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广告项目服务合同书5篇.docx
品牌广告项目服务合同书5篇品牌广告项目服务合同书1 甲方: 乙方:外星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品牌项目的产品拍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方托付乙方为产品拍摄公司,负责品牌的拍摄项目(其他涉及第三方项目制作即各项成品制作,乙方具有优先竞标权)。 一、 服务期限: 一期为12个月法定工作日计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各项工作时光在工作中协商制定,详见各项工作时光表,以附件形式下达。 二、 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 详见报价单,具体事宜以双方商量决定为准,并以附件的形式隶属本合同之中。 三、付款方式: 1. 甲方从协议签订日起按年付,具体付款方式如下:在每年到期的5日前将服务费用汇款到乙方指定账户或者甲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指定工作收款人员。 2. 第三方制作成本费及涉及的代理费用或其他,乙方于甲方签订第三方制作合同,甲方根据合同付相应款项。 四、权利与义务 1. 双方义务 为配合甲方的推广需要,甲乙双方允许不断的举行共同研究,通过乙方提供的专业宣传推广策划服务,协助甲方举行推广工作。 2.方权利与义务 2.1合同期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应固定安排一位工作人员与乙方联系工作,同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所需的各类图片文字资料和相关的各种批文,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若因此致使乙方形象、经济等方面受损,乙方有权采纳法律程序予以维护自身权益。 2.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产品拍摄策略、风格思路、和乙方所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应据此举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认可定稿,但是甲方的建议与意见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设计稿后及时全面的提出意见,以便乙方有脚够时光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便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注:确定风格之后大范围修改次数不得超过2次,不得有意刁难,双方应秉着诚信态度举行合作)。 2.3签字定稿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因此而产生的第三方成本费用以及造成的工作延误应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直接责任与损失。 2.4甲方应按照本合约书约定期限内付款,以保证项目正常运行,如若甲方没有按期限内付款,则乙方有权视情况暂停甲方的相关工作。 2.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指示与意见时,应采纳包括谈天工具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效率及将来之查证。 2.6为保证项目顺利举行,经双方确认的产品拍摄计划,甲方有责任按计划安排实施。 本协议未提到的其他具体事宜,经甲乙双方商量决定,应以附页的形式加付于本协议中,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3乙方权利与义务 3.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产品拍摄任务。 3.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但乙方须自行提供创意设计中所需各类图片及资料(有模特的图片须另向甲方收取模特费),并保证其合法性,如因乙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若因此致使甲方形象、经济等方面受损,甲方有权采纳法律程序予以维护自身权益。如甲方需乙方公布广告或者制作印刷品、包装品、其他终端物料,则第三方费用由甲方另行支出(其中制作费界定:制版费,模特费,场地费,摄影费,菲林费,设计费,打样费,印刷费,影视制作费,运输费,媒介费,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类别制作费如印刷,礼品等第三方项目均为制作费用)。 3.3若完全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后的正稿不一致,从而导致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3.4乙方须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对甲方工作提供报告,若因乙方单方面原因影响工作进度,乙方需承担由此照成的相关损失。 3.5乙方所有的策划,设计,代理公布工作内容应遵守广告法有关规定,并有义务提醒甲方注意相关问题。 3.6本协议未提到的其他具体事宜,经甲乙双方商量决定,应以附页的形式加付于本协议中。 五、知识产权 1.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允许在任何时候乙任何理由将甲方的各类资料、产品信息、合同工作内容等关于甲方的资料交予第三方。 2.本合同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相关阶段的款项结清后,其阶段作品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3.但乙方在经过甲方允许后可保留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比赛评比活动之权利。 4.乙方不得使用本合同完成之作品或确认之设计稿件从事任何以盈利性为目的的经济活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不予认同,但又私自采纳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该工作费用。 2.签订本协议后,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再交由其他公司或者个人代理本合同所注明的各项目内容,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照价收取相关费用及法律责任。 