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1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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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1年版.docx
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1 年版)1总则1.0.1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范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的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根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建设部令第 81 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3 号)规定,制定本要点。1.0.2 本要点适用于江苏省新建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的审查,扩建、改建项目可参照执行。1.0.3 本要点主要依据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2/3962-2020 确定审查条文和审查要求。设计单位应按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编制绿色设计专篇和相关绿色设计文件。1.0.4 对有星级要求的民用建筑,设计单位除应按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编制绿色设计专篇和相关绿色设计文件外,尚应按该规定编制绿色建筑自评估表,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技术细则 2019等对自评估表与相关设计文件、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1.0.5 施工图绿色设计审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民用建筑的施工图绿色设计专篇、绿色建筑自评估表(有星级要求的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与绿色设计相关的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设备(器材)表、计算书、分析报告、相关批准文件以及业主委托相关单位完成的环评、检测等专项报告。1.0.6 对非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阶段涉及的绿色建筑要求或后续专项设计内容(如景观、装饰装修、智能化、标识系统等),设计单位应在绿色设计专篇中对上述内容提出性能或指标的基本要求,建设单位在报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材料时,应向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相关专项设计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二次设计达标承诺书。1.0.7 施工图绿色设计审查工作由建筑、结构、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专业分别承担,建筑专业综合统筹协调。1.0.8 施工图绿色设计审查时,应单列“施工图绿色设计专项审查意见”。1.0.9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其相关从业人员应全面准确理解并执行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2/3962-2020,不应因相关标准条文(款)未列入本审查要点而忽视其执行。1.0.10 施工图绿色设计审查不等同于绿色建筑预评价,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定执行。1.0.11 建筑绿色设计审查除应符合本审查要点的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序号审查的标准条文(款)审查内容和要求备注13.0.5 绿色设计应结合项目实际,鼓励选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得采用国家、江苏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技术与材料。审查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设计不得采用国家及江苏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技术与材料。全专业共同审查23.0.6 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住宅、宾馆和医院等公共建筑应当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审查施工图绿色设计专篇(建筑)(以下简称“建筑绿色专篇”)、相关设计图纸:建筑绿色专篇应明确建筑的规模、性质,当按规定需采用可再生能源时,应明确可再生能源的类型和用量。(本条政府投资公共建筑是指: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建设的项目。)暖通、电气、给排水专业共同审查35.1.6 场地内应按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的相关规定设置完善的无障碍设施。审查建筑绿色专篇、设计说明及相关设计图纸:1 建筑绿色专篇应说明室外场地、公共绿地以及人行道的无障碍设计要求。2 场地或景观设计应明确无障碍设计的相关内容和做法。45.2.2 场地周边电磁辐射和场地土壤氡浓度的测定及防护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审查建筑绿色专篇:1 应明确场地周边是否有电磁辐射危害。2 当工程位于存在地质断裂构造等特殊地段时,应提供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当土壤氡浓度测定结果大于320000Bq/m 时,应有相应防氡措施,并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20 第 4.2.4、4.2.5、4.2.6 条的规定。结构专业共同审查55.2.3 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审查建筑绿色专篇:应明确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给排水、暖通专业共同审查65.4.3 场地交通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审查建筑绿色专篇、设计说明、总平面图:2 建筑2 场地内道路系统应便捷通畅,满足消防、救护等车辆通达要求。场地道路系统的设计应满足消防、救护等要求,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75.4.4 场地停车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2 停车场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停车位和无障碍停车位,并应设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件。3 非机动车停车场所应位置合理、方便出入。宜集中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停车应满足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审查建筑绿色专篇、总平面图:1 场地内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及保障性住房小区电动三轮车的配建应符合规划要求。2 无障碍停车位的位置及数量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要求。