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精华考点要点包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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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精华考点要点包过.docx
第一篇火灾的分类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如木材、棉、毛、麻、纸张B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 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C类火灾:气体火灾。 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氢气、乙炔D类火灾:金属火灾。 钾、钠、镁、钛、锆、锂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如变压器等设备的电气火灾等。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易燃气体的分级通常将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乙类火险物质。易燃液体分为以下三级:通常将闪点<28 的液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将闪点28 且<60 的液体归为乙类火险物质,将闪点60的液体归为丙类物料状态 火灾危险性主要指标气体 爆炸极限和自燃点液体 闪点固体 熔点和燃点第二篇 建筑防火厂房分类 生产类别火灾危险性特征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甲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8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10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黄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不小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1闪点小于28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或洗涤部位及其泵房,橡胶制品的涂胶和胶浆部位,二硫化碳的粗馏、精馏工段及其应用部位,青霉素提炼部位,原料药厂的非纳西丁车间的烃化、回收及电感精馏部位,皂素车间的抽提、结晶及过滤部位,冰片精制部位,农药厂乐果厂房,敌敌畏的合成厂房,磺化法糖精厂房,氯乙醇厂房,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工段,苯酚厂房的硫化、蒸馏部位,焦化厂吡啶工段,胶片厂片基厂房,汽油加铅室,甲醇、乙醇、丙酮、丁酮异丙醇、醋酸乙酯、苯等的合成或精制厂房,集成电路工厂的化学清洗间(使用闪点小于28的液体),植物油加工厂的浸出车间;白酒液态法酿洒车间、酒精蒸馏塔,酒精度为38度及以上的勾兑车间、灌装车间、酒泵房;白兰地蒸馏车间、勾兑车间灌装车间、酒泵房2乙炔站,氢气站,石油气体分馏(或分离)厂房,氯乙烯厂房,乙烯聚合厂房,天然气、石油伴生气、矿井气、水煤气或焦炉煤气的净化(如脱硫)厂房压缩机室及鼓风机室,液化石油气罐瓶间,丁二烯及其聚合厂房,醋酸乙烯厂房,电解水或电解食盐厂房,环己酮厂房,乙基苯和苯乙烯厂房,化肥厂的氢氮气压缩厂房,半导体材料厂使用氢气的拉晶车间,硅烷热分解室3硝化棉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赛璐珞厂房,黄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三乙基铝厂房,染化厂某些能自行分解的重氮化合物生产,甲胺厂房,丙烯腈厂房4金属钠、钾加工房及其应用部位,聚乙烯厂房的一氯二乙基铝部位、三氯化磷厂房,多晶硅车间三氯氢硅部位,五氧化磷厂房5氯酸钠、氯酸钾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过氧化氢厂房,过氧化钠、过氧化钾厂房,次氯酸钙厂房6赤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五硫化二磷厂房及其应用部位7洗涤剂厂房石蜡裂解部位,冰醋酸裂解厂房乙1闪点大于或等于28且小于60的液体 28 X602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10的气体 X10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5助燃气体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或等于60的液体雾滴1闪点大于或等于28且小于60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洗涤部位及其泵房,松节油或松香蒸馏厂房及其应用部位,醋酸酐精馏厂房,己内酰胺厂房,甲酚厂房,氯丙醇厂房,樟脑油提取部位,环氧氯丙烷厂房,松针油精制部位,煤油灌桶间2一氧化碳压缩机室及净化部位,发生炉煤气或鼓风炉煤气净化部位,氨压缩机房3发烟硫酸或发烟硝酸浓缩部位,高锰酸钾厂房,重铬酸钠(红钒钠)厂房4樟脑或松香提炼厂房,硫黄回收厂房,焦化厂精萘厂房5氧气站,空分厂房6铝粉或镁粉厂房,金属制品抛光部位,镁粉厂房,面粉厂的碾磨部位,活性炭制造及再生厂房,谷物筒仓工作塔,亚麻厂的除尘器和过滤器室丙1闪点大于或等于60的液体X602可燃固体1闪点大于或等于60的油品和有机液体的提炼、回收工段及其抽送泵房,香料厂的松油醇部位和乙酸松油脂部位,苯甲酸厂房,苯乙酮厂房,焦化厂焦油厂房,甘油、桐油的制备厂房,油浸变压器室,机器油或变压油灌桶间,柴油灌桶间,润滑油再生部位,配电室(每台装油量大于60kg的设备),沥青加工厂房,植物油加工厂的精炼部位2.煤、焦炭、油母页岩的筛分、转运工段和栈桥或储仓,木工厂房,竹、藤加工厂房,橡胶制品的压延、成型和硫化厂房,针织品厂房,纺织、印染、化纤生产的干燥部位,服装加工厂房,棉花加工和打包厂房,造纸厂备料、干燥厂房,印染厂成品厂房,麻纺厂粗加工厂房,谷物加工房,卷烟厂的切丝、卷制、包装厂房,印刷厂的印刷厂房,毛涤厂选毛厂房,电视机、收音机装配厂房,显像管厂装配工段烧枪间,磁带装配厂房,集成电路工厂的氧化扩散间、光刻间,泡沫塑料厂的发泡、成型、印片压花部位,饲料加工厂房,畜(禽)屠宰、分割及加工车间、鱼加工车间丁1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他用的各种生产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1金属冶炼、锻造、铆焊、热轧、铸造、热处理厂房2锅炉房,玻璃原料熔化厂房,灯丝烧拉部位,保温瓶胆厂房,陶瓷制品的烘干、烧成厂房,蒸汽机车库,石灰焙烧厂房,电石炉部位,耐火材料烧成部位,转炉厂房,硫酸车间焙烧部位,电极煅烧工段配电室(每台装油量小于或等于60kg的设备)3难燃铝塑料材料的加工厂房,酚醛泡沫塑料的加工厂房,印染厂的漂炼部位,化纤厂后加工润湿部位戊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制砖车间,石棉加工车间,卷扬机室,不燃液体的泵房和阀门室,不燃液体的净化处理工段,金属(镁合金除外)冷加工车间,电动车库,钙镁磷肥车间(焙烧炉除外),造纸厂或化学纤维厂的浆粕蒸煮工段,仪表、器械或车辆装配车间,氟利昂厂房,水泥厂的轮窑厂房,加气混凝土厂的材料准备、构件制作厂房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2)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仓库分类仓库类别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举 例甲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物质;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黄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钠,硝酸铵6.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乙1闪点大于或等于28,且小于60的液体;2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助燃气体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丙1.