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地质灾难的应急预案.docx
突发性地质灾难的应急预案 地质灾难是指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形成的地质过程或地质现象,给人类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对环境造成破坏。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突发性地质灾难的应急预案的文章13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突发性地质灾难的应急预案 一、总则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难,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倒塌、滑坡、泥 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难。 地质灾难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县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地质灾难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同地质灾难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询问组、应急指挥部。 地质灾难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详细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与办公室的工作。 技术询问组由国土资源局组织全县地质灾难防治应急工作专家组,专家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下,详细负责地质灾难防治和应急工作的技术询问。 应急指挥部由县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任总指挥。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担当),紧急抢险救灾组,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医疗抢救和卫生防疫组,治安、交通和通信组,基本生活保障组,信息报送和处理组,应急资金保障组。 (二)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职责任务是统一领导全县地质灾难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质灾难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报告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难应急工作指导做好中型和小型地质灾难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灾难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对灾难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地质灾难应急对策和措施;负责地质灾难应急工作的信息发布。 技术询问组依据我县地质条件和气象猜测资料,结合实际,进行年度地质灾难趋势猜测;现场核查已出现地质灾难的详细地点,确定危害程度;对出现地质灾难提出详细防治建议;负责地质灾难应急调查、应急评估、趋势猜测的技术询问工作。 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难抢险救灾任务;指挥、协调和组织地质灾难的应急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监测预警体系。国土资源、水务和气象部门协调联动,准时传送、发布地质灾难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预报信息要马上通知有关乡镇和村庄,及地质灾难危急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各项预备工作。 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准时划定灾难危急区,设置危急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依据险情变化准时提出应急对策,状况危险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难后6小时内,出现大型地质灾难后12小时内,出现中型地质灾难后24小时内,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速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越级速报省级和国家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小型地质灾难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政府和市领导小组报告。 灾情速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难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灾难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进展趋势等。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难,速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出现地质灾难险情或灾情后,县马上启动地质灾难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应急相应开头。划定地质灾难危急区,予以公告,在地质灾难危急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宣布进入地质灾难应急期。 应急指挥部各小组分工如下: 1、办公室 主要任务是依据总指挥的命令,结合现场实际状况,详细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准时向总指挥汇报抢险工作进展状况;根据指挥部指令,协调各工作组依据应急预案的分工,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2、紧急抢险救灾组 由公安、建设、水务、电力、旅游等部门组成,必要时支配武警参与。由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险情出现时组织动员受灾难威逼的群众疏散,并转移到安全地带,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实行有效措施,消退可能发生的灾难隐患,爱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毁;负责旅游资源的爱护和排险。灾情发生时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压埋人员;组织动员受灾难威逼的居民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状况危险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实行有效措施,消退可能发生的灾难隐患,爱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坏;负责旅游资源的爱护和排险。 3、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 由国土资源、水务、气象部门组成。国土资源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并对险情和灾情的进展趋势进行猜测,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队伍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减缓和排解险情灾情进一步进展;负责供应地质灾难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负责水情和汛情监测。 4、医疗抢救和卫生防疫组 由卫生、药监等部门组成。卫生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做好急救预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预备等。 5、治安、交通和通讯组 由公安、交通、通讯部门组成。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维护.治安,打击蓄意扩大传播险情的违法活动;实行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及通信设施的安全,确保道路和通讯畅通。 6、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民政、财政、商务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民政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准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避险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当支配避险人员的生活;做好保险理赔预备工作。 7、信息报送和处理组 由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建设局、水务局、交通局、气象局、安监局组成。国土资源局牵头。 主要任务: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的威逼和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组织险情监测;实行把握险情动态,准时分析、猜测险情灾情进展趋势,随时依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应急指挥部,准时指导险情灾情应急工作进展。 8、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财政、发改、国土资源、民政、建设、交通、水务等部门组成,财政局牵头。