3 电动汽车停车场及电动自行车停车场的布置应符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DB32/T3904 等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充电设施由电气专业按10.2.4 条文审查86.1.1 建筑设计应落实并深化上位法定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提出的绿色发展要求。审查建筑绿色专篇:建筑绿色专篇中应明确绿色建筑等级目标,并不应低于项目规划条件中确定的绿色建筑等级标准。96.1.5 建筑设计应将具有遮阳、导光、导风等功能的构件及屋顶和外墙设置的太阳能集热器、光伏组件、立体绿化等与建筑进行一体化集成设计,同时应具备安装、检修与维护条件,并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审查相关设计图纸:外遮阳、太阳能设施、立体绿化等外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确保连接可靠,并应符合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50364、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T51368、江苏省立体绿化技术规程DGJ32/TJ188等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106.1.8 建筑设计应简约,减少装饰性构件。审查建筑平面图、立面图、相关详图及计算书(必要时):1 判断设计是否存在大量无功能的装饰性构件。2 当装饰性构件较多时,应核查装饰性构件造价计算书。住宅建筑的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比例不应大于 2%,公共建筑的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比例不应大于 1%。116.1.9 建筑设计应满足无障碍要求,并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等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审查设计说明、相关设计图纸:建筑的无障碍设计应满足江苏省民用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图无障碍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要求。126.2.5 建筑电梯、楼梯设置应满足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新建 4 层及 4 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在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m 时,应设置电梯,且每单元不应少于 1 台。2 医疗建筑、疗养院、老年人照料设施、7 层及以上住宅等应按标准设置医用电梯或可满足救护要求的能容纳担架的电梯。审查设计说明、相关设计图纸:建筑电梯、楼梯的设置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B32/3920 及相关专项设计标准的要求。136.2.6 建筑地下空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3 地下车库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并设置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件,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审查相关设计图纸:地下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是否合理设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并符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DB32/T3904等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充电设施由电气专业按10.2.4 条文审查146.3.1 建筑物围护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建筑节能设计相关标准的规定。审查建筑绿色专篇、节能计算书、设计说明及相关设计图纸:建筑围护结构节能设计应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B32/406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等现行相关节能标准的要求。156.3.2 在自然通风条件下,房间的屋顶、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的要求,或屋顶、外墙的加权平均传热阻(或传热系数)及审查建筑绿色专篇、节能计算书:建筑屋顶和外墙的内表面最高温度应满足民用建筑热热惰性指标不低于现行建筑节能设计相关标准的规定。工设计规范GB50176 的要求,或屋顶、外墙的加权平均传热阻(或传热系数)及热惰性指标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B32/4066中的规定性指标要求。166.3.3 屋面保温隔热设计应采取下列措施:3 屋面保温构造设计应满足屋面内部不产生冷凝的要求。审查节能计算书、设计说明:供暖建筑的屋顶应根据保温构造设计和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的要求进行内部冷凝验算,并根据验算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176.3.4 外墙的保温隔热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5 外墙保温构造设计应满足墙体内部不产生冷凝的要求。审查节能计算书、设计说明:供暖建筑的外墙应根据保温构造设计和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的要求进行内部冷凝验算,并根据验算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186.3.5 架空楼板及外挑楼板应设置保温层。审查建筑绿色专篇、节能计算书、设计说明及相关设计图纸:架空楼板、外挑楼板应采取保温措施,并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B32/4066的要求。196.3.6 外门窗、幕墙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居住建筑应采用标准化外窗,并满足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GJ32/J 157 的相关规定。2 外窗框与外墙或幕墙与外墙之间缝隙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填充密封。3 金属窗框和幕墙型材应采取隔热断桥措施。审查建筑绿色专篇、节能计算书、设计说明及相关设计图纸:1 居住建筑外窗应按江苏省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选型。2 门窗洞口四周应有保温措施和构造做法。3 外门窗及透明幕墙应采用隔热型材,其热工性能应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B32/4066 的要求。206.3.7 在室内温度、湿度设计条件下,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应有防结露措施。审查建筑绿色专篇、节能计算书及相关设计图纸:屋顶和外墙冷桥部位的内表面应进行防结露验算或传热系数(或传热阻)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B32/4066 的要求。216.4.1 建筑遮阳设计应满足现行建筑节能设计相关标准中遮阳系数(或太阳得热系数)的要求。审查建筑绿色专篇、节能计算书及相关设计图纸:外门窗、玻璃幕墙应有遮阳措施,其遮阳系数(或太阳得热系数)应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B32/4066的要求。226.4.3 公共建筑的外窗、玻璃幕墙宜采用外遮阳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3 当未设置外遮阳设施时,东、西、南向外窗、玻璃幕墙应采用自身具有遮阳功能的玻璃。审查建筑绿色专篇、节能计算书:应明确公共建筑东、西、南向的外窗及玻璃幕墙的遮阳设计内容,当未设置外遮阳时,应采用自身具有遮阳功能的玻璃。