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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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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docx

    XX街道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7篇 XX街道违法建立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7篇XX街道违法建立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XX街道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进展理念,根据“谁拥有谁负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街道违法建立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XX街道违法建立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街道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进展理念,根据“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压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构建掩盖政府、社会、企业、个人的既有建筑安全全链条责任体系。在稳固“一年小灶”成果的根底上,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将责任落实到“最终一公里”,确保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彻底、到位。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动态发觉和问题解决机制,着力破解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管难题,以硬责任硬作风硬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硬成效。 二、工作目标 到 2023 年底,通过拉网式、全掩盖排查,完成全部既有建筑排查,形成隐患建筑清单,确保排查不漏一房、隐患建筑不漏一处;编制完成隐患建筑三年整治规划,确定年度整治工程清单,建立既有建筑隐患动态发觉机制。 再用三年左右时间,力争完成全街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片区既有建筑安全治理持续加强,既有建筑改扩建、装 饰装修工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 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一)排查范围。根据“网格化排查、清单化整治”要求,对全街域内城乡全部既有建筑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充分利用国家统一开展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回头看”成果,开展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排查。 (二)排查重点。1.既有公共建筑,特殊是经营性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包含各类商业消遣场所、文化体育旅游场所、交通运输场站、宾馆、酒店、民宿、餐馆、集贸市场、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气构、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2.建立年限长、建立标准低,失修失养严峻的危急房屋和老楼危楼等,包含居民住宅、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房屋,以及城中村、乡村和城乡结合部自建房等。3.擅自转变房屋构造建筑,包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等;擅自转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包含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公共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闲置办公用房、厂房改为其他功能用房等。4.无工程审批、无用地和规划许可、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施工许可、无(交)竣工验收的建筑。5.农村集体土地上的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用于出租)、人员密 集、擅自改扩建的房屋。 (三)排查内容。1.建筑根本状况。主要包括建筑地址、全部权人、使用人、建立时间、改扩建(装饰装修)时间、建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用途、建筑面积、层数、构造类型等。2.安全隐患状况。是否存在转变主体构造或承重构造,是否存在变更建筑用途、超负荷使用等情形,是否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是否存在地基根底或主体构造构件消失沉降、裂缝、变形等状况,是否存在建筑外墙饰面剥落、建筑外墙保温层面开裂损坏、建筑内外装饰构件松动等情形,选址是否位于地质灾难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地质灾难、边坡不稳定等明显安全隐患。3.工程审批状况。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建筑,列出清单,逐一核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验收备案、不动产登记等工程审批手续。 (四)排查要求。排查工作实行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和属地普查方式,由各村(社)详细实施,落实到网格。 产权人(使用人)要根据属地要求,先行开展自查。街道联合村居,建立“三员”(治理员、排查员、技术员)工作制度,治理员由街道建立办人员担当,排查员由各村(社区)明确,原则上各村(社区)排查员不少于村民小组数量,技术员由街道恳求区住建局技术帮助,聘请专业人员担当。