3.如因乙方单方面责任,影响工作计划,没有按甲方要求时光完成该月项目,甲方有权扣取乙方本项目服务费。 七、终止合约(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供给对方15天的书面通知后,并终止本合同。) 1.其中一方严峻失职或未能履行本协议所列明的责任,蓄意或者有意违约,而在对方赋予通知后仍无改进也无补救措施的 2.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期间支付乙方应收费用的 八、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日期起生效。 九、合同一经签订,即受法律爱护,单方无权无故解除或者修改合约。若双方有争吵,可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补充协议经双方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向甲方提供方案及时光表经甲方签字确认后,自然成为本合同附件,与正本合同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及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 乙方:外星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项目咨询服务合同书2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托付乙方完成管理系统、市场策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出任甲方 ,为提升 有限公司治理体系和现代市场的完善及运营效能、建立标准化作业系统、优化治理体系,正式托付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策划咨询服务。 第二条 服务期为2019年4月-2019年12月,本期结束后可考虑乙方优先续约。 第三条 本项目的适用范围为甲方所属各部门均有权使用项目成果。 第四条 双方在合同签订前,确定的本次策划咨询项目工作进程及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期限内,将就本项目向甲方提供以下具体顾问服务: 在项目各阶段工作完成后,乙方将形成书面性正式项目报告(包括诊断报告、培训教材、设计报告等)提交甲方,并向甲方举行项目方案汇报、讲解、培训,以及举行实施现场指导。 第五条 为降实顾问服务成效,甲方允许履行以下配合事项: 1、针对策划咨询项目提供充分的历史资料与现况说明。 2、针对乙方所提出的书面或现场讨论,做出积极的反馈。 3、允许配合乙方所提出的工作进度,幸免无故迟延。 4、提供适合办公场的场所,并承担各类吃、住、行等费用。 5、在各阶段项目确认后,甲方必须以乙方的方案坚定组织执行。 第六条 为维护甲方合理权益,乙方允许履行以下承诺事项: 1、严禁对外泄露甲方之商业机密与运营数据。 2、针对本项目的工作发展,定期主动向甲方提出报告说明。 3、到甲方公司、市场举行必要的访谈、调研,提出可操作的咨询方案,协助甲方举行现场指导实施。 4、按照本合同所附之项目进程表完成工作,绝不无故迟延。 5、严守专业务实原则,在本项目范围内为甲方制造最大利益。 6、乙方积极为甲方推举人才,做好治理工作。 第七条 会议沟通: 在项目举行过程中,采纳以下正式会议沟通形式: 项目组例会:在乙方现场工作期间,双方项目组成员须通过定期正式的例会沟通项目进程和阶段成果,规划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并由乙方整理为正式的项目备忘录或项目通报,知会甲方。 项目成果汇报会议:在项目阶段性成果形成之后,由甲方安排乙方向甲方相关人员举行项目成果报告。 第八条 项目追踪服务: 在方案推行后 个月内,乙方对咨询内容相关问题提供免费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普通属非现场性质的电话咨询或文件传递。 第九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策划咨询服务自 年 月- 年 月。共 年。 2、月策划咨询服务费用 。甲方须以现款方式于 日前支付。 第十条 保密协定 1、甲方商业隐秘爱护 所谓甲方商业隐秘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项目工作期间知悉的、或者由甲方对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 (1)甲方现有的、及正在开辟或构想之中的服务项目的信息和资料; (2)甲方现有的或者正在开辟之中的进展战略及治理方式、质量治理办法、定价办法、销售办法等业务活动办法; (3)甲方的业务计划、产品开辟计划、财务信息、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和客户的名单等业务活动信息; (4)乙方所提交的项目报告; (5)按照法律和协议,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6)其他按照甲方保密制度规定应当保守的商业隐秘; 以上信息在本项目期间和项目结束后,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复制、提供、告知或用作其它商业用途。 2、乙方商业隐秘保护 所谓乙方商业隐秘是指由乙方提供的、或者甲方在项目工作期间知悉的、或者由乙方对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与乙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 (1)乙方的项目建议书和工作计划; (2)乙方项目报价的方式和金额; (3)项目技术资料:项目研究工具、培训资料、项目研究报告; (4)按照法律和协议,乙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以上信息在本项目期间和项目结束后,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甲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复制、提供、告知或用作其它商业用途。 3、任何一方违反本保密协议,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项目价款总额2倍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若未依约按时支付签约金或咨询服务费时,乙方有权停止提供一切服务。 2、乙方若因有意或过失而损及甲方之利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乙方若因天灾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无法按原定时程举行工作时,由双方友好协商,找求合适之解决方式。 