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基础知识1.pdf
第一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P 1(1)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外,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2)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3个月。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否则,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3)终止施工的,应当于终止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4)国务院批准开工的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1.建筑工程发包1、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等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各方对合同履行承担连带责任。3、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5、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保修内容及保修期限应该按建筑法及其有关规定进行。二、合同法P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下 简 称 合同法)中的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中所列的平等主体有三类,即: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既包括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组织。二、合 同 订 立 p4(一)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合同订立的程序1.要约(1)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2)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3)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要约可以撤回,撤回邀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邀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4)要约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2.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1)承诺的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要约,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2)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3)承诺的撤回。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邀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4)逾期承诺。受邀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5)要约内容的变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二、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1.合同生效的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待手续完成时合同生效。2.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二)效力待定合同P8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效力能产生尚不能确定的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订的合同。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 无权代理人订的合同。(三)无 效 合 同 P9五、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P13(一)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二)合同解除P14(三)标的物的提存六、违约责任P14(一)违约责任及其特点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具有以下特点:(1 以有效合同为前提。与侵权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不同,违约责任必须以当事人双方事先存在的有效合同关系为前提;(2)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为要件。只有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才应承担违约责任;(3)可由合同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约定。违约责任主要是一种赔偿责任,因此,可由合同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约定;(4)是一种民事赔偿责任。首先,它是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的民事责任,无论是违约金还是赔偿金,均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支付关系;其次,违约责任的确定,通常应以补偿守约方的损失为标准。(二)违 约 责 任 的 承 担(P 1 5)1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 .违约责任的承担主体(三)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七、合同争议的解决P 1 6(一)合同争议的和解与调解2 .调解。调解有民间调解、仲裁机构调解和法庭调解三种。(二)合同争议的仲裁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合同当事人双方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争议发生后由其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并由仲裁机构按照仲裁法律规范的规定居中裁决,从而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制度。根 据 我 国 仲裁法,对于合同争议的解决,实 行“或裁或审制”。即发生争议的合同当事人双方只能在“仲裁”或 者“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解决其合同争议。(三)合同争议的诉讼三、招标投标法P17(重点)(-)招标1.招标的条件和方式(1)招标的条件。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2)招标方式。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2.招标文件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其他规定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 0 日。(-)投标1.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 招标投标法重新招标。2.联合投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三)开标、评标和中标1.开标开标应当在招标人的主持下,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公开进行。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中标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四、其 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略)(一)价格法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国家定价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制定定价目录。(-)土地管理法(2)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少占农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3.建 设用地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4)土地的临时使用。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三)保险法1.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2.财产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均属财产保险。(四)税收相关法律法规1.税务管理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 0 日内,应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二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省略)第二章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第一节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一、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与分类P38建设工程项目是指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拟建、改建(-)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建设工程项目可分单项工程,单 位(子单位)工 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1.单项工程单项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工程项目。如,一个工厂的生产车间,仓库,或者学校的教学楼。2.单位(子单位)工程单位工程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按照单项工程的构成,又可将其分解为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如工业厂房工程中的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等分别是单项工程中所包含的不同性质的单位工程。