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docx
区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_大气污染治理方案 区市容环境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规划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办好*会建立生态城”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意见,稳固近三年市容环境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区委、区政府确定,连续在全区开展以“办好*会 建立生态城”为主题的市容环境提升行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办好*会、建立生态城”为主题,稳固好三年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成果,连续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崭新的城区面貌迎接2023年*会。 二、根本原则 1.严格依法整治,形成督查考核问责机制。强化依法依规整治的意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划细化整治标准,确保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通过督查考核的方式对整治工作进展阶段性总结,对在整治过程中工作懒散、不作为等状况进展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合理合法。 2.加强整管并重,形成学习探究“六化”机制。严格实行监视考核,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城市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深入探究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规划国际化、作业精细化、参加社会化、治理法制化、监管数字化、机制长效化”的*特色城市治理新模式,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稳固整治成果,破解城市治理的难题。 3.注意新闻宣传,形成公众参加机制。加强新闻宣传力度,营造深厚气氛。注意以人为本,准时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做到全民参加。整治行动要始终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与政府部门的常规工作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在确保市容环境不断优化的同时,持续改善市民生活条件、优化城市商业气氛,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加、城市治理高效运转的格局。 三、任务目标 1.过城河道整治行动。对河道进展清淤、截污、防洪、蓄水、绿化景观等综合整治,逐步实现河道全流域、上下游的系统治理,提升河道沿线环境水平。 2.居民小区楼院整治提升行动。居民小区撤除违章建筑,修理或更新小区车行道及人行道,增绿补绿提高绿化水平,楼体立面粉刷,屋面防水修理改造,小区院墙翻新改造,增设文化设施及健身器材设施,增设停车位及完善小区活动场地,修缮楼体内共用部位,到达干净美丽、和谐宜居、设施完善、干净有序的小区环境。对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实行围墙封闭,按市场化原则推行物业治理、社区治理或业主自治。 3.背街小巷(含市政道路)整治行动。根据导则,对市政道路的功能进展治理和完善,车行道要求车辆行驶舒适、安全、顺畅。人行道要求铺装平坦、美观、抗滑、耐磨。检查井要求齐全平稳、无响噪、无破损、无沉陷、开启敏捷。路缘石、挡车柱等道路附属设施要求以人为本、设施完善、外观干净、环境协调。 4.市政地下管网改造及排水防涝治理行动。对*区内存在雨污混流、管网老化、历史遗留问题、配套不完善等问题的雨污水管网进展改造,实施雨污分流,完善城市排水体系,提升排水输送力量,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通过雨水管网建立,削减积水点,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力量,扩容排水设施,增加积水位置收水排水力量。 5.市容秩序整治提升行动。有效掌握各类新生违法建筑,完成存量违法建筑撤除规划。违法建筑撤除后准时组织绿化、美化、硬化、修缮等。便民摊点群运行标准有序,城市治理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占路经营得到有效掌握,占路烧烤得到有效治理,主干道跨门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次干道跨门经营现象得到整治标准,游商浮贩得到疏导标准。地产瓜果、蔬菜等农副产品进社区标准有序。 6.建立扬尘治理和暴露土地绿化整理行动。建立工程设置连续、封闭围挡,对出入车辆实行清扫、冲洗,对堆放、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实行遮盖措施。城市主干道洒水降尘、高压冲洗率不低于10%;主要道路车行道至少每日冲洗1次、人行道至少每3日冲洗1次。提升长途汽车站、商场等大型公共建筑周边暴露土地以及公园、广场、游园等公共绿地的绿化景观;在城区道路、街巷两侧、商铺门前以及老旧庭院、小区的暴露地种植花灌木和地被植物;空闲地块优先考虑建立公园绿地,闲置时间超过3个月的要种植地被植物。 7.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无卫生死角,实现生活垃圾、混合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配套完善,垃圾收集清运设施数量充分、设施完好;强化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日常巡查、监管、考核,建立长效治理机制。落实环境卫生网格化治理,完善治理和作业队伍,实现卫生保洁常态化作业。全面提升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质量。 8.无序占用通道治理行动。逐条街道、逐个社区摸底排查并登记造册,确保全掩盖。科学划定道路停车泊位,做到“应划尽划”,停车标志牌等交通标识要增设完善,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得到明显改观。完善设置人行道隔离护栏,疏导经营业户到隔离护栏后标准经营;小区内的消防车道禁停标线要施划完成,消防车道要环行畅通;占用消防通道设置的铁桩、石墩、水泥墩等的建(构)筑物必需全部予以撤除。 四、工作安排 1.过城河道整治行动。对*路河、*河、*河等3条河道实施清淤、截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2.居民小区楼院整治提升行动。完善督导考核及以奖代补机制,统筹调度全区楼院楼体整治工作,确保我区按规划完成15处楼院楼体整治。开展楼院楼体整治评级竞赛活动,调动各单位整治工作积极性,完善整治后楼院长效治理机制。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3.背街小巷(含市政道路)整治行动。整治*路(啤酒街)、*片区及*广场周边、*路等12条超期服役和病害道路。整治内容包括车行道补强盖被、人行道翻建、检查井整治、低洼部位积水治理、无障碍设施整治、调整路沿石等。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4.市政地下管网改造及排水防涝治理行动。按*市河流污染综合治理规划(2023-2023年)要求,积极协作市市政公用局,改建雨水、污水管网。对我区多处排水不畅的雨污水管网和积水点实施整治。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5.市容秩序整治提升行动。撤除存量违法建筑13万平方米,重点撤除居民小区楼院、背街小巷、占压燃气等市政管网所涉及的违建以及群众反映剧烈的热点、难点违建。全面推动网格责任制,坚决遏制、严峻打击各类新生违法建立行为。加大便民摊点群设置力度,加强监管已设便民摊点群,标准疏导现有占路市场及农贸市场周边占路经营行为。加强对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跨门经营、游商浮贩、露天烧烤的整治。对学校周边占路经营实行专项整治。连续探究实施地产瓜果、蔬菜等农副产品进社区活动。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6.建立扬尘治理和暴露土地绿化整理行动。撤除工地重点做好围挡设置、撤除扬尘抑制、建筑垃圾清运、未清运垃圾掩盖等工作;开发建立局负责房屋征收房屋撤除治理;区属公司和管委会负责拟收储土地房屋撤除治理;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非征收工程撤除备案上报治理,由区开发建立局协调市开发局对撤除单位进展立案查处,由区执法局、环保*分局对撤除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展查处。