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的安排及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经技术询问组鉴定地质灾难险情或灾情已消退,或者得到有效掌握后,应急指挥部撤销划定的地质灾难危急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应急相应结束,并予以公告。 四、应急保障 加强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确保信息畅通。 应急队伍平常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处理准时到位。 各相关部门要储备好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到位。 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待灾难应急期结束后要准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要赐予适当的补偿。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学问的宣扬和培训,增加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力量。 五、其它事项 1、本预案将依据地质灾难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县地质灾难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进行修订。 第2篇: 突发性地质灾难的应急预案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开地质灾难造成的损失,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稳定,依据地质灾难防治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难,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倒塌、滑坡、泥 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难。 地质灾难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县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地质灾难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同地质灾难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询问组、应急指挥部。 地质灾难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详细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与办公室的工作。 技术询问组由国土资源局组织全县地质灾难防治应急工作专家组,专家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下,详细负责地质灾难防治和应急工作的技术询问。 应急指挥部由县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任总指挥。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担当),紧急抢险救灾组,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医疗抢救和卫生防疫组,治安、交通和通信组,基本生活保障组,信息报送和处理组,应急资金保障组。 (二)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职责任务是统一领导全县地质灾难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质灾难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报告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难应急工作指导做好中型和小型地质灾难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灾难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对灾难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地质灾难应急对策和措施;负责地质灾难应急工作的信息发布。 技术询问组依据我县地质条件和气象猜测资料,结合实际,进行年度地质灾难趋势猜测;现场核查已出现地质灾难的详细地点,确定危害程度;对出现地质灾难提出详细防治建议;负责地质灾难应急调查、应急评估、趋势猜测的技术询问工作。 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难抢险救灾任务;指挥、协调和组织地质灾难的应急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监测预警体系。国土资源、水务和气象部门协调联动,准时传送、发布地质灾难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预报信息要马上通知有关乡镇和村庄,及地质灾难危急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各项预备工作。 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准时划定灾难危急区,设置危急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依据险情变化准时提出应急对策,状况危险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难后6小时内,出现大型地质灾难后12小时内,出现中型地质灾难后24小时内,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速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越级速报省级和国家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小型地质灾难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政府和市领导小组报告。 灾情速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难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灾难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进展趋势等。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难,速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出现地质灾难险情或灾情后,县马上启动地质灾难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应急相应开头。划定地质灾难危急区,予以公告,在地质灾难危急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宣布进入地质灾难应急期。 应急指挥部各小组分工如下: 1、办公室 主要任务是依据总指挥的命令,结合现场实际状况,详细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准时向总指挥汇报抢险工作进展状况;根据指挥部指令,协调各工作组依据应急预案的分工,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2、紧急抢险救灾组 由公安、建设、水务、电力、旅游等部门组成,必要时支配武警参与。由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险情出现时组织动员受灾难威逼的群众疏散,并转移到安全地带,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实行有效措施,消退可能发生的灾难隐患,爱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毁;负责旅游资源的爱护和排险。灾情发生时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压埋人员;组织动员受灾难威逼的居民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状况危险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实行有效措施,消退可能发生的灾难隐患,爱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坏;负责旅游资源的爱护和排险。 3、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 由国土资源、水务、气象部门组成。国土资源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并对险情和灾情的进展趋势进行猜测,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队伍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减缓和排解险情灾情进一步进展;负责供应地质灾难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负责水情和汛情监测。 4、医疗抢救和卫生防疫组 由卫生、药监等部门组成。卫生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做好急救预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预备等。 5、治安、交通和通讯组 由公安、交通、通讯部门组成。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维护.治安,打击蓄意扩大传播险情的违法活动;实行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及通信设施的安全,确保道路和通讯畅通。 6、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民政、财政、商务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民政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准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避险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当支配避险人员的生活;做好保险理赔预备工作。 