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旅客捷运系统运营管理规范(T-SHJX 032—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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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机场旅客捷运系统运营管理规范(T-SHJX 032—2021).pdf
团体标准T/SHJX 0322021民用机场旅客捷运系统运营管理规范Code for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passenger rapid transit system in civil airports2022-1-11 发布2022-11-28 实施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 发 布T/SHJX 0322021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制度保障.55车辆系统.96轨道与结构工程.117机电系统与设备.138行车组织.249施工管理.3210日常安全管理.3411应急管理.4112事故管理.4313运营服务.44附录 A(规范性)指标定义及计算方法.49参考文献.52T/SHJX 0322021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为适应我国民用机场旅客捷运系统快速发展的需要,规范民用机场旅客捷运系统运营管理,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机场旅客捷运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遵循以人民为中心、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舒适的原则,编制本文件。机场旅客捷运系统可分为机场空侧捷运系统和陆侧捷运系统。陆侧捷运系统更接近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而空侧捷运系统与机场运行关系极为密切,与机场多个运行子系统关联,本文件针对空侧捷运系统的运营服务。空侧捷运系统的运营服务在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标准的基础上,还需要特别关注:空防安全是机场的特色,设置的规章需执行民航规章要求。与此同时,空侧捷运系统与机场设施及运营系统高度耦合,需满足多种出行目的旅客的复杂需求,保障旅客使用便捷。本文件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国内外民用机场捷运系统运营服务的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由于我国现阶段机场捷运系统运营经验尚在起步阶段,本文件还需通过实践不断完善,试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函告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郑晓嘉;地址:上海静安区恒通路 222号地铁恒通大厦 13 楼;邮编:200070),以便修订时参考。在本文件中,使用如下助动词形式:“应”表示要求;“宜”表示建议;“可”表示允许。本文件由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提出。本文件由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申玄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泓、周欣、刘志钢、徐春山、蔡栋、董雪春、郑晓嘉、周海文、潘亦欣、沈峥宇、方越峰、沈庆韡、季啸珑、唐云杰、倪乐平、陆音炜、史佳、周通、曹菲菲、潘寒川、闫冰、许葭、黄远春、李思杰、郑勋、黄允如、黄璐、钱鲁斌、陆海燕。T/SHJX 03220211民用机场旅客捷运系统运营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民用机场空侧旅客捷运系统运营管理的总体要求,包括制度保障、车辆系统、轨道与结构工程、机电系统与设备、行车组织、施工管理、日常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以及运营服务等内容,是捷运系统运营人员的工作依据。本文件适用于民用机场空侧旅客捷运系统的运营阶段的管理与规范。