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冷链用蓄冷剂(T-TJWL 004—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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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冷链用蓄冷剂(T-TJWL 004—2018).pdf
ICS 55.040 A 80 T/TJWL 天津冷链物流团体标准 T/TJWL 0042018 食品冷链用蓄冷剂 Refrigerant for food cold chain 2018-12-24 发布 2018-12-29 实施 天津市交通与物流协会 发 布 T/TJWL 0042018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天津市交通与物流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冰利蓄冷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正山河标准化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人)、天津市交通与物流协会、南开大学、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四季优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瀛德冷链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屈泽、李庆山、郑广远、赵志强、高玉斌、刘长来、刘允杰、郑巧英、李雪涛、刘吉舟、李长霞。本标准于2018年12月首次发布。T/TJWL 0042018 1 食品冷链用蓄冷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冷链用蓄冷剂的术语和定义、产品编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存储以及不合格品、废弃品的处置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冷链物流特别是食品冷链物流配送中使用的冷链蓄冷剂。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 575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12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 GB 1519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食品冷链物流 Food cold chain logistics 采用低温控制的方式使预包装食品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到销售之前始终处于所需温度范围内的物流过程,包括运输、仓储、装卸等环节。3.2 蓄冷技术 Cool storage technology 采用显热形式(即降低某一物质的温度)或潜热形式(冻结某种液体或溶液)存储冷量的方法,产品实现吸收并在低温下吸收并储存大量冷能量,而在温度较高时又能放出大量冷能量,较长时间保持自身及周围小范围内的低温环境。3.3 食品冷链用蓄冷剂 Refrigerant for food cold chain T/TJWL 0042018 2 食品冷链用蓄冷剂是由一组食品级有机或(和)无机化合物组成的半透明混合液体。4 产品编码 4.1 编码规则 包括蓄冷剂的名称、相变温度、相变潜热、盐含量、羧甲基纤维素钠含量、颜色,共六层八位,见图1。XLJ X X X X X 第六层 颜色 第五层 羧甲基纤维素钠含量 第四层 盐含量 第三层 相变潜热 第二层 温度特性(相变温度)第一层 蓄冷剂 图1 编码规则 4.2 第一层 蓄冷剂(XLJ)采用“蓄冷剂”中文首字母缩写“XLJ”表示。4.3 第二层 相变温度(一位字母)代码为蓄冷剂的相变温度:A代表0,B代表-2,C代表-4,D代表-6,E代表-8,F代表-10,G代表-12,H代表-14,I代表-16,J代表-18 4.4 第三层 相变潜热(一位字母)代码为相变潜热,相变潜热必须大于280 kj/kg,相变潜热由盐含量和羧甲基纤维素钠的含量来决定。G代表盐含量为1.5%,羧甲基纤维素钠含量为0.15%时的相变潜热值;J代表盐含量为2.0%,羧甲基纤维素钠含量为0.15%时的相变潜热值;I代表盐含量为2.5%,羧甲基纤维素钠含量为0.20%时的相变潜热值;N盐含量为5.0%,羧甲基纤维素钠含量为0.25%时的相变潜热值;P代表盐含量为8.0%,羧甲基纤维素钠含量为0.25%时的相变潜热值。4.5 第四层 盐含量(一位字母)代码为盐含量,F代表盐含量为1.5%;G代表盐含量为2.0%;H代表盐含量为2.5%;M代表盐含量为5.0%;S代表盐含量为8.0%;4.6 第五层 羧甲基纤维素钠含量(一位字母)代码为羧甲基纤维素钠含量,R代表含量为0.15%;S代表含量为0.20%;T代表含量为0.25%。4.7 第六层 颜色(一位字母)T/TJWL 0042018 3 代码为蓄冷剂的颜色,对应不同颜色的英文首字母。B代表蓝色,R代表红色,G代表绿色,Y代表黄色,X代表其他。示例:XLJ D J G T B 的产品,表示相变温度为-6、相变潜热为大于 280 kj/kg、盐含量为 2.0%、羧甲基纤维素钠含量为 0.25%的蓄冷剂、颜色为蓝色。5 技术要求 5.1 原材料 5.1.1 主要成分 包括:水、盐(氯化钠)、羧甲基纤维素钠、食品色素。5.1.2 材质 采用上述原料成分组成的混合状液态材料,混合后性质稳定,不产生化学变化。5.1.3 外观 蓄冷剂为清亮,半透明液体。