对长途汽车站广场、海丰广场、儿童公园等广场、游园,山东路、瑞昌路、重庆南路、燕山立交桥、山东路中心分车带等城市道路,海瑞社区、商城社区、海琴社区等老旧庭院等居民庭院的暴露地实行绿化,恢复绿化12余公顷。 责任单位:区开发局、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7.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去除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实行撤除、清运、掩盖、绿化等方式,消退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过城河道内积存的混合垃圾、生活垃圾。完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置数量充分的垃圾桶、垃圾收集车。落实环境卫生保洁网格化治理措施,建立日常巡查和考核制度,突出抓好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卫保洁队伍和垃圾收集清运队伍,确保卫生保洁常态化、垃圾日产日清,杜绝垃圾乱倒现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8.无序占用通道治理行动。根据属地治理原则,全面排查治理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撤除影响消防车道畅通的路桩及违法建(构)筑物,清理取缔影响消防车道通行的占路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其他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治理标准农贸市场冒市占路经营,排查、整改、标准存在各类安全隐患的占路市场(早夜市、便民摊点群),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清理取缔。对居民群众居住生活的确需要的占路市场(早夜市、便民摊点群),要在人行道设置隔离护栏,将经营业户标准疏导到隔离护栏后,划定范围,标准经营,确保车行道畅通有序。对确需并有条件停车的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科学划定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泊位线和消防通道禁停标线,增设完善停车标志牌等交通标识,对施划的人行道停车泊位改装承重道板,标准停车秩序。开展社区居民协商和冲突调解等活动,准时劝阻清理违规停放车辆。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效劳业进展局、交警*大队、交警四方大队、*消防大队、四方消防大队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五、保障措施 1.完善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连续重视抓好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工作标准、责任分工、实施步骤、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强化效率意识、精品意识,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力以赴予以推动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2.强化机制保障。坚持定期考核通报制度,催促各牵头单位按规划推动各项整治工作。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全区市容环境整治的督导工作,加强整治工程进度督查,组织不定期督导检查,准时通报发觉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做好本行业、本工程内的市容环境整治督导检查工作。 3.营造良好气氛。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市容环境整治资料的收集工作,包括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图片、录像、信息文字资料等,通过比照整治前原状和整治后现状进展成果展现,准时归纳总结整治成果和阅历进展推广和宣传,营造深厚的工作气氛。 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规划 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规划 依据市、区关于深化平安建立、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开工作体系”重点等事项,讨论制定以下工作措施和实施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仔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根据中心、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深化平安*建立为主线,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足度为目标,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为重点,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二、根本原则 问题导向原则。针对当前日益简单的社会治安形势,从改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入手,进一步强化治安基层根底工作。 综合治理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原则,整合资源、综合施策,合力解决社会治安存在的普遍问题、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科技支撑原则。坚持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拓展信息网络技术应用广度和深度,整合现有综治信息资源,加强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 重心下移原则。以网格化治理、社会化效劳为方向,搭建基层综合效劳治理平台,落实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任务,基层效劳治理力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三、任务目标 2023年,科学规划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大力推动视频监控“天网”工程建立,深入推动基层平安创立活动,冲突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强,严密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社会治安满足度和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2023年底前,平安*建立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综合效劳治理平台建立稳步推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本形成,流淌人口、特别人群效劳治理和关心帮扶体系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连接联动的“大调解”体系完善。 2023年底前,平安*建立深入开展,预防和化解社会冲突体系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基层效劳治理水平提升,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四、工作安排 (一)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1.集中部署开展反恐防暴工作。根据市统一部署要求,调整领导小组及成员,组建特地工作力气,配备制式武器和防暴装备,在全区车站、码头、景区、饭店、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武装巡逻,力争做到暴力恐惧案件“零发案”。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维稳办、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严峻打击刑事违法犯罪。针对入室盗窃、扒窃拎包、“两抢”、盗窃车内财物、电信诈骗等多发性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压发案、打现行”等专项行动,毫不动摇地推动严打斗争,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降低刑事犯罪发案率,提高群众安全感。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3.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组织开展治安重点区域、简单场所、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深入推动整治“黄赌毒”和打击毒品犯罪工作,对排查出的突出治安问题整治率到达100%。