制定周密规划,组织工作培训,落实排查任务,形成隐患建筑清单。各村(社) 负责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建筑,特殊是擅自转变房屋承重构造、擅自降低消防和抗震条件、擅自转变使用功能增加荷载的,组织开展安全评估鉴定。 四、切实加强既有建筑改扩建和装饰装修监视治理 要进一步明确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根本建立程序治理要求,依法申领施工许可证,执行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登记的法定程序。严禁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体育场馆、旅游景区、公共消遣场所等公众聚拢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转变经营场所建筑的主体和承重构造。街道各部门、各村(社)网格员、物业治理效劳人员等要充分发挥前哨作用,在日常巡查中将改扩建、装饰装修行为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主动告知产权人(使用人)留意事项和制止行为,检查有无办理改扩建、装饰装修等手续。对于擅自敲墙砸柱、擅自转变承重构造、擅自转变使用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马上劝阻制止,并记入巡查档案;经劝阻、制止无效的,第一时间报告街道建立治理办公室。 建立改扩建和装饰装修工程建立报告机制,全部工程建立之前,产权人(使用人)应向物业治理单位或街道报告,物业治理单位依据申请状况,每周不少于 1 次向街道报告。街道组织对产权人(使用人)主动报告和承诺落实状况进展抽查。街道建立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受理窗口,扎口治理、 分类处置有关信息。明确属地治理职责,属于街道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需准时处置或交办村(社区),其他应准时上报区政府明确的主管部门或授权单位。 五、扎实开展隐患整治 组织开展对隐患建筑的分析、鉴定、整治和验收工作。对排查中发觉的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建筑、老旧建筑等,准时进展房屋危急性鉴定,建立隐患清单。对于鉴定为需要整治的隐患建筑,在落实产权人主体责任的前提下,组织制定隐患建筑整治“一房一策”,明确整治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整治期限,该停用的停用到位,该加固修理的加固修理到位,该撤除的依法撤除到位,实现清单治理、动态销号。对于鉴定为 D 级危房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隐患建筑,应当第一时间依法清人、停用、封房,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六、健全工作制度 (一)建立网格化治理机制。进一步细化明确网格单元,调动街道、村(社区)、物业效劳企业网格员力气,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网格员将房屋安全(改扩建、装饰装修)纳入巡查重点,着力构建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第一时间发觉报告机制,做到“准时发觉、准时报告、准时处置”。 (二)加强联合惩戒。街道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要 积极探究、创新实践,实行务实管用措施,实现联动监管。各村(社区)应探究建立隐患建筑公开制度,将存在严峻安全隐患的建筑信息向社会公布。街道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发觉对利用鉴定为存在严峻安全隐患的建筑作为居住或市场主体住宅(经营场所)的,应拒绝办理相关业务,直至建筑险情消退并经评估(鉴定)为安全建筑。 生产经营类既有建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街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告知停产停业。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整改,有发生安全事故现实危急的,马上报告区行业主管部门。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村(社区)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等,通过 12345 政务效劳便民热线等受理既有建筑安全隐患问题线索。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赐予嘉奖。 七、行动步骤 (一)部署启动、全面排查阶段(2023 年 8 月-12 月)。街道各部门、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安排工作人员,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隐患建筑清单,明确整治方案。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3 年 1 月-2024 年 6 月)。根据“清单治理、动态销号”的要求,坚持先急后缓、综合治理,力争用 2 年半时间,根本完成全街隐患建筑的整治工作。 (三)常态化治理阶段(2024 年 7 月-2024 年 12 月)。认 真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稳固整治成效,健全完善网格化巡查、动态发觉报告、群众举报等长效机制,推动实现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八、压实各方工作责任 (一)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既有建筑的全部权人为使用安全责任人。全部权人与使用人不全都的,依据双方商定确定责任人;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的,全部权人为责任人;全部权人下落不明或者权属不清的,使用人为责任人。建筑全部权人和使用人要强化合理使用、日常维护、标准改造、准时除险和依法担当责任的意识,严格标准使用行为,严厉查处危害使用安全的违法建立、违规改造、擅自转变用途等违法活动。 (二)落实领导责任。街道主要负责人是全街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辖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每年不少于 1 次讨论解决既有建筑安全问题。