7、信息报送和处理组 由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建设局、水务局、交通局、气象局、安监局组成。国土资源局牵头。 主要任务: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的威逼和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组织险情监测;实行把握险情动态,准时分析、猜测险情灾情进展趋势,随时依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应急指挥部,准时指导险情灾情应急工作进展。 8、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财政、发改、国土资源、民政、建设、交通、水务等部门组成,财政局牵头。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的安排及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经技术询问组鉴定地质灾难险情或灾情已消退,或者得到有效掌握后,应急指挥部撤销划定的地质灾难危急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应急相应结束,并予以公告。 四、应急保障 加强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确保信息畅通。 应急队伍平常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处理准时到位。 各相关部门要储备好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到位。 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待灾难应急期结束后要准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要赐予适当的补偿。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学问的宣扬和培训,增加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力量。 五、其它事项 1、本预案将依据地质灾难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县地质灾难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进行修订。 2、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3篇: 突发性地质灾难的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地质灾难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地开展地质灾难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削减因地质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稳定,促进经济和.的协调进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大事应对法、地质灾难防治条例、自然灾难救助条例、铜仁市突发大事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中型(较大)及以上的山体倒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难。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1.铜仁市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必要时可由.驻铜有关单位、铜仁军分区、武警铜仁支队有关负责人担当。市国土资源局、市委宣扬部、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农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旅发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训练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气象局、铜仁凤凰机场、铜仁火车站、铜仁供电局、铜仁军分区、武警铜仁支队、103地质大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铜仁分院等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当,负责常态下的日常地质灾难防治和特别态下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对突发性地质灾难的处置工作。 3.指挥部视工作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和应急专家组。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指挥部的主要职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难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分析、研判成灾或多次成灾的缘由,制定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驻铜部队参与抢险救灾;指导区(县)应急指挥部做好地质灾难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2.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地质灾难防治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区(县)及成员单位做好地质灾难应急处置工作;汇总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状况;组织地质灾难防治专家分析灾难进展趋势,评估灾难危害程度,提出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办理指挥部文件;发布地质灾难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组织专家组开展突发地质灾难应急调查,核查地质灾难灾情与引发因素,实时把握灾情险情动态信息,分析、猜测发其展趋势,依据灾情、险情变化准时提出应急防范措施和建议;指导地质灾难监测、调查和预警预报,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难气象预报预警;指导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供应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联系方式:传真0856-5218978、电话0856-5218990) 市委宣扬部:负责灾难应急处置工作的宣扬报道和组织新闻发布等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协调资质单位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重大地质灾难治理工程项目、重点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附属设施地质灾难隐患排查、监测和治理;处置灾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附属设施的安全隐患,评估受灾建筑物的损坏程度;指导灾区做好城市供水保障工作,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关心灾区制定和实施重建规划。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铜仁大路管理局、铜仁高管处):负责大路沿线和交通干线及附属设施的地质灾难隐患的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准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确保道路(含水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人员和物资的运输。 市水务局:负责水利防洪工程的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预警、监测,修复毁坏的水利工程和给排水设施。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消防参加抢险救灾,协作当地人民政府疏散、撤离受地质灾难威逼的人员;组织维护灾区.治安,实施灾区交通疏导,依法打击灾区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和妥当处置地质灾难引发的群体性大事。 市工信委:负责组织地质灾难应急物资、铁路运输、通信、电力等的调度和协调工作。 市农委:负责农业行业领域的地质灾难隐患排查和治理,准时把握并供应农业受灾状况,会同当地政府关心灾民恢复农业生产。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督促做好矿山企业和危化行业,以及尾矿库等的地质灾难防治;依法组织灾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生产生活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指导开展救灾捐赠;指导因灾倒塌房屋等的恢复重建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协调和调度医疗资源,准时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伤病人员,以及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传播、扩散预防和掌握突发公共卫生大事的发生。 