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4.做好大型活动安保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做好全市系列重大活动、全区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要敏感时期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维稳办、公安*分局、区信访局、交警*大队、交警四方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5.推动视频监控“天网”工程建立。全面整合、维护原*、四方两区的视频监控系统,加大投资力度,推动“天网”工程建立,实现对全区主要干道、重点要害部位的全掩盖。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中旬 6.加快社区警务室建立。筑牢“守土有责”意识,扎实推动社区警务室标准化建立,根据市要求打造5个社区警务示范派出所和*个示范社区,进一步推动基层警力下沉。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7.加强社区安全防范。推动社区安全防范分级分类治理,深入组织开展“无命案街道和无刑事案件社区”综治主题创立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安满足度和人民群众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8.创新社会治安防范社会发动机制。进展壮大专业化的治安联防队伍,大力进展保安队伍、社区辅警队伍和治安志愿者、治安信息员等群防群治队伍,加大社会面巡逻防控力气,提高见巡率,增加群众安全感和满足度。标准见义勇为协会、治安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建立,广泛发动社会力气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增加基层治安防范力量。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提升流淌人口效劳治理水平 9.完善流淌人口居住证制度。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制度,提高效劳治理水平。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0.推动流淌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工作。进一步整合社区民警、综治、计生、劳动等多平台资源和力气,提高流淌人口信息采集水平,互联网采集流淌人口信息到达采集总量60%以上。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开工作体系 11.健全冲突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完善调处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排查调处活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组织开展不连续的排查活动,定期召开冲突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调度会议,全区冲突纠纷调解率到达95%以上。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2.加强联动机制建立。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开工作机制。标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民事审判连接联开工作制度,推动设立驻法院(法庭)人民调解室,提高调解水平,增加工作效能。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联开工作机制。指导推动在各公安派出所、交警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立联合调解室,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警四方大队、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3.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网络、人员队伍、工作制度、根底保障建立,再培育推广1-2个以资深人民调解员命名的“品牌化”调解室。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14.加强司法工作室建立。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向社区延长,在全区各社区深化社区司法工作室建立,推动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四)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治理帮扶 15.推动社区矫正机构建立。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治理效劳中心建立,搭建平台,强化工作措施,完善治理效劳功能。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6.强化重点人员治理措施。利用社区服刑人员电子定位系统,对重点人员实行电子定位治理,防止脱管、漏管,再犯罪率掌握在0.06%以内。 责任单位: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7.标准社区矫正工作。落实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监视治理、教育帮扶、档案治理“四个标准”,加强基层干部培训,基层司法所长业务技能、心理学问培训率到达100%,进一步提高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8.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整合资源,创新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刑释解教人员社区就业救济(安置)活动, 帮忙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融入社会,重新犯罪率掌握在2%以内。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9.开展帮扶救助活动。联合团区委、妇联、区关工委等部门,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帮扶救助活动,解除服刑人员后顾之忧。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中旬 20.开展“阳光起航”青少年爱心帮教工作。以教育矫正和帮教效劳为重点,积极推动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关爱效劳和犯罪预防工作。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司法局、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五、保障措施 (一)统筹社会力气资源。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加的多元化工作机制,完善社区自治功能,发挥社区培育社会协同主体作用,调动公众参加积极性,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整、居民自治有效连接和良性互动。 (二)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讨论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规划,安排专人负责,加大资金以及后勤保障力度,从人、财、物等多方面对工作赐予支持和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综治队伍建立。根据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综治队伍的思想建立、业务建立和作风建立,建立完善综治干部学习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专家辅导、现场观摩、阅历沟通等形式,提高综治干部工作力量。 (四)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修改完善综治暨平安*建立考评方法,做到结果考评和过程考评有机结合;完善见义勇为表彰嘉奖和抚恤救助机制;落实领导约谈、通报批判、挂牌督办、黄牌警告、一票拒绝等制度。 (五)营造良好舆论气氛。大力弘扬平安文化,深入宣传平安建立的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平安建立知晓率和参加率,营造平安共建、和谐共享的良好气氛。 