对辖区内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进度安排、问题整改、资金筹措、人力保障、技术效劳等负总责。街道、村(社区)共同实施推动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建筑清单,落实整治方案,对账销号,闭环治理,切实做好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动态信息扎口治理、分类处置。 (三)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 “三管三必需”原则,切实做好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治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局等街道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既有建筑安全治理相关工作;经济进展与农业农村办公室、文体旅游、社会事业效劳、安监所等街道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催促学校、医疗卫生气构、文体场馆、景区、车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工业厂房等公共建筑的安全使用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做好房屋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整治。 同时,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作开展的既有房屋普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供应必要的关联信息和资料。 九、加强工作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XX 街道成立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分管领导任组长,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负责工作统筹推动、组织协调和催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立治理办公室,XX 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同志、责任办室和联络人员。必要时抽调人员,组建专班,集中办公,组织开展催促指导工作。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确保排查到位、安全隐患整治到位。 (二)加强工作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领导 小组决策部署,负责信息汇总和报送。同时,加大对辖街道内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催促、检查、问责力度,实行“四不两直”督查、带着线索核查、穿插检查等方法,真督实查、从严要求;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失职失责的严厉问责。街道各相关部门、各村(社)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加强信息报送,每月底前汇总上报排查整治工作推动状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状况。 (三)加强综合保障。街道、村(社区)将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日常巡查、房屋安全鉴定、危房整治和应急处置,以及落实网格员工作制度、技术效劳第三方聘用、举报嘉奖等。加强既有建筑安全治理机构建立,充实人员队伍,下沉监管力气,强化技术支撑,建立健全权责匹配、运行有效的工作体系。 (四)加强社会宣传。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详细要求,跟踪曝光一批隐患突出、违法违规拆改建案例,总结宣传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措施方法,提高产权人(使用人)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怀、共同参加的良好局面。 篇二:XX街道违法建立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街道办事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违法建立管控工作的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违法建立管控工作的实 施 方 案 为稳固和提升“三改一拆”行动成果,加大新建违法建立(包括违反土地治理法律法规、违反城乡规划治理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新建建立行为)管控工作力度,依据中共 XX 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建违法建筑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违法建立管控责任机制的通知和XX 街道违法土地、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及快速处置方法等文件精神,现就街道进一步加强新建违法建立管控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管控职责 街道“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控违拆违工作,催促各村(社)、社区(居委)及有关职能单位按职责做好防违控违工作,开展控违考核、问责通报、结果运用以及重点案件的查处和督查督办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街道监察审计室:坚持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加大控违工作效能问责力度;根据干部治理权限严厉追究查违控违工作责任,重点查处建房审批和违法建立监管中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规现象;按党员干部“零违建”要求,做好涉违党员干部案件查处工作。 