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电力营销人员试题库.pdf
电 力 营 销 人 员 试 题 库 泞 理 提 话:本 帖 被 bjceppc从 营 销 客 服 移 动 到 本 区(2023-01-07)本 部 分 设 定 了 隐 藏,您 已 回 复 过 了,以 下 是 隐 藏 的 内 容 一、填 空 题:1、电 力 营 销 具 有 服 务 性、整 体 性、技 术 性 等 特 殊 性。2、电 费 管 理 涉 及 抄 表、核 算、收 费 管 理。3、对 于 专 用 线 路 供 电 的 高 压 客 户 应 以 产 权 分 界 点 作 为 计 量 点。假 如 供 电 线 路 属 于 客 户,则 应 在 供 电 公 司 变 电 所 出 口 安 装 电 能 计 量 装 置。4、供 电 公 司 对 不 按 期 交 付 电 费 除 居 民 客 户 外 的 其 它 客 户,当 年 欠 费 部 分,每 日 按 欠 费 总 额 的 千 分 之 二 计 算 电 费 违 约 金;跨 年 度 欠 费 部 分,每 日 按 欠 费 总 额 的 千 分 之 三 计 算 电 费 违 约 金。5、电 费 回 收 是 实 收 电 费 和 应 收 电 费 的 比 值。6、现 行 电 价 类 别 按 容 量 可 分 为 单 一 制 电 价、两 部 制 电 价 两 类。7、电 能 计 量 器 具 仅 指 用 于 电 量 结 算 和 收 费 的 各 种 类 型 的 电 能 表、计 量 用 电 压 互 感 器 和 电 流 互 感 器。8、经 电 流 互 感 器 接 入 的 电 能 表,其 标 定 电 流 宜 不 超 过 电 流 互 感 器 额 定 二 次 电 流 的 30%,其 额 定 最 大 电 流 应 为 电 流 互 感 器 额 定 二 次 电 流 的 1 2 0%,直 接 接 入 式 电 能 表 的 标 定 电 流 应 按 正 常 运 营 负 荷 电 流 的 3 0%左 右 进 行 选 择。9、我 国 的 计 量 技 术 法 规 有 三 大 类,即 国 家 计 量 检 定 系 统 表、计 量 器 具 检 定 规 程 和 国 家 计 量 技 术 规 范。10、供 电 设 施 应 按 产 权 归 属 原 则,产 权 属 谁 所 有 由 谁 负 责 维 护。11、客 户 在 使 用 电 能 时 既 要 保 证 自 身 的 用 电 安 全,也 要 保 证 电 网 中 其 他 客 户 的 用 电 安 全,更 要 保 证 电 网 的 安 全 运 营。12、按 照 市 场 的 定 义 推 论,电 力 市 场 应 是 电 力 商 品 互 换 关 系 的 总 和,并 根 据 电 力 交 易 主 体、交 易 方 式 的 不 同,划 分 为 电 力 发 电 市 场 和 电 力 销 售 市 场。13、市 场 涉 及 三 个 要 素:有 某 种 需 要 的 人、有 满 足 这 种 需 要 的 购 买 欲、有 购 买 欲 望。14、市 场 营 销 可 定 义 为,以 满 足 人 类 各 种 需 要 和 欲 望 为 目 的,通 过 市 场 变 潜 在 互 换 为 现 实 互 换 的 活 动。15、市 场 营 销 的 目 的 是 发 明 客 户。16、现 代 市 场 营 销 的 特 点 是 由 四 个 互 相 关 联 的 理 念 所 反 映 出 来 的,这 四 个 理 念 是 顾 客 导 向、目 的 市 场、整 体 营 销、利 益 远 景。17、顾 客 总 价 值 和 顾 客 总 成 本 之 间 的 差 额 称 为 顾 客 让 度 价 值。18、市 场 细 分 的 目 的 在 于 有 效 的 选 择 并 进 入 目 的 市 场。19、四 大 营 销 策 略 是 商 品 策 略,定 价 策 略,分 销 渠 道 策 略 和 促 销 策 略。20、电 力 市 场 营 销 就 是 电 力 公 司 在 变 化 的 市 场 环 境 中,以 满 足 人 们 的 电 力 消 费 需 求为 目 的,通 过 电 力 公 司 一 系 列 与 市 场 有 关 的 经 营 活 动,提 供 满 足 消 费 需 要 的 电 力 产 品 和 相 应 的 服 务,从 而 实 现 电 力 公 司 开 拓 市 场、占 领 市 场 的 目 的。21、电 力 市 场 营 销 策 略 是 电 力 公 司 用 来 在 目 的 市 场 实 现 营 销 目 的 的 一 整 套 营 销 手 段 022、电 力 公 司 的 促 销 方 法 涉 及 拟 定 目 的、选 择 促 销 手 段、制 定 方 案、预 试 方 案、实 行 和 控 制 方 案 以 及 评 价 结 果 等 内 容。