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490-2016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T 7928 地铁车辆通用技术条件GB/T 30012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GB 50157 地铁设计规范GB/T 34146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运行服务规范GB 51298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 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T 7928 地铁车辆通用技术条件MH/T 1037-2017不正常航班旅客服务规范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1785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3术语和定义GB/T 18764-2002和 GB/T 50833 等文件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制度保障3.1.1运营单位 operation units经营捷运系统运营业务的企业。3.1.2标准化 standardization为了在既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促进共同效益,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确立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以及编制、发布和应用文件的活动。3.1.3组织 organization为实现目标,由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构成自身功能的一个人或一个组织。3.1.4方针 policy(组织)由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组织的宗旨和方向。3.1.5组织环境 organizational environment对组织建立和实现目标的方法有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的组合。3.1.6质量管理 quality management关于质量的管理,可包括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及通过质量策划、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实现这些质量目标的过程。3.1.7组织环境 organizational environment对组织建立和实现目标的方法有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的组合。T/SHJX 032202123.1.8服务 services至少有一项活动必需在组织和顾客之间进行的组织的输出。3.1.9绩效 performance可测量的结果,可能涉及活动、过程、产品、体系或组织的管理。3.1.10持续改进 continuous improvement提高绩效的循环活动。3.1.11规范 specification查明要求的文件,包括质量手册、质量计划、技术图纸、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3.1.12工作环境 working environment工作时所处的一组条件,包括物理的、社会的、心理的和环境的因素。3.1.13基础设施 infrastructure组织运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服务的系统。3.2设施设备3.2.1最低库存 minimum stock指存货在仓库中应储存的最小数量。3.2.2用电负荷等级 electricity load level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和中断供电对政治、经济所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进行分级。3.2.3轨距 track gauge轨面以下规定距离处左右两股钢轨头部内侧之间的最短距离。3.2.4无缝线路 seamless track钢轨连续焊接或胶结超过两个伸缩区长度的轨道。3.2.5防水等级 waterproof rating根据工程对防水的要求确定的结构允许渗漏水量的等级标准。3.2.6变形缝 deformation joints沉降缝与伸缩缝的统称。3.2.7沉降 settlement在建筑物荷载作用下,地基土因受到压缩引起的竖向变形或下沉。3.2.8杂散电流 stray current在非指定回路上流动的电流。3.2.9列车自动控制 automatic train control地铁信号系统自动实现列车监控、安全防护和运行控制技术的总称。3.2.10列车自动监控 automatic train supervision根据列车时刻表为列车运行自动设定进路,指挥行车,实施列车运行管理等技术的总称。3.2.11列车自动防护 automatic train protection对列车运行自动实施列车追踪间隔和超速防护控制技术的总称。3.2.12列车自动运行 automatic train operation自动实行列车加速、调速、停车和车门开闭、提示等控制技术的总称。3.2.13自动人行道 passenger conveyor连续水平运送乘客的一种设备。3.2.14检修施工 overhaul construction在捷运系统正线轨行区、车场、车站以及保护区域内进行的各类设施设备巡视/保养、维护/检修、新建/改建/扩建、故障处置、专项整治、新系统调试/测试/接入等检修施工作业行为。