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汇编.docx
裕民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裕民煤矿机电设备治理制度汇编 第一局部 设备治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治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依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状况,特制定裕民煤矿机电设备治理制度汇编。 其次条:我矿设备治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治理、合理使用、规划检修、安全运转,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养,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第三条:健全组织机构,全矿机电设备、电缆、直径80以上管路由机电科实行统一治理,分级负责,矿设有分管机电工作的矿长,机电科有分管设备的科长、技术员和专职设备治理人员;采、掘、机运及机修车间有分管机电的责任人,兼职设备治理网员和兼职防爆检查员,全矿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机电治理体系。 第四条:机电科必需健全机电设备、配件、管路的台帐及供电、排水各系统图纸和特种设备的单列帐和设备固定资产台账,全面推行微机治理。 第五条:由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组织,机电科负责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大修规划、维检和更新改造规划每月统计汇总全矿机电“三率”、设备综合考核分数,编制报表准时上报矿分管领导和公司机电业务主管部门。 第六条: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机电科每旬组织一次由各单位专职机电责任人、维护班长参与的设备检查,每月汇总检查结果兑现奖罚。机电科长、技术员应参与每旬一次的定期检查。 第七条:机电科要有足够面积的设备库,以存放备用和闲置的完好设备,设备由专职设备治理员负责保管。 第八条:机电科负责制订培训规划,组织每年一至二期的设备治理人员(包括兼职的)、各区、队设备维护人员及各机电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第九条:机电科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全矿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技术档案,为各区、队的设备治理供应询问效劳。 第十条:机电科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全矿型的设备修理竞赛和机电设备治理安全学问竞赛,树立典型,推广阅历。在机电矿长组织下对特大、重大机电事故进展追查、抢救、抢修,分析并制订预防措施。 第十一条:机电科是全矿机电设备治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监察,治理工作,凡有机电设备的单位必需听从机电科的治理,同时应不断向机电科提出建议、意见,以便共同搞好机电设备的治理工作。 第十二条:机电矿长每季组织召开一次机电工作会议,机电科长每月29号必需组织召开一次有采、掘、运、机电区、队长参与的机电工作会议,总结本月设备治理工作状况,讨论、布置下月设备工作规划。分管设备的科长每旬必需召开一次机电、采、掘、运、机电维护班长会议,检查指导工作。 第十三条:凡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维护班长应兼设备治理网员,在业务上受机电科的领导。 其次章 设备的前期治理 第十四条:设备的选型与购置 (一)由使用部门供应设备型号,设备组再汇同企管及使用单位进展技术、经济性论证,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一般设备由设备组报机电矿长审批,大型固定设备应报公司审批。 (二)购置规划由设备组编制,填写“机电设备购置申请表”,经矿长审批后执行,购置规划确定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设备的验收:机电设备、电缆、管材等到货后,供给科准时通知机电、财务、审计监察部门共同验收,在各方确认合格并填写验收合格单前方可入库。