23、电 力 市 场 营 销 管 理 是 指 供 电 公 司 为 了 使 市 场 营 销 活 动 发 挥 出 最 大 的 效 能 和 效 益,对 活 动 的 计 划、贯 彻、实 行 等 各 个 环 节 进 行 严 格、有 效 的 管 理。24、电 力 营 销 服 务 是 电 力 公 司 在 营 销 活 动 中,为 使 客 户 所 购 电 能 满 足 其 生 产 和 生 活 的 需 要,以 劳 务 的 形 式 向 客 户 提 供 的 有 价 值 的 相 应 的 业 务 活 动。25、电 力 营 销 服 务 内 容 分 为 售 前 服 务、售 中 服 务、售 后 服 务、电 力 社 区 服 务。26、电 力 公 司 涉 及 发 电 公 司,电 网 管 理 公 司 以 及 供 电 公 司。其 中 电 网 管 理 公 司 和 供 电 公 司 是 电 能 的 销 售 公 司。27、电 力 公 司 市 场 营 销 的 中 心 是 实 现 电 能 的 互 换,最 终 完 毕 电 能 使 用 价 值,并 获 得 利 润。28、电 力 公 司 的 市 场 营 销 是 以 扩 大 市 场 销 售 量 和 增 长 市 场 客 户 为 中 心 而 展 开 的。29、电 力 促 销 要 以 信 誉、服 务 吸 引 客 户。30、制 定 电 价,应 当 合 理 补 偿 成 本,合 理 拟 定 收 益,依 法 计 入 税 金,坚 持 公 平 承 担,促 进 电 力 建 设。31、按 照 电 力 客 户 特 点 和 不 同 的 购 买 目 的,可 将 电 力 销 售 市 场 分 为 消 费 者 电 力 市 场、生 产 者 电 力 市 场、电 售 商 电 力 市 场。其 中,生 产 者 电 力 市 场 是 电 力 市 场 营 销 理 论 研 究 的 重 要 对 象。32、电 力 市 场 分 析 是 指 在 电 力 市 场 调 研 的 基 础 上,对 调 研 数 据 进 行 有 目 的、科 学 的 分 类,并 进 行 纵 向 和 横 向、定 量 和 定 性 的 分 析,找 出 带 有 规 律 性 的、影 响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的 因 素,发 现 存 在 的 问 题 并 提 出 改 善 措 施,为 制 定 电 力 市 场 发 展 规 划 奠 定 基 础 的 分 析 过 程。33、电 力 市 场 开 拓 要 通 过 减 少 投 资、减 少 使 用 费 用、加 强 宣 传、搞 好 服 务、政 策 引 导 等 综 合 手 段 来 实 现 增 长 电 力 电 量 销 售。34、在 终 端 能 源 市 场 上,一 次 能 源 与 电 能 的 竞 争 重 要 集 中 在 一 次 能 源 转 化 为 热(冷)源 和 机 械 能 源 领 域。35、供 电 公 司 间 在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的 竞 争,归 根 结 底 是 争 取 客 户 的 竞 争。36、电 力 市 场 竞 争 的 重 要 目 的 是 为 了 开 拓 电 力 销 售 市 场,增 长 电 力、电 量 销 售,扩 大 市 场 份 额。37、对 已 有 的 客 户 自 发 自 用 市 场 应 认 真、具 体 地 摸 清 客 户 名 称、自 备 发 电 机 组 的 容 量、年 发 电 量、单 位 发 电 成 本 等。38、电 力 需 求 侧 管 理 的 激 励 手 段 有 技 术 手 段、财 政 手 段、价 格 手 段、诱 导 手 段 和 行 政 手 段。39、负 荷 转 移 就 是 对 电 力 客 户 用 电 负 荷 实 行 削 峰 填 谷,即 将 高 峰 负 荷 转 移 到 低 谷 去 使 用。40、从 2 0世 纪 8 0年 代 初 期 开 始 至 9 0年 代 中 期,电 力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工 作 以“纠 建 并 举,以 纠 为 主”为 方 针,坚 决 贯 彻 计 划 用 电,满 足 国 民 经 济 的 发 展 和 人 民 生 活 的 需 要;重 点 加 强 员 工 的 职 业 道 德 教 育,打 击 以 电 谋 私 行 为。41、2023年 1月 1 7日,国 家 电 力 公 司 召 开“开 展 电 力 市 场 整 顿 和 优 质 服 务 年 活 动”电 视 电 话 动 员 会,提 出 了“优 质、方 便、规 范、真 诚、”的 八 字 服 务 方 针。