闪点60的液体2.可燃固体丁难燃烧物品自熄性塑料及其制品,酚醛泡沫塑料及其制品,水泥刨花板戊不燃烧物品钢材,铝材,玻璃及其制品,搪瓷制品,陶瓷制品,不燃气体,玻璃棉,岩棉,陶瓷棉,硅酸铝纤维,矿棉,石膏及其无纸制品,水泥,石,膨胀珍珠岩注:(1)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2)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民用建筑分类 名称高层民用建筑单、多层民用建筑一类二类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公共建筑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2建筑高度24m以上,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3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4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5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除住宅建筑和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2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不同耐火等级厂房和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构件名称耐火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墙防火墙不燃性3.00不燃性3.00不燃性3.00不燃性3.00承重墙不燃性3.00不燃性2.50不燃性2.00难燃性0.50楼梯间、前室的墙,电梯井的墙不燃性2.00不燃性2.00不燃性1.50难燃性0.50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不燃性1.00不燃性1.00不燃性0.50难燃性0.25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不燃性0.75不燃性0.50难燃性0.50难燃性0.25柱不燃性3.00不燃性2.50不燃性2.00难燃性0.50梁不燃性2.00不燃性1.50不燃性1.00难燃性0.50楼板不燃性1.50不燃性1.00不燃性0.75难燃性0.50屋顶承重构件不燃性1.50不燃性1.00难燃性0.50可燃性疏散楼梯不燃性1.50不燃性1.00不燃性0.75可燃性吊顶(包括吊顶搁栅)不燃性0.25难燃性0.25难燃性0.15可燃性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构件名称耐火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墙防火墙不燃性3.00不燃性3.00不燃性3.00不燃性3.00承重墙不燃性3.00不燃性2.50不燃性2.00难燃性0.50非承重外墙不燃性1.00不燃性1.00不燃性0.50可燃性楼梯间、前室的墙,电梯井的墙,住宅建筑单元之间的墙和分户墙不燃性2.00不燃性2.00不燃性1.50难燃性0.50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不燃性1.00不燃性1.00不燃性0.50难燃性0.25房间隔墙不燃性0.75不燃性0.50难燃性0.50难燃性0.25柱不燃性3.00不燃性2.50不燃性2.00难燃性0.50梁不燃性2.00不燃性1.50不燃性1.00难燃性0.50楼板不燃性1.50不燃性1.00不燃性0.50可燃性屋顶承重构件不燃性1.50不燃性1.00可燃性0.50可燃性疏散楼梯不燃性1.50不燃性1.00不燃性0.50可燃性吊顶(包括吊顶搁栅)不燃性0.25难燃性0.25难燃性0.15可燃性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4.2防火间距(1)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30m。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应条款的规定执行。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2)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燃性墙体,当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表2-4-1的规定减少25%(3)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表2-4-2 甲类仓库之间及与其他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m)名 称甲类仓库(储量,t)甲类储存物品第3、4项甲类储存物品第1、2、5、6项551010高层民用建筑、重要公共建筑50裙房、其他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0402530甲类仓库20202020厂房和乙、丙、丁、戊类仓库一、二级15201215三级20251520四级25302025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不小于10MV·A的室外变、配电站,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30402530厂外铁路线中心线40厂内铁路线中心线30厂外道路路边20厂内道路路边主要10次要5表2-4-3 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m)名 称乙类仓库丙类仓库丁、戊类仓库单、多层高层单、多层高层单、多层高层一、二级三级一、二级一、二级三级四级一、二级一、二级三级四级一、二级乙、丙、丁、戊类仓库单、多层一、二级1012131012141310121413三 级1214151214161512141615四 级1416171416181714161817高 层一、二级1315131315171313151713民用建筑裙房,单、多层一、二级251012141310121413三 级251214161512141615四 级251416181714161817高 层一 类502025252015181815二 类501520201513151513执行上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单层、多层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m。(2) 两座仓库的相邻外墙均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可以减小,但丙类,不应小于6m;丁、戊类,不应小于4m。两座仓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且总占地面积不大于本规范第3.3.2条一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规定时,其防火间距不限。(3)除乙类第6项物品外的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表2-4-4 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建筑类别高层民用建筑裙房和其他民用建筑一、二级一、二级三级四级高层民用建筑一、二级1391114裙房和其他民用建筑一、二级9679三 级117810四 级14910121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当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面积之和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5%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25%。