机电科负责登帐、编号、建卡和图纸、资料保管;财务科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供给科负责设备和随机配件的妥当保管。阅历收如发觉设备质量不合格或局部不合格、无“MA”有效证件及应随资料不全者,由供给科负责退货或向对方提出索赔,因选型、购置不当或因决策失误造成闲置、积压和铺张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设备的入库:设备必需入库保管,大型设备必需下有衬垫,上有遮盖,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库存设备由保管单位定期检查,保养,防止锈蚀、损坏和丧失,严禁拆套使用,否则一台次罚责任单位(人)50-100元。 第十七条:设备的领用与出库:领用单位必需到机电科办理领用审批手续,并经机电矿长鉴字同意,重大机电设备必需经机电矿长鉴字同意,特别状况下,须经矿级领导鉴字,方可使设备、电缆出库,否则不准出库,违者一台次罚设备保管员20-30元。对于特别状况下领用的设备,设备保管员及使用单位必需在设备出库后的两天内到设备组补办正式出库手续,否则一台次罚责任单位(人)20元。 (一)采煤工作面安装,掘进头开工应依据设计或矿调度会要求,提出需用设备规划,经科领导批准后交设备组,设备组应在三至七天内完成设备的预备与发放工作。 (二)常规生产所需设备必需在每旬维护班长会上提出,经科领导批准后,设备组组织并发放设备,否则,设备组有权拒发设备。 (三)因生产急需更换或领用设备,必需经科领导批准后,设备组方可发放设备。 (四)各单位应由维护班长领用设备,否则设备组有权拒发设备。 (五)领用设备时,应听从设备治理员的安排,不得随便选择设备,否则设备治理员有权拒发设备。 (六)各单位领用设备时,应带设备台帐,现场办理手续,若因生产急需(夜间)在领用后,应准时到设备组补办手续。 (七)对供给科新进的各类机电生产设备,领发严格执行签发手续,对检修完好验收过的各类设备,须到企管部门签发旧设备领料单,领取设备时,凭单连同设备卡、单位台帐一块领发。 第十八条:设备的入井:必需持有机电科设备组签字发的“设备下井合格证”,特别状况下,应由矿值班人签字,否则井口把钩工不得准许下井,违者一次罚把钩工20元/台,无理强迫把钩工下井的罚50元,设备治理员不见设备防爆合格证及完好证任凭签发下井证的一次罚款20元。 (一)对新购设备,电缆、配件、材料“四证”不全,没有煤矿安全标志和安全标志号的严禁下井。 (二)各单位下料人员持“设备下井验收单”(有合格证)下设备,设备范围为:防爆开关,带有防爆电机的大中型采掘运输设备,采掘运输设备的电动机、齿轮箱等大型零部件,10以上矿用凹凸压电缆,高压防爆供电设备,各类爱护电器、五小电器等。 (三)井下常用通讯电器设备,信号装置,五小电器设备,通讯信号电缆,入井前须经过拆封,检查验收,其领用须到设备组盖章登记,不符合入井标准的不得下井。 (四)井口把钩工要严格把关,无“设备下井合格证”的设备严禁安排下井。 第十九条:设备的安装: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必需对所安装的设备进展检查、保养、试验。 (一)采掘运等流淌设备的安装由生产、技术部门于一月前向安装单位提出设备和安装规划。安装单位必需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设计说明书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标准施工,制止未经检修和设备倒装。 (二)安装机电设备的巷道、峒室等井巷工程,必需经机电科、生产科、技术科共同验收合格前方可实施安装。 其次十条:设备安装竣工后的验收、移交:机电设备安装竣工后,安装单位应准时通知机电科、生产科、技术科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并进展试运行,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交付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得移交生产,并限期由安装单位连续处理。无特别缘由预期处理不好的,每拖延一天罚款50元,造成影响生产的从重惩罚,处理好后再按以上规定移交。 如遇特别状况或因生产急需,经上级领导同意,设备急需投入运行,但又有局部因客观条件或缺少材料、配件一时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而又不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可先交付使用,办理临时交接手续接收单位不得推诿,由设备治理员记录好所存在的问题,由安装单位担当设备不完好的责任并待条件具备后连续处理,直到验收合格办理正式手续移交为止(如条件具备使用单位情愿自己处理也可以),特别状况下机电科、生产科进展裁决。