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规划 为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打造宜居幸福城市,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围绕创立食品药品最安全城市这一总体目标,以打击违法犯罪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以稳固基层根底为保障,用最严峻的惩罚、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问责,通过3年左右时间,努力促进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根本原则。 安全第一,从严监管。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根本目的,坚持在肯定安全的前提下抓监管促进展,严峻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强化根底,提升力量。加强区(市)、镇(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实现监管中心下移,筑牢安全网底。统一协调,分工负责。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建立统一协调的部门联动机制,促进监管队伍、信息、监测、检验、科技、宣教等资源共享,提升整体效能。 政府引导、社会共治。发挥政府政策引导作用,调动行业企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参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三)目标任务。2023年底前,根本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进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根本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成为全国食品药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之一。2023年底前,全市批发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全面实现食品(农产品)可追溯治理;全市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中心厨房、集体配送餐单位“厨房亮化”到达100%;全市在产药品生产企业100%完成新版药品生产质量治理标准(GMp)认证,药品经营企业100%完成新版药品经营质量治理标准(GSp)认证。2023年,新建、改扩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自检试验室100%配备到位;完成1500家以上餐饮单位的“厨房亮化”工作;全市在产药品生产企业50%完成新版GMp认证,药品经营企业50%完成新版GSp认证。 二、构建最严峻的惩罚机制,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四)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把查处违法犯罪案件作为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围绕群众关怀的热点问题,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从严从快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依据安全形势,逐年确定执法办案目标并纳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五)组建“食药警察”队伍。强化公安机关办案力气,各区(市)组建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特地侦办机构,并探究完善多部门协作、多警种合成的联开工作机制,坚决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公安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六)完善重奖举报机制。完善投诉举报嘉奖方法,提高举报嘉奖标准,根据入库罚没款10%-20%的比例兑现嘉奖,充分调动协管员和基层群众参加共治监视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七)强化检验检测作用。各级财政安排资金,安排定性定量检测不少于6.5万批次,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准时发觉违法犯罪线索。对抽检结果实行批批曝光制度,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定期对抽检结果进展分析评判,科学确定城市食品药品安全指标指数,提升抽检工作的风险评估和消费预警意义。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八)健全行刑连接机制。制定关于建立和完善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机制的意见,落实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联席会议、案件信息备案查询、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整合食品药品安全执法监视资源,确保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九)兑现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行企业承诺制。深入推动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将企业信用与产业规划、招标选购、金融信贷等政策严密挂钩,切实提高诚信保障的刚性和约束力。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办,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十)落实行业退出机制。对有关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责任人面对社会公开,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构建最严格的监管机制,努力实现全链条无缝隙监管 (十一)建立自检试验室。制定自检试验室建立标准和工作流程,新建、改扩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要配套建立自检试验室,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通过试验室验收的市场主办者赐予相应经费嘉奖。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二)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检验。市场主办者要对全部进入市场交易的食用农产品实行每车必查,每品种必检,同一车次同一品种多批次检测,对季节性、高危品种菜品加大样品筛选密度。市场主办者与入市业户应当通过协议方式,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治理,凡在商场超市抽检一次不合格的,其供给商三年内不得入市;两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凡在批发市场抽检一次不合格的,其供给商一年内不得入市;两次不合格的,三年不得入市;三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三)探究推行市场质量保证金制度。探究通过行业自律组织,在自愿根底上交纳市场质量保证金。实行依申请“先行退付”和“假一赔十”制度,对市场主办者未履行快检义务、允许未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农产品入市经营等行为,依照相关协议,扣减相应保证金。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四)强化早夜市监视治理。各区(市)对本辖区早夜市进展全面的清理整顿,严格限定经营区域和时间,坚决取缔非法早夜市。市场主办者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加强入市业户治理,严禁未备案业户入市交易。严格限定生产经营品种,制止现场制售食品、猪牛羊肉等生鲜肉制品、活禽入市经营等风险高危行为。落实每日快检制度,凡快检不合格的农产品,马上停顿销售,监视销毁。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产销对接,入市交易食用农产品应当出具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的产地准出证明,落实“协议准入”“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追溯治理制度。