XX 国土资源所:根据土地治理的法律法规,对违反土地法的违法行为和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立行为担当执法主体责任。 街道城管中队:负责辖内新建违法建立的巡查和执法工作,准时阻挡违法行为;组织新建违法建筑撤除、新增违法用地复耕等行动;对国有土地上违法建筑担当执法主体责任。 街道城建城管办:按权限协作市级规划部门做好城乡规划的日常治理工作,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农户和单位准时做好规划审批手续;协同城管中队做好规划批后监管工作,准时调处和化解建房冲突(附:XX 街道村民房屋翻建现场放样记录单);核实违反城乡规划法建筑数量、面积,做好城管中队规划执法的相关指导工作。 街道综治办:协作做好违法用地复耕、违法建筑撤除期间的维稳工作;协调处置“涉违”信访,维护社会稳定。 XX 派出所:负责做好违法用地复耕、违法建筑撤除期间的维稳保障工作;利用流淌人口综管员优势,进一步加强新建违法建立监管网格力气,对国土资源所、城管中队巡查进展补充。 各村(社)、社区(居委):落实新建违法建立管控工作的第一管控责任;划分网格片区,并明确专人做好对新建违法建立的巡查,准时发觉、阻挡、上报违法行为;做好违法户调查摸底及相关思想工作;街道组织强拆行动时,村(社)、社区(居委)主要负责同志到现场参加拆违、复耕和秩序维护工作。 联村(社)、社区(居委)干部:依据所联村(社)、社区(居 委)现状,划定新建违法建立管控联片(组)责任,催促村(社)、社区(居委)干部做好新建违法建立管控工作,第一时间参加新建违法建立管控阻挡与撤除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分级管控 (一)健全根底网络。各村(社)、社区(居委)网格专管员在巡查中发觉辖区内消失预备建材、撤除旧屋、开挖地基、平坦场地、填筑塘渣等建立苗头时,要第一时间联系村(社)、社区(居委)主要负责同志到达现场阻挡停工,并马上开展调查,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农户和单位联系街道城建城管办帮忙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明显具有违法建立行为的或在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前不听劝阻仍不停顿违法建立的,在准时上报街道城管中队(联系电话:XXXXXXXX)的根底上,村(社)、社区(居委)主要负责人及网格专管员不得撤离违建现场,连续对当事人做好劝导工作直至其停顿违建、恢复原状。城管中队应在 1 小时内派2 人以上队员到达现场进展制止,催促当事人停顿建立并劝导自行撤除。 (二)健全专业执法。街道城管中队作为街道防违控违的主要力气,要切实加强对新建违法建立的管控,做到发觉一处、查处一处,确保违法建立行为“零增量”。街道城管中队各网格巡查员应确保对所包村每天 2 遍以上的巡查,一经发觉有违建苗头或新建违法建立行为的,必需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当事人不停顿违法建立行为的,巡查人员不得撤离现场。街道城管中队在接到 村(社)、社区(居委)报告、信访反映、街道“三改一拆”办转办的新建违法建立行为状况后,应在 1 小时内派 2 人以上队员到达现场进展核查,并责令违法建立当事人马上停顿建立、限期改正。若当事人拒不停顿建立或拒不改正的,经汇报街道城管中队队长,由城管中队队长或分管副中队长带队加强力气进展即时阻挡、撤除。若阻挡过程发生较大阻力,必要时可经街道“三改一拆”办同意后按XX 市“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查处违法建筑部门联动制度(XX 改拆办202310 号)文件方法,对建立场地进展断水断电。同时,准时制定强拆方案,按XX 街道违法土地、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及快速处置方法(XX 政202321 号)文件启动强拆分级准时处置预案,在 1 月内进展强制撤除。 (三)健全社会监视。建立全社会参加治理的长效监视制度,公开街道新建违法建立行为举报电话(XXXXXXXX),并落实专人登记备案、处置。街道“三改一拆”办对于上级转办、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反映的违法建立行为,必需在 24 小时内进展实地查看,并会同街道城建城管办、属地村级组织、街道城管中队、XX 国土所等单位进展状况核实;街道“三改一拆”办每月组织不少于 4 次的明查暗访工作,对于发觉的在建疑似违建拍照固定证据后,转街道城建城管办、城管中队进展查证。如为新增违法建立行为的,由街道“三改一拆”办下发督办通知书,街道城管中队及属地村组织必需马上责令违法行为当事人停顿施工, 责令其限期改正。街道城管中队及属地村组织应在 1 个工作日内向街道“三改一拆”办反应处置状况,说明违建根本状况,依据实际状况制订撤除方案、明确撤除时限,并作出撤除承诺。街道“三改一拆”办对反应状况及处置方案进展现场审核,并按处置方案进展跟踪催促。 三、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 (一)建立健全街道“三改一拆”工作每周例会制度。街道“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每周固定周一下午召开控违例会,听取上周工作状况汇报、协商下周工作安排,讨论重大新建违法建立的处置意见,切实加强新建违法建立管控工作力度。 (二)连续开展新建违建管控“零报告”制度。各村(社)要落实专人(联络员)把本村网格专管员每日巡查发觉的新建违建进展汇总,并经村(社)“三改一拆”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后于当日下午 4:30 前上报街道“三改一拆”办公室(传真:XXXXXXXX),报告执行“零报告”制度。街道城管中队及 XX土管所亦要落实专人在每天下午 4:30 前将巡查及处置状况、下步处置方案汇总后经相关负责人签名报街道“三改一拆”办公室。街道“三改一拆”办公室将综合明查暗访结果、信访反映及村(社)、城管、土管信息上报状况进展每周比对汇总,报送街道主要领导及街道监察审计室。街道监察审计室以此作为效能问责依据。 (三)建立健全街道新建违建巡查管控月度通报制度。每月 25 日前对当月各村(社)、社区(居委)新建违建巡查、管控状况进展排名通报(详细排名方法另行印发),年度内有连续 2 次及以上排名末位或年度内有 3 次及以上排名末 3 位的实行“一票拒绝制”,取消该单位当年综合先进评比资格,当年度“三改一拆”考核为零分。同时,村(社)、社区(居委)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度评比个人综合先进资格。 (四)建立街道新建违建管控责任约谈问责制度。新建违建管控状况,特殊是未能实行有效措施对新建违法建立行为进展有效管控的,由街道“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启动约谈问责程序,街道监察审计室同时介入,开展控违效能问责及违纪违法状况查处。 