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131-2019 上海果品等级 柑橘(上海市).pdf
ICS 67.080.10 B 31上海B31市地方标准DB31/T 113120192019-01-09 发布4,2”伪上海果品等级柑橘Shanghai fruit grades-Citrus2019-05-01 实施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31/T 11312019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标准由上海市园艺作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O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上海市柑桔研究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技术 推广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秀敏、周京一、刘海明、潘骏、任节红、李璇、李为福、赵宝明。IDB31/T 11312019上海果品等级柑橘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地区柑橘果实的等级要求、检验方法、检测规则、包装和标识、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地区鲜食柑橘的等级分类。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贮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 8210柑橘鲜果检验方法GB/T 129472008 鲜柑橘3等级要求3.1 外观等级柑橘果实外观等级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柑橘外观等级项目等级特级一级二级基本要求果实达到适当的成熟度采摘,成熟状况应与市场要求一致,合理采摘,果实完整新鲜,果面洁净,风 昧正常果形有该品种典型特征,果形端 正、整齐有该品种典型特征,果形端 正、较整齐有该品种典型特征,无明显畸 形果果面及缺陷果皮光滑;无雹伤、日灼、干 疤;允许单果有极轻微油斑、网纹、病虫斑、药迹等缺陷。但单果斑点不超过2个,温州 蜜柑类每个斑点直径 1.0 mm;柚类每个斑点直径 2.0 mm;无水肿、枯水和浮 皮果果皮较光滑,无雹伤,允许单 果有较轻微日灼、干疤、油斑、网纹、病虫斑、药迹等缺陷0 但单果斑点不超过4个,温州 蜜柑类每个斑点直径1.5 mm;柚类每个斑点直径 3.0 mm;无水肿、枯水果;允 许有极轻微的浮皮果果皮较光洁,允许单果有轻微雹 伤、日灼、干疤、油斑、网纹、病虫 斑、药迹等缺陷.但单果斑点不 超过6个,温州蜜柑类每个斑点 直径2 mm;柚类每个斑点直径 4.0 mm;无水肿果;允许有轻 微的枯水浮皮果色泽具该品种典型色泽,完全均匀 着色具该品种典型色泽,75%以上 果面均匀着色具该品种典型色泽,35%以上果 面较均匀着色1DB31/T 113120193.2 理化指标柑橘果实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柑橘理化指标品种特级一级二级可溶性 固形物%总酸量%固酸比可食率%可溶性 固形物%总酸量%固酸比可食率%可溶性 固形物%总酸量%固酸比可食率%德森10.50.71582100.812.58090.91078宫本10.50,17,582100.714.38090.91078日南1号110.715.78210.50.813.1809.55910.678兴津11.50.6517.78210.50.7514809.50.8511.278宫川11.50.6517.78210.50.7514809.50.8511.278尾张H.50.6517.77510.50J514739.50.8511.270满头红13.50.719.37412.50.7516.77211.50.814.470天草12.50.75178211.50.8513.58010.50.951178马家柚9.50.5195890.615568.50.712543.3 大小同等级果依据果实横经大小分为六个大小级别,分别为3L、2L、L、M、S、2S,大于3 L或者小于2s 均视为等外级果,见表3。温3箱橘鲜果级别要求 单位为毫米品种类型大小级别(直径Q3 L2 LLMS2S宽皮柑橘温州蜜柑类、满头红75,0,V88.070.075.065.070.060.065.055.O460.050.0a V55.0杂柑天草75.080.0ZO.tX75.065.0C70.060.0,V65.055.0 60.050.0,V55.0柚类马家柚1854 200.01606V1851450V160130 145115 130100115_3.4 卫生要求柑橘果实的卫生要求按照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执行。3.5 允许误差范围3.5.1 质量差异产地站台交接,每件净质量不低于标示质量的99%。目的地站台交接,每件净质量不得低于标示 2DB31/T 11312019质量的95%。3.5.2 大小差异每个包装内的串级果以个数计算,特级果允许混有的串级果不得超过总个数的5%,一级果、二级 果允许混有的串级果不得超过总个数的10%。3.5.3 腐烂果起运点不允许有腐烂果和重伤果,到达目的地后腐烂果不超过3%,重伤果不超过1%。3.5.4 果面缺陷带有病虫、伤痕等附着物的果实,按不合格果质量计,特等果不超过1%,一级果、二级果不超 过3%。4检验方法4.1 取样方法4.1.1 抽取样品应具有代表性,魔参照包装日期在全批货物的不同部位按4.1.2规定数量抽样,样品的 检验结果适用于整个抽样批。4.1.2 抽样数量每批在50件以内的抽取2件,51件100件抽取3件件以上的以100件为基 数,没增100件抽取增抽1件,不足100件者以100件计。分散零担收购时,取样果数不少于100个。4.1.3 理化检验取样:理化检验的取样量根据检测和合同要求执行,宽皮柑橘和杂柑的最低取样量不 少于3 kg,柚类的取样量不少于5个个体。4.2 外观等级检验按GB/T8210规定执行。4.3 理化检验4.3.1 可溶性固形物测定按GB/T 8210规定的方法执行,4.3.2 总酸量测定按GB/T 8210中可滴定酸含量的测定方法执行。4.3.3 固酸比固酸比按式(D计算:X=l.(1)式中:X固酸比;S 样品果实可溶性固形物含量,%;A 样品果实可滴定酸含量,%。3DB31/T 113120194.3.4 可食率测定分别称全果重量、果皮及种子的重量,然后按式(2)计算:Y=mm2+wt3-x 100%.(2)式中:Y可食率,%;mi全果质量,单位为克(g);m2果皮质量,单位为克(g);m3种子质量,单位为克(g)。4.4 卫生指标检测污染物、农药残留量分别按GB 2762.GB 2763规定的相应检测方法和标准执行。5检验规则5,1批次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包装、同一采收日期的柑橘作为一个检验批次。5.2 检验分类5.2.1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申请专用水果标志;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c)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5.2.2 交收检验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的内容包括感官、净重、包装、标识、等级要 求,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5.3 判定规则每批受检样品抽样检验时,对不符合外观等级要求的样品做记录,以不合格样品果数计算,特级不 合格率不得超过5%,但应符合一级要求;一级果和二级果的不合格率不得超过10%,但应符合下一等 级要求。可溶性固形物应符合该级别最低标准。有其中的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符合相应等 级。对包装、标识不合格产品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检。6包装与标识6.1 包装应具有保护作用,按不同等级规格进行包装,符合GB/T 12947-2008中第7章包装有关规 定。包装材料应新、清洁,符合安全要求。4DB31/T 113120196.2 包装要有明确的标识,标明果品等级,要求字迹清晰、完整、准确,按照GB/T 191执行。7运输与贮存按照GB/T 12947中相应的规定执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