236.5.1 利用天然采光的民用建筑,房间的采光标准应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 的要求。审查建筑绿色专篇、设计说明、相关设计图纸、采光计算书(必要时):1 教育建筑的普通教室、医疗建筑的病房的采光系数应满足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 第 4.0.4、4.0.6条的要求。2 住宅建筑的窗地比或采光系数应满足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B32/3920 的要求;住宅户型平面大样中应标注卧室、起居室、厨房等主要功能空间的窗地比或采光系数。246.6.2 外窗的位置、方向和开启方式应合理设计,外窗和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面积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审查建筑绿色专篇、节能计算书、相关设计图纸:外窗、玻璃幕墙的开启方式及可开启面积(自然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B32/3920、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B32/4066 及相关专项设计标准的要求。256.7.1 建筑室内的允许噪声级、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声量及楼板撞击声隔声量应符 合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GB50118 及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审查建筑绿色专篇、设计说明、相关设计图纸:应明确主要功能房间的允许噪声级,以及外墙、隔墙、楼板和外窗、门的隔声性能指标和构造做法,并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B32/3920 及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266.7.3 产生较大噪声和振动的设备机房、管道等噪声源宜集中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3 泵房、变电所等设备噪声源不应与住宅、宿舍、教室等对噪声较敏感的建筑贴邻。4 电梯机房及电梯井道不应与住宅的卧室、宿舍的居室、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居室和休息室等房间紧邻,不宜与其他有安静要求的房间毗邻。审查建筑绿色专篇、相关设计图纸:1 建筑平面中泵房、变电所、暖通空调设备用房等房间以及电梯机房、电梯井道等的布置是否符合本条要求。2 当电梯井道与住宅的起居室(或兼起居的卧室)贴邻时,应有隔声减振措施。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共同审查276.7.5 音乐厅、剧院、电影院、多用途厅堂、大型会议室、体育馆等有声学要求的建筑,应根据功能定位和使用要求,结合室内装修进行建筑声学专项设计。审查建筑绿色专篇:绿色专篇中应明确公共建筑中需要进行专项声学设计的空间。286.8.3 建筑无机非金属材料的放射性限量、建筑装修材料和室内空气中甲醛、苯、氨、氡、甲苯、二甲苯、TVOC 等污染物浓度限量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 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T 18883 的相关规定。审查建筑绿色专篇:建筑分类、建筑无机非金属材料的放射性限量、建筑装修材料的有害物质限量及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指标要求是否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T 18883 等标准的规定。296.8.5 建筑设计应采取措施避免垃圾间、清洁间、厨房、餐厅、打印复印室、卫生间、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间或室外活动场所。审查建筑绿色专篇、相关设计图纸。1 设计中如有垃圾间、清洁间、厨房、餐厅、打印复印室、卫生间等房间时,与其他房间之间应有封闭隔墙和门(对人流量大的公共建筑中的卫生间,当不宜设门时,应提高机械通风换气次数)。2 住宅厨房、卫生间的排油烟及排气设计应符合江苏省 住 宅 设 计 标 准 DB32/3920 的相关规定。3 地下车库排风口设计应符合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 的相关规定。机械通风设施由暖通专业按8.4.2 条审查306.8.6 每套住宅应设置新风系统。审查建筑绿色专篇、相关设计图纸:应明确新风系统的类型和位置。暖通专业共同审查316.9.1 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等围护结构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满足安全耐久的要求。外围护结构应采取保障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3 玻璃幕墙的应用范围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审查设计说明、相关设计图纸:1 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等围护结构应与主体有可靠连接,其构造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2 玻璃幕墙的应用范围及防护措施应符合建标(2015)38 号及苏建函科(2015)297号文的规定。326.9.2 室内走廊、疏散通道等通行空间应满足紧急疏散、应急救护等要求,并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通行空间应保持连贯通畅。审查设计说明、相关设计图纸:走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位置、数量、宽度及疏散楼梯间的形式等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应急交通的相关要求,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336.9.3 建筑门窗的安全性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门窗应安装牢固,外门窗抗风压性能和水密性能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审查设计说明、相关设计图纸:1 应明确外门窗、玻璃幕墙的抗风压性、水密性的相关2 门窗玻璃及其他构件玻璃应满足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 等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3 低窗台、落地窗等应设置防护措施。指标,其安装构造应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2 建筑玻璃的使用范围和选型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 等现行相关标准、文件的规定。3 低窗台、落地窗应明确具体的防护措施,高度和构造做法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346.9.4 建筑栏杆设计应满足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休息平台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2 防护栏杆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审查设计说明、相关设计图纸:应明确防护栏杆的结构荷载要求,并提供各部位防护栏杆的设置高度、构造做法。栏杆设计未选用有效的图集时,栏杆应进行结构安全性验算。356.9.5 建筑出入口、室内楼地面、楼梯踏步等应设置防滑措施,并应符合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 331 的相关规定。审查设计说明、相关设计图纸:1 工程做法中,室内外的楼地面铺装材料应明确,有防滑要求的楼地面应明确防滑等级及面层材料的防滑性能(静摩擦系数或防滑值)。