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基础知识培训(共9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ROHS基础知识培训RoHS是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的英文缩写。 RoHS一共列出六种有害物质,包括: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联苯PBB。 开展和实施欧盟“ROHS”指令(标准)目的,根本在于防止电子、电气设备的部件、材料、包装材料或设备中含有环境管理物质中禁止使用物质、计划废除物质以及削减物质(通常指:有害物质)的混入、遵守法令(各国或当地法令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必须按照其法令执行)、保护地球环境以及减轻对生态系统日益恶化的影响。 RoHS针对所有生产过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六种有害物质的电气电子产品,主要包括:白家电,如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吸尘器,热水器等,黑家电,如音频、视频产品,DVD,CD,电视接收机,IT产品,数码产品,通信产品以及电动工具,电动电子玩具,医疗电气设备。 部件和材料主要包括半成品(功能单元、模块、板组件等的组装部件等)部件(电气部件、机构部件、半导体设备、印刷电路板、记录介质、包装材料、包装部件)螺丝附件(遥控器、鼠标、AC适配器等为设备使用而配套的附属品等)产品所使用的附属材料(胶带、焊接材料、粘结剂等)等构成材料操作说明书服务部件(系指电子、电气设备的包装材料:木框、托架、导轨、杠秆、袋、缓冲材料、固定器具、薄板、绳索、硬纸箱、胶带、捆绑带、标签、印刷油墨及涂料等) 欧盟将在2006年7月1日实施RoHS,届时使用或含有重金属以及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联苯PBB等阻燃剂的电气电子产品将不允许进入欧盟市场。 有关环境管理物质术语和定义含有:含有系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产品的部件、设备或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或粘附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粘附于产品中的物质)。 杂质: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业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中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matural impurity),或者在材料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术上下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此外,为了与主原料加以区别,在为了改变材料的特性而使用称为“杂质”的物质时,也按“含有”处理。但是,在制造半导体设备等使用的掺杂剂(Dopant),虽然是有意添加的,但实质上在半导体设备中仅有极微量残存,这中情况不作为“含有”处理。在部件、设备中该环境管理物质作为杂质混入或者粘附时,其浓度不应超过该允许浓度。 环境管理物质名称一览环境管理物质名称重金属镉以及镉化合物铅以及铅化合物汞以及汞化合物六价铬化合物(Cr6+)有机氯化合物多氯联苯(PCB)多氯化萘(PCN)氯代烷烃(CP)灭蚁灵(Mirex)其他有机氯化合物有机溴化合物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四溴双酚-A-双-(2, 3-二溴丙醚)(TBBP-A-bis)其他有机溴化合物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化合物、三苯基锡化合物)石棉偶氮化合物甲醛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注:“”者为2006年7月1日欧盟首批实施“ROHS”指令的有害物质;其余十二类物质也是要近期内关注的环境管理物质。 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之一:镉(Cd)环境管理物质名称:镉以及镉化合物 说明:金属、合金、无机化合物、有机化合物、无机盐、有机盐等含有镉元素的所有物质。 