1、约谈问责对象 (1)各村(社)、社区(居委)主要负责人、网格专管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 (2)街道城管中队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网格巡查分队队长、网格巡查员; (3)街道“三改一拆”办公室工作人员。 2、约谈问责事项 (1)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实施新建违法建立行为的; (2)巡查职责未到位未发觉在建违建,或对新建违法建立信息漏报、迟报、谎报、瞒报的; (3)未按新建违建分级管控处置机制时间要求到达现场处 置,或处置未完成离开现场,或有处置不力状况发生的; (4)街道城管中队履行职责不力,累计发生 3 起以上新建违法建立行为未准时进展有效处置的; (5)新建违法建立被 XX 市级及以上检查发觉、督办或新闻媒体曝光的; (6)其它新建违法建立管控不力的状况。 3、分层约谈及责任追究问责 (1)涉及约谈事项第 1 类内容的,由街道监察审计室、街道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党员干部治理权限对涉案当事人及单位分管领导进展约谈(不属于街道党员干部治理权限的当事人,由街道“三改一拆”办报送市“三改一拆”办进展约谈),街道“三改一拆”办派员参与。街道监察审计室跟踪约谈对象的整改状况,并跟进下步组织措施。 (2)涉及约谈事项 2、3、6 类内容的,由街道“三改一拆”办常务副主任对违法建立行为所在村(社)、社区(居委)行政负责人、网格专管员进展约谈;再次涉及以上约谈事项的,由街道“三改一拆”办主任、街道监察审计室分管领导对违法建立行为当事村(社)、社区(居委)主要负责同志、网格专管员进展约谈。对于涉及市违建管控责任追究情形的,由街道监察审计室同时启动问责程序,涉及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程序追究直接责任人与相关领导责任。 (3)街道城管中队履行职责不力,涉及约谈事项 2、3 类内 容的,由街道监察审计室分管领导、街道“三改一拆”办常务副主任对网格巡查分队队长、网格巡查员进展约谈,街道城管中队队长参与。对于涉及市违建管控责任追究情形的,街道监察审计室同时启动问责程序,涉及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程序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街道城管中队履行职责不力,涉及第 4 类内容的,由街道“三改一拆”办主任、街道监察审计室分管领导对街道城管中队队长、分管副队进步行约谈。对于涉及市违建管控责任追究情形的,街道监察审计室同时启动问责程序,涉及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程序追究直接责任人与相关领导责任。 (4)涉及约谈事项第 5 类内容,或被第三次约谈的,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单位进展约谈,街道监察审计室分管领导、“三改一拆”办主任参与。对于涉及市违建管控责任追究情形的,街道监察审计室同时启动问责程序,涉及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程序追究直接责任人与相关领导责任。 篇三:XX街道违法建立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清理违法违规建立工程的工作方案 关于清理违法违规建立工程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10456 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环境爱护厅关于开展全省环境爱护大检查等四个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明20*16 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区清理违法违规建立工程取得实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清理整顿,完善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建立工程的环保手续,增加企业综合竞争力;标准一批治污设施不健全工程的环保治理,提高治污设施建立和运行治理水平;淘汰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排放建立工程,实现环境爱护和经济社会进展共赢。 二、清理内容 本次清理内容为建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状况。重点要抓好工矿企业的清理检查,清理的违法违规状况包括: (一)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立的; (二)未经环评审批部门批准,擅自变更审批建立内容,批建不一; (三)未办理竣工环境爱护验收手续擅自投入生产(运营)的; (四)治污设施不配套、污染物超标排放的; (五)属越权审批的。 三、工作方式 区政府组织、领导此次全区清理违法违规建立工程工作,清理工作结合日常治理工作,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严峻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列出清单制综合整改措施,实施分类治理;汇总我区清理有关状况和结果,报送区政府和区环境爱护委员会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属阶段(20*年 4 月底前)。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做好发动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并将有关状况、工作方案报送区政府和区环境爱护委员会办公室。 (二)排查阶段(20*年 4 月20*年 9 月)。通过组织企业主动上报、环保部门实地调查等形式,对环保违规建立工程进展全面排查。排查完毕后,20*年 9 月 18 日前向区政府上报排查阶段工作总结。 (三)制定整改方案(20*年 10 月20*年 12 月)。区环保部门根据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规定和排放标准要求,催促相关企业制定详细整改方案,经严格审核把关后,逐一提出分类处理建议,报区政府审核。 (四)全面整改阶段(20*年 1 月20*年 11 月)。