3.2.15抢修施工 emergency repair construction危及行车安全、大幅降低行车效率的设施设备故障或突发事件,需立即进行故障抢修或突发事件处置的施工。3.2.16重大施工 major construction造成关键运营设施设备功能发生变化或缺失、行车或客运安全/服务受到影响、运行效率降低、运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的施工。3.2.17日常检修施工 routine maintenance constructionT/SHJX 03220213除抢修施工、重大施工外,其余施工均为日常检修施工。3.2.18行车设备 traveling equipment信号系统、线路及对应基础结构、接触网/轨及变电系统、传输系统、上层网、800兆无线系统、调度电话、屏蔽门、营运列车等直接与行车相关的设备。3.2.19行车辅助设备 driving auxiliary equipmentCCTV、FAS/BAS、防烟门、区间照明、动力电源、抽水泵、设备房空调、公务电话等间接与行车相关的设备。3.2.20客运服务类设备 passenger services equipmentPIS系统、伸缩式移动栏杆等直接与客运服务相关的设备。3.3行车组织3.3.1空侧 airside飞行器区域,机场内旅客和其他公众不能自由进入的地区。3.3.2陆侧 landside机场内旅客和其他人员可以自由进入的地区。对候机建筑物而言,通常以登机旅客的安全检查口为界。3.3.3运行控制中心 operation control center对捷运系统运行实施集中监控和管理的场所。3.3.4行车组织 train operation根据列车运行计划,利用车辆、设备、线路及车站设施组织并指挥列车运行的过程。3.3.5发车间隔 departure interval同一线路的相邻两列同向列车驶离起点站的时间间隔。3.3.6正线 mainline列车载客运营的线路。3.3.7配线 wiring是为保证捷运线路的正常运营,实现列车的合理调度,并满足非正常情况下组织临时运行和维修作业所设置的辅助线路。3.3.8出入线 inbound-outbound siding车辆基地与正线的连接线路。也称为出入段(场)线。3.3.9联络线 connecting lines连接两条独立运营线路的辅助线路。3.3.10运营线 operating lines列车沿固定路线和车站正常载客运行的线路。3.3.11列车编组 train marshalling组成一列列车的车辆数。3.3.12轨行区 track area轨行区是轨道附近一定范围内的立体空间,包括地面空间,轨道上方一定范围内空间,轨道下方地下空间。3.3.13行车闭塞 traffic blockage在行车管理上设置一套行车设备及行车组织制度,来控制列车区间的行动,保证在同一时间内、站间、闭塞分区内只有一列列车占用的方法。3.3.14限界 gauge保障捷运系统安全运行、限制车辆断面尺寸、限制沿线设备安装尺寸及确定建筑结构有效净空尺寸的图形及相应定位坐标参数,分为车辆限界、设备限界和建筑限界三类。3.3.15车辆限界 vehicle gauge车辆在正常运行状态下形成的最大动态包络线。3.3.16设备限界 equipment gauge基准坐标系中在车辆限界外考虑其未计及因素,包括一系或二系悬挂故障状态和安全间距的动态包络线,是限制轨旁设备安装的控制线。3.3.17建筑限界 structure gaugeT/SHJX 03220214位于设备限界外考虑沿线设备安装后的最小有效断面、任何沿线永久性固定建筑物,包括施工误差值、测量误差值及结构永久变形量在内均不得向内侵入的控制线。3.3.18车辆基地 vehicle base以车辆停放、检修和日常维修为主体,集中车辆段(停车场)、综合维修中心、物资总库、培训中心及相关的生活设施等组成的综合性生产单位。3.3.19区间 interval捷运系统车站与车站间的轨行区区域。3.3.20下线清客 down-line clearance列车不再继续承担载客运输任务时,指挥列车上所有乘客在车站下车。3.3.21列车清客 train clearance正常运营模式下,后续执行载客任务的列车到站后指挥国际客室区内的乘客在侧式站台下车。3.3.22扣车 car holding根据运营需要,采用人为手段把列车扣停的作业。3.3.23调车作业 shunting operation列车非站到站的移动作业。3.3.24降级 degradation捷运系统设备的部分功能使用受限或发生故障时,降低或减小系统功能的运行模式。3.3.25闭塞区域 block interval以信号机、区域分界标划分的固定区域,或信号系统设定的移动虚拟闭塞划分的区域。3.3.26车场区域 yard area以入场信号机为界,包括站场、各类库房、供电转换区、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及控制中心等管理范围。3.3.27保护区 protection zone包括地下车站与隧道外边线外侧内;地面车场基地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内;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内等。3.3.28入轨站 inbound station施工实施时施工人员进入轨行区的站点。3.3.29出轨站 derailment station施工结束时施工人员出清轨行区的站点。3.3.30行车人员 driving personnel捷运系统中完成行车作业涉及到的所有岗位人员,包括运营、工务、机务、电务等多种岗位。