此种设备投入运行后,设备治理员及使用单位要加强检查、治理,作好记录,安装单位要抓紧,督促供给部门落实材料配件等,尽快处理合格,不得无限期的拖延时间,造成不必要的扯皮和事故。设备安装验收后安装技术资料和验收单存入设备档案。 第三章 设备的后期治理 其次十一条:各单位职责范围 各单位的机电设备原则上是谁使用、谁治理、谁保养、谁修理(包括检查、排解故障、更换) (一)机电科职责: 1、负责全矿凹凸压供电线路的安装、检查、修理、整改。 2、所属机房峒室和新增设的机房峒室的达标和升级的各项工作。 3、新运输大巷、采掘头面生产前的供电设计,供电线路安装。 4、排水系统管路和防尘主干线路的安装、维护,事故处理以及撤除回收。 5、固定设备、流淌设备和电器设备的大、中修、技术改造,并做好有关资料的填写、整理上报工作。 6、流淌设备、电器设备、五小电器的检修、验收、入库和发放电缆的编号、修补、试验、保管及发放。 7、备品、配件的加工、制造。 8、除采掘、帮助单位治理范围外的全部凹凸压电缆的整改、吊挂和故障处理。 9、全矿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鉴定。 10、地面防雷设施、井下供电、五大爱护的安装、检查、试验、登记、维护和故障处理。 11、搞好设备润滑工作,并做好润滑档案治理。 12、全矿井上下通讯设备及线路的检查 。 13、25KW以上绞车安装 。 (二)采掘单位职责: 1、从采区变电所馈电开关出线端或中心变电所出线的下一台馈电开关开头至采掘头面全部的机电设备及电缆的吊挂、整改工作。 2、所属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保养、检查、润滑、小修及设备故障的排解。 3、小型电器(线盒、按钮、电铃、照明灯、煤电钻)和掌握电缆的安装、保管、检查、维护、保养和撤除回收。 4、安装移交后,设备的移动和拆搭火。 5、备品、备件、备用设备的妥当保管、闲置设备、电缆的撤除和回收。 6、掘进头供电线路及风水管路的延长及维护。 7、所属设备的帐、卡、物要对应,每月与机电设备组核对一次。 (三)运搬工职责: 1、所属机电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保养、检查、润滑和故障排解。 2、所属设备的大、中、小修和技术改造。 3、负责所属电缆的治理、整改、吊挂、更换和撤除等工作。 4、所属范围内的斜巷运输及安全设施的安装、检查、试验。 5、所属绞车及钢丝绳的检查、保养、更换和回收工作。 6、本区域内的五小设备及掌握线路的安装、保管、维护和撤除回收。 7、矿车的维护、修理及故障排解。 8、主要运输大巷下山安全设施的安装、维护和撤除回收。 9、负责本单位大修规划的落实和资料整理工作。 10、做好本单位的图牌板治理和标准化治理的各项工作。 (四)通风工职责: 1、局扇及附属开关的安装、治理和撤除回收工作。 2、井下甲烷断电仪、监控系统线路及附属开关的安装、维护、治理、修理、检查和撤除回收。 3、井下通信系统的安装、维护、治理、检查和撤除回收。 4、其它同采掘工区。 (五)办公室职责: 1、所属设备的治理、维护、检查、润滑和保养。 2、所辖设备的小修和故障处理。 3、从主干线路下接的动力照明线路的安装及用电设备的拆搭火。 4、地面管路(水气)的安装修理。 (六)供给科职责: 1、按矿安排规划准时购置设备和备品、配件。 2、负责新购设备和配件的治理和发放。 3、备件帐、卡、物必需相符,合理制定备件储藏定额,领退手续齐全。 4、做到库房干净,保管良好。 5、逐月将设备及配件库存量上报企管科并准时通知机电科设备组。 6、设备制止露天存放。 7、采纳现代化治理方法治理。 8、做好润滑油的治理及送检;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工作。 其次十二条:设备的更换、使用维护、定期检查及检修 设备的更换原则上由使用单位负责,特别状况下由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提出报告,机电科再汇同生产科及有关领导讨论确定。 为促进各工区维护人员仔细学习技术,奖勤罚懒,凡请外单位帮忙本单位处理设备故障的,依据时间长短,一次交被请单位50-100元。新进新型设备,使用单位确因技术水平低,需机电科人员帮助处理的,使用单位维护员必需向矿调度室汇报清晰,由调度室详细安排。设备使用单位维护人员必需积极协作机电科进展处理,直至处理好为止。此种状况只限1-2次,以后,均按有偿效劳处理。 1、各单位在帐设备,由本单位负责治理,必需严格根据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展使用和维护。严禁违章使用设备,严禁只用不修,拼设备。 2、各单位在帐设备必需到达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机电科设备组每天至少有1人下井,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设备使用治理工作进展检查,并把检查状况反应到各有关单位,各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必需在规定之日内处理,否则按奖罚规定进展惩罚。 