42、电 力 公 司 要 致 力 于 提 高 效 率、改 善 服 务,以 服 务 的 优 势 扁 得 竞 争 的 胜 势,这 是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对 行 业 作 风 建 设 和 优 质 服 务 提 出 的 迫 切 规 定,也 是 电 力 公 司 适 应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的 必 由 之 路。43、供 电 设 施 计 划 检 修 需 停 电 时,应 在 7 天 前 向 社 会 公 告 停 电 线 路、停 电 区 域、停 电 的 起 止 时 间,特 殊 重 要 客 户 应 特 别 告 知。44、柜 台 服 务 人 员 工 作 期 间 统 一 着 装,佩 带 统 一 编 号 的 服 务 证(章),办 理 客 户 业 务 实 行 首 问 负 责 制,采 用 计 算 机 解 决 用 电 业 务。45、国 务 院 根 据 电 力 发 展 需 要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电 力 法 的 授 权,目 前 已 经 先 后 制 定 了 电 力 设 施 保 护 条 例、电 网 调 度 管 理 条 例 和 电 力 供 应 与 使 用 条 例 等 三 个 条 例。46、W TO规 则 的 基 本 法 律 原 则 有 最 惠 国 待 遇 原 则、国 民 待 遇 原 则 和 透 明 度 原 则 等。47、违 约 责 任 是 指 当 事 人 不 履 行 协 议 债 务 而 依 法 应 当 承 担 的 法 律 责 任。违 约 责 任 既 是 违 约 行 为 的 法 律 后 果,同 时 也 是 协 议 效 力 的 表 现。48、供 用 电 协 议 的 性 质 为 民 事 协 议,供 用 电 双 方 法 律 地 位 平 等。49、格 式 条 款 与 非 格 式 条 款 不 一 致 时,应 优 先 采 用 非 格 式 条 款。50、供 用 电 协 议 的 效 力 瑕 疵 是 指 供 用 电 协 议 成 为 无 效 协 议 和 部 分 无 效 协 议。51、供 电 公 司 的 查 处 行 为 属 于 民 事 行 为。52、供 电 公 司 对 查 获 的 窃 电 者,可 按 其 所 窃 电 量 追 补 相 称 于 窃 电 金 额 的 电 费。还 可 加 收 相 称 于 窃 电 金 额 3 倍 的 违 约 使 用 电 费。53、用 户 窃 电 应 承 担 民 事 责 任、行 政 责 任 或 刑 事 责 任。54、损 害 消 费 者 合 法 权 益 的 法 律 责 任 涉 及 民 事 责 任、行 政 责 任、刑 事 责 任。55、仲 裁 协 议 是 独 立 存 在 的,协 议 的 变 更、解 除、终 止 或 者 无 效 都 不 影 响 仲 裁 协 议 的 效 力。56、民 事 通 则 规 定 一 般 诉 讼 时 效 的 时 期 限 为 2 年。57、建 立 电 力 营 销 技 术 支 持 系 统 的 一 个 最 重 要 的 目 的 就 是 为 客 户 提 供 快 捷、优 质、方 便 的 服 务。58、电 力 营 销 技 术 支 持 系 统 是 个 复 杂、庞 大 的 系 统,其 各 子 系 统 间 互 相 关 联、互 相 制 约,又 相 对 独 立。59、电 力 客 户 可 以 通 过 电 话 接 入、传 真 接 入 访 问 internet网 站 等 多 种 方 式 进 入 电 力 客 户 服 务 技 术 支 持 系 统。61、采 用 银 行 信 用 卡 自 助 交 费 将 是 示 来 电 力 客 户 交 费 的 重 要 方 式。62、电 力 营 销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是 基 于 现 代 计 算 机 与 通 信 技 术,将 电 力 营 销 工 作 进 行 电 子 化 管 量 的 综 合 信 息 系 统。63、按 照 营 销 的 功 能,电 力 营 销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可 分 为 客 户 服 务 层、营 销 业 务 层、营 销 工 作 质 量 管 理 层 和 营 销 管 理 决 策 支 持 层 四 个 层 面。