3.4安全管理3.4.1运营安全管理 operation safety management运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的行车组织、客运组织与服务、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车站与车辆基地管理、土建设施运行与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3.4.2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ies工作场所内外与企业安全生产绩效有关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单位,如承包商、供应商等。3.4.3风险 risk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严重性的组合。3.4.4运营安全风险 operational safety risk在捷运系统运营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或环境影响的严重性的组合。3.4.5运营安全风险辨识 operational safety risk identification识别捷运系统运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确定其分布和特性的过程。3.4.6运营安全风险评估 operational safety risk assessment在捷运系统运营生产过程中,运用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方法对危险有害因素所伴随的运营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确定其严重程度,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可靠性加以考虑,以及对其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3.4.7运营安全风险管控 operational safety risk managementT/SHJX 03220215在捷运系统运营生产过程中,根据运营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运营安全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和运营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3.4.8隐患 accidents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3.4.9隐患排查 accidents investigation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3.4.10隐患治理 accidents handling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3.4.11隐患信息 accidents information包括隐患名称、位置、状态描述、可能导致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划分、治理期限等信息的总称。3.5运营服务3.5.1车站stations供列车停靠、候车和乘降并设有相应设施的场所。3.5.2站台platforms车站内供旅客候车和乘降的平台。3.5.3卫星厅satellite terminal作为航站楼功能的延伸,卫星厅通过捷运与航站楼连接,为旅客提供候机、到达、中转服务。3.5.4捷运系统运营区域MRT system operating areas以车站屏蔽门为界,屏蔽门及以内的,由捷运系统负责运营的区域,包含列车客室及轨行区。3.5.5车门系统door system捷运系统的车门系统包括:司机室侧门、客室侧门、锁闭隔离门、点动移门、司机室通道门。3.5.6锁闭隔离门locking isolation doors捷运列车车厢间的手动双开门,主要作用是将国内区和国际区、国际区和国际回流区隔离,避免混流。3.6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MRT:捷运系统(Mass Rapid Transit)ATC:列车自动控制(Automatic Train Control)ATS:列车自动监控(Automatic Train Supervision)ATP:列车自动防护(Automatic Train Protection)ATO:列车自动运行(Automatic Train Operation)OCC:运行控制中心(Operation Control Center)SCADA:电力监控系统 Supervisory Control And Data Acquisition)EPS:应急电源装置(Emergency Power Supply)ISDN:综合数字业务网络(Integrated Services Digital Network)FAS:火灾自动报警系统(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BAS: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uilding