2 台阶、楼梯踏步应有防滑构造。366.9.6 卫生间、浴室的楼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层。防水层和防潮层设计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审查设计说明、相关设计图纸:工程做法中,应明确卫生间、浴室的楼地面、内墙、顶棚的防水(防潮)构造措施,并满足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 等标准的要求。379.5.1 生活热水系统的热源应根据建筑类型、使用功能选择适宜的可再生能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住宅应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应符合江苏省建筑节能设计相关标准的要求。2 宾馆、酒店、医院等热水需求较大且稳定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审查建筑绿色专篇、相关设计图纸:1 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或其他热水供应方式时,建筑绿色专篇中应明确其应用比例(公共建筑)或范围(居住建筑)。给排水专业共同审查统,由太阳能热水系统提供的生活热水比例不应低于 20%。2 建筑平面/立面/详图中应明确太阳能集热器的布置和相关建筑构造措施,并满足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50364 等标准的要求。3810.1.2 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利用可再生能源仅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提供电量时,其总功率不应低于建筑物变压器总装机容量的 0.2%,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太阳能光伏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并应具备安装、检修与维护条件。审查建筑绿色专篇、相关设计图纸:1 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时,建筑绿色专篇中应明确其应用比例。2 建筑平面/立面/详图中应明确太阳能光伏板的布置和相关建筑构造措施,并满足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T51368 等标准的要求。电气专业共同审查3910.4.2 电梯应采取群控、闲时停梯操作、灯光和风扇自动控制及能量反馈等节能控制措施。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步道应采用变频感应启动等节能控制措施。审查设计说明:电梯选型说明中应提出对电梯及自动扶梯、自动人行步道选型的节能控制要求。电气专业共同审查4012.1.1 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相关规定。审查建筑绿色专篇、设计说明、相关设计图纸:工程做法及构造设计中的室内装修材料应明确其燃烧性能,并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要求。4112.1.4 室内装饰装修不应影响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应降低安全疏散能力。审查建筑绿色专篇、设计说明、相关设计图纸(含室内装修设计):1 建筑绿色专篇中应明确室内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设施的要求。2 审查室内装修设计时,应对室内装饰装修是否影响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核查。4212.1.7 室内装饰装修应设置便于识别的安全防护警示和引导标识系统,并应符合公共建筑标识系统技术规范GB/T51223 和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 等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审查建筑绿色专篇、装修设计图纸(提供审查装修设计时):1 建筑绿色专篇应对室内标识设计提出要求。2 装饰装修设计应有室内标识系统设计内容,并符合相关标准规定。4312.3.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有害物质限值应满足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 的相关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 的相关规定。2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 的相关规定。3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建筑 用 墙 面 涂 料 中 有 害 物 质 限 量 GB18582 的相关规定。4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2 的相关规定。5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 的相关规定。6 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 的相关规定。7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6 的相关规定。8 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7 的相关规定。9 非金属装修材料的放射性限量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相关规定。10 溶剂型地坪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室内地坪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8468 的相关规定。审查建筑绿色专篇、建筑设计说明或装修设计说明(提供审查装修设计时):1 建筑绿色专篇应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控制提出要求。2 装饰装修设计应说明各类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有害物质限值的要求,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4413.1.3 景观环境设计应满足场地使用功能及消防、救护、无障碍等要求,并充分考虑景观效果和绿化养护要求。审查建筑绿色专篇:应对景观环境设计中活动场地、道路的消防救援、无障碍等方面提出设计要求。4513.2.1 绿化配植方式和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以乡土植物开发利用为主,兼顾引种,丰富绿地系统植物多样性,乡土植物品种不宜低于 70%。2 优先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复层绿化方式,提高绿地空间的利用效率。3 种植区域内土层的覆土深度、土壤酸碱度和排水能力应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审查建筑绿色专篇:应对景观环境设计中植物多样性、本土化及种植土等提出相关要求。4613.2.2 植物品种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选择对人身体无害、能吸收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抗污染植物。2 应避免引入外来有害物种。审查建筑绿色专篇:应对景观环境设计中植物品种安全性的提出设计要求。4713.3.1 室外景观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室外道路路面铺装材料应平整、防滑,并有利于降低儿童车、行李车等通过时的振动及噪声。2 室外主路不应设置台阶;室外主路设有人行道时,在道路交叉口应设置缘石坡道;室外道路与其它城市道路、活动场地等连接处有高差时应设置轮椅坡道;缘石坡道设计及轮椅坡道设计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的相关规定。审查建筑绿色专篇:应对景观环境设计中室外景观道路的路面铺装、无障碍通行等提出设计要求。