3.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4.分项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如基础可分为基槽开挖,垫层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分类1.按建设性质划分建设工程项目可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3.按项目规模划分为适应对建设工程项目分级管理的需要,国家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更新改造项目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两类。4.按项目的投资效益划分建设工程项目可分为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5.按项目的投资来源划分建设工程项目可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比如地勘,设计,施工不能改变次序。(一)投资决策阶段工作内容1.编报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拟建项目单位向国家提出的要求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推荐一个拟建项目,论述其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供国家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不在进行投资决策性质的审批,项目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企业不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面可直接编制可行性究报告。2.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是对工程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3项目投资决策审批制度根 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政府投资项目及非政府投资项目分别实行审批制、核准制或备案制。(1)政府投资项目。对于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需要从投资决策的角度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都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的评估。(2)非政府投资项目。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1)核准制。企业投资建设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时,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2)备案制。对 于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二)实施阶段工作内容1.工程设计1)初步设计。2)技术设计。3)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根据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的要求。建筑物外型、内部空间分割、结构体系、构造状况以及建筑群组成和周围环境的配合。它还包括各种运输、通讯、管道系统、建筑设备的设计。在工艺方面,应具体确定各种设备的型号、规格及各种非标准设备的制造加工图。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2.建设准备 建设准备工作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1)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2)完成施工用水、电、通讯、道路等接通工作;3)组织招标选择工程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商;4)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I(2)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的办理。3 .施工安装项目新开工时间,是指工程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始施工的日期。不需开槽的工程,正式开始打桩的日就是开工日期。铁路、公路、水库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以开始进行土方、石方工程的日期作为正式开工日期。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和水、电等工程开始施工的日期不能算作正式开工日期。4.生产准备(三)交付使用阶段工作内容(P 42)1 .竣工验收对某些特殊情况,工程施工虽未全部按设计要求完成,也应进行验收,这些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因少数非主要设备或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虽然工程内容尚未全部完成,但已可以投产或便用。2)按规定的内容已建完,但因外部条件的制约,如流动资金不足、生产所需原材料不能足等,而使已建成工程不能投入便用;3)有些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但近期内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应从实际情况出发。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缩小规模,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组织竣工验收,移交固定资产。按国家现行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3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的.取消企业和主管部门(或地方)的基建试车收入分成,由银行监督全部上交财政。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推迟竣工验收时间。(2)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应认真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1)整理技术资料。2)绘制竣工图关于绘制竣工图的规定如下: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由施工承包单位(包括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新蓝图)上注明修改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 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业主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施工承包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和说明,作为竣工图。竣工图必须准确、完整,符合归档要求,方能交工睑收。项目后评价的基本方法是对比法。就是将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所取得的实际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境保护等情况与前期决策阶段的预测情况相对比,与项目建设前的情况相对比,从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和教训。效益后评价。过程后评价。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及其主要内容(省略)(一)项目管理及其知识体系1.项目管理的概念项目管理是指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为达到项目目标(在规定的时间和预算费用内,达到所要求的质量)而对项目所实施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过程。2.项目管理知识体系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包括9 个知识领域.即:范围管理、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采购管理、风险管理和综合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及其发展趋势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项目组织运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寿命期内的所有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后评价等)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过程。三大目标之间的对立关系。(2)三大目标之间的统一关系。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呈现出集成化、国际化、信息化趋势。(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和任务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业主方项目管理。第二节建设工程目标管理一、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原理和方法(一)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原理项目目标控制的主要方法控制的方法随控制目标的不同而不同,常用的项目目标控制方法有如下几种。网络计戈法。(2)S曲线法。(3)香蕉曲线法。(4)排列图法。(5)因果分析图法。(6)直方图法。(7)控制图法。二、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内容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包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等内容。第 三 节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风 险 管 理(P 5 4)一、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程序1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的分类、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因素有很多,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I )按照风险来源进行划分。