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CPA考前冲刺经济法.pdf
注会经济法考试总复习第一某些最后复习阶段注意事项一、突破教材难点经济法考试必要精确背出大量法律基本规定。这些规定涉及许多数字、期限、比例和相类似内容,非常容易混淆,要用比较办法来掌握。1、按照章节大类来掌握:本课程教材内容共为十五章,大体可以归纳为五个某些:即法律基本知识某些,公司法某些、合同法某些、工业产权法某些和经济管理法某些,每个某些均有共同特点,比较类题目普通都是在同一大类中比较。2、仔细捉摸应试指引总结归纳大量表格和有关连接,精确掌握有关规定。二、着力重点章节 经济法试卷虽然覆盖面很广,但重点也很突出,重点章节往往占考分8 0%左右。预测考试重点章节基本仍旧,即公司法、证券法、物权法、合同法总则依然是最重要章节;破产法和票据法为第二层面重要章节;个人独资公司与合伙公司法、外商投资公司法和合同法分则为第三层面章节;反垄断法由于修改较大,因此也请考生充分注重。三、掌握教材变化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十分注重教材新增和修改内容,普通状况下新知识点在考试中超过2 0%,因此考生必要特别注重复习教材新增和修改某些。教材修改得很少,重要有如下几种方面:1、第五章,依照证监会于1 0 月 1 1 日发布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指引意见,对新股发行等有关内容作了修改。如网上定价发行方式一一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依照发行规模和市场状况,合理设定单网上申购账户申购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千分之一。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种合格账户申购新股。网下网上申购参加对象分开。对每一只股票发行,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取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股票公开发行方式涉及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和向询价对象配售股票发行方式两种。向询价对象配售股票发行方式也叫网下定价发行方式,指证监会核准发行人发行申请后,发行人应公示招股意向书,开始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进行推介和询价,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在拟定发行价后,按照规定向网下机构投资者配售股票。询价对象是指符合法定条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自主推荐具备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机构投资者,以及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监会承认其她机构投资者。在中小公司板、创业板上市并初次发行股票,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依照初步询价成果拟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合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 亿股如下,提供有效报价询价对象局限性20家,或者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 亿股以上,提供有效报价询价对象局限性50家,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得拟定发行价格,并应当中断发行。向询价对象配售(网下发行)和向普通投资者网上发行作为同一次发行,发行价格相似。向定价询价对象配售股票,在商定期间内不得上市流通。如首发程序中一一主承销商可以自主推荐一定数量具备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机构投资者,参加网下询价配售。为了保证询价对象真实报价,有关法律规定:网上申购局限性时,可以向网下回拨由参加网下机构投资者申购,依然申购局限性,可以由承销团推荐其她投资者参加网下申购;网下机构投资者在既定网下发售比例内有效申购局限性,不得向网上回拨,可以中断发行;网下报价状况未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预期、或者网上申购局限性、网上申购局限性向网下回拨后依然申购局限性,可以中断发行;中断发行后,在核准文献有效期内,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监会备案,可重新启动发行。2、第六章,增长了资不抵债民办学校清算参照合用 公司破产法内容。3、第七章,删除了国有公司清产核资法律制度内容。4、第十章,依 照 物权法规定删除了与留置关于段落;还删除了技术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用没有商定或商定不明确解决原则。5、第十一章,增长了出口收入存储境外管理制度,修改了外币掉期业务准入等内容。如出口收入存储境外管理制度一一境内公司将出口收入存储境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出口收入来源,且在境外有符合规定支付需求;(2)近两年内无违背外汇管理规定行为;(3)有完善出口收入存储境外内控制度;(4)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外汇管理部规定其她条件。境内公司开立用于存储出口收入境外账户,应当选定境外开户行,与其订立 账户收支信息报送合同,并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办理开户登记。境外账户收入范畴涉及:(1)出口收入;(2)账户资金孳息;(3)外汇局批准其她收入。