4813.3.2 室外活动场地设计应满足安全、日照、通风、防滑、无障碍及全龄化活动等需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3 场地有高差时,应设置轮椅坡道等无障碍通行设施,并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的相关规定。5 地面铺装应选择防滑、耐磨材料,优先采用透水材料,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宜采用柔性地面。审查建筑绿色专篇:应对景观环境设计中室外活动场地的无障碍通行、地面铺装等提出设计要求。4913.3.4 居住区夏季户外活动场地应有遮阳措施,遮阳覆盖率不应小于表 13.3.4的规定。审查建筑绿色专篇:应对居住区景观环境设计中的户外活动场地、停车场、人行道等的遮阳提出设计要求。5013.3.5 室外场地的防滑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室外坡道、台阶、无障碍步道防滑性能应满足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 331 规定的 AW 级要求。2 人行道、步行街、广场、停车场、老人和儿童活动场地的地面防滑性能不应低于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 331 规定的 BW 级要求。审查建筑绿色专篇:应对景观环境设计中室外场地的地面防滑提出设计要求。5113.3.7 室外标识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场地内设施应根据相应功能设置醒目的安全防护警示和引导标识。2 带指示方向的设施标识应形成完整连续的引导系统。审查建筑绿色专篇:应对景观环境设计中室外标识设计提出要求。序号审查的标准条文(款)审查内容和要求备注13.0.5 绿色设计应结合项目实际,鼓励选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得采用国家、江苏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技术与材料。审查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设计不得采用国家及江苏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技术与材料。全专业共同审查25.2.2 场地周边电磁辐射和场地土壤氡浓度的测定及防护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审查勘察报告、施工图绿色设计专篇(结构)(以下简称结构绿色专篇):当工程位于存在地质断裂构造等特殊地段时,应提供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当土壤氡 浓 度 测 定 结 果 大 于320000Bq/m 时,应有相应防氡措施,并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20 第 4.2.4 、4.2.5、4.2.6 条的规定。建筑专业共同审查37.1.2 建筑主体结构应满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同时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和环境类别进行耐久性设计。审查结构绿色专篇、相关设计图纸:1 设计使用年限、耐久性设计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2 主体结构按住建部、江苏省已有审查要点进行审查。47.1.3 建筑应充分考虑抗震要求,宜采用简洁规则的形体。结构宜采用规则结构,不规则的结构应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特别不规则的结构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特别的加强措施。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结构方案。审查结构绿色专篇、结构计算书:1 计算书中不规则性判断是否正确。2 结构绿色专篇中的不规则性判断结果应与计算书一致。57.4.1 建筑外墙与主体结构应可靠连接,确保连接节点满足在自重、风荷载及地震作用下的承载力与变形要求,外墙饰面、粉刷等应具有足够的粘结强度和耐久性能。审查结构绿色专篇、相关设计图纸、计算书:1 建筑外墙与主体结构连接节点的计算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2 当选用国标、省标图集并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时可不提供计算书。67.4.2 建筑外墙外保温应能承受自重、风荷载以及室外气候的长期反复作用而不审查结构绿色专篇、相关设计图纸、计算书:此条审查时应与建3 结构产生有害变形和破坏,材料性能及连接构造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1 建筑外墙外保温与主体结构连接节点的计算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2 当选用国标、省标图集并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时可不提供计算书。筑专业协调。77.4.3 建筑幕墙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稳定性和相对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审查结构绿色专篇、相关设计图纸、计算书:1 建筑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节点的计算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2 建筑幕墙应符合专项设计要求。87.4.4 外遮阳、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外墙花池等外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审查结构绿色专篇、相关设计图纸、计算书:1 外部设施与主体结构连接节点的计算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2 当选用国标、省标图集并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时可不提供计算书。此条审查时应与建筑、给排水、电气专 业 协调。97.4.5 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锚固应牢固、可靠,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非结构构件自身应满足相应承载能力、变形能力的要求,并应具有适应主体结构变形的能力。审查结构绿色专篇、相关设计图纸、计算书:1 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节点的计算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2 当选用国标、省标图集并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时可不提供计算书。107.4.6 非承重预制构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2 在框架内镶嵌或采用焊接连接时,应考虑其对框架侧向刚度的影响。3 外挂墙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应具有适应主体结构的变形能力。审查结构绿色专篇、相关设计图纸、计算书:1 非承重预制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节点的计算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2 当选用国标、省标图集并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时可不提供计算书。117.4.9 机电设施与结构连接构件、部件的抗震措施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审查结构绿色专篇、相关设计图纸、计算书:1 机电设施与主体结构连接节点的计算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此条审查时应与暖通、给排水、电气专 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