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保安突发事件处理作业规程.docx
辖区保安突发事件处理作业规程_物业经理人 1.目的 标准保安部处理突发大事的程序,提高对突发大事的应急处理力量,维护辖区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辖区内各类突发大事的处理。 3.职责 3.1 保安部经理负责指挥突发大事的处理。 3.2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负责落实保安部经理下达的命令,详细处理突发大事。 4.作业规程 4.1 处理各类突发大事的根本原则 4.1.1 快速反响 快速反响的原则: a)执勤保安班长接警后: -2分钟内到达突发大事现场进展紧急掌握处理; -2分钟内从1楼赶赴大厦(楼)的突发大事现场进展紧急掌握处理; b)执勤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接到突发大事报告后: -2分钟内到达突发大事现场; -2分钟内从1楼赶赴大厦(楼)的突发大事现场进展紧急掌握处理; c)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在休息时接到突发大事报告后,应以最快速度赶赴突发大事现场。 4.1.2 统一指挥 统一指挥的原则: a)处理突发大事由保安部经理负责统一指挥; b)在特别状况下,由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统一指挥; c)执勤班长帮助指挥突发大事的处理。 4.1.3 听从命令 听从命令的原则: 执勤班长需无条件听从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的命令,并负责对突发大事的处理过程做具体记录;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需无条件听从保安部经理和公司领导的命令。 4.1.4 团结协作 团结协作的原则: 保安部作为突发大事的处理部门,行使公司给予的指挥权和处理权,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应干预。在保安部做出突发大事处理打算时,各相关部门均应团结全都,严密协作,协作保安部处理好突发大事。 盗窃 4.2 4.2.1 当保安班长、保安员发觉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报案时,马上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向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报告现场的详细位置,然后留在被盗窃现场,或快速赶赴被盗窃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爱护现场,制止一切人员出入现场 保安员到达现场应做到: a)保安员到达现场后马上了解被盗窃的详细地点、时间及状况; b)保安员到达现场前,案犯已逃离现场时,可用电话或对讲机报告,但在使用对讲机公用频道时不应随便泄漏案件的性质。正确的呼叫对讲术语:队长、(经理)、班组长,请您速到XX位置(或使用特别频道报告); c)保安员到达现场时,如案犯未逃跑或已被抓捕,可使用对讲机向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报告。 4.2.2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接报告后马上用通讯器材指挥保安员对现场进展爱护,并快速赶赴现场指挥。 4.2.3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在了解根本状况后,马上向保安部经理进展汇报,并承受指令。 4.2.4 保安部经理(视状况而定)赶赴现场进展指挥,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依据案件损失及影响的大小打算是否向公安机关报告案情。 打架斗殴 4.3 4.3.1 执勤保安班长、保安员在巡逻中发觉有打架斗殴行为或接到打架斗殴报案时 应做到: a)应马上上前制止或快速赶赴现场进展制止,防止该行为的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同时,保安员应马上用通讯器材向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报告详细位置、已受伤的人数、参加打架斗殴的人数以及恳求支援的范围; b)将现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爱护好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