准罗茨风机及电机的设计技术、制造质量及试验程序等应符合ISO、IEC、BS、DIN国际标准或等效的标准。所有水泵进、出口法兰及其钻孔尺寸应符合ISO、GB标准。法兰必须采用平面法兰,法兰的尺寸按照GBT9119-2000中标准执行。工厂性能试验在制造厂内所有水泵进行水力性能试验,所有电机进行空载,满载和堵载试验,以证明其能否满足本标书规定的指标。试验方法、内容、结果和精度必须完全符合ISO、DIN、GB、JB或与之等效的专项标准规定。详细说明三叶罗茨风机技术性能品名三叶罗茨风机(直联)三叶罗茨风机(直联)三叶罗茨风机(直联)用处活性炭滤池曝气滤池气洗滤池气洗安装地点净化间鼓风机房鼓风机房数量322风量Q=82m3/minQ=47m3/minQ=57m3/min风压H=5m H2OH=6m H2OH=6m H2O配套电机功率N=110kWN=75kWN=90kW口径DN300DN250DN250电源380V,50Hz380V,50Hz380V,50Hz保护等级IP54IP54IP54绝缘等级F级F级F级冷却方式自然风冷自然风冷自然风冷噪声防护隔音罩隔音罩隔音罩噪音85dB(加隔音罩后,距风机1米处)85dB(加隔音罩后,距风机1米处)85dB(加隔音罩后,距风机1米处)基本附件整体底座、吸气口消声器(含空气滤清器)、隔音罩、排气口消声器、排气口挠性接头、单向阀、安全泄压阀、减震垫、压力表、自动卸荷式气动阀、止回阀、放空阀、钢制可拆式双法兰松套传力接头、电机等附件(包括厂家认为必要的附件)整体底座、吸气口消声器(含空气滤清器)、隔音罩、排气口消声器、排气口挠性接头、单向阀、安全泄压阀、减震垫、压力表、自动卸荷式气动阀、止回阀、放空阀、钢制可拆式双法兰松套传力接头、电机等附件(包括厂家认为必要的附件)整体底座、吸气口消声器(含空气滤清器)、隔音罩、排气口消声器、排气口挠性接头、单向阀、安全泄压阀、减震垫、压力表、自动卸荷式气动阀、止回阀、放空阀、钢制可拆式双法兰松套传力接头、电机等附件(包括厂家认为必要的附件)随附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指导书、产品质量跟踪卡、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且提供装配件、易损件零件图等产品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指导书、产品质量跟踪卡、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且提供装配件、易损件零件图等产品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指导书、产品质量跟踪卡、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且提供装配件、易损件零件图等基本要求1、罗茨风机能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长期安全、可靠、平稳运行,并满足各种性能和工况要求。2、设备的制造加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