3、各单位使用和治理的设备,严禁擅自拆套,不得丧失、埋压和私自调配(正常设备磨损除外),违者追究领导及分管人员责任,并予以经济惩罚。 4、对井下各单位各类设备(尤其指开关、水泵)的备用台数一般不得多于1台,特别条件的经设备组批准可备用2台,对备用设备要切实做好保管保养工作。保管不善消失问题予以经济惩罚。 5、备用设备、备品、备件必需摆放整齐、清洁卫生,严禁放在积水、淋水及杂物处。严禁将备品、备件乱丢、乱放,否则予以惩罚。备品、备件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制,机电科修理车间及设备组应准时登帐,监视各单位准时回收旧备品、备件。 6、各使用单位要保持设备、电缆清洁卫生,设备及电缆上不得有积尘、喷浆料等.设备要摆放整齐,2台及2台以上五小电器要集中摆放,严禁落地,电缆吊挂整齐不得穿插盘圈;各种安全爱护设施齐全完好,严禁甩掉不用。 其次十三条:各使用单位仔细搞好设备治理,建立设备台帐,做到数量清、状态明,设备治理网员每周必需和机电设备组核对本单位设备使用状况。不按时核对的一次罚款20元。 其次十四条:各单位对设备的治理和使用必需有专人负责,严禁设备频繁起动、带病和超负荷运行,坚决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要爱惜设备,常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场所,清洁、整齐,搞好安全生产,否则发觉一次罚款50-100元。 其次十五条:全部设备操作司机和维护员都必需实行包机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各单位主要设备必需悬挂包机人员名单,各岗位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现场交接班制度和各种规章制度等,不得擅离职守,否则,每发觉一次罚款50元。 其次十六条:各大型主要设备的学员和新进岗的学员,在培训期间机电科派专人负责带培,未经考试合格发证,不准单独操作,否则出了一切问题追查有关单位及带培者的责任。 其次十七条:各单位固定设备必需有运转(行)记录,三班制岗位司机、维护人员必需有交接班记录,记录要清晰、齐全;记录薄要清洁、完整,不准乱写乱画,更换下来的要专人统一保管,并至少入档贰年,违者发觉一次罚20元。 其次十八条:各单位维护员要仔细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每月底交机电科,不得乱写乱画,缺页少张,否则 缺少一张罚20元,到期不交者,罚50-100元。维护员要腿勤、眼勤、手勤,要坚持预防为主,充分利用维护时间把设备故障消退在萌芽状态之中,要使设备保持完好状态,安全爱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牢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定期进展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损坏的准时更换,以确保安全运行,否则将按设备治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罚款。 其次十九条:设备使用单位不得损坏、埋压、丧失设备,否则按设备的价格及损坏程度折价赔款;不得擅自调换、拆套设备,如需折除、移交,必需事前通过机电科,并到设备组办理撤除、移交手续,否则一台次罚款50-200元。 第三十条:各工区要加强设备的润滑治理,建立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严格执行并要做好加油换油记录,各重要设备建立润滑卡片,切实做好润滑治理工作。 设备的润滑机构:各工区要配备兼职润滑网员,润滑油必需化验合格,由供给科专物盛放标明牌号,专人妥当保管,定量发行,严禁不合格的润滑油投入使用;如因油脂不合格,将润滑机械造成部件损坏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损坏程度予以罚款。 第三十一条:各工区(单位)要建立设备事故未遂记录薄,仔细做好记录,由各工区技术员准时统计、分析,上报矿安监站、机电科及矿有关领导,违者一次罚款20元。对常常发生的事故类别、场地、设备部位和缘由等,机电科要汇同安监站、生产科、使用单位及矿有关领导准时进展分析讨论,制定改良措施,对设备本身所存在的问题准时向设计、制造部门反映或安排有关部门修理,以提高设备的安全牢靠性。 