市财政局:负责地质灾难专项资金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拨付和使用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做好灾区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退和治理的建议并监督实施,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负责公布灾情造成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 市旅发委:负责督促旅游景区对危及旅游设施和游客安全的地质灾难的巡查、排查、监测和治理;准时发布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做好游客疏导、安置;协作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做好灾区群众和应急处置现场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 市训练局:负责指导、帮助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做好灾后学校训练、教学组织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帮助播发地质灾难监测预警预报等信息,准时、正面、精确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协作做好防灾救灾政策法规及防灾减灾科普学问的宣扬。 市气象局:负责对降水趋势的监测,供应地质灾难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难气象预报预警,发布地质灾难气象风险预报信息。 铜仁凤凰机场:负责机场范围内地质灾难排查、监测、整治工作,保障应急抢险人员、伤病员、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运输工作。 铜仁火车站:负责做好铁路沿线的地质灾难排查和整治;发生灾难时准时调度列车运行,保障铁路运输安全;保障应急抢险人员和装备的铁路运输工作。 铜仁供电局:负责灾区的电力设施抢修,保障应急现场的用电输送,做好灾后重建的电力设施维护,保障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用电需求。 铜仁军分区、武警铜仁支队:参加灾区抢险救灾和帮助公安机关维护灾区.治安。 103地质大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铜仁分院:负责灾区应急调查和地质灾难现场风险评估,做好应急抢险工作的技术服务和灾后重建选址等相关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根据规定职责,制订详细的应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逐项落实详细职责,保证应急行动有序进行。各成员单位所制订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要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应急专家组。 组建市级地质灾难应急专家组,负责为突发性地质灾难的应急处置供应智力支持,必要时参与突发地质灾难现场应急处置。 三、监测预警 (一)监测预警。 各地要充分发挥地质灾难群测群防员和专业队伍的作用,完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加强日常监测。抓好源头管控,开展地质灾难风险评估,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地质灾难基础信息数据库,建成地质灾难决策支持平台系统,做好风险信息报告、采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同时鼓舞群众通过微信平台、短信、电话等形式报告地质灾难信息。 (二)风险预警。 地质灾难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分为四个级别。 级预警用红色表示,代表地质灾难发生的风险很高; 级预警用橙色表示,代表地质灾难发生的风险高; III级预警用黄色表示,地质灾难发生的风险较高; 级预警用蓝色表示,代表地质灾难发生有肯定风险。 (三)预警信息的发布。 当地质灾难气象风险预警等级为、级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报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批后发布,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III级预警信息的审批,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由市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对外发布;级预警信息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预警响应。 当III级以上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成员单位、县、乡人民政府应实行有效措施,做好突发地质灾难发生应对预备,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物质和设备等;加强监测评估,准时精确发布事态最新状况,公布询问电话,组织专家研判;加强舆情监测,做好引导工作。同时依据事态进展和实行措施的效果,适当调整预警级别。当推断不行能发生突发大事或危急已经消退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相关措施。 四、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 (一)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公布突发地质灾难报警电话和微信公众号,便利群众报灾。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到或发觉可能发生地质灾难的信息后,应当马上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信息报送。 (二)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地质灾难报告后,在紧急状况下,可先采纳电话报告,之后准时补报书面报告。30分钟内电话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在60分钟内书面速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报本级人民政府,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三)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难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难类型、地质灾难体的规模、有无人员被困、被困人员的数量、威逼群众人数、潜在经济损失、可能的引发因素和进展趋势,下步应对组织处置措施或建议措施、需要上级关心支援解决的问题,以及事发地现场处置负责人、信息员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等。对己发生的地质灾难,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先期处置。地质灾难发生地的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马上组织开展先期抢险救灾工作,准时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难危急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实行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准时划定地质灾难危急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实行排险防治措施,依据险情和灾情详细状况提出应急对策,状况危险时应强制组织受威逼群众准时避灾疏散,并将灾情按规定准时报告上级地质灾难事故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五、应急处置 (一)应急响应。 1.、III级响应。 启动程序:当发生中型(III级)及以上地质灾难时,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长报告,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经指挥长同意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启动应急响应指令,同时报市应急委办公室和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若上级启动应急响应,根据上级应急响应执行。 应急预备:应急响应启动后,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工作组的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快速进入应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预备,按通知时限赶赴灾难现场。 现场处置:成立现场指挥部,分管副市长担当现场指挥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所在县区主要领导担当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组、综合协调组、应急专家组、灾民安置组、医疗抢救组、运输保障组、通信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电力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宣扬报道组等工作组。召开应急抢险救灾紧急会议,讨论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支配部署各工作组任务,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灾难发生地区(县)人民政府牵头,统筹协调组织抢险救灾物资、装备、人员的调配,做好信息汇总上传下达工作。 应急专家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专家组开展地质灾难应急调查,对防止次生灾难,提出科学、安全的应急处置措施,为地方人民政府应急处置工作供应技术支持。 抢险救援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铜仁军分区、武警铜仁支队和公安消防支队组成,主要负责抢险救灾,转移受灾群众、搜救被困群众。 灾民安置组:由市民政局牵头,主要负责指导帮助地方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转移安置工作,妥当支配灾民生活,加强对救灾款物安排、发放的指导、监督、管理。 医疗抢救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主要负责组织调度医疗卫生技术力气,开展医疗抢救和抢救伤病员工作,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做好疾病预防掌握和卫生监督工作和受灾群众心理疏导等工作。 