64、客 户 服 务 层 是 电 力 营 销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与 客 户 进 行 交 互,为 客 户 提 供 直 接 服 务 的 软 硬 件 系 统 的 总 称。65、电 力 客 户 服 务 支 持 系 统 可 分 为 技 术 支 持 系 统 和 服 务 支 持 系 统 两 大 类。66、完 善 的 电 力 客 户 服 务 系 统 应 具 有 客 户 业 务 受 理、信 息 查 询 征 询、电 力 故 障 报 修、客 户 投 诉、停 电 预 告、客 户 欠 费 提 醒、系 统 服 务 功 能 拓 展 等 重 要 功 能。67、AC D系 统 重 要 负 责 对 接 入 的 呼 喊 进 行 智 能 的 路 由 和 排 队 控 制。68、C T I重 要 实 现 传 统 电 话 系 统 与 计 算 机 系 统 的 信 息 共 享 和 集 成。69、自 动 抄 表 系 统 是 指 由 主 站 通 过 传 输 媒 体 将 多 个 电 能 表 电 能 量 记 录 信 息 自 动 抄 读 的 系 统。70、自 动 抄 表 系 统 重 要 由 采 集 客 户 电 能 表 电 能 量 信 息 的 采 集 终 端、集 中 器、信 道 和 主 站 设 备 等 组 成。71、运 用 自 动 抄 表 系 统 也 许 解 决 抄 表 难 的 问 题,提 高 电 力 公 司 现 代 化 管 理 水 平,提 高 电 力 系 统 防 窃 电 能 力。72、电 费 收 取 作 为 生 产 经 营 的 最 后 一 个 环 节,将 最 终 体 现 公 司 的 经 营 成 果。73、银 行 代 扣 电 费 中,交 费 的 发 起 方 是 供 电 部 门,银 行 代 缴 电 费 的 发 起 方 是 电 力 客 户。74、运 用 电 力 负 荷 管 理 系 统 可 以 通 过 某 种 与 客 户 联 系 的 信 通 和 装 设 在 客 户 处 的 终 端 装 置 对 客 户 进 行 集 中 监 控。75、负 荷 管 理 系 统 中 终 端 机 的 类 型 根 据 通 信 传 输 媒 质 的 区 别 可 分 为 有 线 终 端 机 和 无 线 终 端 机。76、供 电 方 案 的 有 效 期,是 指 从 供 电 方 案 正 式 告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至 受 电 工 程 开 工 日 为 止。77、电 力 客 户 申 请 减 容 必 须 是 整 台 或 整 组 变 压 器 的 停 止 或 更 换 为 小 容 量 变 压 器供 电。78、基 本 电 费 是 指 按 客 户 的 用 电 容 量 和 最 大 需 量 与 基 本 电 价 计 算 的 电 费。79、电 力 客 户 服 务 是 以 电 能 为 载 体,用 以 交 易 和 满 足 客 户 需 要 的、自 身 无 形 和 不 发 生 实 物 所 有 权 转 移 的 活 动。80、客 户 服 务 技 术 支 持 系 统 重 要 由 电 力 营 销 管 理 信 息 系 统、客 户 服 务 数 字 语 音 支 持 系 统、配 电 网 管 理 信 息 系 统、电 力 流 动 服 务 快 速 反 映 系 统 四 大 部 分 构 成。81、柜 台 办 理 每 件 居 民 客 户 收 费 业 务 的 时 间 不 超 过 5 分 钟,客 户 办 理 用 电 业 务 的 时 间 每 件 不 超 过 2 0 分 钟。82、临 下 班 时,对 正 在 解 决 中 的 业 务 应 照 常 办 理 完 毕 后 方 可 下 班。下 班 后 如 仍 有 等 候 办 理 业 务 的 客 户,不 可 生 硬 拒 绝,应 迅 速 请 示 领 导,视 具 体 情 况 加 班 办 理。83、根 据 供 电 公 司 为 客 户 提 供 服 务 的 界 面 不 同,供 电 服 务 内 容 可 划 分 为:柜 台 服 务、现 场 服 务、查 询 服 务、特 别 服 务 和 电 力 急 修 服 务。84、停 电 预 告 作 为 电 力 客 户 服 务 系 统 的 功 能 之 一,它 通 过 自 动 电 话 呼 出、传 真、网 上 发 布、电 子 邮 件 等 方 式,向 重 要 客 户 预 告 停 电 信 息。85、2 0世 纪 9 0年 代 后 期,建 立 在 WindowsNT/2023/Unix环 境 下 的 银 行 电 费 代 收 系 统,供 电 公 司 与 银 行 一 般 通 过 光 纤 或 DDN专 线 进 行 数 据 的 实 时 对 接。