第三十二条:设备发生事故,各单位应准时回报机电科,机电科应汇同安监站等有关部门和领导,仔细追查、分析,按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运转事故治理方法严厉处理,并吸取教训实行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对所出事故要查清缘由和责任,并提出处理的建议或意见,对隐患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加重惩罚,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设备的检修 设备的检修分为日常检修、中检及大修理三种 (一)日常检修由使用单位维护员在生产间隙或尽量不影响生产的状况下,随时进展,如需影响的,使用单位必需提前两天向生产部门报告,经生产科批准前方可进展,否则按有意影响生产论处,并视其影响程度罚款。 (二)设备的中修、大修要按规划进展,此规划由使用单位提前两个月向机电科申请(年规划提前两个月于每年十月报机电科),机电科技术员提前一个月统一汇编编制,经矿长签定意见后报公司审批,规划审批后交矿生产部门纳入年、季、月生产规划统一安排,并提前七天将规划下到达施工班组,违者追查责任。 第三十四条:本矿设备的修理部门 (一)设备检修,原则上由机电科修理车间负责。 (二)本矿有条件有力量的单位可以自行修理但必需做好检修记录。 (三)本矿无力量检修的设备由机电科统一登记填写“设备外委检修单”,报机电矿长签批外委修理,其它任何部门无权外委。 第三十五条:本矿设备的大、中修及停产检修,必需按机电科及生产部门的规划安排进展,否则一台次罚款100200元。 第三十六条:移动设备的中修应在地面进展,使用单位应提前五天向机电科申请,经机电科及有关领导批准,设备组验收,本矿有力量自修的自修,不能自修的由机电科另行安排。设备的零部件要齐全,缺丝少件的按有关规定罚款(按设备回收条款执行)。由使用单位设备网员负责到设备组详细办理送修的验收手续。 第三十七条:对按规划下达的检修设备,修理车间必需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对不因客观条件限制完不成检修任务或达不到检修质量标准的,一次罚款50100元,并由修理车间限期修理或翻工,全部一切损失自负。 第三十八条:生产部门临时安排的急用设备的检修,机电科修理车间要克制一切困难抢时修理,所用加班工时由修理车间照实报机电科分管领导,机电科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影响生产,否则依据影响程度罚款。 第三十九条:严格执行开、竣工报告制,坚持一工程两报告。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负责制订施工措施,报机电矿长、总工、安全站审批。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准时向机电科送交竣工报告,机电科再按肯定的程序完成送交手续,否则不准开工,违者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条:供给部门要组织好修理备品配件的供给、保管、储藏工作,以满意检修工作的需要,因规划不周或因其他人为因素造成配件短缺,影响检修、耽搁生产引发事故,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据损失大小予以罚款。 第四十一条: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 (一)设备大修后,检修单位要准时通知机电科、企管科。机电科技术员牵头,会同设备治理员、检修单位的负责人或技术员、使用单位的技术员、维护员、操作工等人共同参与,要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试运转和效能测定,要坚持以各种测量仪表、仪器为标准,严把质量关。阅历收符合检修质量标准的,由机电科技术员签发合格证方为合格。对确因老化、严峻损坏或属于本身有严峻缺陷的设备达不到检修质量标准的或因技术、仪器、仪表所致无法测定的,以安全运行三天为合格。 (二)验收后,机电科技术员要将检修内容具体记入设备档案,并将设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及验收执行单一并收取归档,妥当保管。 (三)参与设备验收的人员要秉公办事,仔细验收,严禁不合格的设备入库或投入使用,否则追究验收人的责任。对造成设备事故的加重惩罚,严厉处理。 第四十二条:停产及重大工程的检修 (一)停产检修要集中力气解决平常不能解决的主要设备缺陷、各种安全爱护装置的试验、整定等重要问题。停产检修和重大检修工程开工前,负责施工的单位负责人或技术员应编制“检修工程任务书”,包括:检修工程、内容、施工时间、施工地点、施工负责人、施工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和检修质量标准等,报机电科长、安全站长、矿总工、机电矿长审批。