2两座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3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时,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4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屋顶无天窗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小于4m。5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屋顶无天窗,相邻较高一面外墙高出较低一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设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规定的防火分隔水幕或规范规定的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小于4m。三、防火间距不足时的消防技术措施防火间距由于场地等原因,难于满足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时,可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补救措施:1.改变建筑物的生产和使用性质,尽量降低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2.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限制库房内储存物品的数量,提高部分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3.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造为防火墙或减少相邻建筑的开口面积,如开设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或加防火水幕保护。 4.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使用价值低且与新建筑物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5.设置独立的室外防火墙。在设置防火墙时,应兼顾通风排烟和破拆扑救,切忌盲目设置,顾此失彼。28表2-4-1 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m)名 称甲类厂房乙类厂房(仓库)丙、丁、戊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单、多层单、多层高层单、多层高层裙房,单、多层高层一、二级一、二级三级一、二级一、二级三级四级一、二级一、二级三级四级一类二类甲类厂房单、多层一、二级12121413121416132550乙类厂房单、多层一、二级1210121310121413三级1412141512141615高层一、二级1313151313151713丙类厂房单、多层一、二级12101213101214131012142015三级14121415121416151214162520四级1614161714161817141618高层一、二级13131513131517131315172015丁、戊类厂房单、多层一、二级12101213101214131012141513三级14121415121416151214161815四级1614161714161817141618高层一、二级13131513131517131315171513室外变、配电站变压器总油量(t)5,1025252525121520121520252010,5015202515202530255020253020253035302.4.3建筑平面布置锅炉房、变压器室布置: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在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当确有困难时可贴邻民用建筑布置,但应采用防火墙与所贴领隔的建筑分隔,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该专用房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确定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当常(负)压燃气锅炉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6m 时,可设置在屋顶上。2锅炉房、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3锅炉房、变压器室与其它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 的不燃烧体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4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³,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锅炉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柴油发电机房布置1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及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2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 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3. 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³,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布置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的靠外墙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隔墙和1.50h 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乙级防火门消防设备用房布置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设备用房,如固定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防排烟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隔墙和1.50h 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楼层中。通风、空调机房和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和其它设备房间开向建筑内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人员密集场所布置(一)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2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3.当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该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地下二层可以)(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宜应布置在建筑的首层或二、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和尽端,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不低于乙级防火门。1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2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3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小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置一个出口。 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防烟、排烟设施等。