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街道路扩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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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街道路扩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69号大观街道路扩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建设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编写单位: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一四年一月42目 录1前言11.1项目由来11.2评价目的41.3评价原则41.4评价工作程序41.5评价专题设置、评价重点61.6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72总论92.1编制依据92.2评价目的及内容132.3环境功能区划142.4评价标准252.5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92.6评价工作等级312.7项目评价重点及评价范围322.8环境保护目标332.9评价时段342.10评价方法343建设项目概况423.1原有道路现状回顾性评价423.2本项目工程概况483.3本项目工程内容553.4施工组织773.5施工方案793.6施工期交通组织833.7交通量预测834工程分析894.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894.2运营期污染源分析945沿线地区环境概况995.1自然环境概况995.2社会经济概况1035.3交通情况1066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106.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106.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146.3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216.4生态环境现状分析1277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327.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327.2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1357.3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387.4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1437.5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448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458.1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458.2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588.3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688.4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688.5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1729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1759.1本项目水土保持概况1759.2水土流失影响分析1799.3水土保持措施18310环境风险评价18910.1环境风险评价等级18910.2风险识别18910.3源项分析19010.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9210.5环境风险事故的应急预案19410.6事故后处理20010.7危险品运输事故处置措施20110.8环境风险评价小结20211社会环境影响分析20311.1社会环境现状评价20311.2施工期社会环境影响分析20511.3营运期社会环境影响分析20612污染防治措施评述21212.1设计期环境保护措施21212.2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评述21212.3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评述22512.4危险品运输管理和应急措施23412.5其他措施23612.6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23713公众参与23813.1公众参与的法律基础23813.2目的和意义23813.3公众参与对象23913.4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与分析24713.5公众参与结论25814选址合法合理性和选址可行性分析25914.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25914.2项目与规划相符性分析26014.3项目选线与公路交通规划相符性分析26114.4项目选线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26314.5项目建设与饮用水源保护法律法规相符性分析26714.6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26814.7选线合理性分析26814.8小结26915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7015.1经济效益分析27015.2社会效益分析27015.3环保投资损益分析27215.4小结27316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27416.1环境管理27416.2环境监控计划27616.3工程环境监理计划27916.4环保工程竣工验收28117评价结论28417.1项目基本情况28417.2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28517.3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8617.4环境风险评价结论28817.5污染防治措施28817.6公众参与调查结论28917.7综合结论289附件:(1)环评委托书;(2)关于大观街道路扩建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穗天发改函2013277号,2013年7月);(3)关于提供道路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广州市规划局,穗规函20131023号,2013年3月);(4)监测报告;(5)公众参与调查表;(6)专家评审意见;(7)修改索引表。附表: 审批登记表大观街道路扩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 前言1.1 项目由来天河区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城市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充分利用自身区位优势,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先后新建、扩建和改建了一大批骨干路网,基本形成了“五横五纵”的城区交通网框架,已经成为连接珠三角以及粤东地区的交通咽喉。然而,与广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天河区“建设国际大都市中心区”的发展定位相比,目前天河区内路网布局还不够合理,总体呈现南好北差,南北缺乏互通等特点,与天河区的整体定位不符,已经严重制约天河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快速发展。因此,天河区加大北部边缘城区的路网建设力度,改善区内交通条件已经是大势所趋。现状大观街位于天河区的东北部,大致呈东西走向,西起大观中路,向东延伸止于光谱西路,全长约2.505km,路宽约4米。道路沿线两侧分布有工业厂房、仓库等,交通量较大。此外,广东省防空作战训练保障中心已选址于大观街附近,该中心建成后将打断现有大观街,导致沿线另一规划地块将无道路进出,会产生大量重载交通,使当地居民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生活,由于现状道路等级较低车辆交汇时通行比较困难,平面线性指标较差且存在较多路面病害,延误较严重,因此现有路面结构等将难以满足上述交通需求。同时,现状大观街还位于广东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规划区域的北部,与奥体中心规划区域其它地块相比,目前该地块由于内部道路网络尚未完全形成,道路交通系统不完善,造成当地市政基础设施水平较低、土地开发强度不高,与奥体中心的整体定位不相匹配。基于大观街的交通现状和发展需求,为切实改善当地交通运输条件,增加通行能力,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提高城市化水平,广州市天河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拟投资11093.86万元对现状大观街进行扩建改造,改善道路的交通功能。大观街道路扩建工程位于天河区的东北部,西起大观路,东止于科珠路,全长约3.376km,道路等级定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为30米,标准段为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为40km/h,大观街道路扩建工程将分期建设,本项目为一期工程,总投资为11093.86万元,西起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起点桩号为K0+000),东止玉树南路(终点桩号为K1+381.859),途径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广东省防空作战训练保障中心以及广东省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全长约1.38km,道路红线宽度为15米,双向3车道,设计车速为40km/h,其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建成后将完善该片区的路网,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能改善路网布局,适应交通量发展,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大现实意义。本项目已于2013年7月取得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关于大观街道路扩建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穗天发改函2013277号),同意本项目的建设。