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仔细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争论,制定保证措施,仔细检查落实各项预备工作,做好停风、停电、停水、停汽和停机等全面的详细事宜方可开工检修。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做好具体的检修记录,检修竣工后由机电矿长组织验收,隐藏部位由机电技术员组织阶段性验收。 (二)检修完毕后要保证有充分的试运转时间。 第四十三条:检修资金的使用与治理 (一)设备的日常检修、中修费用直接纳入生产本钱,并应与各工区(单位)检修材料费,承包指标直接挂钩考核。为节省开支,降低本钱,各检修单位和人员要在保证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尽量修旧,以旧代新。对修旧利废、降低本钱有明显成效的工区(单位)及个人,应予以表扬,并由设备组向矿有关部门及领导提出书面建议,予以适当嘉奖,反之,亦建议予以适当罚款。 (二)设备大修由设备大修理资金中支出,此资金应按规定的提率提取,由机电科设备组按规划把握使用,财务科负责财务治理,企管科负责监视,要保证专款专用,否则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设备的出矿修理 (一)必需出矿修理的设备(包括五小设备)使用单位向机电科申报,由设备组会同机电科技术员、企管人员和使用单位技术员共同对所修设备做出鉴定,然后由设备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报单,经分管矿长签字同意后再联系外委,凡出矿修理的设备及外调、外借、出售等需出矿的设备、电缆等,均须到设备组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不准出矿,随便放行的一台次罚门卫人员100元,并令其追回所放出去的设备(电缆等)。对修好回矿的设备,仍由设备组会同原鉴定人员鉴定验收,合格者签发验收合格证入库保管或按肯定的手续投入使用;不合格由设备组会同企管科、供给科与修理单位联系协商,妥当解决翻修或付款等事宜。 (二)对外委检修的设备,验收人员要坚持标准,秉公办事,不得假公济私,营私舞弊,否则发觉一次罚验收人员每人50100元,并追究责任,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严加处理。 (三)财务部门须见到验收合格证方可付款,违者罚付款人50100元,并追究责任。 第四十五条:设备的封存:暂不需用或需要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应进展封存,凡应进展封存的设备均由设备组治理或使用单位向设备组提出报告,由设备组核准登记造册后进展封存。需封存的设备由保管或使用单位检修完好,妥当保管,定期检查,防止丧失损坏,否则,视其损坏程度予以罚款。凡经设备组核准封存的设备,可以不再提出折旧。对于已封存的设备不经设备组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启封,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十六条:设备的更新改造及年度规划 设备的更新改造规划及制订年度规划,由机电科依据企业长远进展规划和现有设备技术状态制订,经机电总工审核后,报矿长审批,由设备组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一般设备的改造更新规划,由设备组提出方案,交机电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企管、生产、财务和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共同进展技术经济论证,讨论制定更新改造规划,报矿领导及公司批准后交设备组负责落实。 第四十八条:设备的报废:在每年的一次设备大清查后,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科、财务科、企管科及使用单位组成小组共同鉴定,提出确凿的技术数据,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属于非固定资产的由机电矿长批准,属于固定资产的报矿长及公司审批。设备使用单位不经批准都不得将所用设备任凭列入报废之列,放松治理和维护,造成设备损坏,违者按该设备价值的1/3惩罚。 