5.2 安全性 5.2.1 食品级安全指标的要求 5.2.1.1 生活饮用水的安全检测 符合GB 5749的要求 5.2.1.2 食用盐的安全要求 符合GB/T 5461的规定。5.2.1.3 羧甲基纤维素钠的安全要求 符合GB 2760的规定。5.2.1.4 食品色素的安全要求 符合GB 2760 的规定。5.2.2 蓄冷剂的食品安全要求 依据 GB 15193.3进行蓄冷剂的急性经口毒性检测,符合规定。5.3 使用性能 根据使用场景的要求,分为深冷的固态状、保冷的冰沙状、保鲜与保热的液态状。5.4 理化指标允许偏差值 蓄冷剂理化指标及允许偏差见表1。T/TJWL 0042018 4 表1 蓄冷剂理化指标允许偏差值 标准指标 极限偏差 序号 温度特性(相变温度)相变潜热(kj/kg)盐含量 羧甲基纤维素钠含量 1 上限值:-2.5 280 上限值:1.25%上限值:0.20%下限值:-1.5 下限值:1.15%下限值:0.15%2 上限值:-6.5 280 上限值:1.95%上限值:0.20%下限值:-5.5 下限值:1.85%下限值:0.15%3 上限值:-10.5 280 上限值:2.55%上限值:0.20%下限值:-9.5 下限值:2.45%下限值:0.15%4 上限值:-14.5 280 上限值:5.05%上限值:0.20%下限值:-13.5 下限值:4.95%下限值:0.15%5 上限值:-18.5 280 上限值:8.05%上限值:0.20%下限值:-17.5 下限值:7.95%下限值:0.15%6 试验方法 6.1 原材料的检测试验方法 6.1.1 水的检测试验方法 6.1.1.1 依据 GB/T 5750.5,对工艺水进行无机非金属指标的检测。6.1.1.2 依据 GB/T 5750.6,对工艺水进行金属指标的检测。6.1.1.3 依据 GB/T 5750.12,对工艺水进行微生物指标的检测。6.1.2 食用盐的检测试验方法 依据GB/T 5461,对食用盐进行检测。6.1.3 羧甲基纤维素钠的检测试验方法 依据GB 2760,对羧甲基纤维素钠进行检测。6.1.4 食品色素的检测试验方法 依据GB 2760,对食品色素进行检测。6.1.5 蓄冷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1.5.1 依据 GB 15193.3,对蓄冷剂进行急性经口毒性实验检测。6.1.5.2 依据 GB/T 5750.12,对蓄冷剂进行微生物指标检测。6.1.6 外观 正常室内日光灯条件下,采用目测观察,检测蓄冷剂是否为清亮、半透明的液体。6.2 使用性能 T/TJWL 0042018 5 6.2.1 保冷应用 建议使用容积1500L以上的冰柜,容量不超过容积的2/3,采用深冷的固态状,蓄冷时间不少于24小时;采用保冷的冰沙状,蓄冷时间不少于12小时;采用保鲜的液态状,蓄冷时间不少于6小时。6.2.2 保热应用 建议使用容积500L以上的热水槽,水温不高于70,蓄热时间不少于0.5小时。6.3 盐含量 用盐度计测量。6.4 相变温度 量取50ml待测蓄冷剂放于100ml锥形瓶中,将蓄冷剂冷冻成固态,然后慢慢解冻,搅拌下解冻至固液两相基本相同时,用精密温度计测量温度,所得读数即为产品相变温度。6.5 相变潜热 准确称取5g待测蓄冷剂,利用FR-DSC-100差示扫描量热仪测量相变温度下,蓄冷剂由固相到液相的吸热量,计算相变潜热。7 检验规则 7.1 检验批次 在确定的生产条件下,将每一罐的产品作为一个检验批。7.2 检验方式 7.2.1 外观检验:在每一检验批中抽取 500ml 作为试样。7.2.2 其他检验项目的试样应从外观检验合格后的试样中随机抽取。7.3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检验和功能性指标检测。每批产品应经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后方可出厂。7.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 章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生产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原材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5 判定规则 T/TJWL 0042018 6 7.5.1 检验结果中,食品冷链用蓄冷剂如外观有悬浮物、浑浊、沉淀物,或理化指标超出极限偏差,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5.2 产品的食品安全指标检测依照客户要求进行。8 包装、标志、存储、运输 8.1 包装 产品外包装采取袋装或桶装。如对包装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商定。8.2 标志 产品外包装箱应有产品商标、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产品名称、产品编码、生产批次、生产日期、盖检验合格章。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T 191规定执行。通过相应认证的可增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识等。8.3 存储 存储场地必须坚实平坦。不同规格、批号的产品应分别存放。8.4 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摆放稳实。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应防止碰撞,严禁抛掷。9 不合格品、废弃品处置 对不合格品做回收处理,处理后达到合格指标的继续使用,不合格的作为废弃物,交由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