本项目的施工和运营会对道路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本)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第4次修正)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于2013年9月委托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到项目选址进行了现场踏勘,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详细资料,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环境标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大观街道路扩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2013年12月27日,广州中鹏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在广州市主持召开了大观街道路扩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会,会后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见附件)。评价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认真修改后形成大观街道路扩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供建设单位上报有关环保部门审查。图1.1-1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1.2 评价目的道路建设是一项社会、经济影响深远的自然环境、资源开发活动,道路的施工建设和通车营运将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1)通过对拟建道路沿线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了解沿线地区的环境质量以及环境敏感点的环境现状,为项目建设以及营运后环境影响分析提供背景资料;(2)分析项目建设的污染源排放情况以及和环境之间的关系,找出存在和潜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和解决办法,以达到项目开发、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目的,实现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3)预测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对沿线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对本工程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分析,提出防治污染,减少破坏的措施与对策,为项目的营运管理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沿线地区的经济发展规划、环保规划等提供依据。1.3 评价原则(1)针对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分析,并抓住危害环境的主要因素;(2)严格贯彻国家与地方的有关方针、政策、标准、规范以及规划;(3)从现状调查、评价因子筛选到评价专题设置、监测布点、取样、分析、测试、数据处理以及模式选用都要严守科学态度;(4)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要做到准确和公正,评价结论要明确、可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1.4 评价工作程序图1.2-1环境影响评价流程图1.5 评价专题设置、评价重点1.5.1 评价专题设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生产排污特点和区域环境功能现状要求,本次评价工作设置以下专题内容:(1)前言(2)总则(3)工程概况(4)工程分析(5)区域环境概况(6)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7)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8)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10)环境风险评价(11)社会环境影响分析(12)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13)公众参与(14)选址合法合理性和选址可行性分析(15)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6)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7)结论1.5.2 评价重点其中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论证、项目建设和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为本次评价的重点。1.6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6.1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运营后,机动车产生的噪声影响随距离的增大而变小,并且随着车流量的增加预测噪声值也将随着增加。本项目建成后,各特征年份项目道路红线两侧30m范围内昼间噪声值均能满足4a类要求,但夜间则不能满足,在不同时段的达标距离分别为50m、80m、120m;但对于2类声功能区达标距离,本项目在各时段昼间、夜间噪声值均不能在红线范围30m内达标。采取相应的减噪措施后,本项目各敏感点宅室内的噪声可以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环境噪声标准要求(即卧室昼间45dB、夜间37dB)。1.6.2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经预测可知,本项目各敏感点在近期、中期、远期的NO2、CO的预测值叠加背景值后均处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之内,本项目的建设对敏感点均不会造成影响,因此本项目汽车尾气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1.6.3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道路两侧敷设有雨水管,路面径流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现状河涌,项目路面径流占整个区域地面径流量的比例是很小的,其所带来水环境影响程度较小,并且随着降雨时段增加,这种影响会逐渐减弱。1.6.4 生态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建成后,拟将道路中央隔离带和两侧绿化带进行人工绿化。项目建设涉及原有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变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会对区域植被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通过加强道路绿化,可缓解项目建设对区域植被带来的影响。1.6.5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该地区的基础设施,从而能更好地加区域之间的经济联系、商贸往来,加快资源开发利用,使该地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对项目建设地区及其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6.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本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为道路上运输车辆上的危险化学品泄漏后进入项目路段的河涌、危险化学品泄漏后进入大气环境,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建设单位加强道路营运期间的管理,并制定可行的化学品泄漏事故防范措施,提高应急能力,降低道路事故发生概率。2 总论2.1 编制依据2.1.1 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年1月修正);(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1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18日);(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08年10月1日);(1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第9号令,2005年7月12日);(15) 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环发2004314号,2004年6月15日);(16) 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水利部、交通部水保200112号);(17)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2003)5号令,2003年5月13日);(18) 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10年1月11日);(19)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年12月3日);(20)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年3月18日);(21) 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2010年12月25日)(22)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2011年11月17日);(23)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2011年8月31日);(24)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的公告,2012年第51号;(25)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26)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2.1.2 地方法律、法规及政策(1)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第4次修正);(2)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府2012143号);(3) 广东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粤府办201148号);(4)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范(试行),(粤环监20008号);(5)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1年1月);(6) 