86、供 电 公 司 有 权 按 照 国 家 核 准 的 电 价 和 用 电 计 量 装 置 的 记 录,向 用 户 计 收 电 费。87、自 逾 期 之 日 计 算 超 过 3 0 日,经 催 缴 仍 未 交 付 电 费 的,供 电 公 司 可 以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的 程 序 停 止 供 电。88、供 电 公 司 对 危 害 供 用 电 安 全、扰 乱 供 用 电 秩 序 的 行 为 有 权 制 止。89、服 务 规 范 中 的 基 本 道 德 和 技 能 规 范 规 定:真 心 实 意 为 客 户 着 想,尽 量 满 足 客 户 的 合 理 规 定,尊 重 客 户 的 保 密 规 定。90、服 务 规 范 中 的 行 为 举 止 规 范 规 定:为 客 户 提 供 服 务 时,应 礼 貌、谦 和、热 情,当 客 户 的 规 定 与 政 策、法 律、法 规 及 本 公 司 制 度 相 悖 时,应 向 客 户 解 释,争 取 客 户 的 理 解,做 到 有 理 有 节,与 客 户 交 接 钱 物 时,应 唱 收 唱 付,轻 拿 轻 放,不 抛 不 丢。91、仪 容 仪 表 规 范 规 定:供 电 服 务 人 员 上 岗 必 须 统 一 着 装,并 佩 戴 工 号 牌,服 务 规 范 中 的 营 业 场 合 服 务 规 范 规 定:实 行 首 问 负 责 制,实 行 限 时 办 结 制,办 理 居 民 收 费 业 务 时 间 一 般 每 件 不 超 过 5 分 钟,办 理 客 户 用 电 业 务 一 般 每 件 不 超 过 2 0分 钟。因 计 算 机 出 现 故 障 影 响 业 务 办 理 时,若 需 较 长 时 间 才 干 恢 复,除 向 客 户 说 明 情 况 并 道 歉 外,应 请 客 户 留 下 联 系 电 话,以 便 另 约 服 务 时 间。92、服 务 规 范 中 的“95598”客 户 服 务 热 线 服 务 规 范 规 定:时 刻 保 持 电 话 畅 通,电 话 铃 响 4 声 内 接 听,超 过 4 声 应 道 歉,客 户 来 电 发 泄 怒 气 时,应 仔 细 倾 听 并 做 记 录,避 免 与 客 户 发 生 冲 突,对 客 户 投 诉,应 100%跟 踪 投 诉 解 决 全 过 程,5 天 内 答 复,对 故 障 报 修,必 要 时 在 修 复 后 及 时 回 访,听 取 意 见 和 建 议。93、服 务 规 范 中 的 现 场 服 务 规 范 规 定:对 客 户 受 电 工 程 作 到“三 不 指 定”。进 入 客 户 现 场 时,积 极 出 示 工 作 证 件,并 作 自 我 介 绍。94、服 务 规 范 中 的 有 偿 服 务 规 范 规 定:对 产 权 不 属 于 供 电 公 司 的 电 力 设 施 进 行 维 护 和 抢 修 实 行 有 偿 服 务 的 原 则。95、服 务 规 范 中 的 投 诉 举 报 解 决 服 务 规 范 规 定:投 诉 在 5 日 内,举 报 在 1 0天 内 答 复。二、选 择 题:1、供 电 协 议 是 供 用 电 双 方 就 各 自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协 商 一 致 所 形 成 的 A。(A)法 律 文 书;(B)协、议;(C)承 诺;(D)文 本。2、某 转 供 户 为 二 班 制 生 产,供 电 公 司 每 月 在 计 算 转 供 户 最 大 需 量 时,应 将 被 供 户 每 月 用 电 量 按 D 折 合 为 1kW最 大 需 量,在 转 供 户 中 扣 除。(A)180kWh;(B)360 kWh;(C)540 kWh;(D)270 kWh。3、下 列 选 项 中,属 于 临 时 用 电 的 有 A B C D。(A)基 建 工 地 用 电;(B)市 政 建 设 用 电;(C)抗 旱 打 井 用 电;(D)防 汛 排 涝 用 电 4、对 申 请 输 移 表 的 客 户,在 其 A B C D不 变 的 条 件 下,允 许 办 理。(A)用 电 地 址;(B)供 电 点;(C)用 电 类 别;(D)用 电 容 量。5、电 能 表 的 额 定 电 压 是 根 据 C 拟 定 的。(A)设 备 容 量;(B)负 荷 电 流;(C)电 网 供 电 电 压;(D)额 定 电 流。6、价 格 是 由 C 格 成 的。(A)物 质 消 耗 支 出、商 品 价 值、赚 钱;(B)物 质 消 耗 支 出、商 品 价 值、工 资 支 出;(C)物 质 消 耗 支 出、工 资 支 出、赚 钱;(D)物 质 消 耗 支 出、税 金、赚 钱。