4. 项目完成后两年内,甲乙双方不得聘用对方员工。 5.本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签约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明文约定的事项,可由双方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余不在本合同规定范围之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其它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之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持二份。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签 章: 签 章: 日 期: 日 期: 品牌广告代理合同3 甲方: 乙方: 经过(以下简称甲方)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托付乙方代理甲方某某公司品牌广告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有效期为 年。 2. 广告代理区域:中国地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间和区域内,乙方不得同时代理与甲方于本合同中托付乙方代理的品牌相同或类似的品牌项目,就上述品牌的代理项目,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间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 3. 乙方的服务范围及内容 3.1服务的品牌和产品:甲方属下某某公司品牌与某某公司品牌产品。 3.2服务范围:乙方为甲方上述品牌提供品牌战略规划、传播策略制定、宣传物料设计、产品线规划以及配合甲方营销策略的其他相应品牌推广工作。 3.4服务的工作内容: 3.4.1品牌战略规划(品牌及产品推广及宣传物件的设计制作) 运用某某策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需求链、品牌印记、销售策略等)制定某某公司品牌战略,提供“某某公司”品牌定位、品牌传播、品牌推广、品牌延伸的策略,维护品牌形象; 3.4.2为某某公司品牌制定相应的产品策略、产品线规划,并对“某某公司”系列产品的开辟和改造提出建议; 3.4.3制订某某公司品牌相应的品牌整合传播、品牌宣传推广、公关活动、直效行销、赞助等品牌策划方案; 3.4.4协助某某公司品牌相应的市场调研、公关、直效行销、赞助等综合辅助性品牌推广活动(如涉及执行须按本合同5.2条收取第三方费用及相应的佣金和税金); 3.4.5某某公司品牌的视觉开辟及执行,包含: 制定某某公司品牌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及VI,设计清单参照附件一某某公司品牌视觉形象识别系统; 品牌视觉载体:平面广告(包括但不限于海报、宣传小册子、单/双面T型路牌、报纸、杂志)设计,影视广告足本创作,电台广告、网络广告、新型媒体广告创意设计。所有平面广告、网络广告、新型媒体广告必须符合公布媒体的规格要求。电视广告的规格与细则将在第三方合同(影视制作公司)中列明,该合同条款须经过甲方商讨确定; Ø 产品独特诉求点的挖掘与表达 阶段性活动(例如五一节等)的策划以及以及所需广告物料开辟; Ø 关于某某公司品牌宣传的软文撰写,一年以36篇为上限; Ø 搜集和开辟各种用途、场合的宣传物料。 某某公司品牌的销售渠道建设所需的品牌推广策略及形象执行 大型会务的品牌传播策略,包括:2次的经销商会议的现场形象策划、2次新品公布会活动的现场形象策划。 3.4.6市场检视 针对性市场研究,走访市场,发掘一线销售的实际需求及消费者的需求: Ø 与甲方共同商讨决定,一年中安排两次由乙方的策略团队随同甲方的业务人员,实际走访通路,并由乙方提交检视报告; 竞争对手广告活动研究,随时提供市场及竞争对手的讯息; 每季度提交一次主要竞争对手的品牌形象推广分析报告,包含:平面广告、影视广告、终端推广活动与媒介费用之监测(竞争对手公布的广告收集仅限于在Ad mango广告网站所监控的中国60个城市的平面、影视、户外广告素材;终端推广活动仅限于广州。竞争对手媒介花费数据监测报告,则仅限于尼尔森市场研究公司提供的竞争对手媒介花费数据与CTR市场研究公司提供的户外花费监测). 3.4.7例行性工作 每周一由乙方提供每周工作进度表,总结目前各项工作进度及当周各项工作进度。 每月结束后1周内提交月度工作总结报告 每月例会:每月进行一次,双方就目前执行工作提出建议与讨论。 Ø 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由乙方于24小时内提交。 3.4.9媒介服务 品牌形象传播以及某某公司大型项目的媒介策划。 Ø 阶段性的媒介投放策划,一年以12个项目为上限。 Ø 乙方可提交方案参与媒介购买的竞标。 4. 第三方合作的方式及监控 定义:第三方合作是指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以上服务同时不可幸免需要与第三方单位产生合作关系,其中包括:平面拍摄、产品拍摄、电视广告片拍摄、广告物料的印刷制作、市场调研、媒体购买、画面中所需的三维或手绘造型、模特或代言人版权等。 乙方有义务和权利依据项目内容需要找求相对应的第三方公司举行合作。如甲方对乙方所采纳的第三方公司存在疑虑或不中意,也可自行指定第三方合作公司举行项目合作,乙方有义务对第三方公司举行质量监控。 凡甲方托付乙方对第三方的制作质量、项目治理举行监控并且乙方收取质控佣金的,乙方对第三方的制作质量、项目治理负有全面监控的责任。如乙方在执行过程中发觉第三方业务水平、设备技术等乙方认为将影响执行的问题,乙方有责任催促第三方改善并保证最终完成质量,如第三方改善不力或乙方未尽到监督职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相应损失。 由甲方指定第三方并由甲方另行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且乙方不收取甲方佣金的,甲方应当书面告知乙方第三方履约内容及要求,在此告知范围内,乙方允许在第三方执行过程中善尽监督之责,如发觉第三方业务水平、设备技术等乙方认为将影响执行的问题,乙方有责任提醒甲方催促第三方改善,如第三方改善不力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向第三方追索赔偿;如因乙方过错导致乙方未尽甲方所要求的监督之责的,则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由乙方托付的第三方,乙方将严格履行广告行业标准与规则,以确保第三方之质量合符甲方要求,甲方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前向乙方告知该要求。