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doc

    • 资源ID:88929225       资源大小:37KB        全文页数:7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20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20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doc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文件温科职院2013109号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自主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意思维、创业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分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构建符合现代高校管理规律的教学管理制度;通过体制改革充分挖掘和利用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第三条 实行学年学分制。学年学分制是以学年为时间单位,以必修课制和选修课制相结合为基础,以学分作为学习计量单位,用学分绩点衡量学习质量的教学管理制度。学生可根据学校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相对自主地安排自己的学习。第二章 课程设置第四条 课程体系由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岗位方向课等组成。第五条 课程性质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大类。必修课程是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及实践性教学环节;选修课程是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可以选读的课程及实践性教学环节。1.必修课:公共基础必修课由各专业教研室与相应的课程所属教研室共同设置;专业基础必修课、专业核心课、岗位方向课等由各专业教研室设置。2.专业选修课:由各专业教研室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设置。3.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公共教学部、学工部及各系设置并建立公共选修课数据库。4.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应按课程的内在关系在各学期科学、均衡设置。第三章 课程修读第六条 各系在新生入学时,应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详细介绍专业定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毕业要求。学生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并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自主选修公共选修课。第七条 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原则上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开课。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学工部、各系部组织学生选课,选课学生名单确定后,学生不得任意退选或改选,无故不听课者按旷课处理。第四章 学分计算和获取第八条 学分与绩点。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也是认定学生能否毕业的主要依据。学分包括课程学分和非课程学分,即分别通过修读课程和参加课外实践等活动而获得的学分。学分绩点由学生课程考核或课外实践活动的成绩折算所得,是考核和比较学生学习成绩的主要手段。第九条 课程学分数按该课程所需的教学课时数及课程性质确定。人文素质类课程按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实施意见(温科职院201364号)执行,并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规定。各类课程学分计算方法及规定如下:1.学分最小单位为0.5学分。2.普通课程一般每16-18学时计1个学分。3.实践性教学环节一般每周计1个学分。第十条 所有学分课程考核均采用学分绩点制。考核合格,方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和相应的绩点;考核不合格,按规定进行补考或重修。补考或重修合格,则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但不计绩点。1.考核成绩与绩点折算方法百分制成绩90-10080-8970-7960-69<60绩 点4.0-5.03.0-3.92.0-2.91.0-1.90.0五级制成绩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绩 点4.53.52.51.50.02.学分绩点计算方法某门课程学分绩点,即等于该门课程的绩点数乘以该门课程的学分数。平均学分绩点一般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主要指标,可按学期或学年进行结算,作为综合考评及奖励学生的重要依据。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为: 所学课程(环节)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 所学课程(环节)的学分第十一条 课程学分获取。课程学分是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学分。1.学生必须按规定参加各类课程的学习,取得考核资格,考核评价成绩达到60分或及格以上者,经审查确认后即获得该门课程学分;经批准缓考的,课程考试成绩以实际成绩计入,并取得相应学分。2.独立的实践教学环节(实训周),学生出勤率达3/4以上,经考核合格方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综合实践教学作为一个完整的学分计算单位,不拆开计分。3.课证融合课,可以实行“以证代考”,考级通过,取得相应学分。第十二条 非课程学分取得。非课程学分由互认学分和奖励学分构成。1.互认学分是指参加其他函授教育、自考、社会培训、网络学习或校际课程等途径获得的学分。学分互认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系部审核,报教务处备案。2.奖励学分是指学生参加技能竞赛、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撰写学术论文等活动获得优异成绩而奖励的学分。经活动具体负责部门审批,按照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奖励学分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取得相应学分。3.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创业实践活动、技能大赛、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方面取得特别突出业绩,并且突破学分奖励文件中规定的,由学生所在系提出学分授予方案并出具证明材料,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另行审议。4.以上非课程学分,属于同一范畴和类型的,以最高学分为准,不重复计分。5.互认学分及奖励学分,所获学分计入学生总学分。第五章 补修(考)、重修与免修第十三条 学生因转学、转专业而未修读的课程应及时申请补修。学生应在该课程开课的两周内提出补修申请,填写温州科技职业学院课程补修申请表,经学生所在系审核、报教务处备案后,准予补修。补修的学生可根据学校具体开课情况或插班补修或自学补修,期末参加相关年级相应课程的考试。如上课、考试时间皆有冲突,可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考试成绩视同缓考处理,如学生至毕业学期学校仍没有开设相关课程,可在毕业前补考时申请考试。第十四条 必修课考核不及格的给予一次学期补考机会(旷考、作弊除外)。补考及格者成绩计为60分(或及格),获得该课程的学分;补考不及格或不按规定参加补考者必须重修。重修成绩在60分以上者,仍按60分计。第十五条 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核的,须办理缓考手续;凡擅自旷(缺)考或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以旷(缺)考或作弊论处,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计,必修课必须重修,选修课可重新修读也可另选其他课程修读。第十六条 重修的学生原则上需参加下一年级相应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同一门课程重修人数在30人以上者,则由课程所在系部在对应的下一学年学期利用学生课余时间集中统一组班重修;同一门课程重修人数不足30人或与其他选修课程时间有冲突者,经课程所在系部批准,可采取教师辅导答疑、学生自修的方式进行重修。第十七条 转学、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学校或原专业已修读合格的课程,与现专业课程要求一致或高于现专业课程要求的,经各系部审核批准后,可以申请免修,实行学分互认。第六章 学籍预警、转级学习第十八条 学籍预警。根据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籍预警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第十九条 转级学习。学生因重修课程太多,无法跟上同级专业同学的正常学习,可申请转入下一年级学习;学生受到一级学籍预警或连续两次受到二级学籍预警的学生,建议转入下一年级学习。第二十条 转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需重新交纳学年学费。学院承认其已修合格课程的学分。第七章 学习期限与毕业、结业第二十一条 学习期限(包括休学和保留学籍等)为学习年制的2倍。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符合毕业要求,即准予毕业。第二十三条 学生提前修完相应的课程学分,可在教师指导下自谋实习岗位,进行毕业设计。达到毕业条件后,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毕业者须在其所申请毕业学期的前一个学期提出申请,报学校领导批准。第二十四条 对于在规定年限内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允许其延长学习时间(延长期限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可发给结业证书;学生在结业后规定年限内,可向学校申请重考或者重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合格则取得相应学分。在符合毕业要求后,可换取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转学、转专业按现行学籍管理规定执行。转学后可根据学分互认办法承认已修学分;转专业后已修的未列入新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学分,记入公选课学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未涉及学籍管理与教学管理事项,仍按现行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13级学生开始执行。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12月10日

    注意事项

    本文(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doc)为本站会员(飞****2)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