对象 1级 包装部件(参照表4.3 有关包装材料追加事项):(把手、塑料袋、胶垫、绳索、箔、托架、导轨、杠杆、胶卷盒等);塑料(包括橡胶)材料中使用的稳定剂、颜料、染料:(电气连线的绝缘体、遥控器键、捆绑带、电子部件的外装树脂、外框、标签、唱片等);涂料、墨水;表面处理(电镀等)、涂层照片胶卷;日光灯(小型日光灯、直管日光灯)。 2级 所有含新型部件的镍、镉电池从2005年1月开始禁止。 3级以外的所有用途。例如:直流电动机、开关、继电器、断路器等电接点;温度保险丝的可溶体;玻璃以及玻璃涂料的颜料、染料(用于玻璃的颜料、染料以及玻璃用涂料);焊锡(镉含量为20ppm以上的焊锡);荧光显示装置中含有荧光体、CdS光导电池;电阻(玻璃料)等;注:锌压铸件等金属部件中的镉,除了有意添加以外,杂质不予考虑。 3级 要求使用可靠性高的电接点电镀而没有代替材料的产品 允许浓度(含量):5ppm;塑料(包括橡胶) 测定方案:(1) 预处理有关预处理方法,采用硫酸、硝酸以及过氧化氢存在下的湿式分解法(例如BS EN 1122:2001“Plastics-Determination of cadmium-Wet decomposition method”中记载的分解方法等),硫酸存在下的灰化法或者在密闭容器中的加压酸分解法(微波分解法)等。发生沉淀物时使用某种方法进行溶解。(2)测定装置测定装置为感应等离子体发光分光分析装置(ICP-AES, ICP-OES)、原子吸收装置(AAS)、感应等离子体质量分析装置(ICP-MS)。除以上之外,通过预处理和测定装置的结合,如果可以保证镉的定量下限为5ppm以下时为符合。此外,镉和铅也可以采用上述AAS以外的方法同时进行分析。 注:其管理级别的划分是引用“SONY”公司的相关技术资料,以下同。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之二:铅(Pb) 环境管理物质名称:铅以及铅化合物环境管理物质名称:铅以及铅化合物 说明:金属、合金、无机化合物、有机化合物、无机盐、有机盐等包含铅元素的所有物质。 对象 1级 包装材料(参照表4.3 有关包装材料追加事项);用于印刷电路板而使用铅的涂料、颜料、墨水。 2级 所有含新型部件的小型密封铅电池从2005年1月开始禁止。 部件的外部电极、引导端子等的焊锡处理(电气部件/半导体设备/散热片等);AC适配器、电源电缆、连接电缆、遥控器、鼠标、设备外露部分中使用的塑料(包括橡胶)材料中的稳定剂、颜料、染料,以及涂料、墨水等。 3级以外的所有用途。例如:铅在85wt%以下的有铅焊锡中,铅的含量在1000ppm以上的产品;光学玻璃所含有的铅;含有允许含有量“1”以上的各种合金(包括焊锡材料);AC适配器、电源电缆、连接电缆、遥控器、鼠标、设备外露部分中使用的塑料(包括橡胶)材料中的稳定剂、颜料、染料,以及涂料、墨水等。 3级 部件、设备的内部连接用高熔点焊锡(铅为85wt%以上的有铅焊锡)电子陶瓷部件(压电元件,陶瓷感应材料等)显像管、电子部件、荧光显示管所使用的玻璃材料电子部件中使用的玻璃材料和密封材料,包括电阻体、导电糊剂、粘结剂、玻璃料等含有的如下合金(1)合金的种类 含铅允许重量百分数钢材 0.35wt%以下铝合金 0.4wt%以下铜合金 4wt%以下焊锡 1000ppm以下 允许浓度(含量):100ppm;塑料(包括橡胶) 测定方案: 预处理预处理方法采用硫酸、硝酸以及过氧化氢存在下的湿式分解法,硫酸存在下的灰化法,或者密闭容器内的加压酸分解法(微波分解法)等。在发生沉淀物时使用某中方法进行溶解。 测定装置标准装置有感应等离子体发光分光分析装置(ICP-AES,ICP-OES)、原子吸收装置(AAS)、感应等离子体质量分析装置(ICP-MS)。通过以上的预处理和测定装置的结合,如果可以保证铅的定量下限为30ppm以下时为符合。此外,镉和铅可通过上述AAS以外的方法同时进行分析。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之三:汞(Hg) 环境管理物质名称:汞以及汞化合物 说明:金属、合金、无机化合物、有机化合物、无机盐、有机盐等含有汞元素的所有物质。对象1级 包装材料(参照表4.3 有关包装材料追加事项)颜料、涂料、墨水;汞电池、计时器:小型日光灯(液晶背光等):每一支的含量超过10mg;直管日光灯:每一支的含量超过20mg;使用汞作为接点的继电器、开关、传感器;塑料中的添加剂。2级 小型日光灯:每一支的含量为5mg以上,10mg以下;直管日光灯:每一支的含量为10mg以上,20mg以下;氧化银电池、碱性锰纽扣电池、空气电池;1级和3级以外的所有用途。3级 小型日光灯:直管荧光灯以外的灯(高压汞灯等)小型日光灯:每一支的含量为5mg以下直管日光灯:每一支的含量为10mg以下 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之四:铬(Cr6+) 环境管理物质名称:六价铬化合物说明:金属、合金为对象之外。