支出范畴涉及:(1)货品贸易项下支出;(2)境外承包工程、佣金、运保费项下费用支出;(3)与境外账户有关境外银行费用支出;(4)经外汇局核准或登记资本项目支出;(5)调回境内;(6)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其她支出。如银行间外汇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涉及即期、远期、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四类人民币外汇产品。已获准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6 个月以上银行,依关于程序向外汇局备案后,可以办理不涉及利率互换人民币与外币间掉期业务。获得对客户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经营资格满 1年银行,可以对客户开办包括人民币与外币本金和利息互换货币掉期业务。6、第十二章,增长了 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告知、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内容。如非金融机构支付一一电子支付当事人涉及非金融机构(如下简称“支付机构”)。非金融机构应当符合一定条件,并通过关于主管部门认定,发给相应 支付业务允许证,才干提供支付服务。在支付机构参加电子支付业务状况下,支付机构接受客户备付金,应当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存储备付金。支付机构之间货币资金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不得通过支付机构互相存储货币资金或委托其她支付机构等形式办理。支付机构不得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货币资金转移,经特别允许除外。支付机构只能选取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备付金存管银行,且在该商业银行一种分支机构只能开立一种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支付机构应当与商业银行法人机构或授权分支机构订立备付金存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7、第十五章,增 长 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合同行为规定、反价格垄断规定、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内容。如垄断合同宽恕制度垄断合同宽恕制度是指,参加垄断合同经营者积极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到垄断合同关于状况并提供重要证据,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对其宽敞解决,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其惩罚。向执法机构提供关于垄断合同重要证据,是参加垄断合同经营者获得宽敞解决必要条件。(1)所 谓“重要证据”应当是可以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启动调查或者对认定垄断合同行为起到核心性作用证据,涉及参加垄断合同经营者、涉及产品范畴、达到合同内容和方式、合同详细实行状况等;对启动调查具备核心性作用证据不在此列。(2)第一种积极报告达到价格垄断合同关于状况并提供重要证据,可以免除惩罚;第二个积极报告达到价格垄断合同关于状况并提供重要证据,可以按照不低于50%幅度减轻惩罚;其她积极报告达到价格垄断合同关于状况并提供重要证据,可以按照不高于50%幅度减轻惩罚。如反垄断法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因下列情形而进行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均为合法:(1)降价解决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有效期限即将到期商品和积压商品;(2)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3)为推广新产品进行促销;(4)可以证明行为具备合法性其她理由。强制交易 合法理由”涉及:(1)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2)为了维护品牌形象或者提高服务水平;(3)可以明显减少成本、提高效率,并且可以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利益;(4)可以证明行为具备合法性其她理由。其她章节未作重要修订。四、攻克主观题目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主观题只有综合题一种类型,虽然只有四道题目,但在考卷中所占比重较大,普通占50%,因此可以攻克主观题,是考试成败核心。主观题都是联系实际题目,着重考核考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因而考生在平时看书时候就要经常思考”这一规定联系实际会如何出题,该如何回答”;在复习中要多做综合题。主观题都规定考生回答法律根据,并且每年综合题考核章节都非常集中,因而考生在复习时一定要精确背出有关章节应对主观题法律法规。依照今年教材特点,预计考试综合题可以出如下几种方面内容:1、公司法,重点还是两种公司设立、组织机构和议事规则等。公司法可以结合证券法一起考综合题。2、证券法,普通都是考发行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禁止交易行为、上市公司收购等,今年特别要注意初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和程序(特别是询价制度)等。