Automation System)MTBF:平均无故障时间(Mean Time Between Failure)MTTR:系统平均修复时间(Mean Time To Repair)4制度保障4.1基本要求4.1.1运营单位应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以T/SHJX 03220216技术标准为主体核心,以管理标准为支持,以工作标准为保障的企业标准化体系,编制适应本单位的标准化管理体系,组织标准的实施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4.1.2捷运系统的管理体系应符合捷运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实际,充分考虑企业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环境管理、能源管理等多维度的需求。4.2组织环境4.2.1运营单位应识别、确定影响捷运管理体系的外部和内部因素,并负责对外部和内部因素定期监视和评审。企业环境可在企业战略发展报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年度经营分析报告中体现。4.2.2外部因素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国际、国内、地区或当地社会和文化、政治、法律、法规、金融、技术、经济、自然环境和竞争环境;b)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关键因素和变化趋势;c)与外部相关方的诉求和价值观之间的关系;d)应履行的社会责任;e)主管或监管部门的要求。4.2.3内部因素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采用的标准、指南、模型;b)组织架构;c)决策形成;d)企业文化;e)与内部相关方间诉求和价值观的关系,如员工利益;f)能力、资源、技能和知识管理,如资金、时间、人力、过程、技术和系统;g)信息化。4.2.4运营单位应识别、确定影响捷运系统的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并定期监视和评审。4.2.5与捷运系统管理有关的相关方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方:a)政府;b)社会团体;c)投资人;d)客户;e)合作伙伴,包括利益相关方;f)员工。4.2.6捷运系统管理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a)顾客期望;b)社会责任;c)员工利益。4.2.7运营单位应确定管理体系的边界和适用性确定其范围:a)4.2.2 中提及的外部和内部因素;b)4.2.3 中提及的相关方需求和期望;c)企业产品和服务实现的过程、风险和活动。4.3管理职责4.3.1运营单位应对捷运系统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责,应从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发挥领导作用:a)对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责;b)确保制定管理体系的方针和目标,与捷运系统环境相适应,与机场战略方向相一致;T/SHJX 03220217c)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d)促进管理中科学理论方法和风险思维的使用;e)确保管理体系中所需的资源是可获得的;f)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g)促使人员积极参与,指导和支持他们为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做出贡献;h)推动管理体系的持续性改进;i)承担社会责任,遵守道德规范和开展公益支持。4.3.2运营单位应在以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基础上,以旅客为关注焦点,明确捷运系统的管理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a)确定、理解并持续地满足旅客要求;b)分析、应对各项风险,始终做好旅客安全的保障工作;c)始终致力于提升旅客满意度。4.3.3运营单位应制定、实施和保持质量的管理方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适应组织的宗旨和环境并支持其战略方向;b)为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提供框架;c)包括满足适用要求的承诺;d)包括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承诺。4.3.4运营单位应确保组织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得到分配、沟通和理解,职责和权限的分配应满足但不限于下列要求:a)确保管理体系符合各项国家标准的要求;b)确保各过程获得其预期输出;c)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以及改进机会;d)确保在整个组织中推动以旅客为关注焦点;e)确保在策划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变更时保持其完整性。