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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劳动合同汇总十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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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劳动合同汇总十篇.doc

    试用期劳动合同汇总十篇一、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自劳动者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供应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需支付劳动酬劳。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商定的劳动酬劳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酬劳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商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 二、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适用期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首先,劳动者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依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再次,对于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劳动者你可以提出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3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峻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劳动合同法的重大变化,同时也给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一般来讲,试用期内经过双方的了解和考察,认知了彼此。双方开头考虑是否进入正式期。而用人单位不能再向以往一样,简洁的说一句,员工不适合公司的岗位需要,而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法律规定得很清晰,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需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实际上是限制了用人单位随便解除劳动合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假如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担当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另外,依据有关规定,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这就必定要求解除理由必需合法,合理。有理有据,否则将导致在劳动争议中败诉。用人单位必需制定和细化岗位说明书,记录劳动者的工作过程和业绩。以此作为抗辩的理由依据。 用人单位想要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必需要合理、合法。除了以上介绍的八种状况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劳动者的爱护。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4 甲 方_ 乙 方_ 法定代表人_ 身份证号码_ 地 址_ 住 址_ 邮政编码_ 邮政编码_ 联系方式_ 联系方式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协商全都,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期限为:_。 使用提示:当事人可从以下类型中任选一种: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年_月_日起。 (三)以完成肯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详细为:_。 二、试用期 其次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 三、工作内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状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工时制,详细为:_。 第七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供应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条 甲方应依据自身特点有规划地对乙方进展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仔细参与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五、劳动酬劳 第十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根据甲方的工资安排制度确定。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酬劳。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与社会保险。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供应以下福利待遇:_。 七、劳动纪律 第十八条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展公示;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准时告知乙方。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爱惜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赐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其次十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其次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全都,本合同可以解除。 其次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其次十三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根据劳动合同商定支付劳动酬劳或者供应劳动条件的。 其次十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担当本合同商定的义务。 其次十五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峻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次十六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其次十四条的商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丢失或者局部丢失劳动力量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其次十七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商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消失的; (三)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局部丢失劳动力量,甲方根据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其次十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局部丢失劳动力量的,甲方不得终止本合同,但经双方协商全都,并且甲方根据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终止。 其次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商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消失,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其次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商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以下情形消逝: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依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赐予乙方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 (一)甲方依据本合同其次十一条的商定提出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据本合同其次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的商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其次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商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其次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商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据本合同其次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商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乙方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但双方商定超过的,从其商定。 第三十一条上条所称的工资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乙方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三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其次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商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商定赐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赐予不低于乙方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殊商定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为甲方的效劳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隐秘,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实行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赐予乙方肯定经济补偿,详细标准为_,支付方式为_。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商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缘由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担当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商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担当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效劳期商定的,应担当违约金为_。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保守商业隐秘商定的,应担当违约金为_。 十四、其他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5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力量、身体状况等进展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试用期内,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式状态,试用期制度的设立有助于用人单位防范用工风险,也有利于劳动者防范劳动风险。 一、商定试用期的留意事项 (一)局部劳动合同不得商定试用期 并非全部的劳动合同均可商定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三类劳动合同不得商定试用期:1、短期劳动合同,即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2、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3、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试用期不能单独设定 个别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被形象地称为“空城计”。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商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试用期只能适用一次 实践中某些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反复商定试用期,反复试用,此为“连环计”。劳动合同法对此也有明确制止,即“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商定一次试用期”,该规定在实践中引发的争议较多。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又重新与该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此时双方能否再次商定试用期? 同意是否认的,从劳动合同法的条文来看,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商定一次试用期,并无例外规定,故应当理解为不允许例外情形的消失。 2、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的试用期低于试用期的法定上限,此时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 比方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商定的试用期为3个月,在3个月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全都将试用期从三个月变更为六个月,这属于试用期的变更,可以理解为双方只商定了一次试用期,并不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假如3个月的试用期已经届满,则不能再将试用期延长至六个月,由于双方商定的试用期已经完毕,此时假如再将试用期延长至六个月的话,相当于再商定一次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法相悖。 3、试用期与医疗期、产期重合,导致试用期虚设,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 此时,尽管用人单位未能对劳动者进展实质性的考察,但仍不能单方延长试用期,只能在协商全都的根底上延长,而且需满意以下条件:一是双方商定的原试用期不低于试用期的法定上限;二是在原试用期届满前就延长试用期达成全都。 