3、物权法结合合同法总则、合同法分则一起考综合题,特别是担保物权加合同法总则加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题目。4、合同法也可以结合票据法或者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考综合题。5、公司合并(外商并购境内公司、外商投资公司合并)加反垄断法综合题。综合题解题办法:1、以高效方式阅读题目、思考答题要点。综合题篇幅比较大,如果普通地从头看究竟,既费时间又不得要领。因此建议考生先看提问,再带着问题看题目,这就容易抓住问题要点、提炼出答题思路。2、按照提问顺序回答题目。综合题往往设7-9个问,看上去很复杂,其实提问普通是按照题目所给条件之顺序所排列,并且各问题相对独立,互相之间没有递进或连环关系。因而建议考生按照提问顺序回答题目,以保持答题思路连贯性和周密性。同步,要认真思考每一种提问,如果有些问题回答不出也不要着急,由于题目独立性决定了不会由于前一问题回答不出而影响背面答题精确性O3、按照法律规定思考答案。综合题都是案例分析题,与社会经济生活结合较为紧密,故某些已有工作经历考生往往依照自己实践经验思考答案,这是非常忌讳错误。须知各单位在工作中会有某些规避法律甚至违背法律做法,如将这些经验带入考试,势必不能做出对的答案。4、用法律术语回答题目。综合题是考核考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往往不但规定考生回答问题答案,还规定考生写出该答案法律根据。因而考生必要完整回答提问,并且应当运用法律术语回答问题,这样才干获得较好分数。5、用规范语言和整洁卷面回答问题。回答经济法综合题不但要思路清晰,并且必要语言规范、卷面整洁,这样才干使阅卷教师看清所有回答,不至于被白白扣分。五、积极模仿训练复习期间做点练习题,不但可以使考生熟悉考试形式,还可以使考生理解答题规定,掌握考核重点。考迈进行模仿训练也十分必要,一方面可以验证自己复习水平,更重要是可以学会掌握时间,保证做完试卷。做模仿卷时要象考试同样严格规定自己,要控制时间;做完后要严格打分,要找出错题问题所在。第二某些分析几道综合题(-)自然人甲、乙、丙和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有限公司丁、上市公司戊商量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公司,并订立了合伙合同。合伙合同要点如下:(1)甲、乙、丁为普通合伙人,丙和戊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公司由甲、乙执行合伙事务,戊虽不从事详细经营活动,但对合伙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享有一票否决权。(2)甲、乙每人出资10万元或相称10万元价值实物,经其她合伙人批准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钞票出资20万元,戊出资50万元(分两次缴付)。(3)甲、乙、丁因是普通合伙人,除有权依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合伙公司收益外,甲、乙、丁还可获得年6万元报酬。(4)丙和戊虽为有限合伙人,但依照合伙公司经营需要,丙和戊均不得同合伙公司进行交易,也不得经营与合伙公司相竞争业务。(5)戊可以向合伙人以外其她自然人或法人转让其合伙份额,但如受让人为自然人,该受让人将作为普通合伙人,参加执行合伙事务。合伙公司设立后,发生了如下事项:(1)合伙公司向B银行贷款2 0 0 万元,丁以自有厂房作抵押担保5 0 万元,(厂房实际价值2 0 0 万元);(2)戊公司一业务经理个人受合伙公司委托与C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价 值 5 0万元,(C 公司懂得该经理是戊公司人)。(3)戊在完毕了第一期3 0 万元出资后,决定按合伙合同商定向己自然人转让其合伙份额 3 0 万元,己成为合伙公司普通合伙人。(4)贷款合同到期,合伙公司所有资产折合人民币仅7 0 万元,不能清偿;C公司也因合伙公司提供产品质量问题而遭受损失计人民币1 0 万元。问:1、依照合伙公司法关于规定,A有限合伙公司合伙合同与否存在不当?并加以指出。2、B银行对于合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贷款债务,依法可向哪些合伙人提出清偿主张?3、如甲、乙对B银行对其提出清偿主张以贷款有丁抵押担保为由,行使先诉抗辩权,与否能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4、B银行如果规定戊承担2 0 万元清偿责任与否有法律根据?为什么?5、C公司就合伙公司与其发生交易而形成损失规定戊公司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责任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答案及解析:1、A有限合伙公司合伙合同存在如下不当之处:依照关于规定,戊为有限合伙人,不能参加公司经营决策,只有建议权,因此本案合伙合同中规定戊对合伙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享有一票否决权是不当。依照关于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因此本案合伙合同中规定丙以劳务出资成为有限合伙人显然不当。依照关于规定,有限合伙公司中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可以领取报酬,本案中,普通合伙人丁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领取劳务报酬。2、B银行依法可以向合伙人甲乙丁己提出清偿主张。由于甲乙丁作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己已合法受让戊在合伙公司中财产份额成为普通合伙人,应对入伙前和入伙后合伙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甲乙行使先诉抗辩权不能得到法院支持。先诉抗辩权是指普通保证中,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回绝承担保证责任。