4.4资源支持4.4.1运营单位应确定并提供为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a)人力资源;b)基础设施;c)财务资源;d)技术资源;e)信息和知识资源。4.4.2运营单位应确定并配备所需的人员以有效实施管理体系。4.4.3运营单位应确定、提供并维护所需的基础设施,确保运行过程,并获得合格的产品和服务。4.4.4运营单位应确定、提供并维护所需的环境,确保运行过程,并获得合格的产品和服务。4.4.5运营单位应确保其控制范围内的相关工作人员知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管理体系方针;b)管理体系目标;c)对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贡献,包括改进管理体系绩效的益处;d)不符合整合管理体系要求的后果。4.4.6运营单位应在捷运系统内部不同层次和职能间建立内部沟通的机制。4.4.7运营单位应在各相关单位间建立畅通、高效的沟通协作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求:a)建立运营单位层次的周期性沟通机制,建议一个月一次;T/SHJX 03220218b)建立部门层次的沟通机制,建议以作业流程为基础进行节点划分;c)建立突发事件的协作机制。4.4.8在创建和更新成文信息时,运营单位应确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求:a)完整、明确的标识和说明(如:标题、日期、作者、索引编号等);b)规范的格式(如:语言、软件版本、图示)和媒介(如纸质、电子格式);c)评审和批准,以确保适宜性和充分性;d)妥善的储存和防护,以确保可用性。4.4.9运营单位宜进行管理体系信息系统建设,对管理体系整合形成文件的信息进行展示或将形成文件信息过程固化在信息系统时,可考虑下列内容:a)建立开发多维度数据模型,使管理体系整合信息的查询系统更新满b)足要求;c)进行大数据分析和信息应用;d)保持信息与通信系统的安全、稳定。4.5绩效评价与持续改进4.5.1为确保管理方针和目标的实现,运营单位应对其管理体系的绩效进行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并对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活动进行合理地规划、安排。4.5.2运营单位通常可采用以下方式对管理体系的过程、绩效进行监视、测量:a)例行的、常规的监督检查,如日常安全、质量、环境检查;b)专项监督检查,如节假日安全检查、冬季安全检查、质量专项检查、环境专项检查等;c)能源消耗量的监测与计量;d)有关运行参数的监测与计量;e)绩效目标监视测量,如召开生产调度会、工程协调会、年终工作会、绩效考核等;f)客户满意度监视测量,如客户满意度调查问卷、用户意见调查、顾客座谈等;g)员工满意度监视测量,如员工满意度调查问卷、员工座谈、员工意见信箱等;h)外部供方绩效监视测量,包括资质、业绩、经营状况、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i)风险与机遇监视测量,如风险识别、风险控制、专项风险检查与评价等。4.5.3运营单位应对监视、测量获得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包括趋势分析、对比分析、因果分析等,以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目标与计划达成情况;b)产品和服务的符合性;c)相关方的满意程度;d)管理体系的绩效和有效性;e)针对风险和机遇采取措施的有效性;f)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和挑战的应对能力。4.5.4运营单位应定期对管理体系实施内部审核,以确保其有效运行并满足企业的方针和目标。4.5.5运营单位应根据评审结果,形成评审输出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方针、目标、中长期规划的适宜性及其改进措施;b)整合管理体系有效性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措施;c)产品或服务质量的改进措施;d)组织整体绩效的改进措施:e)与相关方需求有关的改进措施:f)资源需求;g)其他改进措施。T/SHJX 032202194.5.6运营单位应持续跟踪检查评审改进措施以及其实施情况,并作为下一次评审的基础材料。4.5.7改进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改进产品和服务,以满足要求应对未来的需求和期望;b)纠正、预防或减少不利影响;c)改进管理体系的绩效和有效性。5车辆系统5.1基本要求5.1.1车辆应适应当地的环境条件、气候条件,应满足线路条件(地面线路、高架线路及地下隧道线路)、供电条件、限界条件以及通信信号条件,结合捷运系统所在机场或城市使用的轨道交通车辆制式情况因素,尽量共享本地建设、运维资源。