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2009年);(7) 关于同意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复函(粤办函2009459号);(8) 关于印发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通知(粤水资源200919号);(9)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2010年修正本);(10) 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第116号(2001年9月);(11)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第2次修正);(12) 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13)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粤府201147号,2011年4月);(14)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15) 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16)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2年7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2次修正);(17)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1997年12月);(18) 关于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通知(穗环201217号,2012年2月);(19)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4年5月1日);(20) 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粤环2004106号);(21)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水土保持法办法(1997年10月16日);(22) 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1999年3月1日);(23)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24) 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2000年9月1日);(25) 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1997年9月1日起施行);(26) 广州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条例(广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1997)第59号);(27) 关于同意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的批复(粤府2011162号);(28) 广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区划(穗府(93)59号文);(29) 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年-2020年)(30)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穗府201317号,2013年7月8日);(31) 广州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规定(2011年5月实施);(32) 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2004修订),2005年1月1日;(33) 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2001年);(34) 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2007年7月1日执行);(35) 广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穗府199558号文);(36) 关于执行第三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2000年9月,穗环200681号);(37) 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2001年);(38)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6月1日);(39) 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2010年6月7日);(40) 广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41) 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4号,2012年2月22日);(42)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2011年1月26日);(43) 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粤府201148号);(44) 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广东省水利厅,2011年2月);(45) 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20092020)(粤府办201042号);(46) 广州市天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47) 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2.1.3 评价技术文件(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 B03-2006);(9)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 B04-2010);(10) 开发建设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11) 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文件)环发200394号,2003年5月27日;(1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公路(HJ 552-2010);(13) 关于发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10年7号;(14) 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184);(15) 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16)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17)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2.1.4 项目依据(1)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 大观街道路扩建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3年7月,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3) 关于大观街道路扩建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穗天发改函2013277号,2013年7月);(4) 关于提供道路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广州市规划局,穗规函20131023号,2013年3月);(5) 本项目委托书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及图件等。2.2 评价目的及内容2.2.1 评价目的通过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针对工程特点及环境特征,分析并预测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及范围,并对不利的影响有针对性地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力求把工程建设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以期达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2.2.2 评价内容本次评价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声环境通过调查监测,评价本项目沿线声环境质量现状。分析评价施工期施工机械噪声对评价区域的影响范围和程度;预测评价营运期交通噪声对评价区域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施工期和营运期噪声对评价区敏感点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2)大气环境通过调查监测,评价本项目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分析施工期路面扬尘、沥青烟等对评价区域敏感点的影响;根据项目沿线的气象条件,分析营运期汽车废气对敏感点的影响。(3)水环境通过调查监测,评价本项目沿线水体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施工废(污)水对附近水体的影响,分析营运期道路路面径流对附近水体水质的影响以及事故造成的污染对水体的影响分析,提出水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4)生态环境分析施工期植被破坏、城市生态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等,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5)社会环境分析区域经济发展、生活质量、土地占用、公共设施、景观影响等。2.3 环境功能区划2.3.1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关于同意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的批复(粤府函2011162号),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准水源保护区。