本案是抵押担保,主线谈不上先诉抗辩权,B银行可先就抵押物厂房行使抵押担保债权50万,余下某些继续追究甲乙丁己无限连带责任。4、B银行可以规定戊承担2 0万元清偿责任。由于戊作为有限合伙人,应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戊虽然已经将3 0万元合伙财产份额转让,但其尚有认缴2 0万元财产份额,故规定其承担2 0万元并没有超过认缴出资额限度。5、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由于本案中是戊公司一业务经理个人受合伙公司委托而与C订立合同,合伙公司与戊公司之间并没有委托代理关系。()宋、李、王、周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宋、李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王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周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60万元。公司登记时初次出资4 0万元,别的某些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宋某任公司董事长,李某任总经理,李某、王某为公司董事,周某任监事会主席兼财务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李某。公司成立后,召开董事会,决定将注册资本增长为300万元,周某列席了董事会,并表达批准。会后,董事会下发文献称:本次增资筹划经董事会通过,可以实行。同年4月,公司注册资本增长为300万元。同年10月,王某与其妻蓝某合同离婚,蓝某规定王某补偿25万元。王某遂将其所持股权5 0%依照合同抵偿给蓝某,堇事会批准了该合同,但未征求其她股东意见。依照以上事实,请分别回答如下问题:1、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与否合法?为什么?2、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法定代表人拟定与否合法?为什么?3、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定增长注册资本与否合法?为什么?4、董事会批准王某将其所持股权5 0%依照合同抵偿给蓝某与否合法?为什么?答案及解析:1、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合法。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规定中规定:注册资本不不大于3万,本案符合规定;出资方式可觉得钞票,实物,专利技术等,本案符合规定;初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2 0%且不得低于3万,别的某些在两年内缴纳完,本案符合规定。2、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拟定不合法,依照关于规定,周某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作为高档管理人员,不能兼任监事会主席。法定代表人拟定合法,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经理担任。3、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定增长注册资本不合法。由于依照关于规定,增减注册资本必要由股东大会决策,并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4、董事会批准王某将其所持股权5 0%依照合同抵偿给蓝某不合法。由于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向股东以外人转让股权,必要经其她股东过半数批准,董事会无权批准。(三)7月,某国A跨国公司为了实行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跨国经营战略,筹划收购一家生产特定矿种开采设备甲国有独资公司某些资产,并以该等收购形成资产作为投资与国内某市乙大型国有公司组建一家B中外合资经营公司。A公司分别与甲公司、乙公司协商形成了 “收购合同”及“合营合同”,关于内容和要点如下:(1)A公司和甲公司在“并购合同”中商定:由 A公司委托一家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按清算价格法对甲公司出让资产进行评估。甲公司同旨在评估拟定价格基本上,A公司可在下浮8%-1 2%比例范畴内自主拟定最后收购价格 公司承诺在收购资产合同订立并生效后 9 0 天,用其在国内投资另一家合资公司人民币收益向甲公司支付收购款5 0%,余款在第十二个月支付(余款不计利息)。(2)据调查理解,甲公司本次转让资产中涉及用以生产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设备流水线;A公司对甲公司资产收购是其当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不同行业并购第1 2个项目;A公司生产制造设备及其她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年营业额已达到1 7 亿元人民币。(3)A公司不承担甲公司任何职工安顿和补偿义务,甲公司债权和债务仍由甲公司自己享有和承担。甲公司由其股东会作出资产出售决策1 5 日将。出售资产事项告知债权人。(4)A 公司与乙公司合同中商定,A公司以从甲公司处收购设备资产合同认购乙公司增资,并在改制后设立B合营公司中持有2 3.8%股权;上述设备资产A公司将在B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八个月内转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为3 5 0 0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 1 5 0万美元。