风险因素包括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和政治风险。(2 )按照风险涉及的当事人划分。包括业主风险、承包商风险。(3 )按风险可否管理划分,可将工程项目风险划分为可管理风险和不可管理风险。(4)按风险影响范围划分可将工程项目风险划分为局部风险和总体风险。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 二 节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相 关 合 同(P 5 9)一、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主要合同关系(一)业主的主要合同关系业主为了实现建设工程项目总目标,可以通过签订合同将建设工程项目寿命期内有关活动委托给相应的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机构,如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工程咨询(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与项目管理服务等。1.工程承包合同(1)E P C承包合同。是指业主将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施工任务全部发包给一个承包商。工程施工合同。1)施工总承包合同。2)单项工程或者特殊专业工程承包合同。2 .工程勘察合同3 .工程设计合同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5.工程咨询或项目管理合同6.贷款合同7.其他合同业主的主要合同关系如图31 所示。勘察设计单位金融机构承包商计合同工程承包客商贷款合同业主工程咨询单位采购合同工程咨询?吧瑜口管理合同-、保险合同项目管理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工程保险公司图业主的主要合同关系(二)承包商的主要合同关系图 3-2 承包商的主要合同关系二、建设工程合同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土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2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 )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2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3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4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3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I)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2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4)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第三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总承包合同管理P67一、建设工程合同计价模式及其选择1.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I)固定总价合同。I)工程招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以及承包商依据的报价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会有较大差异;2)工程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工作内容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这样,可以使承包商在报价时能够合理地预见到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3)工程合同期较短(一般为一年之内),双方可以不必考虑市场价格浮动可能对承包价格的影响。可调总价合同。合同期较长,在固定总价基础上,增加合同履行过程中殷市场价格浮动对承包价格调整的条款。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商按工程量报价单内分项工作内容填报单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确定结算价款的合同。承包商所填报的单价应为计及各种摊销费用后的综合单价,而非直接费单价。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内所开列的工程量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单价合同较为合理地分担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因为承包商据以报价的清单工程量为初步设计估算的工程量,如果实际完成工程量与估计工程量有较大差异时,采用单价合同可以避免业主过大的额外支出或承包商的亏损。此外,承包商在投标阶段不可能合理准确预见的风险可不必计入合同价内,有利于业主取得较为合理的报价。单价合同按照合同工期的长短,也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价单价合同两类,调价方法与总价合同的调价方法相同。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将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划分为直接成本费和承包商完成工作后应得酬金两部分。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成本费由业主实报实销,另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付给承包商相应报酰I。成本加酬金合同大多适用于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灾后修复工程。由于在签订合同时,业主还不可能为承包商提供用于准确报价的详细资料,因此,在合同中只能商定酬金的计算方法。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业主需承担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而也就承担了工程项目的全部风险。而承包商由于无风险,其报酬往往也较低。按照酬金的计算方式不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有: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目标成本加奖罚合同等。(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P 6 81 .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2 .工程项目的设计深度3.工程施工技术的先进程度如果工程施工中有较大部分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当业主和承包商在这方面过去都没有经验,且在国家颁布的标准、规范、定额中又没有可作为依据的标准时,为了避免投标人盲目地提高承包价款,或由于对施工难度估计不足而导致承包亏损,不宜采用固定价合同,而应选用成本加酬金合同。4.工程施工工期的紧迫程度有些紧急工程(如灾后恢复工程等)要求尽快开工且工期较紧时,可能仅有实施方案,还没有施工图纸,因此,承包商不可能报出合理的价格,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P 7 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由 协 议 书 、通 用 条 款 、专 用 条 款 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1 .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总纲性法律文件,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即成立。标准化的协议书文字量不大,需要结合承包工程特点填写。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生效时间,以及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组成。2 .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在全面总结国内工程实施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的基础上,参考F I D I C编写的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相关内容的规定,编制的规范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权利义务的标准化合同条款。3 .专 用 条 款(P 7 0)4 .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造价的条款(P 7 1)1.合同价款及调整(2)合同的计价方式。通用条款中规定了三种可选择的计价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的一种I)固定价格合同。2)可调价格合同。3)成本加酬金合同。(3)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在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下累计超过8小时;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2 .工程预付款3 .工程量的确认对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的核实确认,是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4 .工 程 款(进度款)支付5 .竣工结算6 .质量保修金(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可停止履行合同:(I)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三、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E P C (设计一采购一施工)总承包是最典型和最全面的工程总承包方式,业主仅面对一家承包商,由该承包商负责一个完整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供应等工作。E P C总承包商还可将承包范围内的一些设计、施工或设备供应等工作分包给相应的分包单位去完成,自己负责进行相应的管理工作。(-)E P C承包合同的订立(省略)2 .合同文件的组成E P C总承包合同文件包括的内容及执行的优先次序如下:(I)合同协议书;(2 )合同专用条件;(3 )合同通用条件;(4 )业主要求;(5 )投标书。是指包含在合同中的由承包商提交并被中标函接受的工程报价书及其附件;(6)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可能还有:与投标书同时提交,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数据资料,如工程量清单、数据、费率或价格等。