若第三方之质量未达该书面要求的约定,而在一个月的修改期间内仍未有达到该书面要求的约定,甲方有权向第三方与乙方追索赔偿。 需要第三方公司提供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属于额外费用,不属于乙方的服务月费内,甲方应依据实际产生的第三方合作费用另外支付。(本合同规定乙方免费提供的部分分色打样、市场监视除外),第三方费用参考见附件二第三方项目价格参考表。 乙方保证其依据本合同所设计的广告在内容方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例的要求。任何广告形式将由甲方权衡该形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规,所有广告形式与内容,必须得到甲方文字认可。(注:广告内容是指广告的文字、画面与音乐等元素所构成的信息;广告形式是指向社会公众传播广告内容之电视广告、户外广告、网络广告、电台广告与报纸广告等等媒介形式。) 5. 项目开展 为保证合同规定的合作项目顺利发展,确保合同项目取得更优成果,甲方须赋予乙方合理工作时光做为项目开展周期。乙方项目开展所需时光周期见附件4 Ø 甲方向乙方提出项目需求时须提前把该项目的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原则上策略性项目最少提前1周时光,平面设计项目最少提前3天向乙方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同时向乙方下发工作联络函。 项目的开展过程中需要甲方相关人员的配合和监督,甲方应指定专人举行及时跟进,具体跟进按该项目进度表举行 6. 乙方的服务团队: 团队组成参照附件三某某服务团队架构。此团队成员将投入精力和部分时光于上述所及的服务范围。 7. 乙方的收费方法及收费标准 为取得乙方本合同第3条服务,甲方允许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 7.1月费及相应的税金 本合同第3条所涉服务内容,甲方允许每月付给乙方服务月费。服务月费的收费标准:前6个月(即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8月21日)由甲方支付乙方服务月费人民币8万元整(即人民币捌万元整);后6个月(即2019年8月22日至2020年2月21日)由甲方支付乙方服务月费人民币6万元整(即人民币陆万元整)。 上述服务月费不含税金,甲、乙双方应各自负担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依法因缴纳的各项税费。 7.2第三方费用及相应的佣金和税金 7.2.1制作费用佣金和税金: 乙方负责监督制作及品质监控的,经由第三方执行完成的影视广告拍摄制作、拍照、印刷、翻拍、插画、送审、制作(含胶片制作,不含分色打样)、复带、录带、电脑喷画,以及透过第三方执行的活动,公关活动,公关软文撰写(超过一年上限为36篇)、调研等工作,乙方依据甲方确认的费用(净价)报甲方批准后实施。乙方并收取制作费用(净价)8%的质控佣金。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制作费用和佣金总额之和的8.7%的税金。 甲方有权提出要求乙方选定特定的第三方执行上述制作和活动,但就该第三方的执行工作,除乙方举行品质监控外,甲方应当参与监控,任何制作成果的完成验收应当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7.2.2第三方费用中,关于平面创意品需要举行“分色打样”的费用,乙方将不收取制作费用的质控佣金。在每个需要举行分色打样的项目中,甲方须负责2次的“分色打样”费用,超出2次的分色打样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在二次的分色打样都浮现了由于乙方监控不脚的问题,则由乙方负责继续分色打样的费用,直至甲方认可为止。关于分色打样项目的尺寸与价格标准详见附件三。 7.2.3乙方应竭力开辟及寻找具价格竞争力的第三方供应商,以保障甲方可得到的最合理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交第三方制作报价时,在收取第三方制作费用佣金和税金的前提下应遵守诚信报价原则,甲方如需向第三方核实报价,乙方有义务提供协助。如有证据证明乙方提交的报价表存在虚报,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7.2.4其他费用 上述3.4.7条款中市场探视所发生的交通、住宿及需外聘协作人员的费用,由乙方于事前依甲方报销规定提供估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执行,该估价单应当作为乙方向甲方申请报销的根据,但最终报销金额应当按照实际发生费用和合法报销单据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如因甲方原因所产生超出估价单确认的费用,由乙方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执行,并依照实际发生费用向甲方请款。对于未经甲方确认的超过估价单确认金额的费用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 Ø 其他应甲方要求而产生的不属于上述服务条款的工作费用,由乙方于事前提供估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执行,并由甲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金额和合法报销单据向乙方支付。 7.3甲方付款方法 7.3.1月费及税金 月费的付款周期以每月22日至下个月的21日为月费结算周期,合作期内乙方于每月30日前向甲方开具当月服务月费通知书,甲方应于10天内审核并书面予以确认,乙方据此向甲方开具广告业税务发票,发票项目写“广告费”。甲方在收到税务发票后,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该月的服务月费。甲方应依据乙方提供的汇款开户银行及账号,向乙方支付对应的固定月费,乙方必须提供本单位税务发票,作为甲方财务记帐之凭证。 7.3.2第三方费用及相应佣金及税金的付费 乙方负责监操纵作及品质监控的,乙方在制作前向甲方开具此项制作的报价单。在甲方确认由乙方提供的制作报价后,开展工作。工作验收通过后,乙方将开具广告业税务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日将支付制作费用、制作费用的佣金、以及制作费用与佣金之和的的税金。 需要预先付款项目,且必须签订第三方合同的,由甲方、乙方及第三方协商后,在付款条款中列明条件和方式;不须签订第三方合同的,乙方在工作开展前向甲方开具此项制作的报价单。在甲方确认预先付款的金额后由乙方提供广告业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日将支付该笔预付款。 