5.1.2车辆应能实现 ATO 自动驾驶、ATP 模式下人工驾驶和完全人工驾驶等多模式运营。5.1.3在车辆寿命周期内,车辆应满是正常运行时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要求,同时应具备故障、事故和灾难情况下方便救援的条件。5.1.4车辆类型应根据预测客流量、环境条件、线路条件、运输能力要求等因素综合比较选定,应能满足机场同一航班时段极端客流高峰,所需的车辆承载容量。5.1.5捷运系统应提供舒适的乘坐环境,要与机场服务标准保持一致。高峰时段的载客密度也不宜大于 6 人每平方米。5.1.6车辆及其内部设施应采用不燃材料或低烟、无卤的阻燃材料。5.1.7车辆应采取减振防噪措施,减小车辆噪声和对环境的有害影响。5.1.8与车辆运行和安全有关的关键性监测、控制和显示功能应有硬件或软件形式的冗余。5.1.9新设计的车辆或经过重大技术改造的首列(辆)车应进行型式试验。5.2车体5.2.1在车辆寿命周期内,车体应能够承受各种静态、动态荷载而不产生永久变形、断裂和疲劳失效:车体应有足够的刚度,应满足维修和复轨的要求新设计的车辆或车辆经过改造对车体强度有影响时,应进行车体静强度试验。5.2.2车门有效净高度不应低于 1.80m(自地板面计算),座椅安装处的客室有效净空高度不应低于1.70m。5.2.3客室侧门应具备但不限于下列功能:a)能单独开闭和锁闭;b)在站台设有屏蔽门时,能与屏蔽门联动开闭;c)列车运行时能可靠锁闭;d)能对单个车门进行隔离;e)在列车收到开门信号时才能正常打开;f)在紧急情况下,乘客能手动解锁开门。5.2.4客室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扶手、吊环等,数量应满足乘客的把握要求,设置方式应方便乘客把握。5.2.5在列车运行时,车辆连接处应采取保障乘客安全的措施。5.2.6车窗玻璃应采用中空安全玻璃,内层玻璃应涂有防晒金属保护膜。车窗应具有良好的水密性和隔音隔热性能,车窗的尺寸应尽可能大,以便坐着或站着的乘客都能很容易地看到车站标志及站台。5.2.7客室地板应防滑,客室结构、过道处不应有尖角或突出物。T/SHJX 0322021105.3牵引和制动5.3.1列车应具有既独立又相互协调配合的电气、摩擦制动系统,并应保证车辆在各种运行状态下所需的制动力。5.3.2当电气制动出现故障丧失制动能力时,摩擦制动系统应能自动投入使用,并应保证所需的制动力。5.3.3列车应具备停放制动功能,并应保证列车在超员载荷工况下停在最大坡道时不发生溜车。5.3.4当列车发生分离事故时,应能自动实施紧急制动。5.3.5当客室侧门未全部关闭时,列车应不能正常启动。5.3.6列车应具备下列故障运行的能力:a)在定员载荷工况下,当列车丧失 1/4 动力时,应能维持运行到终点;b)在定员载荷工况下,当列车丧失 1/2 动力时,应具有在正线最大坡道上起动和运行到最近车站的能力。5.3.7一列空载列车应能在正线最大坡道上推送一列故障的定员载荷工况下的列车至最近车站。5.3.8牵引与制动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a)制动指令应优先于牵引指令;b)牵引及制动力变化时的冲击率应符合人体对加、减速度变化的适应性。5.3.9列车应设置独立的紧急制动按钮,在牵引制动主手柄上应设置警惕按钮。5.3.10当列车一个辅助逆变器丧失供电能力时,剩余列车辅助逆变器的容量应满足涉及行车安全的列车基本负载的供电要求。5.4车载设备和设施5.4.1车辆应设置蓄电池,其容量应满足紧急状态下车门控制、应急照明、外部照明、车载安全设备、广播、通信、信号、应急通风等系统的供电要求。用于地下运行的车辆,蓄电池容量应保证供电时间不小于 45 分钟。5.4.2车辆内所有电气设备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措施。5.4.3客室及司机室应根据需要设置通风、空调和采暖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a)当仅设有机械通风装置时,客室内人均供风量不应少于 20m3/h(按定员载荷计);b)当采用空调系统时,客室内人均新风量不应少于 10m3/h(按定员载荷计);司机室人均新风量不应少于 30m3/h;c)列车应设紧急通风装置;d)采暖系统应确保消防安全,采用电加热器时应有超温保护功能,电加热器不应对乘客造成伤害。5.4.4车辆至少应设置一处供轮椅车停放的位置,并应有固定轮椅的装置:在车辆及车站站台的相应位置应有明显的指示标志。5.4.5车辆应设有应急照明。5.4.6车辆应具备下列通信设施和功能:a)广播报站和应急广播服务;b)司机与车站控制室、控制中心的通话设备;c)乘客与司机直接联系的通话设备;d)在无人驾驶模式中,乘客与控制中心联系的通信系统;e)紧急通信优先。T/SHJX 0322021115.4.7车辆上应具备下列应急设施或功能:a)司机室应至少设置 1 具灭火器:每个客室应至少设置 2 具灭火器;b)同空防区域内的各车辆之间应贯通:当不设置纵向疏散平台时,列车两端应有应急疏散条件和相应设施;c)单轨列车的客室车门应配备缓降装置;d)列车应能实施纵向救援和横向救援;e)无人驾驶的列车应配备人工操控列车的相关设备。5.4.8运营单位应建立车辆维保基础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a)车辆维修与保养手册;b)易损易耗件目录;c)部件功能描述技术文件;d)车辆电器部件接线;e)车辆各系统电路图;f)车辆布线图;g)车辆部件拆装工艺等。