(5)A公司与乙公司合同中还商定,B合营公司在成立后三年内,A公司可以单方增资或购买乙公司在B合营公司某些股权方式,使 A公司三年后持有B合营公司6 0%股权。为此,A公司在合营公司成立时即可委派6名董事、乙公司委派4名董事,董事长和总经理均由A公司推荐人员担任,并由A公司行使B合营公司经营决策权。(6)乙公司决定,在 B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即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国有资产变动登记。合营各方商定:在 A公司成为B合营公司控股股东后,涉及职工安顿方案由合营公司董事会讨论拟定(7)合营合同商定,合营双方就合营合同履行或解释发生纠纷,在新加坡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合用A公司所在国法律解决争议。请根据国内关于法律、法规规定,评述上述内容和要点中符合或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并简要阐明理由。答案及解析: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评述如下要点:1、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现行市价法或重置成本法对甲公司出让资产进行评估,而不是清算价格法;成交价格下浮比例不能超过10%,一旦超过,应由关于部门书面批准;A公司支付并购对价时,对特殊状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当自外商投资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 个月内支付所有对价60%以上,一年内付清所有对价,并按实际缴付出资比例分派收益,本案支付对价方式不符合规定。2、甲公司可以转让用以生产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设备流水线(不在限制范畴内);A公司对甲公司资产收购是其当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不同行业并购第12个项目,而非法律限制同行业第10个项目,在法律容许范畴内;A 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营业额已达到17亿人民币,超过法律限制15亿人民币,应向关于部门报告。3、A 公司并购甲公司某些资产,甲公司继续存在,其债权债务应自行承担。但甲公司作为国有独资公司,并无股东会,有关职权由国资委授权董事会行使。4、A 公司持有比例23.8%(低 于 25%),容许设立,但不得享有外商投资公司待遇;持股比例低于25%,以非钞票支付对价时,应 在 6 个月内缴清;外商投资公司投资总额在$3000-$3600万元范畴内,注册资本至少$1200万以上,本 案 1150万美元注册资本不符合规定。5、各方董事委派比例符合规定。由于合营公司董事委派可参照出资比例,也可双方协商拟定;但 A公司行使合营公司经营决策权必要在出资到位后。6、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先办理国有产权变更登记后才干领取合营公司营业执照;在 A公司成为合营公司控股股东后,涉及职工安顿方案应由职工代表大会而非董事会讨论拟定。7、依照法律规定,中外合资经营公司必要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属强制性规定,商定A公司所在国法律无效。(四)1、10 月 1 5 日,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在创业板上市,初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当时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为13名,本次会议有董事A、B、C、D、E、F 六人出席,董事G因生病书面委托董秘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H因出差书面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并表决,董 事 I 因外出开会,电话委托董事B代为出席并表决。出席会议六名董事除C表达反对以外,一致批准了发行方案。2、已知该公司经营状况如下:(1)近来一年赚钱,且净利润为600万元,近来一年营业收入为6000万元,近来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为33%o(2)近来一期末净资产为25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3)发行后股本总额为3500万元。(4)近来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关于部门在审查该公司发行方案时,发现该公司现任监事G此 前15个月时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3、该公司经营范畴涉及进出口业务,为此打算在境外设立外汇帐户存储出口外汇收入。问:1、该公司10月15日董事会召开与否有效?为什么?讨论发行方案与否通过?为什么?2、依照本题2中公司经营状况所提示内容,该公司与否符合在创业板上市,初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3、该公司现任董事G此 前1 5个月时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与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为什么?4、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后来,受否需要合计投标询价?为什么?5、如果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有效报价询价对象局限性2 0家,股票还能顺利发行吗?