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主要负责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大路设施,保障道路畅通,危急路段设立警示标志。协作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通信保障组:由市工信委牵头,主要负责保障地质灾难发生地应急无线电通信业务频率的正常使用,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 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主要负责维护灾区.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救灾物资、灾区人员财产安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安全大事。 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落实政府支配的应急防治和救灾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监管工作。 电力保障组:由铜仁供电局牵头,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电力供应和保障工作。 宣扬报道组:由市委宣扬部牵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协作,主要帮助播放地质灾难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准时、精确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 终止程序:地质灾难的灾情或险情得到有效掌握或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指挥部视状况准时终止灾情险情应急响应,解除警报。 2.级响应。 当发生小型(IV级)地质灾难时,事发地政府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和机构,按程序开展地质灾难应急处置工作,当事态升级或者扩大时,马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依据状况指导和帮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善后处理。 事发地县、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灾民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有关善后工作。 (三)处置评估。 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专家组对灾难的成因、性质、影响范围、受损程度、责任、应急处置工作及阅历教训等进行全面评估。 (四)处置奖惩。 1.嘉奖。对在地质灾难应急抢险救援中成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经指挥部同意后,予以实施。 2.责任追究。对引发地质灾难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难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调查处理 由地质灾难事发地区(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查明地质灾难成因、性质、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影响范围等状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七、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加强地质灾难专业应急技术队伍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难发生后应急救灾力气准时到位。平常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地质灾难应急演练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力量。 (二)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预案要求,储备用于应急抢险设施设备、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三)资金保障。 将地质灾难防治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年度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做好突发大事应对工作常态和特别态下的应急资金保障。 (四)通信与信息保障。 加强地质灾难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通信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掩盖全区的地质灾难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五)技术保障。 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地勘单位乐观开展地质灾难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等相关课题讨论,加强灾难调查、评估、趋势猜测等技术讨论,亲密跟踪国际、国内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为科学决策、有效处置供应技术保障。 (六)科普宣教。 各级人民政府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训练等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难防治学问训练,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应对力量。 (七)应急演练。 为提高突发地质灾难应急反应力量,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要常态化组织相关部门及抢险救灾应急队伍,根据国务院突发大事应急演练指南,结合本市实际,适时进行地质灾难应急预案演练。 八、附则 (一)术语。 1.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难及次生灾难造成的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2.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 各区(县)要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市级地质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难应急预案,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县级应急预案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本预案实施后,由指挥部办公室依据实施状况实时开展评估,原则上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 (三)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4篇: 突发性地质灾难的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处置地质灾难和重大险情,快速、准时、妥当防治地质灾难,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和谐进展,特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在处置地质灾难中首先救人,最大限度地削减地质灾难和重大险情对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和威逼。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应乐观开展地质灾难的预防工作,仔细根据预案做好地灾防治工作。 3、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强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完善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有效地协调有关部门,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地质灾难应急抢险救援效率。 4、分类负责、协调协作。地质灾难抢险救援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难防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2399号)确定的职责分工,亲密合作,仔细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三)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地质灾难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重庆市地质灾难防治管理方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国务院国家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预案等法规和规范性文本,并结合我市地质灾难的实际状况编制本预案。 (四)现状 我镇地质环境复杂,人类工程活动不断增加,地质灾难发生较为频繁。截止目前,全镇共有地质灾难点7处。属类搬迁避让点2处共计威逼群众2户9人;类治理工程点4处;类监测预警点1处。我镇地质灾难类型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其中滑坡4处,危岩1处,不稳定斜坡2处。由于地质灾难本身所具有特别性和巨大的破坏性,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逼。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镇辖区内全部的地质灾难和地质灾难险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准时把握全镇地质灾难发生的基本状况。 2、负责协调指挥部门间的工作。 3、发生地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