7,下 列 选 项 中,应 执 行 非 居 民 照 明 电 价 的 有 B C D。(A)大 工 业 客 户 生 产 照 明 用 电;(B)非 工 业 和 普 通 工 业 客 户 中 的 生 产 照 明 用 电;(C)大 工 业 客 户 办 公、厂 区 照 明 用 电;(D)路 灯。8、用 2500V绝 缘 电 阻 表 测 量 全 绝 缘 电 压 互 感 器 的 绝 缘 电 阻 时,规 定 其 绝 缘 电 阻 不 小 于 B。(A)1 MQ/kV;(B)10 MQ/kV;(C)50 MQ/kV;(D)500 MQ/kV。9、I、I I类 用 于 贸 易 结 算 的 电 能 计 量 装 置 中,电 压 互 感 器 二 次 回 路 电 压 降 应 不 大 于 额 定 二 次 电 压 的 C。(A)0.5%;(B)0.25%;(C)0.2%;(D)0.75%。10、电 能 单 位 的 中 文 名 称、中 文 符 号、国 际 符 号 分 别 是:B。(A)千 瓦 小 时、千 瓦 小 时、kWh;(B)千 瓦 特 小 时、千 瓦 小 时、kW-h;(B)千 瓦 时、千 瓦 小 时、KWH;(D)千 瓦 特 小 时、千 瓦 时、KWh,11、采 用 格 式 条 款 订 立 协 议 的,若 格 式 条 款 和 非 格 式 条 款 不 一 致 的,应 当 采 用 C。(A)格 式 条 款;(B)诚 信 原 则;(C)非 格 式 条 款;(D)法 律 规 定。12、协 议 的 生 效 要 件 是 A B D。(A)协 议 的 主 体 合 格;(B)意 思 表 达 真 实;(C)应 当 采 用 书 面 形 式;(D)不 违 反 法 律 和 社 会 公 共 利 益。13、电 气 工 作 人 员 对 安 全 规 程 应 每 年 考 试 一 次,因 故 间 断 电 气 工 作 连 续 C 个 月 及 以 上 者,必 须 重 新 温 习 电 业 安 全 规 程 并 经 考 试 合 格 后,方 可 恢 复 工 作。(A)6;(B)12;(C)3;(D)1514、电 能、钢 铁 等 产 品 比 较 适 合 采 用 A 市 场 营 销 战 略。(A)无 差 异;(B)差 异;(C)集 中;(D)分 散。15、电 力 公 司 为 了 鼓 励 顾 客 在 淡 季 多 用 电,充 足 运 用 季 节 性 电 能 或 运 用 后 半 夜 的 低 谷 电 能,酌 情 减 少 电 价 的 方 法 属 于 A o(A)折 扣 和 折 让 定 价 策 略;(B)差 别 定 价 策 略;(C)心 理 定 价 策 略;(D)地 区 定 价 策 略。16、电 力 公 司 通 过 媒 体 宣 传、窗 口 服 务 和 产 品 展 示 等 手 段 在 全 社 会 和 消 费 者 中 树 立 电 力 产 品 优 质、可 靠、价 格 合 理 的 形 象 属 于 A。(A)形 象 营 销 策 略;(B)优 质 服 务 策 略;(C)市 场 开 拓 策 略;(D)推 动 需 求 侧 管 理 策 略。17、电 力 营 销 组 合 手 段 的 基 本 因 素 是 A。(A)产 品;(B)价 格;(C)分 销;(D)促 销。18、电 力 有 形 产 品 是 指 A B 等 和 销 售 电 能 有 关 的 物 品;无 形 产 品 是 指 CD 等。(A)营 业 大 厅;(B)营 业 人 员;(C)用 电 征 询;(D)供 电 设 备 维 修。19、电 力 公 司 要 突 出 自 己 和 竞 争 对 手 之 间 的 差 异 性,重 要 基 本 途 径 有 A B C D。(A)产 品 特 性;(B)服 务;(C)品 牌 形 象;(D)优 秀 员 工。20、区 分 供 电 服 务 水 平 的 重 要 因 素 有 A B C D 等。(A)征 询 服 务;(B)送 电;(C)安 装;(D)顾 客 培 训 I。21、对 客 户 窃 电、违 章 用 电、拖 欠 电 费 等 现 象 进 行 解 决,保 证 其 他 客 户 正 常 用 电,属 于 C。(A)售 前 服 务;(B)售 中 服 务;(C)售 后 服 务;(D)电 力 社 区 服 务。22、供 电 公 司 的 送 电 服 务 涉 及 A B C D。(A)供 电 方 案 的 制 定;(B)用 电 工 程 检 查 验 收;(C)表 计 安 装;(D)表 计 运 营 情 况。23、电 力 客 户 做 出 购 买 决 策 时,受 到 A B C D 等 因 素 的 影 响。