如甲方已付预付款后,因乙方未能尽到监控责任导致第三方未能按要求完成,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未能完成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在确保甲方项目完成的条件下更换其他第三方,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导致甲方项目计划发展,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甲方或未按以上规定付清任何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未付清部分涉及的具体项目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8. 著作权 乙方受甲方托付完成的一切策划方案及创意作品(包括托付第三方完成的策划方案及创意作品),在甲方付清当月的服务月费和相应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后,甲方即拥有该等著作权所及的发表权及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权利,作品经甲方确认使用后,与作品有关的矢量图电子文件应转交甲方保留;但著作权所及的署名权仍归乙方所有。 在乙方向甲方正式交付本合同规定的一切策划方案及创意作品之前,甲方未经乙方许可,而使用乙方的方案或作品,则乙方依法保留制止及索赔的权利,如因此导致的所有纠纷由甲方负责。 乙方保证对其制作交付的广告(或其他作品)享有著作权或合法使用权;乙方保证甲方使用其制作交付的广告(或其他作品)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如甲方使用乙方交付的广告(或其他作品)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侵权承担的责任、诉讼费用、律师费、停止使用该广告(或其他作品)所遭受的损失。 Ø 在创意、设计和制作广告的过程中如采纳了第三人拥有著作权或肖像权的元素的,该广告的使用时限和权限应按与权利人签订的许可使用协议的规定执行。 9. 保密条款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企业、产品资料、商业信息、市场调查报告,营销计划以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策划方案等,均作机密文件处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向任何人泄密、转让、许可使用及交换,更不能利用相关保密信息举行任何商业活动。 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技术资料、商业信息、电脑软盘、资料图像、音像、物件等,其权属皆归甲方所有。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知悉该些材料,仅用于内部讨论、制作、设计、授权公布等。除非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的复制或转载此类信息资料(乙方公司内部由于工作需要举行公司网络内部复制与转载的情况,则受豁免);托付事项完成,此类信息资料和复印件不需要时,应全部退还给甲方或经甲方允许后销毁。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物件,并保证除参与甲方托付事项的工作人员外,乙方公司其他人员不得翻阅、借取,不得获知其中内容。由于乙方的过失,导致甲方文件资料、物件散降或商业隐秘间接扩散,乙方应负相应责任。 乙方保证参与甲方托付事项的工作人员恪守甲方商业隐秘,包括合作方式等,在托付事项完成前后不能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依据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甲方也应依法爱护乙方相应的商业隐秘。 10. 合同终止及续展 若甲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第5条所规定的收费方法及标准付清费用,且经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未能在30日内付清费用,乙方有权依此解除未付清部分涉及的具体项目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自逾期之日起,甲方须每日按欠款额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欠款付清之日止。 Ø 合同期内,除不可抗力及本合同前述有关情形之外,任何一方均不得解除合同,假如双方要协商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反合同,假如一方违反合同长达30天,经对方催告均不履行,则另一方有权在此情形下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伤害赔偿责任。 Ø 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对合作期间的工作举行评估,以各服务项目的完成情况及质量为评估类别,结合月度及季度评估对乙方整年服务质量考核及下一步合作安排。如乙方的工作表现获得甲方中意,则在双方协商允许的基础上,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并签订续约协议。 无论任何一方据此条款解除合同,则在合同解除日之前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费用应当按照此合同条款予以清结,假如支付方违反此约定,应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如期交付依据本合同应交付的成果,或所提供的成果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应书面向乙方提出要求,甲乙双方应该保持充分沟通,经双方商量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按甲方要求调整完成。如仍未达甲方之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项目尚未支付的款项,乙方并应赔偿因此甲方该项目的经济损失。 11. 公共关系 为了提升双方在公众中的企业形象,在获得甲方允许并由甲方签订授权书后,乙方可以在互联网网页、报刊、电视等相关媒介公开其为甲方创意且已公开辟布的作品,以及在服务推广活动中向有关客户介绍乙方为甲方创意且已公开辟布的作品。 