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有关2023年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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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有关2023年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x
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有关2023年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促进中小学生安康成长关于2023年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仔细贯彻落实中.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教工.委.(2023)1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商丘柘城“6.25”火灾事故教训,迎接党的百年华诞,全面营造良好安全气氛,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建立部门联动、校内校外联动等工作机制,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包括托辅机构,以下均称校外培训机构)标准治理的长效机制。通过查处一批、审批一批、标准一批、关停一批等方式,着力净化校外培训市场,标准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坚决治理违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维护广阔学生权益,促进中小学生安康成长。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范围为区各中小学校,经区教体部门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审批的教育培训询问公司及未经审批的“无证无照”办学机构。主要治理内容如下: 1.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治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2.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不完备,未取得办学许可开展培训以及超范围开展中小学学科辅导; 3.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宣传不诚信,虚假(夸张)宣传、作不实承诺或模糊承诺; 4.校外培训机构教学治理不科学,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5.校外培训机构竞赛治理不标准,组织中小学生语数外等学科等级测试和竞赛、以帮忙中小学校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培训测试、将学生培训成绩供应给中小学校等; 6.校外培训机构教师治理不严格,聘任“三非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担当外教、聘请在职中小学教师担当校外培训机构教学或治理等工作; 7.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不合规,没有公示收费工程和标准,只收费、少效劳等工作; 8.中小学校教学规划执行不严格,开展非“零起点教学”; 9.在职教师举办培训机构、在培训机构兼职以及从事有偿家教、诱导或强迫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机构。 三、工作原则 (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全面把握培训机构状况根底上,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展整治。通过专项整治,逐步建立标准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依法行政,维护稳定。从实际动身,坚持标准与进展相结合,既要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又要促进培训市场安康进展,维护社会稳定。 (三)分工协作,亲密协作。根据属地治理原则,各办事处、教体、民政、市场监管、城管、公.安、应急、消防、发改、卫健、住建、文旅等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相互协作,共同落实专项治理责任。 四、主要措施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3年6月28日前)。由区教体部门对全区范围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排查摸底,摸清底数、具体登记造册,形成根底台账资料,为治理奠定根底。 (二)临时关停(2023年7月1日前)。根据中.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教工.委.(2023)1号)文件精神,全市全部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临时关停,全部停顿全部教学培训活动。 (二)标准优化提升(2023年7月1日一7月15日)。在前期排查摸底的根底上,对具备“有证有照”的经过再次验收,可连续开展培训活动,对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无证无照”和“无证有照”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 (四)集中整改阶段(2023年7月16日一8月15日)。由区政府牵头,组织教体、办事处、市场监管、人社、民政、公.安、应急、消防、发改、文旅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合执法组,对不怜悯形的违规行为采纳不同的治理方法:一是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由公.安、应急和消防部门牵头负责予以查处;二是“无照无证”的培训机构,由辖区办事处牵头,教体、消防、市场监管、住建和公.安 部门协作查处;三是“有照无证“超范围开展文化教育培训的机构,由教育和市场监管、民政、消防共同牵头,制定和下发整改通知书,贵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内容包括:不得招收新生,自行撒除教育培训的相关广告,不再对现有学员续班续费)四是办学行为不标准的“有证有照”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由教体部门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五是收费行为不标准的培训机构由市场监管、发改部门对其进展查处:六是由卫健、民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托幼机构进展检查整治。 (五)督导整改阶段(2023年8月16日-8月31日)。区政府办督查室对前期责令整改单位的整改状况进展再次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由各部门按工作职责依法实施行政惩罚。 (六)公布机构信息(2023年12月1日前)。校外培训机构审批部门负责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具各办学资质、办学行为标准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七)健全长效机制(2023年12月1日以后)。稳固专项治理成果,指导成立全区校外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政监管、信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视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完善信息推送制度,加快构建良好的教育培训秩序,促进效劳教育培训业安康进展。 五、职责分工 (一)成立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统筹推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 (二)成立以教体局牵头、各职能部门协作参加的8个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职能工作。成立专项治理督导组,对开展状况进展督查。 (三)各职能部门相关职责。区教体局根据部门监管职能和专项治理要求,讨论制定专项治理行开工作方案;组织培训机构排查登记。市公.安局区分局:对专项治理行动中消失的扰乱社会治安、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进展依法处置。区应急治理局:加强安全检查,深入排查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风险隐患,提出详细整改要求。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鉴定及监视治理。区城管局: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广告牌、校牌的报备审批及违章广告牌匾等治理工作。区发改.委.,市市场监视区分局: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乱收费行为进展检查及催促整改。区卫健、民政部门负责:托幼机构治理、标准指导;区住建局:要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建筑质量安全与监管。教体局、区文旅局:要加强做好艺术类、体育类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指导和治理,组织参加协作专项整治工作。区司.法局:要对专项治理行动供应法律支持,参加制订加强培训机构监管的长效机制。各办事处:要健全协同机制,全面落实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属地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熟悉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标准教育培训市场秩序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大局动身,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责任、积极作为,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二)严格执纪问责。专项治理督导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监视,推动专项治理依法、公正进展。教体局加大对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活动的查处力度,对中小学在职教师举办校外培训或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招生、教学、治理的,一经查实,一律严厉处理,同时对学校的评先评优“一票拒绝”并进展通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全面进展、终身学习的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学生理性对待校外培训。宣传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重要性、进入无证培训机构学习的危害性,引导家长选择标准、合格的培训机构。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工作进展状况,准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不良校外培训机构和不法行为,努力营造教育培训行业安康进展的良好环境。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