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出租合同(集合7篇).docx
集体土地出租合同(集合7篇)集体土地出租合同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为更好地利用自有的闲置土地,进展商业,将自有的一块空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公平的根底上经充分协商,特签署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根本状况 1.1 上述土地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居于柏洲边市场与柏贸商场之间,详细位置见附件。 1.2 上述土地所使用土地的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具体资料见附图) 其次条 物业之用途 2.1 上述物业之用地明确为商业用地,不能做为工厂或工场等用地,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一损失由乙方担当。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甲方将上述物业租赁给乙方使用 年(大写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合同期限届满,如乙方或其指定的企业/或承接人仍盼望优先承租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在乙方书面提出续租申请后,续租的期限及租金可再行商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由乙方承租。 租赁期的延长必需符合当时法律的规定。 3.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意出让物业产权的,乙方或其指定的企业/或继承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费用及其他相关事宜依据当时状况另行协商。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 4.1乙方应付给甲方的租金为每平方米为 元,土地租金合计为 元(大写为 元),前上述租金不含税。 4.2投标者先交伍拾万元作投标保证金,中标后须即时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将该保证金充作违约金支付予甲方。 4.3乙方必需在签约后一周内将商定租金中的首期贰佰万元先支付甲方,不得超期支付;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且乙方交付的保证金伍拾万元充作违约金支付予甲方。其余租金应于签约后的一个月内全部清,若超期支付的,逾期支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四的滞纳金。 4.4 乙方原交纳之保证金伍拾万元可抵作租金,可在乙方支付至只剩余伍拾万元租金时抵付。 4.5 乙方所收之款项用东莞市东城柏洲边社区居委会收款收据开票。 第五条 甲方物业产权手续的办理 5.1上述合同项下的土地因未办理产权证,乙方自行办理有关证照,甲方只能帮助和供应有关证明,一切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六条 物业的交付 6.1物业按现状交付。 6.2乙方对甲方依据本条所进展之交付,除由于产权纠纷可以提出异议外,不得提出其他瑕疵抗辩理由。 第七条 乙方义务 7.1保证物业的使用状况符合国家法律关于商业用地的要求,符合政府及当地居民对经济与环境协调进展的要求。 7.2假如乙方依据实际使用需要,需在现有土地上新建或改建建筑物/或固定设施的,在建立设计方案完成后,应经过甲方的审核,经甲方审核同意的,再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7.3任何建立工程的进展必需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施工,且必需符合国家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四清理”规定的要求城市布局和消防安全必需作好建筑物四周下水落石出道貌岸然工程式和四周路面工程。 7.4乙方所建筑的建筑物南北两边不能跳出,前面只准跳出两米,原人行道不能疑义变,人行道北宽余7米,南宽6米,人行道平水不能提升,不能占用。 7.5本合同履行期间,有关市容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担当。乙方必需到社区居委会购置垃圾桶、垃圾车及安排特地人员负责垃圾的清运,垃圾必需按社区居委会的要求堆放。 7.6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经营发生的全部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担当责任,与甲方无关。 7.7 乙方因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及其上建筑物而由政府有关部门向乙方依法收取的工商治理费、税收、水电费、卫生费等其他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担当。 第八条 甲方之帮助义务 8.1因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没有办证,乙方自行办理有关证照,甲方只能帮助和供应有关证明,一费用由乙方负担; 8.2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处理与当地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8.2帮助乙方搞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 8.3帮助政法机关,维持乙方正常经营所需的良好治安环境。 第九条 甲方对物业权属的承诺 9.1保证本合同项下租赁给乙方使用的物业,甲方拥有合法产权。 9.2因本合同项下物业之产权产生争议的,概由甲方负责解决。 9.3如因物业权属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赔偿之义务。 第十条 征收及补偿处理 10.1合同期间,假如本合同项下的物业被政府依法征收,则本合同自行终止;其补偿按如下方式解决: 地上建筑物,包括设备在内的固定资产和可移动资产归乙方全部,征收拆迁的补偿除土地的补偿归甲方外,其余归乙方享有。 第十一条 地下资源及埋藏物 11.1依据法律规定,地下资源及埋藏物属国家全部,因此,双方商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擅自开发物业所属土地的地下资源,在建立过程中,发觉埋藏物的,应依法上缴甲方处理。 第十二条 不行抗力 12.1如发生法定的不行抗力事由,致使本合同不能连续履行,本合同可依法终止,双方互不担当责任。 第十三条 承接商定 13.1合同期间,甲方出让物业产权给第三人的,甲方必需通知乙方,第三人必需保证能连续履行本合同及今后基于本合同而签署的.全部补充协议/或附件。 13.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四条 合同期满后财产归属 14.1合同期满,在本合同项下之土地上形成的固定资产(包括由乙方建立的建筑物及拆迁后使用价值/或市场价值接近于零的附着物)归甲方全部。 14.2全部因审批所获得的权益无偿归甲方全部。 14.3全部本条第一项、其次项注明应归甲方全部的权益,乙方或本合同乙方的承接方必需无偿帮助甲方办理权益过户/或更名手续。 14.4如双方未能就连续使用事项达成新的协议的,属乙方全部的,可搬迁的设备及各类非固定资产,乙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后三个月内搬迁完毕,逾期,视为无偿赠予甲方。 第十五条 不行分割条款 15.1本合同中的某一条款如被法院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行实施的,则该条款将被依法终止执行;但不影响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15.2本合同在取消被终止执行的条款后,其余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任何一方根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有权恳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16.2履行合同不符合签约目的和要求的一般违约行为,均须担当此给守约方造成之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7.1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如产生纠纷,均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17.2如存在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形,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八条 文 本 18.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有 份,乙方持有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自双方均签定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待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体土地出租合同2 甲方(出租方):*县医药*总公司 乙方(承租方):*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国务院关于 促进流通业进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商务部提出在全国农村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目标是构建顺畅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把现代商品流通理念引入农村,切实解决农夫消费“担心全 ”、“不便利”、“不实惠”的问题。