如乙方在使用为甲方创意的作品(包括经允许和未经允许的)而侵犯他人的权利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时,均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上述行为而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害或损失或索赔时,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并有权就其被强制承担的一切法律责任向乙方追偿。 12. 免责条款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违约责任。 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报告,报告应详细说明不可抗力开始的日期,以及对受影响方履行义务造成的影响以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书。 13. 最后条款 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产生的一切纠纷及其他问题,本着诚信互利原则及长期合作的良好愿望,可随时举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Ø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具相同之法律效力。 14.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某某公司品牌视觉形象识别系统 附件二第三方项目价格参考表 附件三某某服务团队架构 附件四某某项目制作进度表 本合同及双方签署的书面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相同之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之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甲方: 乙方:广州某某市场推广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阿凡提广告公司品牌设计服务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托付,就公司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设计服务项目的名称、地点、内容及提交之文件标准 1、服务项目的名称: 2、服务项目的地点: 3、服务项目的“设计”主题内容:_ (具体执行项目见附件) 4、提交设计文件页面标准:乙方以电子稿交付或A4打印规格(210X285mm)文件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 1、为设计需要,甲方须及时提前提供有关图文、影像资料; 2、为能保证设计稿件质量,甲方须须提前通知乙方举行设计;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有关设计案时光 乙方依据甲方的设计通知及提供的相关设计资料力求在甲方要求的时光内完稿,配合甲方的产品推广需要。如遇到特别情况不能按时完稿,乙方须提前向甲方告之,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服务执行准则 所有乙方的提案,必须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执行;未经甲方签字乙方擅自实施方案的,如有误,责在乙方。 第五条、服务协议内容、设计费 1、依据甲方所列的设计服务内容(见附件),甲乙双方协商本项目的设计费为人民币_圆整(大写:_整); 2、完成时光不超过_个工作日(月)。 第六条、项目设计费用支付办法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_%,即人民币¥_元整(大写:_整), 2、以后依据稿件设计的完成量支付余下相应的设计费, 3、项目设计全部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余下的款项。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光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乙方按本协议规定交付文件的时光顺延。 2、甲方变更设计主题内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光向乙支付设计费用,逾期3天后,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逾期5天后,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对付费用,甲方无任何理由拒付应支付的设计费。 4、甲方应为乙方派往现场工作人员赋予工作上的配合。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内容、时光向甲方交付设计源文件(如:AI或CDR格式矢量文件)。 2、乙方对企划、设计浮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损失,乙方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 3、乙方有向甲方提供工作发展情况的义务。 第八条、保密条款 1、乙方交付甲方的设计方案仅供本协议规定项目使用,未经乙方允许,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以及用于其它项目,假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追缴索赔。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九条、其他 1、甲方如需要乙方交付印刷样稿,乙方另收工本费。 2、甲方托付乙方承担本合约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应另行支付费用。 3、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约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4、本合约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第一笔设计费支付到乙方后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传真: 日期: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传真: 日期: 项目技术服务合同书(模版)5 托付方(甲方):某某单位 受托方(乙方):某某公司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甲方为了尽快落实”某某项目”临时用地,确保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