(A)文 化;(B)社 会;(C)个 人;(D)心 理。24、潜 在 的 电 力 市 场 重 要 有:以 电 力 锅 炉 替 代 燃 煤、燃 油、燃 气 锅 炉,可 称 为 C市 场;以 供 电 公 司 直 供 代 替 客 户 自 备 发 电 机 组 甚 至 自 备 电 厂,称 为 A 市 场;以 电 热 水 器 替 代 其 他 热 水 器,称 为 B 市 场;以 电 炊 具 替 代 其 他 炊 具 的,称 为 D 市 场。(A)客 户 自 发 自 用;(B)民 用 电 热 水 器;(C)电 力 锅 炉;(D)电 炊 具。25、决 定 一 个 新 的 用 电 公 司 在 哪 里 落 户 的 重 要 因 素 是 A B C D。(A)本 地 投 资 环 境;(B)本 地 人 文 环 境;(C)本 地 电 价 水 平;(D)供 电 可 靠 性。26、C 是 电 力 营 销 工 作 面 向 客 户 的 第 一 个 环 节,也 是 市 场 开 拓 的 重 要 环 节。(A)征 询 服 务;(B)故 障 报 修;(C)业 扩 报 装;(D)交 电 费 便 捷 服 务。27、供 电 公 司 设 立 故 障 报 修 的 主 线 目 的 是 A B C D。(A)在 最 短 时 间 内 排 除 供 电 或 用 电 故 障;(B)恢 复 故 障 客 户 的 供 电 或 用 电;(C)满 足 客 户 需 求;(D)增 长 电 量 销 售。28、电 力 需 求 侧 管 理 的 作 用 有 A B C D。(A)改 善 电 网 的 负 荷 特 性;(B)减 少 电 力 客 户 的 用 电 成 本(C)节 约 用 电,减 少 能 源 需 求 和 污 染 排 放;(D)减 少 电 源 建 设 和 电 网 建 设 的 投 入。29、B 属 于 电 力 需 求 侧 管 理 的 价 格 手 段。(A)举 办 节 能 产 品 展 示;(B)峰 谷 分 时 电 价;(C)节 电 效 益 返 还;(D)蓄 冷 蓄 热 技 术。30、民 事 法 律 行 为 的 特 殊 书 面 貌 形 式 是 指 B。(A)电 报、电 传;(B)公 证、鉴 证;(C)电 子 邮 件;(D)授 权 委 托 书。31、抵 押 权 属 于 B。(A)主 权 利;(B)从 权 利;(C)人 身 权;(D)所 有 权。32、供 电 公 司 对 查 获 的 窃 电 者,有 权 追 补 电 费,并 加 收 D。(A)罚 金;(B)罚 款;(C)滞 纳 金;(D)违 约 使 用 电 费;33 违 约 形 态 不 涉 及 D。(A)预 期 违 约;(B)迟 延 履 行;(C)不 完 全 履 行;(D)行 使 抗 辩 权。34、依 据 担 保 法 的 规 定,未 明 确 约 定 保 证 方 式 的,按 B 论。(A)一 般 保 证;(B)连 带 责 任 保 证;(C)保 证 无 效;(D)重 新 协 商。35、当 格 式 条 款 与 非 格 式 条 款 不 一 致 时,应 优 先 采 用 的 是 B。(A)格 式 条 款;(B)非 格 式 条 款;(C)示 范 文 本;(D)标 准 文 本。36、供 电 公 司 要 使 用 不 安 抗 辩 权,必 须 证 明 客 户 存 在 下 列 何 种 情 形:A B C D。(A)客 户 经 营 状 况 严 重 恶 化;(B)客 户 转 移 财 产。抽 逃 资 金,以 逃 避 债 务 的;(C)客 户 丧 失 商 业 信 誉 的;(D)客 户 有 丧 失 或 也 许 丧 失 履 行 债 务 能 力 的 一 些 情 形。37、先 履 行 协 议 义 务 的 一 方 当 事 人 在 行 使 不 安 抗 辩 权 后,应 及 时 告 知 对 方,并 可 规 定 对 方 提 供 适 当 B。(A)质 押;(B)担 保;(C)抵 押;(D)保 证 金。38、供 电 公 司 或 对 欠 费 客 户 停 止 供 电 时,须 满 足 下 列 什 么 条 件:A B C。(A)逾 期 欠 费 已 超 过 3 0天;(B)经 催 交,在 限 期 内 仍 未 交 纳;(C)停 电 前 应 按 有 关 规 定 告 知 客 户;(D)客 户 批 准。39、电 力 管 理 部 门 对 查 获 的 窃 电 者 除 追 缴 电 费 外,还 可 处 以 相 称 于 窃 电 金 额 B 以 下 的 罚 款。(A)3 倍;(B)5 倍;(C)8 倍;(D)2 倍。40、下 列 什 么 情 形 因 高 压 电 导 致 别 人 人 身 损 害 的,电 力 设 施 产 权 人 不 承 担 民 事 责 任:A B C D。