第四十九条:报废设备的治理 (一)设备组应准时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废手续,报废设备的残值收益必需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二)使用单位要按设备治理员指定的地点存放,妥当保管,其中可利用局部,由财务部门折价入帐,供给部门入库保管。 (三)没有设备治理部门及有关领导的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准擅自拆开出售,违者罚款50200元。 第五十条:设备的回收 (一)设备的一次性安装,根据设备安装条款执行。安装后的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并由使用单位回收,回收条交设备组,以便核实。由安装单位、设备组、使用单位共同鉴定,一次交接后,直到回收。 (二)凡回收的设备,缺丝少件的应在回收结帐单上注明,损坏的配件应交旧,否则按设备不完好处理,同时罚所缺配件的45倍(由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使用及回收)。人为的损坏,每台件罚款501000元,发觉在撤除电器设备时用刀割电缆及设备安全性能遭到破坏的,一台次罚款50元。 (三)设备的非一次性回收原则上是谁使用,谁治理,谁回收。 (四)凡井上、井下不用的需准时回收的特种设备(包括:空压机、重配设备、乙炔发生设备、空调制冷设备、压力容器、工业泵及各种线路等)及电器设备(如:防爆开关、干式变压器、电缆等)应准时由使用单位回收。特种设备由机电科、生产科临时安排回收。对于该回收而不准时回收的单位,设备治理人员发觉一台次罚款50元,限期回收,不回收的每拖延一天加罚20元,造成损失的加重惩罚。 (五)开关架、接地线、接地极、标志牌等回收交机电科设备库,如发觉采掘、运、通、机电等各单位闲置不准时回收者,发觉一台次罚1050元。 (六)设备回收后应准时到设备组办理回收手续,并按设备组指定的地点存放,严禁乱扔乱放,违者每发觉一次,每台次罚款2050元。 (七)采煤工作面缩面或转点,机电设备的回收按矿规定的日期和责任范围,由使用单位负责按期完成。 (八)凡上井设备从上井之时计算,必需在24小时之内交到机电科指定地点,并到设备组销帐,上井设备不销帐者,一律按丧失赔偿。 (九)井下机电设备不许直接转用,特别状况必需转用时,必需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分管领导批准并到设备组办理手续前方可。 (十)设备材料转交后,其维护、回收工作由现使用单位负责。移交过程中,设备组应将待回收设备向回收单位交代清晰,按达成协议下回收通知单,回收要准时。 (十一)单台更换下来的设备,必需在三日内回收到指定地点。 第五十一条:设备组现场治理方法及奖罚规定 (一)设备组现场治理方法 1、对生产单位井下供电线路要勤检查、勤维护。对采区供电各分支线路系统绝缘低于50K,要停头检查、摇测;机电科设备治理员发觉分支线路系统绝缘低、频繁掉电现象要汇报调度室做出停头检查打算。对井下闲置备用开关、电缆,各单位要在安装投用前进展摇测,对低压开关一次侧对地绝缘低于5M,二次侧低于0.5M,电缆绝缘低于5 M的严禁使用。 2、设备组要加强对井下设备的现场治理,加大动态治理的力度,保证每天至少要有一人下井,下井人员准时将现场隐患问题通知现场维护人员予以整改,对当场不能整改的,写整改通知单,准时反应给科领导,通过调度会下发给各单位。 3、加大对隐患的整改力度,做好每旬的动态检查及抽查,准时做好设备治理的考核上报工作。 4、进一步加大设备治理的奖罚力度,对动态检查中发觉的重大隐患,设备组准时开具罚款单执行惩罚;对隐患整改不彻底、不准时、不整改的予以重罚。对回收设备因丧失、损坏以及违反机电治理若干规定中相关工程的依据奖罚规定予以罚款。对现场治理秩序良好、整改彻底、准时的单位要适当嘉奖。 (二)现场设备治理奖罚规定 1、损坏设备或电缆标志牌每次罚责任单位50元。 2、电气设备失爆每台(或每处)罚款500 元,上级检查消失失爆加罚1000元。 3、各种爱护(漏电、风电闭锁、电机综合爱护等)甩掉不用,每惩罚100元。 4、随便调整开关整定值每惩罚100元。 5、用铜、铝、铁丝作保险丝每处次罚50元。 6、三台以上电气设备必需设立合格的局部接地极,否则每惩罚100元。 7、带电检修设备作失爆论处。 8、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电缆每次罚50元。 9、在开关四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罚款50元。 10、各种电气设备严禁全负荷起动,违者处以50元罚款。 11、供电系统需要增加负荷时,施工单位必需到机电科提出申请;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增加负荷,否则处以责任者50元罚款。 12、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由电源侧出线、负荷侧进线,否则罚款100元;磁力起动器严禁小喇叭口引出动力线,否则按失爆论处。 