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对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自查整改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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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对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自查整改报告.docx
县对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自查整改报告 县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自查整改报告 为仔细贯彻落实中心和省、市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部署要求,县委、县政府打算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开展专项清理,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清理分四个阶段进展。 (一)单位自查阶段(20xx 年 10 月 8 日-20xx 年 12 月 10 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仔细自查清理本单位办公用房及使用状况,使用统一的清理统计软件(下载地址为:xxx 廉政网下载中心,软件安装密码为:,请自行下载安装 xxx 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统计软件和 xxx 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统计软件补丁),20xx年 11 月 25 日前,将清理统计软件传出文件(.jio 格式)和清理统计软件中的全部报表(纸质版)、办公用房工程平面图(复印件)、本单位三定方案(复印件)、增加编制的全部文件(复印件)、租用(租赁)房屋合同(复印件)、自查整改报告(含整改意见)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县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办公用房清理办)。 (二)核查确认阶段(20xx 年 12 月 10 日-20xx 年 4 月 20 日)。县办公用房清理办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上报资料进展逐一核查确认,对违规问题提出详细处理意见,构成清理核查报告。 (三)整改落实阶段(20xx 年 4 月 20 日-20xx 年 6 月 20 日)。对此次清理的办公用房实行用途管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根据县办公用房清理办处理意见,对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妥当处理,并将整改方案及整改状况报县办公用房清理办。 (四)总结完善阶段(20xx 年 6 月 20 日-20xx 年 7 月 20 日)。县办公用房清理办统一汇总整理全县党政机关相关数据和整改状况,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并上报市办公用房清理办。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熟悉。开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专项清理,是落实中心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重要举措,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定要求,也是深化效能风暴行动、打造效劳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的重要资料,各乡镇、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熟悉做好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重要好处,仔细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打算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龙杰负总责,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段登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文辉详细负责,由县监察局牵头,县发改局负责停顿新建楼堂馆所,从严掌握审批办公用房修理改造工程;县办公用房清理办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的统计汇总工作;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审计局、县编办、县督查考核局、县规划局、县房管局等部门各负其责,协调推动清理工 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要加强领导,组织实施,严格根据专项清理的范围资料、核算标准和时间安排,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 (三)严厉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强化有关人员共性是领导干部的职责,做到资料齐全、资料翔实、数据精确、职责明晰、有据可查。填表人对所填数据的真实性、精确性负直接职责,审核领导对上报报表负主要领导职责。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敷衍塞责的,要透过约谈主要负责人、通报批判等方式责令整改。对发觉的违纪违法行为,根据党纪政纪严厉处理。 三、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仔细贯彻中心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要求,严格落实中心和省、市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艰难奋斗、勤俭节省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组织领导,严厉工作纪律,强化催促检查,切实把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四、目标任务 (一)查清办公用房底数。依据办公用房治理政策规定,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立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展全面清理,摸清底数。 (二)妥当处置存在问题。审核确认办公用房使用状况,根据中办发20xx17 号文件要求,区分不同状况妥当处理超标、多占和违规出租(借)等问题。 (三)标准办公用房治理。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治理制度,实行统一权属登记、统一标准核定、统一调配使用、统一审批租用,实现办公用房治理标准化、标准化、制度化。 五、清理范围、资料和标准 (一)清理范围。县、乡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各人民团体。 (二)清理资料。使用财政资金建立的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各类业务用房、培训中心和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兴建的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以及上述楼堂馆所占用、储藏的相应土地;用于出租(借)及经营的房屋的收益状况。 (三)核算标准。严格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立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 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展标准核定(详细见清理统计软件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