下达清理整顿任务清单和进度规划表,明确整改标准、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落实,建立调度通报制度,每月调度,定期通报,催促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20*年 12 月 3 日前向区环境爱护委员会办公室上报清理违法违规建立工程统计表和清理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分类处理。对清查出的违法违规建立工程按类别实行处理措施。对违反建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立的工程,一律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工程,一律停顿建 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对环保设施和措施不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工程,一律责令限期整改。 (二)严格责任。加强违法违规建立工程清理整顿工作的调度、通报和考核,严厉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立工程的工作纪律。对在清理和整顿违法违规建立工程工作中,调查摸底不全面、不精确;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厉处理。 篇四:XX街道违法建立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入贯彻中心、省、城市建立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城市违法建立治理行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违法建立治理行动需要,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党政同责、属地治理、部门联动、分类处置、控新治旧、司法保障”的工作原则,规划利用 1 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违法建立治理行动。2023 年,全面完成违法建立摸底排查和认定工作,新增违法建立得到有效遏制,按规划撤除存量违法建立;2023 年初,全面完成行政区内既有违法建立治理任务。通过治理,完善我市违法建立管控长效机制,促进我市面貌显著改观,规划建立治理工作更加标准有序,居民生活更加安全、便利、舒适。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我市行政区范围内,未取得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乡村建立规划许可证),或未根据规划许可证规定以及其他未经批准进展建立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和道路、管道等建立工程(简称违法建立)。重点如下: (一)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 、河湖水面、轨道交通、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效劳设施等用地进展建立的。 (二)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标准、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进展建立的。 (三)擅自填堵、蓬盖河道、湾塘等水系及沿河进展建立的。 (四)大路交通沿线、规划风景名胜区、文物爱护单位等区域内的违法建立。 (五)村庄、居民楼院内擅自侵占公共场地、公共部位的各类私搭乱建、乱圈乱占。 (六)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占路亭体、市政设施、交通标识、集装箱及成品箱体等。 (七)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构造、使用易燃材料建立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立。 (八)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峻影响的违法建立。 三、职责分工 成立以市 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工作管区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违法建立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调度市村违法建立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治违办)设在市 政府,负责全市违法建立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全市违法建立治理行动进展组织指导、协调调度、监视考核。 财政部门将违建整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优先保证违建整治费用支出。 各工作管区是违法建立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管区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统筹组织、调度、推动辖区内的治理工作;要发挥主力作用,组织开展辖区内违法建立摸底排查和防控等工作。 市 负责对市规划区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立,依法调查取证,实施行政惩罚,履行强制执行程序。并对各类经规划审批的工程工程,严格加强批后监管。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建立涉及的违法占地行为;对其他单位告知的涉及违法改建、扩建及恢复性建立的房屋,不得办理产权过户、抵押等交易手续;对违法建立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进展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 安 局负责严峻打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 供电、供水、供气等单位不得为违法建立施工供应相应效劳。 四、治理措施 (一)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立行为 1、严格落实以管区、村庄为主体的违法建立属地监管责任制,充分发挥管区、市村建立中心、执法中队、国土资源所等站所和村庄作用,实施违建防控三级网格治理制度,加强对村“两委”、网格员的治理考核,严格落实治理违法建立检查责任,明确划分违建防控责任区,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治理。