6轨道与结构工程6.1基本要求6.1.1线路平面、纵断面、配线设置时,应与列车运行速度相适应,与列车的性能参数相匹配,保证列车运行安全和乘客舒适度,并满足故障及救援时运营调整的要求。6.1.2路基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6.1.3路基应有完善的排水系统,并应与市政排水设施相结合。排水设施应布置合理,当与桥涵、隧道、车站等排水设施衔接时,应保证排水畅通。6.1.4车站规模和通行服务设施标准应与客流相匹配,兼顾正常、非正常、紧急运营状态的需求;大客流车站应设置缓冲、引导客流的设施。6.2轨道与路基工程6.2.1轨道结构应有足够强度,具有良好的稳定性、耐久性和适当的弹性,应有利于养护维修,确保列车安全、快速、平稳运行。在新建的路基、隧道、桥梁上铺设轨道,应考虑工程沉降、徐变的时间要求。6.2.2钢轮、钢轨系统钢轨的断面及轨底坡应与轮缘踏面相匹配,并应保证对运行列车具有足够的支承强度、刚度和良好的导向作用。6.2.3路基基面的宽度,应考虑维修和机械化作业,并根据正线数目、配线情况、线间距、轨道结构尺寸、路基面形状、曲线加宽、路肩宽度、触网立柱等经计算确定。6.2.4轨道应采用 1435mm 标准轨距,轨道结构及主要部件应符合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运行技术要求。区间曲线最大超高为 120mm,车站内曲线最大超高为 15mm,允许未被平衡横向加速度分别为 0.4m/s2和0.3m/s2。6.2.5在隧道内和高架桥上宜铺设无缝线路和混凝土整体道床,并应具有良好绝缘性能和对杂散电流的防护措施。在道岔铺设地段应避开结构沉降缝(或施工缝)。在振动超标地段、应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6.2.6在区间线路的轨道中心或轨旁的道床面,(架空)应设有逃生、救援的应急通道,应急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 0.6m。6.2.7运营单位应针对管内设施设备数量和特点、沿线施工工程情况以及具体作业点计划情况,预先T/SHJX 032202112做好周期性检修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周检、月检、年检,并确认检查所需工器具的状况。6.2.8运营单位应明确各类检修计划任务,包括:检查地段,检查人员及记录人员安排,检查项目和相关要求,检查所需工器具,要、销点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6.2.9当检修外业结束后,运营单位应及时进行内业汇总,对检查情况和超限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制订相应整改措施,确定相应维修工作量,作为安排下次生产计划的重要依据。6.2.10轨道设备的检修包括但不限于:a)线路静态几何尺寸;b)道岔静态几何尺寸;c)线路设备结构状态及功能状态;d)道岔结构状态及功能状态;e)轨道附属设备结构状态及功能状态。6.2.11运营单位应对沿线其它影响轨道设备运营安全的事、物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a)沿线轨道备件;b)旧轨件及其他物料;c)沿线各类施工工程地段的检查。6.2.12路基和支挡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并应满足防洪、防涝的要求;路基造型应简洁美观,并应与城市环境相协调。6.3车辆综合基地6.3.1基本要求6.3.1.1车辆综合基地设计应包括车辆段、综合维修中心、物资仓库和必要的生活设施等。6.3.1.2车辆综合基地的功能、布局和各项设施的配置应根据规划、既有捷运车辆设备的状况和工程具体情况分析确定。6.3.1.3车辆综合基地内应有运输道路及消防道路,并应有不少于两个与外界道路相连通的出口。6.3.1.4出入线设计,应根据行车和信号的要求,留有必要的信号转换作业长度。6.3.1.5各种车库的库前股道宜设有一段平直线路,其长度应满足车辆进出库时车辆的距离要求。6.3.1.6车辆综合基地选址应满足但不限于下列要求:a)用地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b)有良好的接轨条件;c)宜避开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不良的地段;d)便于城市电力线路、给排水等市政管道的引入和道路的连接;e)有足够的、满足机场发展的有效用地面积;f)尽量避免全地下设置的车辆综合基地。6.3.2综合维修中心6.3.2.1综合维修中心是捷运系统各种设备和设施的维修管理单位。其功能应满足全线线路、路基、轨道、隧道、房屋建筑和道路等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以及供电、通信、信号、机电设备和自动化设备的维修和检修工作的需要。6.3.2.2不同的维护管理模式需要不同的维修基地,宜积极引入“均衡修互换修委外修”的检修制度和模式,有效控制车辆基地规模。6.3.2.3设备应采用统一管理、集中检修的原则,有条件时,设备的大修宜外委或外协进行。6.3.2.4宜考虑 24 小时运行的需求,不要求所有列车入库停车。T/SHJX 0322021136.3.2.5综合维修中心宜根据各专业的性质分设工务、供电、通信信号、机电和自动化等车间。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