(A)不 可 抗 力;(B)受 害 人 自 杀 或 自 残;(C)受 害 人 因 犯 罪 行 为 而 引 起 触 电 事 故;(D)受 害 人 在 电 力 设 施 保 护 内 从 事 法 律、法 规 所 严 禁 的 行 为。41、在 电 力 系 统 正 常 情 况 下,供 电 公 司 供 到 用 户 受 电 端 的 供 电 电 压 允 许 偏 差,10KV及 以 下 三 想 供 电 的 为 额 定 值 的 C。(A)+10%;(B)+5%;(C)+3%;(D)+7%o42、下 列 选 项 中 A 不 属 于 不 合 法 竞 争 方 法。(A)欺 骗 性 交 易 方 法;(B)侵 犯 性 商 业 秘 密;(C)不 合 法 有 奖 销 售;(D)拾 配 或 附 带 不 合 理 条 件。43、一 般 诉 讼 时 效 期 限 为 B。(A)6 个 月;(B)2 年;(C)1 年;(D)3 个 月。44、申 请 执 行 民 事 判 决 期 限,有 一 方 是 公 民 的 为 C。(A)6 个 月;(B)2 年;(C)1 年;(D)3 个 月。45、电 力 营 销 技 术 支 持 系 统 的 核 心 部 分 是 B。(A)客 户 服 务 技 术 支 持 系 统;(B)电 力 营 销 信 息 系 统;(C)自 动 抄 表 系 统;(D)客 户 交 费 支 持 系 统。44、当 前 我 国 电 力 供 需 矛 盾 缓 解,甚 至 供 大 于 求,电 力 负 荷 管 理 系 统 的 最 重 要 的 目 的 是 B。(A)控 制 电 力 电 量;(B)服 务 管 理;(C)防 窃 电;(D)自 动 抄 表。45、B 是 电 力 营 销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中 基 础 信 息 加 工 和 解 决 的 核 心 系 统。(A)客 户 工 作 层;(B)营 销 业 务 层;(C)营 销 工 作 质 量 管 理 层;(D)客 户 服 务 层。46、电 力 客 户 服 务 系 统 人 工 座 席 接 通 率 要 达 成 D(A)75%;(B)95%;(C)65%;(D)85%。47、远 程 自 动 抄 表 系 统 采 用 国 家 标 准 的 通 信 规 约、通 用 的 操 作 系 统 和 商 用 数 据 库 系 统,保 证 了 系 统 的 D。(A)实 时 性;(B)精 度 准 确 性:(C)可 靠 性;(D)开 放 性。48、远 程 自 动 抄 表 系 统 能 迅 速 读 取 某 一 时 刻 各 电 能 表 的 计 理 数 据,并 可 定 期 读 取 保 存 在 各 电 能 表 中 的 各 时 段 的 计 量 数 据,体 现 了 系 统 的 A o(A)实 时 性;(B)精 度 准 确 性:(C)可 靠 性;(D)开 放 性。49、银 行 代 收 电 费 模 式 有 B。(A)银 行 代 扣、银 行 转 账、银 行 托 收;(B)银 行 代 扣、银 行 代 缴、银 行 托 收;(C)银 行 代 扣、银 行 代 缴、银 行 转 怅;(D)银 行 转 账、银 行 代 缴、银 行 托 收。50、对 自 助 交 费 的 基 本 方 式 描 述 错 误 的 是 D。(A)可 实 现 电 话 交 费、网 上 交 费、POS机;(B)可 实 现 电 话 交 费、网 上 交 费、银 行 自 助 查 询 终 端 交 费;(C)可 实 现 电 话 交 费、银 行 自 助 查 询 终 端 交 费、POS机;(D)可 实 现 电 话 交 费、网 上 交 费、银 行 窗 口 交 费。51、我 国 最 早 使 用 电 力 是 在 A。(A)1882 年;(B)1883 年;(C)1885 年;(D)1891 年。52、供 电 公 司 允 许 客 户 暂 拆 时 间 最 长 不 得 超 过:A。(A)6 个 月;(B)5 个 月;(C)3 个 月;(D)2 个 月。53、电 能 表 的 额 定 电 压 是 根 据 C 拟 定 的。(A)、设 备 容 量;(B)负 荷 电 流;(C)电 网 供 电 电 压;(D)额 定 电 流。54、电 力 公 司 应 保 证 供 电 可 靠 率 不 低 于 B。(A)99.86%;(B)99.89%;(C)99.85%;(D)99.87%。55、电 力 公 司 应 保 证 居 民 客 户 端 电 压 合 格 率 不 低 于 D。(A)96%;(B)97%;(C)94%;(D)9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