健全完善巡查制度,充实巡查力气,加大巡查频率 ,准时发觉、制止、报告、查处、撤除违法建立。 2、对存量违法建立开展摸底排查。各管区要组织村庄实行集中摸排的方式,全面摸清存量违法建立,建立工作台账。 3、拓宽群众参加渠道。各工作管区和村庄要通过向辖区居民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发挥社会监视作用,准时高效发觉处置违法建立。 (二)分类治理违法建立 对新增违法建立实行即查即拆,以“零容忍”态度第一时间完成撤除,坚决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实现“严打击、停增长”。 对存量违法建立实行依法分类处置:(1)将拆违与改造旧住宅区充分结合,以改造带动拆违,以拆违促进改造。(2)对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符合规划的违法建立,可责令其补办手续并依法予以惩罚。(3)对因撤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或者严峻影响相邻建筑安全而不能撤除的违法建立,依法予以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罚款等惩罚。(4)对经民政部门、市村等认定的生活困难群众用于维持生计的违法建立,根据维护社会稳定、敬重事实的原则,统筹考虑,妥当处理。(5)对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构造、使用易燃材料建立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峻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建立,先行撤除清理。(7)对其他存量违法建立按规划撤除。 (三)有序撤除违法建立 1、自行撤除。对确定撤除的违法建立,告知违建当事人限期自行撤除,撤除后由市治违办组织验收。 2、集中撤除。对未自行撤除的违法建立,由市治违办组织,各管区和村庄张贴治理通告,市村中心完成调查取证,集中统一撤除。治理过程中,坚持告知、教育、撤除 “三步走”,稳妥有序推动。 3、强制撤除。对需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强制撤除的违法建立,消防、水利、交通、工信等部门履行法定程序的,依法组织强制 撤除;城管、规划、国土等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由市治违办组织强制撤除。 五、工作步骤 全市违法建立治理行动从 2023 年 1 月开头,2023 年 1 月完毕,分 3 个阶段推动。集中治理工作完毕后,将违法建立治理工作纳入长效监管。 (一)发动部署,摸清底数(2023 年 年 1 月至 2 月) 召开工作管区和村庄主要负责人发动大会,进展发动部署,组织集中摸排,集中摸排以工作管区为单位,以村庄为网格逐一排查,填写相关摸排表,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帐,统筹制定规划。在集中摸排过程中,市村中心视情启动调查、立案等行政执法程序。集中摸排和依法治理同步推动,区分轻重缓急,实施分类处置。 (二)落实措施,全面推动(2023 年 年 3 月至 2023 年 年 10 月) 依据治理规划,细化工作安排,实施分类处置,全面快速推动工作开展。根据“两个带头、三个先拆”的原则,即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榜样人物带头,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对迎风突击建立的违法建立先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立先拆、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立先拆。坚持自拆、助拆与强拆相结合,撤除与改造相结合,做到撤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稳固一片,从严、从快、从重撤除一批违法建立。对违法建立当事人要依法实施行政惩罚, 拒不履行惩罚打算的,按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 市治违办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筹调度治理进展状况,准时总结推广各工作管区和村庄的好的阅历做法,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推动治理工作顺当开展。 (三)稳固提升,总结验收(2023 年 年 11 月至 12 月) 各工作管区和村庄要适时开展违法建立治理“回头看”, 准时发觉问题、分析缘由、加强整改,稳固治理成果。 稳固治理成果,构建长效机制。结合本次违法建立治理行动的开展,市治违办要仔细总结阅历做法,探寻治违工作规律,完善治违工作体系,健全联动管控机制,建立拆违工作模型,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导则、标准、标准、制度等,构建违法建立治理长效机制。 篇五:XX街道违法建立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市麦积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立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落实住建部和省、市城市建成区违法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立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天政办发2023167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进展理念,根据属地治理、敬重历史、区分对待、分类处理、妥当解决的原则,以实现违法建立“零增量、减存量”为目标,全面加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立管控工作,依法严峻打击各类违法建立行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立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推动常态化、制度化治理。 二、目标任务 根据“零增量、消存量”的要求,在摸清全区城市建成区内违法建立底数的根底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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