无机化合物、有机化合物、无机盐、有机盐等含有六价铬的所有物质。 对象 1级 包装材料(参照表4.3 有关包装材料追加事项);电池、催化剂。 2级 电镀防锈处理(螺丝、钢板等)、含有作为墨水/涂料的颜料等成分的产品等。 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之五:多氯联苯(PCB) 环境管理物质名称:多氯联苯(PCB) 对象 1级 油浸变压器、电容器、绝缘油、润滑油、塑料阻燃剂等。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之六:多氯化萘(PCN) 环境管理物质名称:多氯化萘(PCN) 对象1级 润滑油、涂料等所有用途:注:氯原子数3以上的多氯化萘(PCN)产品。 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之七:氯代烷烃(CP) 环境管理物质名称:氯代烷烃(CP)说明:以“碳链长为10-13、含氯量为50wt%以上的短链型氯代烷烃”为对象。对象1级 用作含有附件产品的外框(外壳)、印刷电路板。3级 1级以外的所有用途。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之八:灭蚁灵(Mirex) 环境管理物质名称:灭蚁灵(Mirex)对象1级 用于树脂、橡胶、涂料、纸张、纺织物、电气产品等的阻燃剂、杀虫剂、防锈剂等。 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之九:其他有机氯化合物 环境管理物质名称:其他有机氯化合物对象3级 用于塑料的阻燃剂、增塑剂、印刷电路板等上的阻燃剂等。 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之十:有机溴化合物-多溴联苯(PBB) 环境管理物质名称:有机溴化合物-多溴联苯(PBB)对象1级 用于塑料的阻燃剂等。 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之十一:有机溴化合物-多溴二苯醚(PBDE) 物质名称:有机溴化合物 多溴二苯醚(PBDE)对象1级 用于2级以外的所有用途。如:塑料的阻燃剂等。2级 2002年12月以前的模具制造的部件(限定于TV、显示器的框体);2003年1月以后的新型模具部件禁止采用。 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之十二:有机溴化合物四溴双酚-A-双-(2,3-二溴丙醚)(TBBP-A-bis) 环境管理物质名称:有机溴化合物四溴双酚-A-双-(2,3-二溴丙醚)(TBBP-A-bis)说明:商品名FR-720等。对象2级 用于塑料的阻燃剂等。 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之十三:其他有机溴化合物 环境管理物质名称:其他有机溴化合物对象3级 用于塑料的阻燃剂、印刷电路板等上的阻燃剂等。 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之十四: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化合物、三苯基锡化合物) 环境管理物质名称: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化合物、三苯基锡化合物)对象1级 涂料、墨水、防腐剂、防锈剂等。 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之十五:石棉 环境管理物质名称:石棉对象1级 绝缘材、填料等。 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之十六:甲醛 环境管理物质名称:甲醛对象1级 出口欧洲产品中的刨花板、胶合板所使用的木工产品(扬声器、油漆等)。2级 非出口欧洲产品中刨花板、胶合板所使用的木工产品(扬声器、油漆等)。标准值(排放浓度):空气中浓度:10m3以上的气密试验室中为0.1ppm以下(室内法) 或者未经表面处理的刨花板100g平均6.5mg以下(穿孔法)未经表面处理的胶合板100g平均7.0mg以下(穿孔法)测定法:室内法EN 717-1(Wood based panels;determination of formaldehyde release;formaldehyde emission by the chamber method)穿孔法EN 120(Wood based panels;determination of formaldehyde content;extraction method called perforator method;German version EN 120:1992) 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之十七:偶氮化合物 物质名称:偶氮化合物对象1级 按照德国日用品规则的试验法将偶氮化合物进行分解,有可能产生表4.2a中的胺(-NH2);适用于与人体持续接触产品的人体接触部分(耳机、微型耳机、肩包的肩垫、皮带、绳索等)的颜料。