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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律师事务所_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总结 今年暑假,我在十堰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救济服务中心实习。我先想向全部为我的实习供应关心和指导的的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救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律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当实习所作的关心和努力。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阅历,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学问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加了大量民事诉讼的调查以及和当事人的谈判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作为案件的代理人出庭工作,并且对部分参加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确定和较好的评价。现将此次实习活动的状况报告如下: 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救济服务中心是一家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在实习期间,指导我的是一位办案阅历丰富,年过五十的老律师。他待人谦逊,对法律这项工作布满热忱。在整个实习期间,所办的案件不多,其中一件我参加最多也是较为复杂的一件,是高某诉郧西县人民医院医疗侵权纠纷案。我在参加这个案件的过程中,发觉了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存在许多的法律问题法律规定模糊、冲突、漏洞,诸如民法通则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今年5月1日开头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间的冲突,医院病历制度的混乱,法院认定证据时的随便性等等。我在这篇实习报告中不准备就各个问题都绽开论述,而今就我在案件中感受最深的也是高某诉郧西县人民医院医疗侵权纠纷案的焦点问题非法行医行为主体的界定略谈一二。 一、案情经过 2023年10月19日早晨7:00张某即本案患者骑摩托车从十堰市回郧西老家9:00左右途经郧县境内某路段,其右前方突然出现一辆三轮车停于路边,张某即左拐避让。这时正好左前方驶过来一辆东风大汽车,张某在避让过三轮车后快速右拐,但由于摩托车速太快,撞在路边一棵树上,摩托车倒过来压在张某身上。张某感到腹部猛烈痛苦,用随身携带的手机两次拨打120无人应答后,见三轮车车主回到车上,遂教起把自己连同摩托车一起托到郧县青曲镇卫生院,时值上午11:00左右。在青区卫生院经过胸腹联透、腹部穿刺,以及各种常规检查,患者除腹部痛苦外,其他处无任何痛苦和任何皮外伤,被诊断为腹腔闭全性损伤。由于不能明确诊断腹腔内详细何部位受伤,应患者要求,卫生院将患者留在卫生院连续观看,以明确诊断。至夜晚11:00时,患者血压开头明显下降。经患者家属同意,于2023年10月20日1:00时转往郧西县人民医院。20日3:40分左右,进入郧西县人民医院。在门诊部经过检查,被诊断为腹腔闭全性损伤和失血性休克?5:患者转入住院部,经过短期观看后,当班医生雷某即打算对患者实施破腹探查术。20日早晨6:00,患者自己步入手术室,由实习人员柯某单独对患者实施术前麻醉手术。在实施麻醉的过程中,患者血压突然降低以至停止呼吸而宣告死亡。由于患者死亡突然,在此后的一天半的时间里,患者家属始终要求议员对患者的死亡给一个明确的答复,但医院作为专业机构,面对对医学毫无知情的患者家属一味地推脱责任。到21日中午,患者家属只好将患者尸体运回村里掩埋。 2023年11月5日,患者妻子高某将此事告知我后,我感觉此案中有其蹊跷,虽参加此案。经本人建议,高某也于两日后托付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救济服务中心的李律师即本文开头所提到的我的指导律师。11月12日,作为第一步,我和李律师一起,到郧西县人民医院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调取医院有关患者的病历资料。经过案发时当时在患者身边的家属陈述和对病历资料仔细分析,认为医院的责任很大。12月在与医院和解的过程中,医院一开头否认其有任何过错,后来虽承认其有肯定过错,但总是一亿元财政困难等种种借口拒绝我们所提出的合理恳求。我方遂于12月26日将郧西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