这项工程,已成为国家“十一五”进展的专项规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的重要措施之一。 乙方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企业,规划在*镇开办一座乡级直营超市,效劳于当地群众,需要租赁甲方所属*医药*分公司院内空闲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租赁标的物: 1、甲方向乙方出租用于开办乡级直营超市的场地面积大约664平方米。同时 供应院内库房两栋*间,不作为租赁标的物,无偿由乙方使用*年。 2、进院大门及通道、水井、厕所双方共用,修理费和卫生费,双方共同担当。 二、期限及日期: 1、租赁期限叁拾年:* 2、其中有一栋库房*间,因现在占用,于XXXX年十月底交付乙方使用,每延期一月,租赁期无偿顺延一个月,依次类推。 3、合同期满后,乙方如连续经营,应提前3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准于续租,费用可调整。 三、用途: 乙方自行投资,在该地方建立一座直营超市,且具有经营权和房产处置权。 四、租赁费及付费方式: 1、前*年每年租赁费为*万*仟*佰元,后*年每年租赁费为*万*仟元。 2、前*年的租赁费*万元整,分两次付清:合同签订后付*万元,施工放线时付清余款。 3、合同满*年后,乙方再次付给甲方后*年的租赁费*万元整。 五、几项详细事宜: 1、甲方给乙方供应用电、用水的便利,乙方按实际抄表数付费,价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2、合同期限满后,乙方若不能连续经营所建超市,依据年折旧率5 %计算*年后的残值协商处理给甲方。 3、甲方所供应的*间库房,同时无条件归还甲方。*年内,库房如需修理,由乙方担当,不能修理和连续使用时,可提前归还甲方。 4、甲方应给乙方供应便利,协调外围关系,确保乙方正常建筑施工和经营。因建筑施工引起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当地村组收费,由甲方担当。相关批准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所在地的乡规民约,积极维护安全、稳定。 六、法律责任: 1、本协议不因双方负责人的变更、不因企业改制而变更或终止及解除。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一份,乙方法律参谋一份。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公证机关: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集体土地出租合同3 甲方(出租方):_公司 乙方(承租方):_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进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商务部提出在全国农村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目标是构建顺畅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把现代商品流通理念引入农村,切实解决农夫消费“担心全”、“不便利”、“不实惠”的问题。这项工程,已成为国家“十一五”进展的专项规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的重要措施之一。 乙方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企业,规划在_镇开办_,效劳于当地群众,需要租赁甲方所属_公司院内空闲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租赁标的物: 1、甲方向乙方出租用于开办乡级直营超市的场地面积大约_平方米。同时供应院内库房_栋_间,不作为租赁标的物,无偿由乙方使用_年。 2、进院大门及通道、水井、厕所双方共用,修理费和卫生费,双方共同担当。 二、期限及日期: 1、租赁期限_年: 2、其中有一栋库房_间,因现在占用,于_年十月底交付乙方使用,每延期一月,租赁期无偿顺延一个月,依次类推。 3、合同期满后,乙方如连续经营,应提前3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准于续租,费用可调整。 三、用途: 乙方自行投资,在该地方建立一座直营超市,且具有经营权和房产处置权。 四、租赁费及付费方式: 1、前_年每年租赁费为_万_仟_佰元,后_年每年租赁费为_万_仟元。 2、前_年的租赁费_万元整,分两次付清:合同签订后付_万元,施工放线时付清余款。 3、合同满_年后,乙方再次付给甲方后_年的租赁费_万元整。 五、几项详细事宜: 1、甲方给乙方供应用电、用水的便利,乙方按实际抄表数付费,价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2、合同期限满后,乙方若不能连续经营所建超市,依据年折旧率5%计算_年后的残值协商处理给甲方。 3、甲方所供应的_间库房,同时无条件归还甲方。_年内,库房如需修理,由乙方担当,不能修理和连续使用时,可提前归还甲方。 4、甲方应给乙方供应便利,协调外围关系,确保乙方正常建筑施工和经营。因建筑施工引起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当地村组收费,由甲方担当。相关批准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所在地的乡规民约,积极维护安全、稳定。 六、法律责任: 1、本协议不因双方负责人的变更、不因企业改制而变更或终止及解除。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一份,乙方法律参谋一份。 3、若因甲方缘由造成合同无法连续履行,则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包括建房费用_万_仟元。 4、经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_万元。 甲方:_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_ 乙方:_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_ 乙方法律参谋(签字):_ 主管部门监证(盖章):_ 签订日期:_ 集体土地出租合同4 _(以下简称甲方) 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展经济、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使用权,所租赁土地四至为: 二、租用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所租用之土地被国家征用时为止;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_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租用期间乙方仅向甲方付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一切任何费,土地税由甲方自行负责。 四、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时,所赔偿的.土地费归甲方全部,地上建筑物补偿等归乙方全部。 五、乙方应当在每年的合同签订日起10天内向甲方交租金,甲方应保证和维护乙方使用该地。 六、租金标准:每年每亩租金_元整;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便涨租,若甲方违反规定随便涨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_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如没有如期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对乙方负任何责任。 七、若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征用当年租期超过半年的,租金以1年计算,租期缺乏半年的,不算租金;若只是局部土地被征用的,租金按剩余土地实际面积计算租金。 八、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前合同自然终止。 九、本合同不得涂改。本合同执行中如有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既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乙方: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集体土地出租合同5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展经济、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使用权,所租赁土地四至为: 二、 租用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所租用之土地被国家征用时为止;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 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 租用期间乙方仅向甲方付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一切任何费,土地税由甲方自行负责。 四、 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时,所赔偿的土地费归甲方全部,地上建筑物补偿等归乙方全部。 五、 乙方应当在每年的合同签订日起10天内向甲方交租金,甲方应保证和维护乙方使用该地。 