13、井下设备必需根据规定安装使用合格的安全爱护装置、设施,否则处以50元罚款。 14、严禁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的机械闭锁不起作用,否则每到处以100元罚款。 15、刮板机首尾及中部未按规定设置回煤坑或回煤坑未清理,电机、齿轮箱有积渣,每到处以责任者20元。 16、使用刮板机运送物料时,必需有经过批准的措施,否则,处以200元罚款。 17、溜头、溜尾没按规定打压柱,每发觉一惩罚50元。 18、电缆(10及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炮崩等事故,处以责任单位200元罚款。 19、井下使用煤电钻电缆不得破损,否则每到处以50元罚款,严峻按失爆论处。 20、各工区回收上井的开关、电缆(10及以上)、负荷线、五小、JDB、综保插件等应上交机电科(经机电科批预备用除外),不得放在本工区。否则,一经发觉每台件罚款50元,并追交机电科。 21、因生产损坏的机电设备配件(如开关本体等)在更换新部件后,两天内必需交回机电科或修理车间,并到设备组消帐,否则按每超一天罚款20元惩罚。 22、玩忽职守,对设备不按规定保养、维护或操作,致使设备损坏,处以100500元罚款。 23、井下闲置的机电设备,接到回收单后,三天之内回收上井送交机电科指定地点,并到设备组消帐,逾期每台件罚款20元/天。 24、未经批准擅自转用机电设备(包括电缆、五小电器)按每台件50元罚转用单位。 25、凡上井设备其零部件不符合下井时的数量,其丧失件按原值进展惩罚。 26、私自拆套使用设备,被拆部件按原值100%罚款。 27、随便改动机电设备性能处以100500罚款。 28、喷浆机内积渣严峻,处以20元罚款。 29、扒装机钢丝绳搭接、断股严峻,每到处以20元罚款。 30、电缆从喇叭口截断的罚款50元/次。 31、私截电缆处以50500元罚款。 32、铁丝吊挂电缆、带电电缆盘圈及8字型、电缆不按标准吊挂,每惩罚款20元。 33、各种电缆无护套砌入风墙,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根。 34、井下私自拆卸矿灯按失爆处理。 35、开关不上架,五小不集中摆放或拖地,每惩罚款20元。 36、防爆设备无证下井,每台件罚井口把钩工20元。 37、润滑不当,每惩罚款30元;造成事故,区长、专职机电区长及维护班长每人罚款50元,责任人100500元惩罚,重大事故赐予行政处分。 38、隐瞒机电事故,对区长、维护班特长以100500元罚款。 39、烧毁电动机按惩罚标准予以罚款。 40、机电修理人员检修消失问题,罚50200元,并马上予以重新检修(无工资)。 41、各单位维护范围内设备消失问题,本单位处理不好,需由机电人员处理的,由矿调度室安排,处理好后,由责任单位支付机电修理费,每人50元/次。对所支付的修理费由当班维护员担当,责任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由区队报销。 42、各工区主管对设备治理负全责,每天催促检查,落实维护员的工作状况及设备运行状况,每天必需保证采掘运设备90分钟的集中检查维护时间和交接班期间的30分钟的检查维护时间,保证维护员对设备检修巡察维护的足够时间。凡因维护员检查巡察时间得不到保证而造成机运事故影响生产,由主管区长担当主要责任,罚款亦应担当。 43、维护班长对本单位设备应大胆治理,对维护员的工资有肯定的二次安排权利,各工区应予支持。 44、凡准时回报机电事故隐患,一次嘉奖2050元。 45、凡揭露损坏机电设备行为、隐瞒机电事故行为赐予50100元嘉奖。 46、凡对设备治理供应有益建议,一次性嘉奖2050元。 47、凡设备治理工作做得突出的单位按设备治理制度予以嘉奖。 48、在设备使用中有小改小革,经检验符合安全规定的视奉献大小赐予肯定的嘉奖。 (三)回采设备现场治理 设备是回采生产的物质根底,为了使现场工人能正确使用和准时修理,确保回采设备常常处于良好的状态,特制订以下规定: 1、乳化液泵站 泵体不漏油、运转时无特别震惊、油质清洁符合规定。 乳化液无皂析现象、配比浓度3-5%;低压过滤器性能良好;蓄能器充氧压力符合要求。 爱护装置齐全动作牢靠、仪表指示精确。 各连接收及吸排软管不得有泄露、折叠损坏现象。 正常运转时不得用安全阀代替卸载阀、箱体油温不得超过70度。 2、刮板运输机使用治理规定 (1)刮板运输机与带式输送机搭接无错位,协作适当。 (2)刮板运输机机尾滚筒转动敏捷,轴承润滑良好。 (3)减速器按规定使用双曲线齿轮油或150#极压齿轮油,注油量当翻开其次轴轴承盖上的油塞润滑液刚好流出为宜,严禁将润滑油布满整个减速箱。减速器在投入使用200小时后,箱内油全部放出清洗各部件,重新换油,以后每半年清洗换油一次。 (4)液力偶合器工作介质为澄清的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