积极推动食品生产企业从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农夫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能够保障食品信息可追溯的企业或市场选购食品原料。探究建立电子追溯平台,逐步实现食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六)加强食品重点品种监管。从严标准销售散装食用油、酱油和醋等重点食品品种。加强肉制品、乳制品监管。积极推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临界保质期食品、转基因食品等专柜销售,催促餐饮单位对使用转基因食品实行公示。实施食品添加剂“五专两公开”(专店购置、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计量、专人负责,公开承诺餐饮效劳食品安全、公开本单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治理,确保添加剂使用安全。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七)推动餐饮单位“厨房亮化”。运用互联网、智能手机、大堂显示屏、玻璃幕墙等方式,深入推动餐饮单位“厨房亮化”工程,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视权。各区、市要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厨房亮化”企业赐予适当嘉奖,联网运行费用由各区(市)财政担当。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八)加强“三小”(小作坊、小市场、小餐饮)监管。各镇(办)组织建立本辖区“三小”登记台账和业户档案,对“三小”实行标准化治理。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九)加快推动药品GMp、GSp实施。推动全市在产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完成新版药品生产质量治理标准(GMp)和新版药品经营质量治理标准(GSp)认证,清理整顿一批不达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可追溯。落实根本药物和特别药品、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实施全程电子监管的各项措施,提高电子监管实效,年内实现根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的全品种全程可追溯。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一)实施重大活动保障工程。做好节庆、世园会、啤酒节、海洋节和各级党代会、两会等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健全城市运行保障机制,坚决防控食品药品安全大事。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二)深入推动示范创立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和村(社区)创立工作,争创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市。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三)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公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状况及优质企业,增加人民群众消费信念。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四)提高科普宣传效能。加大“六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爱护力量。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五)大力支持舆论监视。建立健全舆情监控处置制度,对媒体曝光问题,要在24小时内组织核查,正面回应群众关切,大力推动社会共治。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构建最严厉的问责机制,强化风险防范和责任追究 (二十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三级政府、四级组织”的层级掩盖。建立风险排查、评估、治理台账,实行网格安全“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网格内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而未提前排查到位的,追究网格责任人的直接责任。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七)落实风险会商制度。成立专家询问委员会,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风险会商会议,准时研判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定期公布风险治理警示,提高风险防范和化解力量。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八)加强应急治理工作。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立。市和各区(市)至少分别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响和处置力量。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九)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方法,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状况作为评价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十)加大监察问责力度。制定食品药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方法,实行责任倒推机制,从隐患或事故产生的环节追根溯源,追究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监察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五、保障措施 (三十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行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各级政府要全面领导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政府主要领导要担当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各级政府至少每双月讨论一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加强统筹调度。各级政府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对食品药品安全监视检查的限制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监视检查和执法办案工作进展干预、阻止。 (三十二)健全监管体制。深入推动监管体制改革,筑牢安全网底。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全市各区(市)和镇(办)均要强化在统筹规划、督查考核、制度建立等方面的职能职责,消退监管空白、穿插与盲区。 (三十三)加大财政支持。各级政府要将食品药品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属地治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足额保障新机构履行新职能。 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面落实市政府实施“蓝天工程”的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年初制定的环保工作目标,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进展,区政府打算对大气污染企业和重点污染源进展专项治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长、区长环境爱护目标责任书和河东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为依据,以耐火材料、地板砖、内墙砖、水泥、石灰窑、石料开采加工等污染严峻的企业为重点,全面治理大气污染源,改善我区环境质量。二、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一)防治工业污染1.炒石膏粉厂、小生化厂、小板厂、小瓦盆窑、小淀粉、小造纸、小电镀等土(小)企业,必需于2023年年底全部关停、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