六、 租金标准:每年每亩租金 元整;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便涨租,若甲方违反规定随便涨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 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如没有如期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对乙方负任何责任。 七、 若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征用当年租期超过半年的,租金以1年计算,租期缺乏半年的,不算租金;若只是局部土地被征用的,租金按剩余土地实际面积计算租金。 八、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前合同自然终止。 九、 本合同不得涂改。本合同执行中如有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十、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既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集体土地出租合同6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其次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全部权仍属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出租宗地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其它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乙方承租的土地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转租、抵押。 第三条 本合同下的地块面积,宗地位于*区内。其位置及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年限为5年,自20xx年日起至XX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用途以国土部门批准为准。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转变用途。如乙方需要在该地块上建筑相关建筑设施,需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第六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租金为每年每亩*000元,年租金总额为(大写)*(人民币)。) 第七条 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交清本年度的租金。 第八条 乙方如逾期不交或未全部付清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下的地块填土、平坦及铺场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担当。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的前三年,即20xx年至20xx年,甲方优待乙方租金每年1.5万元人民币,作为抵算乙方上述土地根底工作的费用。 第十条 乙方在承租土地上的经济开发活动,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本合同存续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重点建立,需要使用承租宗地土地的,甲乙双方都应听从。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应依照规定交还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他项权利证书,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本宗地具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需连续承租该宗地,须在距期满前60日内向甲方提出,并报区国土资源治理部门审批,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承租手续。 第十四条 因执行本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件,与本合同同时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理人(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集体土地出租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治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公平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 营权出租事宜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村民小组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出租土地具体状况 总面积:x亩,其中:x田亩,x土亩;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22年,即自20xx年12月30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按斤黄谷,并参照当地上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为现金(按江津市粮食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或协商价格计算),20xx年按0、7元/斤计算支付),由乙方交给甲方作为下一年租金。 四、支付时间 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12月26日之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20xx年12月26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殊商定 1、甲方有权根据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根据合同商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旧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担当。 3、甲方有权监视乙方经营土地的状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全部者)备案。 5、甲方应帮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忙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商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担当责任。 9、乙方应依法爱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凉,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转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他商定:乙方签订协议之日提前支付复耕费(按20xx年租金等额支付给甲方)。今后合同解除或到期后,不再另行支付违约金及复耕费。 七、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全部无偿归甲方全部。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以下状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全都,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丢失经营力量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行抗力(重大自然灾难)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以下状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凉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根底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赔偿金的数额依详细损失状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十、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治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商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马上生效。 十二、其他条款 1、在合同期内,乙方有权转包该土地,但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将转包合同送甲方备存;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 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全都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治理机构。 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