为什么?6、该公司在境外设立外汇帐户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答案及解析:1、该公司10月1 5日董事会召开是有效。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开会应当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为有效,不能出席会议董事可以书面委托其她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该公司堇事会有13名成员,本次会议六名董事亲自出席,三名委托出席董事中只有董事H委托是有效,因此有七名董事出席会议,董事会召开有效。该公司10月 15日董事会讨论发行方案没有通过。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应通过全体董事过半数批准。该公司董事会有13名成员,本次会议有七名董事出席,但表决时C董事表达反对,那就只有六名董事批准,没有达到全体董事过半数,因此发行方案没有通过。2、该公司符合在创业板上市,初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法律规定,在创业板上市,初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涉及但不限于:(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开始计算。(2)近来两年持续赚钱,近来两年净利润合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近来一年赚钱,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近来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近来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3)近来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5)发行人近来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3、该公司现任董事G此 前 15个月时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由于法律规定,公司现任董事、高档管理人员近来3 年内受到过证监会行政惩罚,或者近来1年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得在创业板上市,初次公开发行股票。4、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后来,不需要合计投标询价.由于法律规定,在中小公司板、创业板上市并初次发行股票,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依照初步询价成果拟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合计投标询价。5、如果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有效报价询价对象局限性20家,股票应当中断发行。由于法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 亿股如下,提供有效报价询价对象局限性20家,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得拟定发行价格,并应当中断发行。6、法律规定,境内公司将出口收入存储境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出口收入来源,且在境外有符合规定支付需求;(2)近两年内无违背外汇管理规定行为:(3)有完善出口收入存储境外内控制度;(4)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外汇管理部规定其她条件。境内公司开立用于存储出口收入境外账户,应当选定境外开户行,与其订立 账户收支信息报送合同,并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办理开户登记。(五)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局限性以清偿所有债务,于6月7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6月1 3日,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同步指定了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并在法定期限内告知了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查证如下事实:(1)乙公司为甲公司对丙公司200万债务保证人,乙公司和丙公司各自都申报了 200万债权。(2)甲公司在5月2 4日为逃避债务而向其子公司转移了 80万财产。(3)甲公司在6月1 1日放弃拥有对其控股公司30万债权。(4)甲公司在8月1 7日向其一关联公司以150万价格购进了一台设备。该设备当时市场价为9 0万。(5)甲公司在9月6日向某金融机构提前1年清偿了 100万债务。(6)甲公司分别在11月4日和5月2 7日向A、B两家公司清偿了 60万和4 0万到期债务。(7)甲公司与C公司在6月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商定甲公司将两间临街房出租给C公司,租期3年,每年租金10万,每年支付一次。4月,甲与C又订立买卖合同,甲向C购买10万货品,甲收货后尚未付款,得知甲破产申请事实后,C提出以其欠甲第2年租金10万元与甲欠其10万元货款抵消。(8)6月15 S,D受让了 E对甲公司债权3 0万,提出以该债权抵消其拖欠对甲货款2 0万,剩 余10万元作为破产债权申报。(9)6月2日,F按照与甲订立合同将一批价值70万货品发运给甲,至6月13日货品尚未到达,甲也未支付货款。F遂表达要取回在运途中货品。6月2 1日,该批货品运到了甲处。(1 0)截止6月1 3日,甲公司股东G尚有10万元认缴出资未到位。