3级 用于不与人体持续接触的部位(遥控器、胶垫、载运框、鼠标等)。试验法(参考)分解偶氮化合物、萃取胺的方法有:LMBG 82.02.2:“Analysis of commodities Detection of particular azo dyes used in textile commodities”,LMBG 82.02.3:“Analysis of commodities Detection of particular azo dyes used in leather”,以及LMBG 82.02.4:“Analysis of commodities Detection of particular azo dyes used in polyester fibres”。(LMBG:德国日用品规则) 偶氮化合物分解而不得产生的胺 CAS No 胺92-67-1 4-氨基苯基苯92-87-5 对二氨基联苯95-69-2 四氯甲苯胺91-59-8 2-萘胺97-56-3 邻氨基偶氮甲苯99-55-8 二氨基四硝基甲苯106-47-8 氯苯胺615-05-4 2,4-二氨基甲氧基苯甲醚101-77-9 4,4-二氨基苯化甲烷91-94-1 3,3-二氯联苯胺119-90-4 3,3-二甲氧基联苯胺119-93-7 3,3-二甲基联苯胺838-88-0 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甲烷120-71-8 氨基对甲苯甲醚101-14-4 4,4-亚甲基-双(二氯苯胺)101-80-4 4,4-氧代苯胺139-65-1 4,4-硫双苯胺95-53-4 邻甲苯胺95-80-7 2,4-甲代苯二胺137-17-7 2,4,5-均三甲苯胺90-04-0 邻氨基苯甲醚60-09-3 4-氨基偶氮苯 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之十八: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 环境管理物质名称: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对象2级 电源电缆(出口EU除外)、连接电缆、薄板、绝缘板、设备内连线用塑料电线、其他有电缆类的单元。3级 粘合剂高压塑料电线退磁线圈的包裹、绝缘胶带扬声器托架出口EU电源电缆(在没有满足产品安全要求的代替技术时继续使用)为2级以外的对象,使用氯乙烯共聚以及聚氯乙烯与其他聚合物的共混物的部件有关包装材料的追加事项环境管理物质名称:重金属(汞、镉、六价铬、铅) 说明:根据第4.1(表4.2)的规定和法律规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对象 1级 产品包装纸盒、产品箱、用于搬运部件包装上的产品(把手、木框、箔以及托架、导轨、杠杆、胶卷盒、袋、缓冲材料、固定器具、薄板、绳索、硬纸箱、涂料、墨水、胶带、捆绑带、标签、胶垫等) 允许浓度:汞、镉、六价铬、铅等重金属的允许浓度,按包装的各部件材料、墨水、涂料等,重金属合计为100ppm以下。但是,塑料(包括橡胶)部位,镉的允许浓度定为5ppm以下。(主要塑料部位:把手、塑料袋、胶垫、绳索、箔以及托架、导轨、胶带、杠杆、胶卷盒等) 测定标准:(1)预处理预处理方法,除汞以外,采用硫酸、硝酸以及过氧化氢存在下的湿式分解法:(例如BS EN 1122:2001“Plastics-Determination of cadmium-Wet decomposition method”中记载的分解方法等)、硫酸存在下的灰化法、或者密闭容器内的加压酸分解法(微波分解法)等方法。对于汞:a)上述微波分解法或者b)采用回流冷却器分解烧瓶,用硫酸、硝酸水分解,使其成为溶液。在产生沉淀物时采用某种方法进行溶解。对总铬量进行分析,4种元素合计含量为100ppm以下。但是当4种元素合计为100ppm以上时,将分析总铬量中的六价铬,确认汞、镉、六价铬、铅的合计是否为100ppm以下。(2)测定装置:对于镉、总铬、铅,标准装置采用感应等离子体发光分光分析装置(ICP-AES,ICP-OES)、原子吸光装置(AAS)、感应等离子体质量分析装置(ICP-MS)。对于汞,标准装置采用还原汽化AAS、还原汽化ICP-AES、ICP-OES为其标准。通过预处理和测定装置的组合,如果可以保证定量下限各自为汞5ppm以下、镉5ppm以下、总铬2ppm以下、铅30ppm以下,则作为正品。此外,镉、铅、总铬量使用以上AAS以外的方法也可以同时进行分析。专心-专注-专业