本项目跨越的水体为现状河涌,该现状河涌自北向南排入杨梅河,杨梅河属于车陂涌的支流,本项目的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现状河涌、现状大观路及玉树南路雨水管道中;根据广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区划(穗府(1993)59号),车陂涌现状水质功能为城市景观功能,其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而现状河涌、杨梅河属于车陂涌的支流,目前没有明确其功能划分,其现状功能为城市景观功能,根据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现状河涌、杨梅河的管理要求,现状河涌、杨梅河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的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的水系及水功能区划情况见图2.3-12.3-3。2.3.2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2009年),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功能区划为(珠江三角洲广州增城地下水水源涵养区(代码H074401002T02,涵养区指指为了保持重要泉水一定的喷涌流量或涵养水源而限制地下水开采的区域),地下水类型为裂隙水,水质保护类别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水质标准,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标准,广州市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图见图2.3-4。2.3.3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穗府201317号),本项目所在地区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空气功能区划就见图2.3-5。2.3.4 声环境功能区划现状大观街路线大致呈东西走向,根据广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穗府199558号文),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居住、商业和工业混杂区,属二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标准。根据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号)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道路交通干线两侧的区域执行4类标准,其适用区域的划分如下:(1)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执行4a类标准;(2)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由于该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则将道路红线外30m内的区域划为4类区域,执行4a类标准。本项目改扩建后,为城市次干路,本项目取道路红线两侧纵深30m内的评价范围区域的声功能区为4类区,执行4a类标准(当纵深范围内有高于3层楼房以上(含3层)的建筑物时,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为4a类区,执行4a类标准,建筑物背向道路一侧为2类区,执行2类标准。道路红线两侧纵深30m外的评价范围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为2类区,执行2类标准,另外评价范围内的学校(广东省食品职业技术学校)其室外昼间按60分贝、夜间按50分贝执行。2.3.5 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1)广东省生态功能区划据广东省陆域生态功能区划图,本项目占用的三级生态功能区为E4-2-1广佛珠三角中部都市经济生态功能区。详见图2.3-6。(2)广东省生态功能控制区域据广东省陆域生态功能控制区图,本项目未占用广东省严格控制区,主要占用集约利用区。本项目与广东省陆域生态功能控制区划关系详见图2.3-7。2.3.6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本项目所属的各类功能区区划范围如表2.3-1所列。表2.3-1 项目选址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编号项目功能属性及执行标准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现状河涌类水,执行(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杨梅河、车陂涌类水,执行(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2地下水环境功能区珠江三角洲广州增城地下水水源涵养区,执行(GB/T14848-93)中的类标准3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4声环境功能区2、4类区,执行(GB3096-2008)2、4a类标准5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6是否风景名胜区否7是否自然保护区否8是否森林公园否9是否生态功能保护区否10是否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否11是否人口密集区否12是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否13是否三河、三湖、两控区是两控区14是否水库库区否15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是,属于大沙地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16是否属于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否本项目沿线现状河涌1km2km0图例:类水质标准:河流流向:项目线路走向比例尺终点K1+381.859起点K0+000河杨梅0图2.3-1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系及环境功能区项目所在地杨梅河深涌沙河涌棠下涌猎德涌车陂涌图2.3-2广州市天河区河涌水系图项目所在地图2.3-3项目位置与饮用水源保护区关系图项目所在地图2.3-4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项目所在地街观大路观大路珠科图2.3-5项目所在区域空气功能区划图本项目所在地图2.3-6 广东省陆域生态功能区划图本项目所在地图2.3-7 广东省陆域生态功能控制分区图2.4 评价标准2.4.1 环境质量评价标准2.4.1.1 地表水质量标准本项目跨越的水体为现状河涌,该现状河涌自北向南排入杨梅河,杨梅河属于车陂涌的支流,本项目的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现状河涌、现状大观路、玉树南路雨水管道中;现状河涌、杨梅河、车陂涌的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具体数据见表2.4-1。表2.4-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单位:mg/L,pH值除外编号水质指标类标准1pH值692溶解氧(mg/L)33CODCr(mg/L)304CODMn(mg/L)105BOD5(mg/L)66氨氮(mg/L)1.57石油类(mg/L)0.58总磷(mg/L)0.39*SS60*注:*注:SS参照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推荐值。2.4.1.2 地下水质量标准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2009年),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标准,具体限值见表2.4-2。表2.4-2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类) 单位:mg/L编号水质指标类1pH值6.58.52氨氮(mg/L)0.23高锰酸盐指数(mg/L)3.04总硬度(mg/L)4505总大肠菌群(个/L)1006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0.32.4.1.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穗府201317号),本项目沿线主要是二类功能区,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等特殊保护地区。因此,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中SO2、NO2、PM10、CO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数据见表2.4-3。表2.4-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值一览表 项 目取值时间浓度限值浓度单位选用标准二氧化硫SO2年平均0.06m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日平均0.151小时平均0.50二氧化氮NO2年平均0.04日平均0.081小时平均0.20TSP年平均0.20日平均0.30PM10年平均0.07日平均0.15CO日平均41小时平均102.4.1.4 声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沿线两侧建筑物以3层以上的建筑为主,因此,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背向道路一侧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详见下表2.4-4。表 2.4-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4a类7055本项目敏感点室内声环境执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的室内声环境限值,详见表2.4-5。表2.4-5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卧室4537教室45起居室(客厅)452.4.2 排放标准2.4.2.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排水为雨污分流制,本项目的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现状河涌、现状大观路、玉树南路雨水管道中;本项目的施工人员住在本项目设置的施工营地,其施工营地设置在项目沿线桩号K1+200 K1+240路段。项目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渣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大观路、玉树南路现状市政污水管网。具体数据具体指标见表2.4-7。表2.4-7 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mg/L执行标准项 目浓度限值单位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pH69-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石油类20mg/L动植物油100mg/L2.4.2.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 施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