(1 1)除了上述状况外,经清算,甲公司尚有流动资金1 0 0 万元,固定资产5 0 0 万元,其她资产2 0 0 万元。债务方面,甲公司共欠职工工资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1 0 0 万元:所欠税款2 0 0 万元:普通破产债权1 5 0 0 万元,其中,债务人对其所欠某银行3 0 0 万元债务依法以价值3 5 0 万元机器设备作了抵押。在破产程序中,还发生了如下费用和债务:诉讼费2 0 万元,管理人报酬3 0 万元,评估、变价债务人财产费用3 0 万元,管理人解除一债务人末履行完毕合同,导致相对方实际损失1 0 万元,该合同商定违约金为2万元,管理人祈求另一合同对方当事人履行尚未履行完毕合同而产生了 4 0 万元债务。管理人依法规定撤除了甲公司违法行为,并制止了滥用抵消权行为。有关当事人依法进行了债权申报。规定:依照以上事实,在不考虑债权利息状况下,请对破产财产作出分派方案。答案及解析:先评析有关事实:1、(1)中甲公司作为债务人,依照有关规定,保证人乙公司和债权人丙公司只能申报一份普通债权2 0 0 万;2、(2)中甲公司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属无效行为,自始无效,不受时间限制,均可追回,8 0 万属债务人财产;3、(3)中甲公司如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 年内放弃债权,管理人有权祈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本案中已超过一年,债务人财产不能追回;4、(4)中甲公司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以明显不合理价格(1 5 0 万价格购进一台市值9 0 万设备)进行交易,管理人有权祈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此 1 5 0 万应构成债务人财产;5、(5)中甲公司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 年内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管理人有权祈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此 1 0 0 万应构成债务人财产,该金融机构可申报1 0 0 万普通债权;6、(6)依照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 个月内,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局限性以清偿所有债务或者明显缺少清偿能力,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管理人有权祈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本案中6 0万不能追回,但4 0万应予以追回,构成债务人财产;7、(7)依照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消。本案C公司可行使抵消权;8、(8)依照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消,但债务人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获得她人对债务人债权,不得抵消。本案中20万应属债务人财产,30万应属普通债权;9、(9)属特别取回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物向作为买受人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所有价款,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标物。本案即属此情形。10、(1 0)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出资人尚未履行出资义务,管理人应当规定该出资人缴纳已认缴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限制。本案即属此情形,收 回10万元构成债务人财产。1 1、结 合 以 上 分 析 以 及(1 1)内 容,破 产 债 务 财 产 为1 2 0 0万(80+150+100+40+20+10+100+500+200),剔 除3 0 0万清偿抵押债,减去破产费用8 0万(20+30+30)、共益债务4 0万,剩 余780万按如下顺序分派:职工工资100万,税 款200万,普 通 债 权1580万(200+100+40+30+1500-300+10),普 通 债 权 清 偿 比 例 为30.38%(480/1580)o(六)10月1 5日,C公司与W公司订立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商定:由C为W公司制作5台精密机床设备,原材料由W公司提供,加工承揽报酬总额为50万元,违约金是报酬总额1 0%,合同还商定是W公司应在11月5日前向C公司交付原材料6 0%,别的原材料 于1月5日前交付,合同商定2月15前,C公司完毕3台机床制作交货并收取加工费30万元。另2台机床于同年4月1日前完毕并交货,W公司在收到货后3日内交付2 0万加工费,但在合同履行中,W公司在交付原材料60%后,别的某些原材料未能按约交付。C公司告知W公司于2月1 5日提货并交付加工费,W公司既不来提货也不交加工费。同年2月25日C公司规定W公司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W公司表达无法继续履行并规定解除合同,C公司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规定判令W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3月 1日,A公司依照B 公司需求和选取定向向C公司购买其生产R型号成套精密机床设备,并将该设备直接租给B 公司,A、B、C三方订立合同某些条款如下:(1)由A支付给C公司6 0 0 万货款;(2)C公司负责将设备代办托运给B公司;(3)B公司承租该设备,租期,每年租金1 0 0 万,支付给A公司。