4、劳动者转岗或升职后,能否再次商定试用期? 答案是否认的,理由同上。用人单位此时可以与劳动者商定转岗考察期之类的期限,在该期限内,假如劳动者能够胜任新岗位工作的话,则予以转正;假如不能胜任的话,则可以回到原先的岗位。 (四)试用期不得突破法定上限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试用期=0 2、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 试用期1个月; 3、一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2个月; 4、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 5、劳动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试用期6个月。 (五)试用期工资不能突破法定下限 1、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一样岗位最低档工资的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商定工资的,这是选择性下限,满意二者之一即可; 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此为强制性的下限。 (六)试用期商定违法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商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商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方小A与某用人单位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商定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为3500元。假如该试用期全部履行,则该用人单位应当从第三个月开头每月根据3500元的标准支付小张赔偿金14000元(3500元×4个月),该赔偿金不包含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的工资18000元(3000元×6个月)。也就是说该用人单位不但未获得任何好处,还白搭了四个月的试用期工资12022元(3000×4个月)。 二、在试用期内如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其次十一条之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此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有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包括:(1)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严峻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使劳动合同无效的;(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以如上情形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亦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者非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包括:(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此种期限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此外,用人单位还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三、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掌握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八种情形中,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制定清楚、详细的录用条件,不仅为用人单位解除与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供应了合法依据,也是降低用工风险的有效措施。 (一)实体掌握 录用条件是应聘者符合某一职位的详细要求所包括的全部条件。录用条件的设定是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关键,假如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那么必需事先有明确的录用条件,而且要让劳动者知晓。 从证据的角度来看,试用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假如录用条件中缺少可量化的标准,用人单位将很难证明自己的主见,往往面临败诉的风险。 录用条件应当包括资质条件、工作力量条件以及专业道德条件三方面的内容。资质条件主要包括学历学位、工作经受、技术职称或资格、外语水公平硬件要求。对于全部的劳动者均应具备的根本条件,比方诚恳守信等具有共性的录用条件,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对于每个岗位自身所需的特别要求,比方学历要求、技能要求等,应单独设定。 用人单位通常可以 设定如下一些常用的录用条件: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无法供应办理录用、社会保险等所需要的证明材料;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制止工作的传染病;与原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商定且仍在限制范围之内;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未经单位书面许可不按商定时间到岗;入职后不同意购置社会保险;隐瞒曾经受过法律惩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 (二)试用期解除的程序掌握 1、明示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可以制作录用条件确认函,也可以将录用条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2、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一般应实行书面说明的方式。 3、经过工会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商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订正。用人单位应当讨论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可见,辞退员工的最终打算权还在用人单位手里。 4、时间限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而不需要提前通知。这一点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有很大不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打算必需在试用期内做出并送达劳动者,这也意味着试用期评估也应当提前,尽量不要在试用期马上届满时才进展,要预留出充裕的时间。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6 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商定试用期,由双方当事人依据状况协商,也可以不商定。当事人不商定试用期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一、试用期期限确实定 劳动合同期限 对应试用期期限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不得超过一个月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不得超过六个月 上述“一年以上”、“三年以上”包含本数。 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商定试用期。 二、试用期的次数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商定一次试用期。这包括: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用人单位解除还是劳动者解除,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再商定试用期。劳动者试用期完毕后,不管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还是劳动合同续订,用人单位不得再商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完毕解除劳动合同后又招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不得再商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续订或者劳动合同终止后一段时间又招用劳动者的,对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再商定试用期。 三、仅商定试用期的处理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商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在此期限内,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均不能根据试用期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同工同酬,而不能只支付劳动者不低于一样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商定工资的80%的工资。 四、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一样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商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商定工资”是指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商定的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商定。商定的试用期工资可以高于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可以与该工资相等,也可以低于试用期满后的工资,但不得低于法定的标准。 五、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将满时解除劳动合同,侵害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峻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必需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将录用条件、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以及法定缘由向劳动者解释,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缘由。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商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商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商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其次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一样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商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其次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7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托付代理人_ 注册地址_ 联系电话_ 乙方(劳动者)姓名:_ 居民身份证号_ 户口所在地_省(市)_区(县)_乡镇_村 邮政编码_ 现住址_ 联系电话_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三)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其次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工程名称)工程中,从事 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 经双方协商全都,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仔细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治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赐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人社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召开会议表彰全国地震系统抗震救灾英雄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立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酬劳 第四条甲方采纳以下第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元,试用期间工资_元。甲方每月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元,试用期间工资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日。 (三)计件工资。计件单价商定为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缺乏,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与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担当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展安全生产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别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依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根据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爱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xx)。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安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展职业安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削减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治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安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判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8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试用期,设定的目标是考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适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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