(三)电影院、剧场、礼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符合下列规定:1. 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2.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观众厅宜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确需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且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3.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4.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该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地下二层可以)5. 当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四)商店,展览建筑地下或半地下营业厅展览不应经营、储存和展示甲类 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特殊场所布置 (一)老年人建筑及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当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及二层;当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住宅建筑及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1.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进行完全分隔;当为高层建筑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不低于2.0h的不燃性楼板进行完全分隔2. 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3.设置商业服务点的住宅建筑,其中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采用不低于2.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进行完全分隔;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4. 商业服务网点,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收藏门。工业建筑附属用房布置 (一)办公室、休息室1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2在丙类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3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4在丙、丁类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5.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仓库内。(二)液体中间储罐厂房中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积不应大于5m³。设置该中间储罐的房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三)附属仓库1厂房内设置不超过一昼夜需要量的甲、乙类中间仓库时,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2厂房内设置丙类仓库时,必须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设置丁、戊类仓库时,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2.5.1防火分区表2-5-1 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甲一级二级宜采用单层4000300030002000乙一级二级不限6500040004000300020001500丙一级二级三级不限不限2不限8000300060004000200030002000500500丁一、二级三级四级不限31不限40001000不限200040001000戊一、二级三级四级不限31不限50001500不限300060001000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少于10人时,平台的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内。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表2-5-1的规定增加1.0倍。当丁、戊类的地上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表2-5-2 仓库的层数和面积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仓库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单层仓库多层仓库高层仓库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每座仓库防火分区每座仓库防火分区每座仓库防火分区防火分区甲3、4项1、2、5、6项一级一、二级1118075060250乙1、3、4项一、二级三级3120005005002509003002、5、6项一、二级三级5128009007003001500500丙1项一、二级三级5140001200100040028007001502项一、二级三级不限360002100150070048001200120040040001000300丁一、二级三级四级不限31不限3000210030001000700不限1500150050048001200500戊一、二级三级四级不限31不限30002100不限1000700不限21002000700600015001000表2-5-3 不同耐火等级民用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名称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备注高层民用建筑一、二级1500对于体育馆、剧场的观众厅,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单、多层民用建筑一、二级2500三级1200四级600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一级500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倍;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不然按高层计算)。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2设置在单层建筑内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3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业营业厅,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水平或竖向连通时,应采用符合规定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隧道内的变电站、管廊、专用疏散通道、通风机房及其他辅助用房等,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等分隔措施与车行隧道分隔。隧道内附设的地下设备用房,占地面积大,人员较少,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表2-5-6 井道防火分隔要求名称防火要求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性墙体井壁除开设电梯门洞、安全逃生门和通气孔洞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