为了将该批设备及时送到B公司,C公司与甲公司订立了一份运送合同。商定由甲公司运送设备及时交付给B公司。A在订立前述合同后不久,3月 1 0 日为筹措资金欲向乙银行借款4 0 0 万,乙银行规定A公司提供物担保和保证担保。A公司以某项专利权财产权质押,以及以一处办公楼作抵押,并依法办理了质押和抵押关于手续。此外A请丙公司作保证担保,得到乙批准。A、乙、丙三方订立借款合同,其中某些条款如下:(1)乙银行借给A公 司 4 0 0 万元,预扣一年利息4 0 万元,实际交付A公司3 6 0 万元;(2)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该合同实际履行时,A公司到期末能向乙银行还本付息,于是乙银行规定丙保证人承担所有债务保证责任。问:1、如经查明,C与 W订立加工承揽合同只有C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而无W公司签章,C与 W订立加工承揽合同与否成立?为什么?2、C公司规定判令W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主张能否获得支持?并阐明理由。3、对于W公司在2月 1 5 日既不提货又不交加工费行为,C公司可依法行使何种担保权利?4、A、B、C之间合同属于合同法上规定何种合同?5、假设C公司交付设备质量不符合规定,B公司可否向C公司追究违约责任?为什么?6、假设甲运送公司因承运设备中有过错导致设备损失,应由谁向甲公司索赔?为什么?7、假设C公司向B公司交付货品后,B公司使用过程中某些部件正常磨损,需要维修,该维修费应由谁承担?为什么?8、如果B公司破产,B公司向A租赁财产与否属于破产财产?为什么?9、A与乙银行借款合同中借款数额应为多少?为什么?10、A公司以某项专利权财产权出质,质押权什么时候成立?A 以某处办公楼抵押担保,抵押权什么时候成立?11、本题中,丙保证人承担何种保证责任方式?12、乙银行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规定丙保证人承担所有债务保证责任,丙能否抗辩?为什么?13、如果借款合同开始履行后不久,乙银行发现A公司借款挪作她用,乙银行可否规定解除合同?为什么?答案及解析:1、该加工承揽合同成立。由于合同一方当事人在未盖章前已履行重要义务,对方接受,合同视为成立。2、C 公司规定W公司支付违约金可获支持,由于其因W公司违约行为受到损害,但无权规定继续履行加工承揽合同,由于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方可随时规定解除合同。3、依法律规定,C公司可以行使留置权保障其权益。4、该合同属于合同法上融资租赁合同。5、B公司可以向C公司追究违约责任。由于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享有买受人权利,可直接向卖方追究违约责任。6、应 由 C 公司向甲公司索赔。依照合同相对性原则,运送合同双方当事人为甲和C,固然应由C去主张权利。7、该维修费由B公司承担。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8、不属于破产财产。由于标物租赁财产所有权属于出租方A,固然不属于破产财产。9、借款数额应为360万。由于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10、以专利权出质,质权于质押登记之日起成立;以某办公楼抵押担保,抵押权于抵押登记之日起成立。11、丙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由于依照担保法,合同未商定保证方式,视为连带保证。12、丙可以抗辩。依照有关规定,主债务人提供物担保和第三人提供保证同步存在时,应优先以担保物受偿。保证人只承担补充保证责任。13、乙银行可以规定解除合同。借款人未按照商定用途使用借款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七)1、甲为一住宅社区开发商,其在楼盘尚未竣工并未获得预售允许证此前,即开始向社会公众进行预售。张某有一学龄前孙子,因受甲售楼广告影响,对正在预售楼盘小朋友乐园、游泳池、篮球场等公共设施非常感兴趣,看中了一套面积为140平方米商品房。虽然该商品房价格明显高于周边楼盘,但张某以为该社区设施对其孙子成长十分有利,故向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手续,购买了该商品房。该商品房交房时,张某发现该社区并没有售楼广告所宣传小朋友乐园、游泳池、篮球场等公共设施,随后与甲交涉,规定其承担违约责任。但甲以为广告只是要约邀请,难免有夸张和虚幻之处,回绝承担违约责任。此后不久,张又发现其购买商品房实际面积只有135平方米,当即规定退房,也遭甲回绝。张即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在张某向法院起诉前,甲已获得该商品房预售允许证。关于部门还查明,在张某订立此购房合同后、办理产权证前,甲又与李某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将此商品房卖与李某。2、4 月,张某将上述房屋出租给王某,并与之订立了为期2 年租赁合同。3、6 月,张某朋友马某为做生意向工商银行贷款200万元,张某以上述商品房为马某提供50万元抵押担保(已办理抵押登记),马另一朋友刘某为别的某些贷款提供保证担保。4、8 月,张某又将上述商品房出卖给陈某。规定:依照以上事实和关于法律规定,请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张某与甲开发商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与否有效?为什么?2、如张某与甲售楼合同解除了,则贷款合同应当如何解决?3、张某因社区没有售楼广告所宣传小朋友乐园、游泳池、篮球场等公共设施而规定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有无法律根据?为什么?4、张某因其购买商品房实际面积只有1 3 5 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