付款计划表或作为付款申请组成部分的报表。与投标书同时递交的方案设计文件等。3.合同价款及其支付(I)合同价款。总承包合同通常为总价合同,支付以总价为基础。当然,在总价合同中也可能有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支付的分项,即采用单价计价方式。四、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管理(一)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管理1 .专业分包合同的订立(I)专业分包合同的内容。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内容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3)承包人的义务。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为使分包人合理预计专业分包工程施工中可能承担的风险,以及保证分包工程的施工能够满足主合同的要求顺利进行,承包人应使分包人充分了解其在分包合同中应履行的义务。为此,承包人应提供主合同供分包人查阅。此外,如果分包人提出,承包人应当提出一份不包括报价书的主合同副本或复印件,使分包人全面了解主合同的各项内容。2.专业分包合同的履行管理(I)开工。分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开工日期前5 天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并陈述理由。承包人接到请 求 后 的 4 8 小时内给予同意或否决的答复,超过规定时间未予答复,则视为同意分包人延期开工的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省略)1 .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没有采用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的形式,只有一个施工劳务合同和三个附件。劳务分包人应派遣合格的人员上岗施工,遵守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保证施工质量,接受承包人对施工的监督。承包人负责工程的测量定位、沉降观测;劳务分包人按照图纸和承包人的指示施工。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共同进行验收,无需请工程师参加,也不必等主合同工程全部竣工后再验收。但承包人与发包人按照主合同对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时,如果发现劳务分包人的施工质量不合格,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包括劳务分包人工作),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第 四 章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构 成第 一 节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的 含 义 与 特 点(P 8 0)一、工程造价的含义工程造价本质上属于价格范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一)第一种含义从投资者或业主的角度来定义。建设工程造价是指有计划地建设某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的费用。即有计划地进行某建设工程项目的固定资产再生产建设,形成相应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铺底流动资金的一次性投资费的总和。固定资产投资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的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设备、工器具的购置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工程造价就是工程投资费用。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工程总造价就是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总和。而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总造价是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投资的总和。(-)第二种含义建设工程造价是指为建设某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形成的工程承发包(交易)价格。工程造价的第二种含义通常把工程造价认定为工程承发包价格。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中占有的份额,是工程造价中最活跃的部分,也是建筑市场交易的主要对象之一。土地使用权拍卖或设计招标等所形成的承包合同价也属于第二种含义。二、工程造价的特点(一)大额性(二)单个性(三)动态性(四)层次性(五)阶 段 性(多次性)第二节 建设工程造价的内容与构成(P 8 5)一、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构成建筑项目总投资是指项目的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流动资金的总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 图4-2 o直接费措施卷直接工程费人工施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建筑安装工程造价L环境保护费文明施T费安全球工费临忖没施费夜 间 电 费二次撤运费大型电LM设的进出场及安拆将泯*匕、锹舫加上模板及支架费”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黄施工排水、降水费间接就利斓税金-猊京-企业管理费一-营业税域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工程排污费_L程定幡测定裁社会保H普(I)养老保险费(2)失业保险族(3)陕疗保险费住房公蜕金一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管理人员工责 办公费差旅交通费网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应联工教育经费财产保睑密财务费税金1一其他B B4-2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示意图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则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组成,见 图 4-3 o分部分项工程应 人 r 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措施项目费建筑安督工程造价其他项目费一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幼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檄运费大型机憾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踪混魔七、第筋混凝上模板及支架脚 F架赛已完工段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I 各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裁(招标人部分(I)林回余(2)材料内置费(3)其他投标人部分(1 )总承包及务费(2)不星.作项目费规费r.程排污施工程定额涮定费社会保簿:费()养老保险费(2)失业保险费(3)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修L营业税J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赛附加图4-3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示意图(-)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7 8)1 .直接工程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I)人工费:(2)材料费:(3)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七项费用组成.2 .措 施 费 P 9 0二、间接费(省略)三、设备及工器具费构成(P 9 3)国产设备原价的构成及计算、国产标准设备原价的构成、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的构成2 .进口设备原价的构成及计算1)内陆交货类2)目的地交货类。即卖方在进口国的港口或内地交货,有目的地港船上交货价、目的港船边交货价(F O S )和目的港码头交货价(关税已付)及完税后交货价(进口国的指定地点)等几种交货价。它们的特点是: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是以目的地约定交货点为分界线,只有当卖方在交货点将货物置于买方控制下才算交货,才熊向买方收取货款。这种交货类别对卖方来说承担的风险较大,在国际贸易 中卖方一般不愿采用。3)装运港交货类。即卖方在出口国装运港交货,主要有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 O B),习惯称离岸价格,运费在内价(C&F )和运费、保险费在内价(C I F),习惯称到岸价格。它们的特点是:卖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在装运港交货,只要卖方把合同规定的货物装船后提供货运单据便完成交货任务,可凭单据收回货款。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 O B)是我国进口设备采用最多的一种货价。(2)进口设备抵岸价的构成及计算。进口设备抵岸价=货价+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附加费(4 20)3.设备运杂费的构成及计算第三节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关系和工程造价控制一、建设工程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关系提出项目建议H可行性研究初 步 技术一施工图.知标.合同-合同I 竣 工I设计 设计 设 计 招 标-签 订 A 实 施 口 验 收|1 1 1 -.投资估算一概算一 E 一颈算A中 标 价.合 同 价.结 算 价 T 结算|图4-4建设工程各阶段工程造价关系示意图二、建设工程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应体现以下三原则:(-)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控制据西方一些国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度占75%以上。(-)主动控制,以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三)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